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社会的婚姻和家庭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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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演变

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演变

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演变婚姻是人类社会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和伦理观念,而家庭则是婚姻的基本单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也在不断演变和变化。

本文将从古代到现代,探讨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的演变。

古代中国的婚姻观念主要以男尊女卑为主导,男性在家庭中扮演着主导地位,而女性则是从属的角色。

古代的中国,婚姻是由家长和媒人包办的,主要注重的是家族的利益和传承。

因此,婚姻往往是以男性为中心,女性的婚姻观念不被重视。

随着时代的变迁,近现代的中国婚姻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在20世纪初,中国发生了一系列革命和社会运动,婚姻观念也受到了深刻的冲击和改变。

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倡导男女平等的观念,推动了中国婚姻观念的转变。

新文化运动提倡的婚姻观念,主张男女婚姻平等、自由选择伴侣、互相尊重和互助。

此后,中国的婚姻观念逐渐向现代化方向发展。

女性开始获得了更多的平等权利,她们开始追求自己的事业和独立的生活。

男女双方更加强调彼此之间的共同发展和自由选择。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婚姻观念进一步发生了变革。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婚姻和家庭的期望也发生了变化。

传统的家族压力减轻,个人的追求和幸福感成为了婚姻和家庭观念的核心。

现代中国的婚姻观念更加注重个人的幸福感和情感需求。

而且,婚姻也不再仅仅是男权社会中的一项义务和行为,而是两个人之间充满爱和互助的伴侣关系。

夫妻之间更注重平等和和谐,在婚姻中双方都应发挥自己的作用和责任,共同承担家庭的重任和义务。

此外,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也对婚姻和家庭观念产生了影响。

由于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对孩子的期望和重视更高,婚姻也承载着更多的责任和期待。

婚姻不再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情,而是涉及到整个家庭的幸福和未来。

总的来说,中国的婚姻与家庭观念经历了从男尊女卑到男女平等的转变,从利益和传承为主导到个人情感和幸福为中心的演变。

中国的婚姻观念在社会的推动下逐渐变得现代化和理性化,更加注重夫妻之间的平等和互助。

中国传统美德中的婚姻伦理与家庭幸福

中国传统美德中的婚姻伦理与家庭幸福

中国传统美德中的婚姻伦理与家庭幸福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婚姻伦理和家庭幸福一直是重要的价值观念。

传统美德对于维系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幸福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中国传统美德中与婚姻伦理和家庭幸福相关的几个重要方面。

1. 忠诚和责任感:传统美德强调婚姻中的忠诚和责任感。

在传统观念中,婚姻是一种承诺和契约。

夫妻应该彼此忠诚,互相扶持,共同克服困难。

在婚姻中,夫妻之间的忠诚和责任感能够建立起互相信任的基础,帮助他们共同创造幸福家庭。

2. 孝道和家庭观念:中国传统美德重视孝道和家庭观念。

在传统文化中,婚姻并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而是两个家庭的联结。

婚姻的幸福与否关系到夫妻双方的家庭和亲人。

因此,夫妻应该尊重对方的家庭和亲人,保持家族关系的和睦。

同时,作为子女也要尽孝养老,维系家庭的稳定和幸福。

3. 奉献和牺牲:中国传统美德强调婚姻中的奉献和牺牲精神。

夫妻双方应该为了家庭的幸福而付出努力,并且愿意牺牲个人的利益。

传统文化中认为,夫妻双方互相奉献和牺牲是家庭和谐和幸福的重要保障。

4. 和谐共处和面对困难的智慧:在传统美德中,婚姻的幸福与家庭的和谐紧密相关。

夫妻双方应该学会和谐共处,尊重彼此的权益和需要,并且善于解决矛盾和问题。

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夫妻应该以智慧和宽容的态度相互扶持,共同度过难关。

5. 教育家庭价值观念:中国传统美德认为,家庭是价值观念传承的重要场所。

夫妻应该携手教育子女,传递良好的家庭伦理和传统美德。

通过对子女的教育,可以培养出有责任心、有家庭观念的新一代,为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做出贡献。

