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对外捐赠行为,保障捐赠活动的合法性、自愿性、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对外捐赠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捐赠资金或物资的使用达到预期的社会效果。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员工在对外捐赠活动中的行为。

第二章捐赠原则第四条捐赠对象应为依法设立的公益慈善组织或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其他组织。

第五条捐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币、物资、技术、服务等,捐赠形式可以是现金捐赠、实物捐赠或其他形式的支持。

第六条捐赠活动不得损害公司利益,不得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第三章捐赠程序第七条捐赠建议由相关部门提出,并填写捐赠申请表,详细说明捐赠的目的、金额、对象、时间等。

第八条捐赠申请需经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审批。

大额捐赠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捐赠实施前,应与受赠方签订捐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捐赠完成后,由财务部门负责捐赠款项的支付,行政部门负责捐赠物资的交付。

第十一条捐赠活动结束后,相关部门应撰写捐赠报告,包括捐赠的实施情况、效果评估等内容,并存档备查。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设立捐赠监督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捐赠活动的全过程,确保捐赠活动的透明性和合规性。

第十三条任何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外公布捐赠情况,接受社会公众和监管机构的监督。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通知全体员工并公示。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社会责任意识,提升企业公益形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企业社会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是公司对外捐赠行为规范,是公司进行对外捐赠的程序和管理要求,适用于公司内部对外捐赠相关活动的规范管理。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遵循“自愿原则、公开透明、合规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对外捐赠活动。

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具体落实由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监督。

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基本原则第八条公司进行对外捐赠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自愿原则。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基于自愿原则,不得违背受捐赠单位意愿。

(二)公开透明。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公开透明,对捐赠金额、对象和用途等信息应主动向社会公开。

(三)合规合理。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求,合理分配和使用公司资源。

(四)廉洁高效。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廉洁高效,不得追求名利或图谋不正当利益,确保捐赠行为具有真实性和效益性。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申请和审核程序第九条公司内部对外捐赠需经过以下程序:(一)申请。

申请单位向公司提交对外捐赠申请,附上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二)初审。

公司负责对捐赠申请进行初审,确保符合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的规定。

(三)审批。

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根据初审结果进行审批,确定是否同意对外捐赠。

(四)实施。

经审批批准后,公司将对外捐赠款项划拨至指定账户,并完成相关手续。

第十条公司对外捐赠的资金来源应当合法,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应当严格保护捐赠款项安全,确保捐赠款项流向合法、安全。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对外捐赠的监督机制,对对外捐赠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股份)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 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司法》和XX股份相关制度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行为。

第三条对外捐赠的合法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

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 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第四条 XX股份对外捐赠工作采取“统一管理,预算控制, 分级负责,逐笔报批”的管理模式。

1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XX股份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公司或公司,的对外捐赠管理。

第二对外捐赠的原则章第六条自愿无偿原则。

各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直接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七条权责清晰原则。

各公司经营者或者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公司正当的捐赠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个人捐赠。

第八条量力而行原则。

各公司对外捐赠应与本公司的财力状况相适应。

盈利能力大幅下降、负债水平偏高、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为负数或者大幅减少的,对外捐赠规模应当压缩,资不抵债、经营亏损或者捐赠行为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 不得对外捐赠。

第九条诚实守信原则。

各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维护公司形象。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第十条对外捐赠的类型包括,21、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含奖学金,、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的捐赠。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原则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基于自愿原则,不得强迫或摊派。

2. 公益原则:捐赠活动应服务于公益事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3. 量力而行原则:捐赠活动应充分考虑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能力,确保公司正常运营不受影响。

4. 诚信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诚实守信,遵守承诺,不得虚假宣传。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范围和方式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的范围包括:1. 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3. 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 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的方式包括:1. 现金捐赠;2. 实物捐赠;3. 技术支持;4. 其他有利于公益事业的方式。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决策与审批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如下:1. 提出捐赠申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外捐赠申请,包括捐赠项目、金额、用途等。

2. 审查论证:由公司相关部门对捐赠申请进行审查,论证捐赠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3. 提交审批:将审查论证后的捐赠申请提交公司管理层或董事会审批。

4. 批准实施:经批准后,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捐赠活动。

第五章对外捐赠的监督与评估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对对外捐赠活动的监督,确保捐赠资金和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九条公司应定期对对外捐赠活动进行评估,包括捐赠项目的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效益等。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对外捐赠或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捐赠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新范文

