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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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流程一、工作职责:1、新增参保、信息变更、关系转移、待遇领取、人员注销等日常工作。

2、保险集中续费收缴工作。

3、定期整理、汇总业务台帐信息,并及时、准确、完整上报统计信息。

4、受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咨询、查询和举报工作。

5、政策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6、参保缴费和待遇领取资格等情况公示。

7、档案管理工作。

8、新老农保制度的衔接、合并发放工作。

9、协助办理异地参保人员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

二、工作流程:(一)新增参保办理范围:16周岁以上,非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户籍地居民。

提供材料:户口簿索引页、目录页、本人页及身份证复印件4份。

办理程序:1、参保人在户籍所在的村办理参保申报,填写《参保登记表》一式四份。

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8个档次。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市政府按照缴费最低标准(100元)每年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同时享受缴费补贴。

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上的,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在制度实施时年龄45周岁以下的,距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缴费人员填写《缴费明细表》一式三份、补缴人员人员填写《补缴申请表》一式四份。

2、村协办员每月5日前将本村当月参保人员的《参保登记表》、《缴费明细表》、补缴人员的《补缴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集中报镇(街)人社所审核。

3、人社所初审后,每月10日前将《参保登记表》、《缴费明细表》、《补缴申请表》报市社保处审核,市社保处复核后,将符合参保缴费及补缴条件的参保人员人员信息、缴费信息通知人社所。

4、人社所凭市社保处反馈的《缴费明细表》、《补缴申请表》,进行基本信息、缴费申报信息录入,并开据专用收据。

办理退休养老金流程

办理退休养老金流程

办理退休养老金流程退休养老金是退休人员在领取退休金期间的主要经济来源,对于即将退休的人来说,了解退休养老金的办理流程是非常重要的。

本文将针对办理退休养老金的流程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您顺利领取应得的养老金。

一、办理准备在办理退休养老金前,首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相关工作单位开具的退休证明或解聘证明3. 社会保险证原件及复印件4. 办理退休手续的银行卡,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二、办理流程1. 登记资料前往当地社保局或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交退休申请的登记资料,包括身份证原件、退休证明和社会保险证原件。

工作人员会核对您的资料,并进行登记。

2. 等待审核提交资料后,需要等待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期间一般需要几个工作日。

期间可能会有人员与您核实相关信息,请您积极配合提供准确的资料。

3. 银行卡绑定待审核通过后,您需要将办理退休手续的银行卡与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绑定。

工作人员会协助您完成银行卡的绑定操作,以确保养老金能够正常到账。

4. 开始领取退休养老金绑定银行卡后,您即可开始领取退休养老金。

您可以选择将养老金直接转入银行卡中,也可以选择现场领取。

三、注意事项为了顺利办理退休养老金,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您还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提前了解政策在办理退休养老金之前,建议您提前了解相关政策,包括退休年龄、退休金计算方式等内容。

这样可以有针对性地准备材料,并避免因对政策不了解而耽误办理流程。

2. 核对个人信息在提交办理资料之前,务必核对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如有错误或不符合的地方,请尽快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进行修正。

3. 注意办理期限不同地区的办理期限可能有所不同,有些地方可能需要提前数月办理。

请您提前了解当地的规定,以免错过办理时间。

4. 妥善保管相关证件办理退休养老金需要身份证件、退休证明、社会保险证等重要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好这些证件,避免遗失或泄露。

5. 及时更新信息如果您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如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请及时更新相关信息,以保证养老金能正常到账。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

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1. 引言基本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劳动者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求。

为确保基本养老保险的顺利运行和有效管理,制定本经办业务规程,明确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和操作规范,提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经办业务流程2.1 参保登记1.办理参保登记的对象包括在职人员和已退休人员。

2.在职人员的参保登记流程如下:–雇主代办:雇主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员工名单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填写参保登记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办理参保登记。

–个人自助办理:个人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参保登记表进行登记。

3.已退休人员的参保登记流程如下:–个人自助办理:已退休人员本人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参保登记表进行登记。

2.2 缴费办理1.缴费对象为在职人员和雇主。

2.雇主缴费流程如下:–雇主根据员工的工资总额计算社会保险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

3.在职人员缴费流程如下:–在职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由雇主在工资中直接扣除并代办缴纳。

–个人自助缴费:在职人员可以选择自己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缴费申请表进行缴费。

