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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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酒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

酒类备案登记办事指南一、办事程序:二、办事需提交材料:1、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领取《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时间星期五)。

2、填写《登记表》。

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3、提交下①《登记表》一式两份;②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成品油年检办事指南一、办事程序:))二、办事需提交材料:1、《江西省成品油批发仓储专项用户企业年检登记表》2份;《江西省成品油零售企业年检登记表》1份;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3、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4、安全监管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5、在有效期内符合《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的成品油供油协议原件及复印件1份;6、具有合法资质的审计部门出具的当年度成品油购进、销售情况审计报告或报表,或者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成品油购销纳税凭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登记办事指南一、办事程序:)二、办事需提交材料:1、《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发卡企业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备注:1、集团发卡企业和品牌发卡企业向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2、规模发卡企业向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3、《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可以从备案机关窗口处领取或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在线办事(国内贸易)下载(格式见附件2)。

附件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业分类表附件2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备案编号(备案机关填写):填表前请认真阅读背面的条款,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备案机关签章:年月日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背面本企业作如下承诺:一、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

二、不伪造、变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卖《单用途卡发卡企业备案表》。

[新版]酒类流畅随附单的填写

[新版]酒类流畅随附单的填写

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写说明
1.年月日:填写供货方填制该酒类流通随附单日期。

2.编号:酒类流通随附单自带编号,无需填写。

3.购货单位:填写购货单位工商营业执照上注册的全称。

4.联系人:填写购货单位业务负责人姓名。

5.联系电话:填写购货单位业务负责人电话。

6.品名:按“酒类品种度数+ 酒类品牌”填写,如“52°红星二锅头”。

7.规格:按“1×每包装箱内瓶(盒、桶)数量×每瓶(盒、桶)净含量(ml)”填写,如:“1×12×500ml”。

8.单位:箱(单瓶、单盒或单桶包装销售的,可直接填写“瓶”、“盒”或“桶”)。

9.数量:填写箱数(单瓶、单盒或单桶包装销售的,填写“瓶”数、“盒”数或“桶”数)
10.单价:填写该品种每箱(瓶、盒、桶)的单价,单位为人民币元。

11.金额:填写该品种销售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2.产地:填写酒类商品生产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名称。

13.生产批号或生产日期:国产酒按酒类商品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填写,进口酒类按灌装日期填写。

14.售货单位(盖章):加盖经公安部门批准刻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位印章。

15.备案登记号:填写供货方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编号。

16.填单人:填写酒类流通随附单填制人姓名。

17.售货单位地址:填写售货单位工商注册地址。

18.电话/传真:填写售货单位固定电话和传真。

19.发货人:填写售货单位库房发货人姓名。

20.承运人:填写承运司机姓名。

21.车牌号:填写承运车辆的车牌号。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模板】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模板】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一、《登记表》编码由1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编排结构如下表:具体编排规则:1、省别号(第1-2位)11-**市,12-**市,13-河北省,14-山西省,15-内蒙古自治区,21-辽宁省,22-吉林省,23-黑龙江省,31-**市,32-江苏省,33-浙江省,34-安徽省,35-福建省,36-江西省,37-山东省,41-河南省,42-湖北省,43-湖南省,44-广东省,45-广西壮族自治区,46-海南省,51-**市,52-四川省,53-贵州省,54-云南省,55-西藏自治区,61-陕西省,62-甘肃省,63-青海省,64-宁夏回族自治区,6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1-大连,72-宁波,73-厦门,74-青岛,75-深圳。

2、省辖市、地区、自治州编号(第3-4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企业3-4位编号为00。

3、县(市、区)编号(第5-6位)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地市级及以上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企业5-6位编号为00。

3-4位和5-6位编号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组织编排。

4、经营类型号(第7位)经营类型号按以下类型选择数字:1—批发(含批零兼营)2—零售3-餐饮4-酒吧等娱乐场所5-其他如:企业为零售企业,经营类型号选2。

各地在酒类管理工作还需要更详细的分类,可自行在“其它”项中继续分类编号。

5、企业流水号(第8-12位)。

表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企业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如:第18个,顺序号填写“00018”;第199个,顺序号填写“00199”。

