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否为法律主体
诉讼中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程序及对案件的影响

诉讼中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程序及对案件的影响甲共计出资60万委托乙为其办理某事,双方写下协议书,约定乙没有办成此事时应全部退还所收款项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之后乙收下了甲支付的60万元钱。
后乙没有办成约定事宜,甲要求乙还款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起诉至法院。
我代理甲。
在诉讼中,乙的妻子对法院提起对乙的精神病鉴定申请,但之后乙和其妻一直不予配合法院做精神病鉴定,因此鉴定无果,法院另行确定了开庭时间。
在开庭时,乙的代理人提出乙是精神病患者,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证据是重庆市残联颁发给乙的残疾人证,证书上写明了乙是精神病残疾,残疾等级为4级。
对此我方的质证意见是,残联不具有精神病鉴定的资质,乙是否有精神病,必须由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因此对其残疾人证内容的真实性不予认可。
主审法官最后意见是,由于被告乙和乙的妻子在规定时间内不配合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导致精神病鉴定不能,应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并告知责任宣布判决结果。
休庭后,我一直在思考,精神病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关系,以及这种认定在诉讼中究竟是一个怎样的程序,比如,在该案中,是否必须进行精神病的司法鉴定以此来确认乙到底是否有精神病,是否乙的代理人出具的乙的残疾人证就一定不具有证明力,或者只是法院不愿采纳。
乙如果有精神病,是否就能说明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乙签标的为60万的合作协议,是在其行为能力之内还是之外,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作为乙的代理人,其在庭上的代理行为是否合法有效,因为乙的代理人是由乙签字委托代理的。
以上问题搞得我焦头烂额,思维非常混乱。
休庭后,主审法官也讲到,就乙之妻提出的精神病鉴定,到底是适用中止程序还是按其不配合鉴定为由直接继续审理,曾咨询过中院,中院也有不同意见。
之后我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法条,逐渐理清了思路。
首先,当事人是否具有精神病,是判断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个前提,当事人的利害关系人要证明当事人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首先应证明其具有精神病,然后由法院来宣告其民事行为能力情况。
法律主体知识点总结

法律主体知识点总结法律主体是指具有法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可以作为行为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法律主体分为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下面我们将分别对这三种法律主体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自然人自然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即世人所通常所称的个人。
自然人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 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律规定的年龄为民事行为能力的起始年龄,未满此年龄的自然人,只能享有限制民事权利和承担限制民事责任。
满足法定年龄后,自然人即享有完全民事权利和承担完全民事责任。
2. 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满足法定年龄后,自然人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未满法定年龄的自然人,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来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依法经过特定程序获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 行为能力的限制在特定情况下,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会受到限制,比如精神病患者、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被宣告失踪等。
对于这些人士,法律规定他们需要经过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能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者需要经过法院的批准。
二、法人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在法律上拥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法人包括企业法人和非营利法人两种类型。
企业法人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组织。
非营利法人是指宗教团体、社会团体、基金会等非盈利性组织。
1. 法人的成立法人的成立需要经过法定程序,比如企业法人需要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注册程序,非营利法人需要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程序。
只有经过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才能取得法人地位,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2. 法人的权利法人享有与自然人相类似的民事权利,包括所有权、合同权、著作权等。
法人也可以代表其成员行使和维护其成员的权利,比如企业法人可以代表其员工行使劳动权益。
《民法典》试题及答案 (2)