2.3 待遇发放1.已退休人员的待遇发放流程如下:–已退休人员申请待遇发放,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相关申请表和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个人的缴费记录和退休时的工资水平等因素,计算出待遇金额。

–待遇金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时发放给已退休人员。

2.丧失劳动能力享受待遇的流程如下:–残疾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申请材料,并根据个人的伤残程度和工资水平等因素,计算出待遇金额。

–待遇金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按时发放给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3. 经办业务规范3.1 服务质量要求1.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确保办理业务的公正、公平、及时。

个人养老金办理流程

个人养老金办理流程

个人养老金办理流程
个人养老金的办理流程会根据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但大体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登记
要办理个人养老金,你必须首先向当地社会保障局登记,并且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资料审核
在登记之后,你需要把所有的资料(有关收入情况、家庭信息、社会保险状况等)都提交给当地社会保障局,他们会进行审核,尤其要小心提供的资料是否正确有效。

三、审批
完成资料审核之后,当地社会保障局会根据你的申请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批许可,并根据审批结果确定你的个人养老金标准。

四、领取
如果经过审批通过,你可以按照审批的标准领取个人养老金,一般是每月领取一次,同样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变更。

五、缴费
对于接受个人养老金的人来说,一般需要按照协议继续购买养老保险,以补充社会保险,并且按照实际情况定期缴纳保险费用。

六、续费
如果你是接受个人养老金并继续购买养老保险的,还需要定期进行续费,以保证自己的养老金得到及时的支付。

以上就是关于办理个人养老金的流程,办理的过程比较复杂,希望大家仔细阅读相关规定,理清流程,以保证办理的顺利进行。

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注意提交正确有效的资料,以及关注个人所需缴纳的保险费用,以保证个人养老金的正常发放。

个人养老金业务全流程操作指南

个人养老金业务全流程操作指南

个人养老金业务全流程操作指南一、概述个人养老金业务是指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在此制度下,职工参保后,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理赔手续领取养老金。

个人养老金业务主要解决了失业高发、职工失业的问题,也为职工家庭提供了就业保障。

二、缴费1、缴费标准:根据个人实际情况,缴费标准将参照法定养老保险基数来决定。

2、缴费形式:在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时,要根据参保人本人实际情况,及时缴纳相应法定养老保险金,可以采取个人现金缴费或其他形式的缴费。

3、缴费时限:一般要求按月及时缴纳,即每月月底前缴纳完成,缴费时限未满足可能会影响正常领取养老金。

三、申领1、合法而正当的身份证明材料:参保职工本人的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

2、领取方式:可以采用微信支付、银行转账,以及自助银行现金领取等办理。

3、参保登记:个人养老金参保登记表需要参保人准确填写,并按照完整的程序办理,办理完成后审核不通过的,需要发动性的更改补充材料。

四、处理1、参保注册:参保职工本人需要携带所需的材料及参保费用到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将其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材料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参保注册程序。

2、申请理赔:参保职工本人在单位离职(失业)前,发起申请理赔,向参保单位提交养老金申请材料,由参保单位负责组织审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决定是否批准。

3、领取养老金:参保职工本人在收到参保单位的养老金核定书,按照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即可通过合理的方式领取养老金。

五、拆出1、拆出材料:参保职工本人拆出的材料包括参保登记表、参保费缴纳凭证、法定存款人单位名称证明等。

2、拆出材料工作:参保职工本人要了解相关规定,将有关材料拆分出来,按时提交申报,以确保养老金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按时完成。

3、拆出结果:参保开始办理拆出后,如规定文件无误,参保单位经审核通过后,参保人本人可以参加养老金领取活动,以达到正常受理的目的。

新企业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

新企业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

新企业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
办理养老保险是新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时的一项重要工作。

下面是新企业办理养老保险的流程。

第一步,了解养老保险政策
第二步,登记工商注册
新企业在办理养老保险之前,首先需要完成工商注册手续。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企业必须完成工商注册,获取营业执照后方可正式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步,申请社会保险登记证
第四步,确定参保人员名单
第五步,办理参保手续
第六步,核算和缴费
企业在办理养老保险时,需要进行养老保险的核算和缴费工作。

企业需要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及缴费比例进行计算,并将计算结果与缴费金额一并提交给社会保险部门。

社会保险部门将核验缴费金额,并告知企业缴费的具体方式和时间。

第七步,保险金支付
企业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后,参保的员工就可以享受养老保险的相关权益了。