二、经营者名称。

填写从事酒类经营的单位名称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名称。

三、经营类型。

按批发(含批零兼营)、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其他填写。

四、主要经营品种。

按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进口酒、其他酒等大类填写。

行政其他类——酒类流通及批发零售备案登记流程图

行政其他类——酒类流通及批发零售备案登记流程图

行政其他类——酒类流通及批发零售备案登记流程图申报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6、供货商或厂家开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原件7、供货商或厂家的《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或《酒类批发许可证》复印件8、进口酒的还要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9、酒类批发企业须提交《酒类批发企业经营简况表》10、有代理或总经销的批发企业要提交厂家的委托书承办机构:执法大队服务电话:4046810 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流程图局长审核签发文件时限:1个工作日承办机构:办公室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企业技术改造(节能改造)项目申报流程图提出审核意见审核企业提供的相关资料责任人:任明 时限:1个工作日承办机构:节能办服务电话:404842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备案流程图承办机构:办公室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申报流程图承办机构:办公室运行办服务电话:4040436 4040367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成品油零售企业经营资格年检初审流程图承办机构:执法大队服务电话:4046810 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初审流程图承办机构:执法大队服务电话:4046810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工农业生产、居民用电方案审核流程图承办机构:办公室节能办运行办服务电话:4040436 4048426 4040367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图承办机构: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固定资产投资节能评估审查上报(3000吨标煤以下)流程图承办机构:技改办服务电话:4040436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淘汰落后产能资金补偿、奖励申报流程图承办机构:节能办运行办服务电话:4048426 4040367监督电话:4050882行政其他类——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监测监控流程图承办机构:节能办服务电话:4048426监督电话:4050882。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告知书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告知书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5年11月7日颁布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后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备案登记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
1、备案登记申请(格式见后页)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食品流通许可证副本(餐饮企业提供餐饮许可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提供身份证)
6、企业法人身份证
7、《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用A4纸正反面打印)
(进口酒还需提供检验检疫局发的卫生许可证和标签预审核报告)
所提供材料(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和业主签字、盖章(公司章)。

备案登记办理地点:张店区商务局市场建设运行科(张店区政务中心438房间电话:)。

淄博市张店区商务局
XX公司(申请单位名称)
关于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申请
张店区商务局:
我公司于XX年X月X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XX元。

公司位于XX(公司地址),经营项目为:XXo现已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依法申请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请予以办理。

申请人:XX(公章)
XX年XX月XX日。

酒类备案程序

酒类备案程序

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程序一、办事程序(一)申请。

申请人持本指南所需申请材料,向办证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工作人员接件。

(二)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后,对申请材料存在不符合要求的,应向申请人说明,允许申请人当场完善后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应当补齐的全部材料后,退回申请。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当场填写《登记表》,填写《登记表》应完整、准确、真实,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三)办理。

1、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属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经营业务的,依法核发《登记表》,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签字领取。

2、对不予同意或未批准的,书面告知不同意的理由,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3、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登记手续,在《登记表》上加盖印章。

二、所需材料酒类经营者申请备案登记,应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述备案材料: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2、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要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

5、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内容填写完整,加盖企业印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

6、(批发经营单位)供货商或厂家开具的《酒类流通随附单》原件。

7、(批发经营单位)批发商须提供与厂家或上游签定的合同,样品检测报告。

8、进口酒的还要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9、有代理或总经销的批发企业要提交厂家的委托书。

三、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第六条:“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应当在取得营业执照60日内,按属地管理原则,向登记注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同级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鲁经贸流字〔2007〕16号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财办(贸易办),济南市贸易服务局,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的范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者,应在60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同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二、备案登记的原则酒类经营者(含各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备案登记按属地管理原则,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由省经贸委统一编码,各市酒类流通管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三、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省经贸委负责全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监督管理;各市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的备案登记权限范围可由当地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四、办理备案登记程序备案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酒类经营者向酒类管理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由省经贸委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领取《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承诺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报发放《登记表》的酒类流通管理部门。

