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关于国际经济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和地位

关于国际经济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的作用和地位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规则。
它主要包括国际经济组织的章程、国际经济合作协议、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等。
在全球化趋势下,国际经济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特殊地位。
国际经济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起着法律规范作用。
国际经济法规定了国际经济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法律制度。
世界贸易组织的法律框架下,我国参与全球贸易,遵守《关税和贸易总协议》等国际条约和协定,确保我国商品和服务以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贸易,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
国际投资法也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在我国投资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使我国对外贸易具有稳定的法治环境,为企业开展跨境贸易提供了保障。
国际经济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具有调整和引导作用。
国际经济法通过规定贸易制度、贸易规则和贸易政策等方面的内容,对我国外贸进行调整和指导。
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国,遵守和履行了世贸组织的规则,积极参与国际贸易规则制定和改革,推动我国对外贸易政策的调整和转型。
国际经济法还规定了关税、配额、非关税壁垒等贸易措施的使用条件和限制,对我国的贸易政策进行了引导和调整。
通过国际经济法对外贸易的调整和引导,我国能够更好地适应全球经济发展变化,提高对外贸易的竞争力。
国际经济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具有保护作用。
国际经济法规定了国际贸易中相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护了我国企业在国际贸易中的利益。
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经济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我国可以合法地维护自身的贸易利益。
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为我国企业提供了一个公正、公平、有效的国际争端解决平台,在对外贸易中维权的促进了国际贸易秩序的建设和维护。
国际经济法在我国对外贸易中具有引领作用。
国际经济法作为全球范围的法律体系,对我国外贸的发展起到引领作用。
国际经济法不仅体现了全球经济趋势和规则,也反映了各国之间的协商和合作。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

国际经济法名词解释国际经济法是指规范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体系,用来管理国家之间以及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经济行为。
以下是一些国际经济法中常见的名词解释:1. 贸易自由化(Trade Liberalization):指降低或取消贸易壁垒和限制,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开放。
2. 关税(Tariff):指进口和出口货物的税收,可以用来保护国内产业、调整贸易平衡和提供国家财政收入。
3. 关税壁垒(Tariff Barrier):指国家通过设立关税来限制进口货物的流入,提高进口商品的价格,从而保护本国产业。
4. 非关税壁垒(Non-tariff Barrier):指除了关税之外的其它限制进口货物的手段,如配额、进口限制和准入要求等。
5. 国民待遇(National Treatment):指在国际贸易中,国家应当对本国和外国商品和服务一视同仁,不歧视外国商品和服务。
6. 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 Nation Treatment):指对待某一国家最有利待遇的给予方式,在国际贸易中,一旦给予某一国家最惠国待遇,就必须对所有其他与之有贸易关系的国家同样给予最惠国待遇。
7. 限制性贸易政策(Restrictive Trade Policies):指保护主义的贸易政策措施,包括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等,旨在限制进口和保护本国产业。
8.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是一个负责制定、监督和执行国际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旨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促进全球经济发展。
9. 投资保护(Investment Protection):指提供外国投资者在特定国家投资的法律和制度保护措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投资的安全。
