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隐私权保护制度给我们的启示

合集下载

隐私信息保护心得体会

隐私信息保护心得体会

隐私信息保护心得体会隐私信息保护是一个重要的话题,在当前数字化时代尤其如此。

随着互联网和科技的迅速发展,个人隐私信息受到更多的威胁和侵犯。

因此,保护个人隐私信息变得至关重要。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个人也积累了一些保护隐私信息的心得体会,下面我将分享其中的一些:首先,意识到隐私的重要性。

我们必须明白,个人隐私信息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它包括我们的个人身份、财务状况、家庭住址等敏感信息。

如果这些信息泄露,我们可能会遭受到身份盗窃、财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后果。

因此,我们应该时刻保持警觉,并认识到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

其次,保持适当的网络行为。

在网上,我们应该遵守一些基本的网络安全规则,比如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随意下载陌生链接的文件,不与可疑网站进行交易等等。

同时,我们也应该避免过度分享个人信息,尤其是在社交媒体上。

我们需要意识到,即使是看似无害的信息,也可能被不法分子利用或者滥用。

第三,使用强密码保护个人账户。

在网络世界中,我们需要各种账户,比如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网上银行等等。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我们应该使用强密码来保护这些账户。

一个强密码应该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字符,长度应该足够长,并且不容易被猜测到。

同时,我们也需要定期更改密码,以防止被破解或者被盗取。

第四,谨慎对待第三方服务商。

在使用互联网服务时,我们经常需要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交互,比如提供个人信息来注册账户。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仔细考虑这些服务商的信誉和隐私政策。

我们应该选择知名度高、有良好口碑的服务商,并仔细阅读他们的隐私政策,确保我们的个人信息不会被滥用或者出售给其他人。

第五,保持软件和设备的更新。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我们需要定期更新操作系统和应用程序。

有些更新可能是为了修复安全漏洞,或者增强隐私保护功能。

另外,我们也应该安装安全软件来检测和清除潜在的恶意软件,以保证我们的设备不会被黑客入侵或者感染病毒。

最后,我们需要教育他人有关隐私的重要性。

隐私权的司法保护的现状与思考

隐私权的司法保护的现状与思考
专门法律保护
我国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等专门法律,对 隐私权进行了全面保护。
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其他法律法规如《民法典》、《刑法》等也对隐私权进行了相应的 保护。
障的基础。
维护公正与公平
司法保护能够有效地维护公正与公 平,对侵犯隐私权的行为进行制裁 和惩罚,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引导社会尊重隐私
司法保护还有助于引导社会尊重隐 私,提高公众对隐私权的认识和意 识,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
02
隐私权司法保护的现状
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完善
宪法保护
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为隐私权司法保护提供了基础。
隐私权的司法保护的现状与 思考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引言 • 隐私权司法保护的现状 • 隐私权司法保护面临的挑战 • 对隐私权司法保护的思考与建
议 • 结论
01
引言
隐私权的重要性
个人自由与尊严的体现
隐私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是个人 自由和尊严的体现,也是人会公正与和谐
隐私权的保护也有助于社会公正与和 谐,促进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尊重, 减少因隐私泄露而引发的社会矛盾和 冲突。
隐私权保护可以防止个人隐私受到非 法侵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 人隐私被利用或泄露。
司法保护的必要性
法律保障的基础
司法保护是实现隐私权的重要途 径,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法律保

香港廉政制度对我们反腐工作的启示

香港廉政制度对我们反腐工作的启示

香港廉政制度对我们反腐工作的启示
丁友勤
【期刊名称】《党政干部论坛》
【年(卷),期】2006(000)005
【摘要】香港廉政建设享誉世界,堪称亚洲乃至世界各国的楷模。

在著名的国际反腐败组织——透明国际(Transparency International)公布的国际清廉指数排名中,香港一直名列前茅,已成为仅次于新加坡的亚洲最廉洁的城市。

