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柴油机)(DOC)
41.8m轮机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

41.8m轮机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讨论稿发送单位:制造部:质检部:船东代表:41.8m Anchor Handling/Utility Vessel生产设计标记数量修改单号签字日期轮机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P/1163JD-950-01 编制校对审核总面积0.66m2共 11页第1 页标检审定目录1、总则 (3)2、系泊试验 (3)2.1 主机、轴系和可调桨及舵试验 (3)2.2 柴油发电机组试验 (5)2.3 水灭火系统试验 (6)2.4 CO2灭火系统的试验 (7)2.5 舱底系统及舱底泵的试验 (7)2.6 生活系统及设备的试验 (7)2.7 空气管、测量及注入系统的效用试验 (8) 2.8通风系统及各通风机的试验 (8)2.9 污油排放系统试验 (8)2.10 主辅机动系统试验 (9)2.11 空气压缩机及压缩空气系统试验 (9)2.12 空调机试验 (10)2.13 冷藏系统试验 (10)3航行试验 (10)3.1 主机、轴系及可调桨的运行试验 (10)3.2 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试验 (11)3.3 海水淡化装置的试验 (11)3.3其它辅助设备和系统的运行试验 (11)1、总则(1)本大纲为本拖轮系泊及航行试验时,轮机部分的试验范围和要求。
(2)船厂在按本大纲试验时,应通知用船部门参加各项试验项目的试验和验收。
其中验船部门特别要求的试验项目,应同时通知验船部门参加。
(3)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使用的各种测试仪器和仪表,其测量精度,应具有国家主管机构签订的合格证件,并由船厂负责提供。
(4)系泊试验应在轮机设备和系统安装完毕和密性试验结束经检验合格后进行,航行试验应在消除了系泊试验中发现的故障、缺陷并取得验船部门发给的试航证书后进行。
(5)船厂在系泊和航行试验时,应做好各种测量记录,整理出有关技术文件和实验报告。
作为检验、交船的技术文件和资料,提交验船部门和用船单位。
2、系泊试验2.1主机、轴系和可调桨及舵试验2.1.1 主柴油机(1)主机型号和主要参数型号:S8U-MPTK柴油机型式:4冲程、直喷式、淡水冷却、透平增压式气缸数:8缸径X行程:240mmX260mm额定功率:1492kw额定转速:1100r/min(2)压缩空气起动试验。
新旧版本内河船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主要技术变化项汇总

序号 修改内容
旧版本
1 标准名称修改
柴油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 大纲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重大改建(适 2 1、标准适用范围修改 用时)以柴油机为推进动力的民用
内河常规船舶通用项目的试验
3
3、2明确了“第三方测 试机构”为试验参加方
试验应由船厂主持,船舶检验机构 、用船单位、设计单位参加。但设 计单位仅参加首艘船舶的试验
4.29.1和5.2.1增加了双
16
燃料发动机主机负荷试 验和燃料模式转换试验
无此两项要求
的相关要求
增加了双燃料发动机最 17 低稳定工作转速试验的 无此两项要求
相关要求4.30.2和5.2.2
4.33.11增加了双燃料发
18
电机组负荷试验和燃料 模式转换试验的相关要
无此项要求
求
航行性能试验一般应选择在天气良
30
禁区船舶验证其顺利通 过转速禁区的能力的要
无此项要求
求
31
5.8.2a修改了噪声测量 噪声测量应在最大吃水和最大营运 条件的相关要求5.8.2a 前进航速的工况下进行
(表A.23/表A.26-表
32 A.29)增加了主机燃料模 无此选项
式的选项
注:红色字体为新版本主要修改内容
主要技术变化项汇总
23
5.2.7修改了主机轴功率 主机应测定轴功率,测定时主机在 测量工况的相关要求 额定转速下,用扭力测量仪或测功
器进行测量.
