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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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院进修人员管理规定

为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使进修人员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和学习,提高进修学习质量,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制定如下规定。

第一条进修人员具体管理要求

(一)必须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得自行调换进修科目,不得随意更改进修期限,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学。

(二)遵守医德,自觉做到廉洁行医。不得以任何理由接受病人或其家属的“红包”、财物或接受宴请。不得在医院任何场所索取及收受回扣、手续费、劳务费等。违者除责令当事人退还钱物外,并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三)在医疗过程中,要坚守岗位,严守医责,发生医疗差错或医疗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并向原工作单位通报。进修人员无处方权,不能独立值班。进修生书写的病历由指导医师签字。进修人员应积极参加医院的各种学术活动并严格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

(四)不得以权(医)谋私,不得开人情方、大处方,不得开人情假,不得出具假证明或假报告单,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被病人或其家属设诉,经查实者,第一次给予严肃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第二次则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五)进修人员必须做到服务热情、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举止规范,耐心解答病人疑问。对病人态度粗暴者,视情节轻重,责令做

出检讨或取消在本院的进修资格, 情节严重者得向原工作单位通报。

(六)对于在进修期间发生的与进修员相关的医疗纠纷,进修员必须保证在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及处理时,无论何时,身处何地,都能与我院配合。因进修员个人原因在进修期间发生的器械物品损坏,将按本院有关规定酌情赔偿。

第二条进修人员报名程序

(一)进修人员在来本院领取“进修申请表”,填好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办公室,待接到通知,持进修通知书方可来院报到并登记。

(二)接收科室要详细介绍本科室病房及本院有关制度,指定专人带教,组织讲课,记录考勤等,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进修人员结业

进修人员在期满前一周到办公室领取结业申请表、鉴定表。本人在进修期满前一周写出总结,由科室对其专业理论学习情况及实践能力、医德医风进行考核并写出鉴定意见,于离院前两天到办公室办理结业手续。

第四条进修人员有关问题处理

(一)病假、事假超过进修时间六分之一或不遵守本院有关规定者,我院可随时通知原单位停止其进修。病事假时间一律算在进修期内,不再延长。

(二)进修人员提前结束进修或因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被终止进修,不颁发结业证书。

(三)进修人员进修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遇单位有特殊情况进修

生本人马上回去办理时,应由单位出具证明,经进修生所在科室主任及办公室批准方可离院。如遇家庭有特殊情况需进修生本人马上回去处理时,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进修生所在科室主任及院办公室批准方可离院。请病假,须有医院开出的诊断证明。

第五条本规定自2013年5月1日执行。

第六条本规定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规定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规定本人已认真阅读以上规定,充分理解并自愿遵守执行。

进修人员签名:年月日

请在报到时交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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