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开具方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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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红字发票的填开流程图

如何进行红字发票的填开流程图

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红字发票
一在“发票管理”点击“红字发票管理”。

二在“红字发票管理”中找到“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三如下图所示,如果是提出申请的是销售方,就请点击选择“销售方申请”然后逐一填写“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四填写后,点击“下一步”
五如下图所示,进行信息的确认,然后再点击“确定”,信息表左上角点击保存成功后点击上传,提示审核通过后,关闭当前页面。

六重装打开了发票管理,找到增值税专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打开后直接选择保存地址,保存在桌面上。

七下载成功后看一下信息表名称后四位数是多少,然后再关闭当前页面。

八打开发票管理中的发票填开。

九如下图所示,点击“负数”。

十如下图所示,点击“导入开具”。

十一如下图所示,先选择下载的路径,然后点击“确认”。

十二最后确定并输入对方“地址电话银行帐号”,用新的发票打印出来,即可!。

开票如何开红字发票

开票如何开红字发票

开票如何开红字发票开红字发票的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发票红字信息表填开'菜单,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如图所示。

【第二步】在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中,提供两种申请方式:购买方申请和销售方申请,具体状况视纳税人必须要而定。

【第三步】关于购买方申请,购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其他项必须要手工填写。

关于销售方申请但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销方信息自动带出不可修改,必须手工填写其它各项信息。

关于销售方申请且数据库中有对应蓝字发票信息的,系统会自动填写信息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打印'按钮,系统储存此张红字发票信息表。

【第四步】已经填写完成的红字信息表,纳税人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申请审核处理:一种是使用"上传'按钮,联网进行上传,〔税务〕机关进行自动或手动审核,上传提示"校验成功'之后,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管理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下载审核过的的红字发票信息表。

2哪些状况必须要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干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增值税一般发票、增值税电子一般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必须要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红字发票时候,必须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补充:小规模纳税人代开的专用发票如何开具红字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必须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纳税人请携带已开具发票各联次、开具红字发票的书面证实材料、经办人身份证实(经办人变更的还必须提供复印件),到税务机关窗口办理。

3如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流程分为三步:红字信息表填开、接收校验通过信息表、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

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步骤(购方已认证开具步骤)

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步骤(购方已认证开具步骤)

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购方已认证)步骤进入开票软件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
出现的页面选择购方已抵扣
然后直接点击确认(不用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
在出现的页面输入对应的信息(销方企业信息,开票明细)
如下图样例数量,金额,税额,都未负数(核对开票信息)然后点击打印按钮在出现的页面点击不打印
跳出如下的页面如果企业自己还开就确认否则就点击取消
再次点击红字信息表,在出现的菜单点击第二行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会跳出如下的页面
选定信息表点击上传
查看信息表概述出现审核通过四个字样信息表编号也随之出现,双击该信息表打印出来给予销方企业开具红字发票。

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如何开具红字发票红字发票即为负数发票,一般对于符合作废条件的,发票注明作废,且开票软件也应注明,当出现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是销售方未抄税也未进行记账,以及购买方未认证或是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这些情况时,应开具红字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第一步:提交开具红字发票申请1、纳税人与自己的发票开具系统中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菜单,根据原蓝字发票情况来填写表格,保存并导出至电脑桌面上,同时打印两份并加盖公章。

2、登录网上办税厅,然后点击“我的信息”栏目,在“我的办税事项”的“其他申报事项”中有“红字发票文件传送”。

点击“红字发票文件上传”,点击“新建上传”后,点击“浏览”,从桌面选择您需要上传的红字增值税发票XML文件。

然后点“确认”。

第二步:办理开具红字发票通知单纳税人申请完成后,携带以下资料至分局红字发票通知单开具窗口办理手续。

1、属购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②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双方同意退货或折让的证明(双方公章确认)。

③进项税额转出的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2、属销货方申请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纸制申请单。

②属于“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情况的,需提供购买方出具的拒收发票证明(加盖购买方公章),写明:A、发票代码、号码及拒收理由。

B、错误具体项目及正确内容。

C、注明发票未认证未抵扣。

D、购货方税号开错需提供购货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购方公章)。

属于“开票有误,发票尚未交付”情况的,需自行出具书面情况说明,注明发票尚未交付(加盖公章)。

③提交原蓝字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原件查验。

第三步: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货方纳税人取得税务机关出具的开具红字发票通知书后,可在自己的开票系统中开具负数发票,开具前纳税人需要在系统中录入红字发票通知书号码。

开具红字发票时步骤

开具红字发票时步骤

开具红字发票时步骤开具红字发票时步骤1、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时的税务处理情形一:专用发票已经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但不必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应做如下处理: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项负数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发生销售退回(含部分销售退回)或销售折让的,销售方还应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将该笔业务的相应记账凭证复印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折扣折让行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并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购买方在一定时期内累计购买货物达到一定数量,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降等原因,销售方给予购买方相应的价格优惠或补偿等折扣、折让行为,销售方可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情形二: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经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应作如下处理: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销售方应作如下处理: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销项负数发票),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情形三:购买方所购买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并且开票时间已经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或者,开票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但销售方已经抄税的,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时:购买方和销售方的处理流程同情形二所述。

红字发票填开流程

红字发票填开流程

红字发票填开流程一、负数普通发票填开流程(四个步骤)当企业所开发票有误或者由于商品质量等问题购方需要退货,但蓝字普通发票已跨月或已抄税不能作废,此时可开具负数发票来冲抵。

