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3篇)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3篇)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3篇)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篇1一、总则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
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
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煤矿承办。
二、合同签订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
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按集团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
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煤矿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集团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煤矿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基建项目管理制度篇2学校基建处关于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的办法暂行)一、施工前1、依据建筑工程立项计划、施工图说、施工合同、施工执照、施工技术规范、投资额,组织、管理工程的施工。
2、施工管理的任务主要由基建处承担,有关部门密切配合。
3、基建处施工科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配备各专业工地代表,在施工过程中严格履行职责。
工地代表应将工程质量做为首要管理目标,为建设高质量的工程尽职尽责。
4、施工科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依据设计确定的工程位置、标高,进行场地的“四通一平”。
5、根据工程的规模、施工技术要求的程度、要求建设的速度、施工条件的情况等,由施工科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综合科负责办理施工单位的招标工作,确定施工单位。
6、施工单位选定后由施工科办理工程承发包合同的会签,经各科会签后,方可办理合同的正式签订。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3篇)

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按照计划、选址、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等程序进行。
第三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应与教育教学工作相衔接,充分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对教育教学的支持作用。
第四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决策能力。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制定项目管理方案,并确保其执行。
第六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捐助、校内募集等多种途径。
第七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保证项目的安全、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章项目的立项和规划第九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应按照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实际需要,经过审核和批准程序,确定项目的需求和重要性。
第十条项目规划要综合考虑学校的整体布局和用地情况,合理确定项目的选址和规模。
第十一条项目规划要充分考虑使用需求和功能布局,确保项目的功能齐全、合理布局。
第十二条项目规划要合理配备必要的技术设备,满足教育教学的需要。
第十三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的编制由专业设计单位完成,经相关部门审核,经学校领导层批准后实施。
第三章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保证公开、公正、择优原则。
第十五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的文件应该明确招标范围、内容、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招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项目需求的技术和资源条件。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应合理科学,充分考虑技术、经济和管理等因素。
第十八条中标单位要与学校签订正式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的执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履行情况。
第四章施工和验收第二十条学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安全和质量。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3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而制定的。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立项1. 项目立项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策规定,项目必须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和经济性。
项目立项时应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目标、预期效益、项目内容和计划。
项目建议书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正式立项。
2. 在项目立项阶段,需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调研、技术研究和经济分析等。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项目论证和批复。
三、项目计划1. 项目计划应包括项目工作计划、项目进度计划和项目预算计划。
项目工作计划应明确项目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内容和工作责任人。
项目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工作计划制定项目工期和里程碑节点。
项目预算计划应包括项目经费预算、项目物资采购预算和项目人员配备等。
2. 项目计划的编制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项目实施1. 项目实施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进行项目监督和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2.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的资源供给和工作推进。
同时,做好项目质量监管,确保项目达到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五、项目验收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进行项目验收。
验收范围包括项目工作完成情况、项目效益和项目质量等。
验收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2. 验收合格的项目,可以进行投运和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需进行整改和复验,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六、项目总结与评估1. 项目实施完成后,需对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
项目总结应包括项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可以用于类似项目的参考和借鉴。
2. 项目评估应对项目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评估结果应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确认。
七、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以前的相关制度和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精选3篇)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11、工程质量验收包括采、掘工作面开工、复工、竣工、停工四项验收。
2、采掘工作面的验收由矿质量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执行开(复)、停(竣)工。
3、验收由业务科室参加。
包括生产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电力科、运输科、通风科、自动化。
4、验收实行一票否决制,即参加单位有一项验收不合格,不予通过验收。
5、参加验收人员必须严格对照开(复)、停(竣)工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能够现场进行整改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无法现场整改的问题填写验收报告,并不予通过验收,复验收推迟进行。
6、开(复)、停(竣)工验收前,施工队必须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程、措施。
