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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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1. 引言公司内部稽查制度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合规性和规范经营行为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各部门和员工都遵守法律法规、公司政策以及各项规范性文件,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风险防控。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方法。

2. 内部稽查组织机构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的有效实施需要建立稽查组织机构,确保稽查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具体的内部稽查组织机构包括:2.1 稽查委员会稽查委员会是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的委员会,负责决策和监督公司的稽查工作。

稽查委员会成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等关键职位的负责人,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2.2 稽查部门稽查部门是稽查委员会直接下设的执行机构,由一支专业的稽查团队组成,负责具体的稽查工作。

稽查部门依托公司内部其他部门的协助,定期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审计,以发现和解决公司经营中存在的问题。

2.3 稽查员稽查员是稽查部门的核心人员,负责执行实地稽查、证据收集和数据分析等工作。

稽查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业务知识和从业经验,能够熟练运用稽查工具和方法,保证稽查过程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3. 稽查范围和内容公司内部稽查制度应明确稽查的范围和内容,确保稽查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有效性。

稽查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法律法规合规性稽查工作应重点关注公司的法律法规合规情况,监督各部门和员工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稽查员应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通过实地调查、文件审阅、数据分析等方式,发现和排查潜在的法律风险。

3.2 经营管理合规性稽查工作还需要关注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即各部门是否按照公司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

稽查员应对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公司的经营管理合规性,避免违规操作带来的风险。

3.3 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公司内部稽查制度还应关注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情况,评估和审计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

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

公司稽查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内部控制效率,保障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法合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内部稽查工作是指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规范性文件,通过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审核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整改措施,保障公司利益的一项管理活动。

第三条公司内部稽查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独立、保密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运行。

第四条公司内部稽查工作应依托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和领导,各部门和岗位应配合完成稽查工作。

第五条公司内部稽查工作应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备份工作。

第六条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管理制度是公司制定的重要管理规范,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第二章稽查工作的组织管理第八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内部稽查计划,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节点;(二)配合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和督促完成内部稽查任务;(三)及时总结内部稽查情况,形成报告,提出改进建议;(四)协助公司领导部门处理相关问题和落实整改措施;(五)对内部稽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提供数据支持。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的执行,主要职责包括:(一)按照内部审计部门的要求,完成内部稽查任务;(二)配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数据提供和信息反馈;(三)认真处理内部审计部门发现的问题,确保及时整改;(四)主动反馈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和建设意见;(五)对内部稽查工作进行相应文件的备份和归档。

第十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召开内部稽查例会,对各部门稽查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汇报和总结,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建立内部稽查工作档案,包括内部稽查计划、报告、整改情况等相关资料,并制定文件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三章稽查工作的实施流程第十二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制定的内部稽查计划,确定各项稽查任务的具体执行流程和细则。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概述公司内部稽查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公司内部各项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以及高效性,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稽查机制和制度规范。

通过制定公司内部稽查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违规行为,提升公司内部管理水平,保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目的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员工以合规的方式开展业务活动,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和声誉。

通过制定稽查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发现内部违规行为,优化公司内部控制和运营管理流程,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范围公司内部稽查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人员,包括高层管理人员、员工以及外包人员等。

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稽查目标和内容稽查目标和内容应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条例的程度•公司内部控制规定的执行情况•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的合规性•信息系统安全和保密方面的稽查2. 稽查程序和频率稽查程序和频率应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稽查计划的编制和调整流程•稽查人员的任命和培训要求•稽查范围的确定和扩展•稽查报告的编制和审阅流程3. 稽查结果和处理稽查结果和处理应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稽查结果的归档和保密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和纠正措施•涉及经济损失的赔偿和追偿•公司内部制度和流程的修订和改进角色和职责公司内部稽查制度涉及到多个角色和相关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 高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应确保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以及对稽查结果进行审阅和决策。

2. 稽查委员会稽查委员会应负责稽查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指导和监督稽查人员的工作,审阅稽查结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3. 稽查人员稽查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稽查能力,独立、公正地执行稽查工作,编制稽查报告并向稽查委员会报告。

4.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应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5. 员工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稽查制度,如实提供所需的信息和材料,积极配合稽查人员的工作。

公司内部稽查队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稽查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防范和化解风险,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稽查队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考核与奖惩等方面。

第三条公司内部稽查队应遵循客观公正、严谨细致、高效协作的原则,对公司的各项业务进行稽查,确保公司运营规范、合法、合规。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内部稽查队由队长、副队长及成员组成,直接对公司高层领导负责。

第五条稽查队职责:1.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子公司及项目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稽查工作;2.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操作规程、财务制度等进行监督执行;3. 查找公司运营中的风险点和漏洞,提出改进建议;4. 负责对公司内部投诉、举报事项进行调查核实;5. 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的稽查论证;6.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稽查任务。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稽查工作流程:1. 稽查计划:根据公司年度稽查计划和专项稽查任务,制定稽查计划,明确稽查对象、内容、时间及责任人;2. 稽查实施:稽查人员按照稽查计划,对稽查对象进行实地检查、查阅资料、访谈相关人员等;3. 稽查报告:稽查结束后,稽查人员撰写稽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稽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整改建议;4. 稽查反馈:将稽查报告提交给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决定是否采取整改措施;5. 整改落实:稽查队跟踪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稽查队成员的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完成任务情况、团队合作等。

