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成本与收益经济学理论的腐败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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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本收益理论看土地腐败问题

从成本收益理论看土地腐败问题

从成本收益理论看土地腐败问题摘要:当前我国土地腐败问题出现涉案金额大、情节恶劣、屡禁不止的特点,从经济学的成本收益理论,可以得出我国当前土地腐败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犯罪收益非常高,而犯罪成本,尤其是土地腐败犯罪人被抓获的几率很低,符合经济学理论中的成本收益理论的结论。

因此可以考虑从土地制度上入手,变化城市和农村土地的管理和出让制度,降低土地腐败的经济收益,增加土地腐败的犯罪成本,从而遏制我国的土地腐败问题。

关键词:成本收益理论;腐败;土地腐败一、土地腐败土地腐败在当前学术界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土地腐败发生在土地流转过程当中,一般而言包括这样的流程,开发商绕开征地程序,低价“私占”集体土地,又通过收买政府官员,高价倒卖给政府变身“国有”,官商结成“利益输送”联盟。

在这一过程中发生的政府人员贪污的案件,一般称为土地腐败。

从最近几年曝光的深圳“许三多”市长许宗衡、辽宁抚顺“土地奶奶”罗亚平等土地腐败案件当中,可以发现当前我国土地腐败的情况呈现出涉案金额大,情节恶劣,量刑严厉等特点。

有土地专家估计,全国每年土地收益流失至少有100亿元以上。

土地腐败已经成为官员腐败的一个重要通道,成为民怨、民冤的一个重要诱因,成为破坏我们党和政府威信的一个重要原因。

与之相对,党中央、政府打击土地腐败的决心不可谓不坚定,事实上,土地腐败问题的严重性中央早有察觉。

2004年10月,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有专家称《决定》是迄今为止中国实行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

2005年1月,中央下发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规定要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强调要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

2006年7月,国土资源部出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两个文件,2006年8月1日起开始实行,标志着对国有土地的使用管理进入可操作阶段。

腐败与反腐败成本分析.

腐败与反腐败成本分析.

腐败与反腐败成本分析今天我们讲腐败与反腐败的成本分析。

我们从成本的角度来看待当前所面临的腐败的问题和我们要进行反腐败的这样一种选择的斗争策略与斗争过程。

法国著名的法学家卢梭曾说过:“我们的手里的金钱是保持自由的一种工具,我们所追求的金钱则是使自己当做奴隶的一种工具。

”腐败对于经济利益狂热的追求,是把他们束缚在成为金钱奴隶的这样一个过程。

那我们从经济成本的角度来分析腐败和反腐败之间的关系,那我们可以从更加客观和科学的角度来观察腐败和反腐败之间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此消彼涨的关系。

吴兢在《贞观政要》中曾记载:贞观二年,太宗谓侍臣曰……,这段话的意思是贪财的人并不真正懂得怎样爱财,如朝廷内外五品以上的官员,俸禄优厚,一年之中所得数很多,如果他们选择接受别人的贿赂也不过才几万,一旦暴露出来,俸禄反而被剥削掉了,这难得是解爱财物?看到了小的好处,忘掉了大的利益。

从前,公仪休特别爱吃鱼,但是他从来不收受别人送的鱼,反而能长久地吃上鱼。

做国君的贪财,必然要丧失国家;做臣子的贪财,必然要丢掉性命。

所以吴兢就在这里引入了一个成本的比较,他来说明腐败的高成本与低收入之间的关系,我们从这样一段话当中就可以看出,对于是否选择腐败,他是这样一个有成本来考虑的。

从成本的角度来看,选择腐败,经济上是否是可行或有受益的?成本是来源于经济学领域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在反腐败领域中引入经济学的分析方法和解读视角,对于我们更进一步拓展反腐败领域下成本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分析腐败和反腐败之间的这种博弈过程以及如何来更有效地制定反腐败的机制体制,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工具。

因此,我们通过来关注腐败和反腐败的成本的分担和成本的博弈,对于我们认识当前反腐败的形势以及未来中国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趋势,它有这样一个整体上的把握。

