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年度公司取暖费报销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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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2015.10.12 (1)

会议纪要2015.10.12 (1)

会议纪要兰洋纪字(2015)第(40)号会议时间:2015年10月12日会议地点:集团小会议室会议主持:国惠参会人员:马松涛、王玉强、蒲如鹏、张娟、朱百赞、李婷婷、杨丽、任永花、唐岩、杨生吉、杨海林、袁进龙、严彩霞、宋晓芳、南学峰、何存贵、马丽萍、孔明会议记录:殷珊珊、张娜主题:集团公司例会(工作汇报)一、国惠(一)各部门总结上月工作成果、汇报10月份工作计划,各领导干部的汇报要高效简洁,突出重点、难点、亮点。

(二)司机班队长再未发文确定之前暂由孔明负责。

二、工作汇报(一)工会:张娟1、近期工作总结:(1)朝阳小区1、2、3单元屋顶和水箱间漏雨的防水工程于10月9号全部处理完成。

(2)朝阳小区院内地基下沉整修工程已经完工,已经联系兰州市产大厦维修资金中心验收完毕。

(3)2015—2016年的取暖费正在收取,10月30号之前足额缴纳暖气费可领取一袋大米。

(4)完成了两位入党积极分子上报的所有材料,同时全部按照2015年新的格式要求填写准备。

2、下一步工作计划:(1)办理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工作。

(2)督促物业公司抓紧收取暖气费及物业费,争取11月30号能收取20%的暖气费。

(3)督促物业公司做好冬季防火、防盗工作。

(4)维护好和政府及各个相关单位的关系。

3、王玉强:收取20%暖气费并不能满足供暖需求,至少要达到90%才能供暖,所以物业公司要想办法、将天然气与暖气问题分别解决,努力做工作解决冬季供暖问题。

4、国惠:明确天然气工程明年的进展情况,把暖气费和天然气费用两个问题分开,张娟与物业公司应主动与业主沟通,积极寻找解决对策,力争10月底之前收取10万元暖气费。

(二)财务部:杨丽1、近期工作总结:(1)完成近期的债券债务整理工作。

(2)完成了10月的资金需求计划及汇总表。

2、需要解决问题:(1)甘肃一建的房租现余34万,对方要求在节后交付一部分。

(2)青海兰洋能源公司需要4500元作为暖气费、物业费等开支。

物业费、供暖费报销单

物业费、供暖费报销单
物业费、供暖费报销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职务或职称
住房面积
产权人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住房性质来源
房屋地址
物业单位名称: 供暖单位名称:
申请人核定报销住房面积
供暖费标准
供暖费金额
物业费标准
物业费金额配偶姓名
是否为该员工分配福利住房
是否为该员工承担物业费
是否为该员工承担取暖费
申请人部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公司人力资源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公司办公室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公司法务审计部签字并盖章:
年月日
公司主要领导签字:
年月日
配偶单位房管部门签字
并盖章:
经办人及电话:
年月日

关于印发《中铝包头企业职工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1)

关于印发《中铝包头企业职工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1)

关于发放2015年至2016年度职工取暖补贴的通知各单位:依照《关于印发<中铝包头企业职工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包铝协调委员会发〔2008〕7号),现就2015年至2016年度职工取暖补贴发放办法明确如下要求:1、技术职称与职工工龄要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须人力资源行政部干部科,员工科、审核。

2、军属取暖补贴须由后勤服务中心(保卫部)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3、新分配大学生按照最低标准执行。