在当代社会,传统美德在婚姻伦理和家庭幸福中的地位虽然受到一些冲击,但依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传统美德赋予了夫妻双方更多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同时也能够为家庭提供稳定的价值观念和道德支撑。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传统美德面临一些新的挑战。

现代社会对于婚姻关系的定义和期望也在发生变化。

因此,我们需要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来重新诠释和传承传统美德,以适应当代社会的需求。

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

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

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古代社会是一个男权社会,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均体现了这一特点。

在古代社会中,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被视为社会风俗和传统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始终贯穿着古代社会的方方面面,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和思想。

本文就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和家庭观念作简要探讨。

婚姻制度古代社会的婚姻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不同的地区具有巨大的差别,但大体可分为两类:宗法制和婚姻自由制。

宗法制婚姻制度是指婚姻关系受到种族、血缘、等级等因素的限制。

它以血缘关系和世系为主要的分类依据,由家长或姻亲介绍,主要强调家世、门第和利益,婚姻的缔结和解除都需得到亲族的批准和参与,特别是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被摆在了一个次等的位置上。

而婚姻自由制则是指在特定的社会条件下,男女双方可以自由选择对方作为自己的配偶。

这种制度在古代社会中是相对较少见的,只在一些开明的时期和地区实行。

在宗法制婚姻制度下,婚姻关系是依据世袭、亲缘、同姓等因素而形成的。

这种婚姻形式强调家族的血缘关系,家族内部尽量不让外人嫁到自己的家族,家族之间也不轻易通婚。

古代社会婚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是宗法婚姻制度,而宗法婚姻制度主要以男方的世系作为分类依据,在宗法制婚姻制度下,由于婚姻缔结是以男方家族的利益为主要目的,因此女性显得松散,丧失了独立性。

婚姻自由制婚姻制度则强调人类婚姻自由的权利,在此制度下没有血脉、世系限制,人们的婚姻自由由个体决定,不受家族、宗法、等级等因素的束缚。

因此,婚姻自由制在古代社会中是非常先进的一种制度,体现出了人类对自由和平等的不断追求。

家庭观念在古代社会中,家族和家庭观念是极为重要的,其中家族观念的地位更加显著,包括家族、宗族、血缘等。

古代社会婚姻制度的特点就是以男权制度为主,女性在婚姻关系中地位较低,她们常常被视为家族财富和繁殖能力的代表。

婚姻关系的形成和维护都必须符合家族和社会的法律法规,因此女性在婚姻、家庭方面,均无法完全自主。

在家庭观念方面,古代社会的家庭观念比较质朴。

五六十年代的婚姻观念和现代有何区别?

五六十年代的婚姻观念和现代有何区别?