一般情况下,企业员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领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支付标准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定。

第八步,定期报告和年检
办理养老保险后,企业需要按照规定定期向社会保险部门报告缴纳情况,并参加年度社会保险的年检工作。

企业需要将参保人员的工资及缴费情况填报到社会保险系统,并按时缴纳相应的养老保险费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与服务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与服务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4年2月7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2013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汇报,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目前,由于城乡差异仍然存在,所以我国居民养老问题主要围绕农村居民的社会养老进行。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概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指为了保障农村劳动者年老时的基本生活,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农村经济组织、集体事业单位和各行业劳动者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缴纳义务,劳动者在年老时按照养老保险费缴纳状况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2009年九月一日,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保障农村居民年老时的基本生活为目的,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养老待遇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背景;“老有所养”是每个劳动者在年老时最基本的愿望,该愿望的实现与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和谐发展水平的重要衡量标准,也是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应该回避的责任。

然而在人类已经进入世纪的今天,当我们把目光投向农村时可以发现,占人口一半以上的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仍然被排除在中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之外,能够拥有一份国家提供的退休金对于绝大多数的农民而言似乎是一种“奢望”。

根据我国农村地区的现状,以下原因均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具有一定的影响;1.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农村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带来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传统土地的保障功能不断弱化;2.当农村人口流动速度加快,农村人口老龄化趋势严重,家庭模式也由过去的扩展家庭的形式向以“4-2-1”为主的核心家庭转变,传统的家庭养老已经无法满足农村养老的需求;3.近年来,农业生产成本大幅度增加,直接制约了农民收入的提高。

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流程

办理社会养老保险退休业务流程办理部门:养老待遇审核窗口(电话:8112359)一、流程:(一)有工龄参保人员(每月1-15日办理)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至养老待遇审核窗口(二楼)填写相关表格2、每月15日后由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调取相关档案进行审批,并于下月5日前完成审批工作,在此期间,退休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3、下月25日后,按通知到相关银行领取退休待遇相关手续(二)灵活就业人员(每月20日-30日办理)1、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养老待遇审核窗口(3号窗口)填写《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表》2、到养老保险征缴窗口(6号窗)办理在职转退休业务3、到待遇审核窗口(3号窗)办理待遇计算手续4、下月25号后到相关银行领取退休待遇相关手续二、所需材料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张复印件)2、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相关发票3、一寸彩色证件照4、其他证明材料在职死亡退保业务流程办理部门:养老待遇审核窗口(电话:8112359)一、所需材料1、死亡证明原件(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2、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社区、村委会或单位出具)4、直系亲属本人在融安县内开户的存折(卡)复印件(邮政银行、信用社、农行、柳州银行)5、参保手册及发票二、流程1、填写《柳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退保申请表》、《承诺书》2、在待遇审核窗口(3号窗口)办理退保相关手续3、死亡人员直系亲属将打印出来的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拨款单到账务窗口(4号窗)办理个人帐户结算。

三、办理时间每月1日—15日办理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及供养遗属业务流程办理部门:养老待遇审核窗口(电话:8112359)一、所需材料1、离退休人员死亡证明原件(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2、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与死亡人员关系证明(社区、村委会或单位出具)4、有遗属供养人员需增加以下材料(1)遗属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与离退休人员死亡人员关系证明,并写明遗属供养人员有无收入(社区开具)。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

