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2年湖北小麦高质量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

合集下载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小麦马铃薯秋冬播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小麦马铃薯秋冬播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小麦马铃薯秋冬播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湖北省小麦马铃薯秋冬播技术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为切实抓好今年秋冬播生产,抓实抓细各项生产技术措施落实落地,夯实夏粮丰收基础,较好完成我省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预期目标,我厅组织制定了《2023年湖北省小麦马铃薯秋冬播技术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3年9月6日2023年湖北省小麦马铃薯秋冬播技术指导意见2023年我省夏粮实现“三增”,总产连续4年增长,单产创历史新高,其中,小麦面积、总产、单产“三增”,单产再刷历史新高。

今年,我省启动了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小麦、马铃薯单产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为切实抓好今年秋冬播生产,稳步推进夏粮单产水平再上一个台阶,特制定如下技术指导意见。

一、技术路径立足抗灾秋播、科技秋播思路,努力提升小麦、马铃薯播种质量,加大优质品种、专用型品种示范应用力度,严把种子质量关,强化小麦“四适”播种、药剂拌种、机械匀播、肥水统筹、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集成应用,以及马铃薯深沟宽垄、晚疫病监测防控、“马铃薯+”等高产高效技术模式的集成推广,做到高质量播种,确保一播全苗,力争壮苗越冬,为明春小麦、马铃薯产量和质量提升奠定坚实基础。

二、技术要点(一)小麦1、严把种子质量关。

各地应加大合法的优质小麦原种及良种示范力度,引导农户择优选择地区适宜性更强、产量和抗性兼顾的优质小麦品种,减少盲目用种带来的生产风险。

在种子选择上,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提前开展本地区市场流通麦种发芽率测试工作,及时引导种植户合理适量用种,自留种的农户、种植大户在播种前也应进行发芽试验,避免因种子发芽率低造成减产。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1.28•【字号】鄂农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粮食生产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农发〔2021〕3号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稳定粮食生产具有特殊重要意义。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全力夺取今年粮食丰收,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将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前提,扎实推进稳政策、稳面积、稳产量,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做强,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抓好良种、良技、良机、良田、良制“五良”配套。

以水稻为重点,狠抓播种面积落实,将早稻和水稻播种面积分解到各地,确保早稻恢复到2019年水平,再生稻扩大到320万亩左右,全省水稻面积稳定在3450万亩以上,力争全年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同比稳中有增。

加强耕地质量保护,高质量完成410万亩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持续转变生产方式,主要粮食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1%,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3.5%以上,总体病虫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下,在不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的情况下粮食产量稳定在上年水平之上。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3.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3.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各市、州、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的通知》(农建发〔2020〕2号)相关要求,我省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方案已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下达全省各地,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一、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视频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要求,适应确保国计民生要求,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为底线,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田基础设施短板,提升粮食产能。

2021年全省计划新建高标准农田410万亩、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19万亩。

各地要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项目布局,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为“十四五”湖北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起好步、开好局奠定坚实基础。

二、任务安排本次任务实施范围包括武汉、黄石、十堰、宜昌、襄阳、鄂州、荆门、荆州、孝感、黄冈、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神农架林区等84个县(市、区)(以下简称县)。

各县的建设任务依据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湖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按基础资源、工作成效等因素进行分解(见附件1)。

三、相关政策(一)选项原则。

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和“两区”,重点是水稻、小麦粮食生产功能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安排干部群众积极性高和自筹资金能力强的地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

禁止在地面坡度>25°的区域、土壤污染严重的区域、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退耕还林还草区等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建成并上图入库的项目区不得安排新建任务,鼓励在确保完成新增建设目标任务的前提下,利用地方自有建设资金,对未达标的历史项目区进行改造提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15•【字号】鄂政办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4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月15日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为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确保粮食安全作为“三农”工作的首要任务,坚持科学合理利用耕地资源,把有限耕地资源优先用于粮食生产,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支撑。