10. 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指解决国际经济争端的机制,包括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和投资仲裁等。
以上是一些国际经济法中常见的名词解释,这些名词涉及到国际经济关系中的重要概念和原则,对于了解和研究国际经济法非常重要。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归纳

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重点归纳
一、国际贸易法
国际贸易法是指规范国际贸易行为的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包括:
1.国际贸易规则:主要包括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关贸总协定(GATS)以及知识产权与贸易方面的协议。
了解这些规则的内容和原则对于理解国际贸易法的基本框架非常重要。
2.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了解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的含义和适用条件,以及它们在国际贸易法中的地位和作用。
3.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重点了解世界贸易组织(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包括争端解决机构的组成和工作程序等。
二、国际投资法
国际投资法是指规范国际投资行为的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包括:
1.国际投资协议:了解国际投资协议的类型和内容,以及投资者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的投资协议的特点和作用。
2.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了解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的各种方式,包括国际投资仲裁和投资争端解决国际中心等的作用和程序。
三、国际金融法
国际金融法是指规范国际金融交易和金融机构的法律制度。
重点内容包括:
1.国际金融组织和机构:了解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国际清算银行(BIS)等国际金融组织和机构的成立背景、职能和作用。
2.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了解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包括国际金融监管机构和国内金融监管机构之间的合作和监管措施。
综上所述,国际经济法概论自考的重点内容主要包括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和国际金融法。
在学习中,应重点掌握国际贸易规则、最惠国待遇和国民待遇原则、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国际投资协议、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以及国际金融组织和跨国金融机构的监管等方面的知识,以加深对国际经济法的理解。
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

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国际经济法与贸易规则是指在国际经济交往中所遵循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贸易规模不断扩大,各国之间的经济关系日益紧密。
为了维护国际经济秩序和促进贸易自由化,国际社会制定并遵守一系列国际经济法律规则。
一、国际经济法的背景与意义国际经济法的发展受到国际贸易的需求和历史背景的影响。
随着工业革命的兴起,各国之间的贸易活动逐渐增多,但随之而来的是贸易纠纷和保护主义倾向的加强。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社会开始制定各种国际贸易法规和协议,以促进贸易自由和公平。
国际经济法的意义在于规范国际经济行为,保障贸易自由和公平,促进经济发展。
它确立了国际贸易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贸易的规则和程序,提供了解决贸易争端的机制,为各国的经济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国际贸易规则的主要内容国际贸易规则主要包括国际经济法中的几个重要领域。
1.世界贸易组织(WTO)WTO是国际贸易的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WTO的基本原则包括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贸易自由化和非歧视性原则。
此外,WTO还制定了一系列贸易协议和规则,包括《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知识产权协议》(TRIPS)等。
2.区域贸易协定区域贸易协定是指一些地区或国家之间为促进经济合作而签订的贸易协议。
例如,欧洲的《罗马条约》和亚太地区的《亚太经合组织协定》都是区域贸易协定的例子。
3.双边贸易协定双边贸易协定是指两个国家之间为促进双边经济关系而签订的协议。
这些协定通常包括贸易自由化、投资保护和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等内容。
4.贸易争端解决机制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贸易规则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当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发生贸易争端时,可以通过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