航区覆盖急流航段的船舶应进行左
24
5.5.5修改了“Z”形试 验的相关要求
右操舵的 “Z”形 试验,操舵时 间不少于 30min。检查操纵 船舶的可靠性。试验以全速正车
号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

“”号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系泊试验一、锚泊设备和锚机试验1、艏锚2个,每个重2500kg,首锚链等级CCSAM2级,右锚链Ф42mm8节长200m,左锚链Ф42mm、7节长175m,艉锚重400kg/1个,艉锚链Ф22mm,4节长100m,锚机掣链器,导链筒安装相对位置正确,锚链之间卸扣可靠。
2、空载运行试验:以额定速度正倒车连续运转各15min,无异常发热及敲击现象,启动、工作电流和电压正常。
3、负荷试验:将左、右锚各单抛三次,下抛过程中作急速三次刹车,升起过程作三次停止,离合器操作方便,刹车可靠,无跳链和扭曲现象,掣链器正确,锚爪与船壳贴合正确。
单起速度>12m/min,双起速度>9m/min。
二、舵装置及舵机试验1、舵机操舵装置及仪表安装正确,2、液压系统密性试验,接通进油管路,封闭加油管起动油泵,管内油压达16.5mpa,保持5 min,无泄漏,部件工作可靠,溢流阀调定压力16.5mpa,安全阀调定压力16.5mpa。
3、舵角误差偏左0.2°,1号泵左-右最大满舵各35°,左-右满舵操舵时间11.0S, 右-左满舵操舵时间11.2S;2号泵左-右舵36°操舵时间11.4S,, 右-左满舵操舵时间11.6S,应急泵左-右满舵36°操舵时间11.7S , 右-左满舵操舵时间11.9S。
三、救生设备试验1、救生衣18件,救生圈16个,水抢8根完好(Ф19mm5只、Ф16mm3只),救生舢板1艘完好,吊艇机倒顺车性能良好,下降速度0.6m/s,上升速度0.4m/s,刹车性能可靠。
四、系缆装置验1、系缆装置安装符合图纸设计要求。
五、门窗舱口盖的检查试验1、门窗及舱口盖安装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安装牢固。
2、冲水试验:用水枪直径16mm,水压0.6mpa保持15min对准密封舱口盖接缝及手柄处喷射,无渗漏。
用自由降落水淋到门窗盖接缝处,持续3min,无渗漏。
干舷以下甲板水密舱壁用水压试验,无渗漏。
船体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

3.1试验条件及基本要求
3.1.1全船各项工程全部竣工、系泊试验合格,经验船部门认可。
3.1.2倾斜试验及稳性校核合格,经验船部门认可。
3.1.3成立用船、验船、船厂、设计单位等各方代表共同组成的试航领导小组,经试航领导小组共同讨论已具备试航条件后方可试航。参加试航人员由各方按工作需要自定。
B 船舶保持正舵不变,全速直航,稳定3-10分钟后,连续测定3分钟,记录偏离原航向的角度。顺流和逆流各测一次。
3.3抛锚试验
单抛、单起,起锚机作效用试验,检查其轻便性和可靠性。
3.4操舵试验
3.4.1船舶在设计吃水以设计航速前进的工况下进行液压舵机的操舵试验。试验程序为:
A 正舵→左满舵 B 左满舵→0°C0°→右满舵
2.7.1检查各种门、窗及开口的关闭装置的可靠性和使用的方便性。
2.7.2干舷甲板上的人孔和舱口盖板及开口的关闭装置应作冲水试验。
2.8航行及信号设备的检查和试验
2.8.1核对号灯、号型、旗号、声响信号器具等的种类和备品数量,检查安装和存放位置以及固定情况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审查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
2.8.2对灯光、号笛等设备作效用试验。
B全速正车→全速倒车,测定自倒车令发出至船舶反向转折点(船舶由前进到后退时的停止点)时的滑行距离和滑行时间,以及船首方向偏转度数。
C试验前应测定记录船舶吃水、风向、风速和水流情况。
3.2.3回转试验
A测定船舶在全速航行的情况下,操左满舵35°和右满舵35°回转各一次,测定回转直径、回转时间和最大横倾角。
2.2.4.1抛锚、起锚试验时,将锚进行抛、起2-3次,下抛过程中锚机停车2-3次,升起过程中作2-3次停止,再起锚,检查锚机转动、停止操作的可靠性。用掣链器闸
船体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

船体试验试航大纲
第6页
测定舵从一舷35°至另一舷35°所需要的操舵时间,测定操满舵舵转圈数(≤18圈)。
3.4.2倒车时的操舵试验
选择开阔水域,船舶全速倒车时进行操舵试验,使舵角逐次增加,检查舵机在船舶后退时的操舵可能性,并测定其最大可操舵角。
4.文件编制
