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组织年度业务活动表(主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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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业务活动表》模版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业务活动表》模版

非限定性
(截止到: 年月
上年度
限定性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业务活动表
编制单位:韶关市翁江 商会
项目
行次
一、收入
其中:捐赠收入
1
会费收入
2
提供服务收入
3
商品销售收入
4
政府补助收入
5
投资收益
6
其他收入
9
收入பைடு நூலகம்计 11
二、费用
(一)业务活动成本 12
其中:人员费用
13
日常费用
14
固定资产折旧
15
税费
16
(二)管理费用
21
(三)筹资费用
24
(四)其他费用
28
费用合计 35
合计
非限定性
本年度累计 限定性
会民非02表 单位:元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

A103000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以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查账征收居民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事业单位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事业单位支出”“民间非营利组织支出”等。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事业单位填报说明第1行至第9行由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

1.第1行“事业单位收入”:填报纳税人取得的所有收入的金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2.第2行“财政补助收入”:填报纳税人直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3.第3行“事业收入”:填报纳税人通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第4行“上级补助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第5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报纳税人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包括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第6行“经营收入”:填报纳税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第7行“其他收入”:填报纳税人取得的除本表第2行至第6行项目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8.第8行“其中:投资收益”:填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的各项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9.第9行“其他”:填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的除投资收益以外的收入。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填报说明第10行至第17行由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

10.第10行“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填报纳税人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应当包括接受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劳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业务活动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

《业务活动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

A06486《业务活动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分类索引】➢业务域申报➢业务类别申报纳税➢表单类型纳税人填报➢设置依据(表单来源)政策规定表单【政策依据】《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7号)【表单】业务活动表(适用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组织)会民非02表编制单位:年月单位:元【表单说明】1.本表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开展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季度、半年度等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季度数”、“本半年度数”等本中期数栏,反映各项目本中期的实际发生数。

在提供上年度比较报表时,应当增设可比期间栏目,反映可比期间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

如果本年度业务活动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业务活动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度可比期间栏目内。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本表“非限定性”栏反映本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数、本期费用的实际发生数和本期由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金额;本表“限定性”栏反映本期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数和本期由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金额(以“-”号填列)。

在提供上年度比较报表项目金额时,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栏目的金额可以合并填列。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捐赠收入”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捐赠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2)“会费收入”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总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会费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3)“提供服务收入”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总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提供服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4)“商品销售收入”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销售商品等所形成的收入总额。

(完整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

(完整版)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报表
4
政府补助收到的现金
5
收到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8
现金流入小计
13
提供捐赠或者资助支付的现金
14
支付给员工以及为员工支付的现金
15
购买商品、接受服务支付的现金
16
支付的其他与业务活动有关的现金
19
现金流出小计
23
业务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5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业 务 活 动 表
会民非02表
编制单位:年月 单位:元
项 目
行次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
限定性
合计
一、收 入
其中:捐赠收入
1
会费收入
2
提供服务收入
3
商品销售收入
4
政府补助收入
5
投资收益
6
其他收入
9
收入合计
11
二、费 用
(一)业务活动成本
12
其中:
13
14
15
16
(二)管理费用
21
(三)筹资费用
90
固定资产原价
31
减:累计折旧
32
受托代理负债:
固定资产净值
33
受托代理负债
91
在建工程
34
文物文化资产
35
负债合计
100
固定资产清理
38
固定资产合计
4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
41
净资产:
非限定性净资产
101
受托代理资产: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附表二(3)的填报说明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附表二(3)的填报说明

⼀、适⽤范围 本表适⽤于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企业单位、⾮营利性组织等居民纳税⼈填报。

⼆、填报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民间⾮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出总额”、“不准扣除的⽀出总额”等。

三、有关项⽬填报说明 1.第1⾏“⽀出总额”:纳税⼈发⽣的所有⽀出总额(含不征税收⼊形成的⽀出),按照会计核算⼝径填报。

2.第2⾏“拨出经费”:填报纳税⼈拨出经费⽀出。

3.第3⾏“上缴上级⽀出”:填报纳税⼈实⾏收⼊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例上缴上级单位的⽀出。

4.第4⾏“拨出专款”:填报纳税⼈按照规定或批准的项⽬拨出具有专项⽤途的资⾦。

5.第5⾏“专款⽀出”,填报国家财政、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拨⼊的指定项⽬或⽤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的实际⽀出。

6.第6⾏“事业⽀出”:填报纳税⼈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的⽀出。

包括⼯资、补助⼯资、职⼯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

7.第7⾏“经营⽀出”:填报纳税⼈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独⽴核算经营活动发⽣的⽀出。

8.第8⾏“对附属单位补助”:填报纳税⼈⽤财政补助收⼊之外的收⼊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的⽀出。

9.第9⾏“结转⾃筹基建”:填报纳税⼈达到基建额度的⽀出。

10.第10⾏“其他⽀出”:填报上述第2⾏⾄9⾏项⽬之外的其他⽀出的⾦额,包括⾮常损失、捐赠⽀出、赔偿⾦、违约⾦等。

按照会计核算“营业外收⼊”⼝径填报。

12.第11⾏“不准扣除的⽀出总额”:填报纳税⼈按照税收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的⽀出总额,包括纳税⼈的不征税收⼊⽤于⽀出所形成的费⽤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13.第14⾏“准予扣除的⽀出总额”:⾦额等于第1-11⾏。