然而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前,香港却是一个腐败盛行、民怨沸腾之地。

香港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实现由乱到治的历史性转变,根本原因在于适时建立了廉政公署,并配备了严厉而完备的反贪法律。

【总页数】3页(P25-27)
【作者】丁友勤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
【相关文献】
1.香港廉政制度体系建设的经验及启示
2.论香港廉政制度对内地廉政法治的启示
3.香港廉政制度之于内地反腐的借鉴
4.试论古代廉政制度对当代反腐倡廉的启示
5.香港证券管理机构廉政制度及启示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关于保护隐私的观后感

关于保护隐私的观后感

关于保护隐私的观后感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隐私保护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重要议题。

当我深入思考这个问题时,心中不禁涌起诸多感慨。

我们生活在一个数字化的世界,互联网和各种智能设备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这些科技的进步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让我们的隐私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

就拿社交媒体来说,我们在上面分享生活的点滴,与朋友互动交流。

但我们可能没有意识到,每一次的分享都可能成为隐私泄露的源头。

那些我们不经意间发布的照片、状态和个人信息,可能被不法分子收集和利用。

他们通过分析这些数据,能够了解我们的喜好、行踪甚至是家庭状况,从而实施诈骗、盗窃等犯罪行为。

再想想那些我们经常使用的手机应用程序。

很多应用在安装时会要求获取各种各样的权限,如访问通讯录、定位、相册等。

如果我们不加思考地同意,这些应用就能够获取大量的个人敏感信息。

而有些不良应用开发者,可能会将这些信息出售给第三方,导致我们的隐私被侵犯。

还有大数据的广泛应用。

企业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会收集和分析大量的用户数据。

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为我们提供更个性化的服务,但如果数据管理不善,就会造成大规模的隐私泄露事件。

比如,某些知名企业的数据泄露事件,让数以万计的用户个人信息暴露在风险之中。

隐私泄露带来的后果是极其严重的。

它不仅会给我们的个人生活带来困扰,如频繁收到骚扰电话、垃圾短信,还可能影响我们的财产安全和人身安全。

更可怕的是,隐私泄露可能会对我们的心理造成伤害,让我们感到不安、焦虑和失去信任。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呢?首先,我们要增强自己的隐私保护意识。

在使用互联网和智能设备时,要谨慎对待个人信息的分享,不随意在不可信的网站或平台上输入敏感信息。

对于应用程序的权限请求,要仔细阅读并只授予必要的权限。

其次,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隐私保护的监管力度。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对侵犯隐私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数据管理的监督,确保用户数据的安全。

香港回归的启示

香港回归的启示

香港回归的启示香港回归,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完整的重要一步,给我们带来了诸多启示。

在这个历史性时刻,我们应当深思香港回归所带来的意义,并从中汲取智慧和前进的力量。

一、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香港回归向我们宣示着中国政府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

作为中国的一部分,香港的回归让我们看到,无论外部干涉如何,国家的统一和稳定是不容挑战的。

这要求我们倍加珍惜祖国的繁荣和安定,心怀感恩,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全面贯彻“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回归后,香港成为中国内地的特别行政区,延续了“一国两制”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

这一实践经验告诉我们,要放宽思想,开拓眼界,与外部世界保持开放合作的态度,而又不失国家主权和治理能力。

三、注重民生发展与民主法治并重香港回归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宝贵的机会,即在民主法治的基础上,注重人民的福祉和生活质量的提升。

我们应该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教育医疗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进一步巩固人民对国家的认同和支持。

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香港回归的成功,也展示了中国愿意与世界各国友好合作的姿态。

我们应该继续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共同发展繁荣。

同时,我们也要以香港回归的成功为鉴,保持警惕,对那些企图干涉中国内政的势力坚决反制,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五、弘扬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香港回归也再次唤醒了我们对中华文化和民族精神的自信。