要求有记录、有签名,并提前送交生产科。
基建工程管理制度篇21依据和目的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控制工程成本,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立项工程并由基建办负责的基建项目3工作职责3.1根据公司建设需要,负责拟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计划。
3.2负责编制基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地质勘察、立项、报审、报建、招(邀、议)标、施工、验收、工程决算审计等基建过程的管理工作。
3.3负责制定施工计划,督办、检查工程进度实施情况。
3.4积极与工程监理方配合,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3.5负责处理工程建设各方之间的协调工作。
4工作内容4.1工程管理制度4.1合同管理4.1.1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设工作。
4.1.2及时办理和协调处理与工程有关的外部事宜,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条件。
4.1.3及时安排和处理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项,与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尽快定出处理意见或达成协议,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
4.2工程材料、设备管理4.2.1严把材料入场验收关。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本(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确保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预期效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组织、企事业单位等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遵循科学立项、规范操作、公开透明、依法管理、经济合理、高效运行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建设、监督检查、资金管理、验收评估和信息公开等环节。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项目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
第六条基建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
第七条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留存相关资料,确保项目管理的全程可追溯和可复查。
第八条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的统计、监测和评估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九条项目立项应当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规划。
第十条项目立项应当进行可行性研究,明确项目的技术、经济、社会和环境方面的可行性。
第十一条项目立项申请应当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目标任务、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实施方案等内容。
第十二条对于重大、特大项目,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三条项目立项应当综合考虑资金来源、技术条件、土地、环境和社会影响等因素,保证项目可行性。
第十四条项目立项的批准权限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并依法明确。
第三章项目建设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据项目计划,组织实施项目建设。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选取合格的施工单位,并签订合同。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计划进行资金安排和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供应的及时、安全和可靠。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解决项目中的问题。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三篇)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管理,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工程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基本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是指在完成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划拨、估算、预算、决算等过程中的资金规划、调度、监督、控制和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竣工结算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第三条适用本规定的基本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省、市、县(市、区)四级政府的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合资企业和合作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承担的基本建设项目,以及依法设立的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项目。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当坚持的原则有:(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健全资金监管体系,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二)以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注重合理布局和有效配置资金;(三)注重项目的经济性和技术性评价,加强资金使用效益的监测和评价;(四)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和完善项目预算制度;(五)严格落实资金计划,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行;(六)强化内部控制,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和控制;(七)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资金筹措和投资决策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不得违规违纪、挤占滥用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二)以财政拨款为主要资金来源,合理确定其他资金来源;(三)坚持以市场化原则筹集资金,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四)注重改革创新,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和投融资体制机制;(五)强化政策援助,确保贫困地区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经济原则,注重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二)重视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综合考虑;(三)科学论证项目的投资规模,合理决定项目的资金规模;(四)加强技术评估,保证项目的科学性和技术性;(五)加强风险评估,预测和控制项目的风险;(六)强化环境评估,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范文(3篇)

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是指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进行合理配置、有效使用和监督管理的活动。
为规范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本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二、资金管理主体1. 资金管理主体应当由项目责任单位或者项目管理机构负责。
项目责任单位或者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资金使用目标和指导思想,制定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预算。
2. 资金管理主体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权限,确保资金使用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资金申请与分配1. 资金申请资金管理主体应当根据项目的需要,向上级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资金申请应当准确反映项目的资金需求,并提供充分的申请材料和解释说明。
2. 资金分配上级部门应当依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合理分配资金。
资金分配应当公开、公正、透明,确保各项目获得公平的资金支持。
四、资金使用与管理1. 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和计划进行,并及时记录和报账。
