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与沟通)有限合伙基金的激励机制材料整理
合伙人制度和激励机制(最全干货)

合伙人制度和激励机制(最全干货)2023年8月22日求你宽容我,使我在去而不返之先可以力量复原。
--「诗39:13」高盛合伙人制度和上市合伙人公司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拥有公司并分享公司利润,合伙人即为公司主人或股东的组织形式。
其主要特点是:合伙人共享企业经营所得,并对经营亏损共同承担无限责任;它可以由所有合伙人共同参与经营,也可以由部分合伙人经营,其他合伙人仅出资并自负盈亏。
美国法律中的合伙分为两大类:一般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
一般合伙完全由一般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均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责任合伙中的合伙人则由一般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组成。
一般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责任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通常仅承担有限责任,在例外情况下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在投行中,合伙人制度的机制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所有者和经营者的物质利益得到了合理配置,有了制度保障。
在有限合伙制投资银行中,有限合伙人提供大约99%的资金,分享约80%的收益;而普通合伙人则享有管理费、利润分配等经济利益。
管理费一般以普通合伙人所管理资产总额的一定比例收取,大约3%左右。
而利润分配中,普通合伙人以1%的资本最多可获得20%的投资收益分配。
2、除了经济利益提供的物质激励外,有限合伙制对普通合伙人还有很强的精神激励,即权力与地位激励。
3、有限合伙制由于经营者同时也是企业所有者,并且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在经营活动中能够自我约束控制风险,并容易获得客户的信任;同时,由于出色的业务骨干具有被吸收为新合伙人的机会,合伙制可以激励员工进取和对公司保持忠诚,并推动企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4、有限合伙的制度安排也充分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
合伙制因具有独特的较为完善的激励约束机制,曾被认为是投资银行最理想的体制。
高盛合伙人制度的优势1、吸引优秀人才并长期稳定。
高盛全球有2万余名员工,但只有300名合伙人。
合伙人年薪达百万美元以上,拥有丰厚的福利待遇,并持有公司股份。
如何通过有限合伙搭建最佳“股权激励”方案总结

如何通过有限合伙搭建最佳股权激励”方案2017-05-23杨树资本集团导读现今,为了优化股权结构、吸引人才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员工归属感,大量企业采用股权激励计划。
正文目前,企业股权激励计划的员工持股方式主要分为三种:员工直接持股、持股平台间接持股、代持。
通过持股平台持股又可以分为公司制持股平台与有限合伙持股平台,本文主要探讨的是通过有限合伙平台持股。
一、有限合伙持股平台的优势相较于代持而言,设立持股平台可以保证权属更加清晰简单,避免了产生股权归属争议的可能。
相较于员工直接持股而言,设立持股平台可以避免目标公司股东增减导致的工商登记的频繁变动以及股东众多导致的议决程序的低效,维持目标公司股东的相对稳定和股东会决策的相对高效。
相较于公司制持股平台而言:(1)有限合伙企业和一般合伙企业一样,以先分后缴”的方式,由合伙人直接纳税,避免了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双重纳税(下文详述)。
有限公司,公司制企业需先就公司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25%税率),股东需就其个人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税率),税负比例合计为所得40%。
(2)内部治理机制灵活。
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收益分配方式等都是根据合伙协议约定的,安排非常灵活,自主性很强。
可以避免公司制股东会、董事会等繁琐的程序。
(3)利润分配。
法定公积金提取。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合伙企业无该强制性要求。
因此,同等条件下,合伙企业可分配利润大于有限责任公司。
二、有限合伙企业的税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规定: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
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范本4篇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范本4篇篇1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范本一、甲方和乙方同意通过签署本《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为了激励、增强有限合伙企业管理团队成员参与合伙企业的发展,保证合伙企业在股权结构上健康、稳定发展并积极推动合伙企业可持续发展。