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工作流程一、参保登记工作流程一参保登记条件:凡``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和城镇户籍居民,均可进行参保登记;二登记资料:参保人员持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村居委会、农林场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三信息审查:劳保员审查参保人员的户口簿、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对不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不得为其参保登记;对户口簿、身份证信息不符且有错误的,暂不接受参保登记申请,待到公安部门对相关信息修改后再予办理参保登记;四参保信息登记:参保人员符合参保登记条件的,应登记参保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户籍地、居住地址、等;并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名盖手印确认;五接受参保申请:劳保员介定属于60周岁以上和未满60周岁两种情况,分村分组进行填写申请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名册以下简称名册在农保群里下载,每月汇集一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然后将名册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县农保站;六参保确认:县农保站参保缴费业务员将电子名册上与城镇参保人员数据库进行比对后,将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录入湖南省新农保信息系统,确认为参保对象,其中16至59周岁参保人员为应参保缴费人员,60周岁及以上参保人员为享受待遇人员;八通知打印卡折: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每月定期在县农保站领取社会保险卡,然后分发至参保人员,要求参保人员在社会保险卡领取登记表上签字;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及时将社会保险卡领取登记表送至县农保站;二、养老保险收缴工作流程一缴费公示:县农保站每年初利用信息工作平台,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新农保缴费档次和标准,由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同时公布特困群体政府补贴名单,接受群众的监督;二缴纳依据及地点:参保人员根据自己意愿确定缴费档次和标准,凭社会保险卡到金融机构缴纳当年或补缴以前年度的养老保险费;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缴纳期;三打印缴费记录:参保人员缴费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据参保人员确定的缴费档次,一次性收取当年的养老保险费,连同当年政府的缴费补贴,在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打印缴费信息;同时缴费人员在新农保缴费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四批量缴费: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经授意可开具票据进行代收代缴养老保险费,填写批量缴费登记表,将缴费资金集中解缴到新农保基金收入户,再在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打印金额;五特困群体缴费补助:根据乡镇民政或残联提供的资料,由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填写批量缴费登记表,上报县农保站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直接给予特困群体缴费补助,其中参保人员应补缴的部分养老保险由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代收之后缴入新农保基金收入户;六集体补助缴费:乡村集体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对个人缴费的补助,直接到县农保站缴款,开具社保收款收据,然后录入信息系统,批量补助到人;七缴费引导和提醒:平时,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公布缴费进度、及时代缴代办等方式,对参保缴费进行宣传引导,提醒参保人员及时进行缴费;八对账及查询:县农保站应及时与县金融机构进行保费收缴对账,将核对无误后的缴费记录录入个人账户信息;同时将缴费情况挂入信息工作平台,方便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及参保人员进行査询和核对;三、基本信息修改工作流程一申请受理: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如需进行修改的,必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有关证明材料,对资料符合要求的,由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将其汇总并上报纸质、电子名册到县农保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当面告知理由;二修改工作:县农保站信息修改业务员审查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上报的纸质、电子名册,在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改,并将纸质名册整理归档;三换发新卡折: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动保障站将参保人员要修改的缴费补贴登记卡或养老金存折收回,待县农保站在系统中将信息更正后,再通知参保人员到金融机构办理新卡折的换发手续;四、养老金待遇核定工作流程一领取资格:已年满60周岁指2011年7月1日前满60周岁的、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城镇居民,均可享受养老金待遇;已年满60周岁指2011年7月1日前满60周岁的、为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在确认其符合条件的同村子女参保登记后,均可享受养老金待遇;二受理申报:县农保站待遇领取业务员定期在系统内搜索确定养老金领取资格条件的到龄参保人员,将名册下发,由劳保员督促缴费后,将缴费补贴登记卡上收,交到县农保站;再由县农保站待遇领取业务员填写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领取审核表,受理待遇领发申报;三计算养老金待遇:县农保站受理到龄待遇领取人员申报;核查个人账户记账情况,计算出养老金待遇,生成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拟领取养老金人员情况核对报告表,网上提供给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核对;四组织核对: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将打印的核对报告下发,交给参保人员核对;参保人员确认核对报告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之后,经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保员签字盖章确认,于当月20日前上报至县农保站;核对有异议的,由参保人员填写书面说明并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上报到县农保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处理;五确认待遇:县农保站对签字确认对象在系统内复核确认待遇,将到龄参保人员的待遇信息传送至金融机构;发现信息错误,按信息修改程序修改;待遇计算和复审时,应重点检查个人账户记账、待遇计算结果是否有异常;六打印养老金存折:金融机构在系统内调取已核定养老金人员的名单,生成养老金领取人员存折信息开户网点、账号等,反馈给县农保站导入信息系统数据库中,打印养老金存折;七领取存折: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在县农保群下载当月领取待遇人员名册,及时到县农保站领取存折;