二、加强耕地保护,切实防止耕地“非粮化”(一)开展粮食生产功能区划定情况“回头看”。

综合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多年统计、遥感监测数据等,强化粮食生产功能区监督。

对粮食种植面积大但划定面积少的进行补划,对耕地性质发生改变、不符合划定标准的予以剔除并及时补划。

不得擅自调整粮食生产功能区,不得违规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建设种植和养殖设施,不得违规将粮食生产功能区纳入退耕还林还草范围,不得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内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责任单位: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二)开展耕地“非粮化”问题专项清理整改。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5.19•【字号】鄂农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农发〔2022〕16号各市、州、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湖北省财政厅2022年5月19日湖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工作评价激励机制,有效激发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高质量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国办发〔2021〕4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国办发〔2019〕50号)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策措施落实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支持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100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的通知》(农建发〔2022〕2号)和《湖北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鄂农发〔2020〕18号)、《湖北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鄂财农发〔2019〕92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范围为全省承担有当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县(市、区)(以下简称县),激励对象为各县级人民政府。

第三条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前期工作、建设进度与质量、资金投入和支出、竣工验收和上图入库、建后管护利用、日常工作调度等。

得分采用百分制。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秋冬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秋冬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秋冬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0.08•【字号】鄂农办函〔2021〕126号•【施行日期】2021.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2021年秋冬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农办函〔2021〕126号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为加强秋冬季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提高肥料使用效率,实现合理用肥,我厅根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成果,制定了《湖北省2021年秋冬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切实提高科学施肥水平。

附件:1.湖北省2021年秋冬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方案2.湖北省2021年秋冬主要农作物施肥建议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1年10月8日附件1湖北省2021年秋冬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方案一、冬小麦科学施肥方案针对冬小麦生产面临有机肥用量少,氮肥偏多且前期施用比例大,硫、锌等中微量元素缺乏等问题,提出以下施肥方案:(一)有机无机结合。

增施有机肥,实施秸秆还田,提倡有机无机相结合。

施用有机肥或秸秆还田地块,可酌情减少化肥用量。

(二)化肥施用量。

产量水平每亩500—600公斤的超高产田,亩施用氮肥(N)14-16公斤,磷肥(P2O5)7-8公斤,钾肥(K2O)6-8公斤;产量水平每亩400-500公斤的高产田,亩施用氮肥(N)10-14公斤,磷肥(P2O5)6-7公斤,钾肥(K2O)5-6公斤;产量水平每亩300-400公斤的中产田,亩施用氮肥(N)10-12公斤,磷肥(P2O5)4-6公斤,钾肥(K2O)4-6公斤;产量水平每亩200-300公斤的低产田,亩施用纯氮(N)6-10公斤,磷肥(P2O5)3-5公斤,钾肥(K2O)2-4公斤。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2.22•【字号】鄂农办发〔2021〕8号•【施行日期】2021.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湖北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1〕8号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毫不放松抓好粮食生产,再夺粮食丰收意义重大。

据预测,2021年我省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呈偏重发生态势,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思想,按照早谋划、早预警、早准备、早防治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全力以赴抓好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最大限度减轻危害损失,奋力夺取全年粮食丰收。

根据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2021年湖北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强化属地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切实抓好各项措施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1年2月22日2021年湖北省“虫口夺粮”保丰收行动方案农作物病虫害是影响粮食稳产增产的重要因素,防控农作物病虫危害是减灾保丰收的关键举措。

据预测,2021年我省小麦条锈病、赤霉病、水稻“两迁”害虫、草地贪夜蛾等重大病虫害呈频发、重发态势,直接威胁我省粮食安全。

为组织抓好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全省农业农村厅局长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及湖北省委1号文件精神,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千方百计保持粮食发展好势头,把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作为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任务,突出主要作物、重大病虫、重点区域,坚持分类指导、分区施策、联防联控,加密监测预警,突出绿色防控,推进统防统治,组织应急防治,坚决遏制迁飞性、流行性重大病虫害暴发成灾,最大限度降低危害损失,努力实现“虫口夺粮”保丰收和农药减量化有机统一。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2.28•【字号】鄂农办发〔2022〕7号•【施行日期】2022.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湖北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的通知鄂农办发〔2022〕7号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政府直属农业事业推广机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充分发挥植保防灾减灾在稳定粮食生产、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组织开展以“增加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覆盖率,减少病虫危害损失和化学农药使用量”为核心内容的“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

