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剂安全性指导原则
中药注射剂再评价指导原则

中药注射剂再评价指导原则中药注射剂再评价指导原则引言:中药注射剂作为中药领域的重要代表之一,在临床应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过去对于中药注射剂再评价指导原则的相关研究相对较少,导致临床上对于其应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存在一定的争议。
为了推动中药注射剂再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文将围绕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的概念、目的、方法和意义展开深入探讨。
1. 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的概念中药注射剂再评价是指对已上市中药注射剂进行全面系统的再评估和再评价的工作。
它对于提高中药注射剂的质量和疗效,以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 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的目的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的目的在于继续深入了解其药理学、药代动力学、药效学等方面的特点,全面掌握其临床应用的风险和效益,并为临床合理应用中药注射剂提供科学依据。
3. 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的方法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的方法包括体外实验研究、动物实验研究和临床实验研究。
在体外实验研究方面,可以通过药物化学分析、质量标准研究等方法对中药注射剂进行深入研究。
在动物实验研究方面,可以通过动物药理学实验、动物药代动力学实验等方法对中药注射剂的作用机制和药代动力学特点进行研究。
在临床实验研究方面,可以通过对患者进行临床观察和疗效评价等方法来评估中药注射剂的临床疗效和安全性。
4. 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的意义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的意义在于提高中药注射剂的临床应用水平,优化中药注射剂的配方和制剂工艺,提高中药注射剂的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中药注射剂再评价的研究,可以对中药注射剂的疗效和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为中医药的发展和临床应用提供科学依据。
个人观点和理解:中药注射剂再评价是推动中药注射剂发展的必要步骤之一。
在现代科技条件下,采用全面系统的方法对中药注射剂进行再评价,可以更好地了解其药理学特点、作用机制、疗效和安全性,进而促进其在临床应用中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中药注射剂再评价也对于中医药的国际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其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注射剂类药品安全生产质量技术指导原则概要

注射剂类药品安全生产质量技术指导原则为提高注射剂类药品生产企业安全风险排查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在严格执行GMP的基础上,指导企业排查生产质量风险和开展生产质量研究,建立完善企业内部质量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1.人员管理1.1主管生产、质量的企业和部门负责人应具备药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经验,有能力对药品生产和质量管理中的实际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处理。
1.2配制、灌封、灯检、无菌检验等关键岗位新进人员经GMP知识、岗位操作等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和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后才能上岗。
1.3企业应定期对上述关键岗位操作人员,组织岗位操作SOP及相关管理制度再培训、考核。
2.设备管理2.1洁净空调系统2.1.1生产厂房应符合设计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系统性维护、检测。
灭菌F0值< 8产品的百级生产区域,高效过滤器的检漏每半年至少一次。
正式生产时,应定期对沉降菌、尘埃粒子进行监控。
对压差有要求的关键生产区域,应每班监测。
2.1.2车间连续生产时,灌封等关键生产区域的空调系统停用时应启动值班机组保持正压。
如停用时未启动值班机组,应进行相关验证,并应尽量模拟恶劣环境条件进行,确保空调系统重启后的消毒、运行,能符合设计要求。
2.1.3应定期对高效过滤器维护保养,特别是高湿区域、百级区域的高效过滤器。
新安装或更换高效过滤器,应对生产区域洁净度重新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更换百级高效过滤器还应进行检漏测试。
2.2注射用水系统2.2.1应模拟实际生产时的运行状态,开展注射用水系统验证,确定运行、监控等管理制度。
2.2.2车间连续生产时,注射用水系统按规定保温循环使用,循环水泵不得停止工作。
注射用水系统日常运行使用时,应在线监控回水总管及储罐等温度,并定期监测总有机碳等指标。
2.2.3注射用水系统停用(循环水泵停止工作或并联管路单路关闭,恢复使用前应对全系统进行清洁、消毒,并监控检测一定周期,符合要求后才投入使用。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修订稿)本指导原则为注射剂临床使用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而定。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包括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热原检查法、异常毒性检查法、过敏反应物质检查法、降压物质检查法、溶血与凝聚检查法等。