对于反腐败战略机制的设计的内在规律性,我们有一个更加深刻的理解,从而能够更加地深入地指导我们反腐败的实践活动,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转型期的行之有效的,而且成本较小的这样一种反腐败的道路。

腐败行为及其动机的经济学分析(一)

腐败行为及其动机的经济学分析(一)

腐败行为及其动机的经济学分析(一)摘要:从经济学视角看,腐败行为的发生是基于“预期成本—预期收益—风险”的权衡分析,腐败的预期成本越小,预期收益越大,被查处的风险越小,腐败分子就越容易作案。

因此,提高腐败的预期成本,抑制腐败的预期收益,增大腐败分子被查处的风险,是打击与治理腐败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腐败;预期成本;预期收益;风险我们从整个社会发展的视角上研究腐败,可以认为腐败行为是一种非法经济行为,它也符合一般经济规律,即它在取得收益的同时,也要承担可能的成本和风险。

笔者认为,腐败分子作案时可能一时糊涂,但作案后不自首不退赃,甚至继续作案,证明他们或多或少进行过成本与收益估算,对可能遇到的风险也是有一定分析的。

在我们实际上还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做到大公无私、克己奉公,也不能保证在现有遴选教育管理机制下,所有干部都德才兼备、绝无私心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可以将腐败分子作为理性经济人来对待,从经济学的“预期成本—预期收益—风险”角度对腐败行为进行研究,以便对腐败案件层出不穷的现象做出一些解释,并寻求打击和治理腐败的有效途径。

美国学者罗伯特·克利特在其《控制贪污腐败》一书中,提出了一个有关腐败问题的公式:腐败动机=贿赂-道德损失-(被发现和被制裁的机会×所得处罚)>薪金+廉洁的道德满足感1]。

以此为参考,笔者认为腐败行为动机大小是一个关于成本与收益的函数:p=f(g*r1-c*r2)(其中,p代表腐败行为发生几率,g代表腐败预期收益,c代表腐败预期成本;r代表风险)一、腐败行为的简单发生动机分析马克思说:“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

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之险”。

可见,逐利行为是否发生,是可以简化为成本、收益与风险相互权衡的结果的。

(一)腐败行为的成本收益环境分析在我国社会体制转变过程中,政府、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有较多的机会腐败,有机会腐败的人较多,反腐环境总体情况不够乐观。

基于成本与收益经济学理论的腐败问题分析

基于成本与收益经济学理论的腐败问题分析

论和群众拥护度等 ; 未来成本 ( 3 主要包括 的 损 失 , 条件 变 为 : 1P ( L + oP M 罚 。则 会 超过 其 腐 败 收 益 或 至少 与之 相 等 x) 该 (一 )P )P — 升迁 的可能及所带来的收入、子女前途 、 罚 P o 中 M表示腐败遭 受惩罚所带来 ( ) ≥P,其 P 。根据腐败 行为的成本与 收益分 析模 金损失等。 其函数公式 C C + 2f( 1X , 的损失。腐败诱因决定于查 处概率和腐败 型 , = lC =lX , 2 腐败行 为所付出的代价是大的 , 决策者
产 生 的根 源 及 治理 对 策 层 次认 识 腐 败 的一 把 钥 匙 .也 是 从 根 本 上 反腐 败的 一 大 依据 。


腐 败 的成 本 与 收益 决 策 树模 型 二 、 败 的 成 本 与 收益 分 析 腐
肾 畋 收 益 及程 度
根据委托与代理理论 ,决策者腐败的 收益直接来源于贿赂收入。决策者关于腐
因时 , 策 者通 常 有 两 种选 择 : 败 或 是 廉 是 正 确 的 : 决 腐 洁。 如选 择廉 洁 , 得 到相 应报 酬 . 将 包括 即期
不同而产生的不同 .往 往第一次腐败心理
以 P和 L分 别 表示 正 当收 入 和腐 败所 压力较大, 而随着腐败次数的增多 . 成本 该
收 入 L和未 来 的预 期 收入 P 以及道 德 满 足 带来 的额外收益 ,则腐败的私人收益 可表 呈下降趋势 ,且该 曲线 随着决策者职务的 .
感 M。如果选择腐败 , 获得腐败收入() 达 为 P L 将 s= + 。只 有 在腐 败 获得 的私 人 收益 超 升高也会有所下降。 机会成本曲线中. 由于 直接贿赂收入 ( I+ 神慰藉 (2 , S )精 s )他将为 过或至少等于私人成本时 , 才有腐败行为 腐败者的投入较为稳定 .且随着腐败收益 此付 出各种成本 C 。腐败成本主要包括私人 若查处的概率为 P (< < ) 0 p 1 ,则腐败 条件 的形式多样化 、 隐蔽性 越来越强 、 腐败人职