本协议一经签署,即构成双方之间的有效约束。
二、协议内容:1.甲方与乙方同意合作,甲方为合伙企业提供资金、技术支持和市场资源,乙方为合伙企业的管理团队成员,在事业发展上发挥重要作用。
2.根据双方的投入和贡献,协商确定乙方持有合伙企业的股权比例。
3.为了激励乙方积极参与合伙企业经营管理,甲方同意在合理范围内对乙方给予股权激励。
4.股权激励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直接发放部分股权给乙方、设立期权、购买股权、激励计划或其他形式的激励措施。
5.乙方在获得股权激励后需履行以下责任:全心全意投入工作,积极参与合伙企业的管理,为合伙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6.在合作过程中,双方需保持沟通畅通,建立相互信任,共同推动合伙企业的发展。
7.本协议自生效日起,至合伙企业终止之日止。
三、协议效力及争议解决: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需提前30天通知对方,提前终止本协议。
2.协议解决争议应友好协商,如协商无果,任何一方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四、经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篇2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范本甲方:(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住所:乙方:(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所:鉴于甲方为(公司名称)的控股股东,乙方为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提高乙方的工作积极性和激励其更好地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的股权激励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股权授予公司授予乙方公司持有的股权数量为(具体数字)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具体比例),股东权益以实际时点公司注册资本为准。
二、激励期限本协议的激励期限为(具体时限)年。
股权激励经验交流材料模板

股权激励经验交流材料模板
股权激励经验交流材料:
一、背景介绍:
股权激励是企业为了吸引和激励员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力,通过用股权作为一种奖励手段来实现的一种管理方法。
在这个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意识到股权激励对企业的重要性,目前已经有很多企业实施了股权激励计划,并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本次经验交流旨在分享各企业在股权激励方面的实践经验,促进业界共同进步。
二、实施情况介绍:
请各企业分享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背景和目的;
2. 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过程和参与人员;
3. 所选择的股权激励方式和具体计划内容;
4. 激励计划的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5. 股权激励计划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和效果。
三、经验交流和互动讨论:
各企业分享股权激励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可以针对以下问题进行讨论:
1. 如何确定股权激励的比例和方式?
2. 如何设定股权激励计划的目标和指标?
3. 如何平衡股权激励与公司财务状况之间的关系?
4. 如何确保股权激励计划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5. 如何衡量和评估股权激励计划的效果?
四、总结和展望:
通过本次经验交流,各企业可以深入了解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与经验,探讨股权激励计划的优化和改进方向,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员工的积极性。
希望本次经验交流能够取得圆满成功,为各企业的股权激励实践提供有益的借鉴和启示。
以上是股权激励经验交流材料的模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范本4篇