4、各二级单位要在2015年11月5日前将《2015-2016年度取暖补贴发放明细表》和《2015-2016年度取暖补贴发放汇总表》,以书面形式报送人力资源行政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附表1《2015-2016年度取暖补贴发放明细表》、附表2《2015-2016年度取暖补贴发放汇总表》集团公司联系人:齐彬联系电话:6935659股份公司联系人:刘莉联系电话:4149156包铝人力资源行政部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中铝包头企业协调委员会文件包铝协调委员会发〔2008〕7号关于印发《中铝包头企业职工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中铝包头企业两公司:《中铝包头企业职工取暖补贴发放办法》业经2008年11月20日中铝包头企业第7次协调委员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本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中铝包头企业职工取暖补贴发放办法由于煤炭价格大幅度上涨,根据包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包头市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包发改价字〔2008〕583号)文件精神,居民住宅供暖费价格由过去的 2.95元/平方米·月调整为 3.50元/平方米·月,依据上年度职工取暖补贴办法和企业目前的经营形势,特制定本办法:一、取暖补贴发放原则坚持同比例上调,企业与个人分别合理负担的原则。

二、发放范围本企业所有在册的正式职工及离退休人员。

三、发放标准1、取暖补贴为1.75元/平方米·月;2、每名职工年度取暖补贴发放标准=职工本人应享受的住房面积×取暖补贴单价×6个月的取暖期;3、同时具备职称、职务、工龄资格者,就高执行。

牛某与太原钢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牛某与太原钢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牛某与太原钢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19【案件字号】(2021)晋01民终45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郝文晋李峻李清【审理法官】郝文晋李峻李清【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牛某;太原钢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牛某太原钢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牛某【当事人-公司】太原钢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某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贺某山西邦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某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贺某山西邦宁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某贺某【代理律所】山西国晋律师事务所山西邦宁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被告】太原钢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上诉人牛某并无有效的证据可以支持其上诉请求。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新证据诉讼请求驳回诉讼请求维持原判诉讼时效【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牛某并无有效的证据可以支持其上诉请求。

对相关证据的是否表述及被上诉人是否存在伪造变更上诉人退休申请书并未影响原审依法对本案事实和证据的认定及处理。

原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根据上诉人牛某无相应的证据支持其诉求等事实和证据所作的认定并无不当。

综上所述,上诉人牛某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牛某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17 22:11:25【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原告牛某系被告太原钢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职工,于1975年3月至1979年10月期间在山西省××县,1979年11月进入被告公司工作,于2017年1月26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1_河南省供热企业2019-2020采暖期经济技术数据统计汇总表

1_河南省供热企业2019-2020采暖期经济技术数据统计汇总表

入网面积 万㎡
实际供热面积 管网长度 热力站总数
万㎡
km

供热价格
居民
其它
元 工业
元/㎡/采暖期 /㎡/采暖期 元/吨
22
800
160.979
32.4
200
250
300
413
408
65.6
5
18
——
180
民用 元/吨
——
城市建设 配套费 供热天数 元/㎡
居民:39 公建:49
企业类型
民企 国企 国企 股份制 国企 国企 国企 国企 国企 民企 民企 国企 国企 国企 民企 民企 民企 民企 民企 国企 民企 混合制 国企 股份制 国企 混合制
企业基本情况
总资产
利润
(万元) (万元)
28726.64 -357.68
80000
——
供热基本情况
职工人数 (人)
供热能力(热水) MW(t/h)
798
674
358
21
36
—— —— 30
120
23 法电大唐(三门峡)城市供热有限公司 外资
37000
——
76
2*320/2*630 805
326
87.6
77
19
32
32 19 40
121
24 永城市宏诚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25 河南通源热力有限公司 26 鹤壁市淇滨热力有限公司
27 开封市金盛热力有限公司
120
58504.44 180.27
38
714
1850 902.75 198.47 210
21
3.6 180/150 —— 35

