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职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建安〔2005〕17号关于印发《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所属各单位:现将《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五年三月二十四日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集团公司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夯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基础,保护职工和工人在生产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集团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国家、上级和本企业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的特点制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生产的基本管理层,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单元,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把安全生产切实纳入项目经理部管理的正常运行机制,把安全生产始终贯穿于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指以工程项目为对象,以项目经理责任制为中心,以安全无事故为目标,以维护企业、项目、分包单位及相关方权益为目的,按照工程项目的内在规律和特点,通过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制度保障、经济保障、技术保障等措施,对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生产进行有效的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的管理活动。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经理为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第六条每年年初(或新开工程入场前),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项目经理部下达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集团公司党政领导与各项目经理部党政领导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把集团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形成不同岗位上的安全指标,并定期对岗位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人[2009]80号)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管理暂行规定》(公司人[2009]80号)](https://img.taocdn.com/s3/m/082bcdf955270722182ef718.png)
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管理暂行规定(2009年1月16日三届二次职代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分别简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和中国铁建股份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员工管理工作,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以及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凡在集团公司从业的所有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劳动纪律第四条员工应遵守以下劳动纪律:1、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遵守交接班制度,不擅自离岗,不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工作标准和要求,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玩忽职守,保证安全生产。
3、服从领导管理教育和工作调动,听从工作指挥,不浪费资源,不消极怠工,爱护公共财产。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务实高效,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5、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保守企业秘密,维护企业形象和信誉。
6、遵纪守法,严禁参与各种违法乱纪活动,尊重民风民俗;不打架斗殴,不聚众滋事,严禁酗酒闹事。
7、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服从大局。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条工作时间1、依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根据集团公司的生产特点,项目部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采用轮班工作、轮班调休、集中工作、集中休息等工作方式。
2、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值班的视为正常工作,其中法定节假日按照加班处理。
3、公司机关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公司机关(社会职能部门)不享受加班工资,已经加班的,由所在部门安排调休。
第六条休息休假1、法定节假日:元旦休假1天,春节休假3天,清明节休假1天,“五一”劳动节休假1天,端午节休假1天,中秋节休假1天,国庆节休假3天。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项目经理队伍建设,建立项目经理长效激励机制,促进项目经理向专业化、职业化、市场化方向发展,进一步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项目经理是指股份公司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拓展员工职业发展通道而设立的岗位职务,具备职业项目经理资格的人员经考核聘任专职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项目经理具有代表公司履行合同、对项目实施管理、参与项目管理制度建设、追求项目效益最大化、培养项目管理和技术人才、总结形成项目管理经验等职责。
第四条项目经理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二)严格标准、条件准入、分级管理的原则;(三)选拔、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五)激励与约束并重、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原则;(六)评聘分开、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在股份公司范围内按项目法组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履行项目经理职责的人员。
第六条股份公司各级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项目经理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日常管理。
并根据工作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管理。
第二章等级及任职条件第七条项目经理由高到低依次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共四个等级。
一级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二级子(分)公司所管理重难点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二级子(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管理的项目负责。
二级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二级子(分)公司所管理一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二级子(分)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对管理的项目负责。
三级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三级子(分)公司所管理重难点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三级子(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管理的项目负责。
四级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三级子(分)公司所管理一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股份公司三级子(分)公司中层正职管理人员,对管理的项目负责。
职业经理管理办法培训

中铁十一局集团职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概述一、项目经理职业化的意义项目经理部是集团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对外的窗口,也是企业效益的源泉,项目管理的好坏,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
而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因此,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有一支综合素质高、满足业主条件的项目经理队伍。
实行项目经理职业化,可以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人力资源,保持项目经理队伍稳定,实现项目经理责、权、利的统一。
二、职业项目经理任职条件1 、具备项目经理资质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材料、设备、经营、管理、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知识;2 、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3 、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业绩;4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中能公正廉明,以身作则,赏罚分明;5 、为企业非领导人员。
