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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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四篇)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为满足下级医院进修需求,使我院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以下制度:1、进修条件。

进修生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偏远山区、贫困地区可酌情),具备执业医师资格证及执业注册证书。

2、接受程序。

单位推荐,我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取,以保证进修人员应有的业务水平,进修医师填写进修医师申请表,单位介绍信,携执业相关证件到我院医务科办理手续。

3、进修人员应进行培训后方可进科学习,培训内容参考职工岗前培训项目,严格遵守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

4、进修医生入科进修须持有医务科开具的入科通知,不经医院许可擅自接受进修医师的科室,要通报批评,如出现事故、纠纷及意外事件,将对进修医生和科室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5、接受进修生的科室应按照对医院负责对进修学员负责的精神,认真做好带教工作,由科室派有经验的医务人员指导学习和工作,进修医师考勤,由进修科室负责,医务科不定期检查出勤情况。

6、对获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进修医生,必须通过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核实,报院长审批,医务科可规定一定范围内的处方权,将签字字样送药剂科,进修结束时取消处方权.进修医师不得单独进行手术操作,但可以作为助手参与手术操作。

7、进修期间。

如因业务水平差、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而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者,又如劳动纪律差脱岗、旷工、无故请假____周不归者,除批评教育外,科室写出书面材料,(事情经过及处理意见),报医务科,院里根据情况作出处理决定.进修人员要爱护我院公共财产,不得携走我院医疗器械病历相关资料,如有违纪立即终止并赔偿损失。

8、进修结束后,填写学习小结由科主任、带教老师讨论后进行鉴定,经考核、成绩合格均发结业证书。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二)1. 培训目标:- 提高进修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培养进修生的职业素养和道德观念;- 促进进修生与医院专业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2. 培训计划:- 制定每位进修生的个人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时间安排;- 培训计划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

医院进修生管理及规章制度

医院进修生管理及规章制度

医院进修生管理及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进修生的管理,规范进修生的学习和工作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进修生条件1. 具有医师、护士、医技等相应专业资格和学历证书。

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3. 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工作。

三、进修生申请和审批1. 进修生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进修生申请表》,并提供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2. 医院根据进修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予以批准,并发放《进修生录取通知书》。

3. 进修生凭《进修生录取通知书》办理入院手续。

四、进修生管理1. 进修生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和科室的管理。

2. 进修生应遵守医疗法规和医疗规范,严格执行医疗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 进修生应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遵守医德医风,不得收受患者或其家属的财物。

4. 进修生应参加医院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5. 进修生应遵守医院的工作时间和工作纪律,不得擅自离岗。

6. 进修生应遵守医院的消防安全、环境卫生、医疗废物处理等管理规定。

五、进修生考核1. 医院对进修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包括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医疗质量等方面。

2. 考核不合格的进修生,医院有权终止其进修学习,并通知其原工作单位。

3. 考核合格的进修生,医院将为其出具《进修生结业证书》。

六、进修生待遇1. 进修生享有医院提供的住宿、餐饮等基本生活保障。

2. 进修生享有医院提供的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机会。

3. 进修生享有医院提供的医疗安全、职业防护等保障。

七、进修生退出1. 进修生因个人原因需退出进修学习的,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医院批准后方可退出。

2. 进修生退出进修学习后,医院将为其出具《进修生退出证明》。

八、其他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由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规定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医院进修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进修管理,提高医院进修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进修是医务人员通过其他医院、科研机构等学习,提高知识和技能的一种方式。

进修分为短期进修和长期进修。

第三条医院进修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为医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医院将根据进修计划确定进修人员名额和资金支持,同时对进修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医院进修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进修申请、进修资格审查、进修计划制定、进修费用支持、进修期间管理、进修结束报告等。

第五条进修费用应从医疗费用中支付,具体支付标准和流程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进修期间,医务人员应认真学习,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提高专业技能,为医院的发展和社会的健康服务。

第七条医院将对进修人员进行考核评价,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进修人员的岗位聘用和晋升。

第二章进修申请第八条医务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进修计划,向医院提出进修申请。

进修申请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进修目的和计划、预计进修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第九条进修申请需经所在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各科室或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医院进修计划和人员安排,合理分配进修名额。

第十条进修申请获得批准后,医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进修计划,并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进修计划制定第十一条进修计划应包括进修的具体内容、时间安排、详细学习目标和要求等。