腐败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腐败问题的经济学分析作者:李波来源:《党政干部学刊》2008年第06期[摘要]由于权力的可交换性及其需求与供给的无弹性,决定了权力总是倾向腐败,从而形成一个公权与私利交换的市场可能。

本文通过对腐败成本的分析,阐述了腐败产生的诱导性因素,并提出建立高薪养廉制度、建立监督体系、完善对腐败官员的惩罚性机制等加大打击腐败力度的经济学对策。

[关键词]腐败;经济学;权力;高薪养廉[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8)06-0041-02当前,腐败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它已严重影响了改革进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对腐败问题进行经济学的考察和分析,或许会给我们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腐败的经济学定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腐败定义为:腐败是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的利益。

一个更为广义的定义是,腐败乃是通过关系而有意识地不遵从,以图从该行为中为个人或相关的个体谋取利益。

国际透明组织对腐败含义的解释是:公共部门中官员的行为,不论是从事政治事务的官员,还是行政管理的公务员,他们通过错误地使用公众委托给他们的权力,使他们自己或亲近于他们的人不正当地和非法地富裕起来。

迈克尔•约翰逊采用广义的腐败定义,认为腐败是指对公共角色或资源的滥用,或公私部门对政治影响力量的不合法的使用形式。

我国的一些学者认为,腐败是党和国家公务人员滥用权力谋取私利,从而违反当时社会公认的纪律、法律和道德规范,并形成一定社会危害的一种畸型的政治行为和政治现象。

如果从经济学角度去研究,把腐败看作一种经济活动,一种用公权谋私利的经济活动的话,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腐败:腐败就是官员或官僚集团利用公共权力谋求私利的一种经营活动,他们总是期望以最低的成本做最大的买卖,获得最大的收益。

我们可以为腐败者或腐败集团设计一个计算和思考的过程,即投入是多少,带来的收益又是多少,最希望达到的目标就是拿出去少一点,拿回来多一点。

二、腐败成因的经济学分析英国历史学家约翰•阿克顿曾指出,“绝对的权力必然产生绝对的腐败。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腐败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腐败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河南科技学院成人高等教育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题目:我国国有企业经营者腐败问题的经济学分析学生姓名:所在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所学专业:导师姓名:完成时间:摘要近年来,在全国范围内查处的腐败案件中,国有企业的腐败已成为“严重灾区”。

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造成的企业家腐败现象不容忽视,亟待解决。

文章从腐败的产生入手,分析了国有企业腐败的根源,从腐败的产生入手,提出了解决国有企业腐败问题的思路和对策。

国营企业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五章:首先,在一般定义的基础上,结合经济解释,分析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的特殊重要性。

这一部分的分析主要包括:(1)对腐败现象的一般认识。

(2)了解和揭露经济中的腐败现象。

(3)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腐败与公务员的行政权腐败有相似之处,关系特殊。

其次,论述了我国国有企业的腐败及其对国有企业发展的影响。

这一部分用事实和信息概括了国企腐败的六种主要表现,其中包括“父权主义”、滥用权力损害公司财产和资产、以及为子女和亲戚慷慨施舍等。

采购基础设施项目、设备和材料,投资和融资,收取折扣和贿赂,实际破坏私人财产,疏忽,免税,非法金融管理,偶尔借款和担保,等等。

在以上的绩效分析中,强调了腐败对国企发展的影响。

最后,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的根源进行了经济学分析。

这一部分分析了导致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腐败的内外因素的根源,并着重指出内部原因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面临的“经济学家”选择。