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范本4篇篇1有限合伙股权激励协议范本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鉴于:1. 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财产,依法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2. 乙方作为甲方的主要员工,对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公司创造了经济效益;3. 为激励乙方持续提升业绩,进一步推动公司的发展,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一、股权授予对象1. 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____%的公司股权作为奖励。
二、股权激励期限1. 股权激励期限为____年,从协议签署之日起计算。
三、股权激励条件1. 乙方须在激励期间内持续为公司工作,不得擅自离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股权奖励;2. 乙方需按照公司的发展目标和业绩考核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并获得公司认可;3. 乙方需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四、股权激励生效条件1. 乙方在激励期满后,若符合公司规定的绩效评估标准,且完成期内工作目标,方可获得公司授予的股份;2. 乙方应当在公司通知后的____天内支付出资款,购买公司授予的股权。
五、股权激励方式1. 乙方通过现金方式购买公司授予的股权;2. 若乙方无力支付购买价格,公司有权收回已授予的股权,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处理。
六、股权管理1. 乙方获得的股权,须在公司规定的锁定期内进行持有,不得转让或变更所有权;2. 乙方可享有股权带来的分红权益,但无表决权或其他权益。
七、保密义务1. 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商业秘密和保密协议;2. 未经公司同意,不得向外界泄露任何公司机密信息。
八、协议变更和解除1. 乙方与公司签订的股权激励协议,需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才能进行变更;2. 若乙方违反协议规定或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公司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已获得的股权。
九、其他1.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签署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

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的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在合伙人合作协议中,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通过明确的考核标准和合理的激励措施,可以促进合伙人的积极性和合作效率,达到共同的发展目标。
本文将围绕着业绩考核和激励机制展开讨论,探讨如何在合作协议中构建科学合理的模式。
一、业绩考核业绩考核是对合伙人工作表现的评估和衡量。
通过将业绩考核纳入合伙人合作协议中,可以确保双方对工作结果有一致的认知,避免潜在的分歧和争议。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业绩考核指标和方法:1. 业务目标完成情况:根据合伙人合作协议中确定的业务目标,对合伙人的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估。
可以考虑目标完成度、时间节点、收入增长等指标。
2. 客户满意度:通过调查、评分等方式,了解客户对合伙人工作的满意程度。
客户满意度可以反映出合伙人的服务质量和业务能力,是一个重要的考核指标。
3. 合作伙伴评价:合伙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同样重要,可以通过合作伙伴的评价来考核合伙人的协作能力和责任心。
4. 创新能力和贡献:创新能力和贡献度可以反映出合伙人对于团队发展的贡献情况,可以考虑专利申请数量、新产品推出、市场营销策划等指标。
5. 综合评估:将以上各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估,得出一个全面的业绩考核结果。
在业绩考核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考核指标必须与合作协议中的目标和任务相匹配,确保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其次,考核过程应该及时、频繁、透明,及时反馈评估结果,避免形成压力过大或者部分考核指标失去实际意义。
最后,考核结果应该具有可操作性,能够为合伙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和发展计划,促进个人成长和团队合作。
二、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为了激励和奖励合伙人的优秀表现和贡献,以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以下是常见的激励机制:1. 薪酬激励:根据业绩考核结果,给予合伙人相应的薪酬激励,包括固定工资、奖金、股权激励等。
2. 晋升机制:合作伙伴之间可以设置晋升通道和机制,提供晋升空间和机会。
