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育部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实施《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发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在教学实践、改革、研究中的引领和激励作用,提高教育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教师、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申请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以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授奖与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前款所称的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除外)和成人高等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根据《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三条(行政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并确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各个奖励等级的数量、奖金数额、评审期限等。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每类特等奖不得超过1项、一等奖不得超过20项、二等奖不得超过50项,评审结果可以空缺。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

第四条(基本条件)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当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第二条、第五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其中,经过教育

教学实践检验的时间应当达到4年以上。

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的具体表现形式,分别由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具体确定。

第五条(奖项及标准)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特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重大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国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或者省(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当在教育教学理论或者实践的某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

第六条(评审原则)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实行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推荐和评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当坚持以下导向:

(一)坚持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方针,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

(二)坚持质量第一,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有利于鼓励青年教师从事教学工作;

(四)坚持专家评审。

第七条(评审组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成立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对国家级教

学成果奖各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定。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下设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分别负责该领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获奖成果、奖励等级的建议。

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根据本领域不同层次教学成果特点和学科专业,可以设立若干学科专业工作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初评。

第八条(申请)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军队院校或者军人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向军队有关教育主管机构提出申请。

第九条(成果申报人)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个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取得实际效果。

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该成果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由其联合申请。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向成果主持单位或者成果主持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第十条(申请材料)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表;

(二)教学成果报告;

(三)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

(四)评审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该教学成果参加过其他评比、评奖活动的,可一并提交鉴定、评比或验收证明材料等。

第十一条(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军队有关教育主管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在规定限额内作出予以推荐的决定;不予推荐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公布)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应当将推荐的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项目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布。公布期为30日。

第十三条(评审)对经公布没有异议的,以及异议已在规定时间内解决的成果项目,由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分别进行评审,并以投票表决方式产生评审结果。

第十四条(审议与决定)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对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进行审议。其中,对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的评审结果,需要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审定。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委员会决议确定的获奖项目,应当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公示30日。

公示期满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对获奖项目做出核准决定。其中授

予特等奖的,报国务院批准。

获奖名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公布。

第十五条(回避)被推荐为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单位,其单位人员不得参加与其申报成果相关的课程或者学科专业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被推荐为参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完成个人,不得参加与其申报成果相关的课程或者学科专业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工作。

第十六条(免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不得向申请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十七条(奖励)对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

第十八条(效力)个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应当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单位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应当纳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十九条(推广)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组织后续评价和交流。

第二十条(克扣、截留奖金责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奖金归获奖单位或者个人所有,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截留。发生克扣、截留情形的,由克扣、截留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个人所属单位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处分。

第二十一条(申请人责任)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成果的,在颁奖之前发现的,取消其申请资格;已经完成奖励的,由授奖单位撤销奖励,

责成有关单位协助收回证书、追缴奖金,并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分。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撤销的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责任)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二十三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学习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师德建设的意见心得体会 在当前进行素质教育的过程中,要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要实施创新教育,其关键是提高教师的素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教育工作是一种以人格来培育人格、以灵魂来塑造灵魂的劳动,是一种人与人之间全面接触、相互作用的劳动,是一种“做人”与“育人”密切联系、内在统一的劳动。徐特立有句名言:“做教育工作的人,一般总是先进分子。”因此,教师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而教师崇高的职业道德来自于坚定的教育信念。 一、师德是教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 师德建设必须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在我20多年的教育生涯中,经历了师德建设的起起落落,深刻认识到什么时候师德建设抓扎实了,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就好上去,什么时候忽视了师德建设,教育教学质量就滑坡。 教师劳动的知识性、专业性、艺术性、复杂性、长期性、示范性与创造性的特点决定了教师素质构成的特殊性。经过大量理论研究和实验研究,我们认为教师素质是顺利完成教学任务、培养人所必须具有的身心的相对稳定的潜在的基本品质。其本质特点是指教师自身的质量,即教师身心发展的总水平。其构成要素主要是教师的机体素质、文化知识素质、道德素质与心理素质等。由于教师所从事的职业是教育人、塑造人的事业,因此,教师道德素质比教师文化素质更为重要。 二、师爱是师德的灵魂。 在市场经济的今天,要特别倡导奉献精神,反对拜金主义。从某种意义上教师是一个社会事业,而不是谋生的职业,这就要求教师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面对着一茬又一茬的学生从我们身边走过,就自然而然地产生一中成就感,就会体会到了我们的人生价值。 在教育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父母的替身。他们都把师德高尚的教师作为学习的榜样,模仿其态度、情趣、品行、乃至行为举止、音容笑貌、板书笔迹等。 三、师德是教师职业理想的翅膀。 教师的心理素质是在教学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心理特点。它由四大系统构成,即,动力系统,人格特征系统,操作系统和监控系统。每一大系统既有各自的特

