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店面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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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管理规定

专卖店人员的招聘与录用管理规定

专卖店人员招聘与录用管理规定
1.新员工招聘
1.1各专卖店人员的招聘原则上由店面进行,公司人力资源部督导。

1.2店面经理应根据门店人员变动情况(如调动、辞职、辞退、请长假)、店面培养计划等,制订招聘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发布招聘信息。

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发布。

1.3应聘人员的面试由店面经理进行,或交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所有应聘者均需填写统一的《员工应聘登记表》(附件1)。

2.新员工录用
2.1 凡属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录用:
2.1.1 被剥夺公权尚未复权者;
2.1.2 受有期徒刑宣告或通缉,尚未结案者;
2.1.3 曾受到执法部门、监察部门重大处罚者;
2.1.4 原在其他单位工作,未办理离职手续者;
2.1.5 亏欠公款受处罚有案者;
2.1.6 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2.1.7 未满16岁者;
2.1.8 兼任其他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2.2符合公司招聘条件准予录用者,原则上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发出录用通知。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附件1:员工招聘录用管理办法为提高人事管理水平,规范员工招聘工作流程,确保员工招聘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一、需求申请1、各部门因业务工作扩大,职责改变或缺编需补充人员时,应填写《人力需求申请表》。

(1)集团部门经理级以下编制内人力需求,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并实施招聘,编制外人力需求以及经理级员工的人力需求,需报请集团总裁批示。

(2)门店及集团驻门店各部门编制内增加主管级(含)以下人员需求,须报驻门店人事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招聘。

经理级人员的招聘需求须另报集团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实施招聘。

(3)门店及集团驻门店各部门编制外的人力需求,需报驻门店人事部初审,由驻门店人事部报集团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报请集团总裁批示。

2、为确保所聘人员质量,用人部门申请一般技能和服务工种的人力需求,应从到岗时间起提前20天、申请高级技术及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应提前30天将需求计划报人事部门。

二、入职条件员工聘用须严格按照《职位说明书》规定标准实施考核面试,除特殊岗位外,人员招聘一般不受户口地域限制。

三、员工招聘1、人事部门应根据各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总体考虑集团人力资源状况,按照优先内部调配然后再对外招聘的原则进行招聘,各用人部门应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人力资源的统一调配。

2、面试及审批:(1)经理级员工:由人事部门人事主管和人事经理筛选、整理应聘简历资料,由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织面试,合格后填写意见,然后由总裁复试,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2)主管级员工和高级技术岗位人员:由人事部门人事主管筛选、整理应聘简历资料,由用人部门经理和人事部门经理进行初试(集团部门人员的招聘,需人力资源部负责人进行第二次面试),合格后填写意见然后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复试,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3)主管级以下员工:由人事部门人事主管筛选、整理应聘简历资料,由人事部门经理进行初试,合格后填写意见,然后由用人部门经理复试,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范本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范本

《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范本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人员招聘工作,确保人才的质量和招聘流程的公正、公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部招聘活动,包括社会招聘、校园招聘等。

第三条人力资源部门是本公司的招聘部门,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公司的招聘活动必须依法合规,遵循平等、择优原则,不歧视性别、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不法侵害人权的行为。

第二章招聘需求确认第五条各部门拟招聘新员工或者人事需求变更时,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招聘岗位、人数、薪资待遇、任职资格等。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招聘需求,并与相关部门沟通确认招聘计划。

第七条招聘需求确认后,人力资源部门需制定相应招聘方案,并报批上级领导。

第三章招聘信息发布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需求,编制招聘信息并发布,招聘信息应包括招聘岗位、工作职责、薪资福利、任职资格、工作地点等内容。