(2) 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财政、会计、审计等法律法规,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
(3) 对于发生紧急情况或者临时需要的资金,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并报批。
2. 资金监督与管理(1) 资金监督与管理应当由独立的资金监管机构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
资金监管机构或者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
(2) 资金监督与管理应当包括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对资金流向的追踪和监控、对资金使用效果的评估等内容。
对于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追责措施。
(3) 资金监督与管理应当依靠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管理工具,提高监督的效能和准确性。
五、资金结算与报账1. 资金结算资金结算应当按照预算和计划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
各项目应当及时上报结算报表和相关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结算审核和审批。
2. 资金报账(1) 资金报账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资金报销、分期付款等形式。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文(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进展和推进,保障项目的质量和安全,提高项目的效益和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建设、桥梁建设、水利工程、房屋建设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遵循科学、民主、公开、规范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应当注重项目前期规划、中期过程管理和后期维护,全面推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项目前期规划管理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要充分调研和分析,明确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确定项目的投资规模和预计工期,制定项目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标准。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要充分考虑社会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和预案。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规划要听取相关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公示的方式,公开征求社会的意见。
第三章项目中期过程管理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中期过程管理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质量,监督施工单位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按照规划和标准进行。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中期过程管理要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安全运作。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中期过程管理要定期进行进展报告和评估,及时掌握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调整方案。
第四章项目后期维护管理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后期维护管理要建立健全相关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工作机制,确保项目进一步延续和发展。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后期维护管理要建立相关项目档案和资料,方便后期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后期维护管理要加强技术培训和人员配备,提高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
第五章管理措施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
第十五条加强项目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共享和资源利用的效率。
第十六条加强项目管理的监督和考核,对于违规行为和低效管理要及时处理和纠正。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项目管理行为,可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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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1.1为了加强____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提高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和《国投煤炭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使用效益为主要目的,通过新建、扩建、和更新改造等形式实现的固定资产再生产活动,包括固定资产的扩大再生产和部分简单再生产。
2职责2.1资产财务部是公司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筹措项目资金,协助配合或参与基本建设的合同管理、招投标管理、年度投资计划的制定与调整、以及工程结算、竣工验收与决算等工作,并对项目建设活动实施财务监督。
3管理要求____公司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核算的管理体制,即基本建设财务工作由投资公司资产财务部集中统一管理,并在资产财务部内分别以热电、水电、煤炭等项目设置各子公司账套分项目核算。
3.2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管理公司的重大融资业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委托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统一____融资业务:3.3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付款管理各项目应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备)监理公司和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参与工程结算工作。
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中标人订立合同约定合同价款。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与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一经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资产财务部根据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设计、施工、订货等有关合同和结算资料,按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
资产财务部付款时要认真审核每笔支出的合理性、合规性、审批手续是否完备、凭证是否合法。
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支付,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反映。
工程预付款支付比例通常情况下约定为合同总价的____%,采用包工包料方式的原则上最多不应超过当年计划完成施工预算的____%。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的原则上最多不应超过当年计划完成施工预算的____%。
特殊情况需超出上述范围的,应报告董事长同意后方可执行。
合同对扣回工程预付款有规定的按合同执行,合同中没有规定的,在工程进度款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____%开始起扣,在累计支付的进度款达到合同总金额____%时扣清。
扣回工程预付款有以下两种方法,公司可选择使用。
起扣时间和扣清时间可由监理公司查阅施工进度计划后提供给计划经营部核准。
₁s)/(f₂s-f₁s)]____a-kr—当月进度付款中应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c—累计实际完成的工程进度价款;f₁—工程预付款起扣比例(应在____%至____%之间);f₂—工程预付款扣清比例(应在____%至____%之间);s—合同总价;a—预付工程款总额;k—累计已扣回工程预付款金额。
该批材料在进场后____个月之内可全部用于项目建设的,由工程部和监理方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供材料预付款扣回计划,报公司基建管理部批准后资产财务部按批准的计划从应付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耗用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应当从付款后的次月起在____个月内平均扣回。
无论何种情况都应确保在累计工程进度款结算至合同总价的____%时将材料预付款全部扣回。
