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工伤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及审核流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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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

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

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材料
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致残的情况。

对于遭
受工伤的劳动者,申报工伤是他们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申报工伤的具体流程以及需要准备的材料。

申报工伤的流程
1.及时就医: 遭受工伤后,第一时间就医治疗,并确保医疗记录详实。

2.报告单位: 向所在单位或用人单位报告工伤情况,尽快填写工伤事故
报告表。

3.报社会保险部门: 在工伤发生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社会保
险行政部门申报工伤。

4.接受评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将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会邀请被害人
参加相关评定。

5.领取工伤认定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出具工伤认定决定,劳动者
可据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申报工伤需要的材料
1.医疗记录: 确保医疗记录真实详实,包括检查报告、病历、诊断书等。

2.工伤事故报告表: 填写详细的工伤事故经过,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
点、受伤情况等。

3.身份证明: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4.社会保险相关证件: 如社会保险证、劳动合同等。

5.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即是申报工伤的流程及所需材料的简要介绍,希望可以帮助需要申报工伤
的劳动者顺利进行申报流程。

祝愿大家注意安全,健康第一!。

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报流程经办机构:当地社保机构工伤管理科。

申报形式:口头申报后书面报送材料。

申报期限:企业申报期限:工伤发生后30天之内申报/个人申报期限: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1年内提出申请申报条件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中发生受伤行为,并且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

/工作中因交通事故中而发生的受伤需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提出申请:一般由受伤员工企业提出申请/企业不提出申请的员工可以提出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事实劳动关系有限证明•受伤害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证明(如:初诊病历以及其封面、出院记录、检查报告单等)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填写好,并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

可能会同时需要“法人签字”。

•目击(了解)事故的两个证人出具的有关事故证言,以及两个证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用人单位申报时,提供电脑打印的关于事故的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应该写清楚事故时间、事故地点、事故经过、事故原因、诊断医院、诊断时间、受伤具体部位、诊断结果等)•个人申报时。

提供经受伤害人员签字的按上述要求的事情经过•填写好《申请工伤认定证据清单》特殊企业:聘用、借用和劳务输出人员工伤认定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甲乙双方单位的协议书•用人单位对事故调查材料•劳务输出名单(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的)特别要求:•提供复印件时需带原件核对•所有材料用纸质规格一律采用A4纸•证据要齐全,填写《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包括: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书证)申报流程以图表形式如下:办理认定过程中特别注意事项•发生工伤后送医院救医时,不可使用员工本人的医疗保险,应该与医院说明是工伤的情况,采用先现金结付后申请工伤医疗报销。

否则医疗费用无能报销•并不是所有的医疗费用都能通过工伤保险进行报销的,而是根据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去社保局申请审核后确定实际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应该保存好发生工伤事故后的所有资料•发生的医疗费用需与病历上的记录相符•工伤认定与工伤鉴定是两个项目,认定后才有可能办理工伤鉴定。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与流程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与流程

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与流程工伤认定是指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由工伤保险机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工伤的性质、程度和责任进行判定,并给予相应的工伤待遇。

如果遭受工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下是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与流程的详细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1.1 申请工伤认定表:在单位或医院就诊后,要求开具申请工伤认定表,填写个人信息、伤情及事故经过等内容。

1.2 事故证明:包括现场勘查记录、交通警察事故认定书、单位现场处理记录等。

1.3 医疗证明:由医院或诊所出具的诊断书、病历、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

这些材料需要详细记录受伤部位、伤情程度、治疗过程及治疗效果等。

1.4 身份证件:如身份证、驾驶证、工作证等。

1.5 工伤保险证明:如社会保险卡、工伤保险证等。

二、申请工伤认定流程2.1 单位报事:如果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单位应首先报告当地工伤保险机构,并在24小时内报警。

报告时应尽量提供详细的事故经过和造成的伤害情况,以及伤员的个人信息。

2.2 医院就诊:伤者应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事故的经过。

医生会根据伤情出具各类医疗证明。

受伤者应妥善保管好医疗证明,以便使用。

2.3 填写申请表:在伤者到医院就诊后,由医院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受伤部位和伤情程度,事故经过等内容。

2.4 提交材料:申请人应将自己的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

由单位或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材料是否完整有效。

2.5 工伤鉴定:工伤保险机构收到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后,会委托专业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