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应及时就材料的真实性与相关部门进行验证和核对,对材料真实、登记信息无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印章后的《登记表》一份发放给酒类经营者,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

对材料不真实、登记信息有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酒类经营者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说明不能登记备案的理由、原因。

五、备案登记档案管理及信息报送(一)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保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按《登记表》的编码顺序,分类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实行一表一档。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相关问题

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相关问题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条件1、已经注册的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单位或个人,包括宾馆饭店、酒吧、娱乐场所等2、酒类范畴:酒类是指——酒精度(即乙醇含量)大于0.5%的酒精饮料,包括发酵酒、蒸馏酒、配制酒、食用酒精以及其他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

经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药酒、保健食品酒类除外3、有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4、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齐全。

2.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材料1、《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4、批发代理商持生产厂家授权批发经营证书(限批发企业),酒类生产企业持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厂家5、进口酒类经营商应提供《进口食品卫生证书》副本和《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3.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办理流程1、申请2、受理3、审核4、批准5、发放《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

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常见问题1、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限生产厂家)、税务登记证、身份证等“五证”必须如实提供复印件,并填写,缺一不得办理。

2、备案登记表、必须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除传真和电子邮件没有的可以不填写外,其他栏目缺一不行;承诺书必须由法人签章、签字,单位必须盖章。

3、备案登记证是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不是行政许可,也不是市场准入。

不办理备案登记按《办法》第27条严肃处理。

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证不能作为其他部门办证(企业开办)的前置条件,但可以作为其他部门年检的前置条件。

5、备案登记证编号与备案登记表的编号要完全一致。

具体编码规则必须按照鄂酒专[2006]1号文件执行。

12位号码中:第1、2位为“42”;第3、 4位为市州编号;第5、6位为县(市、区)编号;第7位为经营类型编号,批发(含生产企业、批零兼营企业)为“1”,商业零售业为“2”,餐饮业为“3”,酒吧等娱乐业为“4”,其他为“5”。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鲁经贸流字〔2007〕16号各市经贸委(经委),有关市财办(贸易办),济南市贸易服务局,枣庄市服务业办公室:按照商务部《酒类流通治理方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商运字[2005]78号)的规定要求,现就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备案登记的范畴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酒类经营者,应在60日内向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同级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

二、备案登记的原则酒类经营者(含各酒类生产企业销售公司)备案登记按属地治理原则,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

《登记表》由省经贸委统一编码,各市酒类流通治理部门统一印制和发放。

三、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省经贸委负责全省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监督治理;各市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的备案登记权限范畴可由当地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四、办理备案登记程序备案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一)酒类经营者向酒类治理部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由省经贸委公示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领取《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酒类经营者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填写《登记表》;同时认真阅读《登记表》所附承诺条款,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报发放《登记表》的酒类流通治理部门。

酒类流通主管部门自收到酒类经营者提交的上述材料之日起,应及时就材料的真实性与有关部门进行验证和核对,对材料真实、登记信息无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备案登记手续,并将加盖印章后的《登记表》一份发放给酒类经营者,一份由备案机关留存。

对材料不真实、登记信息有误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酒类经营者予以明确的书面答复,讲明不能登记备案的理由、缘故。

五、备案登记档案治理及信息报送(一)酒类流通主管部门在办理备案登记时,应当完整准确地记录和储存酒类经营者的备案登记信息和登记材料,按《登记表》的编码顺序,分类建立备案登记档案,实行一表一档。