第九条招聘信息发布包括内部发布和外部发布两种形式。

第十条内部发布应优先考虑内部员工晋升与调动,由人力资源部门与各部门协商确定候选人,并作出合理安排。

第十一条外部发布可通过公司门户网站、招聘网站、招聘会等多种方式进行。

招聘信息需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招聘。

第四章招聘申请与筛选第十二条有意应聘者应按照招聘信息要求,提交个人简历、申请表等相关材料。

第十三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应聘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筛选,初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第十四条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将进入面试环节,人力资源部门将安排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第十五条面试由招聘组成员进行,采取不同形式如个人面试、集体面试等。

第十六条面试结束后,招聘组成员综合考虑应聘者的学历、经验、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分,确定招聘人选。

第五章招聘录用第十七条经过面试评估,人力资源部门将评估结果报批上级领导,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八条上级领导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门将通知招聘人选,并就薪资、待遇、入职时间等进行沟通和协商。

门店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门店招聘流程管理制度

门店招聘流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门店招聘流程,提高招聘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招聘需求确定1. 门店经理根据门店业务情况,提出招聘需求申请。

2. 人力资源部门审核招聘需求申请,确定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3. 门店经理与人力资源部门共同确定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要求,并公示招聘信息。

第三章招聘渠道选择1.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如网站招聘、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

2. 门店经理和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制定招聘渠道推广方案,确保信息传达到目标人群。

第四章应聘者筛选1. 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挑选出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者。

2. 对初选通过的应聘者进行电话或面试邀约。

3. 进行面试,考察应聘者的岗位匹配度、能力及潜力。

4. 根据面试结果,综合评分,确定录用人选。

第五章录用程序1. 人力资源部门与门店经理一同确定录用人选,并发出录用通知。

2. 签订劳动合同,详细约定工作内容、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及其它相关事宜。

3. 进行入职培训,介绍企业文化、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等。

4. 安排新员工上岗,接受实地培训。

第六章招聘流程监督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定期对招聘流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招聘程序合规。

2. 对招聘程序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避免对企业形象及员工积极性造成负面影响。

3. 对员工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反馈意见,改进招聘流程。

第七章其他1. 员工入职后应填写个人信息表,做档案存档。

2. 员工入职后应进行试用期工作评估,确定是否转正。

3. 员工入职后应定期进行培训、晋升等工作。

4. 员工调动或离职时应填写相应手续,保障员工权益。

以上为门店招聘流程管理制度,希望所有员工遵守规定,共同努力,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餐厅连锁门店员工招聘入职管理制度

餐厅连锁门店员工招聘入职管理制度

餐厅连锁门店员工招聘入职管理制度1、招聘原则:A、因事设岗,因岗择人;B、先店内,后店外;C、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2、招聘条件:A、一线面:员工基本要求:年龄:18—26岁,实际表现无劣迹,品质优良,身体健康,气质高雅,初中以上学历(特殊岗位或有特殊技能可适当放宽),普通话标准(粤语、英语或其他语种流利可优先考虑)。

身高:女155CM以上,男165CM以上。

B、后勤或厨房工种则根据部门及岗位需要。

3、招聘程序及步骤:A、用人部门根据本部人员编制及淡旺季等情况通过与人事部协商有计划地招聘人员。

B、面试:任何面试人员必须首先到人事主管处面试,经人事主管考核签字后方可到用人部门进行第二次面试,由用人部门确定职位、工资、入职日期(每周一,若有特殊情况请预先通知人力资源部),后返回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复核,再逐级审批后方可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各级别员工入职最终审批权限及程序如下表:C、入职前员工入职前3天为试工期,试工期内必须准备好如下资料: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张并核验原件、填写《入职登记表》、3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相关资格证书、健康证、制服押金200元。

财务、收银员工须办理户口担保手续D、试工期内必须通读本规章制度,并签字,以示知悉和愿意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否则不予办理正式入职手续。