D 测试内容为:航速、主机功率、转速等。
E 试验开始和结束时,应测定和记录风向、风速、船舶航向和水流情况。
船体试验试航大纲
第5页
3.2.2惯性试验
测定主机在下列各种变速情况下,船舶的滑行距离和滑行时间,试验时船舶保持正舵,顺流和逆流各作一次。
A全速正车→停车,测定自停车令发出至船舶停止前进时的滑行距离和滑行时间,以及船首方向偏转度数。
B 船舶保持正舵不变,全速直航,稳定3-10分钟后,连续测定3分钟,记录偏离原航向的角度。顺流和逆流各测一次。
3.3抛锚试验
单抛、单起,起锚机作效用试验,检查其轻便性和可靠性。
3.4操舵试验
3.4.1船舶在设计吃水以设计航速前进的工况下进行液压舵机的操舵试验。试验程序为:
A 正舵→左满舵 B 左满舵→0°C0°→右满舵
B 试验前使主机转速稳定5-10分钟,舵操至规定角度时,舵角不得摆动,以形成稳定的回转区。
C 试验前应测定记录船舶吃水、风向、风速和水流情况。
3.2.4航向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应在无横风、横流条件下进行,试验前应测定记录船舶吃水、风向、风速和水流情况。
A 船舶全速航行并保持航向不变,测定为了保持航向不变所需要的操舵次数和操舵角,连续测定5分钟,顺流和逆流各测一次。
2.2.4.1抛锚、起锚试验时,将锚进行抛、起2-3次,下抛过程中锚机停车2-3次,升起过程中作2-3次停止,再起锚,检查锚机转动、停止操作的可靠性。用掣链器闸
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柴油机)

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一、概述本船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柴油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GB/T3221—2010)的规定,经与船东充分协商后编制。
本大纲规定的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均应符合“大纲”规定,每个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应符合适用的法规、规则、公约、规范或标准的规定。
二、系泊试验1、试验目的船舶通过系泊试验项目的试验,主要考核船舶建成后,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的要求,校核船舶安装的设备及产品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验证设备及产品的船检证书是否满足船检部门的要求。
为船舶航行试验提供运行依据。
2、试验条件2.1 试验前的准备a、 校核船舶主要配备的完整性及可靠性,核对主要机电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
b、 备好各项测试仪器及记录表格与相应船级社审批和备查的图纸及资料。
2.2 按《大纲》的规定,在进行各项试验时,须满足相应项目的试验条件。
2.3 系泊试验应在船舶各项工程安装完毕后,经过倾斜试验校核稳性合格,经现场验船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3、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3.1 锚设备试验目测校核锚的数量、质量、规格及钢印标志。
试验方法:将锚及锚抛出两米以上,用人力的感觉鉴别起锚效能。
3.2 舵装置试验试验方法:连续10个循环进行0°→左(右)35°→0°→右(左)35°→0°交替操舵,测定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0°时所需时间。
3.3 救生设备试验此项试验主要验证救生设备数量、合格标记及属具的完备性及安装可靠性等。
3.4 门、窗、舱口盖及其它开口关闭装置试验试验方法:a、 开启及关闭全部门窗或在现场验船师的指定下开启和关闭门窗,用人力感觉鉴别使用效能。
b、 冲水试验根据设计要求,对第一层风雨密的门、窗及舱口盖作冲水试验;试验时,出水口的水压力不低于0.05MPa,喷嘴内径不小于16mm,喷嘴离被试验处的距离应不大于3m,水柱移动速度应不大于0.1m/s。
试验大纲

1. 总则2. 系泊试验2.1 试验的目的及要求2.2 燃油系统试验2.3 滑油系统2.4 冷却水系统2.5 压缩空气系统2.6 舱底水系统2.7 压载水系统2.8 水消防系统2.9 固定灭火系统2.10 生活和疏排水系统试验2.11 通风系统试验2.12 其他辅机2.13 柴油发电机组试验1.总则1. 本船轮机部分的试验分为系泊试验和航行试验两部分。