负数普通发票的填开方法与红字专用发票不同,不受信息表管理的限制。

在开具负数普通发票前,指定其对应的正数普通发票的代码和号码即可开具。

下面简单介绍开具流程:第一步:按平时开具普通发票的办法先调出一张新发票。

第二步:按发票上方的“红字”按钮。

如下图:第三步:填写负数发票对应的原正数发票代码、号码。

如下图第四步:点击下一步按钮会显示发票相关信息。

点确定之后,会出现负数发票界面,右下角自动生成对应篮字发票代码号码。

用现在这张新发票打印出来即可( 如果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当前数据库没有相应数据,则需要手动填写,商品名称,数量为负数,单价为正数) 。

二、负数专用发票填开(销方申请的情况)流程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前需要先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税局审核。

待审核通过拿到信息表编号后才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我们整理一下开具的简单流程如下,供大家参考:销售方申请(指发票未认证的情况):(三个步骤)1. 信息表填开进入开票系统-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开票软件左上角)-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选择销售方申请-输入发票号码、代码-点下一步-( 如果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但是当前数据库没有相应数据,则需要手动填写,商品名称,数量为负数,单价为正数) 确定信息后点击打印,然后选择不打印,即可保存。

2. 信息表上传点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选中对应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根据提示点击确定:即可看到相应信息表的信息表描述已更新为“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信息表编号可以用于开具红字发票,(双击点开这张红字发票信息表,用白纸打印留底)。

3. 开具红字发票在发票管理里面点发票填开,调出一张正常的专用发票。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课件

《红字发票开具流程》课件

REPORT
CATALOG
DATE
ANALYSIS
SUMMAR Y
03
红字发票的账务处理
销售方账务处理
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红字发 票与原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一 并交付给购买方。
审核通过后,销售方根据审核结果在 开票软件中开具红字发票,并将红字 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交付给购买方 。
销售方需在开票软件中填写红字发票 信息表,并将信息表编码和信息表内 容核对无误后提交至税务机关审核。
02
打开开票软件,输入用户名和密 码登录系统。
选择软件上的“红字发票申请单”模块
在开票软件主界面上,找到并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模块。 进入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写页面。
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红字发票申请单 上的信息,包括发票代码、发票号码 、开票日期、购方税号等。
选择红字发票的原因,如退货、折扣 等,并上传对应的销售清单或退货证 明。
销售方需在账务处理中冲减当期销售 额和销项税额,并相应调整应收账款 和银行存款等科目。
购买方账务处理
购买方在收到销售方交付的红 字发票时,应将红字发票与原 蓝字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进 行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购买方需根据红字发票的发票 联和抵扣联,在账务处理中冲 减当期进项税额,并相应调整 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等科目。
问题二:无法找到对应 的原蓝字发票信息。解 决方案:与销售方或税 务部门联系,确认原蓝 字发票是否已作废或被 冲销,如未作废或冲销 ,则无法开具红字发票 。
问题三:红字发票开具 后无法交付给购买方。 解决方案:确认红字发 票的交付方式,如快递 、自取等,确保购买方 能够顺利收到红字发票 并进行账务处理。
01

红字发票开具方法

红字发票开具方法

红字发票(负数发票)开具方法:方法一: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发票管理类—红字发票申请单,上报。

方法二:1、进入增值税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发票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发票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方法三:1、销货方让购货方提供购货方所在地(区)税务局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通知单上标明所开红字发票的详细信息及开具红字发票的的理由。

2、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发票。

3、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点击“专用发票填开”——点击“打开的发票上的负数”——输入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跳出所开具的发票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发票”即可。

1.点击“发票管理”上方‘红字发票信息表’下拉菜单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2.选择“销售方申请”,如果发票未寄送出去并且未超过一个月,则选择“因开票有误等原因尚未交付的”;反之选择第一项“因开票有误购买方拒收”,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确认信息表票面信息是否正确;如果票面无信息,则手工录入需红冲票面信息。

(注:金额、数量为负数;单价为正数),确认完成点击右上角“打印”,然后选择“不打印”,最后点击“取消”。

3.点击“发票管理”上方‘红字发票信息表’下拉菜单选择‘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弹出窗口选中已开信息表,点击‘上传’按钮,点“确定”,待信息表上传完成显示“审核通过”即可进入发票填开界面开具负数发票。

4.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界面中,点击“红字---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双击信息表编号,确认票面信息是否正确,并打印在正常的发票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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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开具方法(完整版)
1.点‘发票管理’,再点‘信息表’,点‘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
2.弹出红字发票信息表信息选择界面
3.购方申请有两种情况
当选择已抵扣时,只要选择发票种类后,不需要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当选择未抵扣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对应的具体未抵扣原因后,选择发票种类,并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点“确定”进入填开界面。

【手工填写纳税人信息、商品信息和申请理由等信息】
4.点击“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项
5.点击“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菜单,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6.上传成功后会显示审核通过,并生成信息表编号
7.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注意:很多用户在升级后开具红字发票时出现乱码情况,您可以执行系统设置下的“初始化”,或者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全部删除”,再输入信息表编号后手动输入蓝字发票上的信息后打印。

相关政策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

公告中明确规定,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的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视具体情形,由购买方或销售方通过网络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
对应。

公告同时指出,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3月1日起施行的《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2.0版)》(税总发〔2014〕154号)中,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申请,纳税人仅需报送《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两份,经税务机关通过系统数据逻辑校验后开具,纳税人不再需要提供对应蓝字发票原件、复印件以及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税务机关逐步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给予纳税人充分的便利与信任。

与此同时,纳税人(特别是初次面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营改增纳税人)在发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特别要注意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的,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切不可随意误用73号公告申请红冲,否则将面临涉税风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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