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程序,强化煤矿安全生

产监管和煤矿安全基础管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建立,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级检查中责令停产停建以及自行

安排停产停建3天以上10天以内煤矿(或其他需由办矿主体企业验收的情形)的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第二章复产复建领导组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煤矿复产复建领导组

组长:集团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

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分管煤炭产业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安监局、总调度室、人力资源部、生产技术部、机电部、

基本建设部、一通三防与瓦斯治理中心、地质与防治水中心、技术中心、培训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安监局常务副局长兼任,负责领导组的日常事务,并向领导组汇报复产复建验收工作。

各涉煤二级公司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并报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办公室备案,具体负责复产复建验收相关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职责

领导组主要负责煤矿复产复建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安

排对通过二级公司复产复建验收的矿井进行现场抽验。

领导组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专业监管、专业验收、专

业签字、专业负责”的原则参与审查二级公司上报的验收资料、参与对已通过验收矿井的现场抽验工作。

第三章复产复建验收标准

第五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执行山西省煤炭厅制定的煤矿

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见附件)。(参见晋政办发[20XX]12 号、晋煤安发[20XX]98号)

各二级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本公司实际,对煤矿复产复建验

收条件制定补充性规定。

第四章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

第六条集团公司煤矿复产复建整顿验收程序

1、需复产复建的煤矿,首先制定复产复建验收整顿实施方案,报请

二级公司批复。二级公司同意整顿方案后,必须在批复文件中明确整顿工作量、整顿时限、井下作业人数和作业范围等。

2、煤矿按照批准的整顿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整顿,同时严格按照复产

复建验收基本条件逐项自检,并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矿井各项安全条件必须全部符合相关规定。煤矿自检合格后,向二级公司提出复产复建

验收申请。

3、二级公司接到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申请后,组织本级复产复建领导

组各成员部门组成验收组对煤矿进行现场验收。验收时严格执行复产复建验收标准,逐项签字把关。验收合格后由二级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签

字,并下达同意复产复建通知书。煤矿接到复产复建通知书后方可组织生产建设。

4、二级公司验收结束后,将复产复建验收相关资料(主要包括附表

1、2、3,二级公司同意煤矿整顿方案的批文,煤矿提请的验收申请,二级公司下达的复产复建通知书)报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办公室备案。

5、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负责对二级公司已同意复产复建的矿井

进行抽查。抽查中发现有不合格矿井,该二级公司已同意复产复建的煤矿全部停产整顿,重新履行验收程序。

第五章复产复建验收要求

第七条复产复建验收工作要严格执行本制度规定的验收标准和验

收程序。集团公司复产复建领导组对二级公司验收程序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第八条二级公司组织复产复建验收、集团公司组织复产复建抽查

时依照专业职责分工,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按照验收标准严格把关。二级公司在验收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煤矿必须全部整

改完毕,否则不予复产复建批复。集团公司在抽查中发现煤矿有一项不符合验收标准,则该矿抽查不合格。

第六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晋能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本管理制度。 工程符合下列条件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价,具有完整的监督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确认。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六、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合格证及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七、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甲方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甲方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到位。 四、甲方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档案资料; 3、查验工程实体质量; 4、对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总体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验收人员签字。 五、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基建组应及时编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2、甲方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4、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5、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编号:SY-AQ-0831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Coal mine team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system

煤矿班组检查验收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岗位责任制: 1、班组长是现场安全管理的责任者,全面负责本班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尺任务、职工文明行为、巷道文明施工、材料管理使用,及职工出勤、思想等工作,协助跟班队长完成本班交办的各项任务。 2、当班安检员负责协助班长抓好本班的安全、质量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止各种违章行为。 二、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 1、实行班质量验收。有专职质量验收员按质量标准进行,当班班长配合,验收员要严格按三大规程相关知识、质量标准及措施要求进行验收。 2、班组开工前验收员要配合班长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细致检查,发现安全和质量不合格安排处理后方可开工。 3、班质量验收结果与班工资挂钩、实行优质优价、劣质扣资,