根据注射剂的处方、原(辅)料来源、工艺、用法及用量等设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参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项目的适用性研究。
检查项目的制定一、中药注射剂(一)、静脉用注射剂,应设置所有安全性检查项目。
由于中药注射剂成分和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因素复杂多变,一般首选热原检查法。
如药品本身的药理作用影响体温或对家兔的急性毒性反应而影响热原检查时,可选择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二)、肌内用注射剂,应设异常毒性、过敏反应物质等检查项。
原料和工艺易污染热原且用量较大者,须考虑设热原检查项。
二、化药(包括抗生素、生化药)注射剂(一)静脉用注射剂1、所有静脉用注射剂,均局外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
2、所用原料系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如组分结构不清晰或有可能污染毒性砸质且又缺乏有效的理化分析方法,应考虑设立异常毒性检查项。
3、所用原料系则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例如组分结构不准确且有可能污染异源蛋白或未明过敏反应物质,又缺少有关的化学分析方法且临床辨认出过敏反应,应当考量成立过敏反应物质检查项。
4、所用原料系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如组分结构不清晰或有可能污染组胺、类组胺样降血压物质,应考虑设立降压物质检查项。
(二)肌内用注射剂1、所有肌内用注射剂,例如临床用药剂量很大,生产工艺极易污染细菌内毒素,应当考量设立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
2、所用原料系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如组分结构不清晰或有可能污染毒性杂质且又缺乏有效的理化分析方法,应考虑设立异常毒性检查项。
3、所用原料系则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例如组分结构不准确或有可能污染异源蛋白或未明过敏反应物质,又缺少有关化学分析方法且临床辨认出过敏反应,应当考量成立过敏反应物质检查项。
质量标准——中药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为确保中药注射剂临床使⽤的安全性和制剂质量可控性⽽定。
包括异常毒性检查法,降压物质检查法,过敏反应检查法,溶⾎与凝聚检查法。
中药注射剂可参照本指导原则提供的检查法进⾏检查项⽬的适⽤性研究。
检查限值 检查限值可按以下各项⽬内容要求进⾏研究。
1.异常毒性检查法 ⑴按单次给药毒性试验法求得中药注射剂的半数致死量(LD50)和最低致死量(LD5),并了解其毒性反应症状。
给药途径为静脉注射或其他注射途径,观察时间为48⼩时。
⑵如中药注射剂静脉注射(或缓慢注射)每只⼩⿏0.8ml仍未见死亡或毒性反应,可以该剂量作为异常毒性检查限制。
2.降压物质检查法 ⑴确定供试品对⿇醉猫能否引起⾎压下降以及降压值与剂量间的相关性。
⑵⼀般根据临床⽤药剂量估算供试品的剂量限值。
⑶如中药注射剂静脉注射2ml/kg剂量未见降压剂量可以作为给药限值。
⑷凡有可能产⽣类组胺样急性降⾎压杂质的输液剂和静脉注射剂均应设定降压物质检查。
3.过敏反应检查法 ⑴观测供试品对豚⿏腹腔注射(或⽪下注射)和静脉给药急性毒性反应。
⑵根据豚⿏毒性反应剂量和临床反应剂量确定豚⿏致敏剂量和攻击剂量。
⑶研究预试验应取⾄少9只豚⿏,分3组,三次致敏后,在⾸次致敏⽇后14⽇、21⽇、28⽇进⾏攻击以确定攻击反应时间。
⑷必要时,预试验采⽤半成品进⾏致敏和攻击研究,以确定该注射剂成分和⼯艺有⽆致敏的可能性。
4.溶⾎与凝聚检查 按溶⾎和凝聚检查法观察供试品原液和稀释液有⽆溶⾎和凝集反应、如为阳 性反应,应测定⽆反应的最⼩稀释度,以确定规定稀释限值。
以上研究确定限值后,⾄少应进⾏三批以上供试品进⾏检查验证。
异常毒性检查法 本法系将⼀定量的供试品溶液注⼊⼩⿏体内或⼝服给药,在规定的时间内观察⼩⿏出现的死亡情况,以判定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的⼀种⽅法。
供试验⽤的⼩⿏应健康合格,体重17~20g,在试验前及试验的观察期内,均应按正常饲养条件饲养。
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指导原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指导原则-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注射剂的生产工艺进行改变或调整的行为。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已成为生产企业不可避免的选择之一。
本文将就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定义、必要性以及指导原则进行探讨,旨在为注射药品生产企业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参考,确保工艺变更的顺利进行和符合相关法规标准。
通过对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深入研究和分析,可以为提高注射剂的生产质量和安全性提供重要支持和保障。
1.2 文章结构本文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将对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概述进行介绍,说明文章结构,以及明确文章的研究目的。
在正文部分,将详细探讨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定义、必要性以及指导原则。
通过对这些方面的分析,可以帮助读者深入了解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重要性和影响,为实践提供指导。
在结论部分,对全文进行总结,分析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可能产生的影响,展望未来研究的方向和可能取得的进展。
通过结论部分的分析,可以为读者提供对于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总体认识和展望。