合伙人可以通过优秀的工作表现来争取更高的职位和责任。
合伙人制度及激励机制

合伙人制度及激励机制
合伙人制度是企业设立的一种新型分工合作制度,它将组织结构的有效性和效益最大化的目标与企业家精神相结合。
激励机制是企业的一项重要管理措施,通过有效的、合理的激励措施给予企业成员或企业的参与者其中一种奖励,以促使他们实现企业的目标。
二.合伙人制度特点
1、分工合作:合伙人制度将企业的组织结构有效性和效益最大化结合起来。
利用分工合作的方式,将企业内部的管理职责和决策权分散,并引入新的技术、信息等元素,以达到效率最大化的目的。
2、利益共享:企业的整体收益由每个合伙人共同分享,当企业收益上升时,每个合伙人的分享比例也会上升,因此每个合伙人都有动机去促进企业的发展。
3、权利均衡:合伙人之间权利关系均衡,合伙人在企业内部对决策的影响力也比较平等,企业建立成熟、可持续发展的组织结构。
三.合伙人制度激励机制
1、激励机制:激励机制可以激励合伙人用更多的能力和技能,以求最大限度地实现企业的任务和目标,同时还可以考虑合伙人之间的关系,有效地维护和改善他们之间的关系。
2、分享收益:企业的收益体现在合伙人的分享收益中,在一定的比例分成或者收益权分配比例的情况下。
有限合伙基金的激励机制材料整理

有限合伙基金的激励机制材料整理第一部分自主性治理: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制性治理通过法律为基金的权力分配与投资人保护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基金内部众多无法完备的问题,还需要通过自主性治理得以实现。
有限合伙制基金中操纵权与所有权的完全分离,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的利益可能会发生对立。
因此,基金自主性治理结构的设计一方面要对基金管理人的操纵权进行约束,另一方面通过激励机制给予基金管理人索取权,使操纵权与索取权在基金管理人方尽可能统一。
(一)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机制伯利与米恩斯指出,若“一个组织的大部分利润被预先设定给所有者而不是操纵者时,操纵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就不可能一致,操纵者就处于为自身利益服务的位置”。
[7]股权投资一旦成功,其丰厚的回报可能达到投资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若要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获取如此高额的回报努力,务必有相应高度的激励机制。
管理人的收入分两部分,一是日常开销的管理费;二是业绩激励的基金分红。
国际惯例是管理人出资1%左右,而享有基金投资收益的20%左右的分成,这个有神秘色彩的“二八定律”将管理人操纵者与所有者的地位精妙地统一,消除了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张力,减少了管理人的道德风险,是有限合伙制最有吸引力的制度。
而公司制中的同股同权与投资收益成正比的规定,即使通过股权激励也很难达到如此直接与高额的回报。
高激励机制帮助管理人利用专业的知识、管理经验与特殊的人脉资源实现巨大收益,因此吸引了大量人才进入该行业,如美国著名的私募股权基金凯雷就吸引了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前国务卿贝克、英国前任首相梅杰、美国前证管会主席雷维特等加入。
[8]这种机制还可用来解决我国国有资产投资的难题,国有投资公司多集投资人与管理人于一身,而实际管理人多由政府委任,收入与公务员薪酬体系挂钩,难以对管理人形成动力。
若国有资金交由市场化的管理人投资,高额的激励会促使基金取得更高的回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出台,(注释6:2008年10月公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由政府设立政策性基金,作为投资人扶持与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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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自主性治理: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强制性治理通过法律为基金的权力分配和投资人保护提供了基本框架,但基金内部众多无法完备的问题,还需要通过自主性治理得以实现。
有限合伙制基金中控制权与所有权的彻底分离,基金管理人与投资人的利益可能会发生对立。
所以,基金自主性治理结构的设计一方面要对基金管理人的控制权进行约束,另一方面通过激励机制赋予基金管理人索取权,使控制权与索取权在基金管理人方尽可能统一。
(一)对基金管理人的激励机制伯利和米恩斯指出,若“一个组织的大部分利润被预先设定给所有者而不是控制者时,控制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就不可能一致,控制者就处于为自身利益服务的位置”。
[7]股权投资一旦成功,其丰厚的回报可能达到投资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若要基金管理人为投资者获取如此高额的回报努力,必须有相应高度的激励机制。
管理人的收入分两部分,一是日常开销的管理费;二是业绩激励的基金分红。