其外部原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领导人社会博弈的操纵和所有权制度的缺失;二是国有企业权利义务失衡。

(3)治理机制缺乏制度性条件。

四、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鲜明对比。

(5)分配机制不健全导致操作者腐败行为增加和蔓延。

减少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受贿犯罪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领导人腐败背后的理论和实践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首先,要建立稳定的体制和监督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使国有企业的经营不受损害。

二是加大激励力度,充分提高人力资本的价值,使国有企业领导“不愿腐败”。

经济学视角下的腐败问题及治理策略

经济学视角下的腐败问题及治理策略【摘要】腐败是一个特殊而又严峻的社会问题,他不仅关系执政党的生死存亡,同时也关系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兴衰成败。

许多学者有从法律、政治、社会、伦理、心理、文化道德等不同角度对它进行了分析研究,本文从经济学的角度,分析腐败的本质、成本—收益和影响,并提出治理腐败的策略。

【关键词】腐败;经济学分析;寻租;成本—收益从广义上说,腐败是行为主体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职权或偏离公共职责的权利变异的现象。

生活糜烂堕落,思想道德卑下,一味追求私利、私欲,贪图安逸、享受等行为,即便发生在私人领域,也是一种腐败行为;从狭义上说,腐败泛指国家公职人员为其特殊利益而滥用权力的权利蜕变的现象。

其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污受贿等是腐败现象最主要、最集中的表现。

一、腐败的经济学本质(一)腐败是一种寻租活动寻租是一种“直接非生产性寻利”,也就是人类社会中非生产性的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

从本质上讲,寻租是一种非生产性利润的再分配活动,它本身并不会新创社会利益,相反却给社会造成了多个方面的资源浪费;其次,寻租造成经济资源配置的扭曲,阻碍有效的生产方式的实行;还有,寻租还会导致其他的层次的再寻租。

在市场竞争条件下,市场的运作并不一定是完备的,经常会出现一些市场失灵,因此为政府介入市场提供了可能。

但政府介入市场,其结果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额外收益点,即权力导致的租金,也产生许多的权利资本。

政府官员的个人寻租行为就是我们常说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这种行为直接导致腐败现象的泛滥。

经济学家图洛克、布坎南等把寻租活动产生的根本原因归结为政府对市场的过多干预。

政府拥有各方面的特权、优惠权和垄断权,寻租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影响各种公共权力的运用来获取巨额租金。

因此,寻租就会出现反复无穷的设租和寻租、再设租和再寻租。

(二)腐败缘由信息不对称人们所从事的政治市场和经济市场的竞争是否完全,将会决定个人能否实现腐败效用最大化。

政府官员腐败的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

引言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在南京市召开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上强调指出: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通过抓紧治标清除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现象,又要更加注重治本,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的关键阶段, 转型本身会产生出过多的任意处置权和寻租空间。

由于任意处置权这种公共权力的存在和寻租空间的扩大,导致腐败的现实成本和机会成本都很低,这就造成了日益猖獗的腐败行为。

对腐败的治理, 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所强调,需要从各个可能方面阻止腐败产生条件的发生, 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其产生的根源, 从而最大限度地杜绝腐败。

案例资料记者30日从山西省纪委获悉,山西声势浩大的煤焦反腐运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4月,共立查煤焦及非煤矿山领域违纪案件1126件,共有1590名贪官“蛀虫”受处。

有关人士指出:现阶段在乌金天府山西,煤焦领域中还隐藏着不少贪官“蛀虫”,有的贪污索贿,有的入股分红,有的为黑矿点充当“保护伞”,有的非法评估煤矿资产等,这些贪官“蛀虫”以权谋私表现出不尽相同的手法和特点。

据悉,截至2019年4月,山西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领导组办公室共受理群众举报2737件(次),初核煤焦及非煤矿山领域违纪线索1353件,共立查案件1126件,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9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79人,乡科级干部436人。

2019年6月,山西首次对外通报一批煤焦领域典型案件,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

今年5月27日,山西省纪委又公开披露七个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河曲县阳坡泉煤矿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案;蒲县外贸局原局长乔怀亮违规入股煤矿案;石楼县国土局总工程师李雪峰贪污、挪用公款案;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罗春林违规投资入股案;保德县孙家沟乡党委书记张建军贪污案;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家岭露天煤矿矿长董典志受贿案;乡宁县公安局台头派出所所长王睿贪污受贿案。

腐败问题的制度透视与经济学分析.

