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校园超市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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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内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内超市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学校内超市的经营行为,维护校园内的秩序,提升学生的生活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经营范围学校内超市主要经营食品、饮料、文具、日用品等生活用品,不得经营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和学习的商品。

三、经营时间学校内超市的经营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营业时间,需提前向学校相关部门申请并获得批准。

四、商品管理1. 商品品质:学校内超市所售商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存在过期或变质商品。

2. 商品定价:商品的定价应公平、合理,不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如有特价商品需提前告知学生。

3. 商品来源:学校内超市所售商品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销售三无产品。

4. 商品陈列:商品陈列应整齐、清洁,避免混乱和杂乱现象。

5. 商品采购:学校内超市的商品采购应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反馈,及时更新和调整进货种类。

五、卫生管理1. 卫生标准:学校内超市的卫生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持店内清洁卫生。

2. 餐饮食品:学校内超市如有售卖餐饮食品,需遵守食品安全法规,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3. 店内环境:学校内超市的店内环境应整洁明亮,通风良好,设施齐全,避免潮湿、异味等问题。

4. 卫生检查:学校内超市每周需进行一次卫生检查,定期对店内环境和商品进行清洁和整理。

六、服务管理1. 服务态度:学校内超市的服务员应热情礼貌,尊重学生,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

2. 服务质量:学校内超市的服务员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能够为学生提供咨询和帮助。

3. 投诉处理:学校内超市应设立投诉电话或投诉信箱,及时处理学生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七、安全管理1. 消防安全:学校内超市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备和员工,定期进行消防演习,确保店内消防安全。

2. 食品安全:学校内超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3. 监控系统:学校内超市应安装监控摄像头,监控店内的经营情况,确保安全。

八、执法监管学校内超市的经营行为需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作出处罚。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方案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方案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超市的管理,提高超市服务质量,满足师生员工的需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设立的超市,学校超市是学校为师生员工提供生活便利服务的场所。

第三条学校超市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超市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管理经验,责任明确,工作严谨,服务周到。

第五条学校超市应当依法纳税,开展合法经营活动,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学校和社会的利益。

第六条学校超市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服务意识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学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接受学校领导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学校超市设立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管理员若干名。

第九条学校超市经理负责超市全面管理工作,副经理协助经理处理日常事务,管理员负责超市的销售和服务工作。

第十条学校超市应当建立超市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超市管理中的重要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超市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管理人员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提升服务水平。

第三章经营管理第十二条学校超市应当根据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实际需求,科学设置商品种类和价格。

第十三条学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进货管理制度,保证货源的质量和供应的稳定。

第十四条学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库存管理制度,定期盘点,防止物品损失和过期。

第十五条学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十六条学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七条学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师生员工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八条学校超市应当建立健全信誉评价制度,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九条学校超市应当制定服务承诺书,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服务质量。

第二十条学校超市应当定期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改进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学校超市应当接受学校领导部门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学校小型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小型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小型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小型超市的管理,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小型超市是学校为方便师生生活而设立的便民服务设施,供应各类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三条学校小型超市的管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原则,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小型超市的管理机构为学校商务管理部门,负责超市的日常运营与管理。

第五条学校小型超市的经营范围包括日常生活用品、食品、小吃等,不得销售违法产品。

第二章经营规范第六条学校小型超市的经营时间为每天早上8:00至晚上10:00,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可调整。

第七条学校小型超市的商品销售价格应公开透明,不得存在套取学生的行为。

第八条学校小型超市商品应保证质量,不得销售过期或劣质商品。

第九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定期清点库存,及时更新商品信息,确保商品供应充足。

第十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定期对收银员进行工作培训,严禁私自收取额外费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学校小型超市应配备消防器材,保证消防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学校小型超市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安全规定,保证食品的新鲜与卫生。

第十三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加强防盗防抢措施,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及时维护保养,保障师生安全。

第四章服务承诺第十五条学校小型超市应提供优质的服务,体贴师生需求。

第十六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建立投诉与建议箱,接受师生的监督与建议。

第十七条学校小型超市应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师生积极购买。

第五章管理责任第十八条学校商务管理部门为学校小型超市的主要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学校小型超市每个月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二十条学校小型超市负责人应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不得索取、接受、提供贿赂。

第二十一条学校小型超市负责人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超市规范经营。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二十三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学校综合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综合超市管理制度

学校综合超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综合超市的经营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权益,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综合超市是学校为师生员工提供各类生活必需品和服务的商业单位,是学校的公共服务单位。

第三条学校综合超市的经营宗旨是以满足师生员工需求为中心,以服务育人、支持教学、促进就餐为宗旨,全面提高超市的服务品质。

第四条学校综合超市所销售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优良,价格公道,并定期进行价格监测。

第五条学校综合超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本管理制度进行经营。

第六条学校综合超市必须依法纳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定期清点货品,进行财务审计。

