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考前模拟试题经济法基础·课后作业·习题班第7章

13.纳税保证期间内税务机关未通知纳税保证人缴纳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14.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优先于税收。()
15.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的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B.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
C.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
D.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7.下列那些情况下需要提供纳税担保()。
A.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B.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需要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
C.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发生争议,在申请行政复议之前,也须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D.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出入娱乐场所。
8.下列哪些情况不得作为纳税保证人()。
A.与纳税人存在担保关联关系的B.纳税信誉等级被评为C级以下的
C.在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的市没有住所的自然人或税务登记不在本市的企业
3.税务机关可以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即对纳税人的到期债权等财产权利,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向第三者追索以抵缴税款。()
4.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税务机关3年内追征,特殊情况延长至5年。()
5.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
关于税务举报、税务检查、欠税清缴、税务处罚法律制度

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办法所称检举,是指单位、个人采用书信、电话、传真、网络、来访等形式,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行为。
检举人可以实名检举,也可以匿名检举。
所称税收违法行为,是指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税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中心的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网络检举途径,设立检举接待场所和检举箱。
税务机关同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接收税收违法行为检举。
除按规定不予受理的外,举报中心自接收检举事项之日起即为受理。
不予受理的检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无法确定被检举对象,或者不能提供税收违法行为线索的;(2)检举事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以及其他法定途径解决的;(3)对已经查结的同一检举事项再次检举,没有提供新的有效线索的。
举报中心可以应实名检举人要求,视情况采取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解释不予受理原因。
检举事项的处理检举事项受理后,应当分级分类,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检举内容详细、税收违法行为线索清楚、证明资料充分的,由稽查局立案检查。
(2)检举内容与线索较明确但缺少必要证明资料,有可能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由稽查局调查核实。
发现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立案检查;未发现的,作查结处理。
(3)检举对象明确,但其他检举事项不完整或者内容不清、线索不明的,可以暂存待查,待检举人将情况补充完整以后,再进行处理。
(4)已经受理尚未查结的检举事项,再次检举的,可以合并处理。
(5)涉嫌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伪造、变造发票,以及其他与逃避缴纳税款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规定以外的检举事项,转交有处理权的单位或者部门。
举报中心应当在检举事项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分级分类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查处部门应当在收到举报中心转来的检举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案情复杂无法在期限内办理完毕的,可以延期。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六章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和管理的税种是()。
A.车辆购置税B. 营业税C.房产税D.城镇土地使用税2. 下列各项中,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是()。
A. 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B. 取得工资、薪金的个人C. 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D. 个体工商户3.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该法定期限为(A.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B.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30日内C.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D. 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4. 根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应当保存一定期限,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期限为()A. 3 年B. 5 年C. 10 年D. 20 年5.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已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的保存期限是()。
A. 3 年B. 5 年C. 10 年D. 15 年6.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印制A. 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B.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机关指定企业C. 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D.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机关指定企业7. 根据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设置账簿标准,难以查账征收,不能准确计算计税依据的个体工商户,适用的税款征收方式为()。
A. 查账征收B. 查定征收C. 查验征收D. 定期定额征收8.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采取的税款征收措施不包括()A. 加收滞纳金B. 责令提供纳税担保C. 取消税收优惠D. 采取税收保全措施9.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对纳税人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2023年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含答案解析)