第十二条进修计划需经进修人员的指导教师审核批准,医院进修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第四章进修费用支持第十三条医院将根据进修计划和人员安排,确定进修费用支持金额。

第十四条进修费用支持申请应提交进修计划和相关经济证明材料,医院进修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第十五条进修费用支持资金应由医院财务部门拨付。

第五章进修期间管理第十六条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和课程安排,按时参加培训和学习。

第十七条进修期间,医院将组织定期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2024医院进修生培养合同及管理规定版

2024医院进修生培养合同及管理规定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医院进修生培养合同及管理规定版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医院)1.2 乙方(进修生)第二条:进修生培养目标2.1 培养方向2.2 培养计划2.3 培养成果评估第三条:进修生权利与义务3.1 甲方提供的条件3.1.1 教育资源3.1.2 临床实践机会3.1.3 住宿及福利3.2 乙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3.2.1 学习纪律3.2.2 医疗纪律3.2.3 保密协议第四条:合同期限4.1 进修时间4.2 进修生报到及离院手续第五条:进修生考核与评价5.1 考核方式5.2 考核内容5.3 考核结果应用第六条:进修生进修成果的归属6.1 知识产权归属6.2 论文发表及署名第七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合同变更条件7.2 合同终止条件7.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第八条:违约责任8.1 甲方违约责任8.2 乙方违约责任第九条:争议解决方式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法律途径第十条:其他约定10.1 进修生进修期间的保险10.2 进修生进修期间的劳动争议处理10.3 进修生进修期间的医疗事故处理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修订与废除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修订条件11.3 合同废除条件第十二条:甲方联系方式12.1 单位名称12.2 联系人12.3 联系电话第十三条:乙方联系方式13.1 姓名13.2 联系电话13.3 电子邮箱第十四条:其他事项14.1 进修生进修期间的交通费用14.2 进修生进修期间的加班费14.3 进修生进修期间的请假规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医院):指医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地址位于市区路号。

1.2 乙方(进修生):指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接受甲方培养的具有医学背景的专业人员,其身份为医院实习生或住院医师。

第二条:进修生培养目标2.1 培养方向:根据乙方的专业背景和甲方需求,确定乙方的进修方向。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进修生管理工作,提高进修生业务水平,促进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接收的各类进修生,包括临床、医技、护理等各专业进修人员。

第三条进修生培训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坚持以患者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2. 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进修生综合能力;3. 严格培训制度,确保进修生培训效果;4. 完善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进修生全面发展。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内容第四条医院应根据进修生所在专业及个人需求,制定详细的进修生培训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 基础理论培训:进修生应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包括相关疾病的诊断、治疗、预防等;2. 临床技能培训:进修生应熟练掌握临床操作技能,包括问诊、查体、诊断、治疗、护理等;3. 学术交流与科研:鼓励进修生参加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活动,提高科研能力;4. 医德医风教育:加强进修生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五条医院应定期对进修生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考核:通过笔试、口试等形式,考察进修生对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2. 技能考核:通过实际操作、案例分析等形式,考察进修生临床技能的掌握情况;3. 科研能力考核:通过论文撰写、科研课题申报等形式,考察进修生科研能力的提升。

第三章培训管理与实施第六条医院设立进修生管理部门,负责进修生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进修生管理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 制定进修生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2. 建立进修生档案,记录进修生培训过程;3. 定期组织进修生考核,对进修生培训效果进行评估;4. 落实进修生待遇,保障进修生合法权益。

第八条进修生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2. 认真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3. 积极参与医院各项工作,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4. 服从工作安排,完成进修任务。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对在进修过程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进修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进修生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毕业实习是医学教育的一个重要阶段,根据卫生部《____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有序地实施我院毕业实习生管理,以保障委托学校实习教学计划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院各科室都要以认真负责、通力合作的态度积极为我院实习学生毕业实习提供教学服务,牢固树立人本主义思想。

第三条医院依照《全国医院工作条例》要求,受学校委托对我院医学实习生德、智、体、美等方面进行全面的管理和教育。

第四条医学实习生进入我院后,必须自觉地服从医院的领导与管理,认真接受带教老师对其进行的医疗技术及医德、医风的训练,自觉遵守实习纪律,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各种诊疗操作常规,不断克服实习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勤奋学习,圆满完成毕业实习任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实习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由医务科主管,各科科秘书分管,各科主任、护士长监管,全院各科室共同配合完成。

第六条实习学生实习带教计划由医务科根据委托学校毕业实习计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拟定,经业务院长批准后下发各各科科秘书组织实施,实习生必须服从。