第七条学校综合超市的经营必须符合学校的整体规划和发展方向,做好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超市的服务和支持功能。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八条学校综合超市的经营管理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指导,学校超市管理公司负责具体开展。

第九条学校超市管理公司设立总经理一名负责学校超市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学校综合超市根据师生员工的实际需求,合理设定经营项目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和商品销售分析,根据实际需要调整经营策略和商品种类。

第十二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加强卫生管理,保持超市整洁,确保商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第十四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加强对学校师生员工的宣传和服务,提高超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第十五条学校综合超市应做好商业风险管控,加强库存管理和财务管理,保障超市的经济效益。

第三章价格管理第十六条学校综合超市销售商品的价格应公开透明,遵守市场价格法规,不得擅自涨价或垄断销售。

第十七条学校综合超市应保障商品的质量和价格的合理性,保持与市场价格的合理竞争,不得有欺诈行为。

第十八条学校综合超市应根据商品的品质、规格等因素合理定价,不得存在价格歧视行为。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师生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1. 学校校园超市由学校统一管理,由校园超市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运营管理。

2. 校园超市管理部门应设有专门负责校园超市工作的管理人员,并定期举行培训,提升管理水平。

三、经营范围1. 校园超市经营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不得经营不良食品及未经合法认证的食品。

2. 经营的产品应注重健康营养,不得销售无合格证明的食品。

3. 校园超市应提供文具、日用品等生活用品,方便师生办公生活。

四、商品质量1. 校园超市应选取正规渠道的商品,避免假冒伪劣产品。

2. 对于进货的商品,应定期进行检验,确保质量合格。

3. 校园超市应及时更新过期商品,保障商品质量。

五、价格管理1. 商品价格应合理,不得以高价出售。

2. 校园超市应发布商品价格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3. 不得对师生差别价格销售商品。

六、服务标准1. 校园超市应提供良好的服务态度,主动为师生服务。

2. 校园超市服务人员应遵守服务准则,不得对师生进行不文明的行为。

3. 确保校园超市的环境清洁卫生。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应设立负责校园超市监督的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超市的监督。

2. 校园超市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自查,确保经营合规。

3. 学校应鼓励师生对校园超市提出建议和意见,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八、违规处理对于存在违规的校园超市,学校应采取相应措施制止违规行为,并对负责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由校园超市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生效日期:20XX年X月X日以上就是针对校园超市的管理制度,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

希望通过规范管理,能够更好地服务师生,保障校园超市的正常运营。

学校超市全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全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全管理制度学校超市全面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超市的管理和运营,提供良好的购物环境,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超市是指学校内部管理的面向师生和员工的商店,主要销售食品、日用品、文具等商品。

第三条学校超市的经营管理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坚持安全、健康、合理经营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超市管理应树立服务意识,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方便的商品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学校超市的主要责任部门为学校超市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超市负责人等组成。

第六条学校超市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并完善学校超市的经营政策、管理制度和优惠政策;(二)落实学校超市的经营目标,制定年度经营计划;(三)监督超市的经营管理,确保商品质量和价格合理;(四)协调解决超市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五)定期评估超市的经营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学校超市的日常管理由超市负责人具体负责,负责维护超市的正常秩序和良好环境。

第八条超市负责人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超市的销售计划和运营策略;(二)负责超市的商品采购、库存管理和更新换代;(三)监督超市人员的工作执行情况,安排工作任务;(四)负责超市的日常收支核算和经营数据统计。

第九条学校超市的安全管理由学校安全办公室负责,确保超市的消防安全、防盗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理。

第十条学校超市的卫生管理由学校卫生保健中心负责,确保超市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环境。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第十一条学校超市的供应商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合理的价格。

第十二条学校超市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供应商的选择和采购环节的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超市应建立供应商库,定期评估和更新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超市应与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作关系的稳定和良好。

第十五条学校超市应积极向社会公开采购信息,公开招投标,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_校园超市管理制度办法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_校园超市管理制度办法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_校园超市管理制度办法校园超市管理制度_校园超市管理制度办法为规范校园超市日常经营行为,提高校园超市服务水平,应制定规范的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下面店铺为大家整理了有关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篇1一、超市所供商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必须从正规渠道购进各种商品、食品等,并索取“三证”,杜绝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腐烂变质及过期商品进入超市,严禁在超市内经营过期、变质以及不合格商品。

二、严禁销售、出租、传播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禁止各种不文明、不健康和欺诈性的经营行为和经营活动,如有发现有此类情况将交由相关政府执法部门处理。

三、超市经营范围要符合合同要求,不得经营无包装或自行加工的食品、饮料,不得经营白酒,不得经营药品及其他需要特别许可证的商品。

四、杜绝强卖现象,所有商品实行明码标价,超市所售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其他同类型超市价格,五、超市员工患病期间不得上岗,在工作时间要仪表端庄、着装整齐、干净、禁止在店内喝酒、吸烟,保持良好的形象。

六、禁止在承租范围外经营、严禁乱堆乱放,并保持店内及周边3米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持店内商品的摆放整齐。