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新范文

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新范文企业对外捐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对外捐赠管理,发挥企业在社会公益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捐赠行为的管理,明确了对外捐赠的原则、范围、程序、管理和监督责任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应当遵循公益性原则,以推动社会进步、促进公共福利为目标,保证捐赠行为在法律、道德和商业道德的底线之内进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对外捐赠行为的管理制度,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对外捐赠的审批、监督和评估工作。

第五条公司在进行对外捐赠之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确保捐赠行为符合企业的经营战略和企业形象。

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应当充分尊重受捐赠方的意愿与需求,确保捐赠资金和物品真正落实到需要帮助的人群身上。

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行为不得追求宣传效益,对捐赠行为进行过度的宣传。

第八条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应及时向受捐赠方报告捐赠项目的执行情况,接受受捐赠方的监督和评价。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范围和形式第九条公司对外捐赠的范围包括资金捐赠和物品捐赠。

资金捐赠可以是直接向受捐赠方转账的方式,也可以通过设立特定的资金项目进行捐赠。

物品捐赠可以是公司生产的产品,也可以是符合受捐赠方需求的其他物品。

第十条公司进行对外捐赠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益性原则:捐赠行为应当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和归宿,对社会具有积极意义。

2.实效性原则:捐赠行为应当能够真正帮助到需要帮助的人群,解决实际问题。

3.公平性原则:捐赠行为应当公平、公正地分配资源,不因种族、地域、性别等原因造成不公平现象。

4.透明度原则:公司应当向受捐赠方提供捐赠项目的相关信息,接受受捐赠方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可以通过以下形式进行:1.一次性捐赠:即公司一次性向受捐赠方提供资金或物品。

2.定期捐赠:即公司与受捐赠方签订捐赠协议,约定一定期限内每年向受捐赠方提供一定数量的资金或物品。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模板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提升公司社会责任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分支机构的所有对外捐赠活动。

3. 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循合法、合规、自愿、无偿、公平、透明的原则。

二、捐赠管理机构1. 成立捐赠管理委员会,负责捐赠活动的审批、监督和评估。

2. 捐赠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财务部门负责人、法务部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三、捐赠程序1. 提案:捐赠活动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提案,包括捐赠目的、金额、对象、方式等。

2. 审批:捐赠提案需经捐赠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批准。

3. 执行:经批准的捐赠活动由指定部门负责执行,并确保捐赠过程的透明和规范。

四、捐赠对象与条件1. 捐赠对象应为合法注册的公益慈善组织或有特殊困难需要帮助的个人。

2. 捐赠条件应符合公司的社会责任目标和捐赠政策。

五、捐赠类型与限额1. 捐赠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捐赠、物资捐赠、技术支持等。

2. 单次捐赠金额或年度累计捐赠金额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限额。

六、捐赠资金来源1. 捐赠资金应来源于公司的利润或其他合法收入。

2. 捐赠资金的使用应符合公司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

七、捐赠活动的宣传与记录1. 捐赠活动应适度宣传,以提升公司社会形象,但不得夸大或虚假宣传。

2. 所有捐赠活动应有详细记录,并定期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报告。

八、监督与审计1. 捐赠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捐赠活动进行监督和审计。

2. 对违反捐赠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捐赠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捐赠管理委员会审议并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批准。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捐赠事项的管理,履行公司社会责任,维护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对外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无偿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出于自愿,不得以捐赠为条件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等方面给予便利。

2. 权责清晰原则: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应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明确捐赠范围、类型、受益人等,确保权责清晰。

3. 量力而行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在自身财务状况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4. 诚信守法原则:公司对外捐赠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范围和类型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范围包括:1. 公益性捐赠:支持教育、卫生、文化、环保等领域的公益事业。

2. 救济性捐赠:帮助受灾地区、贫困群体、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

3. 其他捐赠: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的其他捐赠事项。

第五条公司对外捐赠类型包括:1. 现金捐赠:直接向受赠方提供现金。

2. 非现金资产捐赠: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无偿转让合法财产。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第六条公司对外捐赠决策程序如下:1. 提出捐赠方案:相关部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捐赠方案,包括捐赠范围、类型、受益人、金额等。

2. 审议: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捐赠方案,经审议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捐赠协议。

3. 实施与监督:相关部门根据捐赠协议,组织实施捐赠,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捐赠行为的合规性。

第四章对外捐赠的审批权限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审批权限如下:1. 捐赠金额不超过10万元(含)的,由公司总经理审批。

2. 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的,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3. 捐赠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的,由股东会审批。

牧原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0年1月)

牧原股份: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0年1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0 年1 月)(该制度经2017 年3 月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2017 年4 月14 日召开的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2020 年1 月2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的企业形象,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公司或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名义自愿无偿将其有权处分的合法财产赠送给合法的受赠人用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公益事业的行为。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原则第四条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第五条公司经营者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第六条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若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