WTO的争端解决机制是目前最为普遍和有效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三、国际经济法与全球经济发展国际经济法对于全球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作用。
首先,国际经济法促进了全球贸易自由化和公平竞争。
小议WTO争端解决机制存在的缺陷及完善

行独立 的判断 , 其根本 目的是促使各 WT O成员 遵 守规 则 、 履行 承 诺 。WT O争 端解 决 机 制 为 多 边 贸易 体 制 的有 效运 转 提供 了保 障 。从 一 定 意 义 上说 ,正 是 这 一机 制 才使 多边 贸 易体 制 的一 整套 贸易规 则 不 再是 停 留在 纸上 的条 文 ,而 是 套 能够发 挥 实 际效 力 并具 有 可 操作 性 的游 戏 规则 。 、_ /r v O争端解 决机 制 的缺 陷 随 着 wT 0争 端 解 决 机制 ,在 因适 用 WT O
机 制是 一 把 “ 双刃 剑 ” 既可 用 来保 护 自己 , 不 , 也 排 除成 为被 告 和 败诉 的可 能 。它 的作 用 是 双 重
的: 既是 一 种 保 护其 权 益 的手 段 , 是 督 促 其 它 又 履 行应 尽义 务 的工 具 。 O争 端解 决 机 制并 非 WT 国际法 院 ,它 的仲裁 机 构 只 是各 成 员授 权 它 进
的影响现 已开始 显现 , 各行各 业都在积极 的制定有关 的应对措施 , 迎接入世带来的挑 战。随着中国与世界各 国的经 济 与贸易往来 日益 密切 , 如何认识 1 0 4 争端 解决机制的作 用- T 9意义 , 是我国国际法学界十分 关注 的问题。 关键词 : 贸易 ; 经济 一体化 ;丁 w 0争端解决机 制
没有对受害国有任何的补偿。同样 , 这一点对 发展 中国家 的影响也尤为 明显 , 因为这些国家 没有足够 的经济实力来化解被诉 的违法措施
在其 “ 合法” 存在期间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经过 成无法可依 的局面, 从而难 以对此二者 的纠纷 冗长 的诉讼过程和不菲 的开支而胜诉 , 败诉方 进行 公 正裁 决 。 也 在 败诉 后 纠 正 了违 规 行 为 , 发展 中 国家也 要 2执 行期 限过 长 。按正 常 程序 , O争端 承受 诉讼 期 间这 段 长时 期 的损失 , 对发 展 中 . WT 这 解决机制启动到结束也可能需要近 3 个月的 国家脆 弱 的经 济 来说 可 能会 造 成 巨大 的灾 难 。 0 时间。这个时间限制还有赖于各成员 、 专家小 虽然在《 谅解书》 中的第 2 条涉及 “ 2 补偿”但 , 组、 上诉 机 构 的 诚意 遵 守 , O争 端 解 决机 制 是 , WT 那是针对在 “ 建议和裁决未 在合理期 限内 缺乏特别是对专家小组和上诉 机构拖延执法 执行可获得的临时措施” 在申诉 、 。 裁决和等待 的约束机制。而且 , 争端解决程序的启动通常 执 行 的 “ 理 期 限” 合 内所 发 生 的经 济 损 失 , 没有 是在受影 响国家第一次通知可 能的争端 当事 任何的条款规定进行何种程度的赔偿 。 并且还 方的几个月之后 。当最终的救济手段( 如撤销 有 一 个 问题 就是 某 些 特殊 及 差 别 待 遇 条 款 难 被 投诉 的违法 措 施 、 补偿 或报 复 ) 以落 实 时 , 得 以有效执 行 。 往往 这一 延 误 已使 有关 国家 的 出 口受 到 实 质 4在 上 诉方 面 , . 上诉 机 构具 有浓 厚 的 司法 性 的影 响 。该 问题 对 发展 中国家 尤 为突 出 , 因 色彩 ,但它并 没有 被赋予 上诉请 求合 理 陛的权 为 这 些 国家 大 多 贸 易实 力 弱 小 且 出 口依 赖 单 利 , : 即 没有 驳 回上诉 的权 利 , 在 一 定程 度 上 这 产品。 被投 诉 的违法 措施 可 以在得 到纠正 前 贬损 了机制 的权 威性 。 存 在两 年 以上 , 负 面作 用足 以给发 展 中 国家 其 5在代 表 问题 上 , O否认 了小 的发 展 中 . WT 的经济 造成 几 乎无可 挽 回 的损 害 。 拖延 显然 对 国家 自由派遣私人律师作为代表的权利 , 这实 脆 弱 的发展 中 国家 非 常不 利 , 它们 会 因此 拖 延 际上否认 了争端当事国完全有效的代表权。 而 承受 难 以弥 补 的损失 。虽然 WT O的争 端 解 6 . 在反竞争政策和劳工标 准上 , 由于缺乏 决机制 已经对各个环节的时问进行了限制 , 相应 的实体规则 , O争端解 决机制对反 竞 比 WT 较 G ' 时期 的争 端 解 决 程 序 大 大缩 短 了 时 争政 策和 劳工标 准 的 问题 往往 是无 能为 力 的。 AI T 间 。但 是 , 向 D B提 出诉 讼开 始 , 个 环 节 从 S 各 ( ) 二 结构 性缺 陷 消耗 的合 理 时 间长达 2 月 。 7个 但是 , 商机 往 往 1 是发展中国家难以真正实行交叉报复方 _ 闪 即逝 , 过 如 此 漫长 的等 待 , 经 即便 最 后 公 式 。 正 的 裁 决 下来 , 且 得 到 了执 行 , 于一 个 国 并 对 WT O的争 端 解 决机 制 的一 个 十分 重要 的 家, 一个行业尤其是那些对外部经济依赖性很 特点是它 以强硬的经济制裁方式对裁决 的实 强 的 国家 和部 门 而言 影 响 可 能 已经是 巨大 而 行进行监督 。 具有代表性的是中止减让和交叉 难 以弥补 的了 。 报复。 如果涉及发达国家对其他发达 国家或者 3争端解 决 程序 中的损 失 问题 。 O争端 发 展 中 国家 而 言 , . WT 这样 的经济 制 裁措 施 是可 以 解决机制缺乏对损害进行真正意义上的补偿。 真正保证履行 , 并且带来很大 的威慑力的。但 即使争端能得到解决 , 通常的方式是在专家小 是 , 发展 中 国家 对 一个 发 达 国家 而 言 , 不 是 是 组 的报告 通 过后 , 由犯错 的一方 纠正 错 误行 为 能够真正实施这样 的经济报复措施还有待商 或 授 权报 复 , 没有 对 败诉 方前 面 的错 误行 为 的 榷。一是对发展 中国家而言 , 制裁手段的有效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

