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城区公租房第一期摇号配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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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2.14•【字号】宣政办〔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租赁合同正文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的通知宣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2月14日宣城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不同层次家庭住房需求,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48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7〕15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宣城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下简称“市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使用、管理及监督。

第二条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保障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基本思路,按照统筹规划、并轨运营,租补分离、梯度保障的原则,通过实物配租、租赁补贴等方式,不断提高公租房使用效率和保障水平。

第三条市住建(住房保障部门)应会同财政、民政、自然资源规划、人社、公安、发改(物价)、税务、公积金等部门建立健全公租房准入、退出及使用管理的信息共享、动态联审机制,促进公租房保障的公平公正、高效精准。

第二章保障对象、方式和标准第四条公租房保障的申请人截止申请之日,应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城镇低保、低收入及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含共同申请人,下同)具有市区居民户籍1年以上,并且在市区实际居住;2.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无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含);3.共同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咸阳公租房摇号背景
2.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
3.咸阳公租房摇号公示意义
正文
【咸阳公租房摇号背景】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房问题日益凸显,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政府推出了公租房政策。

咸阳市作为陕西省的一个重要城市,也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实施公租房工程,为广大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

【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
咸阳市公租房的分配采取摇号方式,具体规则如下:
1.申请条件:申请人需满足本市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规定标准、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等条件。

2.摇号过程:申请者需先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后,相关部门将组织公开摇号。

摇号过程将邀请媒体、社会各界代表等进行现场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3.摇号结果:摇号结果将在现场公布,并通过相关渠道进行公示。

中签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公租房承租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4.轮候制度:未能中签的申请者将自动进入轮候名单,等待下一批公租房房源释放后,优先分配。

【咸阳公租房摇号公示意义】
咸阳市公租房摇号公示,旨在保障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权益,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

公示摇号规则,可以让广大市民了解公租房分配的公平性、透明度,提升政府公信力。

同时,公示还有利于社会各界监督摇号过程,确保公租房资源的分配公正、公平。

总之,咸阳公租房摇号规则公示对于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房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

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

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目前桃城区、高新区、两房中心已上报申请公租房审核合格名单,为尽快解决以上家庭住房困难,结合市区现有公租房房源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区2020年度第一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家庭基本情况1、桃城区、高新区、两房中心共上报审核确认合格申请家庭2393户。

2、拟分配房源:主要是在昊和沁园、天缘盛世、滏阳康居、丽景雅园:丽水湾、和泰名邸、向阳家园、橄榄绿洲、滏阳公馆、绵绣东城、11号院等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已经竣工和2020年底前竣工保障性住房以及裕康、永安、东湖、隆兴、隆康、恒大、河湾香颂、等小区已经分配入住,经过年度审核不合格家庭和一部分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后退出后的空置房源,共1662套。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原则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的分配原则,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分配。

1、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在原来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派员参加的情况下,在邀请衡水电视台、衡水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监督。

2、商品房小区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有一部分60平米以上的户型,为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使用这部分住房,按照国家、省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米,每户最低30平米。

因此,这部分房源只分配给符合保障条件,家庭保障人口4人以上的家庭。

3、此次分配房源数量小于确认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在优先解决一、二类合格家庭的住房需求,确保其住有所居。

对这次参与分配的三类合格家庭,因房源不能满足全部合格家庭住有所居的要求,部分不能随机摇到住房的合格家庭也能同时随机摇出轮侯顺序号。

三、电脑随机摇号分配场地、日程1、分配场地为了尽快解决申请合格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楚雄市2020年第1批公租房分配摇号方案(2020)

楚雄市2020年第1批公租房分配摇号方案(2020)

楚雄市2020年第1批公租房分配摇号方案(2020)为切实做好楚雄市2020年公租房摇号分配工作,确保公租房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现制定:一、摇号分配时间:2020年11月20日下午15:00—16:00。

二、摇号分配地点: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三、摇号分配房源本次摇号分配的房源共计415套,其中:两室一厅56套,一室一厅206套,单间153。