教育部指定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

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 序号书名作者及出版年代 1 《语言问题》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 1980年版 2 《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著,语文出版社 1989年版 3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 1979年版 4 《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 1979年版 5 《汉语方言概要》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 1983年版 6 《马氏文通》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 1983年版 7 《汉语音韵》王力著,中华书局 1980年版 8 《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 1980年版 9 《中国语言学史》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 1981年版 10 《中国文字学》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9年版 11 《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 1986年版 12 《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 岑麒祥、叶蜚声校注,商务印书馆 1982年版 13 《语言论》高名凯著,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14 《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胡明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5 《应用语言学》刘涌泉、乔毅编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1991年版

16 《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2年版 17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 人民出版社 1991年版 18 《邓小平论文艺》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9年版 19 《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 1979年版 20 《文心雕龙选译》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 1980年版 21 《诗学》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 1986年版 22 《西方文艺理论史精读文献》章安祺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6年版 23 《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4 《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 2002年版 25 《文学理论》(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 1984年版 26 《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美)韦斯坦因著,刘象愚译,辽宁人民出版社 1987年版

最新-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 精品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通知教基一〔20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的广泛应用,给中小学生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途径。 同时,腐朽落后的思想文化和有害信息借机传播,对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对此,党中央高度重视,部署了一系列扫黄打非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行动,并在2019年11月底召开的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上再次强调了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有效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对中小学生的侵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网络道德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网络道德教育的指导,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和课程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相关教育活动。 指导各地中小学校利用品德课、信息课及校会、班团队会等,集中开展对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教育。 组织学生通过开展绿色上网承诺等活动,自觉践行《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树立网络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 引导学生正确对待网络虚拟世界,合理使用互联网和手机,提高对黄色网站、暴力和淫秽色情信息、不良网络游戏等危害性的认识,增强对不良信息的辨别能力,主动拒绝不良信息。 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不进入营业性网吧,不登陆不健康网站,不玩不良网络游戏,防止网络沉迷和受到不良影响,努力在校园内和学生中形成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的风气。 二、加强网络法制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中小学贯彻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指导纲要》,重点培养学生依法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行为,教育学生拒绝使用侮辱性、猥琐性、攻击性语言,自觉抵制网络不法行为,慎交网友,懂得在网络环境下维护自身安全

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书目集

大学生必读书籍书目集 本集册共收录了包括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清华大学、北京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哈弗大学以及一些知名教授学者等为广大大学生提供的必读书目12条。希望能够方便大学生们寻找名著名作,多读一些好书。

目录 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1) 二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一) (3) 三大学生必看的100本书(二) (5) 四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三) (7) 五大学生必读的书 (9) (一)文学部分(37种) (9) (二)哲学部分(34种) (9) (三)历史学部分(31种) (9) (四)艺术类部分(10种) (9) 六哈弗幸福课推荐书目 (11) 七北大清华推荐书目 (12) (一)清华 (12) (二)北大 (14) 八北大清华教授推荐书目 (15) 九香港中文大学推荐书单 (20) 十哈佛名师力荐——20本该读的英文书籍【本本经典】 (22) 十一大学本科生必读书目(博通类) (24)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 (24) (二)哲学 (25) (三)自然科学 (25) (四)中国史 (25) (五)世界史 (26) (六)国学(中国文化) (26) (七)文学 (27) (八)文化 (27) (九)社会 (27) (十)美学 (28) (十一)心理 (28) (十二)经济学和政治学 (28) (十三)语言 (28) (十四)艺术 (29) (十五)未来 (29) (十六)赏析 (29) (十七)散文 (29) 附录:中国文学名著 (29) 十二44位大学教授推荐书目一览 (32)