我们应该秉持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精神,弘扬爱国主义,传承先贤智慧,为国家和民族的复兴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香港回归的启示告诉我们要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决心,全面贯彻“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注重民生发展与民主法治并重,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弘扬中华文化与民族精神。

只有通过这些努力,才能不断提升国家的综合实力,增强国家的凝聚力与影响力,在世界舞台上展现真正的中华儿女风采。

让我们从香港回归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努力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中的启示

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中的启示

一国两制在香港实践中的启示
一国两制是中国政府提出的一项具有开创性的制度安排,旨在实现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回归祖国后的二十多年里,一国两制的实践取得了成功,为我们取得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一国两制的实践告诉我们,坚持和贯彻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是实现一国两制的基础和前提。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其次,一国两制的实践也告诉我们,保障香港市民权利和自由是促进香港繁荣稳定的关键。

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利,市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得到了切实保障。

这为香港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此外,一国两制的实践也告诉我们,促进香港与内地的交流和合作是实现香港繁荣稳定的必然要求。

一国两制下,香港成为了内地与国际交流合作的桥梁,受益于内地的快速发展和改革开放政策。

总之,一国两制的实践是我们宝贵的财富,也是我们未来做好工作的重要参考。

我们要坚持一国两制的原则和权利,进一步推进香港和内地的融合发展,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香港回归日的社会信用体系与个人隐私

香港回归日的社会信用体系与个人隐私

香港回归日的社会信用体系与个人隐私自1997年香港回归至今,香港特别行政区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各个领域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其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议题是香港回归后建立的社会信用体系与个人隐私之间的关系。

本文将就此话题进行探讨。

一、社会信用体系的发展及目标社会信用体系是指通过搜集和分析个人和组织的行为数据来评估其信用状况,从而对其进行分类和管理的一种制度。

在香港回归后,为了加强社会治理和提高市民的诚信意识,香港政府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

首先,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是促进公民诚信意识的培养。

社会信用体系将对市民的各类行为进行评估,包括个人征信记录、交通违章记录、公共秩序表现等。

通过激励守法诚信行为和制止不良行为,社会信用体系有望引导整个社会迈向更加诚实守信的方向。

其次,社会信用体系的目标是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的效率。

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社会信用体系可以对公共服务进行精细化管理和资源优化配置。

例如,基于个人信用评级,政府可以更好地提供医疗、教育和就业等公共福利,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

二、个人隐私保护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利益平衡然而,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也带来了对个人隐私的担忧。

个人隐私保护是现代社会的重要价值观,它涉及到个人的自由权利、个人信息安全和个人尊严等方面。

因此,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时,需要充分考虑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并在制度设计中兼顾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之间的平衡。

首先,个人隐私保护需要严格的法律和监管机制。

政府应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社会信用体系的数据收集、存储和使用,确保个人隐私不被滥用。

同时,监管机构应加强对社会信用体系的监督,及时调查和处罚滥用个人信息的行为。

其次,个人参与决策是保障个人隐私的重要途径。

在制定和实施社会信用体系相关政策时,政府应广泛征求市民的意见,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个人有权知道自己的数据被如何搜集和使用,并有权选择是否参与社会信用体系。

三、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香港回归日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经验和做法。

关于保护隐私的观后感

关于保护隐私的观后感

关于保护隐私的观后感保护隐私是现代社会中一个非常重要而且受到越来越多关注的问题。

尤其是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和隐私更容易被泄露和滥用。

最近我看了一些关于隐私保护的文章和报告,让我对这个话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首先,保护隐私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个人信息是非常重要的财产,它涉及到个人的安全和利益。

一旦个人隐私泄露,就会面临严重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因此,保护隐私已经成为我们维护个人安全和尊严的必要手段之一。

其次,隐私保护不仅需要法律的支持,更需要我们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

法律的规定只是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们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避免分享过多个人信息,避免使用不安全的网络服务等等。