并由验收员提出整改意见报区队值班领导落实整改负责人。 4、质量验收员及时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杜绝“三违”。对班组的原始记录进行监督,发现有虚假现象及时汇报。质量验收员若弄虚作假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矿月质量验收结果与质量验收员工资挂钩。 三、文明生产制度: 为了使井下施工现场达到精细化管理标准,为生产现场创造良好环境实行文明生产制度: 1、责任范围内巷道整洁、无积尘、无积水、无杂物、无喷浆离层或悬石。 2、工作场所物料码放要分类、整齐、挂牌管理。 3、闲置物料要及时转走,保证料场清洁,不得影响正常行人、通风。 4、风、水管路干净整洁,各种电缆吊挂整齐。 5、设备整洁卫生,设施灵敏可靠、安设适当,挂牌管理,各类记录齐全。

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矿业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矿业公司治理制度汇编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1、贵州博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和“一通三防”例会,召开时刻由公司安全监察部届时通知。各矿每周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 2、公司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 3、参加会议部门及人员: 公司各位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各矿要紧负责人,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监察部负责人。 4、各矿汇报以下工作内容: ①本月安全工作事情; ②本月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情; ③本月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事情; ④当前存在隐患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下月安全工作重点及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⑥公司及相关部门协调解决的人、财、物事项。 5、有关部门通报上月相关工作,如生产事情、事故事情、质量标准化事情、“三违”事情、当前存在咨询题、下月工作安排等。 6、公司副总工程师对有关工作提出建议。 7、公司领导协调解决各单位提出的咨询题,并对下月安全工作提出要求。 8、总经理传达贯彻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指令,总结分析上月安全工作事情,安排部署下月安全工作。 9、要求: 凡是在安全办公会议上确定的安全重点事项必须是谁开会、谁负责,并有专人或部门进行跟踪、降实、验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报告和管理制度 1、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对各矿井上、下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检查。 2、在安全隐患检查中,发觉的隐患事情,公司必须做好记录和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检查完毕后,各矿马上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对安全隐患按“五定”原则进行逐个降实处理。 3、公司第二巡进行井上、下安全隐患大检查时,必须对各矿上巡检查出来安全隐患进行复查,若发觉上次隐患未进行处理排除,必须追究各矿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 4、公司在第二次检查中,发觉的安全隐患,各矿应再次组织现场办公会议,总结上次检查和处理事情,并降实好新检查出来的事故隐患处理措施。 5、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将每次检查及整改的隐患做好登记复查工作。对在限期内未完成整改任务的进行处罚。 6、各矿严格执行治理人员现场跟班检查制度,发觉咨询题当班现场整改,并仔细做好记录,如当时别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必须向下一班交待清晰进行整改。 7、公司安全监察部必须针对安全办公会议要求,完成降实的咨询题,及时检查整改事情,逐月分重大隐患、普通隐患做好台帐,并分类存档。 安全目标治理制度 安全目标治理是经过目标的体系化,组织各矿向安全挺进的一种形式。 一、制**全目标 结合环境因素、历史和现实,公司制定一具经过各矿努力能够实现的安全总目标。那个安全目标,必须具备: 1、明确性。目标要具体明确,既有数量目标(如工伤人数,千人负伤率、百万吨死亡率等),又有形象目标(如达到某某先进水平等)。要重点突出,体现出本公司的特点。 2、可行性。目标的高度应依照需要与可能综合确定,既先进又合理,既能鼓舞各矿的热情,又能经过努力而实现。 3、系统性。要充分思考各矿、队、班组业务之间的内在联系与分工协作的关系,使目标具有可分性又有组合性。 4、应变性。煤矿生产是地下作业,所处的生产环境十分复杂,经常变化,还受到自然灾难的威胁。所以,在制**全目标时,既要有相对的稳定性,又要有一定的灵便性,以达到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煤矿采掘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和规范质量检查验收责任,提高采掘工程质量,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挂档升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验收规定 1、采掘工程质量的日常监督检查由区队班组长、验收员、技术员、区队长等管理人员共同负责,通过班自检、班评估、日常检查验收,待验收结束后可向矿申请工程验收,由矿调度室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及相关科室参加验收。 2、验收人员要对验收结果负责,每次验收必须填写工程验收表并签名,以备核查。 3、为了便于检查,各区队要作好检查准备工作: (1)巷道每30米有一组准确的中腰线(锚喷巷道要有检验孔),区队延线标注要与技术科测量组所放中、腰线有明显区别。 (2)准备好检查工具:线绳、尺子、扭矩扳手、压力表等; (3)有专人陪检; 二、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 1、掘进巷道或其它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要先进行自检,认为符合竣工移交条件后,向调度室提出书面竣工验收申请,详见《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单》,由调度室平衡时间,组织劳资科、企展科、技术科、机电科、标准化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共同验收; 2、矿组织竣工验收时,要根据对口专业对验收项目分工负责:技术科负责对工程相关技术参数要求进行把关及工程量的验收;机电科负责对机电设备布置、安装、维修时对工程的要求、及电缆和基础设施进行把关;运输队负责对轨道、运输设备、安全防护设施以及运输设备布置要求参数进行把关;调度室主要负责工程内问题协调处理及遗留问题的平衡分配;人力资源部结合企展科、调度室确定每项工程用工计划;标准化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各单位验收结果并根据验收结果出据验收工程评价报告; 3、检查组成员共同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及*****经过领导审批指导本次施工的措施进行检查验收,现场提出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共同签字,符合竣工条件,再签字验收。如不符合竣工条件,根据验收结果,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罚款处理,并对单位负责人处200元罚款;经过再次验收依然不能通过验收的,要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 4、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是工程质量低劣的,根据工程低劣程度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电力工程建设验收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做好电力建设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电力工程项目建设,下同)的验收管理工作,确保工程的安全优质投产,特制定本办法。 1、2为了提高工程验收质量,调动参加验收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与积极主动性,本办法贯彻责任终身追究与闭环式管理的指导思想,即每一项工作都有人负责、有人落实、有人检查;每一项验收工作都要履行签字手续,验收人员对验收质量负责。 1、3工程项目的验收工作包括阶段性验收与竣工验收两部分。 1、3、1阶段性验收就是指工程竣工前为了控制工程质量而对各个关键性工艺环节进行的验收。包括产品在制造过程中的监造;出厂试验的监督;各项隐蔽工程掩盖前的验收;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安装过程中的跟踪验收;部分设备安装前的解体检查;分步带电设备验收;以及其她需要验收的工艺环节。 1、3、2竣工验收就是指所有工程项目安装调试完毕后进行的验收。 1、4为保证工程验收的有效性,尽量减少人员差异对验收效果产生的影响,参加验收的各有关单位应依照事先批准的验收细则开展各阶段验收工作。验收细则由各单位起草,经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生技科或调度所)批准后执行。各验收责任单位应及时补充、修改、完善该细则,以逐步推进工程验收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 1、5现已批准执行的设备验收细则见附件2。 2、基建工程验收 基建工程就是指由基建科进行工程管理的新建、改建与扩建的输变电工程。 2、1阶段性验收 2、1、1监造 设备订货后,生技科应根据所订设备的重要程度、工艺的复杂程度通知基建科该设备就是否需要监造。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压器必须到生产厂家进行出厂试验的监督与最后组装前的吊罩检查,监造技术人员由生技科、修试工区、施工单位的专业人员组成。其它设备也要逐步加强质量监督,加大到厂监造力度。监造人员应提前根据设备订货技术协议整理好监造大纲,监造过程中要详细记录,对发现的任何影响产品质量的问题都要指出,并要求制造厂家改正。监造结束后,参加监造技术人员要写出监造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办公室存档。 2、1、2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就是指工程竣工后不易或无法检查的各类施工项目。变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有变电站接地网的敷设等。输电工程的隐蔽工程主要包括重要杆塔的基础制作、接地装置的安装等。基建科应根据工程进度在隐蔽工程掩埋之前通知生技科,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或输电工区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人员验收后应写出验收报告,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逐条列出,并规定好整改期限。基建科应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消缺,并在消缺完毕后通知生产技术人员再次验收,不允许有缺陷遗留。复验合格后,验收人员要写出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签字后作为验收报告的一部分暂交生技科保存,待工程总体验收投运后交档案室存档。 2、1、3跟踪验收 对于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的安装调试、输电工程的基础掩埋夯实等输变电工程,由于验收过程复杂或需要监督部分工序,要进行跟踪验收。基建科应将有关施工图纸提前交给跟踪验收人员,以便在跟踪中使用。生技科组织修试工区、运行工区、输电工区等有关单位派遣有关技术人员到安装现场,对各个关键环节进行跟踪验收。验收工作应按照验收细则开展,验收中发现的任何问题,施工单位均应积极解决,验收合格后各单位验收人员应编写跟踪验收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正式版

