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工程技术资料保管制度
一、总则
1. 为规范工程项目技术资料的管理,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所有参与项目的部门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
1. 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变更记录、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
2. 所有工程资料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按专业类别进行分类编号。
3. 归档资料应清晰、完整,任何涂改或修正应有明确的签字确认。
三、资料存储
1. 电子版资料应保存在专用服务器上,并定期备份到云端或其他安全的存储设备中。
2.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尘的环境中,确保其物理状态良好。
3. 特殊重要或敏感的资料应加以加密处理,限制访问权限。
四、资料借阅与复制
1. 借阅工程资料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由相关负责人审批。
2. 借出的资料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3. 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或外传工程资料。
五、资料更新与作废
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确保反映最新情况。
2. 作废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必要时进行销毁处理。
六、责任与监督
1. 项目经理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负总责。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其领域内的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3. 违反本制度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与修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公司技术部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技术部管理制度1. 引言建筑工程公司技术部是负责项目设计、技术咨询和技术支持等方面的专业部门。
为了保证技术部的高效运作和优质服务,制定和遵守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建筑工程公司技术部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等方面内容。
2. 组织架构建筑工程公司技术部的组织架构如下:•技术部部长–技术部副部长–项目设计组•设计工程师•设计助理–技术咨询组•咨询工程师•咨询助理–技术支持组•技术支持工程师•技术支持助理技术部部长负责部门的整体管理和决策,技术部副部长负责协助部长履行职责。
项目设计组负责承接和完成各类项目的设计工作,技术咨询组负责提供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组负责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3. 工作流程3.1 项目设计流程1.项目招标:技术部与项目管理部协同工作,参与项目的招标过程,评估项目技术难度与可行性。
2.技术方案编制:项目设计组根据客户需求和招标文件,制定项目的技术方案,包括设计思路、构造设计、材料选择等。
3.设计审核:技术部副部长负责对项目的技术方案进行审核,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设计任务分配:技术部部长和项目设计组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和设计难度,合理分配设计任务给设计工程师和设计助理。
5.设计编制:设计工程师和设计助理按照任务分配,进行项目设计工作,编制设计图纸和相关技术文档。
6.设计审查:设计工程师和设计助理编制完成后,由技术部副部长组织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规范和要求。
7.设计修改:如审查中发现设计存在问题,技术部副部长将与设计工程师和设计助理协商并及时进行相应的设计修改。
8.设计成果提交:设计工程师和设计助理完成设计后,将设计成果提交给技术部副部长进行审核和归档。
3.2 技术咨询流程1.接待客户:技术咨询组负责人或咨询工程师接待客户,了解客户需求和问题。
2.技术分析:咨询工程师根据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技术问题分析,提供专业的技术建议。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4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范围和内容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在建筑施工工程中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艺工法、试验报告、验收记录、质量检验报告等与施工工程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第三章组织和责任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并明确责任人员,负责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整理、归档和查询。
第五条建设单位技术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技术资料的管理流程和细则,并组织实施,并对技术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门的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并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技术资料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协助建设单位解决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问题。
第四章流程与要求第八条建设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编制并组织施工单位承认设计文件和验收报告,并将其提交给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图纸,并将其报送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审查和批准。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批准的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工艺工法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定期进行技术交底,并将交底材料归档备查。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变更和技术资料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三条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工程技术归档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评审和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并将其归档备查。
第五章管理要求第十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与资料的交流与沟通,确保技术资料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的信息系统,方便技术资料的查询和利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确保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防止技术资料的丢失和泄露。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公司工程资料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与使用流程,确保所有工程资料真实、完整且可追溯,以支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决策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与编号1. 工程资料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赋予唯一的编号,便于检索和使用。