如果鉴定结果认定为工伤,则由工伤保险机构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向申请人发放工伤待遇。

2.6 申诉:如果申请人对工伤认定决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申诉时,申请人应提供更充分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申请。

经审查确认后,工伤保险机构将重新作出认定决定。

以上是申请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与流程的详细介绍,工伤认定过程较为繁琐,但是它是为了可以保障工人和企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工伤申报的基本流程与要点

工伤申报的基本流程与要点

工伤申报的基本流程与要点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事故或职业病而导致的身体损害,工伤申报是指受伤员工向相关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并获取相应待遇的过程。

本文将介绍工伤申报的基本流程与要点,以帮助您了解并正确操作工伤申报。

一、工伤申报的基本流程1. 第一时间就医:在发生工伤后,受伤员工首先应该立即就医。

就医时应选择就近的医疗机构,医疗费用可以先由个人垫付或使用医保卡进行结算。

2. 填写工伤申报表:就医后,员工应向所在单位申请工伤申报表。

此表格需要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伤害情况、事故经过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提供医疗证明、事故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单位报案:单位收到员工的工伤申报表后,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案至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并将员工的申报表、医疗证明等材料一并提交。

4.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劳动保障部门会对工伤申报进行调查,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申请进行认定。

认定结果通常分为工伤认定和非工伤认定两种情况。

5. 确定待遇:如果工伤申报获得认定,员工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费、伤残津贴等。

具体待遇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工伤申报的要点1. 就医及时:受伤后要第一时间就医,并妥善保存就医相关的发票、医疗证明等文件。

2. 详细记录:在填写工伤申报表时,应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经过、伤害情况等,这将有助于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查与认定。

3. 提供证据材料:除了工伤申报表,员工还需准备医疗证明、事故证明等相关材料,以便作为认定的依据。

4. 遵守相关规定:员工在申报工伤时,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要求,如实提供相关信息,不隐瞒或虚构事实。

5. 主动配合调查:在劳动保障部门进行认定的过程中,员工应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协助调查,并遵守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流程。

三、注意事项1. 保持证据完整:无论是员工还是单位,都要妥善保管相关的工伤证据材料,以备日后申诉或复查使用。

2. 申报时限:工伤申报需在工伤发生后的一定时限内进行。

工伤申请流程及资料

工伤申请流程及资料

工伤申请流程及资料
1、工伤申报流程
工伤申报的流程有几步:
(1)告知上级
受伤人员首先通知本单位上级,本单位上级(安全保卫人员)收到伤者报告后,应当立即派出安护人员至事故发生地点,了解事故性质,妥善处理。

(2)登记伤情
经事故当场处置后,受伤人员应当立即持伤报、医生诊断病历等文件,去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注意保存受伤证明、诊断报告、用药清单等证明文件。

(3)索赔工伤
受伤后,受伤人员可以向所在单位申领工伤保险,向工伤保险基金索赔工伤费用,并且可以获得社会保障部门的护理等保障措施。

(4)申请工伤认定
受伤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享受工伤认定。

申请时,应当向劳动部门准备相关证明,如受伤证明、医学诊断报告、用药记录等。

审批通过后,劳动者将获得工伤认定。

2、申报工伤需要的资料
申报工伤需要以下资料:
1、受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等。

2、受伤人的医疗证明文件,如收集的伤报、病历、药品处方、用药清单或手术报告等。

3、受伤人的工作证明文件,如就业证明、合同、薪酬和社会保险信息证明等。

4、受伤人的事故现场证明文件,如工伤事故调查表、公安机关事故登记表、当场照片等。

5、受伤人工伤保险申请表。

6、在医疗机构就诊时,要求受伤人提供身份证或其它身份证明文件。

工伤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工伤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工伤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身体损伤或疾病,包括工作中发生的事故或职业病。

工伤申报是在发生工伤的情况下,由受伤的员工或其家属向劳动保障部门申报工伤,并获得相应的赔偿和治疗。

工伤申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对于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都非常重要。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工伤申报的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工伤申报流程1.受伤员工首先需要及时报告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主管,并向公司的医务室寻求急救和治疗。

2.紧急处理后,员工需尽快前往医院接受诊断并获得相关医疗记录,确保有权威的诊断证明。

3.员工或其家属需向所在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工伤申报书,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据和材料,如身份证、工伤发生地点的证明、诊断证明、工作证明等。