管理制度编号:LX-FS-A50152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正式 版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正式 版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煤矿的质量管理是煤矿的生存之道,抓好质量管理对安全效率有所保障,质量管理是每个员工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特制定本制度。 1、在矿井施工工程中,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规程进行技术规范的操作。 2、在作业时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措施要求认真按安全规程规定的实施行为为准则进行作业。 3、在巷道工程、支护工程、开采工程,严格质量规范,认真履行技术行业质量标准。 4、在掘进时的煤严禁煤矸混装,保持优质、优

掘进管理制度汇编

市五板桥煤业 掘 进 管 理 制 度 汇 编

目录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6) 1.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6) 2.巷道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8) 3.巷道矿压观测与分析制度 (10) 4.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12) 5.掘进通防管理制度 (14) 第二章现场管理制度 (16) 1.巷道开、竣工管理制度 (16) 2.现场交接班制度 (17) 3.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17) 4.巷道维护制度 (17) 5.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19) 6.特殊地点管理制度 (19) 7.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21) 8.通防设施管理制度 (22) 9.事故分析制度 (23) 第三章掘进岗位责任制 (24) 1.掘进队长岗位责任制 (24) 2.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24) 3.跟班副队长岗位责任制 (25) 4.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26)

5.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26) 6.顶板管理工岗位责任制 (27) 7.架棚工岗位责任制 (27) 8.放炮工岗位责任制 (28) 9.锚网工岗位责任制 (28) 10.煤巷打眼工岗位责任制 (28) 11.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29) 12.岩巷打眼工岗位责任制 (29) 13.轨道工岗位责任制 (30) 14.推车工岗位责任制 (30) 15.锚杆、锚索支护工岗位责任制 (31) 16.耙斗司机岗位责任制 (31) 第四章掘进操作规程 (32) 1.掘进操作规程 (32) 2.风钻操作规程 (34) 3.风镐操作规程 (35) 4.放炮员操作规程 (36) 5.耙斗装岩机操作规程 (38) 6.把钩工操作规程 (40) 7.电机车操作规程 (41) 8.树脂锚杆支护操作规程 (42)

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办法(原版+吴部+户部)

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 管理制度 为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工作,尽量减少支护材料投入,降低吨煤成本,提高矿井经济效益,实现规范化、精细化管理。特制定《高头窑煤矿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制度》。 一、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掘进副矿长 副组长:掘进副总 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物资部部长、监审部部长、掘进队队长。 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掘进专责负责具体协调联络工作,各区队技术员、材料员为本区队支护材料的监督员,负责本区队支护材料领取时质量、规格的查验工作。 二、掘进工作面支护材料领导小组管理职责 (一)生产技术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负责总结、推广支护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

新工艺。 3.负责确定掘进工作面的支护方式及支护参数。 4.负责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变更支护材料的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5.负责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6.负责掘进巷道支护参数的设计优化工作,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支护材料的消耗量。 7.负责检查各施工现场使用的支护材料、支护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支护质量不合格的施工地点,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二)安监部职责 1.参与支护材料入矿检验、验收(检查内容包括支护材料出厂日期、出厂合格证、煤矿安全标志、出厂检验合格证、现场实物抽查)等工作。 2.参与支护材料的抽检、送检工作,并根据实验结果及现场使用情况确定支护材料质量是否合格。 3.负责对支护材料现场实时监管工作,发现有使用不合格支护材料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其停止生产,并限期整改。 (三)物资部职责 1.负责支护材料的采购、审批、领用和发放、仓储、装卸等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一、竣工验收的主体和法定条件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主体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2.竣工验收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 《建筑法》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术档案资料;(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4)竣工图等。 三、规划、消防、节能、环保等验收的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1.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 《城乡规划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城乡规划法》还规定,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

矿山救护队管理制度汇编

内蒙古李家塔煤矿 兼职矿山救护队 二0一七年六月编制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以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内蒙古李家塔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李家塔煤矿兼职救护队 2017年6月1日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1) 第二部分使用范围 (2) 第三部分引用文件 (3) 第四部分兼职救护队的宗旨、职责、任务 (4) 第五部分组织结构及职责 (6) 第六部分管理制度 (7) 一、岗位责任制 (7) 二、入队、退队制度 (9) 三、队员管理制度 (12) 四、奖罚制度 (14) 五、年度计划制度 (15) 六、年终总结制度 (16) 七、预防性检查制度 (16) 八、应急救援制度 (17) 九、事故抢险救援报告制度 (18)