2. 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标准、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编号规则应简单明了,易于识别,如结合项目名称、资料类别和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及时更新和完善。
2. 工程资料应在发生或变更后立即记录,并由专人负责归档整理。
3. 对于重要资料,应制作电子版和纸质版双份保存,以防万一。
四、资料保管与归档1. 设立专门的资料室或档案柜,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2. 纸质资料应分类存放,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检查数据的完整性。
3. 对于过期或无用的资料,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销毁或转移。
五、资料使用与借阅1. 工程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按需取用”的原则,非相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查阅或借出。
2. 借阅资料需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3. 借阅人应爱护资料,不得涂改、损坏或遗失,如有违反,应按照公司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资料更新与维护1. 随着工程进展,相关资料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的工程状态和技术要求。
2. 定期对工程资料进行审核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3. 对于频繁更新的资料,应建立固定的更新机制和流程,避免信息的滞后。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工程资料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
2. 对于在资料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于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施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筑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施工工程相关的图纸、设计文件、施工方案、规程、规范、备忘录、质量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等。
第四条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本单位技术资料的管理机构是技术部门,负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
第六条技术资料的存储形式包括纸质和电子两种。
第七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包括认领、鉴定、核查、验收和整理等环节。
第八条技术资料应按照归档编号和文件编号进行存放,确保能够快速查阅。
第九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条技术资料的借阅和复制应经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并签订相应的借阅和复制手续。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工作由技术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技术部门应定期向相关部门和项目部门发送通知,要求其按时提交技术资料。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按照相应的标准进行,确保资料的合规性。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收集应尽可能及时,确保施工工程能够按时进行。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整理包括对收集到的技术资料进行鉴定、核查、验收和归类等工作。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归档应按照文件编号和归档编号进行,确保能够迅速查找。
第十七条技术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的档案目录和索引系统,便于查阅和管理。
第十八条纸质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年度和项目进行归档,电子技术资料应按照文件类型和主题进行分类存储。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安全与保密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安全是技术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要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的安全保密制度。
第二十条技术部门应制定技术资料的备份和灾难恢复计划,保证技术资料的防灾和备份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二十一条技术资料的保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施工工程的技术资料不被泄露。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工程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资料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技术科管理职责:2.1负责施工项目工程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
2.2参与单位工程分部及竣工验收。
2.3负责对资料日常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并及时组织培训。
2.4组织项目部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资料的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3、工程资料编制原则:3.1工程资料整理套数按工程实际需要整理,必须保证存档完成后公司有一套完整的技术资料在档案室存档,检测报告可以为复印件。
3.1工程资料应按不同的专业、系统分类编制、收集、整理并分卷。
3.2分卷要求:根据资料内容进行资料盒的脊背、封面标识(公司有模板),做到美观,便于查阅。
资料盒内应包括总目录、卷内目录、资料封面和资料内容四部分,各级目录及资料内容必须对应一致,层次清晰。
3.2工程资料应真实、完整、准确,并保证字迹清晰、统一,签字、盖章齐全,其形成方式为:计算机打印,手工签名。
3.4工程资料必须与工程同步进行收集、整理,包括安装资料,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资料全部完成。
3.5保证资料需整理一份原件存公司,保证资料必须妥善保管,如有丢失马上到检测站进行补充,费用自理如被公司发现,每份罚款50元。
3.6多方盖章资料最少整理5份原件,除去给甲方、监理外,剩余全部存放公司(最少一份)。
3.7材料进场时必须及时收集各种材料的合格证、备案证及出厂检测报告,及时进行试化验工作,不合格材料严禁用于工程上,如未按规定检测因不合格材料发生问题,费用全部由项目部承担。
3.8试化验工作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制作试验台账,每周五前上传OA,检测报告到期及时到检测站领取,最晚不得超过10天。
3.9分包资料按照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及时督促分包单位进行材料试化验。
3.10工程签证资料必须整理三份原件,一份原件存档案室,签证编号按专业、年度编号(建2019-001),签证单能附照片的必须附照片。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技术管理制度范文技术管理制度是施工企业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它的作用是把整修企业的技术工作科学地组织起来,保证技术工作有目的、有计划、有条理地开展,从而完成技术管理的任务。
