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对象预审结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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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 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 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 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 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坚持入团自愿原则,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防止突击发展, 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 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 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 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 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宣传团的基本知识, 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 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 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 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 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 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 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 承认团的章程, 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 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 可以在年满十三周岁后发展他们入团,在十四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第七条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动青年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 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第八条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 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 了解基本情况。

第九条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 应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 由支部委员会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 下同) 研究决定, 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对于经少先队组织培养推荐和团组织考察已达到入团标准的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可以在年满十三周岁后发展他们入团,在十四周岁以前仍保留队籍。

第七条入团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团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动青年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

第八条组织收到入团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团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第九条在入团申请人中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应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十条团组织应当指定一至两名团员作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含附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市直各党(总)支部:为了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依据《基层党组织党内活动规范化细则》(邹组通〔2009〕4号)要求,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现就发展党员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础工程。

市直机关各基层党组织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上来,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党的历史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1、严格发展党员计划制度。

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本单位发展党员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单位党组织的年度发展计划,并于每年3月底上报机关工委。

制定党员发展计划既要考虑当前,又要考虑长远,注重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把工作、生产一线中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

机关工委将根据各部门各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发展计划。

没有计划的不得发展。

2、落实发展党员培养制。

强化培养联系人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跟踪培养,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写实簿》。

通过培训、定期谈话、定期考察、定期分析,落实培养考察责任制。

3、推行发展党员“两推一考”制。

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这两个环节,均要由党员、群众代表共同投票推荐人选;市直工委组织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和党的基本知识考试。

4、落实发展党员公示制。

公示对象包括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预备期满待转正的预备党员。

公示时间一般为一周。

公示的主要内容是: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主要工作经历、现任职务等)、申请入党时间或入党时间、发展党员程序、监督电话等,公示结果要及时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关于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工作的请示(精品范文)通用模板

关于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工作的请示(精品范文)通用模板

关于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工作的请示
中共XX市XX区XXXX局机关委员会:
我单位XXXX同志,女,汉族,1977年5月8日出生,大专学历,主管护师职称,现任XX市XX区人民医院妇产科护士长职务。

XXXX同志于2016年1月15日申请入党,2016年7月15日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2017年11月6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XXXX同志参加培训教育情况:2014年6月27日参加区直工委组织的中共“三大”与党的统一战线策略(中共“三大”旧址)、广州起义与党史上的第一次重大转折(广州起义烈士陵园)、共产党人与黄埔军校(黄埔军校旧址),成绩合格;2015年6月26日参加区直工委组织的爱国主义教育(孙中山故居纪念馆)、时代精神教育(“不走回头路”时代精神教育基地),成绩合格;2016年12月15日参加区卫计局机关党委组织的XX家训廉政文化教育(XX家训廉政文化教育基地),成绩合格。

经医院党支部对发展对象进行了谈话,查阅了档案,进行了政治审查,手续完善,材料齐全。

医院党支部主要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政治审查材料、集中培训
1。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各支部:为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组织力,根据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意见》和《中共****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工作是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对于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从全校情况来看,各党支部围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下了很大力气,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少数党支部重视不够、标准不高、工作不实、把关不严等问题。

学校将进一步加大发展党员工作检查力度,严肃查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对此,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把发展党员工作真正放在重要位置来抓,切实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严格程序,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全程票决、全程公开、全程纪实、全程审查”制度1.发展党员全程票决制度群团推优、党员推荐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下同)研究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党员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均须票决(票样见附件1)。

2.发展党员全程公开制度经党支部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党的支部委员会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公示格式见附件2);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党的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公示格式见附件3);经学校党委预审、党员大会票决通过的预备党员(公示格式见附件4);预备期满,经党的支部委员会审查,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公示格式见附件5)。