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国际贸易法是国际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国际贸易的各个方面,包括贸易规则、贸易政策、国际贸易争端解决等。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以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意义和影响。
1. 贸易规则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之一是贸易规则。
贸易规则涉及到国家之间的贸易行为和贸易制度,旨在促进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
其中最重要的是《世界贸易组织协定》(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Agreement,简称WTO协定),它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的贸易行为和贸易政策的规则。
WTO协定包括贸易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约束、争端解决机制、贸易救济措施等内容。
成员国必须遵守这些规则,并通过国内立法将其纳入国内法律体系。
2. 贸易政策国际贸易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是贸易政策。
贸易政策涉及到国家对外贸易的各种政策措施,包括关税政策、非关税措施、进出口限制等。
贸易政策的制定旨在保护国内产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利益。
然而,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政策必须符合国际贸易法的规定。
例如,WTO协定规定了关税减让和市场准入的原则,成员国之间不得实施歧视性贸易政策。
因此,贸易政策的制定必须遵守国际贸易法的规则和限制。
3. 贸易争端解决国际贸易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由于贸易争端不可避免,各个国家之间在贸易方面会出现争议。
为了解决这些争端,国际贸易法规定了各种机构和程序。
最重要的机构是WTO的争端解决机构,它负责处理WTO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争端解决机构通过听证、调解和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并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存在和运作对于国际贸易的稳定和可预测性至关重要。
它能够解决贸易争端,促进各国合作和贸易发展。
4. 意义和影响国际贸易法的主要内容对国际贸易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首先,它确保了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化,为各国提供了公平竞争的环境。
其次,它规范了贸易行为,限制了各国对贸易的不当干预和歧视。
国际经济法中wto的名词解释

国际经济法中wto的名词解释导言国际经济法是研究国际经济关系的法律学科,涵盖了包括国际贸易法在内的多个方面。
而在国际贸易法中,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是最重要的国际组织之一。
本文旨在解释一些国际经济法中与WTO相关的重要名词,进一步了解WTO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世界贸易组织(WTO)世界贸易组织是由贸易协定履行机构演变而来的国际组织。
其宗旨是促进全球贸易的自由化和公平性,通过制定贸易规则、解决贸易争端和促进贸易谈判等方式实现这一目标。
WTO的成立于1995年,取代了多哈回合之前的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
目前,全球大部分国家都是WTO的成员。
二、最惠国待遇(Most-Favored-Nation, MFN)最惠国待遇是WTO贸易规则的基本原则之一。
它要求WTO成员国在对待其他成员国时不得区别对待,除非存在与非成员国有利且不歧视性的特殊安排。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WTO成员国给予另一个成员国某种优惠待遇,那么该优惠待遇应适用于所有其他成员国,避免贸易壁垒。
三、关税与非关税壁垒(Tariffs and Non-Tariff Barriers)关税是指国家对进口商品征收的税收,是一种常见的贸易壁垒形式。
WTO通过多哈回合谈判和其他贸易谈判,逐步降低和消除了许多国家的关税水平,以促进自由贸易。
非关税壁垒则指除关税以外的其它措施,如配额限制、进口许可证、技术壁垒、反倾销措施等。
WTO通过规则制定和争端解决机制,限制了非关税壁垒的使用,并促使成员国逐步消除这些壁垒。
四、贸易争端解决机制(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核心机构之一,用于解决成员国之间的贸易争端。
当某个成员国认为其他成员国采取了违反WTO规则的贸易措施时,可以向WTO提起贸易争端。
国际经济法贸易争端解决机制

国际经济法贸易争端解决机制一、引言国际经济法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国际贸易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手段解决跨国贸易争端。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贸易争端的频繁发生对各国经济和稳定都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建立一套稳定、公正、高效的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显得尤为重要。