十、战后总结制度 (20) 第七部分技术装备储存、检查、维护保养制度 (21) 一、设备库房管理制度 (21) 二、队服管理制度 (21) 三、呼吸器保养制度 (22) 四、呼吸器检验仪管理制度 (22) 五、医疗急救箱管理制度 (23) 六、自动苏生器管理制度 (23) 七、小仪器管理制度 (24) 八、其它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24) 九、救援技术装备临时调用制度 (25) 第八部分文件材料管理制度 (26) 一、文件管理制度 (26) 二、学习材料管理制度 (26) 三、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26) 四、应急救援图纸管理制度 (27)

五、救护队员档案管理制度 (27) 第九部分培训学习、训练、考核制度 (28) 一、出勤和请假制度 (28) 二、培训学习制度 (30) 三、会议制度 (31) 四、赴外培训取证制度 (31) 五、考核制度 (32) 第十部分应急救护制度 (33) 一、应急救援制度 (33) 二、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制度 (33)

管理制度-掘进管理制度

翟镇煤矿 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翟镇煤矿 2005年元月

前言 为完善掘进专业管理,明确责任,强化制度落实、考核,保证矿井正常的生产接续,确保完成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一系列文件规定,结合翟镇煤矿自身实际,组织人员编制了《翟镇煤矿掘进专业各项管理制度》,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二、巷道地质、测量管理制度 三、巷道矿压观测与分析制度 四、重大隐患排查制度 五、掘进通防管理制度等 第二章现场管理制度 一、巷道开、竣工管理制度 二、现场交接班制度 三、巷道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四、巷道维护制度 五、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六、特殊地点管理制度 七、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八、通防设施管理制度 九、事故分析制度

第一章技术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落实制度 (一)作业规程的编制 1、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区技术副区长任工作面作业规程主编人。 2、根据生产接续时间要求,由生产技术部分管掘进副主任组织下达规程编写通知单,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 3、技术副区长接编制通知单后,应提前持由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签字的委托书,按照部门分工向有关部门索取资料。 4、有关部门必须按照委托书时间积极组织有关资料的编制,确保资料“先进、科学、合理”。 5、各专业部门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各生产系统及相关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其中炮眼布置图和爆破说明书由生产技术部、通防办共同编制。 6、技术副区长(技术负责人)根据部门提供的各类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作业规程的编制。 7、作业规程的编制要求满足下列要求: (1)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上级有关《技术管理规定》的要求。 (2)规程编制力求“先进、科学、合理”。 (3)作业规程必须附有巷道支护设计,要根据类似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围岩类别、赋存状况,采用理论计算与工程类比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支护设计,选择适合现场实际的支护形式、支护参数,并在实施过程中按照初始设计→矿压观测→实施设计→修改设计的程序进行修改实施,使所选择的支护形式既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投入。 (4)作业规程内容齐全、面貌整洁,采用统一的字体、字号〔仿宋体、小4#字(标题用小3#字)、A4纸〕、格式编制。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守则

精心整理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为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从严把关工程建设质量和档案资料,使项目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合法地交付使用,特制定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一篇竣工验收的法律法规要求 (1) (3)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检查(评估)报告或竣工验收报告;(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二、施工单位应提交的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当地政府职能部门竣工档案归档要求制定统一目录,有专业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要按照总承包单位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资料整理工作,最后再由总承包单位进行审核、汇总。施工单位一般应当提交的档案资料是:(1)工程技 起 2、建设工程竣工消防验收 《消防法》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1)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2)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应当进行抽查。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 日内, 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的条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检验批、分项工程全部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建筑围护结构的外墙节能构造实体检验,严寒、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的外窗气密性现场检测,以及系统节能性能检测和系统联合试运转与调试,确认建筑节能工程质量达到验收的条件后方可进行。

xxx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xx煤业巷道工程质量 验收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和执行国家煤炭行业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有关规定,使我矿井在巷道施工过程中有一个切实可行的验收标准,使我们人人心中有标准,干标准活,干放心活。切实提高我公司的巷道工程质量,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公司的巷道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具体由安全生产室负责,每月考核一次。并根据考核情况评定各队巷道工程质量等级。质量等级应符合以下标准: 1.合格: 所含分项工程全部合格。 2.优良: 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其中包括指定的分项工程(井巷工程分项)的50%及其以上达到优良。 二、每月考核结果与当月进尺结算挂钩,凡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水平的,按合格率折算:即合格多少,结算多少;凡合格率达不到70 %的,公司一律不予结算进尺,并通报全公司。由安全生产部将考核结果绘制成表,报由经营管理部进行考核。 三、各队的工程质量验收工作由各队队长和现场专业工程师具体负责。 四、各队验收员验收进尺时应严格执行公司巷道质量验收标准,并根据标准给予验收。严禁在验收工作中弄虚做假,讲面子,拉关系。如有以上情况,给予该队验收员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勒令调离该岗位。 五、各队队长和验收员与本队的工程质量严格挂钩,凡是各队与工程质量有关的罚款,队长和现场专业工程师应承担罚款的20%。