腐败问题的制度透视与经济学分析腐败及其形成机制:一个简化的模式何谓腐败?舍雷夫(Sheleifer,A.)和维西理(Vishny,R.)把它定义为“政府官员出售政府产权以谋求私利的行为”。

巴丹(Bardhan,P.)则用委托-代理关系来定义:“腐败是指基于私利而运用公共机构,其中得到公众(委托人)授权从事某些活动的官员(代理人)从事了不易被委托人监督的谋求私利的不良活动。

”比如说,政府官员通常为提供许可证、执照、护照,为在海关放行或者为禁止竞争者进入市场而收取贿赂,也就是说,他们个人对政府官方拥有的商品加了价。

因此,腐败就其实质是钻现行制度的空子,趁提供公共的“政府品”之机,进行权力寻租。

人们之所以需要这类政府品,并不是因为它们有使用价值,而是因为它们代表一种权利,使人们能够合法地从事否则就无法从事的经济活动。

据此,我们考察的腐败主要指由于考虑到家庭或私人团体的金币或非金币利益,偏离公共角色的职责规范或者违背某些法规而以权谋私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括贿赂(运用报酬改变委托人的判断)、裙带关系(以亲疏关系而非实际绩效用人)、不正当的占有(非法占有公共资源以供私用)和不正当的使用(在履行政府公职应尽的义务时收取额外的报酬、挪用公共资金进行房地产或股票投机)等等。

为了探讨腐败的形成机制,可以就政府生产的有代表性的商品,如护照、通行证或许可证等,构造一个简化的模式。

假定该商品是同质的;假定该商品由一个官员来出售,他有机会控制该商品的供给量,尤其是他能够决定不向某些人供给这种商品。

为简便起见,假定官员与这些商品的生产成本不相关(因为有政府生产)。

现在的问题是,官员提供这些商品的边际成本(MC)为多少?为此需要区分两种情形。

其一,不带偷窃性的腐败,即官员实际上向政府交回商品的官方定价。

这种情形下,官员提供商品的MC即为官方定价p。

比如说,当官员按官方定价加上贿赂出售一个许可证时,他个人保留贿赂(Bribe)而把p交给政府,因而p即是他的MC。

成本收益视角下的国企腐败行为分析2300字

成本收益视角下的国企腐败行为分析2300字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支柱,通过将近40年的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国民经济迅速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然而,近年来,有关国有企业高管贪污腐败现象的负面新闻也层出不穷,腐败案件之多,金额之巨大。

本文主要从成本和收益视角下解释其腐败的原因。

国企腐败;成本;收益一、国有企业高管腐败行为的成本1.准备成本国企高管在腐败时往往有一个准备过程,这一阶段主要表现为一系列的心里纠结过程,反反复复的考量,其主要有两种心理因素在作怪,是廉洁还是贪腐。

但是如果一个高管他认为廉洁带给他的收益不够,那么腐败可能就是他不二的选择。

国企高管手中往往是掌握着许多信息,利用信息的不对称也能提升自己的收益,由于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权缺失,企业内的重大决策、重要审批以及大额资金的审批过程中的集体联审联批环节流于形式。

由此就有高管自己一己之力就拿下整个项目,这往往增加了犯罪的风险。

往往在这个过程中,国企高管看到了腐败条件下自身收益的最大化,也就弱化了他贪腐的成本。

2014年国企企业家共涉案245件中,其年终状态分别为组织调查阶段55例,刑事立案侦查阶段43例,移送起诉12例,尚有36例在审理中,未宣判,结案97例。

2014年是案件最多的一年,从这里看到的已知的案例,但是还有很多没有爆出来的案例,所以在这过程中腐败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还是不够。