现将《2022年湖北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具体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属地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2年2月28日2022年湖北省“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方案为科学有效防控农作物病虫灾害,实现“虫口夺粮”,推进化学农药减量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发生趋势分析据湖北省农作物病虫害测报网监测和专家会商分析,预计2022年我省小麦、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重大病虫呈重发态势,发生总面积约1.5亿亩次,比2021年和近5年平均发生面积分别增加4.9%和11.1%,对我省80%的产区构成威胁,需要增加防控资金、加大组织力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病虫危害,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一)小麦重大病虫害。

预计小麦“三病一虫”发生面积2800万亩次。

赤霉病全省偏重及以上发生,在江汉平原、鄂东和鄂北局部大流行风险极高,预计发生面积1100万亩;条锈病全省大部中等发生,长江、汉水两岸麦区偏重发生,发生面积约600万亩;纹枯病全省大部偏重发生,发生面积约700万亩;蚜虫鄂北岗地中等发生、局部偏重发生,其他麦区偏轻发生,发生面积约400万亩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2年湖北小麦高质量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9.22•【字号】鄂农办发【2021】41号•【施行日期】2021.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2022年湖北小麦高质量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农办发【2021】41号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为提前谋划小麦秋播生产,强化各个环节关键技术措施落实落地,提升我省小麦生产技术水平,推进小麦高质量生产,确保全年粮食生产稳定和品质提升,现将《2021-2022年湖北小麦高质量生产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好落实。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1年9月22日2021-2022年湖北小麦高质量生产指导意见小麦是我省第二大主粮作物,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

为进一步促进我省小麦生产技术水平提升,确保粮食生产稳定和质量安全,结合目前我省小麦生产实际,特制定湖北小麦高质量生产指导意见,具体内容如下。

一、总体要求在确保粮食面积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种植布局和品种结构,加大产量与抗性兼顾型小麦良种的示范与应用力度,大力推进小麦绿色轻简高效生产,强化药剂拌种、机械匀播、肥水统筹、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措施落实;牢固树立抗灾夺丰收理念,加强小麦条锈病、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做到病虫防控关口前移,压制流行趋势;全力做好小麦生长后期气象及收烘储销服务,最大限度降低损耗,确保小麦产量和品质不下降。

二、重点工作(一)局部调优种植布局。

坚持“北麦南油”优势区域总体布局,在稳定小麦种植面积的前提下,局部优化品种结构及种植结构。

北纬31°以北地区全力扩大小麦种植面积,压缩冬闲田,确保种满种足。

江汉平原麦区挖掘冬闲田生产潜力,适度扩大旱地小麦;稳定地下水位相对较低、排水畅通地区的稻茬小麦面积,合理安排统一模式连片种植,统一调度管理水源;局部调减地下水位较高地区的稻茬小麦。

(二)着力调整品种结构。

加大小麦优质原种及良种的生产与示范力度,搭建好看“禾”选种平台,突出产量与抗性兼顾型小麦良种的示范与应用。

鄂北地区重点推广抗条锈病、抗倒伏型小麦品种,鄂中南及江汉平原地区重点推广抗赤霉病和抗穗发芽小麦品种。

同时,引入抗赤霉病优质种质资源,开展创新利用和示范推广。

鄂中南及江汉平原地区要特别注重抗赤霉病和穗发芽特性较优的红皮小麦品种的应用,在小麦收购方面严格落实国家白皮和红皮小麦同质同价收购政策,破除红皮小麦在该地区推广应用的壁垒。

各地应加大市场监管和执法力度,重点打击种子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非法生产经营、未审先推等违法行为,确保秋播用种安全用种合法。

(三)全力提升播种质量。

一是普及药剂拌种。

对小麦条锈病越冬菌源区(襄阳、十堰)、地下害虫和根部病害重发区,必须坚决杜绝“白籽下种”。

对常年全蚀病、根腐病、茎基腐病等发生危害较重的鄂北岗地部分区域,可选用125克/升硅噻菌胺悬浮剂兑水拌种防治全蚀病,可选用3%苯醚甲环唑悬浮种衣剂兑水拌麦防治根腐病和茎基腐病,拌种后待麦种晾干再播种。

对条锈病、纹枯病常年发生较重的十堰市、襄阳市、荆门市、荆州市等地区,可选用6%戊唑醇悬浮种剂兑水拌种,同时兼治黑穗病、根腐病,如果蚜虫较重麦田,可加25%吡虫啉拌种。