4.企业需及时将员工的工伤申报材料报送给劳动保障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审核。

5.劳动保障部门对工伤申报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将发放相应的工伤保险金和医疗补偿金。

二、工伤申报注意事项1.受伤员工要及时报告所在企业,做好急救和治疗工作,确保自己的安全和健康。

2.在前往医院治疗的同时,要及时向医生说明受伤的原因并取得相应的诊断证明,确保证明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3.受伤员工和家属需要仔细填写工伤申报书,并提供所需的相关证据和材料,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4.企业要积极配合受伤员工和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申报的审核和调查工作,确保受伤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

5.劳动保障部门对工伤申报的审核和处理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正、公平地对待每一起工伤申报案件。

6.受伤员工和企业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和材料,确保一旦出现争议可以及时提供证据予以解决。

7.受伤员工需要在治疗期间配合医生的治疗工作,并在康复后进行相应的康复检查。

在工伤申报过程中,受伤员工、企业和劳动保障部门需要各自履行好相应的责任,配合好相关的工作,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受伤员工的权益,确保工伤事故的合理解决。

三、工伤申报的赔偿和医疗一旦工伤申报获得通过,受伤员工将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金和医疗补偿金。

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详解

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详解

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详解工伤申报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依法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待遇,经过审核程序确认是否为工伤。

本文将详细介绍工伤申报的审核流程。

一、工伤认定申请对于受伤或患病的劳动者来说,首先需要向所在单位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这一申请可以口头提出,一般情况下建议书面申报,以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证据的充分性。

二、用人单位审查用人单位在接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立即组织安排医疗机构对劳动者的伤病情况进行诊断和鉴定,并出具工伤认定意见。

这一意见对于后续的工伤审核流程至关重要。

三、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劳动保障部门在收到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伤认定意见后,将对该意见进行审核。

审核主要包括对鉴定意见的合理性、证据的完整性以及程序的是否合法等方面的评估。

在此过程中,劳动保障部门有权要求补充证据材料或者重新鉴定。

四、医疗鉴定机构认可劳动保障部门审核通过后,需要将工伤认定材料转交给具备资质的医疗鉴定机构进行复查和确认。

医疗鉴定机构将对劳动者的伤病情况进行再次评估,并最终出具工伤认定证明。

五、工伤认定结果通知一旦医疗鉴定机构完成工伤认定,并出具了工伤认定证明,劳动保障部门会将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实工伤认定结果的准确性。

六、异议申请和复议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异议申请。

劳动保障部门将受理异议申请,并进行复核。

复核结果对于工伤认定的最终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七、司法救济途径如果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通过司法途径提起诉讼,让法院对工伤认定结果进行审理和裁决。

司法救济是最后的途径,也是最后的保障。

总结:工伤审核流程包括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审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医疗鉴定机构认可、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异议申请和复议以及司法救济途径。

此流程确保了工伤申报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和注意事项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和注意事项

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和注意事项工伤保险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事故或职业病时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当劳动者遭受工伤时,及时准确地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步骤。

本文将介绍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制度。

一、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流程1. 及时报告工伤: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尽快到所在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

工伤发生后48小时内未报告的,将可能影响工伤认定和待遇申领。

2. 工伤认定:经医疗机构诊断为工伤后,所在单位应按照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保障部门将根据医学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确认是否为工伤,并给出认定结果。

3. 申领工伤保险待遇:一旦工伤认定为确诊,劳动者就有权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一般而言,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工伤认定书、劳动合同、身份证、银行卡等。

具体要求可根据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的规定进行准备。

4. 提交申请材料:劳动者应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提交给所在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注意,申请材料需要按要求填写,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审核和审批: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审批。

一般情况下,审核和审批的时间为15个工作日左右,申请人可以通过查询进度或咨询相关部门了解申请的进展。

6. 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一旦申请审核通过,劳动者就可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待遇的发放方式可以是直接打入劳动者的银行账户,也可以是现金领取。

二、工伤保险待遇申领的注意事项1. 及时报告工伤:劳动者应在发生工伤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报告,尽量避免拖延。