《民法典》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小学组,20题)1.下列哪种行为不属于《民法典》调整()。
A.赠送礼物B. 购买食物C.请客吃饭(正确答案)D. 交纳电费2.下列不可以属于个人所有的是()。
A.房屋B.文物C.植物D.荒地(正确答案)3.学校属于下列哪一类法人()。
A.社会团体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正确答案)C.机关法人D.营利法人4.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
A.适用之前纠纷处理案例B.适用社会公德,但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C.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正确答案)D.适用国家政策5.小花15周岁,是大学学生,智力超常,有发明专利,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小花是()。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C.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正确答案)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6.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A.扶养B.赡养C.管教D.抚养(正确答案)7.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六个月B.一年(正确答案)C.二年D.三年8.下列财产中,不可以属于集体所有的是()。
A.森林B.水流(正确答案)C. 土地D.荒滩9.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不属于人格权的是()。
A.名誉权B. 荣誉权C.名称权D.信息权(正确答案)10.如果吴某和黄某之间买卖合同标的物是毒品,则该合同()。
A.有效B.效力待定C.可撤销D.无效(正确答案)11.甲是小孩的父亲。
由于要外出打工一年,甲将孩子委托给朋友乙照看,并支付了相应的报酬。
有一天,乙带孩子到其爷爷奶奶家里玩,由于疏于管理,孩子弄坏了他人的小车。
根据法律规定,谁应该承担小车的赔偿责任()。
A.甲B.乙C.甲、乙(正确答案)D.甲、乙和爷爷奶奶12.甲、乙两辆车在路上行驶,因甲车突然违规变道,乙车为躲闪甲车而撞在电线杆上,关于民事责任的承担,说法正确的是()。
A.甲承担责任(正确答案)B.乙承担责任C.甲和乙同等责任D.甲主要责任、乙次要责任13.能够确立婚姻关系的是()。
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试题及解答参考(2024年)

2024年研究生考试考研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模拟试题(答案在后面)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有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个机构拥有全国最高立法权?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 国务院常务会议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 最高人民法院2、以下哪项不属于法律关系的三要素?()A. 法律主体B. 法律行为C. 法律事实D. 法律权利与义务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哪项职权?()A. 修改宪法B. 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C. 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D. 选举和罢免国家主席4、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下,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行为人因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B、行为人在正当防卫过程中误伤他人;C、行为人在紧急避险过程中不得已损害他人财产;D、行为人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依照法律法规采取的行为。
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修正案,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 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B. 宪法修正案通过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
C. 宪法修正案与宪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D. 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6、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民事主体享有的人格权?A. 生命权B. 健康权C. 荣誉权D. 继承权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项行为构成侵权责任?A. 甲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影响了他人的正常休息B. 乙在网络上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了他人名誉C. 丙在公共场所合法拍照,未经他人同意使用了他人肖像D. 丁在紧急情况下,为救助他人而损坏了他人财产8、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一项属于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A. 遗嘱B. 债务免除C. 授予代理权D. 合同的订立9、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个机构不享有国家立法权?A、国务院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D、最高人民法院10、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哪种情形下,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A、甲在公园散步时,其宠物狗咬伤了乙,但甲能够证明乙故意挑衅狗导致受伤。
民法典总则编解读

民法典总则编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其总则编更是整个民法典的基石和纲领。
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对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重要内容作出了基础性的规定。
一、民事主体民事主体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根据年龄和精神健康状况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例如,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人通常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 8 周岁以上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营利法人如公司,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非营利法人像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
非法人组织则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二、民事权利民事权利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利益范围和实施一定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总则编对各类民事权利进行了概括性规定,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人身权利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
人格权如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是保障人的尊严和自由的重要权利。
身份权如亲属权等,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关。
财产权利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等。
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如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债权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否为法律主体

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否为法律关论无行为能力人系主体法定公民的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即使在具备了一定的权利作为能力,他们的行为能力不能实现或受限。
相应的他们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也同样不能实现或受限。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个体和组织。
主体是法律关系中的主导因素。
在很多情况下,主体直接决定着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法律关系的存在表现为主体依法享有和行使权利或承担和履行义务。
在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主体被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主体被称为义务人。
在一个国家中,什么样的个人或组织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取决于该国的法律规定。
在不同的社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并不完全相同。
从当代世界的情况来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个人(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其中个人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意义上的人。
个人是所有法律关系主体中最为基本的主体。
在一国范围内,个人通常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在我国,公民是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等诸多领域法律关系的主体。
但是,法律关系主体需要有一定的资格。
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同时具有法律人所说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这是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必备条件。
在这里我们着重探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中的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行为能力是公民的意识能力在法律上的反映也是法律规定的。
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具备了权利能力时为法律关系主体;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只具备部分行为能力的公民。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具备了权利能力时,可以行使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此时为法律关系主体;无行为能力人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
无行为能力人不具备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中的行为能力,所以不为法律关系主体。
综上所述,法律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一定有条件下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无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张文显《法理学》(第4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法的本体-第十章 法律关系【圣才出品】