六、公司根据各队工程质量的完成情况,每季汇总一次。凡是工程质量完成情况好的队给予该队队长和验收员100~500元的奖励,完成情况不好的给予相应罚款。 七、公司巷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如下: 1.巷道断面严格按作业规程执行,宽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cm,不得大于10cm;如无地质构造(如断层、褶曲)高度不得小于设计的5cm,不得大于设计的15cm。否则每发现一处给予10~50元罚款。 2.巷道中、腰线验收:各队验收员应根据设计要求每班将中、腰线延至工作面。凡是中线偏离超过±5cm,腰线偏离超过±10cm,给予罚款50~200元。 3.轨道铺设:铺道轨距不得小于设计要求或不得大于3cm,否则每处罚款10元。每1.5m一根道木,缺一根罚10元。道接头必须合严,不得出现高低不平或左右错动现象,否则每出现一处罚10元。接头缺夹板、螺丝、道钉发现一处罚10元。 4.锚杆验收:锚杆必须按作业规程打注。锚杆间排距按标准不得大于10 cm,否则每处罚款10元。托板必须紧贴煤帮或岩面,不得松动,否则发现一处罚10元。锚杆外露不得大于5cm,否则发现一处罚10元。 4.1掘进工作面每周必须做两次锚杆拉拔力试验,并认真填写试验记录,一次不做考核区队200元;区队每周在做锚杆拉拔力试验时要及时通知生产技术室,生产技术室安排人员进行监督,区队不通知部室的每次考核区队50元,部室不安排监督人员的每次考核部室主管100元。 5.棚架验收:棚架不得出现空帮空顶、前倾后仰、迈步、梁口不合、尺寸不符合要求、缺少撑棍或拉杆、柱窝深度不合要求等现象,如发现每处罚款10元。 6.点柱验收:点柱支设必须按作业规程要求,帽子板、楔子齐全、牢固,柱子迎

煤矿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办法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的验收管理,规范工程质量验收形式,明确验收标准及考核标准,保证现场施工质量,依据《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验收形式 1、掘进区队技术员负责班组工程质量验收管理,班长是本班工程质量第一责任者,验收员是本班工程质量验收第一责任者,当班安监员负责所包区域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 班组验收采取动态验收,当班安监员每班要对掘进工作面验收工具及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并且在班组自检验收表予以签字确认,班组自检验收表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由验收员进行填写,技术员进行归档留存。 2、掘进副总负责掘进工作面月度工程质量验收管理,负责组织技术科、安监处、调度室及矿建项目部、施工单位相关人员按时参加验收工作,出具验收结论。 月度验收采取静态验收,验收前提前一天由技术科进行通知,各单位要提前准备好验收工具,由各单位验收员、技术员或以上管理人员及现场人员共同配合进行验收,并对在验收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安排整改,验收后参加验收人员共同在月度验收表签字确认,技术科留存相关验收资料。 二、验收规范