2023年税务系统执法资格考试模拟测试卷(含答案解析)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只有一个选项正确,共20小题,每题1分,共计20分)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
A.中国共产党领导B.突出政治建设C.坚持以人为本D.集中统一领导2.税务机关在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要充分考虑违法行为的情节、后果以及违法行为人的纠错情况,做到过罚相当,这体现的行政原则是()。
A.行政合法性原则B.行政合理性原则C.高效便民原则D.诚实守信原则3.税务行政相对人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建议,甚至控告、检举,这体现了税务行政相对人具有的权利是()。
A.知情权B.受益权C.监督权D. 请求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税务行政许可事项的是()。
A. 延期缴纳税款B. 延期申报C.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D. 指定企业印制发票5.税务机关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的是()。
A.对未按期申报的纳税人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B.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通知出入境管理部门阻止其出境C.对出口企业依法停止出口退税权D.冻结纳税人银行账户6.下列关于税目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目体现了征税的深度B.税目体现了征税的目的C.税目体现了征税的强度D.税目体现了征税的广度7.甲国的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从境外取得的所得应纳入本国税基征税,但是其在境外已经实际缴纳的税额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抵减,这种消除重复征税的方法是( )。
A.扣除法B.减免法C.免税法D.抵免法8.某市税务局稽查局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程序,将查处的甲公司涉嫌虚开发票案提请市税务局进行审理后,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意见,以稽查局的名义制作了税务处理和处罚决定文书。
甲公司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被申请人是()。
A.市税务局和市税务局稽查局B.市税务局C.市税务局稽查局D.市税务局或市税务局稽查局9.王某经营一家公司,A县税务局干部李某前往该公司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王某拒不配合,将李某打成重伤。
《税法》第十二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五)阻止出境 税款优先: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优先于罚款、 (六)税款优先: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优先于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违法所得。税务机关可以依法行使代位权和撤 销权。 销权。 (七)税款的退还和追征 1.税款的退还:3年内 1.税款的退还: 税款的退还 2.税款的追征 税款的追征: 无限期追征。 2.税款的追征:3 年,5年,无限期追征。 思考】下列属于税收征收措施的有( )。 【思考】下列属于税收征收措施的有( )。 A. 吊销营业执照 B. 加收滞纳金 核定应纳税额情况。 C. 强制执行 D. 核定应纳税额情况。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二、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 (一)账簿管理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 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 账簿;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 15日内 账簿;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将其财 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务、会计制度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二)发票管理和使用 1.发票印制管理 1.发票印制管理 2.发票领购管理 2.发票领购管理 思考】甲公司营销部经理到外省洽谈业务, 【思考】甲公司营销部经理到外省洽谈业务,准备推 销本公司的产品,他带着公司的发票, 销本公司的产品,他带着公司的发票,准备销售产 品时开具。销售完毕返回时, 品时开具。销售完毕返回时,他认为发票没什么用 了,于是将使用过的发票和部分未使用的空白发票 扔掉了。试分析该经理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 扔掉了。试分析该经理的做法有无不妥之处?
第十二章
税收征管法
第三节 税 款 征 收 一、税款征收方式 查账征收; (一)查账征收; (二)查定征收 查验征收; (三)查验征收; (四)定期定额征收 代扣、代收代缴征收; (五)代扣、代收代缴征收; (六)委托代征征收 其他方式:如利用网络申报、 IC卡纳税 (七)其他方式:如利用网络申报、用IC卡纳税 思考】对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又确无建账能力, 【思考】对于生产经营规模较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经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的小型纳税 应采用( )征收方式 征收方式。 人,应采用( )征收方式。 A. 查账征收 B. 查定征收 C. 定期定额征收 D. 查验征收
什么是代位权与撤销权

什么是代位权与撤销权问题什么是代位权与撤销权,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的前提条件和规定是什么?解答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利。
代位权和撤销权共同构成了债权的保全体系。
针对某些纳税人长期拖欠税款,又不积极行使债权,逃避纳税义务的情况,新《税收征管法》赋予了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权力。
《税收征管法》第50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3条、第74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一、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一)税务机关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税务机关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即纳税人超过纳税期限,有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情形。
②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可能造成税款流失。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纳税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是指纳税人不依法按期足额缴纳应纳税款,履行纳税义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可能造成税务机关无法清缴欠税的情形。
③纳税人的债权已到期。
④纳税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自身的债权。
专属于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二)行使代位权须向人民法院提出请求税务机关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基础知识讲解(执法资格)

一、单项选择题
5. 下列( )属于税收行政许可。 A.停止出口退税权 B.税收保全 C.纳税担保 D.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教材第71页)
6. “证据被改动,当事人不予认可的”是( )。 A.非法证据 B.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 C.优势证据 D.自认证据 (教材第153页)
一、单项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5.关于税务文书的送达方式,下列做法中视为送达的是( )。 A.税务机关将《税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理决定书》送达甲公司,甲公司拒绝签收,税务机关将该文书
放置于公司前台处 B.税务机关将《税务处理决定书》送达乙公司,在该公司无人在场时将文书放置于公
司办公场所 C.税务机关在给个体户李某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因李某不在,由其妻子
)。
2.若行政法规与法律之间存在比较明显的、显性的矛盾,此时适用法律。这体现的法 的适用原则是( )。
A.新法优于旧法 B.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D.从旧兼从轻 (教材第29页)
一、单项选择题
3. 1995年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就不再给予行 政处罚。而2001年5月1日施行的修订后的税收征管法规定,对于那些违反税收法 律、行政法规的税收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税务行政处罚。在 法律适用时遵循( )。
)。
28.下列事项中,不属于税务行政许可的事项是( )。 A.企业印制发票审批 B.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的核准 C.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 D.增值税即征即退审批 (教材第71页)
一、单项选择题
29.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以依法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有权 批准延期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是( )。
注销税务登记决定能否撤销

