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肺复苏培训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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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措施与培训制度

心肺复苏措施与培训制度

心肺复苏措施与培训制度1. 前言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CPR)是一种用于紧急情况下恢复患者心跳和呼吸的急救技术。

为了提高医院工作人员对心肺复苏的掌握和应对紧急情况的本领,保证患者在医院内获得最及时和有效的抢救措施,本制度将规范心肺复苏的措施和培训要求。

2. 心肺复苏措施2.1 心肺复苏指征当显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刻进行心肺复苏:—意识失去、无响应,无正常呼吸(包含不规定或伴有呼吸困难);—严重的胸部外伤,导致循环停止;—任何其他情况下的心脏骤停。

2.2 心肺复苏流程心肺复苏应依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确保患者和本身的安全,推断患者是否有心识。

2. 喊叫其他医护人员前来帮助,同时拨打急救电话(如120)。

3. 推断患者是否有正常呼吸,察看胸廓起伏和听取呼吸声音。

4. 假如患者没有正常呼吸,立刻开始进行胸外按压。

5.依照比例30:2(成人)或15:2(儿童)进行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

2.3 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步骤在合适的情况下,可以使用AED辅佑襄助进行心肺复苏。

1. 打开AED并依照显示屏或包装上的说明操作。

2. 确保患者的胸部干燥。

揭开患者的上衣以暴露胸部,并将AED电极贴片粘贴在胸部的特定位置。

3. 依据AED的语音指令,遵从指示进行心脏按压和电击。

3. 心肺复苏培训制度3.1 培训计划本医院将定期组织心肺复苏培训活动,确保全部医院工作人员具备心肺复苏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培训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心肺复苏的基本原理和技巧;—使用AED的方法和步骤;—心肺复苏的实践操作和演练;—复苏后护理和监测。

3.2 培训对象全部医院工作人员都应参加心肺复苏培训,包含但不限于:—医生、护士、实习医生、研究生等医疗专业人员;—门诊、急诊、病房等临床科室的工作人员;—医学影像、试验室、药房等非临床科室的工作人员;—安保人员和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3.3 培训形式心肺复苏培训可采用以下形式:—理论授课:培训人员将认真讲解心肺复苏的基本知识、技巧和操作流程。

心肺复苏及急救培训制度

心肺复苏及急救培训制度

心肺复苏及急救培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员工在心肺复苏及急救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保障患者在急救过程中的生命安全,依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员工,包含医生、护士、技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将定期组织心肺复苏及急救培训,包含理论知识学习、实际操作演练等内容,确保员工能够娴熟掌握急救技能。

第二章培训内容第四条心肺复苏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心肺复苏的基本概念和原理;2.心肺复苏的适应症和禁忌症;3.心肺复苏的基本步骤和次序;4.心肺复苏的药物应用和剂量;5.心律失常的识别和急救措施;6.气道管理和人工通气技术;7.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的方法和操作步骤;8.特殊情况下的心肺复苏及急救。

第五条急救培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常见急症的识别和处理;2.出血、骨折、烧伤等伤情的处理方法;3.中毒及意外损害的应急处理;4.儿童和孕妇急救的特殊注意事项;5.突发疾病(如心脏病、中风)的应急处理;6.疾病传播的防备措施和个人防护。

第六条医院将依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工作需要,订立相应的培训内容,并进行分层次、分类别的培训。

第三章培训形式第七条医院将依据员工的工作布置和岗位要求,布置不同形式的培训活动,包含集中培训、定期考核和技能演练等。

第八条集中培训将由专业的急救教育机构或医院内部的专业老师进行授课。

培训内容可以使用多媒体呈现、模拟操作等方式,确保培训效果。

第九条定期考核将对员工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进行评估,采取书面测试、实际演示等方式,评定员工的掌握程度。

第十条技能演练将通过模拟场景进行,医院将配置适当的模拟器材和设备,让员工进行实际操作演练,提高应对急救情况的本领。

第十一条医院将对参加培训并通过考核的员工颁发相关的培训证书和资格证书,作为员工职业发展的依据。

第四章考核与评估第十二条医院将依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对员工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