第二编 法的本体第十章 法律关系一、概念题1.法律关系(厦门大学2009年研;南京大学2009年研;南京师大2008年研;中国青年政治学院2005年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4年研)答:法律关系是指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以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以法律规范为基础形成的社会关系,是法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内容。
2.创设性法律关系(厦门大学2011年研)答:根据法律关系发生的方式,法律关系可以分为调整性法律关系与创设性法律关系。
其中,创设性法津关系的特点是,在法律规范产生之前某种社会关系并不存在,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生活后才出现该种社会关系,并使之成为法律关系。
这一分类表明,法不仅具有调整和维护现存社会关系的“事后”作用,而且还具有预测和创造新型社会关系的“事先”作用。
3.行为能力(北师2008、2006年研;中山大学2006年研)答: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行为能力是公民的意识能力在法律上的反映。
确定公民有无行为能力,标准有两条:世界各国的法律,一般根据行为能力的不同把本国公民划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
4.法律关系的客体(南京师大2006、2004年研)答: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发生权利义务联系的中介,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对象。
客体是法律关系不可或缺的构成要素,是法律关系产生和存在的前提。
缺少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就成为毫无意义的东西。
5.法律规范与法律事实(武大2007年研)相关试题:法律事实(中山大学2010、2004年研;武汉理工2010年研;中南财大2009年研;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09年研;武大2007年研;北师2007年研)答:(1)法律事实与法律规范是存在对立冲突的。
效力待定法律后果解释(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效力待定,是指在法律行为成立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尚不确定,需等待有权主体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行为来确定。
法律行为效力待定,意味着法律行为在法律上既不是有效也不是无效,而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的状态。
本文将从效力待定的概念、法律后果、追认与拒绝追认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二、效力待定的概念1. 法律行为:法律行为是指法律主体为实现一定的法律目的,以法律形式表达意志的行为。
法律行为具有合法性、有效性、意思表示和客观性等特征。
2. 效力待定:效力待定是指法律行为成立后,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需待有权主体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行为来确定。
三、效力待定的法律后果1.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在追认之前不具有法律效力。
也就是说,法律行为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在追认之前不发生法律效力。
2.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在追认之后具有法律效力。
追认行为使法律行为具有了法律效力,从而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3. 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在拒绝追认后,法律行为自始无效。
也就是说,法律行为在成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且不会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追认与拒绝追认1. 追认:追认是指法律行为成立后,有权主体通过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追认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2. 拒绝追认:拒绝追认是指法律行为成立后,有权主体通过意思表示,使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为。
拒绝追认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的。
五、相关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7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可以具有法律效力。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9条规定:“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自追认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六、总结效力待定法律后果是指在法律行为成立后,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需等待有权主体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行为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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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否为法律关论无行为能力人系主体
法定公民的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即使在具备了一定的权利作为能力,他们的行为能力不能实现或受限。
相应的他们的法律关系主体地位,也同样不能实现或受限。
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个体和组织。
主体是法律关系中的主导因素。
在很多情况下,主体直接决定着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和消灭。
法律关系的存在表现为主体依法享有和行使权利或承担和履行义务。
在一个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主体被称为权利人,承担义务的主体被称为义务人。
在一个国家中,什么样的个人或组织能够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取决于该国的法律规定。
在不同的社会,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并不完全相同。
从当代世界的情况来看,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有个人(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其中个人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意义上的人。
个人是所有法律关系主体中最为基本的主体。
在一国范围内,个人通常包括本国公民,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在我国,公民是政治,经济,文化,家庭等诸多领域法律关系的主体。
但是,法律关系主体需要有一定的资格。
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同时具有法律人所说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这是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必备条件。
在这里我们着重探讨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中的
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行为能力是公民的意识能力在法律上的反映也是法律规定的。
完全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具备了权利能力时为法律关系主体;限制行为能力人,是只具备部分行为能力的公民。
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具备了权利能力时,可以行使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此时为法律关系主体;无行为能力人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
无行为能力人不具备法律关系主体资格中的行为能力,所以不为法律关系主体。
综上所述,法律关系的主体需要具备相应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在一定有条件下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无行为能力人不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
企
法·朱
俊光
2012
年4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