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基金的激励机制材料整理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背景在当今经济市场中,公司利用股权激励计划来吸引、留住和激励员工成为一种趋势。
股权激励可以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大的价值,提高公司产出,同时也可以加强员工的参与感和归属感,同时减少员工流失的情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采用限合伙来组建公司。
有限合伙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一种合伙企业形式,普通合伙人负有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则只负有限责任。
在有限合伙中,有限合伙人可以作为股东参与股权激励计划,同时普通合伙人也可以在组建公司时考虑采用股权激励计划来激励员工。
因此,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有其必要性和实际意义。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的定义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是由有限合伙人制定的一种股权激励计划。
它是一份合同,旨在规定有限合伙公司激励员工所需实现的条件及相关股权的分配方式。
在有限合伙中,激励对象是普通合伙人或员工。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激励对象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的激励对象应当明确,一般是指普通合伙人或员工。
激励对象应当符合相关条件。
激励方式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的激励方式包括授予股权,优先获得股权等。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计划一般采用授予股权的方式进行,授予的股权数量与激励对象的职责、贡献、绩效等因素密切相关。
条件限制有限合伙股权激励计划应当制定相应的条件限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以保证计划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这些限制包括•规定激励对象必须达到公司特定业绩指标;•规定激励对象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在公司工作一定时期或者出现股权转让等情况。
同时,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应当制定相应的权利限制,以防止激励对象滥用权利。
股权分配方式股权分配方式应当明确,一般包括均分、合理分配、按比例分配等,但不应当使股东出现极度不平等的现象,以免引起不满或矛盾。
退出机制如果有限合伙的合伙人之一退出,则应当有退出机制的设定,以确保退出合伙人的股权能够得到妥善处理。
总结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是一种激励员工创造更大价值的计划,也是一种保障合伙人利益的机制。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范本8篇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范本8篇篇1本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一、甲方(有限合伙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二、乙方(股权激励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并促进企业的发展,甲方决定对乙方进行股权激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激励协议:一、协议目的本协议旨在明确乙方在甲方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股权激励机制,通过股权奖励增强乙方的归属感和团队合作精神,从而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二、股权激励方式1. 甲方通过赠予或销售的方式,向乙方转让部分股权,使其持有甲方企业的股份。
2. 乙方持有股份的比例、价格、转让方式等条款应在本协议中明确规定。
三、股权激励内容1. 股权激励额度:甲方根据乙方的职位、表现及贡献,决定授予乙方总股份的______%作为股权激励。
2. 股权持有期限:乙方持有的股权期限为______年,期满后根据双方协商可续期。
3. 股权转让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实现股权正式转让:①完成既定的业绩目标;②遵守企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③在职期间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
4. 股权分红:乙方持有的股权享有相应的分红权。
5. 股权转让限制:在约定的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质押本协议约定的股权。
四、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决定是否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并有权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和终止。
2.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获得股权奖励,同时需承担遵守企业章程、保守企业秘密等义务。
3.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约定,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1. 若甲乙双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合伙人激励制度范本

公司合伙人激励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伙人激励制度,是指公司以股权、期权、分红等形式的激励措施,对公司在册员工中表现优秀、对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进行奖励,使其成为公司的合伙人,与公司共同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成果。
第三条合伙人激励制度的实施,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激励对象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
第二章激励对象第四条激励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等。