一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01、《语言问题》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02、《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著,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 △03、《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04、《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 △05、《汉语方言概要》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 △06、《马氏文通》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07、《汉语音韵》王力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 △08、《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09、《中国语言学史》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0、《中国文字学》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11、《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 △12、《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岑麒祥、叶蜚声校注,商务印书馆 △13、《语言论》高名凯著,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14、《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胡明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 △15、《应用语言学》刘涌泉、乔毅编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 △16、《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17、《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 △18、《邓小平论文艺》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19、《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20、《文心雕龙选译》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21、《诗学》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22、《西方文艺理论史精读文献》章安祺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23、《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4、《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25、《文学理论》(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 △26、《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美)韦斯坦因著,刘象愚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7、《诗经选》余冠英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 △28、《楚辞选》马茂元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29、《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30、《孟子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 △31、《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译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32、《乐府诗选》余冠英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 △33、《史记选》王伯祥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34、《陶渊明集》逮钦立校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 △35、《李白诗选》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少先队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现就中小学少先队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意义 少先队是中国共产党创立并领导的少年儿童群众组织,是少年儿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长期以来,少先队通过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独具特色的教育实践活动,在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形成坚定信念,提升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中小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少先队活动对于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少先队活动的重要性,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加强。 二、准确把握少先队活动的总体要求 1. 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时间。少先队活动要作为国家规定的必修的活动课,小学1年级至初中2年级每周安排1课时。其中,小学1-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中安排,小学3年级至初中2年级少先队活动课时可在综合实践活动中安排。 2. 科学设计少先队活动的内容和形式。要充分尊重少年儿童的主体地位,遵循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认真把握少年儿童的情感、意识、信念形成的基本规律,将少先队活动与学校其他教育教学活动有机结合。要精选与少年儿童学习、

生活经验密切相关的教育内容,采取少年儿童易于接受的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实践性、体验性活动,努力增强少先队活动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三、切实加强少先队活动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到少先队活动在中小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指导中小学校结合实际,对少先队活动的课时安排、活动管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等进行科学规划,确保少先队活动的有效开展。 2.加强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各地要切实做好少先队辅导员的选拔、聘任、培训等工作,不断提高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中小学校可根据需要,聘请关心少年儿童成长的社会各界人士做校外辅导员,参与组织学校少先队活动。 3. 加强少先队活动基地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挖掘各种社会资源,有效整合、利用各级各类校外教育机构,包括校外活动场所、社会实践基地等教育资源,为少先队活动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0090217_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国务院令第151号)(1)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51号) 第一条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第三条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学成果奖。 第四条教学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分为国家级和省(部)级。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一)国内首创的; (二)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 (三)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第六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 第七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其中授予特等奖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第八条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九条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部门的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由参加单位或者个人联合向主持单 位或者主持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十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对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当自收到推荐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提出,报国家教育委员会裁定。 第十一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 第十二条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奖条件、奖励等级、奖金数额、评审组织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本条例规定。其奖金来源, 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的,从地方预算安排的事业费中支付;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授予的,从其事业费中支付。 第十三条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 第十四条获得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 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现就《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 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简称“思政课”)的课程设置 (一)本科课程设置 4门必修课: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简称“原理”)3学分 2.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简称“概论”) 6学分 3.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简称“纲要”)2学分 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简称“基础”)3学分 另外,开设“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选修课。 (二)专科课程设置 2门必修课: 1.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4学分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3学分 (三)本、专科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本科2学分,专科1学分。有关具体要求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教社政〔2004〕13号)规定执行。 (四)民办高等学校和中外合作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按照本规定执行。 (五)成人高等学校的课程设置,参照本规定执行。 (六)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另行通知。 二、本科、专科必修课程的基本内容

