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航速及油耗
船舶最低单位距离油耗航速及控制系统研究

船舶最低单位距离油耗航速及控制系统研究摘要:就船用设备而言,主机的燃油消耗占据了船舶营运成本的很大一部分,因此船舶主机的节能尤为重要。
船舶在航行时,必须的能量形式是动能、电能和热能。
供应这些能量的装置是推进装置、发电装置和供气装置,这三个装置都直接消耗燃料。
以柴油机船为例,直接耗用燃料的设备是柴油主机、发电柴油机和辅助锅炉。
其中,船舶主机所消耗的能量占总能量的70~90%。
基于此,本文主要对船舶最低单位距离油耗航速及控制系统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船舶;最低单位距离;油耗航速;控制系统前言船舶的速度性能是营运船舶的重要技术性能之一,船舶航行速度对船舶的航行安全、企业的营运效益以及节能降耗有着重大的影响。
近年来,随着国际油价不断攀升,燃油成本已成为船舶运输成本中最大的一项。
在目前航运业市场低迷、运力过剩的境况下,控制成本是航运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必然选择。
为船舶制订经济航速航行方案,获得最佳综合经营效益,是航运企业急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1、现有船舶航速优化节能方法概述现有船舶主要从运行中的船舶主机、船机桨、球鼻艏、船舶阻力、营运情况等方面进行营运航速的优化,从而达到节能的效果。
1.1船舶主机及系统对航速优化节能的影响船舶航行时,为其提供能量的主要设备是推进装置、发电装置和供气装置,这些装置也是船舶耗能的主要来源。
以柴油机船为例,直接耗用燃料的设备是柴油主机、发电柴油机和辅助锅炉。
其中,主机所消耗的能量占总输入能量的70%~90%。
现行的降低主机燃油消耗的措施主要包括两方面。
1)通过减少主机燃油消耗转换从而降低燃料消耗率。
2)减少船舶所需的推进功率和营运功率等。
例如采用经济航速和减速航速,在航行时利用风力、潮流缩短航行时间和降低主机功率,确定合理的航线和航速等。
结合船公司的实践证明,采用“2)”中的措施可以有效地降低主机的燃料消耗量,提高船舶的营运效益。
1.2船体对航速优化节能的影响除了对船上主机等机械设备进行优化外,对船体进行改进也是提高船舶营运效益的一个重要方面。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一、引言船舶期租经营是指船东将船舶以期租方式租给租船人使用的经营模式。
而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航速油耗索赔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船舶的航速和油耗是船东和租船人双方十分关心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关系到经济效益和双方的合作关系。
本文将围绕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展开研究,并探讨相关的解决方法。
1. 航速问题航速是船舶运营中非常重要的指标,直接关系到货物运输的时间和效率。
而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航速通常会被列入租船合同中,作为其中的一个重要条款。
船东和租船人在签订期租合同时会就船舶的预期航速进行详细的商讨,以确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船舶的实际航速低于合同约定的航速,可能会给租船人带来损失,因此航速问题往往成为期租合同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之一。
2. 油耗问题船舶的油耗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经营指标,直接关系到船东的成本和经济效益。
在期租合同中,通常会对船舶的油耗作出约定,或者在合同中规定一定的航速下的油耗水平。
如果船舶的实际油耗高于合同约定的油耗水平,船东可能会遭受损失,因此油耗问题也成为期租合同中需要仔细处理的问题之一。
3. 索赔问题在船舶期租经营中,如果船舶的实际航速低于合同约定的航速,可能会导致租船人遭受损失,因而可能提出索赔要求。
类似地,如果船舶的实际油耗高于合同约定的油耗水平,船东可能会遭受损失,也可能提出索赔要求。
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航速和油耗的索赔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双方可能会因此产生纠纷,需要寻求解决的方法。
1. 完善期租合同在船舶期租经营中,完善的期租合同是避免航速油耗索赔纠纷的首要保障。
期租合同应当对船舶的预期航速和油耗作出详细的约定,同时要明确船东和租船人在航速和油耗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