我们需要意识到自己的隐私是非常重要的,不能信任所有的人和组织,需要谨慎地管理自己的信息。

第三,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是一体的。

网络安全问题是隐私保护问题的基础。

我们需要保证网络安全,才能确保我们的个人信息不被非法获取和滥用。

因此,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安全的网络环境,防范网络攻击和数据泄露,通过技术手段和安全措施保障用户的隐私。

第四,针对隐私泄露和滥用的行为,需要严格追究和处罚。

公开个人信息的行为,或是将个人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的行为,都应被视为不法行为,并予以严惩。

只有这样,才能够对抑制隐私滥用起到一定的威慑作用。

最后,隐私保护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我们需要不断地学习和提升自己的隐私保护意识。

同时,政府和企业也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技术,以保障公民隐私不受侵犯。

只有在不断的努力下,我们才能够共同建立一个更加安全和隐私保护的网络环境。

总之,保护隐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任务。

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进步,加强隐私保护意识和技术手段,共同打造安全和尊重隐私的网络环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香港隐私权保护制度给我们的启示夏利民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资讯科技的发展,社会更加自由和开放,作为重要人权的隐私权保护也越来越受到关注,凸显其重要性。

香港作为国际化的大都市,表现出的高度自由和开放已是不争的事实,而香港对尊重和保障公民隐私权所作出的法制努力,却为中国大陆相关法制的完善提供了较好的法律借鉴。

一、隐私权的定义及其功能自从美国学者塞缪尔·D·华伦与路易斯·D·布兰帝斯在哈佛大学《法学评论》上发表的《隐私权》论文中首先使用隐私权(the right of privacy)一词以来,得到了许多学者的赞同,但它的定义是什么,迄今为止却没有一致的定论,既使在最初承认隐私权的美国,也没有统一的说法。

香港法学界更多地提及或引用的是美国学者露芙·嘉韦逊(Ruth Gavison)和威廉·普罗索(William Prosser)的观点。

露芙·嘉韦逊认为,当他人取得某人的资料,或注意他的行为,或接近他,都会令该人失去隐私。

她由此推论隐私权的概念是由三个各自独立但又互有关联的要素组合而成:(1)保持秘密的权利(关乎某人的资料在多大程度上被人知悉)。

任何人如不能控制关于他自己的、不在公共领域内予人知悉的资料的发布或使用情况,他可以称得上已失去了隐私。

(2)隐藏身份的权利(关乎某人在多大程度上成为他人注意的对象)。

当一个人成为众人注意的对象,他便会失去隐私。

即使没有关于他的新资料被人知悉,单是成为他人注意的对象已令他失去隐私。

(3)离群独处(关乎他人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接近一个人)的权利。

当他人接近某人时,某人便会失去隐私;除了因为他人可因此而取得关于该人的资料之外,还因这样减低了该人所享有的独处感觉①。

威廉·普罗索则在研究美国法院那些确认有隐私权存在的各项判决之后,得出的结论是侵犯隐私权“包含对原告人四种不同权益作出侵犯的四种不同行为,它们的共通点除了是共用同一个名词和关乎干涉原告人……‘不受干涉’的权利之外,便别无其他共通点。

②”他对这四种侵权行为描述如下:(1)侵扰原告人的隔离或独处境况,或干扰他的私人事务。

(2)公开披露与原告人有关并令他尴尬的私人事实。

(3)使原告人被公众错误理解的宣传。

(4)挪用原告人的姓名或肖像为被告人谋取私利。

可见,香港学者认同的隐私权都涉及这三个方面:(1)个人私生活情况,指个人日常生活、社交活动、夫妻间性生活等一切个人的、与公益无关的、私人不愿公开的活动和事实。

(2)个人私生活领域,指个人居所、个人书包、旅客行李等私人空间。

(3)个人数据资料,指有关个人的身体状况、收入、档案资料、年龄、电话号码等情报资料和资讯。

隐私权就是公民依法享有个人私生活情况、个人私生活领域和个人数据信息不受他人非法干扰、侵扰、获悉或披露的权利。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不只属于一种侵权行为,而是含括了上述三种侵权行为,侵害三种不同利益,只是以统一的隐私权侵害为名罢了。