(正式员工有责任为新进员工讲解条款的含义)E、3天试工期内双方有权随时中止试工,无论何种原因导致3天内中止试工一概不予结算薪资。

3天试工期公司提供免费工作餐但不提供住宿(特殊情况经店经理核准并交纳200元保证金后可提前入住宿舍)。

F、3天试工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入职手续,职位转为实习生(如:实习服务生实习生的计薪起始日以实际到岗日为准(即:包括前3天试工期)。

G、实习期为1个月-3个月,实习期间管理层可随时根据该员工的工作能力和潜力等综合表现做出“转为正式职员”或“中止实习”之决定。

对工作表现特别突出优异者可随时升级加薪。

基层店面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修改版)

基层店面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修改版)

提成模式基层店面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第一条招聘。

店长、员工由公司区域经理负责按照公司要求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招聘条件。

店长的招聘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年龄在25-50周岁之间,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从事商业零售管理经验,无劣迹,有承担与学校商店经营相匹配的经济能力,店长需交纳学校商店日均营业额5-7天(具体额度按照公司或分公司确定营业收入交款周期确定)的风险保证金。

当交款周期营业额不足3000元,按3000元交纳,超过3000元的,按照实际营业额比例交纳。

员工的招聘条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年龄在18-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过总经理批准破格录用),身体健康,行动敏捷,无劣迹,熟悉商品零售,除完成营业员的基本工作外,增加每日清点营业额的具体工作,并在相关票据上签字确认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不予聘用的情形。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雇用:1、政府规定不得雇用者;2、经本公司指定的医院实施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职业禁忌要求、精神病、恶性传染病者;3、经办公室审查有关证件不实者;4、依需要作工作性测验或专业知识测验不合格者;5、用工部门的面试、笔试未通过者;6、主管领导审查、面试未通过者;7、各类负案在身者;8、被剥夺政府权利未复权者。

第四条试用期。

除总经理批准外,新员工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五条培训入职。

应聘人员经核准准备录用前,应该接受公司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课时,并进行培训知识考试,合格者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其效力;(一)员工录用表(据实填写);(二)身份证;(三)学历证明;(四)职称证及技术等级证、上岗证(不需者可免);(五)一寸照片4张;(六)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可免办);(七)介绍担保书(由公司视实际需要而定);(八)其它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总经理准免予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含受训期间),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试用期间公司派专人辅导或培训,并作试用考核送办公室。

门店招人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招人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招人管理工作,提高门店招人效率与质量,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门店及分店,明确门店招人相关工作流程与制度规定。

第三条门店招人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规定,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门店招人管理工作应做到遵纪守法,保护招人者的合法权益,促进门店发展。

第五条门店招人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执行,各部门、分店应积极配合并落实相关要求。

第六条门店招人管理工作要注重信息的保密性,避免泄露招人者的个人信息。

第七条招人者招人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要求,形象得体、气质佳、表达流畅、专业素质强。

第八条招人者应遵守门店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稳定做好现有工作。

第九条招人者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认真负责,关心招人者的身心健康。

第十条门店将定期开展招人者的培训工作,提高招人者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十一条门店将建立招人者的激励机制,激励招人者积极工作及创新。

第十二条门店将评估招人者的工作绩效,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第十三条门店将定期开展招人者的职业规划与心理宣导,提高招人者的个人素质。

第十四条门店将建立招人者的交流平台,加强招人者之间的沟通与协作。

第十五条门店将加强对招人者的考核与监督,确保招人者的工作质量和态度。

第十六条门店将加强对招人者的岗位培训,提高招人者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门店将建立招人者的激励机制,激励招人者树立正确的职业价值观。

第十八条门店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招人者积极进取。

第十九条门店将建立公平公正的员工评价机制,确保招人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第二章招人管理流程第二十条门店招人管理流程包括信息发布、招人筛选、面试选拔、录用聘用等。