(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着重讲授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帮助学生从整体上把握马克思主义,正确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二)“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着重讲授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进程,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三大理论成果,帮助学生系统掌握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基本原理,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三)“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主要讲授中国近代以来抵御外来侵略、争取民族独立、推翻反动统治、实现人民解放的历史,帮助学生了解国史、国情,深刻领会历史和人民是怎样选择了马克思主义,选择了中国共产党,选择了社会主义道路。 (四)“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主要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增强社会主义法制观念,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解决成长成才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三、课程设置实施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时间安排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实施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科学性很强的工作,要严格按照《意见》和本方案实施。要尊重教育教学规律,充分考虑本科、专科教学的特点和内容要求,充分考虑新课程设置方案与师资队伍、原有课程的衔接,从当前实际出发,着眼于教学秩序的稳定,按照整体推进、分类指导,先试点、后推广,突出重点、逐步过渡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实施工作。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设置方案,从2005级学生开始,在中宣部、教育部的领导下进行试点;从2006级学生开始,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普遍实施。除试点学校外,2005级(含2005级)以前的学生,仍按照“98方案”开设相关课程。 成人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和中外合作高等学校的本科、专科同类课程的开设时间可参照上述相关规定执行。 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博士生)的课程设置在没有作出新安排前,仍按照“9 8方案”开设相关课程。 四、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和学科建设 做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实施工作,必须把教材建设、教学研

教育部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

教育部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100本返回主页 1 《语言问题》 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 2 《语言与文化》 顾嘉祖等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0年版 3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 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 4 《修辞学发凡》 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 5 《汉语方言概要》 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 6 《马氏文通》 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 7 《汉语音韵》 王力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 8 《中国文字学》 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 9 《应用语言学》 桂诗春编著湖南教育出版社,1988年版 10 《普通语言学教程》 (瑞士)索绪尔著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 11 《语言论》

钱军导读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 12 《文心雕龙选译》 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13 《训诂简论》 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 14 《中国语言学史》 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15 《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 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 16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 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 17 《邓小平论文艺》 邓小平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 18 《中国历代文论选》 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19 《风雨天安门》 曹英,于超编团结出版社 20 《励志·人生》 林语堂著四川文艺出版社 21 《诗学》 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22 《西方美学名著译稿》

宗白华编译江苏教育出版社 23 《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 (美)韦斯坦因著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 24 《西方美学史》 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25 《文学理论》 郑国铨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 26 《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 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 27 《诗经选》 余冠英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 28 《楚辞选》 马茂元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 29 《论语译注》 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 30 《孟子译注》 金良年译注2003年版 31 《庄子今注今译》 陈鼓应译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 32 《乐府诗选》 余冠英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 33 《李白诗选》

教学成果奖励办法方案(最新)

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为全面引进激励机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全体教职工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教研活动,以教育科研推动学校的工作,特制定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一、技术开发成果及技能竞赛 1.承担学校分派的需参评参赛的技术开发成果及技能竞赛项目: a.参加国家级成果评比获: 一等奖,每项目奖励1500元 二等奖,每项目奖励1000元 三等奖,每项目奖励800元 优秀奖,每项目奖励300元 b.参加省级成果评比获: 一等奖,每项目奖励800元 二等奖,每项目奖励600元 三等奖,每项目奖励400元 优秀奖,每项目奖励200元 c. 参加市级成果评比获: 一等奖,每项目奖励400元 二等奖,每项目奖励300元 三等奖,每项目奖励200元 2. 非学校分派的成果项目及技能竞赛项目,备案并获奖均按降一级进行奖励(国家级按省级,省级按市级进行奖励)。 二、学术论文、课件、教案等: 1.经学校送评获奖论文、课件、教案等: 国家级:一等奖,每篇300元 二等奖,每篇250元 三等奖,每篇200元 优秀奖,每篇100元 省级:一等奖,每篇250元 二等奖,每篇200元 三等奖,每篇150元 优秀奖,每篇80元 市级:一等奖,每篇200元 二等奖,每篇150元 三等奖,每篇100元 学校:一等奖,每篇150元 二等奖,每篇100元 三等奖,每篇80元 2. 经学校保送发表或发表前在学校备案的论文 a.所撰论文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150元 b.所撰论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120元

