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点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

附件: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6 附则 (9)附录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流程图I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分包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凡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分包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在公司系统外承包工程时,工程分包范围可从合同约定,相关的分包管理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3术语和定义3.1 施工分包: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3.2 专业分包:指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3.3 劳务分包:指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1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建设,防止基建领域权力寻租、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管理要求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一)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和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二)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与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三)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四)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
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
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方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规则和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标。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南方电网公司基建工程安全管理“五个严禁”工作细则的内容是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以确保基建工程全面实施安全管理。
这些规定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切实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严禁违章操作基建工程施工中存在大量的违章操作,这是导致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之一、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施工人员严禁进行任何违章操作,禁止私自更改工艺流程、操作规范,禁止不穿戴个人防护用品、无证上岗等违规行为。
同时,南方电网公司还要求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执法,加强巡查,发现违章操作立即阻止,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二、严禁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基建工程施工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以确保工人和工程的安全。
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
工地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装防护栏杆、网罩等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安全。
任何安全设施缺失或损坏都必须及时报告,并立即修复或替换。
三、严禁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基建工程常常需要使用大量的设备和机械,如果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将大大增加事故发生的风险。
因此,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使用过时或损坏的设备。
所有的设备必须经过严格检测和维护,使用前必须合格,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任何发现使用过时或损坏设备的行为都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措施及时修改和更换。
四、严禁施工现场的混乱和脏乱差基建工程施工现场的秩序和环境直接影响着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效率。
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施工现场的混乱和脏乱差。
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有效区分各类区域,清晰明确的指示牌及标识。
同时,公司要求施工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通行道路行走,禁止在道路上奔跑或拥挤,严禁从建筑物上抛文物,杂物乱堆乱放,防止工人受伤。
五、严禁无证上岗南方电网公司要求所有基建工程项目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证件和培训合格证明。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2)5.管理内容和方法 (3)5.1 办公、生活区域安全文明管理 (3)5.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5.3 变电站(换流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4)5.4 线路工程(配网、农网工程) (6)5.5 重大技改工程 (7)5.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管理 (8)5.7 环境保护管理 (8)5.8 安措费用管理 (10)5.9 检查与评价 (10)5.10 奖励与处罚 (11)6. 附则 (11)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推进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检查评价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基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是公司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的管理手段,目的是促使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更加重视安全与文明施工,使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善。
1.3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电源项目,主网、配网和农网等电网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3-2005)《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4-20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Q/CSG21006-2010)《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南方电网公司GSG/MS0912-2007)3.术语和定义3.1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职责 3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5.1 流程和角色 55.2 项目决策 75.3 项目统筹 95.4 进度管理 115.5 技术管理 165.6 采购管理 225.7 风险管理 245.8 质量管理 265.9 造价管理 305.10 项目经理职业发展 335.11 持续改进 356 附则 37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1 总则1.1 为贯彻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实现国际先进目标,根据公司《项目管理规定》和《基建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电源、电网工程、小型基建项目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以下规范性文件中,公司制度执行最新版本:《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规划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技改规划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2012 版》)《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需求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品质控制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仓储配送管理办法》《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程财务管理办法》项目管理知识体系指南(PMBOX®指南)(第五版)国际项目管理专业资质认证标准(IPMACompetenceBaseline3.0)资产管理标准(PAS55-2008)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2008/ISO9001:2008)《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 13 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电建质监〔2005〕5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6〕第 71 号修正)《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和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 393 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493 号令)《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 599 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9 号)。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