所以高管们往往利用这些机会为自己赚取一笔腐款,如果没有被抓住就可以好好过好余生。

国企高管贪腐的年龄大多在50-59岁,这个年纪的人往往存在着更大的侥幸心里,大多是要退休的人,若再不贪腐一把就没有机会了,而如果贪污到手后没有被发现往往可以给自己和下一代攒下一大笔的未来发展资本。

2.实施成本实施成本主要包括进行贪污腐败进行的成本,主要有将自己伪造成一个廉洁的人的成本,这就需要通过假装建立慈善机构等来伪装自己的罪行。

最主要的就是通过自己掌握的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信息加大腐败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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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现代金融2008年第9期总第307期在经济学上,腐败的概念是“通过关系而有意识地不遵从规则,以图从该行为中为个人或相关个体谋取利益”。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在剖析腐败现象时,开始运用经济学工具,利用不同的变量,创设不同的公式与模型对其进行研究、解释和说明。

本文以“成本与收益”函数为基础,对腐败行为进行多维度思考,分析其产生的根源及治理对策。

一、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决策树模型根据委托与代理理论,决策者腐败的收益直接来源于贿赂收入。

决策者关于腐败和廉洁决策函数可以采用腐败与廉洁决策树模型(如图所示)。

当出现腐败机会或诱因时,决策者通常有两种选择:腐败或是廉洁。

如选择廉洁,将得到相应报酬,包括即期收入L和未来的预期收入P,以及道德满足感M。

如果选择腐败,将获得腐败收入(S)=直接贿赂收入(S1)+精神慰藉(S2),他将为此付出各种成本C。

腐败成本主要包括私人成本(C1)和社会成本(C2):私人成本(物质成本、精神成本和未来成本);社会成本包括资源配置非优化、制度设置不合理、国家机器偏废和社会不稳定等。

物质成本(X1)主要指目前薪金收入、福利收入和闲暇价格等;精神成本(X2)主要指:上级信任度、社会舆论和群众拥护度等;未来成本(X3)主要包括升迁的可能及所带来的收入、子女前途、罚金损失等。

其函数公式C=C1+C2=f1(X1,X2,X3)+f2(Y1,Y2,Y3,Y4)。

该函数比较复杂,存在两种可能的结果,这取决于腐败被查处的概率P和逃避的概率(1-P),而被查处的概率(P)的大小是一个关键变量。

决策者腐败的预期效用函数可以如下方程表示:Eu=U[S-p(C1+C2)+(I-p)(P+L),M]决策者作为理性人,在进行腐败决策时,必然要进行成本与收益分析,以决定是否实施腐败。

当“成本<收益”时,会选择腐败;反之,会选择廉洁。

我们把这两个不等式通称为“腐败实施不等式”,它既是从深层次认识腐败的一把钥匙,也是从根本上反腐败的一大依据。

二、腐败的成本与收益分析根据经济人的假设,决策者是独立的经济人,个人利益最大化是其目标。

作为理性的决策者,个人只能根据私人收益和成本分析比较来选择自己的行为,不会考虑到社会利益。

如果从事腐败或犯罪活动的收益比其成本或风险大得多,就可能会从事腐败;当潜在的收益足够大时就会“铤而走险”。

从经济的角度分析,下列公式无疑是正确的:以P和L分别表示正当收入和腐败所带来的额外收益,则腐败的私人收益可表达为P+L。

只有在腐败获得的私人收益超过或至少等于私人成本时,才有腐败行为。

若查处的概率为p(0<p<1),则腐败条件为:(1-p)(P+L)≥P0,若以P0表示目前的正当收入,P1是降职后的收入,则腐败条件为:(1-p)(P0+L)+P1*p≥P0,如果在查处腐败行为后,除上述处罚外,还对腐败者处以罚款、监禁、剥夺政治权利等更为严厉的处罚,则腐败的利益还将扣除这些惩罚带来的损失,该条件变为:(1-p)(P0+L)+P0*p-M*p≥P0,其中M表示腐败遭受惩罚所带来的损失。