第五条激励对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对公司发展有突出贡献;(二)工作业绩优秀,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三)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积极影响和带动他人;(四)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忠诚于公司,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第三章激励方式第六条合伙人激励方式包括股权激励、期权激励、分红激励等。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或多种激励方式对激励对象进行奖励。
第七条股权激励是指公司以低于市场价格的价格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或者将公司已发行的股票赠与激励对象,使激励对象成为公司的股东,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
第八条期权激励是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的期权,激励对象在满足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按照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第九条分红激励是指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向激励对象分配一定的现金分红。
第四章激励计划的制定和实施第十条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财务状况、股价水平等因素,制定详细的激励计划,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一条激励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和人数;(二)激励方式、激励数量和激励价格;(三)激励条件的设定和解除;(四)激励计划的实施期限;(五)激励计划的调整和终止;(六)其他需要明确的事项。
第十二条激励计划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公司董事会制定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公告;(三)公司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股权、期权或分红;(四)激励对象按照激励计划的规定,行使相应的权利;(五)公司董事会定期对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合伙人制度及激励机制

合伙人制度及激励机制
合伙人制度是企业设立的一种新型分工合作制度,它将组织结构的有效性和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与企业家精神相结合。
激励机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通过有效的、合理的激励措施给予企业成员或企业的参与者其中一种奖励,以促使他们实现企业的目标。
二.合伙人制度特点
1、分工合作:合伙人制度将企业的组织结构有效性和效益最大化结合起来。
利用分工合作的方式,将企业内部的管理职责和决策权分散,并引入新的技术、信息等元素,以达到效率最大化的目的。
2、利益共享:企业的整体收益由每个合伙人共同分享,当企业收益上升时,每个合伙人的分享比例也会上升,因此每个合伙人都有动机去促进企业的发展。
3、权利均衡:合伙人之间权利关系均衡,合伙人在企业内部对决策的影响力也比较平等,企业建立成熟、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结构。
三.合伙人制度激励机制
1、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可以激励合伙人用更多的能力和技能,以求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任务和目标,同时还可以考虑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有效地维护和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
2、分享收益:企业的收益体现在合伙人的分享收益中,在一定的比例分成或者收益权分配比例的情况下。
合伙企业的员工考核和激励

合伙企业的员工考核和激励协议书本协议由下列合伙伙伴(以下简称"合伙人")签署,旨在建立合伙企业的员工考核和激励制度,以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利润增长。
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协议的目的是建立透明、公正、有效的员工考核和激励制度,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合伙企业的发展。
1.2 范围:本协议适用于合伙企业的所有员工,无论其岗位、级别或薪酬水平。
二、考核标准2.1 考核指标:为确保员工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合伙企业将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以量化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目标达成情况。
2.2 考核周期:考核将按照周期进行,周期长度将由合伙企业进行确定。
2.3 考核权责:合伙企业的管理层将负责制定和实施考核计划,并对员工的考核结果负责。
三、激励机制3.1 薪酬激励:合伙企业将根据员工的考核结果和贡献程度,制定相应的奖励和薪酬体系,并确保其公平、合理。
3.2 非经济激励:除薪酬激励外,合伙企业还将提供非经济的激励方式,如员工培训、晋升机会、福利待遇等,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发展动力。
3.3 知识共享:合伙企业鼓励员工之间的知识共享和团队合作,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协作机制,以增强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创造力。
四、绩效考核流程4.1 目标设定:每一考核周期开始前,合伙企业将与员工共同制定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并确保其与企业整体战略相一致。
4.2 绩效评估:考核周期结束后,合伙企业将根据事先设定的考核指标,进行员工的绩效评估。
4.3 绩效反馈:合伙企业将向员工反馈其绩效评估结果,包括评估报告、得分和必要的建议。
4.4 奖励和激励:根据员工的绩效评估结果,合伙企业将制定相应的奖励和激励计划,并及时给予员工反馈。
五、保密条款5.1 保密责任:合伙企业的员工应承担保密的责任,不得泄露与企业利益相关的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和客户信息。
5.2 违约责任:如员工违反保密责任,合伙企业有权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合伙人激励制度模板

合伙人激励制度模板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套科学、合理、有效的合伙人激励制度,以吸引、留住和激励优秀人才,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创新,实现公司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平衡。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合伙人,包括创始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和特殊合伙人。