1.3 目的本文旨在探讨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指导原则,旨在为药品生产企业提供合理、规范的变更方案,确保药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通过深入剖析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必要性,指导企业如何正确进行工艺变更,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并保证药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本文还旨在加强对工艺变更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药品生产质量和安全水平,促进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正文2.1 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的定义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对注射药品生产工艺进行调整或改变的行为。
这种变更可能涉及到原材料的替换、生产设备的更新、生产流程的调整等方面。
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旨在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控制水平,满足市场需求和监管要求。
在进行注射药品生产工艺变更时,企业应当充分评估变更对产品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造成的影响,并确保变更过程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中药注射剂指导原则

中药注射剂指导原则
中药注射剂指导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性原则:注射剂应符合药典标准,确保其成分的纯度、质量和规格等符合标准要求,确保使用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
2. 适应症原则:中药注射剂应明确适应症,即明确其使用范围和针对的疾病,以减少不必要的使用。
3. 临床指导原则:中药注射剂的使用应由医师根据病情和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临床指导,合理掌握使用剂量和治疗方案。
4. 禁忌症原则:中药注射剂在某些情况下存在禁忌症,如对某些成分过敏、严重肝肾功能障碍等,应遵守禁忌症原则,禁止使用。
5. 剂型原则:中药注射剂的剂型应便于使用和管理,同时剂型选择应根据病情和病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
6. 疗程原则:中药注射剂的使用疗程应根据病情和疗效进行调整,过长或过于频繁的使用可能产生不良反应或依赖。
7. 不良反应监测原则:中药注射剂的使用过程中应密切监测病人的不良反应情况,如发现不良反应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8. 宣传和教育原则:应加强对医务人员和病人的注射剂知识培训和宣传,提高对中药注射剂的正确使用和安全性的认识程度。
2008年第7号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8]7号)【收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落实国家局制定的《整顿和规范药品研制、生产、流通秩序工作方案》(国食药监办〔2006〕465号),严格审评审批化学药品注射剂、中药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注射剂等安全性风险较大的3类品种。
国家局组织制定了《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以下称《技术要求》),现予发布,请参照执行,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国家局已受理但尚未批准注册的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应参照《技术要求》进行研究。
二、已经批准注册的化学药品注射剂和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也应参照《技术要求》进行相关研究,并在申报再注册时提供相关研究资料。
三、对已上市化学药品注射剂、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进行仿制、改变剂型或者改变给药途径研究时,研究者应当慎重考虑已上市品种的研究基础。
附件:1.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2.多组分生化药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八年一月十日附件1:化学药品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试行)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化学药品中各种注册分类的注射剂。
本技术要求主要针对目前化学药品注射剂研发、生产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在遵循一般评价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可能影响注射剂临床使用安全性的主要因素,结合品种的上市基础等,提出化学药品注射剂审评中的重点关注点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一、化学药品注射剂剂型选择的必要性、合理性(一)选择注射途径给药剂型的必要性、合理性对剂型的必要性、合理性进行评价通常应综合考虑如下因素:1.药物的理化性质、稳定性和生物学特性药物的理化性质(溶解度、pKa、分配系数、吸湿性、晶型等)、稳定性(对光、湿、热的稳定性,固、液状态下的稳定性和配伍稳定性)和生物学特性(吸收、分布、代谢、消除等)可以为剂型的选择提供指导,在有些情况下甚至可能限定剂型的选择。
注射剂安全性指导原则

注射剂安全性指导原则导言:注射剂是医疗领域中常用的药物给予途径之一,具有快速、准确的优势,但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确保注射剂的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医学界制定了一系列的指导原则。
本文将从注射剂的储存、选择、使用和处置等方面探讨注射剂的安全性指导原则。