通过合同的完善,可以规避很多潜在的争议,减少双方之间的纠纷。
2. 增加监测和追踪手段在航速油耗问题上,船东和租船人可以通过增加监测和追踪手段,及时获取船舶的实时数据,进行分析和比对。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是指在船舶期租经营过程中,当船舶的行驶速度与约定的航速发生偏差时,导致燃油消耗增加,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租方能否向船东索赔的问题。
船舶期租经营是指租赁一艘船舶的所有权以及使用权一段时间,并由租方对船舶进行管理和运营的一种商业行为。
在船舶期租经营中,双方通常会在合同中约定船舶的航速以及相应的燃油消耗标准。
如果船舶的航速与约定的航速相差较大,导致燃油的实际消耗超过了合同约定,将给租方带来经济损失。
对于航速油耗索赔的问题研究,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合同约定:在船舶期租经营的合同中,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船舶的航速以及燃油消耗标准。
合同约定应当具体明确,能够衡量和评估船舶实际航速与约定航速之间的偏差,并对偏差超出一定范围时的赔偿责任进行规定。
2. 船舶性能评估:在发生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时,需要对船舶的实际性能进行评估。
评估的内容包括船舶的设计性能、设备状况、航行状态等,以确定船舶是否符合约定的航速标准,以及燃油消耗是否超出正常范围。
3. 索赔机制:在船舶期租经营中,当发生航速油耗超出合同约定的情况时,租方应当有权向船东提出索赔。
索赔的内容应当包括经济损失以及违约责任等。
合同应当明确索赔的程序和要求,如提出索赔的时限等。
4. 法律依据: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是一个涉及到法律和合同约束的问题。
相关法律法规和国际惯例对于船舶期租经营中的索赔问题都有明确的规定。
在研究中需要对相关法律依据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租方的权益和责任。
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的研究对于维护合同双方的权益和规范船舶经营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通过对该问题的深入研究和解决,才能实现船舶期租经营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一、引言航速油耗索赔是船舶期租经营中常见的争议之一。
在船舶期租合同中,航速和油耗是重要的约定内容,涉及到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航速是指船舶在航行中的速度,而油耗则是指船舶在航行中消耗的燃油。
合同约定的航速和油耗直接影响到双方的利益,因此一旦出现争议,往往会引起双方的纠纷,进而可能导致索赔和诉讼。
本文旨在对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进行深入研究,通过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案例和实务经验,探讨航速油耗索赔的法律依据、处理程序和解决方法,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二、船舶期租合同中的航速油耗约定船舶期租合同是指承租方将船舶租给承租方使用一段时间的合同。
在船舶期租合同中,关于航速和油耗的约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航速约定:航速通常是在合同中约定的重要性能指标之一。
承租方会要求船舶能够达到一定的航速,以便按时完成货物运输任务。
船东方则需要根据船舶的实际情况和运输路线,合理地承诺航速。
2.油耗约定:油耗是船舶运营成本中的重要部分,对船东方来说尤为重要。
在船舶期租合同中,双方往往会约定船舶在不同航速下的预估油耗,以便在实际运营中进行费用预算和核算。
3.索赔条款:对于航速和油耗的约定,合同中通常也会包含相关的索赔条款。
当船舶的航速和油耗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时,承租方有权向船东方提出索赔,要求补偿损失。
三、航速油耗索赔的法律依据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其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合同法、海商法和航海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合同法:合同法是航速油耗索赔的首要法律依据。
在船舶期租合同中,航速和油耗的约定属于合同的重要内容,双方均应当遵守合同的约定。
一旦船舶的航速和油耗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即构成违约行为,承租方有权据此向船东方提出索赔。