1.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制度,并对参与人员进行适时更新。
二、合伙人激励原则2.1 公平原则:确保所有合伙人享有平等的激励机会,激励措施公平合理。
2.2 绩效原则:激励措施与合伙人的绩效紧密挂钩,绩效优秀者获得更高激励。
2.3 长期激励与短期激励相结合:既注重长期价值创造,也关注短期业绩提升。
2.4 差异化激励:根据合伙人的不同角色、贡献和需求,实施差异化的激励措施。
三、合伙人激励方式3.1 股权激励:通过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方式,让合伙人分享公司成长带来的收益。
3.2 奖金激励:设立年度奖金、项目奖金等,根据合伙人的业绩和贡献进行奖励。
3.3 晋升激励:为合伙人提供职业晋升通道,提升其在公司的地位和待遇。
3.4 培训激励:提供各类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合伙人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3.5 福利激励:提供具有竞争力的福利政策,包括薪酬、保险、休假等。
四、合伙人激励具体措施4.1 股权激励4.1.1 股票期权:公司授予合伙人一定数量的股票期权,合伙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4.1.2 限制性股票:公司向合伙人发放限制性股票,合伙人需在规定时间内达到业绩目标方可解锁。
4.2 奖金激励4.2.1 年度奖金:根据公司年度业绩和合伙人个人绩效,发放年度奖金。
4.2.2 项目奖金:合伙人参与的项目取得成功后,根据贡献度发放项目奖金。
4.3 晋升激励4.3.1 设立明确的晋升标准和流程,让合伙人了解职业发展路径。
4.3.2 定期评估合伙人的工作表现和发展潜力,提供晋升机会。
4.4 培训激励4.4.1 制定合伙人培训计划,提供各类专业培训和学习资源。
股权奖励计划(有限合伙模式)

股权奖励计划(有限合伙模式)股权奖励计划(有限合伙模式)一、背景股权奖励计划是一种常见的激励机制,用于吸引和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或其他相关方。
本文档介绍了一种基于有限合伙模式的股权奖励计划。
二、计划概述2.1 目标该股权奖励计划的目标是:- 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员工的努力和表现;- 提高公司的竞争力和业绩;- 加强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和归属感。
2.2 股权奖励形式本计划将以有限合伙模式实施。
有限合伙作为特殊的合作伙伴关系,具有灵活性和优惠税务待遇的特点。
2.3 计划条款- 股权分配:根据参与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向其分配股权份额;- 转让限制:设定一定的转让限制,确保参与者保持对公司的长期参与;- 终止条件:规定在参与者离职或满足特定条件时,其股权将被收回或转让给其他合适的参与者。
三、实施步骤3.1 确定参与者根据公司的需要和策略,确定参与该股权奖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3.2 确定股权份额根据参与者的工作表现和贡献程度,确定每位参与者的股权份额。
3.3 签订合伙协议参与者需与公司签订有限合伙协议,明确各方的权益和义务。
3.4 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确保股权奖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有效管理。
四、风险和法律考虑在实施股权奖励计划时,应注意以下风险和法律考虑:- 税务风险:有限合伙模式可以享受特定的税收优惠待遇,但需确保合规;- 转让限制:设定适当的转让限制以保护公司和参与者的利益;- 法律合规: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确保股权奖励计划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五、结论本文档介绍了一种基于有限合伙模式的股权奖励计划。
该计划将以有限合伙作为激励机制,帮助公司吸引和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提高公司的业绩和竞争力。
在实施该计划时,应注意相关的风险和法律考虑,并确保合规性和有效性。
合伙人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

合伙人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合作方A(以下简称“A方”)与合作方B(以下简称“B方”)共同组建合伙事务所,为了确保合作双方的共同利益,特制定本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协议包括以下条款:一、绩效考核指标1. 双方共同确定合作目标和发展策略,并将其纳入绩效考核指标。
这些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增长、收入贡献、市场份额提升、客户满意度等。
二、绩效评估方法1. 绩效评估将以定期评估为基础,每个评估周期为一年。
2. 绩效评估将以数据为基础,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收入、客户评价、合作伙伴的贡献等。
同时,合作方也可以提供其他证明业绩的材料。
3. 明确的绩效评估方法将在开展绩效考核前由双方共同制定,并在协议附件中予以明确。
三、绩效奖励与惩罚机制1. 绩效奖励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A方和B方将根据协议附件中所列方式进行奖励的发放。
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股权激励、晋升机会、培训机会等。
2. 绩效惩罚机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A方和B方将根据协议附件中所列方式进行惩罚的实施。
惩罚措施可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奖金、职务降级等。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申诉与解决1. 如果任何一方对绩效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双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共同协商解决。
2. 如果双方在协商解决过程中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选择通过第三方仲裁或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合作涉及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予以保密,承诺在合作关系解除后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六、其他条款1. 本协议的生效期为自双方签署之日起,至合作关系解除之日止。