国际惯例是管理人出资1%左右,而享有基金投资收益的20%左右的分成,这个有神秘色彩的“二八定律”将管理人控制者与所有者的地位精妙地统一,消除了投资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张力,减少了管理人的道德风险,是有限合伙制最有吸引力的制度。
而公司制中的同股同权和投资收益成正比的规定,即使通过股权激励也很难达到如此直接和高额的回报。
高激励机制帮助管理人利用专业的知识、管理经验和独特的人脉资源实现巨大收益,因此吸引了大量人才进入该行业,如美国著名的私募股权基金凯雷就吸引了美国前总统老布什、前国务卿贝克、英国前任首相梅杰、美国前证管会主席雷维特等加入。
[8]这种机制还可用来解决我国国有资产投资的难题,国有投资公司多集投资人与管理人于一身,而实际管理人多由政府委任,收入与公务员薪酬体系挂钩,难以对管理人形成动力。
若国有资金交由市场化的管理人投资,高额的激励会促使基金取得更高的回报,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出台,(注释6:2008年10月发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指出:由政府设立政策性基金,作为投资人扶持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发展。
北京中关村、上海浦东和天津滨海等地已设立了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社保基金投资弘毅和鼎辉投资基金,以及中国国家投资公司投资黑石集团都是国有资金交由市场化投资的尝试。
(二)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机制“那些控制着公司的人,即使他们拥有大批股票,仍可能会牺牲公司的利益来为自己谋利,而不是为公司谋取利润。
” [9]在基金运营中即使20%的高额回报也不能完全阻止管理人侵害投资人利益的行为,经常会出现如关联交易、故意放弃盈利机会、掏空投资者的利益等情形。
因此,对基金管理人的约束制度是合伙协议中的重要内容,可以通过声誉、投资对象和管理人行为等多方面进行约束。
关于声誉机制,自亚当·斯密开始声誉就被作为一种保证契约得以诚实执行的重要机制,在以人合性为基本特征的有限合伙制中,声誉是基金管理人募集资金和基金正常运营的保障,对管理人有较强的约束作用,在某些法律无能为力的情况下声誉能起作用,而且成本更低地维持交易秩序。
关于基金管理人行为的限制,主要包括:(1)不得利用管理人地位谋取私利,从事关联交易时应在程序上受到限制和监督,禁止从事自我交易。
(2)基金管理人不得出于任何目的,故意放弃盈利机会和掠夺掏空基金资产。
(3)保证对基金管理投入足够的精力。
关于对基金投资范围和基金债务的限制,比如:(1)对投资的领域和范围的限制。
若基金管理人将资金投向自己比较陌生或不熟悉的领域,可能成为他们积累经验锻炼能力的试验品,而将基金置于较大的风险中。
(2)限制单项投资的最大额。
一是为了避免管理人对某一项目的过度投资而风险集中,同时也是防止管理人通过追加大笔投资来挽救以往失败或业绩差的投资。
(3)对债务进行限制。
限制基金债务规模和期限,以及管理人擅自向外举债,同时向被投资企业提供担保也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
并购基金通常以杠杆并购为特征,但债务通常是以被收购企业的资产和现金流担保,债务并非由基金承担,因此受此影响不大。
关于投资人的承诺出资和退出、终止合伙,一是通过投资人资金缴付的承诺制。
投资人按合伙协议的约定根据管理人的表现和业绩来控制支付资金的节奏,以避免更大的损失。
而我国公司制采用的是法定资本制,虽可分期付款,但仍要求5年付清,且程序相对麻烦。
二是退出或终止有限合伙。
约定退出、终止合伙的情形,如基金业绩欠佳,管理人丧失管理能力或严重损害投资人利益等,可约定经2 /3以上有限合伙人同意,更换管理人或终止合伙协议。
合伙协议的约定是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组织优势的核心竞争力,黑石集团的有限合伙协议繁杂细密,红杉资本的协议严谨考究,其对管理人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设计构架精妙又暗藏玄机,是国际股权投资基金多年沉淀下来的运行规则,是多方当事人博弈的结果,我国有限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需要深入研究和学习成熟的经验,这是实现基金自主性有效治理的基础。
第二部分(理论性较强)历史版本1:风险资本市场治理结构之一---有限合伙制治理结构---激励与约束机制在有限合伙制的治理架构下,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将资金交给作为般合伙人的风险资本家,山风险资木家进才J几项日的选择、管理和监督,直到最后股份投资变现,这个过程一般要经历10年左右的时间。
在这个过程,风险资本家有很多机会在自身利益的驱动下做出损害投资者利益的事情。
例如,他们可能会疏于监督、懒于管理,增加管理成木,或者在投资选择土冒不适当的风险,把最好的投资机会留给自己。
有限合伙制通过激励机制和制约机制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其中,激励机制是较为重要的手段,它主要是通过制定合理的报酬结构把一般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利益一致起来,以激励风险资本家。
在风险资本市场上,行业信誉也是激励机制中的重要方面。
只有在风险资本行业建立了良好的信誉,才能在市场上继续筹资,不断建立新的基金。
有限合伙制.IJ的制约机制主婪表现在风险资本家在合伙企业中所承担的风险上。