本大纲作为船舶建造完毕,轮机部分交船和验收的指导性文件。
2. 试验的目的是检验本船的建造是否符合设计要求,主要是机舱设备、管路系统和甲板机械的安装质量是否达到要求。
3. 与航行无直接关系的机械设备应在系泊试验完善后签字验收,航行试验中不作试验和交。
4. 试验时使用的各种测量仪器、仪表、量具等(随机附带的除外)应有计量部门的合格证件。
5. 试验应由船厂会同船东、验船部门进行。
2.系泊试验2.1 试验的目的及要求1. 检查、轴系、各种辅机、全船管路系统的安装质量与使用情况及设计的正确性。
2. 检查设备系统是否与图纸相符。
3. 决定本船是否能进行航行试验。
4. 向航行系统注入足够的燃油、滑油和淡水。
5. 低油位报警试验:通过放油的方式观察液位继电器是否能产生低油位(约200mm 高度)报警信号。
6. 滤器压差报警试验:调整滤器压差0.4MPa 的报警试验。
7. 失压试验:试验当工作压力低于0.5MPa 时,报警和主辅泵切换运行情况。
8. 油温高报警试验:模拟油温80℃时报警信号。
9. 电动或电动液压舵机应在驾驶室和舵机室分别作操舵效用试验。
2.2 燃油系统试验1.检查燃油系统的安装质量、使用方便性、可靠性。
2.各燃油低压输送泵、驳运泵及燃油管系在最大设计参数下进行效用试验30min,试验时检查泵及电动机的运动部件,是否有异常发热、泄漏、敲击等现象。
检查主、备用泵的转换灵活性。
并测定各泵排量和压力。
3. 舱室外的燃油泵应急关闭装置应进行效用试验(电气),燃油柜上的速闭阀,应在舱室外进行应急关闭效用试验.4. 备用燃油泵进行转换效用试验。
电气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

电气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批准日期 2004-8-12 审核校对编制3000吨不锈钢化学品船技术设计电气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CDSC5088-026-10SY 川东造船厂技术开发处标记数量修改单号签字日期总面积 m 2 1.4375 共页 23 第页 1 会签旧底图登记号底图登记号一、通则 (4)二、系泊试验 (4)1 发电机 (4)1.1 负荷试验(单机) (5)1.2突卸、突加额定负荷试验 (5)1.3并联运行试验 (5)1.4 并联运行负载转移试验 (6)1.5 起动最大电动机的效用试验 (6)1.6 柴油发电机机旁控制箱 (6)2 主配电板 (6)3 自动电站 (7)4 充放电板及蓄电池 (8)5 电力设备与控制设备 (8)6 液压舵机 (8)7 甲板机械 (9)7.1 液压救生/救助艇 (9)7.2 液压备品吊 (10)7.3 液压锚机、液压系泊绞车 (10)8 液压动力泵站 (10)9 液货控制台 (10)10 集控台 (11)11 驾控台 (11)12 照明系统 (11)13 船内通信和报警系统 (12)14 航行设备 (12)14.1 舵角指示系统 (12)14.2 雾笛 (13)14.3 测深仪 (13)14.4 计程仪 (13)14.5 雷达 (13)14.6 气象仪 (13)14.7 刮水器与雨雪清除器 (13)14.8 电罗经 (14)14.9 卫星导航仪 (14)14.10 相关设备接口检查 (14)15 无线电设备 (14)15.1无线电台 (14)15.2 VHF无线电话双向无线电话 (15) 15.3 卫通C站 (15)15.4 船舶安全报警设备、自动识别仪 (15)15.5 航行告警接机,气象传真机 (15)16 其它 (15)三、航行试验 (16)1 发电机 (16)2 操舵试验 (16)3 抛锚试验 (17)4 电话及警铃试验 (17)5 航行设备 (17)5.1测深仪 (17)5.2计程仪 (17)5.3雷达 (17)5.4 电罗经 (17)5.5 卫星导航仪 (18)5.6 磁罗经 (18)6 无线电设备 (18)四、自动化设备 (18)1 总则 (18)2 试验目的 (19)3 试验方法及其试验仪表 (19)3.1 试验方法 (19)3.2 试验仪表 (20)4 系泊试验 (20)4.1 传感器试验 (20)4.2 车钟试验 (21)4.3 泵组模拟效用试验 (21)4.4 主推进装置遥控试验 (21)4.5 机舱报警系统做效用试验 (22)4.6 电站试验 (22)4.7 其它辅机试验 (22)5 航行试验 (22)一、通则1 本船电气设备的各项试验参照本船的电气说明书各项条例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3471-1995)“海船系泊及航行试验通则”文本为准(简称GB/T 3471-1995)。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一、概述本船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柴油机动力内河船舶系泊和航行试验大纲》(GB/T3221—2010)的规定,经与船东充分协商后编制。