2. 本协议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变更,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本协议一式两份,每一方持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争议,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作方A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合作方B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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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主性治理: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制性治理通过法律为基金的权力分配和投资人保护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基金内部众多无法完备的问题,还需要通过自主性治理得以实现。
有限合伙制基金中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彻底分离,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的利益可能会发生对立。
所以,基金自主性治理结构的设计一方面要对基金管理人的控制权进行约束,另一方面通过激励机制赋予基金管理人索取权,使控制权与索取权在基金管理人方尽可能统一。
(一)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机制伯利和米恩斯指出,若“一个组织的大部分利润被预先设定给所有者而不是控制者时,控制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就不可能一致,控制者就处于为自身利益服务的位置”。
[7]股权投资一旦成功,其丰厚的回报可能达到投资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若要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获取如此高额的回报努力,必须有相应高度的激励机制。
管理人的收入分两部分,一是日常开销的管理费;二是业绩激励的基金分红。
国际惯例是管理人出资1%左右,而享有基金投资收益的20%左右的分成,这个有神秘色彩的“二八定律”将管理人控制者与所有者的地位精妙地统一,消除了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张力,减少了管理人的道德风险,是有限合伙制最有吸引力的制度。
而公司制中的同股同权和投资收益成正比的规定,即使通过股权激励也很难达到如此直接和高额的回报。
高激励机制帮助管理人利用专业的知识、管理经验和独特的人脉资源实现巨大收益,因此吸引了大量人才进入该行业,如美国著名的私募股权基金凯雷就吸引了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前国务卿贝克、英国前任首相梅杰、美国前证管会主席雷维特等加入。
[8]这种机制还可用来解决我国国有资产投资的难题,国有投资公司多集投资人与管理人于一身,而实际管理人多由政府委任,收入与公务员薪酬体系挂钩,难以对管理人形成动力。
若国有资金交由市场化的管理人投资,高额的激励会促使基金取得更高的回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出台,(注释6:2008年10月发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由政府设立政策性基金,作为投资人扶持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发展。
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等地已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社保基金投资弘毅和鼎辉投资基金,以及中国国家投资公司投资黑石集团都是国有资金交由市场化投资的尝试。
(二)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机制“那些控制着公司的人,即使他们拥有大批股票,仍可能会牺牲公司的利益来为自己谋利,而不是为公司谋取利润。
” [9]在基金运营中即使20%的高额回报也不能完全阻止管理人侵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经常会出现如关联交易、故意放弃盈利机会、掏空投资者的利益等情形。
因此,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制度是合伙协议中的重要内容,可以通过声誉、投资对象和管理人行为等多方面进行约束。
关于声誉机制,自亚当·斯密开始声誉就被作为一种保证契约得以诚实执行的重要机制,在以人合性为基本特征的有限合伙制中,声誉是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和基金正常运营的保障,对管理人有较强的约束作用,在某些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声誉能起作用,而且成本更低地维持交易秩序。
关于基金管理人行为的限制,主要包括:(1)不得利用管理人地位谋取私利,从事关联交易时应在程序上受到限制和监督,禁止从事自我交易。
(2)基金管理人不得出于任何目的,故意放弃盈利机会和掠夺掏空基金资产。
(3)保证对基金管理投入足够的精力。
关于对基金投资范围和基金债务的限制,比如:(1)对投资的领域和范围的限制。
若基金管理人将资金投向自己比较陌生或不熟悉的领域,可能成为他们积累经验锻炼能力的试验品,而将基金置于较大的风险中。
(2)限制单项投资的最大额。
一是为了避免管理人对某一项目的过度投资而风险集中,同时也是防止管理人通过追加大笔投资来挽救以往失败或业绩差的投资。
(3)对债务进行限制。
限制基金债务规模和期限,以及管理人擅自向外举债,同时向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
并购基金通常以杠杆并购为特征,但债务通常是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现金流担保,债务并非由基金承担,因此受此影响不大。
关于投资人的承诺出资和退出、终止合伙,一是通过投资人资金缴付的承诺制。
投资人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根据管理人的表现和业绩来控制支付资金的节奏,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而我国公司制采用的是法定资本制,虽可分期付款,但仍要求5年付清,且程序相对麻烦。
二是退出或终止有限合伙。
约定退出、终止合伙的情形,如基金业绩欠佳,管理人丧失管理能力或严重损害投资人利益等,可约定经2 /3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更换管理人或终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的约定是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组织优势的核心竞争力,黑石集团的有限合伙协议繁杂细密,红杉资本的协议严谨考究,其对管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设计构架精妙又暗藏玄机,是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多年沉淀下来的运行规则,是多方当事人博弈的结果,我国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需要深入研究和学习成熟的经验,这是实现基金自主性有效治理的基础。