2.海商法:海商法对船舶买卖和租赁等相关交易有着详细的规定,其中也包括了对船舶期租合同中航速和油耗约定的规定。
根据海商法的相关规定,承租方有权基于船舶期租合同中的航速和油耗约定,就船舶运营中的实际情况向船东方提出索赔。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摘要:航速油耗是船舶经营过程中的重要指标之一,对于船东和船舶租赁方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在船舶期租经营中,由于船舶的航速和油耗可能不符合合同约定,会引发索赔纠纷。
本文通过对船舶期租经营中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的研究,总结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建议。
一、引言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船运市场的繁荣,船舶期租经营成为船东和船舶租赁方的主要运营方式之一。
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船东与船舶租赁方签订合同,约定租期、租金和航速等条款。
船舶的航速和油耗是船东和船舶租赁方双方关注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实际经营中,船舶的航速和油耗可能会出现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情况,从而引发索赔纠纷。
船舶租赁方可能要求船东支付索赔款,而船东则可能以船舶使用条件或其他原因为由拒绝支付。
此类纠纷涉及多方利益,需要分析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以求解决。
二、相关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在解决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时,需要参考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实践经验。
现将其中一些重要的内容进行总结。
1.相关法律法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涉及到船舶租赁合同的履行和违约责任等法律问题。
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对于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具有指导意义。
2.实践经验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船东和船舶租赁方常常会签订补充协议或附加条款,明确航速和油耗的约定以及索赔的具体条件。
双方还可以通过船舶检验和仲裁等方式解决索赔纠纷。
1.明确合同约定双方在签订合应明确约定船舶的航速和油耗,并规定索赔的具体条件和金额。
这样可以避免双方对船舶的航速和油耗有不同解读,减少纠纷的发生。
2.合理约定索赔条件在索赔条件的约定中,应考虑船舶使用中的一些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和航道条件等。
合理约定索赔条件有助于减少纠纷的发生。
3.加强船舶检验和监管船东和船舶租赁方可以通过船舶检验和监管等方式来确保船舶的航速和油耗符合合同约定。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引言船舶期租经营是指承租方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船舶,支付一定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船舶的航速和油耗是承租方和出租方关注的重要问题。
航速直接影响船舶的运输效率,而油耗则直接关系到运营成本。
在期租合同中通常会对航速和油耗作出具体规定,并约定相应的索赔条款。
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船舶的航速和油耗往往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出现偏差,进而导致索赔问题的产生。
本文将围绕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和油耗问题展开研究,探讨其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
一、航速和油耗的重要性航速和油耗是船舶期租经营中的核心指标,对于承租方和出租方都具有重要意义。
航速直接关系到船舶的运输效率和船舶的收益。
在期租合同中,通常会规定船舶的最小和最大航速要求,以确保承租方能够按时完成货物运输等任务。
船舶的实际航速偏离合同规定的范围,可能导致货物运输延误以及承租方的损失。