第八条对稽查队成员的奖惩:1. 对表现优秀的成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工作态度不端正、业务能力不足、未按时完成任务或违反纪律的成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处罚;3. 对在稽查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内部稽查队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修订。

单位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单位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管理,规范稽查工作,提高稽查效能,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内部稽查工作,包括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稽查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稽查结果客观、真实、有效。

第二章稽查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本单位设立稽查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内部稽查工作。

第五条稽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内部稽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稽查工作;(二)对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稽查;(三)对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四)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五)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章稽查内容第六条稽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财务管理:财务收支、成本核算、资金管理、会计凭证、账簿等;(二)人力资源管理: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三)行政管理:办公秩序、办公用品管理、车辆使用、会议组织等;(四)生产管理:生产流程、设备维护、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五)项目管理:项目进度、质量、成本、合同管理等;(六)其他需要稽查的事项。

第四章稽查程序第七条稽查程序如下:(一)制定稽查计划:稽查委员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实际情况,制定稽查计划;(二)组织实施:稽查人员按照稽查计划,对指定部门、岗位进行稽查;(三)稽查报告:稽查人员对稽查情况进行汇总,形成稽查报告,提交稽查委员会;(四)整改落实:稽查委员会对稽查报告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五章稽查结果处理第八条稽查结果分为以下几种:(一)合格:各项指标符合规定要求;(二)基本合格:大部分指标符合规定要求,存在个别问题;(三)不合格:存在严重问题,需进行整改。

第九条对稽查结果为不合格的,相关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稽查委员会负责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本单位稽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公司内部稽查制度概述公司内部稽查制度是为了保证企业运营的合规性和公正性而设立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稽查制度主要包括稽查目的、稽查职责、稽查程序以及稽查结果处理等内容。

本文将详细介绍公司内部稽查制度的重要性、应设立的稽查职责和程序,以及稽查结果处理的要点。

重要性公司内部稽查制度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部分,它不仅能帮助企业保证企业运营的合规性,还能减少内部错误和欺诈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的整体运营效率。

通过制定和执行稽查制度,企业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内部问题,防止损失和风险的扩大,保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稽查目的公司内部稽查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1. 保障公司运营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2. 发现和修复内部控制方面的问题。

3. 防止内部欺诈和造假行为。

4. 提高运营效率和减少运营风险。

稽查职责公司内部稽查涉及到多个部门和职责,如下是一些常见的稽查职责: - 稽查部门:负责整个稽查制度的执行和稽查相关工作,包括审核业务流程、发现问题、跟进整改等。

-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和监测企业内部各种风险,并提供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 内控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高效性。

- 法务部门:负责处理与公司法律事务相关的问题,包括合同审核、法律咨询等。

-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员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员工不违反公司政策和相关法规。

稽查程序公司内部稽查程序是稽查工作的具体操作流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稽查计划制定:稽查部门根据公司的需求和风险分析制定稽查计划。

2. 稽查准备:稽查部门准备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业务流程图、风险评估报告等。

3. 稽查实施:稽查部门对特定业务或流程进行调查和审查,包括文件复核、采访员工、核实账目等。

4. 发现问题和整改:如果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稽查部门应及时汇报给相关部门,并跟进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5. 结果汇报:稽查部门总结稽查结果,向管理层和相关部门提交稽查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公司稽查管理制度

公司稽查管理制度

公司稽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有全资公司、部门、分支机构及各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积极配合公司稽查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公司稽查工作是公司内部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依法进行稽查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履行稽查职责。

第四条公司稽查工作以确保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护公司财产安全、预防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为宗旨,努力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第五条公司稽查工作要坚持依法合规、独立客观、公正公平、保密严格的原则,执法公正、处理事务公开、处理方法灵活、处理结果真实、稽查人员行为规范。

第六条公司依法稽查工作需要设立专职稽查部门,组织专业稽查人员,建立稽查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稽查工作,并将稽查情况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层。

第七条公司稽查工作严禁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泄露公司机密信息,损害公司声誉等行为,一经发现,依据公司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八条公司稽查工作要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实事求是、全面协调、持续改善的原则,确保稽查工作的有效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稽查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第九条公司稽查部门是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的专职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资产清查、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

第十条公司稽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公司内部稽查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二)组织开展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监督检查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三)负责对公司重要项目、资产、财务进行清查、检查,确保公司财产安全;(四)接受公司领导层的委托,开展重要事件和问题的调查工作,并及时报告处理结果;(五)提出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建议,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六)其它公司领导交办的稽查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稽查部门的主要权限包括:(一)对公司全资公司、部门、分支机构等进行稽查,要求相关单位给予合作;(二)对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三)依法查处公司内部违规行为,对违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四)发现重大违规或损失事件时,有权向公司领导层提出应急处理方案,并立即督促落实;(五)申请调阅公司相关资料,需要得到公司领导层的授权才可进行,并保证工作的保密性;(六)公司稽查部门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