第二部分(理论性较强)历史版本1:风险资本市场治理结构之一---有限合伙制治理结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有限合伙制的治理架构下,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作为般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山风险资木家进才J几项日的选择、管理和监督,直到最后股份投资变现,这个过程一般要经历10年左右的时间。
在这个过程,风险资本家有很多机会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做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
例如,他们可能会疏于监督、懒于管理,增加管理成木,或者在投资选择土冒不适当的风险,把最好的投资机会留给自己。
有限合伙制通过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其中,激励机制是较为重要的手段,它主要是通过制定合理的报酬结构把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一致起来,以激励风险资本家。
在风险资本市场上,行业信誉也是激励机制中的重要方面。
只有在风险资本行业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才能在市场上继续筹资,不断建立新的基金。
有限合伙制.IJ的制约机制主婪表现在风险资本家在合伙企业中所承担的风险上。
作为一般合伙人,风险资木家承担无限责任,他对企业的借贷和负债承担无限责任,因而个人的财产处于风险之中。
有限合伙制治理结构的核心是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合同安排。
这种合同安排具有一些显著特点:分阶段供给资本并保留放弃投资的权利;采用与价值增值直接联系的报酬体系:保留强制性进行投资收益分配的手段。
合同安排中的上述要素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①选择问题,即如何选择最好的风险基金和最好的企业;③代理问题,即如何使代理成本的现值最小化:③营运成本问题,即如何使得包括税收在内的营运成本现值最小化。
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表明,有限合伙制的治理结构在解决上述问题上是较为有效的.风险资本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合同连接是风险资本市场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之一。
由于风险资本对象的高度不确定性和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性,需要有合理的合同连接方式来减少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严重的道德风险.处理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关系的合同方式主架是债务合同和股份合同。
债务合同规定了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傀权债务关系.作为债权人的投资者按照预定的利率定期获得报酬,一旦经营者不能按期履行合约,债权人有权接管企业。
股份合同是风险资木家以参股方式投资企业,成为企业的股东。
股份合同又分为普通股份合同和可转换优先股份合同。
可转换优先股份合同是介于债务合同和普通股份合同之间的合同,它既可像债务合同一样取得预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按照预设的条件在预定的时间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合同。
但是,可转换优先股份合同也有别于债务合同和普通般份合同,它不能像债务合同那样规定债权人有接管企业的权利,也不能有和普通股份合同一样的投票权利结构。
风险资木家和企业家要在这三种合同中选择最优可行的合同,其目~的是尽量降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道德风险,使财富最大化。
有限合伙合同规定了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份技术性很强的法律文件,它,一般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法律架构。
有限合伙组织形式在法律上的最大特点是它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注册,因而不存在公司税。
其税收是在各个合伙人的个人收入实现后上缴的收入所得税。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有限合伙制要满足下列条件:有限合伙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基金的生命周期;有限合伙基金的股份不能像其他注册股份那样自由买卖,‘言是不能流动的:在基金生命周期结束之前,任何合伙人不能单方面从中撤出其股份,但可以卜止后续投资i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被限定在其所承诺的资金上,因而不直接参与基金的管理。
一般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他们的损失可能比自己的投资多得多,其个人财产处于风险之中。
2.生命同期.有限合伙企业普遍的生命周期为10年,但在征得有限合伙人同意后,可以延长1一3年。
有限合伙企业可能由合伙人协商解散或因为一个合伙人的死亡而解散。
在生命周期结束后,所有的现金和股票都被瓜分掉,对账户进行彻底清算,3.注资计划。
有限合伙人的资金支付一般是分期进行的,通常合同规定有限合伙人在合同签字后立即投入其承诺资金的25一35%,然后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数额投入.在有限合伙合同中,一般合伙人在资金注入的时间分布上有较大的控制权。
违反合同注资规定的有限合伙人要受到惩罚,常用的惩罚是降低有限合伙人己经取得的股份份额.4.贡献与报酬。
一般合伙人通常以合约票据的形式投入占基金l%的资本。
这种安排是为了在制度上获得税收优待。
一般合伙人的报酬由管理费用和利润分成两部分组成。
基金生命周期内每年的管理费用一般为承诺资本的2一2.5%,二也有少数奉金的管理费用按照该年投资组合的价值提成.利润分成部分通常占基金总利润的20%,变动幅度在15一30%之间.风险资本市场研究5.收益分配。
大多数有限合伙合同规定每年将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但也有部分合同将利润分配的时间交给一般合伙人全权确定。
通常,一般合伙人的利润分成要等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全部投资后才可提取.收益分配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股票。
当成功培育一个企业上市后,作为财务发起人的风险资本家的股份并不能立刻流通,因而在投资退出之时,风险资木家分配给投资者的只能是股票。
6.报告制度。
有限合伙合同规定一般合伙人要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投资组合的价值与投资企业的进展情况,每年召集一次有限合伙人和企业家共同参加的会议。
有时,企业的价值很难估算,风险资本家通常向投资者报告成本开支数据,而对所投资企业的情况只作定性说明。
7.回避制度。
一般合伙人通常同时管理多个有限合伙基金,有的甚至自己进行投资,因此存在着一个利益冲突和回避制度的问题。
大多数有限合伙合同明确规定风险资本家要投入该基金的时间百分比。
同时,合同限制风险资木家个人投资或个人从基金所投资的企业中获取股份,也限制基金购买同一风险资木家所投资的企业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