隐私权的实质在于,公民对个人生活秘密或个人私事自由地决定是否与外界勾通或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与外界勾通,它深入到个人日常生活的细节和内心世界来保护公民的人格和精神状态,因而是一种高层次的人格权。

任何人相对于他人的隐私权,都负有不得侵害的义务,违反此项义务,造成权利人隐私权的侵害,就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对于隐私权的功能,香港学者认为,隐私权是实现自主、个人成长及精神健康等个人目标的关键;同时,隐私权的保护对于推动民主进程,维护公共利益,也有重要意义。

首先,保障隐私权,就是保障个人的自主权,达致个人自主是发展和维护个人独特性格的必备条件,它可以纾缓为满足他人期望而承受的压力。

个人的隐私如受侵犯,会威胁到这项个人自主权。

藉着侵入一个人的“内心世界”从而探知其秘密,入侵者可以使该人受到嘲笑和侮辱,并令该人受入侵者支配③。

因此,人类对于不受他人操纵或支配的诉求,可藉保障隐私权而获得满足。

其次,保障隐私权,有助于个人成长和精神健康。

隐私使个人可以毋须顾忌其他人的不悦或敌意而思考及确立自己的见解,可以使人们毋须摒弃自己心中的理念而同一个与他持不同意见的人交往,有助于建立和维系良好的人际关系。

同时,由于每个人都在社会生活中扮演一连串不同的、甚至互相矛盾的角色,因而令很多人精神紧张。

隐私也可以使个人的情绪得以宣泄,保持身心健康。

它让人们享受私人的时间,“有机会除下面具歇息,否则,永无休止地‘做’人,会使人陷入崩溃。

④”再次,保障隐私权,有助于发展民主政制。

隐私权除了在达成个人理想方面符合个人利益之外,还符合推动民主发展这项社会公共利益。

隐私权使公民乐于就社会问题作出判断和表达意见,从而鼓励公众参与政治事务。

它是建立民主政制的要素,不仅是因为隐私有助于人民行使自主权,还因为它增加了人民进行政治活动的自由度:“这方面的自由需要隐私,因为人们必须有权把他们投下的选票、他们讨论政治的内容及他们的人际网络保密,才可充分行使他们的自由。

要是这个过程所必需的隐私没有保障,整个民主进程便会受到不利影响。

”所以,“保障隐私会为香港营造一个有利的环境,使香港可以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朝着更为民主的方向发展。

⑤”二、隐私权的保护体系及主要内容香港隐私权的保护是集国际公约、基本法、人权法案、条例及普通法判例为一体的法律体系,它们共同构成较为完备的保护隐私权的法律制度。

1、《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香港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签署成员。

该公约第17条的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或通信不得加以任意或非法干涉,他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

”“人人有权享受法律保护,以免受这种干涉或攻击。

”由此看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明确要求香港政府承担保障隐私权的责任。

香港政府有责任制订法例和采取其他措施,以维护隐私权和制止干涉隐私权的行为。

根据该公约成立的人权委员会也认为,政府应该为每一个人提供法律保护,使他们不受所有的任意或非法的干涉,不论有关的干涉来自自然人、法人或政府机关。

这里的“法律保护”,是指除了在刑法方面作出规范之外,还须在私法和行政法方面制定措施。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规定因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实施而具有了宪法地位。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

因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关于隐私权的规定,也就成为香港隐私权保护的重要依据。

2、《香港人权法案》香港1991年颁布的《香港人权法案》第14条复制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7条的规定,但《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7条规定,该条例只对政府及所有公共权力机关和代表政府或公共权力机关行事的人具有约束力,所以《香港人权法案》对市民与市民之间的关系不会有直接影响,而且《香港人权法案》第14条所定的隐私权所涵盖的范围,较比《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7条要窄。