八社会化发放:养老金委托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发放,每月在25号左右发放到位;九养老金领取:待遇领取人员凭养老金存折到当地金融机构领取养老金;养老金存折遗失到当地金融机构挂失,再补发;养老存折毁损可到当地金融机构直接换发;十养老金发放查询:待遇领取人员可在当地金融机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或县农保站查询;对养老金发放有异议的,可直接到县农保站核对;四、养老金待遇支付工作流程一前期准备工作:待遇审核业务员在支付月内办理的业务进行审核,包括养老金领取人员新增待遇计发,待遇调整,待遇停发、续发、终止、恢复,待遇核定的冲销,待遇补发、退发,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等;此项工作必须在每月20日前做完;二支付核定:待遇审核人员选择发放对象,输入核定月份,进行支付核定,生成以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为单位的支付核定台账;在信息系统中打印XX年X月月度支付比对表,比对无误的,固化当月支付结算数据;一经发现核定有误,严格按程序查实,经改正并说明理由后,方可实施待遇支付;三申请用款计划:待遇审核业务员在信息系统中生成并打印XX年X月支付计划表,按规定程序报主管业务的副站长、主管财务的副站长、站长审批后,移交财务部门;四待遇支付和发放:站财务部门将发放明细传给银行系统,同时将签章后的支付凭证于每月22日前提交给发放银行;发放银行查验资金到位后,在每月25前,根据明细将钱发放到享受待遇人员的存折账户上,并随即将发放的结果反馈给农保站;五、注销登记工作流程一注销登记情况:参保人员出现死亡、失踪、出国定居、户口性质变更、跨统筹范围转移、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等情况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二提供证明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时,应提供的材料:1、参保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2、参保人员死亡的,应提供户口簿、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特殊情况还要提供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能够确定其继承权的法律文书、公证文书或相关证明;3、出国定居的,应提供出国定居证明;4、参保人员失踪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失踪告示和公安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5、跨统筹范围转出的,应提供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三汇总上报: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接到家属申报、或其他人员举报参保人员死亡或失踪的信息后,可暂先用或网络快捷方式报出,县农保站做暂停支付;再收集当月死亡或失踪人员名单,于次月5日前向县农保站集中报送纸质死亡申报表;每月报出时,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的劳保员应再次落实终止人员名单;五终止保险关系:县农保站待遇审核人员受理并审查注销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为其终止保险关系,停发其养老金;同时通过信息系统核算出返还的个人账户余额,将资料移交财务部门;六财务复审:县农保站财务部门审核后,打印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返还结算单,将资料移交出纳人员;出纳人员留存一份作支付,将另一份返还结算单交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保员,送至参保人员家属;六、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工作流程一县内转移:参保人员在县域内跨乡镇或村居委会转移的,按信息修改处理程序要求,只变更户籍地和居住地,不需要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二省内县外转移:参保人员需要办理省内县外的保险的,劳保员受理并审查参保人员提交的资料:1、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资料;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介绍信;县农保站关系转移业务员根据转移介绍信,在信息系统中审核确认转出入人员基本信息,对转出方做出标识并调出至省内转移人员库,而转入方在省内转移人员库中查找到该转入人员并进行比对,及时办理其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信息转移,不需要转移账户储存额;三、跨省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的,要办理其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信息和储存额转移;由县农保站受理并审查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提交的资料:1、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资料及复印件;2转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接续信息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台账,省外转出的还要有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收函;关系转移业务员对省外转入的,根据受理资料,在公安信息系统中进行查找和比对确认,在核实个人账户储存额转入到账后,在信息系统中予以确认,同时接收跨省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缴费台账,为其办理新参保手续;对省外转出的,根据受理资料和转移接收函,在信息系统内完成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转出,打印跨省转移接续信息表和缴费台账并加盖印章交参保人员,为其办理新农保关系转出注销登记手续;四挂户留存:转入地尚未开展新农保试点的,县农保站暂时将参保人员的新农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留存,待达到转移条件时再办理转移手续;留存期间个人账户储存额仍按规定计息;七、资格年审工作工作流程一待遇名单公示: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要在新增加发放对象时,以及每年6月和11月底前,在各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醒目处张榜公示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名单,公示其不少于10天,同时公布县、乡镇举报,接受群众的监督;二领取人员生存认证:以村居委会为单位,乡镇劳动保障站配合,每年要对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进行一次年审;通知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户口簿、身份证到村居委会驻地接受年审;对一年以上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的人员,可由劳保员上门年审;对长期居住在异地的领取人员,可委托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协查认证年审;三举报奖励: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对冒领养老金的行为投诉举报,县农保站和乡镇、居委会、农林场所劳动保障站应公布举报,及时受理举报事项,对举报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四追究处理:经查实属于冒领养老金行为的,县农保站应封存被冒领人员的个人账户、核实冒领的具体数额,经执法部门依法追缴,并按有规定对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企业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企业养⽼保险办理流程基本养⽼保险,是国家强制性实施的以保障⼈们退休后基本⽣活质量为⽬的的⼀种养⽼保险制度。