油耗直接关系到船舶的运营成本。
船舶的燃油消耗量会直接影响到船舶的运营成本,而在期租合同中,通常也会对船舶的油耗作出具体规定。
如果船舶的实际油耗偏离了合同规定,可能导致出租方的经济损失。
二、航速和油耗偏离合同规定的原因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航速和油耗偏离合同规定主要有以下原因:1.航线和天气条件影响航线和天气条件变化可能对船舶的航速和油耗产生影响。
在恶劣的海况下,船舶的航速可能会减慢,同时燃油消耗增加。
船舶的航线也会影响到航速和油耗,不同的航线可能对船舶的航速和油耗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
2.船舶状况和维护情况船舶的状况和维护情况也会对航速和油耗产生影响。
船舶的发动机性能、推进系统的效率、船底的清洁度等都会对航速和油耗产生影响。
如果船舶的状况不佳或者维护不到位,可能导致航速偏慢和油耗偏高。
3.货物装载情况1.协商解决当船舶的航速和油耗偏离合同规定时,承租方和出租方可以进行协商,就索赔事宜进行商定。
双方可以就偏离的具体情况进行讨论,寻求共同的解决方案。
2.仲裁解决如果双方在协商后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通过仲裁机构进行处理。
船舶最佳航速

如果按照最低燃油费用航速航行,在固定 的航程上,其燃油费用最低,但航行时间 变长。 此工况下长期运行,对柴油机产生的影响: 增压器喘振,低温腐蚀,燃烧恶化、排气 通道赃污 适合航行任务宽松,长时间停航和待命的 船舶
第二节 船舶最佳航速
一、营运船舶的经济航速
● ◆最高盈利航速
A-长航程, 停泊时间少
v m m v
0
● L-续航力,nmile;v-船速,kn;t-航行时间,h; Σm-燃油储备量
第二节 船舶最佳航速
一、营运船舶的经济航速
● 营运船舶常用经济航速的概念有三种: ● ◆最低耗油率航速---仅考虑动力装置 ● Minimum g/kW· h ● ◆最低燃油费用航速(最低耗油量) ● Minimum g/nmile ---适合待港时间长 ● ◆最高盈利航速---综合考虑 ● Minimum $/t or $/t· nmile ● 营运船舶最佳经济航速,应是单位运输成本最低 的航速或是最大盈利的航速
bT=S/Qt
单位运输成本最低的航速
第二节 船舶最佳航速
一、营运船舶的经济航速
● ◆最佳经济航速
第二节 船舶最佳航速
二、航速对续航力、燃油消耗量的影响
● 续航力
L v t
vm g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Pe
P=C•v3
v0 L1 v L0 1 2
1 1 0
2
● 保持燃油储备量不变 ● 保持续航力不变
P/%
ge- n曲线
第二节 船舶最佳航速
一、营运船舶的经济航速
● ◆最低燃油费用航速(最低耗油量)
(ge)min
(gn)min
P=C•v3!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

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1. 引言1.1 研究背景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研究引言船舶期租作为船舶租赁业务的一种形式,已经在国际航运市场中得到广泛应用。
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船东将船舶出租给承租人一段时间,由承租人自行经营船舶,获取相应的收益。
在这一模式下,船东和承租人之间会签订合同,约定船舶的使用期限、租金、航线等具体内容。
在船舶期租经营中,船舶的航速油耗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船舶的航速油耗直接影响船舶的经济效益,而在实际操作中,船舶的航速往往与油耗之间存在一定的关系。
如何合理地处理船舶的航速和油耗关系,成为船东和承租人争议的焦点之一。
针对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通过分析船舶期租的特点和航速油耗问题的影响因素,可以为完善船舶期租合同中的油耗索赔机制提供参考。
本研究旨在系统地探讨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为相关企业和机构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分析其影响因素和解决机制,为船舶经营者提供决策参考,提高船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通过对航速油耗问题的案例分析,揭示船舶油耗索赔的具体操作流程和实际效果,为相关利益主体提供借鉴和借鉴。