附件:Q/CSG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目次1 总则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职责 (2)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6 附则 (9)附录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流程图I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分包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的分包管理,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基础工作,有效防范安全和质量事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2 凡列入公司基建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分包管理,必须遵守本规定。
公司系统所属施工企业在公司系统外承包工程时,工程分包范围可从合同约定,相关的分包管理要求参照本规定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
3术语和定义3.1 施工分包:指施工承包商(指与项目法人签订施工承包合同的具有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下同)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发包给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完成的活动。
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
3.2 专业分包:指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3.3 劳务分包:指基建工程建设过程中,施工承包商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劳1务分包商完成的活动。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总则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建设,防止基建领域权力寻租、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
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
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
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方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规则和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标。
评标过程应客观公正、严谨完整,不准存在错打或遗漏现象。
第五条不准违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
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
价应加强对职工持股企业承接项目的管控,防止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违规利益输送问题;强化责任落实,特别是加强变更管理,杜绝工程量与实际不符的情况;加强结算管理,严格结算审查;加强分包管理,严禁职工持股企业发生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和挂靠等行为。
检查与监督各级基建人员应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处理。
公司总部和各分子公司不定期地进行巡查,检查中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问题严重的,责任单位领导负责向上级说清楚。
对违反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立案调查,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置。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本通知与本工程承包合同为一整体合同文件。
南方电网工程施工规范

一、工程概述南方电网工程施工规范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南方电网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结合南方电网工程施工特点,制定的一系列施工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承建的所有电力工程。
二、施工准备1. 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合同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安全措施等。
2.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并进行岗前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业务水平。
3.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准备施工所需材料、设备、工具等,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工作。
三、施工过程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文明施工。
3.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做好施工记录,包括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等。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5.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四、施工验收1. 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要求,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2. 施工单位应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 施工单位应按照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
4. 施工单位应将验收结果报业主单位,由业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五、施工安全管理1.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安全责任。
2.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
3. 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六、施工环境保护1. 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好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3. 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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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和定义 (1)4.职责 (2)5.管理内容和方法 (3)5.1 办公、生活区域安全文明管理 (3)5.2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4)5.3 变电站(换流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4)5.4 线路工程(配网、农网工程) (6)5.5 重大技改工程 (7)5.6 成品与半成品保护管理 (8)5.7 环境保护管理 (8)5.8 安措费用管理 (10)5.9 检查与评价 (10)5.10 奖励与处罚 (11)6. 附则 (11)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1.总则1.1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改善安全作业环境条件,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推进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检查评价标准化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基建工程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是公司贯彻“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理念的管理手段,目的是促使参建单位和从业人员更加重视安全与文明施工,使公司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与文明施工环境管理工作得到持续改善。
1.3本规定适用于列入公司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包括电源项目,主网、配网和农网等电网项目)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
其它项目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建筑施工安全检查》(JGJ59-99)《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检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3-2005)《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南方电网公司CSG/MS0404-2005)《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Q/CSG21006-2010)《电网建设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设施规范应用手册》(南方电网公司GSG/MS0912-2007)3.术语和定义3.1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
3.2分、省公司:超高压公司、调峰调频发电公司、广东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广西电网公司、贵州电网公司、海南电网公司的简称。