具体房源如下:本次房源位于:1、官屯小区(平层),坐落于万家坝供排水公司旁,两室一厅10套,一室一厅11套;2、和谐家园小区(平层),坐落于万家坝供排水公司旁,两室一厅7套;3、青龙公租房小区(平层),坐落于雍和居路对面,两室一厅1套,一室一厅1套;4、璟尚公寓(电梯房),坐落于栗子园安置小区旁,两室一厅8套;5、铜鼓花园(公租房)(电梯房),坐落于栗子园安置小区旁,两室一厅24套,一室一厅18套;6、铜鼓花园(廉租房)(平层),坐落于栗子园安置小区旁,两室一厅2套,一室一厅18套;7、阳光花园-A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两室一厅2套,一室一厅36套;8、阳光花园-B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一室一厅47套;9、阳光花园-C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两室一厅2套,单间93套;10、阳光花园-D系列(电梯房),坐落于阳光大道与东环线交叉口,一室一厅75套,单间60套。

四、摇号分配对象本次参与摇号分配的对象为:1、上次摇号未摇中并且符合继续轮候的人员658户,2、截止2020年11月13日楚雄市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对象(E类人员)15户,共:673户,其中:原廉租房家庭15户(其中:符合分配两室一厅的家庭1户,符合分配一室一厅的家庭14户);原公共租赁住房对象共658户(其中:符合分配两室一厅的家庭426户,符合分配一室一厅或单间的家庭232户)。

五、摇号分配原则(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二)优先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原廉租房承租对象)原则;(三)随机摇号分配原则;(四)符合两室一厅申请家庭摇号分配两室一厅户型,其它申请家庭摇号分配一室一厅或单间户型的原则。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2020)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2020)

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2020)各住房保障家庭:现将《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聊城市东昌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4月23日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为进一步解决聊城市城区城市低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经市政府同意,我市目前在市城区建设了十二个保障房住宅小区,分别是怡香园小区、南湖新城、金柱康城、奥森花园、海源丽都、昌泰.锦泰园、星光水晶丽城、御景王宅、昌润莲城、董付棚户区、唐庄回迁区、阿尔卡迪亚郑坑回迁安置区。

怡香园保障性住房小区(卫育路北首,昌润热电厂对过)、南湖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柳园路与南环路交叉路口东北角)、金柱康城小区(振兴路北,柳园北路东)、奥森花园小区(湖南路以南,徒骇河以东)、海源丽都小区(建设路南,卫育路西)、昌泰.锦泰园(建设路以南,鲁化路以东)、星光水晶丽城小区(建设路南,花园路两侧)、御景王宅(东昌东路以南,滨河大道以西,二干渠以东)。

昌润莲城小区(东昌路以北、振兴路以南、滨河大道以西)。

董付棚户区(建设路南、鲁化路东)。

唐庄(陈口路以南、花园路以东、二干路以西)。

郑坑(财干路以北、花园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南)。

其中,怡香园保障性住房小区总占地74.8亩,总建筑面积约9.6万平方米,该小区包括租赁性住房952套和经济适用住房320套;南湖新城保障性住房小区总占地220亩,总建筑面积约19.07万平方米,该小区包括限价商品住房2314套和租赁性住房256套;金柱康城小区配建保障房建筑面积约3600平方米,建有56套住房;奥森花园小区配建保障房建筑面积约8900平方米,建有64套住房;海源丽都配建保障房面积约3873.54平方米,建有75套住房;昌泰.锦泰园配建保障房面积约1284平方米,建有21套住房;星光水晶丽城配建保障房面积约3943.69平方米,建有45套住房;御景王宅配建保障房面积约2447.67平方米,建有34套住房;昌润莲城配建保障房面积约3394.97平方米,建有35套住房;董付回迁区配建保障房面积约8808.48平方米,建有144套住房。

公租房摇号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租房摇号流程是怎么样的

公租房摇号流程是怎么样的公租房作为福利性的住房,由于租⾦低廉也有很多⼈申请。

⼀套公租房的申请者可能有⼏⼗个,竞争可谓是⾮常的激烈。

为了保证公租房能够公正、公平的分出去,往往是采取摇号的⽅式,那么,公租房摇号流程是怎么样的?听⼀听店铺⼩编给出的详细讲解。

公租房摇号程序是怎么样的摇号居民需要取得摇号资格,即符合申购条件的。

组织摇号是为了申购居民公平选房。

摇号后,号数排在前⾯的先选房。

选房⽅式采取电脑点击⽅式,时间是3分钟,就像⾃选电话号码⼀样,⽤来确定你选择的房区房号和房型。

由于在此之前给予申购⼈两个星期以上的看房时间,所以三分钟⾜够了。

公租房申请以家庭或单⾝⼈⼠为基本申请单位,每个申请家庭原则上以户主为申请⼈,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