一、图纸的熟悉、审查和管理制度(一)施工图纸会审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技术准备工作。
会审前要认真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对图中的疑难问题和差错,要分别作好记录,准备好会审意见,对于较复杂的大型工程,会审前由技术部组织各专业进行预审,将问题汇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二)图纸会审工作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参加。
一般由公司工种部经理主持,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三)图纸会审时决定的问题,由现场项目技术负责人填写图纸会审记录和工程洽商单。
图纸会审记录要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签字。
会审记录填写要详细、准确,并注明参加会审的人员和时间。
(四)必须提高图纸会审工作质量,最大限度地发现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图纸会审应着重解决的问题,掌握设计意图和建设单位的要求,了解设计方案、技术措施贯彻国家规范标准情况;设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情况,有无改进方面;工程结构是否安全可靠,装饰装修施工有无困难;设计图纸内容有无错误,各专业之间有无矛盾等。
(五)图纸会审记录一式八份,分别如技术部、财务部、预算部等。
二、技术交底制度(一)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按技术管理程序,技术交底必须在图纸会审的基础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进行;(二)技术交底分工:凡由公司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工程,由公司经理主持,公司总工程师向有关项目经理部负责人进行交底。
交底内容可以总工程师签发的会议纪要或其他文字材料下发执行,项目技术负责人,在施工前根据施工进度,按部位和操作项目,向各专业施工员及班组长进行交底。
(三)交底内容:总工程师的技术交底一般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部署、主要施工方法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施工注意事项;对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机具的要求;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的配合;技术安全措施,规范性和特殊要求的施工技术措施等。
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加强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工作,保障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是指组织、实施和监督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施工日记、施工记录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和使用的全过程。
第三条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工作,应当依据法律法规,遵循科学、严密、规范、高效的原则开展,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第四条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全面、安全、保密的要求,加强建筑工程施工信息化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五条项目部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建立健全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明确相关人员的权责和责任。
项目资料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关资料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施工图纸、技术文件、施工日记等相关资料的管理规定和要求,做好施工资料收集、整理和存档工作。
第六条项目经理应当加强对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确保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的及时更新和沟通,保证施工现场的准确施工。
项目经理应当建立健全资料管理考核制度,对项目部门的建筑工程建设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第三章资料收集第七条项目部应当加强对施工图纸的管理,按照施工进度和施工计划要求,从总包单位或设计院及时获取并审查设计变更图纸,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对重要工程及施工图纸应进行标识,采取防火、防水、防盗等措施,做好资料保护工作,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九条建筑工程技术文件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按照工程施工的实际要求,定期审查施工相应的技术文件,并保证施工过程中技术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条项目部应当加强对施工日记和施工记录的管理,要求项目相关人员详细、准确地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工作内容,及时整理和存档。
第四章资料整理与存档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资料存档档案室,根据建设规划和要求,规范管理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文件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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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各项技术资料应按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整理,省内项目部必须使用浙江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总站编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
其它省市使用的施工质量验收检查用表应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单位工程技术资料应做到及时、全面、真实、准确、有效。
项目材料员应及时提供完整、有效的材料质保单。
项目资料员应及时收集、整理、汇总有关资料。
第三条、单位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应符合相应要求后才能交付验收,每一检验批验收时,须提供质保书、试验报告单、自检记录、技术复核记录给质量员,并在自检人员签字的基础上才能验收。
整理的资料(包括格式、页面、书写、签章、装钉等)应符合归档要求。
第四条、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竣工后30日内交公司质量处审查存档,分公司、办事处负责监督和协助项目部做好技术资料检查归档,合格后上交公司质量处,未设分公司、办事处的项目,由项目部直接上交公司质量处审查。
第五条、上交公司的资料需原件,必须装订成册,建立总分目录,厚度控制在40mm以内,并装入档案盒。
装订采用线绳三孔左侧装订,装订时必须剔除金属物。
第六条、所有竣工图应加盖竣工图章,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度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图标栏露在外面。
第七条、总包单位应及时检查、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工程技术资料,总包范围内所有资料必须一同上交公司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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