严格按照《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3-2010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工程质量验收。 1、在无任何特殊地质条件下,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现场选点,实测数据,据实填写验收表,出具验收结论。 2、在特殊地质条件下(如遇断层、穿层施工顶板特别破碎时、煤的顶帮破碎地段、矿压影响),采取各项措施仍很难控制巷道成型时,巷道验收标准可适当放宽,要求开拓、准备巷道净高不超过设计300mm,净宽中线左右不超过设计值200mm,回采巷道在此基础上可加大100mm,但不允许出现小于设计值,锚喷巷道的平整度可不作为验收项目,但必须保证巷道的喷浆厚度。 3、对于锚喷巷道成巷工程选点验收,严格控制锚喷巷道复喷成巷。对锚喷巷道喷浆厚度必须进行现场打眼,施工单位预留好风、水管接头,验收人员现场选点。 4、巷道高度以临时轨面为基准进行实量,不以巷道底板为基准,若低于设计巷道高度必须进行处理。 5、必须严格按照测量人员提供的中腰线施工,现场施工对中腰线加强保护。新开头或迎头中、腰线需调整时,施工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测量人员及时安排挂线。 6、沿煤层顶板施工的回采巷道,不得随意破坏顶板的整体性和留顶煤;遇顶板破碎或构造时必须及时加强巷道支护。 7、严格支护材料管理。使用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树脂药卷等支护材料,必须符合按设计要求。 8、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的日常施工管理。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 年修订)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 (2006 年12 月18 日水利部令第30 号发布2014 年8 月19 日水利部令第 4 6 号第一次修改2016 年8 月1 日水利部令第48 号第二次修改2017 年12 月22 日水利部令第49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明确验收责任,规范验收行为,结合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由中央或者地方财政全部投资或者部分投资建设的 大中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含1、2、3 级堤防工程)的验收活动。 第三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按验收主持单位性质不同分为法人验收和 政府验收两类。 法人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项目法人组织进行的验收。法人验收是政府验收的基础。 政府验收是指由有关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的验收,包括专项验收、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四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当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或者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第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 (一)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三)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四)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五)施工图纸及主要设备技术说明书等。 法人验收还应当以施工合同为验收依据。 第六条验收主持单位应当成立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进行验收,验收结论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同意。

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当在验收鉴定书上签字。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对验收结论持有异议的,应当将保留意见在验收鉴定书上明确记 载并签字。 第七条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由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但是,半数以上验收委员会(验 收工作组)成员不同意裁决意见的,法人验收应当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决定, 政府验收应当报请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验收工作组)对工程验收不予通过的,应当明确不予通过的理由并提出整改意见。有关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完成整改, 并按照程序重新申请验收。 第九条项目法人以及其他参建单位应当提交真实、完整的验收资料,并对提交的资料负责。 第十条水利部负责全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水利部所属流域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水利部授权,负责流域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 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对项目的法人验收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组建项目法人的,该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由地方人民政府组建项目法人的,该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项目的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 第二章法人验收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完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单项合同工程,或者中间机组启动前,应当组织法人验收。项目法人可以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增设法人验收 的环节。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当自开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制定法人验收工作计划,报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和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备案。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完成相应工程后,应当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经检查认为建设项目具备相应的验收条件的,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以邀请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等参建单位以外的代 表及专家参加。

南山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南山煤矿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工程质量是煤矿安全生产建设的百年大计,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为推进我矿工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的进程,促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协调、稳定、持续发展,特制定南山煤矿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一、成立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 成员:安全科长、技术科长、通风科长、机电科长、回 采队长、掘进队长、开拓队长、运输队长以及涉及参与验收的有关工程负责人和技术人员

领导组织责: 按照相关标准及要求,负责对井上、下重大工程质量的检查、排查、落实和质量认定工作,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限期处理,对于不负责任,不及时处理的要追究其责任,并行使工程决算否决权和停工权。 三、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 1 、井下工程检查验收标准: 依据《井巷工程质量标准》及编制的《作业规程》相关标准,图纸资料、施工程序进行,属单项承包合同相关事项及相应的《作业规程》相关性标准进行。 2、井上工程检查验收标准: 井上工程检查验收标准依据承包方与被承包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相关工程质量标准进行。 四、各类施工工程检查验收的组织: 1.井下工程质量 的验收组织由技术科牵头、技术副矿长 带头、安全科长、被验收单位负责人参加

2.井上工程的验收由 经营副矿长组织,矿长带头,并邀 请公司相关部门参加。 五、工程施工期间的日常管理和验收: 1、施工员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质量标准及检验办法经常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违反施工程序,不按图纸和《作业规程》施工,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使用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坚决制止,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提出暂停施工。 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施工工程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落实处理,并坚持由技术科、施工负责人参与,相关部门配合,每月进行三次井上、下工程质量检查工作,对井上下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填定评分表,并存档备案。 3、由工程质量检查验收领导组负责,坚持每月三次安全质量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解决,对工程质量下滑的单位,给予警告或罚款等处罚。 六、工程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

区队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永川区锐祥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深沟分公司 班 组 建 设 制 度 汇 编