第七条医务科根据实习学生专业、实习时间制定实习科室轮转计划,轮转计划制定后交由各科科秘书掌握,不再随意改动。

第八条医务科与委托学校的教务科建立各种联系,定期或不定期反馈实习生实习情况,配合委托学校做好实习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九条实习学生进入我院临床实习前,必须接受由医务科、护理部组织的有关院情、医德医风、卫生法律法规、院规院纪、常见诊疗操作规范、病历书写规范等岗前教育。

第十条实习学生必须穿戴整洁白大衣帽、佩带“实习医生”上岗证方可上岗。

工作期间应做到语言文明、态度和蔼、举止大方、精神饱满。

遵守医护人员礼仪规范。

第十一条带教科室及带教老师对实习学生必须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努力帮助实习学生完成实习计划。

第十二条实习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一天以内,由带教老师审批;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带教组长审批;三天以上,五天以内(含五天)由医务科审批;五天以上,转报委托校方教务科审批。

医院进修生纪律管理制度

医院进修生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进修生的纪律管理,提高进修生的素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进修生。

三、纪律要求1. 进修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

2. 进修生应尊重医院工作人员,团结互助,不得有侮辱、诽谤、殴打等违法行为。

3. 进修生应按时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4. 进修生应爱护医院公共财产,不得损坏、盗窃医院设施设备。

5. 进修生应遵守医院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6. 进修生应积极参加临床实践,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7. 进修生应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

8. 进修生应尊重患者,关心患者,不得对患者进行侮辱、歧视、虐待等行为。

9. 进修生应正确处理医患关系,不得与患者发生纠纷。

10. 进修生应遵守医院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病房、办公室等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四、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院察看、解除进修协议等处罚。

2. 对严重违反本制度,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给予罚款、赔偿损失等经济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医务部。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医务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六、具体措施1. 进修生入院时,由医务部对其进行纪律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本制度。

2. 进修生在进修期间,医务部定期对其进行纪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进修生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务部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本制度进行处罚。

4. 进修生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医务部向医院反映。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进修生的纪律管理,提高进修生的素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希望全体进修生严格遵守,共同为医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2024医院进修生培养合同及管理规定

2024医院进修生培养合同及管理规定

2024医院进修生培养合同及管理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医院):指提供进修机会的医院。

1.2 乙方(进修生):指接受医院进修培养的进修人员。

第二条:进修生的权利与义务2.1 进修生的权利2.1.1 享有医院提供的培训资源。

2.1.2 享有医院职工的福利待遇。

2.1.3 享有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的权利。

2.2 进修生的义务2.2.1 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

2.2.2 按照培养计划参加进修培训。

2.2.3 尊重导师和同行,积极参与临床工作。

第三条:进修生的培养计划3.1 培养目标3.2 培训内容3.3 培训时间3.4 培训考核第四条:导师制度4.1 导师的职责4.2 导师的选拔与更换第五条:进修生的考核与评价5.1 考核方式5.2 考核标准5.3 考核结果的运用第六条:进修生的待遇6.1 工资待遇6.2 福利保障6.3 住宿安排第七条:合同的解除与终止7.1 合同解除的条件7.2 合同终止的条件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争议。

8.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修改与解除9.1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2 合同的修改与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十条:其他约定10.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病历等,归医院所有。

10.2 进修生进修期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进修无关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同的有效期11.1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

第十二条:合同的副本12.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13.1 双方应对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14.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合同主体及定义1.1 甲方(医院):指提供进修机会的医院,具有合法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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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进修生管理规定
为完善我院教学管理,提高医疗教学质量,更好地培养实用型的医学人才,特对申请来我院的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

(一)接受对象:具有专业资格的医、技、护专业人员,医师必须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助理医师执业证书。

(二)进修时间要求:申请到我院临床专业进修的人员,进修时间原则上必须三个月以上。

(三)进修申请程序:
1.凡申请来我院进修的人员应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申请表》,并按要求填写表格,书写工整,所填写情况属实。

2.交回《进修申请表》时须附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医师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护师(士)须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要求盖上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如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3.经审核,符合进修条件要求的将以电话通知录取和到我院进修报道时间。