本大纲规定的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均应符合“大纲”规定,每个试验项目的试验结果,应符合适用的法规、规则、公约、规范或标准的规定。
二、系泊试验1、试验目的船舶通过系泊试验项目的试验,主要考核船舶建成后,是否满足设计和使用的要求,校核船舶安装的设备及产品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验证设备及产品的船检证书是否满足船检部门的要求。
为船舶航行试验提供运行依据。
2、试验条件2.1 试验前的准备a、校核船舶主要配备的完整性及可靠性,核对主要机电设备的船用产品证书。
b、备好各项测试仪器及记录表格与相应船级社审批和备查的图纸及资料。
2.2 按《大纲》的规定,在进行各项试验时,须满足相应项目的试验条件。
2.3 系泊试验应在船舶各项工程安装完毕后,经过倾斜试验校核稳性合格,经现场验船师同意后,方可进行。
3、试验项目及试验方法3.1 锚设备试验目测校核锚的数量、质量、规格及钢印标志。
试验方法:将锚及锚抛出两米以上,用人力的感觉鉴别起锚效能。
3.2 舵装置试验试验方法:连续10个循环进行0°→左(右)35°→0°→右(左)35°→0°交替操舵,测定自一舷35°转至另一舷30°时所需时间。
3.3 救生设备试验此项试验主要验证救生设备数量、合格标记及属具的完备性及安装可靠性等。
3.4 门、窗、舱口盖及其它开口关闭装置试验试验方法:a、开启及关闭全部门窗或在现场验船师的指定下开启和关闭门窗,用人力感觉鉴别使用效能。
b、冲水试验根据设计要求,对第一层风雨密的门、窗及舱口盖作冲水试验;试验时,出水口的水压力不低于0.05MPa,喷嘴内径不小于16mm,喷嘴离被试验处的距离应不大于3m,水柱移动速度应不大于0.1m/s。
,然后检查试件内部是否渗漏。
3.5 信号设备试验试验方法:检查航行灯、信号灯安装位置是否合格;通电后,在航行灯、信号灯处于工作状态时的效用和发光程度;断电后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应急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是否有效。
鸣放号笛,检查鸣放效应是否满足短声1s,长声4-6s。
3.6 消防设备试验a、水灭火系统试验:按现场验船师意见及根据现场实际条件进行。
3.7主推进系统试验A、连续起动试验:在蓄电池充足容量且不中途补充充电的情况下,连续起动6次,每次间隔时间5秒,记录每次起动时间和试验前及试验终了时的蓄电池电压数据。
B、主机负荷试验a、各种工况及试验时间按下表(GB/T3221—1996表7)进行:b、表中的2—4h的试验时间,根据现场试验情况确定,若试验情况良好,经现场验船师同意,其试验时间可相应缩短,或由现场验船师指定。
3.9 柴油发电机组及配电板试验A、柴油发电机组起动试验先将起动用蓄电池充足,在中途不补充充电的情况下,柴油机从冷态开始连续起动6次,每次间隔时间10秒,记录每次起动时间和试验前及试验终了时蓄电池电压数据。
B、柴油发电机组负荷试验a、试验工况及时间按下表(GB/T3221—1996表6)进行:b、每工况试验结束时分别记录柴油机的燃油、滑油、冷却水的温度及压力、排气温度等;同时记录电机部分在各负荷下的电压、电流、功率因素、转速等,试验后还应测量热态情况下的绝缘电阻值,作好相应记录。
发电机在100%负荷试验结束时测量调压器及发电机各部分的温升,同时记录。
c、交流发电机的静态调压特性试验:在额定负荷下,将电压和频率调至额定值,然后按顺序100%→75%→50%→25%→50%→75%→100%改变负载,同时测量各负荷点的电压和频率。
C、主配电板的试验a、按生产厂家提供的船检证书,可不作技术测试试验,但须取得现场验船师的同意。
b、充放电板及蓄电池试验:测量充放电板的冷、热态绝缘电阻值,并作好记录。
c、主照明及应急照明试验:对主照明、应急照明进行效用试验,抽查照明最后分路的电压降,测量记录最后分路、照明分配电箱和变压器的热态绝缘电阻值。
3.10 无线电通信设备及助航设备和船内通讯试验无线电通信设备试验按现场验船师指定项目进行效用试验。
三、航行试验1、试验目的船舶通过航行试验,进一步检验柴油机推进系统在负荷状态下的工作情况,测定机械主要性能指标,进一步考核建造质量。
2、试验条件2.1 系泊试验合格后,在确保船舶航行安全的情况下,经现场验船师同意,进行航行试验。
2.2 试验准备a、备齐相关图纸、资料及记录表格等。