公租房摇号⼊围后流程是:摇号结果就是⼊围名单,序号是选房顺序,下⼀步就是选房办⼊住⼿续会通知你的。

然后交钱→选房→等待⼊住→再交钱→⼊住,领取序号卡,按序号卡顺序领取《配租通知单》,签订《租赁合同》,缴纳相关费⽤,领取钥匙。

摇号配租成功,公租房管理局会通知你前去签租房协议,缴纳押⾦和租⾦,再给你房屋钥匙。

若没有摇中号,可以等候下次摇号的。

公租房租赁期限⼀般是多久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公租房租赁期限最长5年。

公租房是种过渡性住房,对于住房困难家庭,按⽬前的观念,最终还是购房。

“⽐如⼀个家庭⼀个⽉能积蓄2000元,5年可积蓄约10万元。

这时可购买其他政策房,可付⾸付款。

”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

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

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

租住公租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等其他政策房,但可以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

钦州市阳光之春公租房公开双摇配房

钦州市阳光之春公租房公开双摇配房

钦州市“阳光之春”公租房公开双摇配房活动方案为了确保我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工作能够科学有序进行,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我所根据《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并参照《钦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制定本配租方案。

一、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本次配租的“阳光之春”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钦州市廉租住房家兴苑二区南面。

配租公租房共761套,其中:一房一厅共626套,两房一厅135套。

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应当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同时自愿申请实物配租保障方式。

本次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对象包括:(一)公租房第三期至第七期通过资格尚未获实物配租且保障人口2人以下(含2人)的申请户317户。

(二)公租房第三期至第七期通过资格尚未获实物配租且保障人口3人以上(含3人)的申请户1268户。

三、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原则(一)优先保障的原则。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

(二)安全承诺的原则。

孤身一人的老、病、残人员以及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在选房前必须提交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的书面承诺,对其入住后的居住安全提供保障。

(三)阳光透明的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人口对应面积的原则。

申请家庭人口2人以下(含2人)的申请户参加摇号配租一房一厅公租住房,申请家庭3人以上(含3人)的申请户参加摇号配租两房一厅公租住房。

四、摇号操作步骤(一)根据本方案配租原则将符合政策优先安排的申请户直接安排(经审查,无政策优先安排户)。

(二)将住户按保障人数分成两部分,保障人数1人的第一部分,2人以上的为第二部分。

(三)双摇号分两部分进行。

1、第一部分一房一厅626套,由于房源数量大于摇配对象数量,可以直接进行对应配房摇号,摇出住户相应房号317套房。

2、第二部分二房一厅(总数为135套),先从第二部分家庭保障人口3人以上(含3人)的摇号对象1268户中按照两房一厅的房源套数摇出入围名单135户,再进行对应配房摇号,摇出住户相应房号135套房。

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

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

十堰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住房保障制度,规范管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以及国家和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城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或租赁价格、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及新就业无房职工与外来务工人员的、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我市张湾区、茅箭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公租房(廉租住房)建设的监督管理、租赁补贴发放、公租房与廉租住房的申请与配租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后期交易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是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统筹协调机构,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的检查督办与考核,并可根据工作实际和国家政策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工作规程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住房保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市房管局是城区住房保障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城区住房保障的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各区政府(管委会)应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督促区属相关部门切实抓好住房保障的相关工作。

各区房管局具体负责本辖区范围内住房保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工作。

市、区两级财政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工商局、地税局、审计局和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以及城区各街办、社区等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和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事项,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租赁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建设管理第四条城区主要通过用工较多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利用自用土地自建公租房、商品房项目配建廉租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

第五条经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批准,城区范围内用工超过300人的企事业单位或工业园区,可以利用自用土地建设公租房,其工业用地中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可优先满足公租房建设需要。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自建公租房,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相关要求,纳入公租房建设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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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城区公租房第一期摇号配租方案
根据《十堰市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租赁管理实施办法》(十政办发(2017)41号文件)规定,结合公租房配租工作实际,现将2020年第一期公租房摇号配租工作方案:
一、本期摇号配租项目基本情况
经审核、公示,参加本期摇号配租的申请人共368户。

