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建筑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财税2020年36号文件 解读

财税2020年36号文件解读一、四大行业增值税税率确定为6%、11%新政: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华税:相比较于营业税制下的3%、5%等税率,房地产、建筑增值税税率确定为11%,在使用一般计税办法(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下,如果进项不足,同时议价能力有限,可能面临税负大幅增加的风险。
二、可以抵扣项目与不可抵扣项目新政: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
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新政: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020建筑行业税收调整新政策

2020建筑行业税收调整新政策建筑业增值税文件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2016-11-0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9号)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17-04-20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2017-04-28财税〔2017〕37号)一、征税对象、征税地域和纳税人(一)征税对象建筑服务,是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5.其他建筑服务。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征税地域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下列行为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三)纳税人在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建筑业现行重点税收政策及优惠措施汇总

建筑业现行重点税收政策及优惠措施汇总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1、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行业现行相关税收政策

建筑行业现行相关税收政策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 6号)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2、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1、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1、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行业在2020年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行业在2020年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现在建筑行业作为我国的一个大的行业,就发展前景来看,不可估量!并且,社会的进步也是通过方方面面表现出来的,建筑就是其中之一!建筑行业涉及的范围比较广,建筑贸易、建筑劳务、建筑设计、房产销售!那么,这三个方面企业的税收压力也是比较大,企业就可以选择相关的税收优惠,解决税收压力问题!
1.西开政策
企业选择在园区中成立有限公司享受西开政策,所得税按照15%征收2.五免五减半
企业选择在园区中成立有限公司,享受五免五减半
企业享受上述的两种税收政策后,还可以叠加享受下面相关的税收优惠
3.企业选择税收奖励政策
企选择在园区中成立有限公司,享受税收奖励政策
享受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中30%—90%的税收奖励
享受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中30%—90%的税收奖励
企业在园区中成立一家有限公司享受西开政策、五免五减半,再享受税收奖励政策!企业的所得税仅在9%左右!
4.企业选择核定征收政策
企业选择在园区中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企业选择在园区中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享受所得税按照0.95%—2.19%之间税率核定!享受核定后,无需再涉及企业所得税、分红税
方面的问题!合理合法的业务分流,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建筑行业(150)可享受上述的税收优惠政策!解决企业缺少成本进项的问题!成立有限公司、小规模(8663)个人独资、小规模有限公司均可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奖励、核定征收(0556梁)政策,解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分红税、高管个税方面的问题!详情可关注:不负青春不负税。
2020最新税率计取及解释说明

9% 税率建筑业一般计税自2019年4月1日起按9%税率计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建筑业一般纳税人签署合同是属于这个范围内的,一般适用9%的税率。
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其他工程作业的业务活动。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3%征收率1、建筑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是3%的征收率;2、(一般纳税人的简易征收)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也可能采用3%的征收率:0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0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0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0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6%税率提供建筑服务的时候,往往还会涉及到一些辅助的服务,适用税率6%。
又如,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开发票的时候,应该是:*研发和技术服务*工程勘察勘探;适用现代服务的6%税率。
再如,工程造价鉴证属于现代服务中的鉴证咨询服务;开发票的时候,应该是:*鉴证咨询服务*工程造价鉴证,也是适用于鉴证服务的6%税率。
13%税率建筑行业在销售建筑材料,出租机械设备时,会出现13%的税率。
出租建筑施工设备分两种情况:第一,出租建筑施工设备并配备操作人员,属于“建筑服务”,适用于9%的增值税税率。
第二,出租建筑施工设备,不配备操作人员的,属于“有型动产租赁服务”,适用于13%的增值税税率。
所以,需要区分情况来处理。
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情况,就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时,可能会用到2%的征收率。
2020,建筑行业怎么运用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