考核内容包含书面测试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

心肺复苏规范操作制度

心肺复苏规范操作制度

心肺复苏规范操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确保医院心肺复苏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抢救效果,特订立本规范操作制度。

本规范操作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管理制度订立,适用于医院内全部心肺复苏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操作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临床部门、急诊科、重症监护室、手术室等涉及心肺复苏的医疗岗位。

第二章责任与义务第三条管理责任医院设立心肺复苏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实施和监督本规范操作制度,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引导。

第四条专业责任医院内相关医疗人员应具备必需的心肺复苏知识和技能,能够依照本规范操作制度进行准确有效的心肺复苏工作。

第三章心肺复苏设备与药品第五条设备配置医院应依据心肺复苏的需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各类心肺复苏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自动体外除颤仪、气管插管设备等,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第六条药品配备医院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心肺复苏急救药品,包含但不限于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硝酸甘油等,并定期检查药品的保质期和质量。

第四章心肺复苏操作流程第七条报警与调度在发现患者显现心脏骤停或呼吸停止等紧急情况时,医护人员应立刻报警,并呼叫有关人员供应帮助,并依照调度命令快速到达现场。

第八条现场推断与确诊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应快速评估患者的意识、呼吸和循环情况,并确认是否需要进行心肺复苏。

第九条心肺复苏操作假如推断需要进行心肺复苏,医护人员应依照以下操作流程进行:1.快速确认心跳和呼吸的情况,如确认心跳停止或呼吸停止,开始心肺复苏操作;2.首先进行胸外按压,要求依照正确的手法和速度进行,保证深度和频率;3.进行人工呼吸,可选用面罩、气囊面罩或气管插管等方式,依据患者情况选择适当的方法;4.连续进行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依照规定的比例和频率进行交替操作,直到患者恢复自主呼吸或其他专业救助人员接手。

第十条电除颤与药物应用在必需时,医护人员可以进行电除颤操作,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操作前确保电除颤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导联贴附的正确;2.依照规定程序设定电除颤能量和操作的次序;3.操作时保持人员安全和仪器正确连接,避开交叉感染;4.使认真肺复苏药物时,依照规定剂量和给药途径予以。

急诊科心肺复苏操作规范管理制度

急诊科心肺复苏操作规范管理制度

急诊科心肺复苏操作规范管理制度1. 引言心肺复苏是急诊科最常见的紧急治疗措施之一,对于生命垂危的患者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证急诊科心肺复苏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医务人员在急诊科心肺复苏操作中遵守一致的标准和程序。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急诊科内的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实习生等。

3. 定义•心肺复苏:指对于心脏骤停或呼吸骤停患者进行的紧急救治措施,包括心肺复苏术、电除颤、肺复张等。

4. 急诊科心肺复苏操作规范4.1 心肺复苏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急诊科内备有心肺复苏设备和药品,并定期检查和维护这些设备的工作状态。

•心肺复苏车应处于随时可用的状态,并安排专人负责。

•医生和护士应接受定期的心肺复苏操作培训,包括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巧的培训。

4.2 心肺复苏操作流程•在怀疑或确认患者心脏骤停或呼吸骤停的情况下,立即启动心肺复苏操作。

•检查患者的意识和呼吸,并呼叫心肺复苏团队成员。

•心肺复苏团队成员应迅速到达现场,并进行患者的初步评估。

•心肺复苏团队成员应按照心肺复苏算法进行心肺复苏操作,包括胸外按压、人工呼吸、电除颤等。

•心肺复苏团队成员应定期交替进行胸外按压,以确保按压质量和效果。

•在心肺复苏过程中,心电监护、动脉血气监测、血常规等必要的监测和检查应及时进行。

•在心肺复苏过程中,根据患者的情况随时调整药物治疗和电除颤的参数。

•心肺复苏团队成员应在复苏成功或决定终止复苏后进行记录和总结。

4.3 心肺复苏操作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在进行电除颤前,应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人员的安全,避免触碰到患者或其他金属物体。