二是推广机械匀播。

加大小麦播种机械作业的示范与推广力度,改撒播为机械条播,可采取窄行条播机(旱地小麦行距15-18厘米,稻茬小麦行距20厘米)、宽窄行条播机(宽行19-22厘米、窄行12-15厘米)和宽幅条播机等方式,在保障播种密度的基础上改善小麦田间生长环境。

为提高播种质量,播后应及时镇压。

三是精细整地。

要求前茬粉碎并均匀撒铺,稻草切碎长度在5厘米左右,秸秆全量还田的田块要先深旋(或深耕)灭茬再进行条播,旋耕埋草深度应至少在12厘米以上。

机械旋耕整地作业的田块要求旋耕深浅一致,旋耕深度应达到8厘米以上,每隔3-4年应深松1次,打破犁底层。

对耕翻整地的田块,质量要求耕深≥20厘米,深浅一致,无重耕或漏耕,犁沟平直,沟底平整,垄块翻转良好、扣实,以掩埋杂草、肥料和残茬,耕翻后应及时进行整地作业,要求土壤散碎良好,地表平整,满足播种要求。

四是适期适墒适量播种。

鄂北地区适宜播期为:半冬性品种10月15日-25日,弱春性品种10月25日-11月5日;鄂中南地区适宜播期为10月25日-11月5日。

适宜播期内遇墒或造墒播种,适宜期前后可抢墒播种,但不宜过早,正常年份小麦出苗期不宜早于10月20日。

对于适宜播期内无墒又无条件造墒田块,可结合天气情况,适当推迟小麦播种。

旱地宜每亩播种量10-12.5公斤,稻茬麦每亩播种量12.5-15公斤,适期播期内根据播种时土壤墒情、整地质量、土壤质地、种子发芽率等适当增减。

推迟播种的应适当增加播量。

(四)牢固树立抗灾秋播理念。

应对特殊年景,应坚持科技抗灾播种。

对小麦播种期间遇干旱不能适时播种的情况,应抢墒或造墒播种,各地应做到科学调度用水,提前蓄足水源,搞好机井检修和废旧机井修复,保障抗旱应急用水。

加强水资源管理,实行统一调配,提倡湿润灌溉,节约用水,防止盲目漫灌。

对小麦播种期间遇连阴雨天气不能适期播种的情况,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一是开沟排水降湿;二是选用耐迟播的偏春性品种,如鄂麦006、襄麦55等;三是对超出最适播期(11月5日)的晚播小麦,每推迟1天播种每亩应增加1斤播量,但总增加量不宜超过10斤;四是依据田间湿度采取多形式抢时播种方式,可选择揭板机播、板田旋播、免耕直播覆土或覆草等适宜方式播种;五是对11月底前仍无法有效排渍的、渍水严重的田块,可改种马铃薯、豌豆、绿肥等。

六是高质量全程配套麦田“三沟”。

我省地处南北气候过渡地带,小麦生产整个生育期间连阴雨天气发生频繁,易造成渍害、早衰和加剧病害流行,麦田“三沟”配套的田管措施需自始至终常抓不懈,做到机械开沟和人工开沟相结合,确保厢沟、腰沟、围沟沟沟相通,沟直底平,雨住田干。

雨后及时清沟排渍。

(五)坚持测土配方施肥。

依据土壤肥力测验结果科学配方施肥。

氮肥分次施用,基肥占60%-70%,拔节肥占25%-30%,视苗情可在冬前(3叶期)追施10%-15%的氮肥;磷肥、钾肥全部基施。

施用有机肥的田块,基肥用量可适当减少;在常年秸秆还田的地块,钾肥用量可减少20%-30%。

可采取种肥同步一次性施肥技术,肥料主要选择长效(缓释)肥料。

针对今年化肥价格大幅上涨的现状,应注重缓释肥的应用。

拔节肥追肥时间一般掌握在群体叶色退淡,小分蘖开始死亡,分蘖高峰己过,基部第一节间定长时施用。

群体偏大、苗情偏旺的延迟到拔节后期至旗叶露尖时施用。

拔节肥施氮量为总施氮量的30%左右,可看苗和根据目标产量亩追施尿素5-7.5公斤。

(六)促弱控旺保壮苗。

一是冬前促弱控旺。

在小麦3-4叶期,对基肥不足、麦苗瘦弱、群体不足田块,根据苗情适量追施平衡肥,每亩追施尿素3-5公斤。

冬前小麦有旺长趋势的田块,选用与拖拉机轮距相配套的圆柱形镇压磙结合中耕镇压2-3次,或每亩用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20-25克兑水15公斤均匀喷雾,不重喷漏喷,可有效控制小麦旺长,防止越冬期拔节和后期倒伏发生。