二、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历程1. 多边贸易体制下的解决机制在多边贸易体制下,GATT和WTO是至关重要的机构。
GATT于1947年成立,旨在消除贸易壁垒和保护主义措施。
而WTO则于1995年成立,成为协商、调解和仲裁国际贸易争端的机构。
2. 双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除了多边机构外,各国之间也可以通过双边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贸易纠纷。
双边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仲裁都是常见的解决途径。
3. 其他非官方解决机构除了官方的多边贸易机构和双边贸易机制外,还存在其他非官方的解决机构,如区域贸易协定、投资仲裁机构等。
这些非官方机构为贸易争端解决提供了更多选择。
三、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特点1. 独立公正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应当保持独立公正,不受任何国家或组织的干扰和操控。
只有在公正的环境下,双方才能公平地解决争端。
2. 有效高效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需要高效运作,能够及时解决争端,避免长期拖延和耗费过多的时间和资源。
3. 可执行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裁决结果应当能够被各方执行。
只有当裁决结果得到有效执行,才能真正解决贸易争端。
四、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的挑战与改进1. 挑战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面临着很多挑战,如越来越复杂的贸易争端、争端解决流程的延长以及裁决结果的可执行性等。
2. 改进为了适应当前的贸易环境,国际贸易争端解决机制需要不断改进。
其中可以考虑加强协商机制、简化争端解决流程、增加专业化和透明度,并提高裁决结果的执行力度等。
五、国际经济法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是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工具。
通过建立稳定、公正、高效的解决机制,能够更好地处理贸易争端,维护各国贸易利益和经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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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中国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关系摘要: WTO争端解决机制自建立以来,已经成功地解决了许多国际贸易争端,而且日益取得发展中国家的信赖。
中国从2001年起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后,对入世后的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纠纷,一方面是可以积极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有效地排除贸易障碍,保障我国的贸易地位,维护我国利益,并在平等互利原则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与其他国家的贸易经济关系;另一方面,也可能会有其他成员通过该机制对我国提出诉请,因此,加强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WTO争端解决机制中国经济关系WTO自1995年1月1日正式成立并开始运行以来,在完善和实施乌拉圭回合协议,建立和健全新的多边贸易体制框架,推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以及有效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并在一定程度上树立了该组织在国际贸易关系中的权威,为继续强化全球多边贸易体制,进一步制定和完善国际贸易规则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确定了WTO明确的法律地位和系统的组织框架,为解决世界经济中不断涌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自其诞生以来,WTO 在实现其宗旨和履行其职能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
WTO争端解决机制将在世界经济领域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中国从2001年起成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员,积极参加了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活动,并且开始利用其争端解决机制解决与其他成员的贸易纠纷。
要运用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与其他国家的经济贸易纠纷,这将对我国经济产生空前的影响,有必要对此制度进行多学科、多视角、多层面的理论研究。