腐败诱因决定于查处概率和腐败收益,前者与诱因成负相关关系,后者与诱因成正相关关系。

从经济学角度看,腐败的成本和收益与腐败发生率之间存在十分密切的关系。

腐败的成本低、收益高,就必然导致腐败发生率上升。

上图为腐败成本与收益的曲线图,设腐败带来的各种成本均能量化,则中间45°线表示腐败的收益与成本相抵时的状况,可称它为抵偿线。

它是腐败者投入与收益相等的情况,这是一种理想的状况,决策者不会腐败。

而腐败的心理成本曲线之所以有所起伏,是因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而产生的不同,往往第一次腐败心理压力较大,而随着腐败次数的增多,该成本呈下降趋势,且该曲线随着决策者职务的升高也会有所下降。

机会成本曲线中,由于腐败者的投入较为稳定,且随着腐败收益的形式多样化、隐蔽性越来越强、腐败人职务越来越高等相关因素的影响,该成本处在一个较为平稳的状态。

CpCp’线是腐败的惩罚曲线,腐败行为一旦败露,就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罚,也是每个决策者在决定腐败时所主要考虑的,它整体上在抵偿线之上,并与之相切于P点,表明一旦招致惩罚,则会超过其腐败收益或至少与之相等(P)。

根据腐败行为的成本与收益分析模型,腐败行为所付出的代价是大的,决策者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腐败的,而当对腐败的惩罚已达到腐败的总成本曲线时,将使腐败行为不仅无收益,而且代价特大时,理性的决策者将不会腐败,社会中的腐败现基于成本与收益经济学理论的腐败问题分析□龚荒徐燕蔺明理论探讨腐败的实际成本与收益曲线7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现代金融2008年第9期总第307期象将彻底消失。

但这个结论显然与现实生活不相符合。

由于我国腐败领域出现的新规律、新趋势,原有的反腐架构面临着不尽适应现实发展的情况,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钻制度漏洞,甚至给腐败行为蒙上合法的外衣。

腐败现象的主要特征有:一是家族式夫荣妻贵、父荣子贵、子荣父贵现象沉渣泛起,一人掌权,全家享用。

二是高智能式。

利用高新技术和互联网络进行违法犯罪。

三是隐蔽式。

行贿主体的多元化、作案手段的多样化、赃款转移的全球化和作案工具的科技化,致使腐败更加隐蔽,使案件更难以查处。

四是涉黑式。

逐渐与黑恶势力进行勾结。

五是腐败犯罪呈现国际化趋势。

究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惩罚成本在一定时期相对固定,且惩罚成本很低。

一是财产处罚很少;二是生命刑、自由刑偏轻;三是名誉和精神上的处罚过轻;四是惩处法规弹性过大,刚性不足,司法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时有发生。

因此上图的理论曲线并不能真正体现腐败行为的深层次根源,应对其进行修正。

受反腐力度等因素制约,现实中的腐败理论总成本曲线(CtCt')要下移,使腐败成本低于腐败收益,腐败行为是“有利可图”的。

三、腐败现象存在的机制分析我国反腐败工作面临两种巨大的困难:一方面反腐败工作制度化进程受到抑制,另一方面反腐败呈现出“案件越抓越多”的被动局面。

因此,对腐败根源进行深入探讨,对治理当代中国腐败的制度性病理机制大有裨益。

(一)激励机制。

现行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在激励机制上的严重缺陷成为腐败行为得以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何激励社会成员特别是公职人员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激励意味着以某种形式的奖励使组织中的个人为组织目标而努力。

当前的激励机制是在打破大锅饭机制后逐渐形成的。

现行的国家公职人员的激励机制存在明显的问题:总体收入水平较低、功绩制原则贯彻不充分、财政预算制度不完善等,这些问题导致激励机制必然被扭曲。

(二)机会结构。

现行的制度结构和制度安排的缺陷为腐败行为创造了大量的机会和条件。

腐败机会多、从事腐败的难度小是腐败蔓延的重要原因。

腐败本身的利润率很高,成本很小,例如,很可能就是签个字得到的收益就很大。

主要原因一是权力大且集中。

“一把手腐败”现象特别严重,反映了权力大且集中的危害性。

大权在握又无监督,自然容易腐败。

二是自由裁量权大。

三是经济改革的措施极易造成某种形式的双轨制或某种形式的主动设租,比如政府放开某一行业,先行试点很可能成为这一领域内政府允许的提前起跑者,并因此占据有利位置,获得巨额租金。