二是春后控旺防倒。

在拔节前,对群体较大,长势较旺的麦田及抗倒伏能力差的品种,可用生长调节剂进行调控,防止倒伏。

每亩可选用壮丰安30-40毫升或15%多效唑可湿性粉剂40克兑水25-30公斤进行叶面喷施。

(七)绿色防控病虫草害。

一是抗性杂草防控。

以冬前防除为重点,早防早治、采用封杀结合、综合治理的防除方法,主要防除禾本科杂草和恶性阔叶杂草。

茎叶喷雾除草:从小麦2叶期至拔节期,杂草2-4叶期施药,15%春杰(0.5%双氟磺草胺+14.5%氯氟吡氧乙酸异辛酯)56毫升/亩+15%麦极(15%炔草酸可湿性粉剂)21毫升/亩+激健15毫升/亩,加水15-30公斤均匀喷雾,可有效的压低小麦冬前杂草基数。

各地也可根据实际选用其他高效低毒药剂,采用喷杆式喷雾机均匀喷洒时,要做到不漏喷,不重喷和无滴漏以防产生药害。

对冬前除草效果不好或未及时化除的麦田,待气温回升后要及时进行化学除草,化除时间在拔节前进行,以免产生药害。

二是重大病虫害高效绿色防控。

在早春分蘖拔节期重点防治小麦条锈病,执行“见点打片,见片打面”的预防策略,及时控制发病中心。

当田间平均病叶率达到0.5%-1%时,可选用12.5%戊唑醇、12.5%粉唑醇进行大面积应急防控。

在抽穗扬花期重点防治小麦赤霉病,应结合气象部门发布的小麦抽穗扬花期中长期气象预报,合理选择防治药剂种类和防治次数。

如果预计小麦抽穗扬花期连阴雨日数较多,赤霉病中等偏重以上发生时,应在齐穗期采取高效化学药剂大面积统防统治,5-7天后再喷施1次。

对干旱年份,若麦蚜、麦红蜘蛛、粘虫偏重发生时,应在百株虫量达500头时选用吡虫啉、抗蚜威、阿维菌素、联苯菊酯等药剂进行喷雾防治。

大力推广智能化、高效的植保药械,以提升农药喷雾效率,提高农药的利用率。

可结合“一喷三防”做好小麦病虫防治和叶面喷肥防早衰及提升抗逆性等工作。

(八)抢时收获入库。

小麦收割前,各地应提前做好收割准备,及早发放跨区作业证,搞好农机具和作业信息调度,精心组织跨区机收。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全力做好后期气象服务,避免“烂场雨”。

小麦收获时间应掌握在蜡熟末期,要求小麦联合收割机带有秸秆粉碎机抛撒装置,确保秸秆均匀分布地表,同时,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及以内,收获损失率在2%及以内,作业后,收割机应及时清仓,防止病虫害跨地区传播。

小麦收获后及时烘干或晾晒入库。

强化防灾减灾意识,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推动。

各地要充分认识抓好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贯彻落实到小麦生产的全过程。

加强小麦生产组织领导,落实专班、明确目标,细化工作举措,把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田,强化统筹协调,从小麦秋播生产开始至小麦收获结束为止,逐一抓实抓细各项技术和工作措施,促进小麦生产提档升级。

(二)加强服务指导。

充分调动农技推广、植保、土肥和综合执法等部门技术力量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在关键节点及技术环节组织进村入户下田,指导农民落实清沟理厢、冬前镇压、肥水调控、化控除草、病虫防控等技术措施,加强苗情监测,因地制宜开展分类管理。

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科学研判夏收期间生产天气形势,及时组织调度农机具抢晴收获,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全力保障小麦丰收入库。

支持新型主体开展代收、代烘、代加、代销等全程社会化服务,提升小麦产后服务能力,切实减少产业各个环节损失浪费,促进小麦产业提质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