第二十一条门店将发布招人信息,包括岗位职责、薪酬待遇、任职要求等。

第二十二条门店将进行招人筛选,对报名招人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

第二十三条门店将进行面试选拔,对符合条件的招人者进行面试。

店铺招聘管理制度

店铺招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店铺招聘管理工作,规范招聘流程,保障员工权益,提升店铺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招聘职责1. 店长负责店铺的招聘工作,制定招聘计划,并将其上报给上级领导审核。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参与招聘方案的设计和执行,组织人员对招聘计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

3. 招聘团队负责执行招聘计划,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安排面试等。

第三章招聘流程1. 编制招聘计划:店长根据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招聘计划,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

2. 发布招聘信息:人力资源部门将招聘信息发布在门店内部以及相关招聘网站上,吸引更多求职者。

3. 筛选简历:招聘团队根据应聘者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哪些求职者符合招聘要求。

4. 安排面试:招聘团队根据筛选结果,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并通知应聘者。

5. 面试评定:招聘团队对面试者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候选人名单。

6. 录用处理:店长将选定的候选人名单报上级领导批准后,向候选人发出录用通知。

第四章招聘准则1. 平等就业:招聘过程中要坚持平等、公正的招聘原则,不得歧视任何应聘者。

2. 诚实守信:招聘人员和应聘者必须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欺骗行为。

3. 符合岗位要求:应聘者必须符合招聘岗位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

4. 公开透明:招聘过程要公开透明,不得有暗箱操作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五章招聘保密1. 招聘过程中,招聘人员和应聘者均不得泄露招聘的相关信息,保守应聘者的个人隐私。

2. 涉及商业机密的招聘信息,必须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控制信息的传播和使用。

第六章招聘宣传1. 店铺要积极参与并组织各类招聘宣传活动,提高店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2. 不断完善招聘宣传方式,结合互联网、校园宣传等多种形式,提高招聘效果。

第七章招聘奖惩1. 对于招聘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店长和上级领导可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2. 对于违反招聘制度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新开门店员工招聘暂行制度

新开门店员工招聘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保障公司新开门店正常开业,强化招聘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公司新开门店员工招聘录用一律按此规定执行。

第二条招聘计划制定: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开门店营业面积和销售任务制定门店编制,开业3月后门店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调整门店编制数,使之达到最优状态。

第三条招聘周期(时限):新开门店500平米以下招聘期限为18天, 500-1000平米的招聘期限23天, 1000平米以上招聘28天。

第四条面试及录用4.1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负责应聘人员初试工作。

4.2各门店店长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

4.3经招聘考核被录用者于指定日期到门店报到。

,人力资源部招聘专员为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同自动放弃,以后门店不得再录用。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5.1人力资源部指派人员负责,招聘人员应跟据当地情况,制定相应招聘计划。

5.2招聘人员负责为新门店员工办理入职手续。

5.2.1提交入职信息资料,签订《劳动合同书》。

5.2.2公司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的手续。

如担保手续。

第六条体检:所有新聘员工转正前必须体检。

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转正同时辞退该员工。

体检由门店统一安排。

第七条转正7.1新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根据个人业绩销售情况确定。

7.2试用期间,店长应做好新员工的业务指导工作,并负责记录员工在试用期间的绩效及工作表现。

7.3员工试用期满,员工填写转正申请,经店长、人力资源部审批后享受转正待遇。

第八条附责8.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修改时亦同。

8.2本制度为暂行条例,未尽事宜,以总部规定做参考。

8.2本制度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小店招聘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店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店铺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店所有招聘、选拔、使用、培训、考核及奖惩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第四条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提出招聘申请。

第五条招聘岗位应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薪资待遇等要求。

第六条招聘方式可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招聘、现场招聘、内部推荐等。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布招聘信息,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确定面试名单。

第八条面试环节由人力资源部及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面试者进行综合评估。

第九条面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将组织背景调查,确认其个人信息真实无误。

第十条招聘过程中,人力资源部应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泄露应聘者个人信息。

第三章选拔与试用第十一条面试合格者,经人力资源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可进入试用期。