(三)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的力度不够,表现为“自律约束机制弱化”、“责任约束机制乏力”、“制度约束机制疲软”、“舆论约束机制欠缺”。

四、治理腐败的建议与对策由于我国反腐败体制、机制、法制等方面存在缺陷,导致反腐败的成本偏高,效益偏低,这也是影响反腐败力度不够、致使腐败成本偏低、腐败问题解决不理想的重要原因。

因此,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出反腐败的对策与建议:(一)加强惩罚机制,提高腐败成本。

如果在查处腐败行为后,除了降职减薪外,腐败者还将受到罚款、审查、监禁、社会歧视、丧失名誉等经济、法律、道德等方面的损失,且全部纳入腐败成本中去,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遏制腐败的滋生。

因此,腐败的成本要取决于腐败得到惩罚的成本,那么,加强处罚机制,扩大对腐败的查处范围,加大对腐败的打击力度,使腐败者在经济上倾家荡产、政治上身败名裂、思想上后悔莫及,提高腐败的成本,从而使腐败行为有所收敛,使腐败者抛弃侥幸思想,产生畏惧而不敢腐败。

(二)加大打击腐败的力度,提高查处概率。

造成腐败另一个关键因素是腐败行为被查处的概率太低。

一些地区和部门的某些案件,查处久议不判,领导庇护,地方保护,通风报信,大事化小,动软不碰硬,查下不查上等,严重降低了反腐败的效率。

要建立快速、秘密、高效的查处案件程序,提高查处概率,要把反腐工作做得好不好作为考查各级党政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工作实绩的一个重要依据。

领导者失职以致发生严重腐败问题或者为了地方、部门利益纵容、袒护腐败行为的,应当追究其责任。

(三)完善激励机制,增加廉政收益。

腐败受到查处后的私人成本是由丧失的薪金和额外惩罚构成,那么,提高腐败成本的“反向举措”就是增加廉政收益,即“高薪养廉”,提高政府官员的薪金。

我国目前公务员工资待遇偏低,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上涨指数适当提高其收入水平。

另外,还要继续整顿工资外的收入,将工资外的补贴、福利等纳入工资内,逐步实现实物福利货币化,不断完善退休养老保险制度。

通过完善激励机制,增加廉政收益,可以使政府官员在“高薪”激励下,增强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的风险意识,提高自我约束、拒绝腐败的能力,促使公职人员通过忠于职守、努力工作获得较好的工资待遇。

(四)建立健全法制。

随着我国进入“矛盾凸现期”,各种利益冲突和资源配置不均现象的出现,使得反腐败工作变得尤为重要,只有加快法制建设的步伐,缩短制度与问题的滞后区间,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才能缩小制裁腐败者的自由裁量空间,遏制腐败的蔓延。

(五)建立权力制衡机制。

我国腐败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现行制度不均衡,对政府官员约束的制度供给不足,“公权”使用泛滥,限制市场主体的某些制度又过分供给。

以制度创新根治腐败就是通过制度制约把以寻租为特征的腐败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建立完善权力制衡机制是当务之急。

(六)加强教育,建立“不愿为”的自律机制。

按照“经济人”的假说,政府官员也是理性的,但如果欲望无限膨胀,思想腐化堕落,他们也会丧失理性。

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一批高官的腐败轨迹,剖析其腐败的思想根源,无一例外都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非观、荣辱观发生了错位、扭曲和颠倒。

所以,腐败的产生还在于思想的腐化堕落,道德和理性的缺失。

加强教育,培养理性,成为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不仅要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提高腐败被查处的概率,而且要防患于未然,预防腐败,加强政府官员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的教育和道义责任、人文素养和社会良知的培养,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使得“不愿为”的自律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作者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农业银行铜山县支行)理论探讨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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