内部稽查管理制度为加强内部稽查工作,规范内部稽查活动,提高公司内部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二、内部稽查组织1.内部稽查组织设置公司设立内部稽查部门,负责公司内部稽查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内部稽查部门直接隶属于公司领导班子。

2.内部稽查组织架构内部稽查部门人员构成包括主任、副主任、内部稽查人员等。

内部稽查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独立开展内部稽查工作。

三、内部稽查工作范围1.内部稽查的对象范围内部稽查的对象包括公司各个部门、项目组、员工等。

主要关注公司各项业务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政策规定,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和风险,是否有效使用公司资源等。

2.内部稽查的内容范围内部稽查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内控、风险管理、合规性等方面。

具体包括: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内部控制的完善性、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等。

四、内部稽查程序1.内部稽查计划制定内部稽查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风险管理情况,制定年度和季度内部稽查计划。

内部稽查计划应征得公司最高管理层的批准。

2.内部稽查实施内部稽查部门按照内部稽查计划,组织内部稽查人员对相关部门和项目组进行内部稽查。

内部稽查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保证内部稽查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内部稽查报告内部稽查部门应当及时编制内部稽查报告,对内部稽查结果进行评述和总结,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要求。

内部稽查报告应当征得被稽查对象的意见,并报公司最高管理层审批。

4.内部稽查跟踪内部稽查部门应当对内部稽查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跟踪督办,确保改进建议得到有效实施。

五、内部稽查责任1.内部稽查部门责任内部稽查部门应当独立开展内部稽查工作,保证内部稽查活动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并依法维护公司的利益。

内部稽查部门应当及时向公司领导层报告内部稽查情况,并提出建议和意见。

2.被稽查对象责任被稽查对象应积极配合内部稽查工作,提供内部稽查所需的资料和信息,并根据内部稽查报告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及时整改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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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稽查制度
内部稽查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稽核工作。

第二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定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五项,除另有规定外,悉以本办法规定办理。

第三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四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并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事实需要而定。

第五条稽核人员前往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六条稽核人员于执行任务时,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事前并应将各单位已往及检查报告详予研究以作参考。

第七条稽核人员有保守职务上所稽得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予检查单位。

第八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各该有关部门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

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九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并得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傲凌或偏私。

第一条稽核人员于稽核事务完妥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 账务稽核
第二条记账凭证的审核或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二)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三)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四)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五)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六)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七)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八)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三条账簿检查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二)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三)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日或定期核对。

相对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漏转现象。

(四)各种账簿记载错误的纠正划线、结转、地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露的空白账页,有否划“ד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ד处盖章证明。

(五)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并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六)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改订者。

(七)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八)旧账簿内未用空白账页,有无加划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戮记注销。

(九)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已否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四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一)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当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

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

(二)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三)库存现金有无以单据抵充现象。

(四)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得须对有关账表、凭证单据。

(五)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账簿外,并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六)密码表的掌握部门及库门的启用与库内的安全,金库放置位置等是否适当,严密办理。

(七)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八)内部往来账,是否按月填制未达账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依序保管。

(九)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账,是否经常核对。

()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一)检查县市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

有无零星付款的纪录,所存现款与未转账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第五条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二)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的记载相符。

(三)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四)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五)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 财务稽核
第六条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账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一)购入及出售有无核准,手续是否完备。

(二)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三)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四)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第七条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账册与库存查核者相符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八条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是否妥善。

□ 总务人事稽核
第九条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总公司各单位,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呈核准许核销。

(二)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检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三)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第二条检查储藏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储藏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账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

(二)储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三)储藏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四)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始行核发。

(五)已领物品未转账者,与储藏物品合计表,是否与账面存量相符。

(六)有无损坏待废物品,账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第二一条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附项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种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是否依照规定随到随办。

(二)各种登记卡的记载是否正确详明。

(三)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编号、漏记账的财物。

(四)登记卡是否登记有关折旧、修理、添建及转移事项。

(五)检查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得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账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相互核对。

第二二条营业用品器具是否编号设簿登记并查点是否齐全,各种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二三条人事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一)各单位办事人员每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办公,并在签到簿上签到及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二)各单位办事人员对于顾客是否竭诚招待,有无稍有怠慢现象。

(三)各单位目前业务繁简与现有人员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无应增、应减现象。

(四)各单位办事人员对本身所担任的职务是否胜任适当,有无能力优异、表现特优者,或办事颓废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五)各单位人员于上班时间中,其仪表,态度、谈吐是否逾超公司的规定。

(六)职员身份保证书,是否齐全,保证人是否已作好对保工作,并对保证人资产价值评估,且是否阅览行政机关资料核对。

□ 附则
第二四条本办法呈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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