•在进行胸外按压时,应确保按压的力度和频率符合标准要求,避免过度压迫和不足按压的情况。

•在进行人工呼吸时,应确保气道通畅,并避免给气道过度压力,以免造成气道损伤。

•在使用药物时,操作人员应根据患者的情况合理选择药物种类和剂量,并密切观察患者的反应。

•在电除颤时,应确保电除颤仪和电除颤电极的正常工作状态,并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心肺复苏(CPR)管理制度

心肺复苏(CPR)管理制度

心肺复苏(CPR)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医院员工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心肺复苏(CPR)的本领,并保障患者在受到心脏骤停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急救,本医院特订立了以下心肺复苏管理制度:一、目的与适用范围1.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内对心肺复苏(CPR)的管理,在紧急情况下供应高质量的急救服务。

2.适用范围包含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

二、定义与缩写词解释1.CPR:心肺复苏(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2.ROSC:快速恢复自主血液循环(Return of SpontaneousCirculation)3.ALS:高级生命支持(Advanced Life Support)4.BLS:基础生命支持(Basic Life Support)三、培训与认证1.医院将定期组织心肺复苏(CPR)培训课程,确保医务人员了解最新的急救指南和心肺复苏技术。

2.医务人员参加培训课程后,必需通过相关考试才略获得心肺复苏(CPR)认证。

3.CPR认证有效期为两年,过期后需要重新参加培训并通过考试获得新的认证。

四、设备与药品1.医院将配备必需的心肺复苏设备和药品,包含自动体外除颤器(AED)、氧气供应设备、呼吸面罩、药品箱等。

2.心肺复苏设备和药品必需依照规定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和更换,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用性。

3.心肺复苏设备和药品的使用必需符合相关操作规程和医疗器械安全使用标准。

五、预案与应急流程1.医院将订立心肺复苏(CPR)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2.外科、内科、急诊科等关键科室要设置充分的CPR急救人员,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响应并实施急救措施。

3.医院将制作心肺复苏(CPR)应急指南并在相关科室、病房等易于取得的位置放置,以供应即时参考。

六、CPR操作流程1.当发现患者心脏骤停时,医务人员应立刻调认真肺复苏(CPR)联络组,并同时通知相关科室、病区等。

2.心肺复苏(CPR)联络组将快速派遣CPR急救人员前往现场,其他医务人员也应乐观搭配供应支持。

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制度

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制度

心肺复苏技能培训制度心肺复苏(CPR)技能是抢救生命关键的环节,是医务人员必须掌握的基本技能。

为了能更有效、规范的进行心肺复苏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心肺复苏水平及抢救危重病人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强化基本技能的培训、考核,不断提升全员心肺复苏的能力,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

二、工作目标1.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均应参加心肺复苏培训,考核必须人人达标。

2.临床医师要求掌握心肺复苏基础生命支持(CPR-BLS)加高级心脏生命支持(ACLS);岗前初次培训人员、护理及医技人员要求掌握心肺复苏基础生命支持(CPR-BLS)。

三、培训时间(一)岗前培训:心肺复苏技能培训作为医务人员上岗前培训的必须技能之一,考核不合格者禁止上岗。

(二)在岗培训1.初级职称医务人员必须每年度参加心肺复苏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年度“三基”考核成绩之一。

2.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必须每两年度参加心肺复苏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年度“三基”考核成绩之一。

四、培训方式(一)日常培训—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的培训方式科室将心肺复苏培训作为“三基”培训内容之一,在科主任、护士长带领下,通过授课、案例模拟演示、小组演练等培训形式进行训练。

(二)定期培训—医院统一组织实施的培训方式定期培训是指医院职能部门在每年新员工岗前培训期间,通过集中授课、模拟演示、演练等培训形式进行训练。

本年度考核周期的医务人员均参加。

(三)自主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医务人员通过自主训练加强个人的学习能力,同时,积极把握科室和医院安排的集体学习时机。