本期配租房源153套。

1.家和苑一室申请人32户,一室配租房源27套;
2.锦绣南山二室申请人52户,二室配租房源17套;
3.民兴大厦单间申请人9户,单间配租房源14套;
4.众兴大厦单间申请人25户,单间配租房源12套;
5.福泽青城一室申请人14户,一室配租房源8套;
6.丹桂嘉苑一室申请人3户,一室配租房源1套;
7.大学星城一室申请人35户,一室配租房源3套;
8.香山郡单间申请人12户,单间配租房源9套;
9.建院科技大厦单间申请人3户,单间配租房源1套;
10.嘉和新世界一室申请人10户,一室配租房源3套;
11.金港旺座一室申请人4户,一室配租房源1套;
12.蓝宝湾一室申请人7户,一室配租房源14套;
13. 阳光栖谷一室A申请人20户,一室A配租房源13套;
14.凯旋煌境一室申请人35户,一室配租房源11套;
15.五堰新天地一室申请人29户,一室配租房源5套;
16. 五堰新天地二室申请人54户,二室配租房源1套;
17.堰岚山单间申请人24户,单间配租房源13套。

二、摇号信息封存:7月16日进行摇号信息公证、封存。

1.公证备案: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将被确定为本期配租对象的申请人信息和配租房源信息报市公证处备案。

申请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配租资格号等。

房源信息包括楼盘名称、房号、户型、面积等。

2. 信息公证:公证员指令工作人员现场演示电脑摇号系统,导入申请人信息和房源信息,与备案信息进行逐条核对并公证。

3.封存信息和设备:经公证的信息连同摇号系统一并拷入U盘,公证员现场贴封;电脑主机同步清空贴封。

贴封后的U盘和主机由市公证处妥善保管。

4.执纪监督:邀请多名申请人代表现场见证信息封存过程,市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纪委对摇号信息封存过程执纪监督。

信息封存活动同步录像备查。

三、摇号配租时间、地点: 2020年7月17日上午8:30,在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十楼会议大厅(汉江南路15号)进行摇号选房活动。

为提高摇号配租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摇号选房过程由市公证处全程公证,特别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申请人代表参与到摇号选房活动中、新闻媒体现场报道、房地产服务中心机关纪委全程执纪监督。

摇号配租过程同步录像备查。

四、摇号配租流程
1.启封、演示:公证员展示封存完好的U盘和主机,现场启封,交由工作人员进行摇号系统操作演示,工作人员汇报演示系统运行正常后,公证员宣布本次摇号选房正式开始。

2.申请人代表参与:现场随机邀请申请人代表作为摇号嘉宾,进行电脑摇号操作。

3.摇号选房:摇号嘉宾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分别点击“开始摇号”键和“停止摇号”键,表示完成一次摇号选房操作。

即:摇号嘉宾点击“开始摇号”键,申请人和房源信息开始随机滚动,点击“停止摇号”键,则系统自动锁定出一条摇号结果。

4.结果显示:摇号结果将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摇中显示,则屏幕显示申请人姓名、配租资格号及摇中的房号;另一种是未摇中显示,则屏幕显示申请人姓名、配租资格号及“未摇中房号”字样。

未摇中者自动进入轮候区。

5.轮候摇号:进入轮候区的申请人,由摇号嘉宾点击“开始摇号”键,一键随机摇出并锁定轮候顺序号,轮候结果按序显示在大屏幕上。

6.结果确认。

每个项目摇完后现场即时打印出该项目摇中及轮候结果,分别由公证处、
房地产业服务中心机关纪委、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等签字确认。

摇号结果一式三份,公证处、纪检、配建中心各一份。

7.结果公证:所有项目依次摇号配租完毕,公证员对摇号程序和结果进行现场公证,宣布摇号选房活动结束。

五、配租结果公布: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同步在市房地产服务中心官网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六、签订租赁合同:摇中房号的申请人即为公租房承租对象,应按时到指定站点签订租赁合同,办理时限为七个工作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及办理入住等事项,详见房地产服务中心官网通知或按短信息提示办理,也可咨询8110851。

七、轮候配租:有轮候人的项目,待有相应房源后,按轮候顺序依次配租到位。

为妥善解决入住需求,轮候人可改报其他富余房源项目配租,改报后原轮候资格自动取消。

轮候期满一年仍未配租者,轮候人可选择重新提交申报材料,参加新的摇号配租,原轮候资格自取消。

十堰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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