四、表内、表间关系 (⼀)表内关系 1.第1⾏=本表第2⾏⾄10⾏合计。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工商税务)

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工商税务)

表单说明:本表适用于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以及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等查账征收居民纳税人填报。

纳税人应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事业单位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事业单位支出”、“民间非营利组织支出”等。

一、有关项目填报说明(一)事业单位填报说明第1至9行由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填报。

1.第1行“事业单位收入”:填报纳税人取得的所有收入的金额(包括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按照会计核算口径填报。

2.第2行“财政补助收入”:填报纳税人直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3.第3行“事业收入”:填报纳税人通过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第4行“上级补助收入”:填报纳税人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第5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填报纳税人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包括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6.第6行“经营收入”:填报纳税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第7行“其他收入”:填报纳税人取得的除本表第2至6行项目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8.第8行“其中:投资收益”:填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的各项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9.第9行“其他”:填报在“其他收入”科目中核算的除投资收益以外的收入。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填报说明第10至17行由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

10.第10行“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填报纳税人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应当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商品销售收入等主要业务活动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民间非营利组织业务活动表的编制方法含样表

民间非营利组织业务活动表的编制方法含样表

民间非营利组织业务活动表的编制方法含样表民间非营利组织业务活动表的编制民间非盈利组织三大报表: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

他们没有所有者权益表。

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注意,反映收入费用情况的报表不叫“利润表”,而叫“业务活动表”——当然,因为他们是为盈利组织。

-------------------------------------------------------------------------------------- 1.本表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在某一会计期间内开展业务活动的实际情况。

2.本表“本月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在编制季度、半年度等中期财务会计报告时,应当将本栏改为“本季度数”、“本半年度数”等本中期数栏,反映各项目本中期的实际发生数。

在提供上年度比较报表时,应当增设可比期间栏目,反映可比期间各项目的实际发生数。

如果本年度业务活动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业务活动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度可比期间栏目内。

本表“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报告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本表“非限定性”栏反映本期非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数、本期费用的实际发生数和本期由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金额;本表“限定性”栏反映本期限定性收入的实际发生数和本期由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的金额(以“,”号填列)。

在提供上年度比较报表项目金额时,限定性和非限定性栏目的金额可以合并填列。

3.本表各项目的内容和填列方法:(1)“捐赠收入”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捐赠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捐赠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2)“会费收入”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会员收取的会费总额。

本项目应当根据“会费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填列。

(3)“提供服务收入”项目,反映民间非营利组织根据章程等的规定向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取得的收入总额。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民间⾮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和会计报表民间⾮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科⽬和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编制说明1.本表反映民间⾮营利组织某⼀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情况。

2.本表“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当根据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数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的名称和内容同上年度不相⼀致,应对上年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的名称和数字按照本年度的规定进⾏调整,填⼊本表“年初数”栏内。

3.本表“期末数”各项⽬的内容和填列⽅法:(1)“货币资⾦”项⽬,反映民间⾮营利组织期末库存现⾦、存放银⾏的各类款项以及其他货币资⾦的合计数。

本项⽬应当根据“现⾦”、“银⾏存款”、“其他货币资⾦”科⽬的期末余额合计填列。

如果民间⾮营利组织的受托代理资产为现⾦、银⾏存款或其他货币资⾦且通过“现⾦”、“银⾏存款”、“其他货币资⾦”科⽬核算,还应当扣减“现⾦”、“银⾏存款”、“其他货币资⾦”科⽬中“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的期末余额。

(2)“短期投资”项⽬,反映民间⾮营利组织持有的各种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短期股票、债券投资和短期委托贷款、委托投资等。

本项⽬应当根据“短期投资”科⽬的期末余额,减去“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的期末余额后的⾦额填列。

(3)“应收款项”项⽬,反映民间⾮营利组织期末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未收款项。

本项⽬应当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科⽬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坏账准备”科⽬的期末余额后的⾦额填列。

(4)“预付账款”项⽬,反映民间⾮营利组织预付给商品或者服务供应单位等的款项。

本项⽬应当根据“预付账款”科⽬的期末余额填列。

(5)“存货”项⽬,反映民间⾮营利组织在⽇常业务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捐赠的,或者为了出售或捐赠仍处在⽣产过程中的,或者将在⽣产、提供服务或⽇常管理过程中耗⽤的材料、物资、商品等。

本项⽬应当根据“存货”科⽬的期末余额,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科⽬的期末余额后的⾦额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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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1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四、净资产变动额(若为净资产减少额,以“-”号填列) 25
单位负责人:
制表:
复核:
时间:
业务活动表(代损益表-主表二)
项 一、收 会费收入 提供服务收入 商品销售收入 政府补助收入 投资收益 入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本月数 非限定Biblioteka 限定性 合计 非限定性本年累计数 限定性 合计
其中:捐赠收入
其他收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处置净收入其中包含:除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外其他应税收入所孳生的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 收入合计 二、费 用 (一)业务活动成本 其中:1、捐赠项目成本 2、提供服务成本 3、销售商品成本 4、会员服务成本 5、业务活动税金及附加 (二)管理费用 (三)筹资费用 (四)其他费用 费用合计 三、限定性净资产转为非限定性净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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