c.所撰论文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每篇奖励80元 d.所撰论文在校刊上发表,每篇奖励50元 3. 每位教师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教学方面的论文(规范的论文格式),按时上交论文者每篇鼓励50元,记入个人业务档案,未交论文者每人扣50元,记入个人业务档案。 三、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级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a.省级竞赛项目中, 获团体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400元;学生个人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 获团体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学生个人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 获团体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学生个人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50元。 b.市级竞赛项目中, 获团体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300元;学生个人第一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 获团体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200元;学生个人第二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50元。 获团体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50元;学生个人第三名,指导教师每人奖励100元。 c.指导教师奖励金额在同一次项目竞赛中取团体或个人奖金最高额,不累计。 四、教学评比奖励 1、代表学校参加市组织的公开课获奖: 一等奖:300元 二等奖:200元 三等奖:100元 2、校内公开课按参加总人数30%取奖,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 元。 五、由劳动部门的社会团体评出成果、论文、课件按降一级奖励(全国的按省级, 省级按市级) 六、个人私自送评或发表的成果、论文需在送评或发表前到学校备案,不备案者不 奖励。 七、以上成果、论文、课件、教案、竞赛等为上级部门举办评比活动,有文件下发 学校的。发表论文为职业教育、相关行业正规刊物。 八、内容类似的论文、成果不重复奖励,奖励按最高等级给予。 九、以上未尽奖项,由学校另行定奖。获得名次的奖项,学校还将颁发获奖证书, 并记入教师业务考核档案,作为教师业务考核,职称评定及晋级增薪的重要依据。本方案从批准之日起执行。 教务科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 教技[201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充分发挥高校在自身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科研管理水平,推动高校科技体制改革,促进高校科研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完善科研管理体系,增强科学管理能力 1.强化学校管理责任。学校是科研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应认真履行法人职责。要转变观念,扭转科研项目管理“重争取、轻管理”的倾向,以保障科研活动健康顺利开展作为科研管理与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申请立项和过程管理并重、服务支撑与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过程管理制度,完善涵盖校、院(系)、项目负责人的分级管理体制;监督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管理规定,提供相应支撑服务,组织开展科研管理工作的指导、宣传、培训,加强对各级行政领导科研管理绩效考核。各高校主要负责人要将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统筹协调。 2.强化管理部门职责与协同。高校科研项目管理是一项政策性、系统性强的工作,涉及校内多部门。学校要统筹领导,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形成多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机制,明确学校科研、财务、人事、资产、档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职能部门和院(系)以及项目负责人的权责,强化院(系、所)和国家认定的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等二级单位管理,加强分工与合作,将责任落到实处,形成“统一领导、协同合作、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3.严格规范项目负责人的责权。项目负责人对科研项目实施负有直接责任,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开展科学研究和使用经费,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科学规范管理。要确保项目研究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对科研成果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4.健全科研项目管理制度。学校要在严格遵守国家各级各类科研计划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结合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不同特点和管理要求,强化对纵向和横向各类科研项目的管理责任。经费来源性质属于中央或地方财政资金,属于纵向项目,经费来源性质属于社会资金,属于横向项目。对纵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各类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对横向项目要严格按照合同(协议)执行,并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保障国家、学校、委托方和科研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结合科研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要求,逐步完善涉及学校科研活动全过程及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办法、制度以及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最终形成既有利于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又具约束力,界限分明、程序规范、简洁易行、覆盖纵向横向项目的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体系。 二、加强科研项目全过程管理,保障科研任务顺利实施 5.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的指导。学校应面向国家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优势特色,集成校内、校外优势资源,遴选、推荐基础好、水平高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项目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计划项目。要综合考虑申请人和研究团队科研项目执行能力,加强统筹协调,扭转重申报、轻质量的现象。指导和协助科研人员科学规范地做好项目申请书、经费预算书、合同(协议)等编制和签订工作,完善和规范项目推荐申报程序,确保申报项目研究的质量和材料的真实性。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 见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 ]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基础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整体上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提高质量的新阶段。加强中小学规范管理,办好每一所学校,成为新时期基础教育实现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近些年来,教育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地也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加强了中小学校的管理。但当前一些地方和学校依然存在着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不符合素质教育的要求,不能很好地适应基础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制约着新时期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进一步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切实加强中小学管理,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强化责任,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 1.加强省级统筹,整体提升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水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整体推进的政策措施。 ——制定和完善本地区中小学校管理基本规范,组织排查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加强对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大力倡导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政绩观,建立健全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坚决禁止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奖惩教育工作的做法,形成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机制。 ——加强教育经费统筹,切实保障区域内基础教育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实施规范化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组织开展全省(区、市)范围内的中小学管理随机督导检查,督促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落实规范办学的各项要求。 ——积极营造尊重教师、尊重教育的良好社会风气,依法保障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2.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实到每一所学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 ——具体分析当地中小学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及体质健康状况,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管理办法,建立督学责任区制度,及时纠正行政区域内各种不规范办学行为,切实维护区域内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办学秩序。 ——加强教育质量管理,指导和保障学校科学安排课程,全面落实国家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切实加强学校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组织落实对校长、教师的培训。