4.对贫困地区医疗单位或我院扶贫对口医疗单位均按与我院签订协议书的有关条款执行,无协议的单位不享受优惠条件。

(四)进修生报道程序
1.进修生应按指定时间准时来我院报到,超过规定报道时间,如不来函(电)说明理由,不再保留学籍,进修资格不得自行转让他人。

2.2.进修生报到时,需到我院医务科领取《进修生接收函》,并到财务部缴纳进修费用后,再到医务科办理其他相关进修手续及领取《下科室通知单》。

3.在进修期间不得请假返回原单位,擅自离开我院者,将按自动终止进修处理。

若在进修期内,因提职晋升或选送单位人员安排紧张等重大事情,需中途返回原单位者,应出示选送单位证明,申请改期来我院进修。

五、进修生工作制度
(一)在我院进修的人员必须服从医务科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调遣。

(二)在我院进修期间,进修生均须服从各科具体要求,履行各自的岗位职责,进修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处方权。

进修医师在病房期间不单独管理病人,书写病历必须及时请带教医师修改并签名后为有效病历。

(三)进修生参加急诊值班者,不得脱岗或私自与他人换班;确有原因需换班者,经科主任批准方可更换。

(四)进修生不得单独对病人进行术前及特殊检查前谈话、签字,不得单独交待病情。

(五)进修生在进修期间,不得收藏、带走我院病历、X光片及各种资料和标本,如需借阅,按医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六、进修生纪律制度
(一)进修生必须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守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二)上班期间必须统一穿着工作服和佩戴胸卡,不留披肩发,不留长指甲,不穿响底鞋,不佩戴首饰,遵守岗位行为规范。

(三)不得在宿舍使用各种灶具(包括酒精炉、电炉、煤油炉、煤球炉等)做饭,不得私自乱拉乱接电源。

(四)进修生来我院工作期间,如果工作表现不符合要求,或在进修期间有违反医院规章制度者,经调查、核实后,将终止进修学习,退回原单位。

(五)进修专业和期限按计划进行,中途不得任意改专业或延长进修时间。

凡进修期限未满提前离院者或擅自更改进修计划者,不发给结业证。

(六)进修生未经医务科允许,不得私自到我院科室进修学习。

一经发现,我院将对私自进修人员和所接收的科室参照医院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七、进修生请假制度
(一)进修期间,不安排寒暑假,不享受探亲假。

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者,须到医务科领取并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报批获准后方可离院,不允许口头请假。

休假结束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院的,给予当事人进修纪律考核不合格的处理,不发结业证书。

擅自离院3天以上者,退回原单位。

(二)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科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假期经科主任审批后上报医务科批准。

进修一年,事假不能超过15天;进修半年,事假不能超过7天;进修三个月,事假不能超过5天。

休假期间出现的一切问题由进修生本人负责。

(三)因病休假,须出具我院的病假证明。

进修一年病假超过一个月、进修半年病假超过二周的人员,原则上给予劝退进修学习处理。

五、进修生费用
凡到我院进修人员,需缴纳以下费用:
(一)进修费:元/月/人。

(二)住宿费:元/月/人。

(三)工衣洗涤费:元/月/人;另需缴交工作服押金共元,进修结束时到医务科办理退押金手续。

(四)夜餐费:元/月/人。

(五)仪器损耗费
1.放射科、理疗科:元/月。

2.病理科、皮肤科、麻醉科:元/月。

3.口腔科、心电图、检验科:元/月。

4.血透、膀胱镜、胃镜、核磁共振、CT:元/月。

5.肠镜、支气管镜、输尿管镜、经颅多普勒、肌电图、平板运动、B超:元/月。

6.彩超:元/月。

所有费用报到时一次性现金缴交到我院财务科。

如中途退学,除我院原因外,进修费一律不退。

7.以上费用在必要时将考虑市场价格变动因素或参照同等次医院收费价格做出变动。

六、进修生结业管理
(一)进修生应按我院规定的结业时间办理离院手续,不得擅自提前离院,办理离院手续时,应到医务科领取《进修鉴定表》,填写完整后由科主任审查签字,再递交医务科办理结业手续。

凡未经医务科批准擅自离院的进修生,本院不补办进修结业手续。

(二)在我院进修期间,各种补贴一律回原单位办理,医务科可提供证明材料。

七、本院员工实习管理规定
(一)本院员工参加学历、学位教育,一经录取,需到医务科登记备案。

未登记备案的,今后将不安排在本院的实习工作。

(二)本院员工进入实习阶段,需凭学校实习介绍信到医务科报到实习。

实习结束后,及时到医务科办理实习鉴定手续。

第四章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文件下发之日始执行,解释权归医务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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