以案析法
注销税务登记决定 能否撤销
鲍崇军
一 、基 本 案 情
A公司因与 C 公司合并而解散, 向 国 家 税 务 局 缴 销 了 发 票 、税 务 登 记 证 件 和其他税务证件, 报送了表明已结清税 款的清算报告, 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 记 。国 税 局 进 行 了 审 核 并 依 照 相 关 法 规 下 达 了 《注 销 税 务 登 记 通 知 书 》, 于 2 0 0 7 年 2 月 2 日送达。2 月 1 0 日, 国 税局接到公安机关转来在侦查 B 公司 虚开发票案件时, 发现 A公司 2006 年 偷税 0. 8 万元的证据材料, 经查证后 以 A 公司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实 际 未 结 清 税 款 为 由 , 依 据 《税 收 征 管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十 六 条 作 出 撤 销 注 销 税 务 登记决定, 并将撤销决定通知书送达 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丁的处理决定书及罚款 0. 4 万元的处罚决定书, 责令其限期缴 纳。
税务登记证是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纳 税 人 “身 份 ”的 重 要 证 件 , 也 是 纳 税 人 的 “身 份 证 ”, 是 纳 税 人 接 受 税 务 管 理、承担纳税义务和享受有关纳税权 利的证明。注销税务登记是主管税务 机 关 依 纳 税 人 申 请 , 在 其 发 生 解 散 、破 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要终止纳税义 务时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 资 料 , 并 结 清 应 纳 税 款 、多 退 ( 免 ) 税 款 、滞 纳 金 和 罚 款 , 缴 销 发 票 、税 务 登 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的情况下, 按 照 《税 收 征 管 法 》及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作 出 的具体的行政行为。可见, 是否结清应 纳税款是能否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重要 的事实依据之一, 如果主要证据不足 或失实, 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必然 违 法 。 这 不 仅 是 上 级 行 政 机 关 、有 管 辖 权的法院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税务机 关的审查标准, 也是作出具体行政行 为的税务机关事中事后自我检验的标 准。就本案来看, A 公司向税务机关隐 瞒了偷税事实, 实际并未结清税款而 提供了已结清税款的清算报告即虚假 证据, 导致该国税局作出注销行为。显 然, 这一行为在事实证据方面含有违 法的因素, 该国税局发现后当然可以 据此依照法定程序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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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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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对于一些纳税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已经完成的纳税行为不符合相关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已纳税撤销,审核通过,要求重新纳税。
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的准则是什么,具体又是针对哪些纳税行为呢,接下来,律伴小编将作详细介绍。
一、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是什么
税收撤销权,是指税务机关对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滥用财产处分权而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行为,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它是税收法律关系与撤销权制度结合的产物。
税收法律关系中的债务关系性质成为税法借鉴撤销权制度的理论基础,而撤销权制度的内容又丰富了税法的内容。
二、撤销权行使的效力
撤销权行使的效力,是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确立而产生的。
一旦人民法院作出撤销欠税人处分财产行为的判决,它将对税务机关及其他债权人、欠税人和第三人产生效力。
1、对税务机关及其他债权人的效力。
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之后,其所取回的财产或利益应作为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一般债权人对这些财产应平等受偿。
而撤销权行使的范围应以保全债权的范围(即欠税人所欠税款和所欠债务)为限,对于欠税人不当处分的财产超出债权保全的部分,则不应发生撤销的效力。
2、对欠税人的效力。
被撤销的欠税人的行为,因被撤销而自始无效。
欠税人应将第三人返还财产用于欠税的清缴和其他债权的清偿。
这也就是说,如果欠税人处分行为被撤销,则欠税人免除他人的行为视为没有免除,承担他人债务的行为视为没有承担,让与财产的行为视为没有让与。
同时,在有偿处分行为被撤销后,欠税人也应向第三人返还所得。
另外,依据合同法第74条之规定,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由欠税人负担。
3、对第三人的效力。
欠税人处分财产的行为被撤销后,无偿取得财产的第三人或有偿取得财产但主观恶意的第三人应向欠税人主动返还取得的财产,如果原物不能返还则应折价赔偿。
三、税收撤销权的行使方式
根据《税收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
《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在这里,纳税人是债务人,税务机关就相当于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纳税人的行为。
根据法律的规定,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诉讼方式,而不是由税务机关的执法行为直接实现。
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是,这种诉讼是采用民事诉讼方式还是行政诉讼方式。
我国现行的行政诉讼主要是审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相应的,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维持、撤销、变更等。
显然,在税收撤销权诉讼中,不存在具体行政行为这一审查对象。
因此,税收撤销权诉讼在总体上应该采用民事诉讼方式,而不采用行政诉讼方式。
当然,税务机关的参与会使这种诉讼具有特殊性。
具体的诉讼程序还有待于实践中不断探索。
须注意的是,这只是在我国现行诉讼体制下所作的选择。
事实上,我国应从税务案件的特殊性出发,建立税务诉讼制度,这种诉讼和传统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都有密切的联系,但又有其特殊性。
这样,税收撤销权诉讼就可以归入税务诉讼当中。
税务机关行使撤销权是对一些不符合纳税规定的纳税行为。
行使撤销权不仅是规范纳税行为,也是在提醒大家要严格按照要求依法纳税。
税务机关依法收税,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依法行使撤销权,是税务机关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的过程。
作为纳税人,也要承担自己的责任,依法纳税。
文章来源:律伴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