本研究旨在针对现有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推动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的研究和实践,促进船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1.3 研究意义航速油耗索赔问题是船舶期租经营中一个重要且常见的问题,在航运行业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和经济价值。
研究航速油耗索赔问题,不仅可以为船东和承租人之间的合作关系提供法律保障和约束,还可以促进船舶期租市场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化运作。
研究船舶期租经营中的航速油耗索赔问题,可以为船东和承租人提供明确的权利和责任,有效规范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这有助于降低双方因为航速油耗问题而产生的纠纷和诉讼成本,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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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期租合同中,关于船舶航速及油耗的描述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条款,特别是在当前,干散货市场期租水平大幅上涨,船期的得失对租家的利益尤为重要,因此,期租租家和船舶经营公司都非常重视对船舶营运航速的监控。
他们通常委托气导公司(如WNI,OCEANROUT,AWT等)对船舶进行导航及航速监控,有些有实力的租家甚至利用象“Fleet View Online”这样的系统对船舶进行全航程在线监控,以确保因船舶非正常失速导致的损失能得到船东的赔偿。
通过气导公司的航速监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保证了租家的利益,但作为船东,有时会遇到一些看起来合理,但实际上不合理的索赔。
因此,我们不得不分析一下气导公司相关航速及耗油的分析报告是否都是靠得住的。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气象导航/监控的功能。
1.根据气象形势及航区的天气、水流、潮汐等情况向船长推荐一个最佳航线。
2.根据航程风、流统计,推算由于水流、潮汐、风/浪等对船速的影响,并制作航速及耗油分析报告。
航次结束后,租家会收到气导公司的一份分析报告(SPEEDANDBUNKERANALYSISREPORT),报告会显示该航次有无时间损失和燃油超耗索赔,而它也就成为租家向船东索赔的依据。
气导报告能不能作为索赔的依据?船东是否得无条件接受呢?这要看期租合同是如何规定的,也是以下探讨的重点。
1.船舶航速及油耗条款通常规定为:船东保证船舶在好天气条件下(如:SPEED13.5 B /13 L KTS ON ABT 26T/28MT IFO 380CST, NDAS BSS GOOD WEATHERCONDITION, WINDS MAX BEAUFORT FORCE 4 AND/OR DOUGLAS SEA STATE 3)能够达到合同规定的航速;如本船航速减低及/或耗油增多则由此造成的时间损失和多耗用燃料费用,应从租金中扣除。
2.通常会在附加条款里定明解决航速问题争议的办法,有些是以气导分析报告为准,有些是以船上LOGBOOK的数据为准,不一而同。
在实践中,虽有些合同定明以气导报告为准,但仍会有争议,双各执一词,争论的焦点是,气导报告的分析方法是否是可以接受的,而不是气导报告本身。
索赔方认为:既然合同定明以气导报告为准,气导分析报告就应该是最终的索赔依据;船方提出的异议在于:1.气导分析中的天气和海流的影响因素有时与船长实际记录的情形大相径庭;2.气导公司对天气和海流的统计和推算方法不能完全体现合同对船舶航速及油耗条款的约定。
也就是说,其推算方法有时背离了合同所定明的“船东保证船舶在好天气条件下达到合同的规定,致使船东有时认为其分析结果不甚合理。
下面介绍一个笔者亲自经历的航速索赔的例子,使读者更能清楚其中的道理。
期租租家委托WNI OCEANROUTES对船舶的XX航次进行气导监控,该航次为船舶装运大豆由巴西的PARANAGUA到中国的连云港,以下为气导分析报告结果:+++++航行距离:11723海里航行时间:1047.3小时平均航速:11.2节天气因素:-0.7节海流因素:-0.1节执行航速:12.0节合同规定满载航速:约13.0节,按照惯例,“约”允许-0.5节,合同有效航速12.5节。
实际航行时间:1047.3小时合同允许航行时间(航程/合同调整航速):11723 /(12.5-0.7-0.1)=1002.0小时时间损失:45.3小时燃油消耗:重油1171.2MT轻油3.6MT合同允许油耗:(允许航行时间*每日油耗)1002.0*28MT/24重油1169.0MT轻油0.0MT燃油超耗:重油2.2MT轻油3.6MT+++++根据以上气导分析报告,索赔金额如下:租金:11,750USD/天燃油价格:重油160USD/MT轻油250USD/MT租家索赔:USD 22,34811,750 * 45.3 * 95% / 24 =21,096USD160 * 2.2 + 250 * 3.6 = 1,252USD如果简单的根据以往的经验,接受租家以上索赔,船东的损失不可谓不大,(白白扔了一辆PASSAT 2.0!)如何判断租家的索赔是否合理呢?首先,要向船长了解整个航程的情况,是否有因主机故障等船方原因造成的航速不正常?或者船舶在热带海区停留时间过长造成污底(BOTTOM FOULING)等问题而影响船舶主机功率的正常发挥?还是因为船舶遭遇恶劣天气或经过逆流海区造成滑失率增加、航速骤降。
