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组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者:苗旺龙来源:《中文信息》2016年第09期摘要: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
近年来,企业用工模式呈现出多元化,大量外委员工进入神华铁路货车检修基地。
扎实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给“流入地”的用工企业党组织提出了新的课题。
现结合某企业在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流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方面进行研究。
关键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作用研究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6)09-0361-03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改进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
为此,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创新流动党员管理办法,健全工作机制,不断促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近年来,在国内煤炭行业的持续疲软,某集团公司“建设世界一流的清洁能源供应商”发展战略的进以及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加快转型升级的发展形势下,公司作为集团铁路板块的骨干企业,其用工模式也随之发生了重大变化调整。
在某公司下辖的四个维修分公司为提升货车检修能力,提高经济效益,压缩成本支出,大量采用了“技术合作、联合生产”的用工管理模式。
因此,也产生了大量的外委员工。
在外委队伍中,有很多人是党员,他们是党员队伍中的一个特殊群体,搞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
为落实公司党委提出的“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新机制”的要求,与时俱进地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有效发挥外委单位临时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某公司下属的分公司(简称“分公司”)以“统一管理、共创共争、共享共赢”为总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就如何有效发挥外委单位党组织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作了一些有益尝试,取得了积极成效。
最新-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精品

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适应党员跨地区跨行业流动日益频繁的新形势,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有关文件规定和《中共青海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正确把握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的原则和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新形势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和流动党员队伍的实际出发,建立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抓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努力,逐步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网络,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以形成党组织与党员联系密切,流动前、流动期间、流动后各环节全面加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着力,教育和管理有机统一的工作机制,使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规范有效,流动党员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党员意识明显增强,纪律观念明显加强,作用发挥明显进步。
二、明确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责任主体和应把握的原则流动党员,主要是指离开原党组织所在地,不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
包括外出务工、经商、居住,连续时间超过一个月的党员;部队转业、复员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流动人员中尚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出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连续时间超过一个月,或转移正式组织关系而人事行政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员。
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要求,确定并落实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的主管党组织。
具体应把握以下原则:⒈双向共同管理原则。
对流动党员,实行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双向共同管理。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管理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管理相关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村党支部:
根据中共XX县委组织部《关于转发<中共XX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及要求,为了建立健全全乡流动党员管理台账,进一步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特拟定XX乡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一、各村党支部必须明确1名同志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要求有联系电话。
二、各村支部每月要对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流出、流入及持证情况做到底数清楚,要建立好流动党员管理台账。
三、必须以报表的形势向乡党政办报送流动党员情况,以便建立台账。
以后有变动的必须以报表的形式报送,没有变动的以电话的形式报送就行。
各村党支部必须在每月20日前如实、详细、及时上报情况,逾期不上报的,将按不按时完成交办任务处理,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各村党支部必须保证流出党员《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发证率达100%。
五、进一步加强入党员的教育服务和管理。
对持《活动
证》流入党员实行“双同时”制度,即同时发现、同时编入党组织进行教育管理;对未持《流动证》自称流入党员的,要通知其来源地党组织,在核实其党员身份的基础上,督促及时办理领证事宜,并进行登记造册,及时上报。
六、严格统计表格填报工作。
各类统计表格填报要及时,内容填写要具体,地名要准确详实,有关数据要体现工作进展情况,不能出现逻辑错误。
联系电话:XXXXXXX
附件:1、《XX县基层党组织流出党员统计表》
2、《XX县基层党组织流入党员统计表》
3、《流动党员<活动证>情况统计表》
二○○七年九月二十七日右空四字。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06.06.28•【文号】•【施行日期】2006.06.28•【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6月28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
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
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
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各乡镇党委、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使流动党员能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建立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网络,规范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改进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式方法,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服务,建立起健全系统、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流动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充分发挥流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基本原则流动党员,是指离开原党组织所在地,较长时间不能正常参加原党组织组织生活的党员。
包括外出务工、经商、居住,连续时间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党员;部队转业、复员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流动人员中尚未落实组织关系的党员;外出学习进修、借调工作、办理公务、休假探亲,连续时间6个月以内(含6个月)的党员。
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按照“有利于党员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员作用”的要求,具体把握以下原则:(一)双向共同管理原则。
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
流出地党组织要对流动党员登记造册,掌握去向,采取有效办法加强管理,并向所去地方、单位党组织通报;流入地党组织也要承担起管理的责任,组织流动党员学习、开展活动。
做到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共同负责,经常联系、及时沟通,协调解决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碰到的问题。
(二)因人制宜管理原则。
根据流动党员的就业形式和居住状况,合理确定党员的管理方式。
就业比较稳定、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由单位党组织管理;工作单位未建党组织的,由行业协会党组织或单位所在地党组织管理。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更好地发挥流动党员在改革和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组织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当前,我区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发展阶段。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广泛,党员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也日益频繁。
流动党员的数量越来越多,流动范围越来越广,流动方式呈现多样化。