其参保对象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城镇个体⼯商户及其雇⼯,基本上只要是中国员⼯就都可以参加基本养⽼保...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企业养⽼保险办理流程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基本养⽼保险,是国家强制性实施的以保障⼈们退休后基本⽣活质量为⽬的的⼀种养⽼保险制度。

其参保对象为: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城镇个体⼯商户及其雇⼯,基本上只要是中国员⼯就都可以参加基本养⽼保险。

基本养⽼保险办理流程可以分为企业和灵活就业者、⾃由⼈两个不同部分来介绍。

企业养⽼保险办理流程企业⼯作⼈员办理养⽼保险流程,分点介绍如下:(⼀)准备申报资料:a、携带地税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验资报告和法⼈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b、企业从成⽴之⽇起每季度携带⼀本会计记账凭证,近期连续三个⽉记账凭证;c、携带近期连续三个⽉银⾏对账单,申报地税⽀付个⼈收⼊明细表和扣缴个⼈所得税报告表,并加盖地税管理申报专⽤章。

d、国有或集体企业参保⼈员需携带⼈事档案(⽆⼈事档案的带劳动合同)。

e、外资企业中的外籍⼈员需携带护照复印件。

f、企业有离退休⼈员的需出具离退休⼯资存折复印件和⾝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g、企业有外单位参保的,需出具带有原单位企业代码和个⼈编码的证明;凡是在省社保局、⾏业统筹、外地参保的⼈员需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