2020,建筑行业怎么运用税收政策享受税收优惠建筑行业相对于其他行业来说是比较复杂的,不管是从公司本身来说还是从施工人员、监理人员等都需要资质。
特别是营改增之后,建安行业营改增规定新项目增值税就由3%变成了9%。
这个还只是针对增值税问题,更不要说其他的税种。
再加上建筑行业本身劳务这一块支出非常大,就存在进项缺少的问题,很多工程采购在购买原材料这一块也不带有进项票,这个都是行业熟知了。
这个时候企业在面对纳税这一块,为了降低税负,都会想办法避税,找票买票等,很多都分不清楚合理合法节税和逃税的区别,就很容易走上误区,触犯法律底线。
小编(177)就给(4991)大家(6744)介绍一种国家认可的合理节税的方法。
一、在税收洼地园区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等有限公司或者迁移公司在园区成立关于建材贸易,劳务等新公司,享受返税奖励政策。
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注册式),享受增值税地方留存50%,企业所得税40%,在这个基础上进行一个梯度奖励模式50%-85%。
比如企业增值税纳税100万,那么100万*50%*60%(奖励比例)=30万,企业所得税纳税100万,那么100万*40%*60%(奖励比例)=24万。
所以可共节税30万+24万=54万。
200万的税就能节约54万,更别提纳税大户了,园区针对纳税大户是一事一议。
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在园区注册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定额征收政策,所得税核定1.5%,综合税率4.68%,极大程度上解决企业无进项票的困难,同样也无需企业实体入驻,只需企业在园区注册即可享受优惠政策。
例如企业缺进项发票500万(不含税),那么企业增值税:500万*3%=15万,附加税:500万*0.18=0.9万,所得税:500万*1.5%=7.5万。
共纳税:(15+0.9+7.5)万=23.4万,也就是说用23.4万就解决了500万25%的企业所得税。
总部经济招商税收洼地,经济开发区为企业免费提供注册地址,全程一站式服务。
渝府办发〔2020〕10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107号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精神,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完善现代建筑产业链条(一)加快形成现代建筑产业集群。
科学布局产业基地,积极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全力构建名企汇集、上下贯通、集约集聚的装配式建筑全产业链,重点发展部品部件生产、装备制造、机电管线集成、物流运输、智能家居、工业化装修等产业,推进智能制造在相关产业领域中的广泛应用。
力争到2025年底,现代建筑产业产值达到3000亿元以上,把我市打造成为西部现代建筑产业高地。
(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培育具备工程管理、设计、施工、生产、采购一体化能力的装配式建筑龙头企业。
扶持高等级资质企业,支持特级企业申请相关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对重庆市建筑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排名前100名的总承包企业,支持其申请不高于总承包资质等级的相关专业承包资质。
支持我市龙头企业与外地企业联合建设轨道交通、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提升本地企业工程技术能力。
力争到2025年底,我市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数量西部领先。
(三)提升设计咨询能力。
大力支持勘察设计企业申请综合甲级资质,力争到2025年底,工程勘察设计综合甲级企业达到10家以上。
充分发挥设计引领作用,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能力,补齐本地设计能力不强的短板。
打造设计之都,汇集优秀设计资源,推动创建工程设计、创意设计、美术设计等创新设计平台。
在综合交通枢纽等市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中积极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强化咨询、设计、招标、建造等各环节统筹协调,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二、提升项目实施水平(四)扩大装配式建筑实施规模。
全市政府投资或主导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有条件的轨道交通、道路、桥梁、隧道项目全面采用装配式建筑或装配式建造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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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建筑行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从2020年初疫情在我国全面爆发以来,各行各业几乎是百废待兴,进入停工停产停课停学中。
尤其是对于建筑行业来讲更是一次比较大的冲击,本身作为劳动密集型的建筑行业来讲大量的工地项目被暂停,大量从业人员待业,大量的业务周转被迫中断。
本应在19年底进行财务清算时需要补交大量的成本票,可实际上是很难找齐的,许多企业也因此忙的焦头烂额。
虽然从营改增实施以来到政府提出的减税降费,但作为建筑企业来讲税收压力压力还是比较大的,比如建筑行业中的材料票、劳务票、以及建材销售等。
这些成本票的缺乏可谓是令建筑企业苦不堪言。
现行的建筑企业采取的节税方式无外乎两种,一是向成本比较多的企业购买票据来作为增值税的进项抵扣。
这种方式实际上已经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买卖发票的后果无需多言,大家都比较清楚。
而另外一种则是通过个人独资企业去享受核定征收政策,这种方式是比较可行的,且几乎无风险,并且操作性比较强,是现目前节税比较安全的方式。
从2020年一季度末开始,各行各业开始逐步复工复产,而经历了疫情影响的建筑行业在新的一年该如何面对税收问题呢?又该怎样去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呢?
第一种方式是通过在园区成立分公司或者新公司去享受税收奖励,这个奖励还是比较大的,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50%-7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
分的50%-70%予以奖励。
比如某建筑设计公司入驻前利润1000w,增值税1000w×
0.13=130w,所得税1000w×0.25=250w。
合计380w;入驻后:增值税节税130w×50%
×65%=42.25w,所得税节税250w×40%×65%=65w。
合计节税42.25w+65w=107.25w。
这些钱都是企业通过正规的方式得来的,何乐而不为呢?
Ps:(奖励梯度是有标准的,上交的税款越多,奖励比例越大)
第二种方式则是核定征收政策,也是在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来享受的,核定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率0.5-2.1%。
3%的增值税照常缴纳,免25%的企业所得税,缴纳0.5-2.1%的个人所得税即可。
所以节税比也是非常高的。
大家不难发现,上面提到的两种政策都有一个关键词:园区。
是的,园区洼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来源于我们的总部经济招商。
那么每个园区的政策如何?政府的支持程度如何?稳定性如何?以及你的企业是否符合园区的招商政策?欲了解更多详情请移步GZH:税易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