不过,根据《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第6条的解释,只要违反或触犯隐私权的是政府和公共权力机关,有关人士便可以侵犯《香港人权法案》所保障的隐私权作为理由提起诉讼。

可见,《香港人权法案》规定的隐私权,保障个别市民的隐私不受政府和公共权力机关侵犯,但有关保障并没有延伸至私人作出的侵犯。

3、《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规定,香港政府有责任通过特区的法律实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条文,所以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使该公约得以落实。

由于中国已承诺负责提交关于香港就实施该公约所确认的权利而采取的措施的报告,所以香港实施公约条文的情况将会继续受到国际社会的监察。

如果通过香港的法律没有落实第17条的规定,则不但违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而且还会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审议中国提交的报告时受到批评。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本身也有保障隐私权的规定,该法第28条规定:“禁止任意或非法搜查居民的身体、剥夺或限制居民的人身自由。

”第29条补充第28条的规定,将不受任意或非法搜查的保障范围由人身的搜查扩展至居民的“住宅和其它房屋”的搜查。

香港学者认为,法院可将该法第28和29条宽松地解释为赋予香港居民享有个人隐私不被私人或政府无理侵犯的权利。

4、《个人资料(私隐)条例》、除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人权法案》和香港就隐私权向国际社会所作出的承诺之外,为了全面保护隐私权,使《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有关隐私权的条文得以贯彻,香港政府还制定了《个人资料(私隐)条例》。

1996年12月生效的《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旨在规犯个人资料的收集和使用,保障个人的隐私不被侵犯。

其主要内容有:(1)规定了个人资料收集的原则,要求个人资料须是为了直接与将会使用该等资料的资料使用者的职能或活动有关的合法目的而收集;要求对个人资料须以“合法及在有关个案的所有情况下属公平”的方法收集。

同时,规定了查阅、更正和核对个人资料的程序。

(2)规定了个人资料的使用及披露的一般原则。

除非资料当事人同意可把其资料作其他用途,否则这些资料只可用于“在收集该等资料时会将其使用的目的”或与此有直接关联的目的。

也即发布这些资料的目的与在收集该等资料的目的相同。

(3)该条例设立了个人资料隐私专员公署,它是独立的法定机构,负责监察和监督《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实施,为遵守条例方面提供宣传和指引,对违反保障资料原则的投诉进行调查,以及对政府部门或法定法团的资料使用者所使用的任何个人资料系统进行视察。

(4)规定了违反个人资料的收集和使用原则的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

前者是指,个人资料被他人在违反保障资料原则的情况下收集或使用,他可要求私隐专员调查。

如经查实,则该专员可向该资料使用者送达执行通知,指示他在指明的期间内“采取该通知所指明的步骤,以纠正导致送达该通知的违法事宜⑥”。

后者是指,如果某人因为有人在违反保障资料原则的情况下收集和或使用其个人资料而蒙受损害,则受害者有权向资料使用者申索补偿。

这里的“损害”还包括对情感的伤害。

(5)为了保障公众利益,包括保安、罪案的防止或侦查、税收及健康方面的利益,资料使用者可获豁免,不受条例所管限。

另外,个人为了消闲的目的,或者只与其私人、家庭或家居事务有关而持有他人的资料,也可获豁免而不受保障资料原则规限。

5、其他法律对隐私权的保障普通法虽然并没有明确隐私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但如果私生活被侵扰的人能够证明侵扰者的行为足以构成一项公认的侵权行为,受害人便可以据此为诉讼理由,而获得法律救济。

例如,被告人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进入原告的土地、在该地停留或放置任何物件于该地之上,原告便可以被告人作出侵犯他人土地的侵权行为作为诉讼因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