本文重点分析第三种情况下航速索赔的解决方法。
回到上面的案例中,在该轮航次跟踪过程中已经发觉其航速在某段时间不太正常,询问船长,告之船舶在驶往南非加油途中遭遇大风浪,且遇顶流,造成航速下降,有时只有7-10节左右,笔者也怀疑过该轮是否生了污底,因为该轮离港前曾在巴西港口停留过将近一个月,那时正是当地夏季,船舶在热带水域停留过长极容易造成海生物在船底滋生,进而影响船舶航速。
后该轮经过好望角后,恶劣天气减少,船舶船速逐渐恢复正常,说明污底的可能性很小。
曾以为租家委托的气导公司会将恶劣天气因素充分考虑到航次分析中,不会有过分的索赔。
拿到租家转过来的气导报告后,惊讶的发现,该航次竟然有将近两天的航速索赔。
惊愕之余仔细研究了其分析过程,天气因素影响:-0.7节,比较正常,而海流因素影响:竟然只有-0.1节,大大出乎意料,根据船长曾经的报告,船舶受海流的影响应远不止这么小。
本航次,如果天气/海流因素影响每增减0.1节,相当于影响整个航行时间约10小时,因此,问题很可能出在这里。
为稳妥起见,一边REJECT租家的索赔,一边向船长核对甲板日志(DECKLOGBOOK)的数据,要求船长统计并计算风浪和海流在整个航程中船舶的影响。
经过船长对整个航程分段统计整理后分析认为,气导分析中天气因素影响:-0.7节,基本符合实际情况,但海流因素影响差异较大,根据LOGBOOK 计算的结果为-0.39节,大大超出了气导分析-0.1节的结果。
同时,船长计算的航程也和气导报告有出入,原因是,船长要根据实际海况和航区调整航线,但其在气导分析中未能全部体现出来。
计算结果显示,船舶平均航速11.453节,经风/流因素调整后,船舶实际执行航速(PERFORMANCESPEED)12.54节,达到了合同规定的12.50节的要求,呵呵。
马上向租家抗议,并要求租家马上反还扣租(那辆帕萨特2.0)。
两天后,租家的答复来了,是转气导公司WNI的解释,其中阐述了其分析的过程,分析数据了来源以及凭据的一些出版物,如:(NATIONAL CENTER FORATMOSPHERICRESERCH;UNITEDSTATESNAVYMARINECLIMATICATLASES;UNITEDSTATES DEFENSE MAPPING AGENCY HYDROGRAPHIC OFFICE;BRITISH ADMIRALTYROUTING CHARTS;NOAA GLOBAL DRIFTER PROGRAM ETC)并强调一些分析信息来源于气象卫星和计算机模拟全球海流模型等。
其实笔者还是相信专业气导公司在其领域的分析能力和准确程度,但是问题的关键是其气导报告的分析方法是否完全符合合同条款的要求?笔者认为在有些情况下未必。
例如,当今航海技术发达,新近建造的大型现代化干散货船主机功率基本都在一万二三千匹马力以上,航速达到14/15节,其在海上抗风浪能力非常强,7/8级大风浪对船舶的满载航速基本没有太大的影响。
然而现在仍然在营运的一些船龄在十年以上的船舶中不少主机功率只有八九千匹马力,在相对好天气的情况下,其满载航速不受影响,但是在较为恶劣的风浪中,其满载航速受影响较大,正常情况下12-13节的航速会骤然降到7/8节。
如果用传统的分析方法对航次进行气导分析,很容易错误的推导出航速索赔,即使航程中没有出现过因船舶/机器本身原因造成的失速。
其原因就在于气导分析计算过程中将风/流影响因素平均到整个航程中,其结果低估了风/流对船舶航速的影响,也就是低估了风/流影响因素值,其计算结果必然导致船舶的执行航速(PERFORMANCE SPEED)被低估了,从而产生了本不该有的航速索赔。
为什么说是本不该有的航速索赔呢?我们换个角度来谈谈。
因为合同条款定得很清楚,船东只保证船舶航速在好天气条件下(GOOD WEATHER CONDITION)达到ABTXX节,这个保证并不意味着船舶航速要在整个租家的整个航次中平均达到XX节,其中的坏天气等情况当然要刨除在外。
因此,请记住,只要船舶航速在合同规定的好天气的情况下达到合同的航速,租家就无权提出航速索赔(耗油也一样),哪怕在好天气之外的情况下,船舶航速糟糕的不得了。
(笔者查过几个相关的案例,仲裁员们对这一点说的非常确切/清楚。
)那么,如何测定船舶执行航速是否达到合同规定,是否有航速索赔呢?被伦敦仲裁员接受的有两个方法:A)完全在好天气条件下,船舶航速是否符合合同要求,言外之意,只考虑好合同描述的天气的情况,不考虑非好天气的情况。
B)整个航次的平均航速同时考虑风/流影响因素,就是传统的气导分析的方法。
相比较,第一种更能准确体现合同条款的真实意思表示。