五六十年代的婚姻观念和现代有何区别?一、婚姻观念的差异1. 传统观念的坚守在五六十年代,传统婚姻观念扎根于社会的深层土壤中。

男性主导、女性从属的观念被广泛接受,夫妻间的分工明确,男性在家庭中担任经济支柱的角色,女性则负责家务和照料子女。

这种观念强调家庭的稳定和传承,倡导夫妻间的相互尊重和忍耐。

2. 现代观念的崭新面貌而现代社会中,婚姻观念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

个人价值和自我实现成为婚姻的重要因素,夫妻关系中的平等和伴侣关系被更多人认同。

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趋同,共同承担家务和子女的抚养责任。

婚姻不再仅仅是传统观念中的经济合作,而是建立在平等、尊重和共同成长的基础上。

二、婚前思想观念的转变1. 婚前恋爱与自由选择五六十年代的婚姻观念,往往是父母和长辈的决定,个人的意愿很少被考虑。

而在现代,婚姻的选择更加自由,婚前恋爱成为常态。

人们注重与伴侣之间的感情和性格的契合程度,追求婚姻的幸福和满足感。

2. 婚前准备与心理素质现代人注重婚前准备的重要性,更注重夫妻间的价值观一致、沟通和协调能力的培养。

社会心理学的发展使人们更加关注婚姻中的心理健康问题,如婚姻冲突的处理、家庭责任的平衡等。

和五六十年代相比,现代人更愿意通过学习和心理咨询来提升婚姻的质量。

三、家庭责任与共同成长1. 家庭责任的变革在五六十年代,家庭责任主要由男性承担,女性在家庭中扮演着次要的角色。

而现代社会中,家庭责任的分工逐渐趋向平等化,男女双方共同承担家务和子女抚养的责任。

夫妻间的合作和支持成为了婚姻幸福的重要保证。

2. 夫妻间的相互尊重与共同成长现代婚姻中,相互尊重和平等的关系被看作是夫妻幸福的基石。

夫妻间的沟通和理解能力变得尤为重要,双方需要倾听对方的需求和意见,并加以尊重。

在现代社会中,夫妻关系的改善和共同成长是维系婚姻稳定的关键。

四、性别平等与女性地位的提升1. 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近年来,性别平等观念逐渐深入人心,社会对待男女在家庭和职场中的地位更加公平。

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念

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念

论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摘要】: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社会转型速度不断加快,传统的婚姻家庭观正在发生变化,逐渐被人们淡忘,并且更多的受到西方婚姻家庭观念的冲击和影响。

文章首先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对婚姻、家庭进行定义。

其次,分别对中国传统的婚姻和家庭的特点进行分析和阐释。

最后,将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与传统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进行对比,使人们认识到对于传统文化中的精华我们要继承和发扬,对于外来文化我们也要去粗取精,不断地对当代文化进行反思和改进,形成一种和谐的婚姻家庭观。

【关键词】:传统文化;婚姻家庭观;文化背景引言家庭是组成社会最基本的单位,而婚姻则是一个完整的家庭形成的必要条件。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形成了特有的一套传统婚姻家庭观,这种传统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婚姻家庭观念一直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直到新中国的建立,更确切的说是改革开放以后,西方民主自由的婚姻家庭观被带入中国,不断的对传统的婚姻家庭观进行着冲击,于是就出现了空巢家庭、丁克家庭、闪婚等很多新形态的婚姻和家庭。

而近年来离婚率不断上升也成为了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这让人们不禁联系到中国的封建社会,传统文化背景下的离婚率非常的低。

因此,我们可以分析一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家庭观,看看与当代文化背景下的婚姻家庭观有什么不同之处,哪些能给我们好的启发。

一.传统文化中的婚姻和家庭的含义(1)婚姻《礼记·昏义》中对婚姻是这样定义的:“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故君子重之。

是以昏礼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皆主人筵几于庙,而拜迎于门外,入,揖让而升,听命于庙,所以敬慎重正昏礼也。

”从这几句中国古代比较经典的关于婚姻的定义里我们可以看出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婚姻的目的只在于家族的延续和对于祖先的祭祀。

完全是以家族为中心的,不是个人的,也不是社会的。

在中国封建社会家族香火的延续和祖先的祭祀两者关系非常密切,有时是密不可分的。

中国的婚姻与家庭

中国的婚姻与家庭

中国的婚姻与家庭婚姻与家庭是社会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在中国,婚姻与家庭的观念和实践一直以来都具有独特的特点。