及时报告可以确保工伤认定和待遇申领的顺利进行。

2. 保留相关证据:劳动者应保存与工伤有关的证据,例如医疗记录、医疗费用发票、事故现场照片等。

这些证据对于工伤认定和待遇申领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 遵守相关规定:在申领工伤保险待遇时,劳动者应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如填写申请材料时要如实提供信息,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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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相关事项办事指南《工伤保险待遇申报及审核流程》一、申报工伤待遇所需材料1、工伤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伤认定书(工伤发生30天内到劳动局社保科认定电话67854816 超期认定的在申报认定之前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不予报销),身份证复印件,正规发票原件(须盖收费章),与发票对应的病历、清单、处方;其中一次性住院医疗费5万元以上的为大额,需报市工伤中心复核,故以上材料需报送两套,发票复印。

2、伤残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伤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工伤鉴定结论书(劳动局社保科鉴定电话67854816),一次性申报;领取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需提供本人账号(工商银行)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其中鉴定费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垫付,鉴定检查费由指定检查医院垫付,由社保局直接支付给劳动鉴定委员会和检查医院。

伤残待遇须在鉴定结论出来的3个月内申报。

3、工亡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工亡认定书,身份证复印件,死亡医学证明和火化证复印件。

领取抚恤金的家属需提供本人账号(工商银行)加盖参保单位公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复印件、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无生活来源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

工亡待遇须在认定3个月内申报。

4、辅助器具配置申报: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时,由医疗机构提出建议,本人申请,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社保局待遇审核科同意,方可到到协议服务机构配置辅助器具。

特殊情况,经过医院证明,由于病情需要,确需在鉴定结论前安装辅助器具的,须由参保企业及时向待遇审核科提出书面申请,不能擅自配置辅助器具。

相关表格:《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申请表》、《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费用审核表》。

5、交通事故和意外伤害事故:需提交交通事故性质认定书、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责任方和保险公司(第三方)赔付证明,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差额部分。

其他材料的提交参照以上1、2、3、4条。

6、旧伤复发申报:需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医院、江北区社保局盖章,其中一份在申报待遇时交社保局。

7、享受工伤定期待遇(抚恤金、伤残津贴、护理费)资格生存验证:每年3月,享受工伤定期待遇的职工或家属本人持有效证件到社保局基金监督科(67711804)进行生存验证。

二、工伤待遇审核1、工伤医疗(康复)费支付范围及审核标准根据渝劳社办发[2005]43号文,以《重庆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作为工伤保险药品审核标准。

渝劳社办发[2006]121号文,工伤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支付范围原则上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实施办法》(渝劳社办发[1999]179号文)中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项目执行。

目录中甲、乙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丙类和限额项目的超标部分为自费项目。

床位费和外伤骨科治疗用耗材为限额项目。

工伤医疗中的挂号费、诊查费(不含专家门诊诊查费)、病历工本费(不超过0.5元/本),每年7、8、9月空调费及12、1、2月取暖费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限额项目标准是:项目限额标准人工晶体640.00人工髋关节(半髋)5600.00人工髋关节(全髋)8000.00其他人工关节6400.00人工间盘10000.00脊柱内固定器5600.00椎间盘融合器5600.00脊柱、骨盆内固定钢板5600.00四肢内固定钢板3200.00四肢内固定髓内钉(含γ钉、股骨髁上钉)5600.00螺丝钉(含可吸收螺丝钉、空心钉、铆钉)800.00髌骨聚髌器800.00钛板2400.00球囊3250.00特殊缝线120.00气管导管80.00气管套管160.00骨水泥384.00留置静脉针18.00腰麻硬膜外联合套件120.00硬膜外套件120.00一级医院床位费9元/天二级医院床位费11元/天三级医院床位费12元/天烧伤床位费原基础+5元/天需特别强调的是:工伤职工治疗与工伤无关疾病,工伤基金不予支付,由基本医疗保险按相关规定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因病情需要到统筹区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配置辅助器具费用限额表(渝劳社办发[2004]162号文)项目年限安装配置费备注1 髋离断大腿假肢510800元/具含训练费2 大腿假肢 5 7400/具含训练费3小腿假肢54600/具含训练费4半足21200/具5上臂假肢52970/具6前臂假肢52790/具7假手2600/具8轮椅10850/辆9假眼5300/只10助听器5800/个11矫型鞋21000/2双(一单一棉)12拐杖5150/付13矫型器(颈)5200/具14矫型器(腰)5800/具15矫型器(胸)51300/具16矫型器(腿)51500/具17眼镜5500/付18假牙5门牙365/颗侧牙200/颗3、伤残待遇审核标准:伤残待遇包括:伤残鉴定费、鉴定检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经鉴定)。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分为一至十级,由工伤基金一次性支付。