1. 注射剂的储存1.1 温度要求:不同类型的注射剂在储存时要求不同的温度,一般分为常温、冷藏和冷冻三种条件。
医疗机构应设立相应的储存区域,并严格按照药物说明书要求进行储存。
1.2 分类存放:不同种类的注射剂应分别存放,防止交叉感染和混淆使用。
1.3 定期检查: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储存的注射剂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条件。
2. 注射剂的选择2.1 药物类型: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选择适当的注射剂。
如抗生素类药物可根据感染部位和严重程度选择局部或全身给药。
2.2 药物规格:严格按照医嘱和药物说明书的要求选用合适的规格和剂量的注射剂,避免出现用量错误或过量的情况。
3. 注射剂的使用3.1 药物准备:在使用注射剂之前,医务人员应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洗手、戴手套、选择合适的注射器和针头,并检查药物的有效期和外观。
3.2 注射部位选择:根据药物的性质和注射的目的,选择合适的注射部位,避免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3.3 注射技巧:医务人员应掌握正确的注射技巧,包括皮肤消毒、针头插入角度和深度的掌握,以确保注射剂能够准确地进入患者的体内。
4. 注射剂的处置4.1 注射器和针头:使用后的注射器和针头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的要求进行处置,避免交叉感染的发生。
4.2 药物残余物:使用后的药物残余物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严禁随意倾倒或外泄。
结语:注射剂作为一种重要的医疗给药途径,其安全性对于患者的健康至关重要。
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注射剂安全性指导原则,从储存、选择、使用和处置等方面保障注射剂的安全性,为患者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本文参考了相关文献资料,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了整理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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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应用指导原则
2009-02-28 21:23:41| 分类:个人日记| 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
本指导原则为注射剂临床使用的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而定。
注射剂安全性检查法包括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热原检查法、异常毒性检查法、过敏反应物质检查法、降压物质检查法、溶血与凝聚检查法等。
根据注射剂的处方、原(辅)料来源、工艺、用法及用量等设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并参照本指导原则进行检查项目的适用性研究。
检查项目的制定
一、中药注射剂
(一)、静脉用注射剂,应设置所有安全性检查项目。
由于中药注射剂成分和干扰细菌内毒素检查法的因素复杂多变,一般首选热原检查法。
如药品本身的药理作用影响体温或对家兔的急性毒性反应而影响热原检查时,可选择细菌内毒素检查法。
(二)、肌内用注射剂,应设异常毒性、过敏反应物质等检查项。
原料和工艺易污染热原且用量较大者,须考虑设热原检查项。
二、化药(包括抗生素、生化药)注射剂
(一)静脉用注射剂
1、所有静脉用注射剂,均应设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
2、所用原料系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如组分结构不清晰或有可能污染毒性杂质且又缺乏有效的理化分析方法,应考虑设立异常毒性检查项。
3、所用原料系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如组分结构不清晰且有可能污染异源蛋白或未知过敏反应物质,又缺乏相关的理化分析方法且临床发现过敏反应,应考虑设立过敏反应物质检查项。
4、所用原料系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如组分结构不清晰或有可能污染组胺、类组胺样降血压物质,应考虑设立降压物质检查项。
(二)肌内用注射剂
1、所有肌内用注射剂,如临床用药剂量较大,生产工艺易污染细菌内毒素,应考虑设细菌内毒素(或热原)检查项。
2、所用原料系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如组分结构不清晰或有可能污染毒性杂质且又缺乏有效的理化分析方法,应考虑设立异常毒性检查项。
3、所用原料系动物来源或微生物发酵提取物时, 如组分结构不清晰或有可能污染异源蛋白或未知过敏反应物质,又缺乏相关理化分析方法且临床发现过敏反应,应考虑设立过敏反应物质检查项。
4、临床用药剂量较大,生产工艺易污染细菌内毒素的肌内注射用注射剂,应考虑设细菌内毒素检查项。
(三)所用原料系中药提取的注射剂,一般应按中药注射剂的要求设立相关的安全性检查项目(化学药品中高纯度的中药有效成分除外)。
三、特殊注射途径用注射剂
如鞘内注射(椎管内注射、脊髓腔内注射)、眼内注射等,其安全性检查生物检定项目除应符合一般静脉用注射剂的要求外,必要时应增加其他特殊安全性检查项目,如刺激性检查等。
四、原料和生产工艺特殊的注射剂
应符合相应注射剂安全性检查要求,必要时应增加特殊的安全性检查项目,如病毒检查、细胞毒性试验等。
五、注射剂用原料和辅料
注射用原料应根据相应注射剂的生产工艺及给药途径,设立必要的安全性检查项目。
注射用辅料由于使用面广、使用期长、使用量大、来源复杂,与药品的安全性直接相关,其生产应
参照GMP要求。
在质量控制中,应根据辅料的来源、性质、用途、用法用量,并配合理化分析方法,设立必要的安全性检查项目。
六、安全性检查项目应进行方法学及检查限度研究和验证
不同厂生产的同品种注射剂应对检查方法和限值分别验证,如注射剂由于处方或工艺变化影响检查方法和检查限值的适用性,应参照本指导原则重新进行方法适用性和检查限值研究和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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