北京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

北京市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2018年)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制定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4)二、报表目录 (7)三、调查表式 (8)(一)北京市酒类流通企业基本情况表 (8)(二)北京市酒类生产企业产销情况表(月报表一) (9)(三)北京市酒类生产企业产销情况表(月报表二) (10)(四)北京市酒类批发企业经营情况表(月报表一) (11)(五)北京市酒类批发企业经营情况表(月报表二) (12)(六)北京市酒类零售(餐饮)企业经营情况表(月报表一) (13)(七)北京市酒类零售(餐饮)企业经营情况表(月报表二) (14)(八)北京市酒类流通管理基本情况年报表 (15)(九)北京市酒类流通行业基本情况年报表 (16)四、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 (17)五、监测样本分类目录 (19)(一)北京市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企业名单(58个) (19)(二)北京市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品种名单(244个) (21)一、总说明(一)目的意义为加强酒类流通行业管理,及时准确掌握我市酒类流通运行情况,监测分析酒类流通市场规模、运行质量、消费结构、从业人员情况等,促进酒类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2018年)的通知》(商办运函[2016]61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北京市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统计报表制度(2016年-2018年)》。

(二)统计范围本报表制度的统计范围为:1.纳入市商务委酒类流通行业监测系统的所有酒类企业,详见《北京市酒类流通行业信息监测企业名单》;2.区商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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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流通备案登记表填表说明
一、备案登记表正表
(一)编号:由所在区县商务部门统一填写。

(二)经营者名称:填写从事酒类经营的单位名称或个体工商户业主名称。

(三)法定代表人:法人单位企业,填写法人代表姓名;非法人单位的企业,填写负责人姓名;个体工商户填写经营者姓名。

(四)经营地址:填写注册工商营业执照的地址。

(五)经营类型:按经营者所属类型填写,包括批发(含批发、零售兼营)、零售、餐饮、酒吧等娱乐场所和其它。

(六)主要经营品种:按白酒、啤酒、葡萄酒、黄酒、果露酒、进口酒、其它酒等大类所经营的品种填写。

(七)备案登记机关和日期由所在区县商务局备案登记机关填写(盖章)。

二、备案登记续表
(一)注册地址: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填写。

(二)工商登记注册号: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

(三)注册类型:企业参照营业执照企业类型(经营性质)填写,个体工商户参照营业执照组成形式项目填写。

(四)税务登记号:按税务登记证上的登记号填写,暂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可不填写。

(五)卫生许可证号:按卫生许可证上编号填写。

(六)经营类型:与正面经营者类型填写内容一致。

(七)联系电话:办理备案登记酒类经营者的联系电话。

(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填写从事酒类经营者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或个体工商户业主的身份证号。

(九)传真、邮编和电子信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十)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法人单位由从事酒类经营者的单位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盖章;个体工商户由业主签字或按手印。

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告知书
西城区各酒类经营企业:
为规范我区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发展,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2005年第25号令)规定,现告知如下:
一、凡在西城区域内从事酒类批发、零售、储运的单位或个人(以下统称酒类经营者),请接到《酒类经营备案登记告知书》后,于一周内到区商务局办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事宜,要求一个经营场所填报一个《登记表》。

二、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每个经营场所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各一份,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盖章。

2、法人身份证号、税务登记证号、公章,到区商务局210房间当场办理备案登记。

三、《随附单》制度实施办法
1、在除啤酒以外的其他酒类商品上先行实施。

2、酒类生产、批发和物流企业使用随附单。

酒类批发经营者应主动开具《随附单》,要一货一单,单随货走;同时,还要向酒类生产企业或上一级批发企业索要《随附单》,要一货一单,单随货走。

3、酒类零售经营者应主动向酒类批发企业索取《随附单》,要一货一单。

四、此次备案登记暂不收费。

五、西城区商务局地址: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真武庙四条甲六号流通发展科(208、210房间)联系电话:68012348
西城区商务局路线图
复兴门外西

路注: ★为西城区商务局所在位置,☆为附近公交车站。

可乘坐46、
49、823路车到真武庙,乘坐46、49、617、712、732到西便门下车,乘坐19、42、49、712、719、390、939、743、732、823到天宁寺桥北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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