标准为本人工资*伤残等级对应的月数(十级最低,为6个月本人工资,每上一级加2个月工资)伤残津贴:一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85%、80%、75%/月);五、六级伤残、且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70%、60%/月)。

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生活护理费:经鉴定有生活护理依赖的伤残人员由工伤基金按月发放。

(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50%、40%、30%/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六级伤残,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并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七至十级伤残,由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或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或工伤职工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而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根据《重庆市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4、工亡待遇审核标准:分为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分别为6个月和54个月的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亡的次月开始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通过工商银行按月发放。

标准为:配偶、孤寡老人、孤儿按本人工资的40%/月,其他供属按本人工资的30%/月发放。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专门明确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发放范围及停止领取抚恤金的条件。

(以上所称职工本人工资为工伤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三、有关工伤待遇申报的说明参保企业经办人申报工伤保险待遇,应提供办理申领待遇所需资料,社保局受理申报后,由单位经办人在待遇接收登记本上登记。

申报时间为每月25日至次月5日,从材料交齐之日计算。

待其材料补正齐全后重新予以受理。

申报时需将发票粘在申领表左上角,单位帐号和开户行(必须是本单位的帐号)清楚打印在申领表右上角,复印件用A4纸。

每月25-30日领取当月待遇支付结果。

四、数据维护审核的同时完成金保系统的待遇录入,参保身份、参保时间、缴费情况的确定。

之后由审核人、科长、分管领导在工伤待遇申领及结算表上签字,加盖社保局公章。

结算表一份交财务、一份交单位经办人(领取时需签字)、一份由待遇审核科归档。

五、工伤待遇支付待遇审核科每月20日前根据审核结果编制当月工伤待遇支付情况统计表,由审核人、科长、分管领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待遇审核专用章和社保局公章,和工伤医疗发票一起报基金财务科,由财务科支付。

审核结果存档联,由单位于每月25-30日到待遇审核科签字领取,如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一并咨询。

工伤的社会化发放表由待遇审核人员审核后生成,于每月15日前报基金财务科,由财务科支付当月的社会化发放。

六、审核资料归档及统计报表每月最后一周将当月支付的审核资料整理归档,并注明年度、月份,编号,与待遇支付统计表装订在一起。

根据基金财务报表的数据,按照规定格式编制工伤保险待遇统计报表,报表由经办人、科长、分管领导签字并盖公章,按照规定时间(月表在次月3日前、季表和年表在次月10日前)及时向市工伤中心基金科传送并存档。

统计报表工作必须做到数字真实、内容完整、编制及时。

七、政策咨询待遇审核科负责工伤保险待遇的业务咨询、查询、宣传等服务。

实行首问责任制,确保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准确、合理的政策咨询。

八、工伤就医要求工伤职工就医程序:(渝劳社发[2004]23号)参保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应到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就诊,尚未开展工伤保险的地区,可选择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诊;(1)江北区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有:324医院,江北一院、江北中医院、长安、江陵、望江医院,东风造船工业公司职工医院,川东钻探公司职工医院,重庆石油医院,通用医院,骑士医院,长城医院。

在工伤职工施救过程中的特殊情况,也要按相关规定执行。

(2)市级工伤保险定点医院有:重医附一、二院,重庆市口腔科医院,重庆市中山医院,三军医大附属西南、大坪、新桥医院,重庆市第四、六院,沙区林园(手外科),长城医院,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煤矿工人疗养院,重庆市煤矿工业局职业病医院。

工伤职工由江北区工伤定点医院转往市级定点医院就医,需填写《重庆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一式三份,由单位、医院、江北区社保局、市工伤中心盖章后,由市工伤中心开垫付通知书,交市级医院由医院垫付住院医疗费。

享受工伤待遇的主体为工伤职工。

所有的证件由单位核实原件后在复印件上签字盖单位公章待遇审核科电话:67876329、67863297相关表格、资料下载:1.江北区工伤保险待遇申领及结算表2.重庆市工伤保险服务机构名单(截至2009年4月22日)3.重庆市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名单4.重庆市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表4-11)5.重庆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审批表(表三)6.重庆市江北区职工工伤保险费用重核申请支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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