本文将围绕中国的婚姻习俗、家庭结构和家庭价值观展开论述,探讨中国传统文化对婚姻与家庭产生的影响,以及现代社会对这些传统观念的变化和挑战。

一、婚姻习俗中国的婚姻习俗源远流长,不同地区和民族有各自独特的传统。

在中国的婚姻习俗中,婚礼是一个重要的仪式。

无论是传统的婚礼还是现代的婚礼,都注重家庭和亲朋好友的参与。

在传统的婚礼中,新娘通常要穿红色的婚纱,这象征着幸福和好运。

此外,婚礼上还会有各种各样的传统舞蹈、音乐和食物,以及象征幸福和繁荣的习俗。

二、家庭结构中国的家庭结构一直以来都以“父母、子女、夫妻”的核心组成。

传统上,中国家庭更加注重“三从四德”的伦理观念,即“妻顺夫、子孝父母、兄顺兄、弟顺兄”。

尊敬长辈、关爱家庭成员一直都是中国文化传承下来的优秀品质。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中国的家庭结构也发生了一些变化。

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经济条件的改善,越来越多的夫妻选择独生子女。

这种独生子女家庭结构的出现,使得家庭的关注重心更多地放在了孩子身上。

同时,随着女性地位的提升和社会观念的改变,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得到了提高,家庭成员之间的平等观念也逐渐得到普及。

三、家庭价值观中国的家庭价值观念一直以来都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

传统观念中,儒家思想对中国家庭价值观的形成起到了重要作用。

儒家思想中的“仁爱”、“孝道”等概念一直都是中国家庭价值观的核心。

人们认为,只有通过亲情的关系,才能构建和谐的家庭和社会。

然而,在现代社会,中国家庭的价值观也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发生了一些改变。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信息的普及,个人主义的思潮逐渐增强。

一些家庭开始注重个人的自由和个人的追求,开始进行家庭价值观的重新思考。

在这个过程中,自由恋爱、男女平等和自主选择等观念渐渐在家庭中得到认可。

然而,无论传统还是现代的家庭价值观,家庭始终被认为是一个人生的港湾,是情感交流和亲密关系的重要场所。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制度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制度

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制度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传统文化对其社会结构和家庭价值观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家庭与婚姻制度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社会秩序和个人幸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家庭的角度来讨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制度。

传统中国家庭的核心是父权制。

在传统社会,父亲担负起家庭的责任和义务,整个家庭都以父亲为中心。

父亲拥有绝对的权威和决策权,他负责支配家庭的经济和事务。

儿女必须服从父亲的意愿和安排。

母亲则承担起照顾子女和家务的责任,她的地位相对较低。

传统家庭中强调孝道,儿女要孝敬父母,并为父母争光。

而婚姻制度在传统中国社会也受到了许多限制。

父母扮演着决定子女婚姻的重要角色,他们会力求子女们的婚姻符合社会的利益和家族的荣誉。

传统中国的婚姻以包办婚姻为主,父母代为安排,子女无权选择自己的伴侣。

婚姻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家族的延续和社会地位的提高,个人幸福往往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

此外,传统中国的婚姻也存在着男尊女卑的观念,重男轻女的现象在许多家庭中普遍存在。

然而,随着社会的变迁和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庭和婚姻制度发生了许多改变。

父权制逐渐减弱,夫妻之间的平等关系得到了更多重视。

女性地位提高,她们在家庭中的话语权增加。

婚姻也更加注重个人的情感和幸福,伴侣的选择更多取决于两个人的意愿而非家庭的安排。

同时,法律对于家庭和婚姻的保护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例如实行的婚姻登记制度和对家庭暴力的法律禁止。

尽管如此,中国传统文化对于家庭和婚姻制度仍然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家庭价值观仍然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心中。

例如,家族的尊严和荣耀仍然对于家庭的稳定和幸福起着重要的作用。

而儿女对父母的孝敬和敬畏,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一种重要的道德观念。

此外,婚姻仍然被看作是两个家庭的联姻,家族的背景和社会地位仍然对婚姻产生着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家庭与婚姻制度承载了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传统。

中国古代的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

中国古代的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

中国古代的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中国古代社会的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在长时间的历史沉淀中形成并得以延续。

婚姻在古代社会中被视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对于个人和社会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的演进不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发展,也揭示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特征。

一、婚姻观念的演变中国古代的婚姻观念有着鲜明的特点,注重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