作为一般合伙人,风险资木家承担无限责任,他对企业的借贷和负债承担无限责任,因而个人的财产处于风险之中。
有限合伙制治理结构的核心是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之间的合同安排。
这种合同安排具有一些显著特点:分阶段供给资本并保留放弃投资的权利;采用与价值增值直接联系的报酬体系:保留强制性进行投资收益分配的手段。
合同安排中的上述要素要解决三个基本问题:①选择问题,即如何选择最好的风险基金和最好的企业;③代理问题,即如何使代理成本的现值最小化:③营运成本问题,即如何使得包括税收在内的营运成本现值最小化。
实践和理论研究的成果表明,有限合伙制的治理结构在解决上述问题上是较为有效的.风险资本家与企业家之间的合同连接是风险资本市场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之一。
由于风险资本对象的高度不确定性和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存在高度的信息不对称性,需要有合理的合同连接方式来减少这种委托代理关系中严重的道德风险.处理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关系的合同方式主架是债务合同和股份合同。
债务合同规定了投资者与经营者之间的傀权债务关系.作为债权人的投资者按照预定的利率定期获得报酬,一旦经营者不能按期履行合约,债权人有权接管企业。
股份合同是风险资木家以参股方式投资企业,成为企业的股东。
股份合同又分为普通股份合同和可转换优先股份合同。
可转换优先股份合同是介于债务合同和普通股份合同之间的合同,它既可像债务合同一样取得预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按照预设的条件在预定的时间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合同。
但是,可转换优先股份合同也有别于债务合同和普通般份合同,它不能像债务合同那样规定债权人有接管企业的权利,也不能有和普通股份合同一样的投票权利结构。
风险资木家和企业家要在这三种合同中选择最优可行的合同,其目~的是尽量降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道德风险,使财富最大化。
有限合伙合同规定了一般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一份技术性很强的法律文件,它,一般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1.法律架构。
有限合伙组织形式在法律上的最大特点是它不是以公司的名义注册,因而不存在公司税。
其税收是在各个合伙人的个人收入实现后上缴的收入所得税。
为了达到上述要求,有限合伙制要满足下列条件:有限合伙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基金的生命周期;有限合伙基金的股份不能像其他注册股份那样自由买卖,‘言是不能流动的:在基金生命周期结束之前,任何合伙人不能单方面从中撤出其股份,但可以卜止后续投资i有限合伙人的责任被限定在其所承诺的资金上,因而不直接参与基金的管理。
一般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他们的损失可能比自己的投资多得多,其个人财产处于风险之中。
2.生命同期.有限合伙企业普遍的生命周期为10年,但在征得有限合伙人同意后,可以延长1一3年。
有限合伙企业可能由合伙人协商解散或因为一个合伙人的死亡而解散。
在生命周期结束后,所有的现金和股票都被瓜分掉,对账户进行彻底清算,3.注资计划。
有限合伙人的资金支付一般是分期进行的,通常合同规定有限合伙人在合同签字后立即投入其承诺资金的25一35%,然后在规定的时间按规定数额投入.在有限合伙合同中,一般合伙人在资金注入的时间分布上有较大的控制权。
违反合同注资规定的有限合伙人要受到惩罚,常用的惩罚是降低有限合伙人己经取得的股份份额.4.贡献与报酬。
一般合伙人通常以合约票据的形式投入占基金l%的资本。
这种安排是为了在制度上获得税收优待。
一般合伙人的报酬由管理费用和利润分成两部分组成。
基金生命周期内每年的管理费用一般为承诺资本的2一2.5%,二也有少数奉金的管理费用按照该年投资组合的价值提成.利润分成部分通常占基金总利润的20%,变动幅度在15一30%之间.风险资本市场研究5.收益分配。
大多数有限合伙合同规定每年将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但也有部分合同将利润分配的时间交给一般合伙人全权确定。
通常,一般合伙人的利润分成要等有限合伙人收回其全部投资后才可提取.收益分配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或股票。
当成功培育一个企业上市后,作为财务发起人的风险资本家的股份并不能立刻流通,因而在投资退出之时,风险资木家分配给投资者的只能是股票。
6.报告制度。
有限合伙合同规定一般合伙人要定期向有限合伙人报告投资组合的价值与投资企业的进展情况,每年召集一次有限合伙人和企业家共同参加的会议。
有时,企业的价值很难估算,风险资本家通常向投资者报告成本开支数据,而对所投资企业的情况只作定性说明。
7.回避制度。
一般合伙人通常同时管理多个有限合伙基金,有的甚至自己进行投资,因此存在着一个利益冲突和回避制度的问题。
大多数有限合伙合同明确规定风险资本家要投入该基金的时间百分比。
同时,合同限制风险资木家个人投资或个人从基金所投资的企业中获取股份,也限制基金购买同一风险资木家所投资的企业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