第七条公司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须严格按捐赠承诺履行捐赠义务,不得有虚假捐赠等失信行为。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范围第八条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

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对外捐赠行为,加强公司对捐赠事项的管理,更好地履行公司的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全面、有效地提升和宣传公司品牌及企业形象,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员工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捐赠”,是指公司以公司名义在帮助社会抵抗自然灾害、构建和谐生态环境、救助危困群体、增加社会福利等公益性社会活动中捐赠公司财产的行为。

第三条对外捐赠的原则
(一)公司对外捐赠后,不得要求受赠方在融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占有其他资源等方面创造便利条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他职工不得将公司拥有的财产以个人名义对外捐赠,公司对外捐赠有权要求受赠人落实自己正当的捐赠意愿,要符合公益目的,不能将捐赠财产挪作他用。

(三)公司应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公司已经发生亏损或者由于对外捐赠将导致亏损或者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除特殊情况以外,不得对外捐赠。

(四)公司按照内部议事规范审议决定并已经向社会公众或者受赠对象承诺的捐赠,必须诚实履行。

第四条对外捐赠的范围
(一)公司可以用于对外捐赠的财产包括现金、实物资产(库存商品和其他物资)。

(二)公司生产经营需用的主要固定资产、持有的股权和债权、国家特准储备物资、国家财政拨款、受托代管财产、已设置担保物权的财产、权属关系不清的财产,或者变质、残损、过期报废的商品物资、涉密存储载体,不得用于对外捐赠。

除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捐赠项目之外,公司对外捐赠应当优先通过税务机构备案的公益慈善机构及依法成立的接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其他公益性机构或政府部门进行捐赠。

对于其他社会机构的摊派性捐赠,企业应当依法拒绝。

公司对外捐赠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各类虚假宣传或许诺行为。

第二章对外捐赠的类型和受益人
第五条对外捐赠的类型:
(一)公益性捐赠,即向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医疗、体育事业和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的捐赠。

(二)救济性捐赠,即向遭受自然灾害、定点扶贫地区、定点援助地区以及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个人提供的用于生产、生活救济、救助的捐赠。

(三)其他捐赠,即除上述捐赠以外,公司出于弘扬人道主义目
的或者促进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的捐赠。

第六条对外捐赠的受益人
公司对外捐赠的受益人应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社会弱势群体或者需要捐助的个人。

其中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公益性非营利的企业及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对公司内部职工、与公司经营或者财务方面具有控制与被控制关系的单位,公司不得给予捐赠。

第三章对外捐赠的决策程序和规则
第七条公司对外捐赠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第八条公司应将对外捐赠支出纳入公司年度预算管理,对全年对外捐赠预算支出项目、支出方案及支出规模等预算安排作出详细说明,对上年捐赠的实施情况及捐赠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充分考虑经营规模、盈利能力、负债水平、现金流量等财务承受能力,细化日常对外捐赠项目和规模,严格控制预算外捐赠支出,确保对外捐赠行为规范操作。

第九条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对外捐赠,相应决策程序的具体
规定如下:
(一)、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对外捐赠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下标准的,须经公司党委会、高管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在一个会计年度内的对外捐赠金额累计达到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标准的,须经公司党委会、高管会、董事会、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

第十条对于突发性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事项超出预算范围需要紧急安排对外捐赠支出,不论金额大小,公司在履行内部追加审批程序之后,应当由经办部门按本制度要求汇总相关材料报综合部归档。

证券投资部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捐赠的职责部门为综合部。

公司对外捐赠,由经办部门拟定捐赠方案,由财务部就捐赠支出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分析,报公司领导审议后,按照本制度第三章第九条所列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企业归档材料应包括对外捐赠的请示、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决议、捐赠方案等材料。

捐赠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捐赠事由、捐赠对象、捐赠途径、捐赠方式、捐赠责任人、捐赠财产构成及其数额等内容。

第十二条公司将对捐赠事项统一规划部署,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同一性质、同一受赠单位的捐赠,年内不重复发生。

第十三条公司对外捐赠事项完成后,经办部门就捐赠方案的实际执行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第十四条经办部门必须将相关批复、捐赠证明及捐赠执行的图文资料按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归档手续并妥善存档备查,对外捐赠事项管理列入公司审计内容。

第十五条未执行本制度规定而擅自进行捐赠,或者营私舞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转移国有资产等违法违纪的捐赠,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以降职、免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控股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订本单位对外捐赠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综合部负责修订,并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