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累计支付的工程款总额应不高于合同总包价的____%,即竣工前保留金应控制在合同价值的____%或以上。
b)基建管理部就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等方面审核签字;c)计划经营部工程进度结算价款;d)计划经营部经理审核签字;e)主管基建的副总经理审批;f)大于____万元及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
g)子公司将审批资料原件报送资产财务部核算已完工程成本并列入次月资金付款计划。
a)经审核确认的累计已完工程进度价款,其中当月已完工程进度价款;b)工程预付款本次扣回、累计扣回和剩余金额;c)材料预付款本次扣回、累计扣回和剩余金额;d)甲供材料本次扣回、累计结算价款;e)按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金额;f)按合同规定承包人应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g)按合同规定应由发包方扣除的保留金额;h)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付给发包人的其它金额;i)税务机关认定建设单位为建筑业营业税代扣代缴义务人的项目应列示累计应缴税费、累计实缴税费和本次付款应缴税费;j)其他应抵扣项目(在付款申请单中应列示具体项目内容,不可以列示“其他”项)。
a)子公司(或项目承办部门)收集付款资料,填写“工程进度付款申请单”;b)资产财务部主办会计复核签字。
主办会计应依据工程合同、付款资料和相关规定,认真复核进度结算和各项预付款、代扣款金额和实际付款金额的准确性,确保保留金符合规定比例;c)资产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d)主管财务副总经理审批;e)付款金额在____万元及以上的报总经理审批;f)资产财务部办理付款手续。
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或建设项目总结算相关资料须经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方可确认工程结算总值,b)施工单位使用建设单位资产价值及其使用费;c)建设单位统一支付的保险费应向施工单位收回的金额;d)代扣代缴的各项税费;e)其他代扣代缴款项。
在工程竣工结算期间,基建管理部和计划经营部应配合资产财务部清理发生的所有工程支出。
3.4大中型设备的采购付款分次付款通常分为预付款、进度款、交货款和质保金四段方式。
b)供应商已提交____%的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c)供应商已提供本次付款财务收据;d)承办部门已填制“合同付款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d)承办部门已填制“合同付款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c)已提供业主监造代表签署的该批设备的“出厂前检验记录文件”;d)已提供该批设备的装箱清单;e)已提供该批设备的质量检验合格证;f)供应商已提供本次付款财务收据。
g)承办部门已填制“合同付款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a)每套设备保质期已满且没有问题;b)已提供该套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明;c)供应商已提供本次付款财务收据。
d)承办部门已填制“合同付款申请单”并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主办会计均应认真审核付款依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依照合同____是否满足相应节点付款条件。
3.5建设项目会计核算特点设备投资设置需____设备、不需____设备、工具器具三个二级科目后再按单台设备建立设备台账核算。
待摊投资设置建设管理费、建设场地征用费等三级明细账核算,为满足财务报告和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建设管理费等应进一步划分明细账户。
本科目应分别按施工单位和器材供应商设明细账户核算。
采用赊购或分期付款方式签订购货合同的,在工程物资到达并验收入库的当月,如无法取得____,可根据购货合同、设备验收单或材料入库单金额确认资产和负债,避免形成账外资产和账外负债。
为此,资产财务部主办会计应负责及时与税务机关及工程总承包人沟通,商定建筑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工程验收之后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如出现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物资的,按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和过失人赔偿后的差额,工程尚未完工的应计入或冲减在建工程项目成本,已完工项目应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3.6建设项目工程保险管理公司资产财务部作为公司保险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按照避险、高效原则制定并落实建设项目的保险管理方案。
3.7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管理对建设项目工程成本、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等应以董事会批复确认的结果为准进行账务处理。
系统整理所有的技术资料、工程结算的经济文件、施工图及变更与签证材料,并分析其准确性。
c)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最加、减少汇总表;d)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e)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f)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g)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流动资产和其他资产明细表;h)基本建设项目主要材料收支明细表。
如果确实不能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取得权属证明的,应当指定相关责任部门限期办理。
定期报告包括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的数据统一通过公司信息采集系统报送。
事件报告是关于基本建设项目建设中应严重____的事项以及为使项目正常运行必须立即加以注意和处理的事项的特别报告。
4附则4.1本制度适用于投资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通称“公司”)所进行的基本建设活动。
4.2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4.3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负责解释。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所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称项目或工程)的管理,提高办事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投资效益,预防____腐-败,根据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资金的所有基本建设项目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财政资金,包括单位自筹的资金、上级政府部门的拨款。
本制度所称基本建设项目,包括本所兴建的建筑及____工程、室内外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电子智能化工程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尊重基本建设规律,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深化前期工作,规范管理过程,加强事后监督,在注重程序规范的同时不影响效率的提高。
二、努力建立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管理机制和方法。
三、以____为指导、以“实用、经济、牢固、美观”为项目设计定位的指导思想,兼顾适度超前和可持续发展,注意降低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运行成本和管理维护费用。
四、推行投资预算硬约束制度,实行限额设计。
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结算。
未经规定程序批准,不得擅自突破投资预算。
五、基本建设管理的目标是。
确保安全、保证质量、控制工期、节约投资、保持廉洁,即质量、安全、工期、投资和廉洁“五控制”目标。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主要为:一、有关部门提出项目建议,必要时进行可行性研究;二、申请,立项;三、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四、进行施工招标,办理施工许可手续;五、开工建设;六、竣工验收、项目移交及造价结算。
需到上级政府部门审批或招标的项目,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工作分工第五条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依照其性质及内在联系,分为前期工作、招标工作和施工阶段工作三大部分。
根据分工科学、主体明确、职责具体、权责统一、环节简化、程序规范、效率保证、监督到位、制约有力的原则,在所长领导下,各个环节的工作采用“一个制度管理、一个机构招标、一个领导主管、一个部门主办”的模式,有关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依据本制度规定的分工和程序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共同推进。
第六条前期工作阶段从项目建议起至取得施工许可时止,包括办理各项行政审批手续以及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承包等业务的对外发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