五、考核方式1.科室自评:科室培训考核实施小组具体负责科室心肺复苏考核,每年度对本科室初级职称医务人员进行一次考核。

考核成绩上报职能部门。

职能部门对科室考核结果进行抽考。

2.医院考评:由医务处、护理部组织,每一年度对新进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一次心肺复苏考核。

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务人员每两年考核一次。

心肺复苏工作管理制度

心肺复苏工作管理制度

心肺复苏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医院的心肺复苏工作,提高医护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本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特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业相关政策,遵从医学伦理和患者安全原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部门的医务人员,包含医生、护士、急救人员等。

第二章心肺复苏工作流程第三条事前准备1.每个科室应配备相应的复苏设备,如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呼吸机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和修理保养,确保设备工作正常。

2.不定期进行心肺复苏技能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反应和操作技能。

3.每个科室应订立心肺复苏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评估。

第四条急救通知1.医院内应建立紧急病情通知机制,及时向相关科室通报急诊患者信息,确保急救团队快速到达现场。

2.收到急救通知后,科室应立刻派遣医护人员前往现场。

第五条现场评估与处理1.到达现场后,医护人员首先应进行现场评估,包含检查患者的意识级别、呼吸状态和循环情况等。

2.依据现场评估结果,医护人员应快速推断是否需要进行心肺复苏,并开展相应的急救措施。

第六条心肺复苏操作1.假如推断需要进行心肺复苏,医护人员应立刻进行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并搭配使用除颤仪等复苏设备。

2.在复苏过程中,医护人员应连续监测患者的心率、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并依据患者情况调整复苏措施。

第七条心肺复苏后处理1.假如恢复自主循环,医护人员应及时察看患者的生命体征,做好后续护理,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进行进一步的治疗。

2.假如复苏无效,医护人员应依据患者的意愿和家属的看法,做好善后工作。

第八条文书记录和事后处理1.全部医护人员在参加心肺复苏工作过程中,应当在规定的表格上认真记录现场情况、急救过程和使用的药物、设备等信息。

2.心肺复苏完成后,医护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相关的事后处理工作。

第三章复苏设备和药物管理第九条设备管理1.每个科室应建立设备档案,包含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购买日期、检修记录等信息。

卫生院制定心肺复苏急救培训计划

卫生院制定心肺复苏急救培训计划

卫生院制定心肺复苏急救培训计划
近年来,我国发生心肺复苏事件频繁。

这对人的生命安全构成很大威胁。

为增强广大医护人员和市民进行心肺复苏急救操作的能力,制定心肺复苏急救培训计划非常必要。

我们卫生院认真总结近期发生的心肺阻塞事件教训,调研其他医院的心肺复苏培训经验后,决定从今年开始开展心肺复苏急救培训工作。

计划从医护人员开始,每季度选拔100名医务人员参加为期1个月的心肺复苏急救专业培训。

培训内容包括:心肺复苏操作标准及操作要点、急救设备使用方法、病例模拟操作训练等。

通过理论学习和模拟实操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学员的心肺复苏操作水平。

我们还将在每年举办1-2次市民心肺复苏公益讲座,吸引更多市民了解心肺复苏知识,学习简单的操作方法,以提高区域内民众进行心肺复苏的能力。

到2020年,我们将建立起一个覆盖医务人员和普通市民的心肺复苏培训体系。

通过实施这一计划,我们将大大提高本院医务人员和辖区内民众进行心肺复苏急救操作的水平,为提高本市肺心病及其他突发性疾病救治效果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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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肺复苏培训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院急救护理工作的管理,统一操作规程,更好地配合医生进行抢救,特制定全院护士心肺复苏培训制度;
1、全院各科室护士长每年定期组织本科室护士进行心肺复苏培训和考核;
2、护理部及院护理质控委员会委员对各科室的培训考核进行抽查;
3、护士因故未参加培训或两次未通过考核,将延缓技术职称晋级,直至通过考核;
4、培训由理论授课和现场模拟训练相结合;
5、考核由理论和平时抽查相结合,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技
术考核档案;
6、各科室须有计划安排护士参加培训。

2014.1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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