三、职业项目经理实行任期聘任制,每届任期聘任时间从项目的入场准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项目经理的选拔,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可采用公开选拔、公司指派、民主推荐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分级管理一、对项目经理实行分层级管理,不同层级的人员具备不同的任职资格,可聘任为对应项目规模的项目经理。
二、根据历史业绩、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对集团内部现任及拟任的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副经理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分为A、B、C、D、E 五级,同时认定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1、A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5亿元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二个 5 亿元以上项目的副经理任职经历。
A 级项目经理可任 5 亿元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
2、B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2-5亿元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或在二个2-5 亿元的项目任项目副经理经历,或一个5 亿元以上项目任副经理经历。
B 级项目经理可任5 亿元及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任5 亿元以上项目的副职。
中铁十一局集团职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

中铁十一局集团职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概述一、项目经理职业化的意义项目经理部是集团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对外的窗口,也是企业效益的源泉,项目管理的好坏,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
而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因此,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有一支综合素质高、满足业主条件的项目经理队伍。
实行项目经理职业化,可以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人力资源,保持项目经理队伍稳定,实现项目经理责、权、利的统一。
二、职业项目经理任职条件1、具备项目经理资质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材料、设备、经营、管理、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知识;2、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3、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业绩;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中能公正廉明,以身作则,赏罚分明;5、为企业非领导人员。
三、职业项目经理实行任期聘任制,每届任期聘任时间从项目的入场准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项目经理的选拔,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可采用公开选拔、公司指派、民主推荐或竞聘上岗的方式,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分级管理一、对项目经理实行分层级管理,不同层级的人员具备不同的任职资格,可聘任为对应项目规模的项目经理。
二、根据历史业绩、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对集团内部现任及拟任的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副经理进行评估,将评估结果分为A、B、C、D、E五级,同时认定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1、A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5亿元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二个5亿元以上项目的副经理任职经历。
A级项目经理可任5亿元及以上项目的项目经理。
2、B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2-5亿元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或在二个2-5亿元的项目任项目副经理经历,或一个5亿元以上项目任副经理经历。
B级项目经理可任5亿元及以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任5亿元以上项目的副职。
3、C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曾任一个1-2亿元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或在二个1-2亿元的项目任项目副经理经历,或一个2亿元以上项目任副经理经历。
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Word文档可编辑项目经理管理办法工程文帮目录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1)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任与变更 (3)第三章项目经理的管理 (4)第四章项目经理的考评 (7)第五章项目经理的奖励与处罚 (8)第六章附则 (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项目经理部(指挥部)经理(指挥长)(以下简称项目经理)的管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管项目经理的管理。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选任与变更第三条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上的授权委托代理人。
第四条项目经理的任职条件及应具备的素质:一、与其承担工程项目要求相适应的执业资格及相应的项目管理经验和业绩。
二、符合投标文件对项目经理能力素质的要求,适应市场能力强,善于进行组织协调与沟通。
三、具有项目管理需要的专业技术、管理、经济、法律和法规知识。
四、承建国际工程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应具备IMP资质。
五、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忠诚企业、遵纪守法、诚信尽责。
六、身体健康,适应岗位需要。
第五条项目经理的产生,一般应在公司建立的项目经理队伍中选拔聘任,当项目经理队伍人员无法满足项目施工要求时,从公司内具有相应资格人员中选拔聘任。
第六条项目经理的任用原则:一、实行项目周期任职原则。
项目经理任职期间,原则上不能调动岗位。
如调动,实行期中审计、考评,分解各项指标,实行一次性结算。
二、管理一个项目的原则。
若项目经理负责管理的施工项目临近竣工阶段,经公司考评合格的,公司可以批准其兼任另一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但两个项目的成本必须分开,独立核算。
三、择优任用的原则。
项目经理若在上一个项目因管理原因而未能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主要指标的,公司原则上不再任用。
第七条项目经理的选任方式。
原则上通过组织考核、聘任的方式进行;对条件成熟的项目,可依照《中铁三局集团领导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实施竞争上岗。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
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经理行为,明确项目经理责任与义务,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项目经理的分级与聘用第三条项目经理应具备以下通用任职条件。
(一)取得国家有关部门统一颁发的建造师证书以及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和相应业绩;(二)具有能够承担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技术、经济、管理专业理论水平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三)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四)善于学习、思想敏锐,有强烈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控制能力、应变能力、公关能力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五)曾担任项目经理或实际负责的工程项目无重大亏损;(六)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年富力强,精力充沛。
第四条项目经理的分级集团公司推行项目经理职业化管理,实行项目经理分级制度,由高到低分为A、B、C、D 四个等级。
以2011 年12 月31 日为工作时间截止期,在通用任职条件的基础上对现有项目经理进行初次定级。
具备任职基本条件的项目经理,由集团公司设立的项目经理考核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级别。
(一)A 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1.参加工作满十年;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债权债务清晰,综合营业利润率在3.5%以上;综合营业利润率=(利润总额÷营业收入总额)×100% 减亏视同盈利(下同)4.所负责工程项目都能优质、高效、按期完工,多次受到业主表彰奖励;5.特别优秀的,集团公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B 级项目经理任职条件:1.参加工作满七年;2.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3.所负责的工程项目没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债权债务清晰,综合营业利润率在3%以上;4.所负责工程项目都能优质、高效、按期完工,受到业主表彰;5.特别优秀的,集团公司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中铁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中铁项目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铁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铁公司的各类项目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项目管理、投资项目管理等。