第十二条试用期一般为一个月,特殊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第十三条试用期内,员工应遵守本店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岗位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根据试用期间的表现,向总经理提出试用合格或不合格的报告。

第十五条试用合格者,转为正式员工;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六条本店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员工可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培训申请,经批准后参加培训。

第十八条本店鼓励员工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提高自身竞争力。

第十九条本店将根据员工表现和岗位需求,提供晋升机会。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二十条本店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团队协作等。

第二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薪酬、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二十三条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

第六章保障与权益第二十四条本店保障员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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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成模式基层店面工作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招聘。

店长、员工由公司区域经理负责按照公司要求向社会招聘。

第二条招聘条件。

店长的招聘条件: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男女不限,年龄在25-50周岁之间,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有从事商业零售管理经验,无劣迹,有承担与学校商店经营相匹配的经济能力,店长需交纳学校商店日均营业额5-7天(具体额度按照公司或分公司确定营业收入交款周期确定)的风险保证金。

当交款周期营业额不足3000元,按3000元交纳,超过3000元的,按照实际营业额比例交纳。

员工的招聘条件: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官端正,年龄在18-4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经过总经理批准破格录用),身体健康,行动敏捷,无劣迹,熟悉商品零售,除完成营业员的基本工作外,增加每日清点营业额的具体工作,并在相关票据上签字确认等具体工作。

第三条不予聘用的情形。

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雇用:1、政府规定不得雇用者;
2、经本公司指定的医院实施体格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职业禁忌要求、精神病、恶性传染病者;
3、经办公室审查有关证件不实者;
4、依需要作工作性测验或专业知识测验不合格者;
5、用工部门的面试、笔试未通过者;
6、主管领导审查、面试未通过者;
7、各类负案在身者;
8、被剥夺政府权利未复权者。

第四条试用期。

除总经理批准外,新员工一般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五条培训入职。

应聘人员经核准准备录用前,应该接受公司的专业知识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课时,并进行培训知识考试,合格者应于接到通知后,按其指定日期及地点亲自办理报到手续,并缴验下列证件,否则视为拒绝受雇,该通知因而失其效力;
(一)员工录用表(据实填写);
(二)身份证;
(三)学历证明;
(四)职称证及技术等级证、上岗证(不需者可免);
(五)一寸照片4张;
(六)劳动合同(聘用制员工可免办);
(七)介绍担保书(由公司视实际需要而定);
(八)其它经指定应缴验的证件。

本公司雇用人员除特殊情形经总经理准免予试用、缩短试用期者外,均应试用三个月(含受训期间),在试用期间,请事、病、伤假不予列计;试用期间公司派专人辅导或培训,并作试用考核送办公室。

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雇用,不发任何补偿费,使用人员不得提出异议;经考核合格者,于核准合格之翌月一日起转为本公司正式员工。

培训的基本内容如下: 1.公司基本概况;2.公司业务; 3.公司组
织机构;4.讲解公司管理制度规则;5.店长营业员应知应会。

第六条薪资。

店长、员工薪资按照销售比例提成确定,由保底工资+保险金+销售提成三个部分组成。

具体薪资标准见附表一第七条解雇与资遣。

本公司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得以解雇员工:
1、歇业或转让时;
2、亏损或业务紧缩时;
3、不可抗拒需暂停工作一个月以上时;
4、因市场变化,有减少员工的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
5、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亦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

6、店长连续两个月不能够完成保底销售额,店长考核为不合格。

第八条人员定编定岗。

校园超市工作人员的编制配备,先期按照学校现有学生人数和超市规模确定,一般设置店长一名,营业员若干名。

经营一个月后,调整为按照日营业额重新确定工作人员编制人数。

考虑住读生较多学校情况,适当增加一名营养员。

具体定岗定编见附录三。

附录一:超市营业额的推算
附录二:薪资结构
附录三:编制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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