OK,综上所述,合同的相关条款已研究透彻,气导分析和推倒方法也基本了解,再加上有船上DECK LOGBOOK的真实数据为依据,成功地对抗租家的索赔当然是成竹在胸,笔者给租家的抗辩如下:+++++1.Where we don't want to argue with chrts in tech problem of weatherrouting service. Obviously, it's not core of the dispute, we prefer todraw chrts attention to the relevant stipulation of governing c/p.2.As chrts understood that a description of the vsl's speed and fuelconsumption constitutes a warranty by owns that the ship willbe ableto attain the stated speed at the stipulated rate of consumption underthe described weather conditions. The warranty does not mean that theowns guarantees thevsl willaverage the described speed throughouttheperiod of the charter, unless the contract so provides (negative ingoverning c/p).It is clearly inapplicable in bad weather condition orwhen the vsl is in adverse current waters. Where the chrts was granteddamages for owns breach of his performance warranties in good weather,but no allowance was made for failure to meet the chrts warranties inbad weather.3. In practice, in evaluating the charter's speed claim, the criteriontobeusedwastoreviewthevsl'sactualperformanceunderthedescribedweather conditions. In accordance with master's report/logbook statedthat weather condition when vsl fm Paranagua to S.frica, almost wasaffected by bad weather, force over 5 and adverse current 5 sometime6andmore,Inthisbadweathercondition,vsl'sperformancespeedandoilconsumptionofco urseshouldnotbeenmeasuredbystipulationincharterparty.Wefoundthatthevslhadactu allymetherwarrantedspeedatthesetimesandprovedherabilitytocomplywiththespeedw arranty.Therefore,chrts hv no right to claim owns/vsl in this circumstances.4. Further, in some cases, speed claims based upon actual time consumedon a voyage, adjusted for assumed weather condition derived frominconclusive sourceswasunreliable anddenied byarbitrator,theyweremore preferred to rely upon ship's logbook than reports prepared byweather routing services(wrs),the master and officer are deemed to bethe best judges on the spot of actual condition than wrs in officeconvertingthespeedevaluationagainstcomputationw/oaconsiderationof the governing c/p, failed to exclude heavy weather periods fromperformance analysis.5. As however the position is clear, we trust that this argument can besettled on an amicablebasisto avoid legal proceeding.Accordingly,welookforwardtoreceivingchrt’sconfirmationofremittanceofdeductionsa y: usd xxx by return w/o delay.+++++经过2天的等待,(想必租家在进行内部研究)租家终于委婉的妥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