第三条:中铁项目管理制度是中铁公司推动项目管理改革、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和工作指南。
第四条:所有中铁公司的项目管理人员都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履行项目管理职责,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中铁公司将根据项目管理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更新本制度,以适应不同项目的管理需求。
第六条:中铁公司将加强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项目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项目管理流程和方法,能够独立承担项目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沟通协调,解决各类管理问题。
第二章项目管理组织第九条:中铁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组建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包括项目经理、项目管理员、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应当具备项目管理经验和领导能力,能够协调各部门工作,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员负责项目进度、成本、质量等管理工作,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质量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监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达到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产计划,保障工程安全生产。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密切配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合作顺畅。
第十六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包括项目目标、任务分工、进度计划、资源配置等。
第十七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定期召开项目管理会议,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调整项目管理策略。
第十八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建立项目管理档案,及时记录项目管理过程中产生的重要信息和数据,为工程总结和评估提供依据。
中铁项目日常管理制度汇编
中铁项目日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铁项目的日常管理,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中铁项目,包括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各个阶段的项目管理。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项目的决策者和执行者,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和协调,并对项目的进展和质量负责。
第四条项目部门各个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协调合作,共同推进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进行,不得违法违规。
第六条本制度应当严格遵守,不得擅自修改或者违反制度。
第七条项目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重要信息和文件,做好项目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第二章项目组织结构和职责第八条中铁项目的组织结构包括总部和项目部两个层级。
第九条总部是项目的管理者和支持者,负责制定项目的整体方针,提供资源保障和决策支持。
第十条项目部是项目的执行者,负责具体的项目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十一条项目部设置项目经理、施工、监理、设计等职能部门,负责各自的工作内容。
第十二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整体管理和协调,是项目决策者,对项目的进展和质量负责。
第十三条施工、监理、设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并按照项目计划和要求完成相应任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对项目部门工作负有监督责任,负责对各个部门的工作进展进行跟踪和检查。
第十五条项目部门应当加强团队建设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十六条项目的管理流程包括项目启动、项目准备、项目实施和项目收尾等阶段。
第十七条项目启动阶段是项目的策划和准备阶段,包括确定项目目标、项目任务和项目计划等。
第十八条项目准备阶段是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材料调配和人员配备等。
第十九条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的主要执行阶段,包括施工、监理和设计等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收尾阶段是项目的总结和交接阶段,包括项目验收、结算和档案整理等。
第二十一条项目管理流程要全程跟踪和控制,确保项目各个阶段的工作按照计划进行。
(完整版)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管理办法为规范项目经理部的职能定位、编制定员、组建和解体,保证项目管理的正常有序运行,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以工程项目为对象组建,负责工程项目从开工到竣工全过程一次性的管理。
项目经理部随工程中标而组建,随工程竣工而解体。
一、项目经理部的组建1.投标部、市政部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 (已中标,但中标通知书暂不能办回的,工程概况以书面通知 )传递给企业管理部和组织部。
组织部按照《项目经理管理工作程序》的要求确定项目经理部生产管理班子;企管部按工程项目名称给项目经理部命名,有条件的经集团公司批准后可以项目经理命名,并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和规模定级定编。
2.企管部给项目经理部定级的依据是工程性质、合同工期、地理环境、结构类型、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等指标,项目经理部共划分为五个等级,级别依次递减。
项目评价分在 95分以上的为一级项目经理部;在 85分以上的为二级项目经理部;在 75分以上的为三级项目经理部;在 65分以上的为四级项目经理部;在 65分以下的为五级项目经理部。
3.项目经理部的定员编制按其承担施工的工程项目的级别及其施工组织方式确定。
除整体分包项目外,一级项目经理部编制40-45 人,二级项目经理部编制 35-40人,三级项目经理部编制 30-35人,四级项目经理部编制 25-30人,五级项目经理部 15-25人。
4.项目经理部的命名、等级标准及编制定员一经确定,报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后,项目经理部正式成立文件由公司总经理签发执行。
二、项目经理部的机构设置和岗位定员(一)管理机构1.三级 (含三级 )以上项目经理部可按管理职能和业务分工设立经营管理室、成本核算室、施工管理室、技术质量室、物资设备室。
2.三级以下及整体分包项目经理部原则上不设立管理室,根据实际需要和业务分工,设置业务主管或业务岗位。
(二)岗位设置1.项目经理部的管理和业务岗位按项目经理部的级别大小和实际工作需要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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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一局集团职业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概述
一、项目经理职业化的意义
项目经理部是集团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司对外的窗口,
也是企业效益的源泉,项目管理的好坏,事关企业的生死存亡。
而
项目经理是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
的项目管理者,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因此,
企业要持续发展,必须有一支综合素质高、满足业主条件的项目经理队伍。
实行项目经理职业化,可以充分利用和挖掘现有人力资源,保持项目经理队伍稳定,实现项目经理责、权、利的统一。
二、职业项目经理任职条件
1、具备项目经理资质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筑、材
料、设备、经营、管理、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2、具备较强的决策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
3、具有一定的项目管理业绩;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工作中能公正廉明,以身作则,赏
罚分明;
5、为企业非领导人员。
三、职业项目经理实行任期聘任制,每届任期聘任时间从项目的入场准备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项目经理的选拔,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可采用公开选拔、公司指派、民主推荐或竞聘上岗
的方式,经公司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第二章项目经理的分级管理
一、对项目经理实行分层级管理,不同层级的人员具备不同的任职资格,可聘任为对应项目规模的项目经理。
二、根据历史业绩、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等方面,对集团
内部现任及拟任的项目经理、常务副经理、副经理进行评估,将评
估结果分为A、B、C、D、E五级,同时认定其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