一、简述WTO争端解决机制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WTO)争端解决机制是现代国际法中一种独特、崭新的、强有力的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机制。
从关贸总协定争端解决办法发展起来的WTO争端解决机制是WTO的重要法律制度之一,包括解决争端的基本原则、管辖范围、规则、程序以及效力等内容,其核心是争端解决程序。
WTO争端解决机制对贸易争端的解决具有制度上的保障作用。
《建立多边贸易组织的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一个“更为有效而又可信”的争端解决机制在内的“更有力、更明了”的国际贸易法律框架已经达成。
GATT机制是WTO争端解决机制赖以建立的基础,亦是这一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乌拉圭回合谈的《建立WTO的协定》附件:《关于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的凉解》(以下通常简称为“DSU”)所建立WTO争端解决机制在WTO法律体系中具有核心地位。
实践证明,WTO争端解决机制是可靠的和有效的。
根据DSU的规定,DSU适用于WTO成员之间基于WTO协定所产生的争端,此外,DSU也适用于成员之间根据《建立WTO协定》以及DSU单独的或与其他任何有关协议相联系的、涉及其权利与义务的磋商争端解决事项。
但在WTO的一些协议中,各自也有适用于本协议的争端解决规则和程序,被DSU称为“特别或另外的规则与程序”。
这些协议以DSU附件2的形式出现,在二者发生冲突时,附件2中协议的程序具有优先效力。
根据DSU的规定,WTO争端解决机制由适用范围、管理与运作、一般原则、基本程序、建议与裁决的实施和监督、补偿与减让的中止、涉及最不发达成员国的特殊程序、专家组的工作程序、专家组复审等环节构成。
其中,基本程序最能体现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涵蕴。
具体而言,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程序包括:1.协商;2.斡旋、调解和调停;3.仲裁;4.专家组程序;5.上诉程序;6.对执行争端解决机构的建议或裁决的监督;7.制裁(补偿与报复)。
WTO争端解决机制自建立以来,已经呈现出诸多与GATT争端解决机制不同的特点。
比如,它是一种司法性和政治性交融的综合性争端解决机制。
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实质在于:不是决定当事国在有关案件中的胜败或制裁某一当事方,而是求得有关争端的有效解决,维持和恢复争端当事方依照有关协议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平衡。
与GATT争端解决机制偏重于政治途径的解决方法相比,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司法化特征主要表现在:(1)明确规定采用国际公法解释规则;(2)争端解决程序的各环节趋于严密和紧凑;(3)专家组程序和上诉程序具备“雏形国际贸易法院”的特征;(4)强化了司法管理。
正因为如此,可以预言WTO争端解决机制对促进国际贸易法的统一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当然,WTO争端解决机制也存在诸多不足的地方,如:(1)在上诉方面,上诉机构具有浓厚的司法色彩,但它并没有被赋予上诉请求合理性的权利,即没有驳回上诉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贬损了机制的权威性;(2)在代表问题上,WTO 否认了小的发展中国家自由派遣私人律师作为代表的权利,实际上否认了争端当事国完全有效的法律代表权;(3)在反竞争政策和劳工标准上,由于缺乏相应的实体规则,WTO争端解决机制对反竞争政策和劳工标准的问题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二、WT0争端解决机制对中国的机遇和挑战1、中国所面临的机遇中国于2001年11月15日被批准正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这意味着中国可以适用WTO争端解决机制改变我国过去所遭受的不合理待遇。
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曾一度遭受大国的单边制裁而不能采取合理的抵制与报复行为。
在入世前,美欧经常利用其优势地位,威胁采取贸易制裁,迫使中国接受其要求。
例如,美国曾以其美国贸易法“301条款”对我国采取单边贸易报复措施或威胁,企图使我国在外贸管制、知织产权方面作出重大让步。
而我国只能通过双边谈判寻求解决办法,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破坏。
中国人世后,我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可以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来解决.其公正性与时效性为解决贸易争端提供了一个良好的环境。
除此之外,WTO争端解决机制为发展中国家设制了一些优惠条件。
例如.《谅解》第12条第l款规定:“在审核一项针对发展中国家成员方的投诉时,专家小组应给予该国足够的时间来准备和提供论据。
”这种差别与优惠待遇,使争端体解决中的不利裁决大大减少。
这样,当中国遇到纠纷后,便敢于应诉、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国加入WTO后利用 WTO争端解决机制帮助中国改变了被动防守局面,未来无论是被诉还是申诉,我们都应遵循和捍卫以规则为基础的争端解决方式。
作为世界贸易大国,中国既要尊重规则、妥善处理国内政策目标和国际义务的关系,也要善于运用规则,维护中国企业的权益、为其参与国际竞争创造更开放的市场和政策环境。
2、机遇背后的挑战中国加入WT0后,我国不仅可以适用WTO争端解决机制,保护本国利益,享受优惠条件;另一方面,我国也面临着实施WTO争端解决规则所带来的挑战。
