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讲师职称评审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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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高校讲师、副教授、教授教师职称评审规定
(2)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 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限前5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 或2项省辖市、厅级一等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工程项 目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 达到省内先进水平(附鉴 定材料),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本、专科院校专业课教师, 年均教学工作量分别为160学时、180学时以上;本、专科院校公共课、基础课教师、成人高校教师,年均教学工作 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4)具有主持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教学法研究的能力,以及指导青年教师、硕士研究 生或进修教师的能力, 并根据工作需要全过程协助培养过一届以上合格硕士研究生, 或指导 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成绩显著。
(2)系统讲授过一门以上课程。 组织课堂讨论, 指导实习、 社会调查, 承担课程的辅导、 答疑、批改作业,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根据工作需要,担任学生班主任、政治辅 导员。
(3)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学时、180学时以上;本、专科院校公共课、基础课教师、成人高校教师, 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
(2)省辖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2名)。 (3)校级以上科研、工程项目2项或省辖市、厅级科研、工程项目1项的主要完成人 (限前2名)。项目经专家鉴定,有较高水平。
(4)参编正式出版的著作或省统编教材(本人撰写
(二)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 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l)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掌握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现状及 发展趋势,对本学科有较深的研究,具有比较明确的专业研究方向。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步骤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步骤

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步骤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条件和步骤1. 引言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是评价和确认教师职业水平和能力的一项重要程序。

在高校体系中,职称评定是根据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专业发展等方面的表现和成果来进行评价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条件和步骤,并分享一些对这个主题的观点和理解。

2. 职称评定条件高校教师在申请职称评定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一般来说,这些条件包括学历、教学经验、科研成果、专业发展等方面。

2.1 学历要求通常情况下,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定要求具有相应学历背景。

不同职称级别对学历要求也会有所不同。

副教授职称通常要求具有博士学位,讲师职称则要求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

2.2 教学经验教学经验也是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一项重要条件。

教师需要拥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尤其是在高等教育领域有一定的教学实践。

2.3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定高校教师职称的重要依据之一。

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学术论文、参与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等。

通常情况下,教师需要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科研贡献和影响力。

2.4 专业发展教师的专业发展也是职称评定的关键因素之一。

这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学术交流、完成学术研究计划等。

教师需要能够展示自己在专业领域的不断进步和成长。

3. 职称评定步骤高校教师职称评定的步骤通常包括申请、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3.1 申请阶段教师需要根据学校制定的职称评定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教学评价、科研成果清单等。

3.2 评审阶段评审是职称评定的核心环节。

评审工作由学校的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

委员会会根据申请教师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估,并可能会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评审的内容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水平、专业发展等。

3.3 公示阶段评审结果通常会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这一环节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评审的公正和透明。

教师可以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并且有权利要求公示评审结果。

4. 观点和理解高校教师职称评定是评价教师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

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条件:通常要求参评人具有博士学位,且理工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如果具有研究生理工科毕业,则需要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8年;或者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对于本科理工科毕业的情况,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大专和中专理工科毕业的参评者,取得中级工程师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需要再获得理工类本科或以上学历满1年。

2. 资历条件:通常要求参评人具有讲师任职资格,并且满足一定的任职年限。

具体来说,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3. 外语和计算机条件:参评人需要掌握一门外语,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同时,需要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4. 论文要求:一般情况是至少准备2篇论文,字数3000字左右,其中1篇要求发表。

具体根据不同评委会的要求决定。

5. 业绩成果:参评人需要提供相应的业绩成果,如教育教学论文、出版专著情况等。

同时,项目业绩呈报材料占比也较高,具体根据不同评委会的要求决定。

6. 其他条件:参评人需要具有规定的教师资格证。

此外,还需要满足年度考核、荣誉称号(行政奖励)等其他方面的要求。

以上是高级讲师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的一般情况,具体要求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和专业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参评前,建议仔细阅读评审文件或咨询当地相关部门了解具体要求。

高级讲师及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及讲师评审条件

高级讲师评审条件一、学历资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2年。

2。

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且从事中等专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均满5年。

3。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取得讲师资格满5年,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20年。

二、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1.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2.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