封建社会中,父母权威巨大,婚姻往往是由父母和长辈牵头安排的,涉及到婚姻的事宜。

婚姻观念非常传统,以男尊女卑为核心思想,男性在家庭中拥有更高的地位,而女性则相对被动和依附。

另外,重婚是古代社会的一种常态,有时贵族阶层会有多妻多妾的现象。

随着社会的发展,婚姻观念也开始有所变化。

宋代以后,婚姻开始强调爱情和个人选择的自由。

古人对于婚姻的看法开始有所转变,由父母包办逐渐转为夫妻共同提出意见,相互尊重。

尽管仍然有着男尊女卑的思想,但女性的地位也有所提升,她们开始在婚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家庭结构的演化中国古代的家庭结构主要以家族为基础,以父慈子孝为核心价值观。

家族制度在古代中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既是一种生活方式,也是一种社会制度。

家庭的成员以父系血统为主,祖先崇拜和祭祀活动是家族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古代社会中,家族结构非常严密,家族中的成员在行动、工作、学习等方面都受到家族的强制与约束。

父亲担负着家庭中的重要角色,他们有权决定子女的一生,并对子女进行严格的管教。

母亲在家庭中的地位相对较低,主要负责家务和照顾子女。

随着时间的推移,家庭结构逐渐发生了变化。

社会的进步和法律的完善使得家族制度逐渐瓦解,家庭结构开始向核心家庭嬗变。

核心家庭指的是夫妻和子女构成的小型家庭单元,它强调夫妻之间的平等和个人自由。

家庭结构的转变也反映了社会对于个人权利的尊重和家庭关系的多样化。

三、中国古代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的意义中国古代婚姻观念和家庭结构的演变不仅是历史文化的产物,也反映了当时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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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利用战争手段掠夺妻妾。
周幽王与褒姒
曹丕与甄氏 张飞与夏侯氏
B、和平时期仗势欺人强夺妻妾。
唐玄宗与杨玉环 孙皓与张布之女
C、民间男子因纳不起聘财而抢婚。 清末《点石斋画报》:新娘背新郎
有婚家女富男贫,男家恐其赖婚也,择日率男抢女, 误背小姨以出。女家追呼曰:“抢差了。”小姨在背 上曰:“莫听他,不差不差,快走!”
——《笑府》
(3)官府的惩处
《唐律》:略卖人妻妾者,徒三年。 《清律》:强夺良家妇女自为妻妾,或卖与他人 为妻妾,或投献势豪之家,或配于子孙弟侄家人 者,均绞候,从者流三千里。
3、买卖婚
指完全视女子为权利客体,以财物作为代价购买 妻妾,或者借缔结婚姻关系索要钱物的婚姻形式, 不包括带有买卖婚性质的包办聘娶婚。
(1507—1566年; 1521年继位)
西汉强令关东群盗的妻女 许配给军卒为妻。隋唐以 后则把这些人编为官妓, 不允许自由结婚。
7、赠婚与赐婚
(1)封建帝王将搜刮来的民女、犯罪者的妻女以及 俘虏来的女子赐于子弟或大臣,或者由皇帝亲自出面 撮合未婚男女,称赐婚。
(2)依有权人的意志将其所支配的女子赠送给别人 为妻妾,称赠婚。
蔑里乞人赤勒格 儿——术赤
(4)民间交换婚
目的主要是为了省钱。 5、服役婚
是买卖婚的一种变形。流行于少数民族当中。 男子于婚前或婚后,到岳母家服劳役若干时间, 作为娶妻的代价。
《后汉书·乌桓传》 《新唐书·北狄传》
6、选婚与罚婚
古代帝王一般通过选婚来进行婚配。
(1)挑选良家女子或犯罪没入官府的女子纳入后 宫由皇帝自己享用,或赐给宗室子弟。
传统社会的婚姻和家庭
张 敏 讲授
二、婚姻的形式
1、聘娶婚
弥敦 勒煌 经莫 变高 局窟 部壁 嫁画 娶
2、掠夺婚(劫夺婚)