以上人员,均要通过书面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培养考察情况等。

各党支部对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报告党委组织部,未经调查核实或核实确有问题的,不得继续培养、发展程序。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16.11.11•【文号】中青办发〔2016〕11号•【施行日期】2016.11.11•【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的通知中青办发〔2016〕11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已经共青团中央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共青团中央2016年11月11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新发展的团员质量,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内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团自愿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团的基层组织应当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着力把各方面先进青年吸收进团组织,保持团员队伍朝气蓬勃的青年特点,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核心。

第二章入团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第四条团组织应当加强对青年的教育和引导,面向青年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宣传团的基本知识,努力为青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提高青年对团的认识,激发青年的进步热情,建立起一支数量众多的入团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团组织应当主动了解青年,及时发现那些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好的青年,鼓励他们申请入团。

第六条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装档14-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预审会议记录及预审意见

装档14-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预审会议记录及预审意见

中共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填写转预备时所在党委名称)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会议记录(参照手写)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环工学院会议室(外校同学根据自己情况修改)应参加人数: 7实到人数: 7会议主持人: (写学院党委书记的名字)会议主要议题: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一、基层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介绍对发展对象的相关入党材料的预审情况;发展对象xx(本人的名字)入党材料齐全、清楚,材料真实可信。

已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经政治审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清楚。

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该同志群众反良好,群众威信较高,入党信念坚定,动机端正,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且在工作、学习、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

二、其他党委委员发表“是否同意审查意见”的意见;经讨论,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审查意见三、党委会讨论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并由主持人宣布预审结果。

经党委审查,认为该同志的条件,档案材料,培养教育情况等符合规定,经党委xx年x月x日研究,同意XXX同志履行发展党员程序。

中共XX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对_________等同志的预审意见_________________支部:《关于将__________等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已收悉。

经审查,上述同志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完备,预审合格,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其为中共预备党员。

同时,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请指导其认真填写。

中共长安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盖章)年月日参考模板4-3:XX党委会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会议记录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应参加人数: 实到人数:参会人签名(或附签到册):会议主持人: 会议记录人:会议主要议题:对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一、基层党委副书记或组织委员介绍对发展对象的相关入党材料的预审情况;二、其他党委委员分别发表“是否同意审查意见”的意见(分别发言内容);三、党委会讨论研究形成统一意见并由主持人宣布预审结果。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4篇)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4篇)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一、预审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同意后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

二、预审内容1、入党申请书(手写、1500字以上);2、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准确、完整、整洁、无缺漏);3、综合政审材料;4、自传(手写、1500字以上);5、思想汇报(列入拟发展对象一年来的思想汇报,不得少于____份、手写、每份1000字以上);6、入党积极分子考试合格证;7、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材料;8、党委的考察情况、审查意见等。

三、预审程序1、党支部将拟发展对象的相关材料报教育局党总支初审。

2、及时把党总支的考察情况和初审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3、据实填写《入党对象情况预审报告表》(一式两份),《基层党组织入党对象预审情况汇总表》(同时上报书面稿和电子版),连同有关材料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4、市委组织部对基层党组织上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收到上报材料____个工作日内形成审查意见,签署在《入党对象情况预审报告表》中,反馈给基层党委,预审通过的发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

对预审不合格的,分情况处理: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要求党支部予以补齐或规范化;政审情况不清楚或有疑问的,要审查清楚;程序不到位的,要重新履行程序;对__认识不正确或民意测评结果差的,要退回预审材料,重新考察。

发展党员预审制度(二)一、发展党员实行党委和市委组织部两级预审制。

二、支部确定发展对象之后,要及时将发展对象的全部培养考察材料送交党委预审。

三、支部送交党委预审的材料包括:1、入党申请书;2、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登记表;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决定(或支部会议记录);4、思想汇报;5、政审材料;6、支部考察报告;7、培训合格证;8、计划生育证明;9、公示情况。

四、党委通过审阅支部报送的发展对象培养考察材料、与党内外群众座谈、与发展对象谈话等方法,审查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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