(⼆)到社保局领取新参保企业表。

(三)企业填好表格后,持以上证明材料到社保局办理窗⼝办理参保⼿续。

(四)新参保企业持地税登记表到市地税局微机室登记盖章。

注:企业⼈员有下列两种情况⼈员办理养⽼保险,企业需填报增减变动表。

1、凡是与原企业解除养⽼保险关系,⾄今尚未接续养⽼保险的⼈员,需携带养⽼保险封存单。

2、企业有个⼈缴费的⼈员先去⼯商⾏办理清户⼿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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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社保机构审核后由单位公示并申报; 2、社保机构确认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计算待遇并打印《基本养老保险退休待遇计算表》,上报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或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受权于社保经办机构审批; 3、发放《退休证》。
资料齐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业务科
8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从事高空或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岗位工作累计满10年;在井下、高温岗位工作累计满9年;在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岗位工作累计满8年。
社保经办机构对转移职工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依据《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办理参保职工个人账户实时分解,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和《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签章后发给参保职工。需要转移养老保险基金的,根据移入地社保机构提供的商转函上的银行账号,在10个工作日内划入移入地经办机构账户。
5个工作日内审核,每年的6月30日之前打印发放对账单
业务科
7
正常退休审批
依法参保,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且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到龄当月20日之前申报 ,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福建省退休人员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应提供原件核对); 3、职工档案; 4、《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 5、发放银行帐号; 6、单位公示材料。
1、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请示文件; 2、企业向社保经办机构定期报备的资料(特殊工种花名册、营养补贴材料、核对原始凭证); 3、《福建省退休人员审批表》;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档案; 6、《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 7、发放银行帐号 ; 8、单位公示材料。
1、经社保机构审核后由单位公示并申报; 2、社保机构初审符合条件的,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复核并上报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 3、社保经办机构依据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文件,办理退休; 4、发放《退休证》。
社保和就业处缴费窗口对自谋职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填写的《缴费申报表》和有关证件进行审核。用现金缴款,窗口开具《基本养老保险费缴款单》,缴费人到指定银行缴款后返回,缴费窗口依据银行签章的缴款单开具《福建省社会保险费收费专用票据》,发给缴费人。 为方便职工缴费,社保窗口安装有银联POS机,职工可用银联卡或银行信用卡缴款。
条件符合即时办理
代收代缴窗口
6
参保单位缴费分解及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各单位
参保单位应于每年3月15日前将本单位上年度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分解到每名参保职工,填报《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一式二份,并附软盘)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复印件送社保经办机构审核。 有申请办理CA网络申报的,可从网络下载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分解表》,填充后,上传申报。
资料齐全即时办结
业务科
5
缴费申报、保费征收
参保单位保费,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及其职工和城镇个体工商户。
(一)正常申报: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前,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报送《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并附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的《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 (二)补缴申报:1、缓缴补缴申报。缴费单位按规定办理缓缴手续后,缓缴到期,应向地税机关办理缓缴费额及其利息补缴申报。 2、政策性补缴申报。缴费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政策性补缴书面申请,经社保机构审核确认后缴费人凭社保机构签章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性补缴审批表》确定的补缴金额向地方税务机关办理补缴申报 。
资料齐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业务科
退保、到龄缴费不满15年
1、出国定居申请退保; 2、农民工申请退保; 3、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满15年。
1、《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合同协议;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国定居的,需提供境外居住证明;农民工需提供户口薄); 4、本人银行帐号。
资料齐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前退休管理科
9
病残提前退休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1、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请示文件; 2、病残鉴定表; 3、《福建省退休人员审批表》; 4、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5、职工档案; 6、《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 7、发放银行帐号; 8、单位公示材料; 9、个人申请。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由社保或就业处窗口代缴
1、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统筹,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持有城镇户口的自谋职业人员; 2、登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
(一)正常申报:自谋职业及灵活就业人员定期(可按一年、半年或季度一次缴费)向代收代缴窗口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随带缴费人居民身份证、户口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二)政策性补缴:应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并填报《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性补缴审批表》,并提供申请人个人档案及有关资料。 窗口缴费申报基数不得低于每年省公布的最低缴费标准。
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退休人员一次性待遇审批,并及时支付一次性待遇。
1、社保经办机构对企业报送的《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进行审核、签章,给新参保职工建立档案,并发放《基本养老保险手册》。依据移入职工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登记建立档案。 2、企业为新增加的职工办理参保登记必须符合以下条件:职工与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男职工不满60周岁,女职工不满50周岁,女干部不满55周岁。 3、告知首次参保的城镇个体工商户,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不享受基础养老金。
序号
办理事项
办理对象(条件)
申报资料和证件
审核、审批程序
办理时限
承办科室
1
单位参保登记
新参保单位登记
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和城镇个体工商户,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社会保险制度。
申报单位向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五份)、《社会保险费费种登记表》(一式五份)逐一如实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和加盖公章后,连同以下证件和资料送主管地方税务机关。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成立证件;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银行账号证明;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地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
政策依据:1、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福建省人在常委会《福建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3、福建省人民政府《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 4、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税务局《福建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业务规程》(闽劳社文[2004]356号) 5、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职工退休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闽劳社[2001]362号)
社保经办机构根据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送交的《上年度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征收分户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复印件,对参保单位报送的《年度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进行审核。对〈职工缴费分解表〉中的实际缴费额合计等于或小于地税实际征收额的,社保机构在〈分解表〉上签章,一份存档,一份退还企业,并依据〈分解表〉输入社保信息系统职工个人账户,打印个人账户对账单,发给企业。对〈职工缴费分解表〉中的实际缴费额合计大于地税实际征收额的,退还企业,要求重新申报。
1、经社保机构审核后由单位公示并申报; 2、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并上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3、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上报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4、由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组织伤残鉴定,符合条件的,上报省劳动保障厅审批; 5、社保经办机构依据省劳动保障厅审批的文件,办理退休; 6、发放《退休证》。
地税部门5个工作日内审核 社保机构5个工作日内修改信息系统
业务科
2
单位职工参保登记
已办理登记参保的企业职工、城镇私营企业主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主及其雇工。
1、新参保职工登记: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并填报《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一式三份)、《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一式三份)、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移入职工登记:单位招收已参保人员的,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表》和《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95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
社保经办机构自接到《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参保职工登记审核。对符合条件的职工,在社保管理信息系统中办理参保职工登记或移入手续。
业务科
3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
灵活就业人员:1、本地城镇户口;2、年满16周岁以上,且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
首次参保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应向缴费窗口申请领取《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填写后,连同以下证件、资料送缴费窗口审核。1、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2、户口簿及复印件;3、《灵活就业人员认定表》。
4
参保职工转移
参保职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社会保险基金转移。
本地统筹内转移:提供转出单位《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入单位《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 统筹外或跨地统筹内转移:提供《参保单位减员社会保险缴费分解表》、《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和转入社会保险机构开具的接收社保关系商转函。
1、社保经办机构自接到地方税务机关送达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及有关证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参保单位条件审核。 2、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社保经办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依据《社会保险登记表》将参保单位档案资料输入社保管理信息系统。
业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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