男子未得到女子及其家属的同意,用掠夺的方法强娶女子为妻。
(1)假劫真婚
模拟性、象征性
[清] 桂馥 《黔南苗蛮图说》
(2)真劫真婚
《礼记·曾子问》:孔子曰:“嫁女之家三 夜不熄烛,思相离也;娶妇之家三日不举 乐,思嗣亲也。”
(3)目的与法律规定
男方:家贫无力娶妻而入赘;贪图富贵。 女方:祭祀和继承;虽有男子但痴呆残废,钟爱女儿不忍 嫁出;招来贤婿管理家财。
童养媳
宋代以前见于上层统治阶级中,明清 盛于民间。
指腹婚 子女尚在母胎或襁褓中,就由双方父母订立的婚姻。 东汉光武帝与贾复
《北魏律》:卖周亲及妾与子妇者流。 明、清律:以财买休卖休和娶人妻者,本夫、本 妇及买休人各杖一百,妇人离异归宗。
元律:凡妇人奸私再犯者,男妇虚执翁奸未成已 加翁拷掠而犹虚招者,男妇与奸妇谋诬翁欺奸买 休出离者,皆从其夫嫁卖。
明、清律:和奸、刁奸,男女同罪,奸生男女责 付奸夫收养,奸妇从夫价卖;买休人与妇人用计 逼勒本夫休弃,本夫不坐,妇人以后从夫价卖。
(2)对于帝室选不中的犯罪者的妻女,或是断配 给大臣,或是限 一般不能做皇后 明代:皇后出身除明成祖皇后徐氏是徐达之女外, 其他皆是民间女子。 清代:每隔3年从旗人中选一次秀女。
明武宗正德皇帝 (1491—1521年;1505年继位)
明世宗嘉靖皇帝
4、交换婚 指两家互以异性家属交换婚配。
(1)西周时期,姬、姜世代为婚。
(2)《宋书·后妃传》:刘宋孝武帝的姑姑嫁给王 偃,生子王藻,生女王宪源。孝武帝娶王宪源为 皇后,又将自己的妹妹临川长公主许配给王藻。
(3)辽代耶律皇室公主都下嫁萧氏。而后妃也多 是萧家女子。 金代完颜皇室与徒单氏、唐括氏
元代孛尔只斤氏皇 室与弘吉剌氏(特 薛禅)
儒家礼制与少数民族风俗
A、防止财产外流。 B、促进人口增殖。
王昭君与匈奴呼韩邪单于
武则天与唐太宗李世民、唐高宗李治
蜀汉后主刘禅与张飞的两个女儿。 西晋武帝司马炎皇后杨艳、杨芷
9、赘婿与童养媳
在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把男子到妻家生活视为特殊类型的婚 姻,并贱称到女家落户的男子为赘婿。
(1)商鞅变法——秦汉谪守边疆 (2)养老女婿、“年限、出舍、归宗”(服役婚) 养老婿:终身在妻家作赘,行赡养女方父母的责任。 年限婿、归宗婿:年限已满或妻子去世、离异的可以归宗。 出舍婿:与妻家异居
拐卖妇女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 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的行为之一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犯该罪,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妇女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 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 (6)造成被拐卖妇女或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7)将妇女卖往境外的。
东汉光武皇帝、湖阳公主与宋弘
“贵易交、富易妻,人之常 情。”——“贫贱之知不可忘, 糟糠之妻不下堂。”
娥眉买死
《史记·袁 盎列传》
《隋唐佳话》:杨素后房千人
红拂夜奔李靖 李德林之子李百药 破镜重圆:陈后主之妹乐昌公主与徐德言。
8、收继与续嫁
(1)收继多是以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个别也有收 庶母为妻妾的。 (2)续嫁指姊亡,妹妹续嫁于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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