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附件1: 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第六届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发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学成果奖授予在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和个人。主要目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调动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第三条教学成果要注重实用性,所解决的问题要有针对性,不要空泛。要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问题的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效果。 第四条教学成果主要包括: (一)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二)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及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三) 所报高职成果要符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改革指导思想,能够彰显“做中学,做中教”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特点。 第五条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2005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达到以下标准的成果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国内首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教育教学改革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具有重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在已有成果基础上部分首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的应用推广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在运用已有成果的过程中有创新和发展,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较大的人才培养效益,具有较大推广应用价值的,可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 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正式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截止时间为推荐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时间。 第六条在同等水平情况下,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教师的成果和西部地区高校成果可优先获奖;经过国家教学改革立项及“质量工程”的项目教改水平显著的可优先获奖。 第七条各级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第八条申报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具有特殊情况的成果(指涉及国家机密、安全,不能公开的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人,按其隶属关系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思政〔2010〕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提高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促进研究生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最高层次,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立德树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是维护高等学校和社会稳定、建设和谐校园、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中发〔2004〕16号文件贯彻落实,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 接班人的需要。

2.总体上看,广大研究生的思想政治状况是积极、健康、向上的。但是,在一些研究生身上仍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想信念模糊、集体观念淡薄、学术道德失范、知行不够统一等问题。特别是研究生面临学业、就业、经济、婚恋等实际困难及压力,在成长发展过程中需要对其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中发〔2004〕16号文件下发以来,各地和高等学校按照文件有关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探索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形式和办法,取得了重要进展。但是,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仍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相对薄弱的环节,部分高等学校重视不够,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尚不健全,缺乏相应的专职工作队伍,条件保障还不完全到位。特别是面对研究生规模扩大、培养模式和管理方式发生变化的新情况新要求,还缺乏积极应对的有效办法。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是当前全面推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二、切实健全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 3.建立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高等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专兼职队伍相结合、全校紧密配合、研究生自我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纳入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整体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实施、统一检查和评估。学校党委要有一名负责同志统筹负责包括研究生在内的各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有专门的工作部门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学校负责研究生培养和管理的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与党委有关工作部门共同研究抓好研究生思想政治教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推荐大学生必读书目 文学(37种) 题名作者 1 诗经《诗经·国风》译注邓荃 2 楚辞楚辞集注朱熹 3 左传春秋左传集解左丘明 4 乐府诗选余冠英 5 史记司马迁 6 唐诗三百首蘅塘退士 7 宋词三百首马清福 8 古文观止吴楚材 9 中国十大古典喜剧集王季思 10 红楼梦曹雪芹 11 人间词话王国维 12 四书集注朱熹 13 鲁迅选集鲁迅 14 女神郭沫若 15 子夜茅盾 16 家巴金 17 骆驼祥子老舍 18 雷雨曹禹 19 徐志摩选集徐志摩 20 生死场箫红 21 沈从文小说选(一、二)沈从文 22 创业史柳青 23 平凡的世界路遥 24 光的赞歌韩作荣 25 荷马史诗奥德修纪:荷马史诗荷马 26 一千零一夜纳训译 27 莎土比亚戏剧集莎士比亚全集莎士比亚 28 欧也妮?葛朗台巴尔扎克 29 安娜?卡列妮娜托尔斯泰 30 老人与海海明威 31 外国现代派作品选(1-4卷)袁可嘉 32 尔雅尔雅译注胡奇光 33 普通语言学教程索绪尔 34 文艺心理学文艺心理学概论金开诚 35 美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 研究所美学研究室