三、能力业绩条件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3项条件:(一)能力条件1。

具有现代职业教育理念,能结合所授专业(学科)特点和教改实践,撰写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价值的调研报告(教改试验报告)1篇.2。

专业课教师应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必备的专业技能,文化基础课教师应具有任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及与之相关的专业知识。

能胜任2门以上课程(以1门课程为主)的教学工作;并能独立指导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和毕业设计等,或取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非教师系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

3。

完成学校在教学计划内安排的教学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

兼任学校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教师,其每学年授课总时数不得少于本校同学科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4。

担任班主任或教研组长2年以上,胜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绩。

5.积极参加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学校组织的职业教育教研活动,经常听同行教师的课,与同行教师交流。

基本任期内,每学期听课及参与研讨次数不少于8节(次),并至少每学年上1节(次)校内公开课(或研究课、示范课)且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申报当年,按照管理权限,在由县级以上教育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省属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评课中,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6。

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必须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生产服务一线(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到中小学、幼儿园,下同)进行专业实践,并形成有较高水平的专业实践报告。

江苏正高年级讲师评审要求

江苏正高年级讲师评审要求

江苏省高等教育行业正高级职称评审要求一、评审条件1.具备中级职称满四年及以上的教师,担任副教授职务。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具有博士学位并取得博士后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两年以上。

6.有一项国家级课题负责人或核心骨干,也可有多项省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或核心骨干。

7.有一次以上校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青年教师基础教学奖或教学成果奖。

8.有一次以上学术组织评审上级表彰奖励项目。

二、评审程序1.自愿申报,提供符合条件的论文、学术专著、科研项目等相关材料。

2.经评审委员会初审合格后,进行现场答辩。

3.根据评审委员会的综合评价结果,决定评审等级。

4.评审结果经高校团委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审议,报江苏省教育厅备案。

三、评审指标1.科学研究成果(50分):包括SCI/EI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

2.教学工作成果(30分):包括教材编写、教育教学项目、教学论文等。

3.学术影响力与社会服务(20分):包括学术交流、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学术组织任职等。

四、评审参考性要求1.科研成果:拥有一种研究成果,或SCI/EI收录的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的论文至少2篇。

2.教学成果:编写或参与编写教材1部以上,获得教师基础教学奖或教学成果奖1次以上。

3.学术影响力与社会服务:主持或参与国家级及省级以上课题1项或以上,担任学术团体职务1个或以上。

4.综合素质:学术道德规范,具备较强的学术交流和表达能力,师德高尚,师生关系融洽。

五、评审结果按照综合评分,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等级为优秀,B等级为良好,C等级为合格,D等级为基本合格。

取得A等级的评审结果,可晋升为正高级职称。

六、附录1.评审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发展计划、科研成果目录、教学成果目录、学术影响与社会服务目录等。

2.评审委员会由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学科涵盖范围广泛。

3.评审程序和指标以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文件为准。

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2023

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2023

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2023摘要:一、引言二、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概述1.职称评审的重要性2.职称评审的分类3.职称评审的基本条件三、职称评审具体要求1.讲师职称评审1.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2.教学及科研能力要求2.副教授职称评审1.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2.教学及科研能力要求3.教授职称评审1.学历及工作经验要求2.教学及科研能力要求四、职称评审的程序1.个人申报2.单位审核3.专家评审4.结果公示5.证书颁发五、职称评审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六、结论正文:【引言】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是评价高校教师工作业绩和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旨在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高校科研创新。

本文将对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详细解读,以帮助教师了解职称评审的具体要求,为提升个人职业发展做好准备。

【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概述】广西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件分为讲师、副教授和教授三个层次。

职称评审关注教师的学历、工作经验、教学和科研能力等方面。

【职称评审具体要求】1.讲师职称评审讲师职称评审主要针对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要求教师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效果,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2.副教授职称评审副教授职称评审主要针对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资格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要求教师具备较高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显著的教学成果,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在国内外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3.教授职称评审教授职称评审主要针对具有博士学位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要求教师具备深厚的学术造诣,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卓越的教学成果,具备突出的科研能力,并在国内外学术界享有较高声誉。