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而且,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口流动的进一步加快,流动党员群体状况将变得更加复杂,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显得更加突出。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有的地方还积极探索新途径、新措施,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但是也应清醒看到,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一些地方的党组织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性,甚至存在畏难情绪;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尚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方法和活动方式有待改进;一些流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做党组织分配的工作;有的流动党员与党组织失去联系,长期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解决,势必严重影响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影响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能力。
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切实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全区各族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
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和预见性,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
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4.11.11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做好新时代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出部署。
《意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和有关党内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坚持系统观念、求真务实、改革创新,把精准有效、关爱服务体现到流动党员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从及时将流动党员纳入流入地(单位)基层党组织、落实基层党组织管理责任和流动党员责任要求、抓实流动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加强流动党员党组织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等5个方面,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任务措施和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特别是县级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和经常性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领导和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具体指导,会同党委社会工作部门和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促进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共享、工作共抓。
关于做好流动党员工作的几点建议

关于做好流动党员工作的几点建议关于做好流动党员工作的几点建议一、建立动态管理台账。
各乡镇党委、各村党组织在切实加强对农村流动党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进一步掌握流动党员底数、分布情况及结构特点,强化专人联系,确定联系对象,落实联系责任,实行动态管理,对全县所有流动党员建立档案、登记造册,掌握最新的党员基本情况,新住址,联系办法的情况下,建议上级党组织乃至中央要建立全国统一的流动党员网络管理系统,要像按照身份证管理公民一样管理流动党员,对流出党员建立编号,由两地党组织实行双重管理、流动党员所在地进行考核和评议,流动党员参加的活动要如实记录在党员的网络档案当中,各级党组织可以按编号对流出党员学习教育、发挥作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对没有参加活动的要进行严格的组织处理,流入地党组织不接受流出党员的要进行批评教育,从而使流动党员无论在何地都能够正常参加活动,发挥作用的目的。
二、创新组织设置形式。
要依托外来人口聚居地建立党组织。
在务工经商党员相对集中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和沿海务工集中的地区建立党组织。
做到党员走到哪里,党组织管理和服务就跟进到哪里。
要依托行业类型建立党组织。
实行行业归口管理,对流入县城的党员实行行业归口管理,通过在不同类型、专长各异的党员中寻找事业凝聚点,在流动党员集聚地建立党组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建议上级党组织确定统一的党员活动日2-5个,解决流出党员没有时间参加组织活动的问题,便于集中进行党员教育。
三、加强管理服务工作。
要认真执行了报告登记制度,党支部及时对外出党员的情况进行登记。
完善定期汇报制度,要求流动党员在外必须向支部以书面形式汇报思想,汇报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健全分工联系制,党支部委员必须分工联系流动党员,切实担负起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包括寄发教育资料,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帮助他们解决家中的实际困难。
充分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建议上级党组织建立生活困难党员帮扶基金,开展实施党内温暖工程,建议以县为单位成立一个流动党员服务工作中心,对有一技之长、有发展项目的流动党员返乡创业,流入本地的流动党员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服务,并出台一个流动党员返乡创业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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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各类人员在产业之间转移和地区之间流动日益频繁,其中有不少是共产党员。
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是新形势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一项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流动党员是指由于就业或居住地变化等原因,在较长时间内无法正常参加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活动的党员。
(一)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出发,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努力使流动党员都能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始终保持先进性。
(二)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主要原则:
1.坚持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
构建流出地与流入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2.坚持区别情况、动态管理。
根据流动党员的分布状况、职业特点和居住地点等情况,采取单位管理、行业管理和社区管理等多种方式,努力做到党员流动到哪里,党组织的管理就覆盖到哪里。
3.坚持教育、管理与服务相结合。
强化服务意识,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增强流动党员的党性观念、组织观念和光荣感、归属感与责任感
二、党组织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一)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出地党组织要了解掌握外出流动党员情况,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联系,配合流入地党组织共同做好流动党员外出期间的教育管理工作。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
(二)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流入地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管理负有主要责任,要加强与流出地党组织的联系,把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教育管理的整体工作中。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他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在流入地参加党的日常组织生活,在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参加选举等重要活动,自觉接受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流动党员原则上应当按月交纳党费,因外出地点变动频繁等原因按月交纳确有困难的,可以按季交纳。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三、改进流动党员管理方法
(一)完善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流动党员一般应当持《流动党员活动证》。
简化《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手续,《流动党员活动证》经流出地党的基层委员会盖章后,由党支部登记发放。
流入地党支部要及时验证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流动党员无正当理由不及时办理组织关系转接事宜、长期不与流入地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的,党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要按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进行组织处理。
(二)及时将流动党员编入流入地党的基层组织。
流动党员就业单位有党组织的,应当编入其就业单位党组织;就业单位没有党组织的,可以就近就便编入所在社区(村)党组织或其他单位党组织,也可依托商会、行业协会等单位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在流动党员较为集中的社区(村)、项目工地、商务楼宇和集贸市场等,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
流出地党组织可在外出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党组织,依托驻外办事机构党组织或委托流入地党组织进行管理,条件成熟后移交流入地党组织管理和领导。
(三)探索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有条件的地方党委组织部门要通过建立流动党员信息库等方式,及时掌握本地区外出和外来流动党员的基本情况。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特别是县(市、区、旗)党委要把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
党委组织部门要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和协作,定期通报和研究流动党
员管理工作。
有关部门在流动人员登记备案中,要增加“政治面貌”内容。
要通过多种渠道解决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和场所问题。
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街道(乡镇)、社区(村)党员服务站(点),积极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培训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服务。
要加强对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
对在流动党员管理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的,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教育帮助,情节严重的,要作出必要的组织处理。
市、县党委组织部门每年底要逐级上报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每年要组织一次抽查。
要鼓励创新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