(1)交叉报复问题。
中国人世后,必须签订WT0的一揽子协议,履行协议中的各项义务。
因此我国的酌处权往往会受到限制使国内的某些经济领域因得不到保护而受到冲击。
当与别国出现贸易争端时,我国极有可能成为被诉方,最终成为被报复的对象。
所以这种交叉报复的条款对我国可能十分不利。
另一方面,采取交叉报复往往只有在发达国家才能实现,对发展国中国家来说,由于经济实力的差距,往往不可能适用于实力大国身上。
所以,这种交叉报复措施对我国是不利的。
(2)、我国的国内外条件不够完备,使我国面临巨大挑战。
第一,中国还没有完备的国内立法和惯例规则,以适应多边贸易自由化的发展。
并且我国国内的贸易自由度较低.行业竞争力较差,与各国容易发生贸易争端。
而这种与WTO机制相悖的体制往往会使中国在WTO争端解决过程中面临败诉的危险。
第二,由于我国刚刚加入WTO,在WT0理事会,各委员会、DSB、专家小组等机构内都很难在短期内有中国的专家加入。
因此,由于一些西方国家对社会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的偏见,有可能导致WTO争端解决机制在实际运作中产生不公正的结果。
三、我国对WTO争端解决机制应采取的对策1、以国家利益为重,坚持开放和让渡国家主权之间均衡关系。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是我国政府的自主选择。
我国必须从国家利益出发,为自身的发展而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在国际关系上,将国家主权的有限让渡与国家利益的积极获得联系在一起,以平等互利为基础,积极有效地参与国际事务,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加强与其它国家和各种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利用WTO 争端解决机制,公平合理地解决贸易争端,有效维护国家利益。
在国内改革上,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努力提高政府的调控能力。
我国必须加快政治民主化进程,全面推行政治体制改革,特别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和行政方式,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体系,促进法律体系的健全,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改善投资环境,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增强政府管理和调控经济的能力。
2、提高国际竞争能力。
我国要获得国家主权利益最大化,最重要的途径是要依靠自身的发展。
我国的经济总量尚不足以使我国在WTO 争端解决机制中拥有绝对话语权,因此,要通过积极调整经济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在推进世界经济贸易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中,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产业,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水平,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提高效率和竞争力,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和综合国力。
3、加强对WTO 争端解决机制规则的研究并构建处理WTO 事务的法律体系。
主要注重对WTO争端解决机制程序规则和实体规则的研究,利用关于豁免成员国义务的规定,分析研究WTO 关于义务豁免和例外情况的规定与实践,有效运用豁免条款或例外条款的规定,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切实维护我国的合法权益;充分研究、利用WTO 关于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和差别待遇等优惠条件,努力发展高新产业和知识产业,全面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水平;积极推荐我国人士出任专家小组成员;利用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第三方”制度,观察了解和学习其他成员方运用解决机制维护自身权益的实际情况;在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充分、有效利用保障制度,为我国产业发展建立起“安全阀门”,确保经济安全,从而强化和维护国家主权。
积极完善我国相关的法律制度,在不违反WTO 有关规则的前提下,加快制定、修改及废止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步伐,加强贸易立法,进一步完善或建立反补贴、反倾销和保障制度,使得我国企业尽可能地不因为国内的法律问题受到制裁,并且方便企业寻求救援的渠道,学会利用法律手段保护我们国内的民族工业。
积极研究有关对策,也可在我国制定一部类似美国《乌拉圭回合协议法》的专门法,明确WTO 规则和国内法律之间的关系,将广泛的咨询程序和评估机制通过该法确定下来,规定企业、行业,作为受害方在WTO 下的救济措施或者受到投诉时的应对程序。
这样,可以减少政府和有关组织处理WTO 事务时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提高透明度和可操作性。
4、借鉴国外的经验,尽量化解其对国家主权的冲击。
为保护国家主权,经过政府和国会的协商和讨价还价,美国设计出了以《乌拉圭回合协议法》和争端解决评审委员会为主要内容的对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