(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

(2015年统计年报和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

月报填报注意事项(N242表)
主要指标说明
●强调企业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 ●是企业已签定了合同,尚未完成的
业务量或尚未开始执行的业务量。 ●若已完成了合同中的业务量或服务, 但因回款时间等因素延长了执行时 间的情况,不包括在该指标内。
月报填报注意事项(N242表)
主要指标说明
05 投入价格(N242表):
月报填报注意事项(N242表)
主要指标说明
如果“实物量”确实难以获得或不能 可以参照与“实物量”高度相关的
●衡量企业的总体经营状况(活 反映企业主要业务的总体变化情况,
跃程度)和业务繁忙程度。
“货币量”数据综合判断,但要扣除
价格变化因素影响。
●强调的是实物量的变化,而非
价值量的变化。
月报填报注意事项(N242表)
021国(境)外新订单:(N242表) □增加 □基本持平 □减少 × □没有
月报填报注意事项(N242表)
注意表内逻辑关系
如果第07题从业人员填写增加,第14题要相应 选择所需的人员或是在横线上注明所需人员。
贵企业当前急需哪方面人员(按影响程度选前3个):
1.行政管理人员 2.人力资源人员 3.数据挖掘分析人员 4.机械工程技术人员 5.销售人员 6.厨师和餐饮服务人员 7.房地产中介、物业人员 8.电信通信业务人员 9.建筑工程技术人员 10.计算机技术人员 11.财会人员 12.金融人员 13.技师或高级技师 14.设备安装检修人员 15.设计人员 16.机动车驾驶人员 17.快递、物流人员 18.营业员、收银员 19.一线工人 20.治安保卫和保洁人员
月报填报注意事项(N242表)
由于行业、企业之间差别悬 殊,一张调查表很难反映各行业 和企业的情况,在具体填报非制 造业采购经理调查问卷时,需要 填表人根据行业以及企业的实际 情况灵活掌握和综合判断。

2016那黑龙江省低保取暖补贴

2016那黑龙江省低保取暖补贴

篇一:《黑龙江省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热费补贴暂行办法》黑龙江省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热费补贴暂行办法根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民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意见》(建城〔2005〕220号)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热费补贴办法,推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实现“暗补”变“明补”,特制定本办法。

一、热费补贴范围省直驻哈尔滨市辖区(不包括所属市(县),以下简称省直在哈)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职工、退养职工和离退休职工。

二、热费补贴标准热费补贴额(元)=哈市热价×(规定住房使用面积(平方米)+10)×补贴系数(一)规定住房使用面积。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职工住房档案意见及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办法的通知》(黑政办发〔2002〕48号)规定标准执行。

(二)补贴系数。

热费补贴系数为90%。

三、热费补贴发放政策(一)机关事业单位中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并执行公务员工资政策的人员,执行职务对应住房面积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在兑现技术职称工资后,执行所聘职称对应住房面积标准。

(二)离退休职工执行本人离退休前的职务或技术职称对应住房面积标准,遇有组织、人社部门批准提高或降低职务待遇的,按变化后的职务标准执行。

(三)热费补贴发放以单位当年9月30日前在编在岗、退养及离退休人员人数和职务职称为准,10月1日以后调入人员或职务职称发生变化的,当年不予补发。

四、热费补贴发放时间每年供热期前,职工所在单位应将热费补贴一次性发放给职工本人;一次性发放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发放,年底前必须发放完毕。

五、热费补贴资金来源热费补贴资金按政府批准确定的经费开支渠道解决。

六、有关政策(一)按照本办法规定标准取得的热费补贴,不计入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6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表(含财预[2015]205号最新调整)

2016年政府支出分类科目表(含财预[2015]205号最新调整)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99 304 01 02 03 99 01
305
307
02 同级政府间转移性支 债务利息支出 01 国内债务付息 07 国外债务付息 基本建设支出 01 02 03 05 06 07 08 13 19 99 01 02 03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9 99 01 02 03 06 07 99 房屋建筑物购建 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基础设施建设 大型修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更新 物资储备 公务用车购置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房屋建筑物购建 办公设备购置 专用设备购置 基础设施建设 大型修缮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更新 物资储备 土地补偿 安置补助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 拆迁补偿 公务用车购置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其他资本性支出 其他支出 预备费 预留 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 赠与 贷款转贷 其他支出
309
310
399
2016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表
说 明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 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 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 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 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 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反映单位公务出国(镜)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支出 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反映除因公出国(境)费用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 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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