【职称评审的程序】1.个人申报:教师根据自身条件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

2.单位审核:单位对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3.专家评审:由高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教师的材料进行评审,评价教师的教学、科研能力及学术影响力。

高校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高校职称评审实施方案

高校职称评审实施方案为了规范高校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高等教育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评审对象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高校全体教师的职称评审工作,包括教授、副教授、讲师等各级职称评审。

二、评审条件。

1. 申报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持有相应的教师职称,并在本校工作满一定年限;2. 申报教师在教学、科研、学术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应有一定的成绩和贡献;3. 申报教师应具有较好的师德师风,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评审程序。

1. 申报材料准备,申报教师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准备好个人简历、教学科研成果、社会服务情况等相关材料;2. 材料初审,学校聘任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3. 学术评审,邀请具有一定学术地位和资历的专家学者对申报教师的学术水平进行评审;4. 综合评审,结合学术评审结果,综合考虑申报教师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贡献,进行综合评审;5. 结果公示,评审结果经过公示,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6. 最终确认,学校聘任评审委员会根据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最终确认职称评定结果。

四、评审标准。

1. 教学质量,包括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学生评价等;2.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专著出版等;3. 社会服务,包括学术交流、社会服务、学术团体工作等;4. 师德师风,包括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教学态度等。

五、奖惩机制。

对于评审结果合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职称,并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评审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指导和培训,鼓励其改进,但也将进行一定的惩罚。

六、其他事项。

1.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2.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3. 对于违反本实施方案的行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希望全体教师能够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积极参与职称评审工作,共同推动高校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江西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定评审条件

江西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定评审条件

江西省⾼校教师职称评定评审条件江西省⾼校教师职称评定评审条件江西省⾼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第⼀条评定标准教授须对本学科有⼴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在本学科某⼀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取得重⼤成果或发表⾼⽔平的学术论⽂,出版⾼⽔平的论著,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较⼤贡献,在本学科有⼀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具有指导研究⽣的能⼒;能熟练运⽤外语获取信息和进⾏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条适⽤范围本资格条件适⽤于普通⾼等学校、成⼈⾼等学校从事教学、管理⼯作并取得⾼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员。

第三条基本条件⼀、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党的教育⽅针、政策,忠诚⼈民教育事业,教书育⼈,为⼈师表。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教师职业道德评估合格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在规定年限上延期申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者,延迟1年申报;年度考核、⼯作质量与职业道德评估不合格者,延期2年申报;受警告以上处分,没有解除处分者不得申报,受到不能解除处分的⼈员延迟3年申报;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获⼤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以上学位后,取得副教授资格,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未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者,任现职期间,如其业绩条件与论⽂、论著条件符合第七条要求,则可破格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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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讲师职务
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讲师须掌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所需的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了解和掌握当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内外形势发展动态;结合工作实践进行科学研究,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改革;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善于做好个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能正确引导和教育学生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思想政治教育管理方面成绩突出。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担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相关课程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任务的在职在岗的专职辅导员,具体包括一线专职辅导员和院系学工组长,团总支书、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任务。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年内未发生因工作失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未受到
党纪、政纪处分。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助教资格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具备助教资格2年以上。

(二)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2年。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
(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助教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
(一)系统讲授1门以上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或形势政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发展、就业指导、国防教育、党(团)课等相关课程,教学效果好。

(二)具有一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知识,了解学生的思想发展规律,熟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管理工作经验,能针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

(三)参加过厅(局)级以上与思想政治教育相关的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领域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参加过厅(局)级以上思想政
治工作创新研究,并获三等奖以上。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助教资格后,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有1学年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或任现职以来年终考核有一次以上“优秀”等次,且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以下类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辅导员、优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等称号(附相关证书及证明);
(三)参与厅(局)级以上科研项目,成果获厅(局)级以上奖励(附相关证明)。

(四)本人所带学生团体,或本人所在部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部门,本人为第一负责人)或厅(局)级以上思想政治工作类(综合性)荣誉称号2次以上。

七、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助教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论文2篇以上。

(二)参编公开出版的思想政治教育学术专著或国家统编的高校教材,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关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研究论文2篇以上(至少1篇为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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