b、检查校验相关测试仪表及相关工具。
c、清除机舱内油污和垃圾,加足燃油、滑油和冷却水。
3、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3.1 船舶性能试验3.1.1测速试验在《大纲》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按《大纲》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测试。
A、在试验水域有足够的助航距离和回旋余地。
B、天气良好,风力不超过蒲氏3级,水流平缓。
C、在船舶满载情况下,测定额定转速时的航速,测试次数不得低于3个单程,采用叠标法或GPS计算航速。
3.1.2停船试验本船仅作全速惯性停船试验,试验方法:在风力不超过蒲氏3级,潮流平稳,有足够的助航距离和回旋余地的水域中,船舶全速直线航行,从发出停车令开始至船舶接近对水移动停止为一次试验完成,在试验过程中应保持舵角为零。
作好初始航向、航速、主机转速记录。
3.1.3回转性试验a、试验航速的确定:在风力不超过蒲氏3级,潮流平稳的宽阔水域中,将测试船舶先以85%的全速以小舵角逐步加至满舵,视船舶横倾情况,经现场验船师同意,然后确定试验航速。
b、在预先航向上用试验航速稳速直航2—3min,按规定操舵至35°或允许最大舵角,待船首向角变化达到5400时,即一个回转试验结束。
按照相同程序反方向操舵进行下一个回转试验。
c、连续记录时间、航速、首向角、横倾角和回转角速度等。
3.1.4航向稳定性试验试验方法:在无横风横流条件下进行。
船舶全速在预定航向上稳定3—5min直线航行,保持正舵不变,每隔10—30s测量记录罗经航向读数,连续测量3—5min,顺流和逆流情况各进行一次,以测得“保持舵角不变,测量航向变化”。
保持航向不变,测量操舵:试验方法,在上述试验条件下,船舶以全速在预定航向上进行稳定直线航行,测量在保持航向不变情况下,所操舵次数及最大操舵角度,连续测定3—4min,顺流的逆流情况各进行一次。
3.1.5初始回转试验试验方法:在风力不超过蒲氏3级,平稳宽阔的试验水域中,在无航速下操最大舵角,主机以半速航行所对应的转速使船向一侧回转,当船的首向角改变达1800时试验结束,再以同样的方法反方向操舵重复上述试验。
连续测量并记录时间、航速及首向角、得出初始回转纵距、初始回转横距、初始回转战术直径和回转航迹曲线。
3.1.6 Z形操纵试验试验方法:船舶在预定航向上稳速直航2—3min,快速操舵至右100,稳住舵角;当首向角达右100时,快速反方向操舵至左100,稳住舵角;当首向角偏离初始首向角左100时,快速操舵至右100,稳住舵角;当首向角再次达偏离初始首向角右100时,快速操舵至左100,稳住舵角;当首向角向左达初始首向角时,快速操舵回中,至此一次试验结束。
连续测量和记录时间、航速、舵角、首向角和首向角速度,分别绘出Z形操纵试验记录曲线,按表七进行填写和记录。
3.1.7无线电通信、助航设备及船内通讯设备试验试验项目、试验内容及试验方法由现场验船师指定,与船东商洽后现场确定。
3.1.8主推进系统试验a、主机各种规定工况的试验时间按下表(依据GB/T3221—1996表10)进行。
本船为高速机,故按《大纲》规定1—5项的试验时间可减少50%,故将试验时间确定为:试验时应连续进行,中间因故停车时间一般应不超过15min;试验时,由现场试验情况而定,若试验情况良,经现场验船师同意后,可作相应调整。
b、主机换向试验:测定在最低稳定工作转速下,从换向操纵开始到主机在相反方向开始工作为止所需的时间;换向试验次数不少于3次。
3.1.9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试验船舶进行航行试验时,各柴油发电机组互相替换配合主机工作;试验其自动起动和自动供电功能。
3.1.10操舵试验试验按下列程序进行,每个操舵动作保持10s后再进行下一个动作:正舵00→右满舵350右满舵350→左满舵350;测量其用时左满舵350→右满舵350;测量其用时右满舵350→正舵00正舵00→左满舵350左满舵350→正舵003.1.11抛锚试验主要为对电动锚机的试验。
试验时:a)起锚机应有能力以平均速度不少于9m/min,将1只锚从水深82.5m处拉起至水深27.5m处。
当试验区域水深不能满足时,对采用等效模拟的替代条件将予以考虑。
b)起锚机应有连续工作30min的能力,其工作负荷为:A1级有档锚链37.5d2(N)A2级有档锚链42.5d2(N)A3级有档锚链47.5d2(N)其中d为锚链直径。
c)起锚机应能在过载拉力作用下(不要求连续)工作2min,过载拉力应不少于工作负荷的1.5倍。
系泊及航行试验大纲第12页共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