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1、班组每出现一起安全事故,必须对责任人执行处罚,并进行教育学习。 2、班组每出现一起集体违章事故,免除当班班长职务。 3、班组每出现一条隐患,班组必须立即整改,做到“小事不过岗,大事不过夜”。 4、所有班组的集体违章、个人违章、严重隐患在当月月的进行累计考核,一个月之内出现最多的班组进行处罚,出现最少的班组进行奖励。 班前会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均衡生产,各班组每班必须凿开班前会,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参加班前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队长布置当班生产任务及当班安全生产的注意事项。贯彻学习“三大规程” 2、根据生产现场实际情况安排当班的安全工作。班组长布置当班的具体工作, 并对当班的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险评估结果,强调应遵守的安全技术措施。 3、班组成员对当班的生产任务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组织2-3名班组成员对本 岗位从事的生产任务进行风险评估口述。 4、当班队领导评估整个工作的风险评估内容是否齐全,对有遗漏风险或问题 进行补充。 5、做好会议内容的相关记录。 6、班前会时间应控制在三十分钟之内。

班组内部管理制度 1、所有班组成员应当严格执行片区制订的相关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2、所有班组人员必须按规定及措施要求下井作业。 3、所有班组成员因病、事需要请假,必须经班队长统一准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4、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当班队长的正确指挥协调,所有人员有权拒绝任何人的违章指挥,在井下作业规程中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坚持“三不生产”的原则 5、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准时参加班前会、按时进行现场交接班,在作业过程中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班组长跟班工作制度 1、班组长做到每班第一个下井、最后一个升井。 2、进入工作地点以后,监督上岗人员履行操作规范。接班后班组长必须了解上班存在的问题并安排处理。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落实整改措施。 3、本班工作时间内要巡视全部岗位,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安全情况,强化安全

煤矿掘进专用激光使用管理制度

激光指向仪发放使用回收登记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充分发挥激光指向仪在开掘巷道正确指示方向的优势,确保巷道中线使用效率及高精度,延长激光指向仪使用寿命,提高服务年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激光指向仪由地测科统一管理,区队负责安装、维护和使用。区队在不适用激光指向仪时,需在三天内交还地测科,并登记。 若因人为原因造成激光指向仪的损坏和丢失由区队负责。 激光指向仪的发放与回收登记: 第三条地测科对激光指向仪的使用情况建立专项台帐,并设专人发放,回收并登记在册。激光指向仪使用前要由各区队分管技术员 到地测科领取,领取后激光指向仪的安装和管理由区队负责,使用完后要立即交回地测科,任何单位不能私自保存激光指向仪。否则,对区队处以激光指向仪两倍罚款,并对区队长处以500 元罚款。 激光指向仪的安装及使用: 第四条安设激光指向仪必须由地测科测量人员标定准确的中线位置,中线的标定需满足煤矿测量规程的要求。激光指向仪光束中 心需与中线全部重合,且光斑必须集中。 第五条安设激光指向仪当班必须有分管技术员、队组机电组长跟班,共同安设、调试。否则,分管技术员、队组机电组长不参加各处罚100 元。

第六条 激光指向仪安设完成后, 严禁私自开盖,不得私自拆卸。 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机电组长 200元。分管技术员 100 元。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随意触动或碰撞激光指向仪。 否则,每发现 一次处罚当班副队长 50元,责任人 100 元。若损坏激光指向仪,责 任人要负担全部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第八条 区队悬挂或摘除风筒, 抽放管等设施时, 要注意保护激 光指向仪,严禁碰撞激光指向仪。否则,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 50 元,损坏要承担全部维修费用或照价赔偿。 第九条 每班掘进开工前,跟班副队长(验收员)先检查激光指 向仪光束中心是否与前面的中线一致;若不一致,应由副队长(验收 调校正确一致后方可使用;严禁只看激光光束,而不看中线。否 每发现一次处罚跟班副队长(验收员) 100 元,分管技术员 50 元。 四 激光指向仪的管理及维护 第十条 激光指向仪的日常管理由区队主管队长全面负责, 分管 技术员具体负责,每班跟班副队长(验收员)负责激光指向仪的全面 保护,机电组长负责对激光指向仪的微调部位加润滑油, 确保激光指 向仪正常使用。发现长时间未对其进行保养和维护使激光指向仪性能 降低,对其主管队长罚款 200元,分管技术员罚款 50 元。 第十一条 如遇激光指向仪激光管老化不亮, 激光光斑太大无法 调节,及时与地测科联系维修。 第十二条 如遇丢失、损坏激光指向仪,地测科出具罚款证明, 区队照价赔偿并罚款 2000 元,主管队长罚款 200元,分管技术员罚 款 100 元。 员)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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