盛放垃圾的容器保持清洁卫生,并及时清运,积极采取防鼠、防蝇措施。

七、不准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电线、电源开关等。

因工作需要接电时必须经学院有关部门同意。

八、超市在营业期间内禁止电、气焊等明火作业。

设备维修等特殊情况确需动火作业的,应由学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批准,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用火安全。

九、超市内柜台、货架应合理布置,不得遮挡消防设施,并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安全出口应按规定设置灯光指示标志。

十、在经营服务过程中,必须要杜绝消防安全事故和意外事故的发生,如果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校园超市相关人员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超市经营活动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

校园超市管理制度篇2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商品价格,做到“物美价廉,服务师生”,现对校园超市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一、合法规范经营超市四证”必须齐全,即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二、商品价格所有商品价格要按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超市将所有商品按品牌、等级、规格、价格等项目每学期开学一周前报学校主管必须明码标价,如遇价格调整,应提供价格调整相关证明或文件并在校园内进行公示3天后方可实施,同时将相关资料到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学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

学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学校超市相关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超市的经营管理秩序,保证学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超市的设立与承包第二条学校设有超市,用于为师生提供日常生活用品和食品。

第三条学校超市的设立、运营和承包工作由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学校超市的承包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营管理能力,并按规定缴纳承包金。

第三章超市的经营范围与经营时间第五条学校超市经营的物品包括日常生活用品、小食品等。

第六条学校超市的经营时间为工作日的08:00-20:00,节假日根据学校的安排确定。

第四章超市的产品质量与安全第七条学校超市所销售的产品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第八条超市人员应保证所售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不得售卖过期、假冒伪劣产品。

第九条超市应配备食品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

第五章超市的价格设置和优惠政策第十条学校超市的价格应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设置,并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超市可以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如学生优惠、员工优惠等。

第六章超市的服务与责任第十二条超市人员应积极热情地为师生提供优质的服务,耐心解答师生提出的问题。

第十三条超市应当及时处理师生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十四条超市人员应当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提高价格、变相强买强卖。

第十五条超市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七章超市的监督与管理第十六条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超市的日常经营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十七条学校相关部门和学生会等组织应当加强对超市的监督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八条学生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向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反映问题,并要求依法处理。

第八章违规行为的处理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罚款、扣押违规商品等。

第二十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学校超市管理办公室有权取消承包资格,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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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A校园超市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7329 A校园超市管理制度
A campus supermarke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进一步完善校园超市管理,提高服务质量,降低商品价格,做到“物美价廉,服务师生”,现对校园超市管理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合法规范经营
超市四证”必须齐全,即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健康证,并且悬挂在醒目位置
二、商品价格
所有商品价格要按物价、工商等部门的政策规定执行,超市将所有商品按品牌、等级、规格、价格等项目每学期开学一周前报学校主管
必须明码标价,如遇价格调整,应提供价格调整相关证明或文件并在校园内进行公示3天后方可实施,同时将相关资料到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各种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市场价或周围超市价格(可参照瑞天超市)。

三、商品经营范围和商品质量
1.适合学生的学习、生活用品及各类非现场加工制作类食品、饮品、冷饮。

2.供应商应持有卫生部门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及工商注册证和税务登记证,在食品的进货过程中要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各种饮料和食品等必须为有相应资质的较大厂家的合格产品。

3.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杜绝非合格食品进入副食专柜。

严把进货渠道关,进货索证并备案。

所有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卫生许可证,严禁出售“三无”及腐烂、变质产品。

四、经营时间:
1.一日三餐时间、上午大课间、下午学生起床后至第一节课课前、晚上晚自习后至就寝。

2.周日:12:00―16:00
3.学校重要活动按学校要求进行经营。

五、评价和管理
1.学校成立超市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管理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及超市管理人员组成),每学年分四次对超市服务进行评估,乙方要主动积极配合;每学年对公司满意率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四次测评,1.测评满意率在90%以上,奖励当月该超市营业额的0.5%;满意率在95%以上,奖励该超市当月营业额的1.0%;如满意率低于80%,第一次,乙方根据测评中提出的问题,限期整改;第二次,满意率低于80%,甲方建议乙方撤换经理,并视情节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三次,满意率低于80%,学校将解除合作协议,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学校对超市实行民主管理,加强对超市工作的监控,乙方必须充分听取学校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质量稳定,价格合理。

2.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将给予相应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直至取消经营资格。

(1)证照不齐全;(2)超范围经营;(3)商品未明码标价,高于最高限价销售;(4)收取现金或重复刷卡;(5)超市内环
境、卫生不整洁,员工着装不统一;(6)不接受学校监管的。

3.购物只能凭校园卡结算,不得使用现金结账,超市一般只能在学校规定的经营场所、规定的时间经营,不得随意在经营场所外进行售卖,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实施。

4.总务处组织每周从商品价格、质量、环境卫生、服务等方面对超市进行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5.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超市管理人员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主管部门,超市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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