36 白鹿原陈忠实 37 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叶圣陶 哲学(34种) 题名作者 1 周易周易集解李鼎祚 2 论语论语集注朱熹 3 孟子孟子集注朱熹 4 老子老子浅释陆元炽 5 庄子庄子集释郭庆藩 6 公孙龙子公孙龙子论疏胡曲园 7 荀子荀子白话今译王森 8 正蒙[宋]张载撰 9 理想国柏拉图 10 哲学原理肖明 11 人类理解研究休谟 12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卢梭 13 纯粹理性批判康德 14 历史哲学德雷 15 实用主义詹姆士 16 猜想和反驳—— 17 科学研究纲领方法拉卡托斯 18 存在与时间—— 19 真理与方法(上卷)—— 20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马克思 21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 22 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央编译局编译 23 反杜林论《反杜林论》简明教程吴振海 24 自然辩证法恩格斯 25 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26 哲学笔记—— 27 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 28 实践论毛泽东选集毛泽东 29 矛盾论毛泽东选集毛泽东 30 反杜林论《反杜林论》简明教程吴振海 31 大学常万里 32 焚书—— 33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康德 34 正义论罗尔斯 历史学(31种)

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精)

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关于 >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 (教委、团委、少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团委、少工委: 劳动教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近年来, 一些地方在劳动教育方面积极探索, 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总体上劳动教育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劳动教育在学校中被弱化,在家庭中被软化,在社会中被淡化,中小学生劳动机会减少、劳动意识缺乏, 出现了一些学生轻视劳动、不会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象。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 切实加强劳动教育, 培养学生劳动兴趣、磨练学生意志品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对于推进教育现代化、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深入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培养广大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使他们成为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现就加强新时期中小学劳动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劳动教育的主要目标 通过劳动教育, 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劳动素养,促进他们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使他们明白“生活靠劳动创造,人生也靠劳动创造”的道理,培养他们勤奋学习、自觉劳动、勇于创造的精神,为他们终身发展和人生幸福奠定基础。 用 3-5年时间,统筹资源,构建模式,推动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 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推动在全国创建一批国家级劳动教育实验区, 推动地方创建一批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和劳动教育特色学校, 带动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深入开展。 二、坚持劳动教育的基本原则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 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6-11-25 近几年来,高校所办企业不断改革创新,国有资产规模不断增大,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进步、弥补教育经费不足、服务高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成绩显著。同时,所办企业发展中也存在着产权不清晰、管理不规范、经营效益低下等问题,制约着企业的进一步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所办企业的健康发展,实现《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规范校办产业的发展”的任务。根据《企业国有资产法》《公司法》《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规程(暂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校办企业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所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校办企业定位 1.高校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有利于支持教育改革与发展、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利于带动优势和特色学科建设、有利于人才培养、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明确高校所办企业作为产学研用相结合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运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定位。 2.高校作为校办企业的直接出资人,要在明确所办企业定位的基础上,

制定校办企业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之中,与所投资企业建立以资本为纽带的产权关系,加强和规范对所投资企业的监管。遵循“分级监管、民主决策、服务高校、控制风险、追踪问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民主决策机制和全过程监管制度,不断完善高校监管企业的工作机制,促进高校和校办企业的健康发展。 3.高校应完善投资进入和退出机制,调整企业投资领域,完善监管制度和措施,推进产学研用结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缩短管理链条,对于因产权链条过长或经营活动长期停滞等原因难以实施有效监管的企业,应通过解散、产权转让、资产重组、调整投资级次等方式,及时进行处理,化解管理所带来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4.高校所办企业应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事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二、理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5.高校应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国资委),统一领导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讨论国有资产管理重大事项并提出决策建议,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考评。委员会主任要由单位主要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委员会成员包括财务、资产、纪检、审计、设备、科研、后勤、基建、房产、产业等部门负责同志,国资委统一监管单位事业资产与所办企业中的国有资产。已经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委员会(下称经资委)的,应当作为学校国资委的有机组成部分,根据国资委的授权对所投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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