3.3业主项目部:是公司基建管理基层执行机构,代表建设单位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和控制管理。
3.4参建单位: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经济独立核算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调试单位。
4.职责4.1公司基建部4.1.1组织制定和颁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相关标准并组织实施;4.1.2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分、省公司开展基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4.1.3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和经验交流活动;4.1.4负责对各分、省公司、重点工程和抽查的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及考核工作。
4.2分、省公司4.2.1负责贯彻落实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的各项要求,制定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要求的具体措施;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各单位和各基建工程,落实本《规定》相关要求和标准;4.2.2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4.2.3对各基建工程项目参建单位和工程项目,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及考核。
4.3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4.3.1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4.3.2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4.3.3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并监督费用的使用情况;4.3.4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评价工作;4.3.5落实上级检查评价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信息反馈工作。
4.4监理单位(监理项目部)4.4.1根据建设单位(业主项目部)确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制定相应的目标和控制措施;4.4.2审查设计、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方案并监督实施;4.4.3监督、检查和协调解决工程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4.4.4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
4.4.5监督落实上级检查评价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信息反馈工作。
4.5设计单位4.5.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5.2充分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保证措施,完善工程本体安全设施设计,确保各类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满足规范和相关要求;4.5.3工程设计全过程必须贯彻节能环保、绿色工程的要求。
在满足工程使用功能下,减少土方量的开挖,应对弃土堆放、避免水土流失、处置施工废弃物和植被恢复等提出合理处理方案和措施;4.5.4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提供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服务和支持;4.5.5工程开工时,须向工程施工单位提交以下资料:①站区给排水图纸;②穿越站区道路的沟道图纸;③站区围墙图纸;4.5.6工程选用的设备与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要求。
4.6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4.6.1全面贯彻本《规定》要求和标准,并负责组织实施;4.6.2保证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所需资金的投入,做到专款专用;4.6.3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价工作,对存在问题实现闭环管理,持续改进;4.6.4向施工人员提供确保施工安全的合格的和安全防护用品,并监督其正确使用;4.6.5倡导绿色施工,减少施工对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5.管理内容和方法5.1办公、生活区域安全文明管理5.1.1办公区域5.1.1.1办公区域分别设置业主项目部、施工项目部、监理项目部,宜配备取暖、空调以及必要的办公、生活设备。
并相对独立。
5.1.1.2各项目部办公场所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①设立醒目项目部铭牌;②设置会议室(业主、施工和监理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合并使用);③上墙资料:安全文明实施组织机构图、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安全文明施工岗位责任制、工程施工进度横道图等。
5.1.1.3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明显划分,并采取相应全封闭的隔离措施。
5.1.1.4在项目部适宜位置设置旗台:旗台及旗杆尺寸根据现场情况自行设计布置,旗杆升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南方电网公司司旗、主体施工单位旗或彩色劳动保护旗。
5.1.1.5办公区域应进行合理绿化,必须设置废弃物分类收集箱。
5.1.1.65.1.2生活区域:5.1.2.1生活区搭设采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1.2.2生活区域和办公区域应相对隔离。
5.1.2.3员工宿舍布置合理,按标准搭设床铺,个人物品摆放整齐且整洁卫生,通风良好,并为员工提供洗浴设施。
电线布设整齐有序。
宿舍内要有管理制度,并落实治安、防火、卫生管理责任人。
5.1.2.4食堂、厨房应符合卫生要求;炊事人员应有卫生部门颁发的健康合格证。
应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水冲厕所,并由专人负责打扫。
5.1.2.5生活垃圾应集中堆放,并及时分类并清理;生活污水必须经过硬底硬壁沉淀及其他必要处理才能排放。
5.2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5.2.1安全文明施工设施5.2.1.1施工作业现场配备合格、足够的安全文明设施,设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设施完好。
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绝缘工器具,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
5.2.1.2施工现场、仓库、材料站和危险区域必须安装警告、禁止指令、提示性安全标志牌。
安全标志牌的图形符号、安全色、几何形状和文字符合国家和公司VI标识相关要求。
5.2.1.3安全通道和重要设备保护、带电区、高压试验等危险区域必须用安全围栏和临时提示栏完全隔离。
5.2.1.4进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该在胸前佩戴工作卡,必须正确配戴合格的安全帽。
5.3变电站(换流站)、抽水蓄能电站工程5.3.1按公司VI标识系统要求,实施制定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工作方案,使场内临时建筑物、安全设施、标识牌等样式,视觉达到形象统一、整洁、醒目、美观的整体效果,营造良好的安全施工氛围。
5.3.2主体工程开工前,宜先进行围墙封闭,现场施工总平面划分为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和设备材料堆放区并实行分区管理。
各功能区采用混凝土道路、塑钢网板、铁艺栏杆和钢管栏杆等进行隔离。
5.3.3施工用电、用水与消防进行统一规划,做到施工用水用电主干(管)线(支线)的走向清晰、消防、配电设施的位置明确并布置有序。
5.3.4设备材料实行定置化管理,规划绘制施工平面布置图,按指定区域堆放整齐,标识清晰,防护完善。
5.3.5施工现场入口处需设置工地牌,要求简洁,VI标识齐全。
入口处大门由牌楼、栏杆、人员通行侧门、警卫室等组成。
5.3.6施工现场入口处须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施工牌、施工组织机构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须知牌、文明施工管理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公司标志牌、工程鸟瞰图,可增设施工单位简介、业绩牌等内容。
5.3.7站内主干道路、办工区等路面必须做到硬地化。
施工现场必须道路畅通,设置连续,通畅的排水,场地内不得大面积积水,泥浆、污水,道路两侧修筑临时排水沟,并定期维护,交通安全标志齐全。
5.3.8混凝土搅拌站、砂石堆放场、库房、机械设备材料堆放、材料加工场以及停车场等场地结实、平整,地面无积水。
5.3.9施工现场规划布置工具间、库房、机具防雨棚等。
使用材料为活动板房或砖石砌休、集装箱式房屋、装配式构架加盖彩色铁皮板。
禁止使用石棉瓦,脚手板、模板、彩条布、油毛毡、竹笆等材料搭建工棚。
5.3.10按施工平面规划布置图布置装置型设施:5.3.10.1宣传告示类:含宣传栏、标语、彩旗、灯箱等。
5.3.10.2道路交通类:含路桩、指示警示牌、限速标志、减速坎、禁行标识等。
5.3.10.3区域围护类:含安全围栏、塑钢网板、铁艺栏杆、钢管栏杆等。
5.3.10.4废料垃圾回收类:含各类废品回收设施、垃圾箱等。
5.3.10.5标识类:含设备、材料、物品、场地、规程、规范等标识采用彩喷绘制。
标牌埋设、悬挂、摆设要安全可靠、规范、标准;标志牌、标识牌框架、立柱、支撑件使用钢结构或不锈钢结构。
5.3.11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工器具、工具房、集装箱和脚手管架等应经过整修、油漆,确保完好、整洁。
要求做到集中堆放、摆放整齐。
5.3.12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禁止任意拉线接电。
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
5.3.13施工用水设施:站内采用管径分级的镀锌钢水管或PVC管布设,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3米,并在地面设置明显标志,施工作业面用水使用塑胶水管接引,定期维修维护,确保引水管完好,避免水管破损引起水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