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立“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09.27•【字号】•【施行日期】2024.09.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郑州市商务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的通知郑州市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省商务厅等8部门《河南省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省、市政府《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第四次会议部署,以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为核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联动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加力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不断提升电动自行车各环节安全水平。
二、活动时间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活动资金“先到先得,用完为止”。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对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郑换购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新车的消费者,给予一次性分档定额立减补贴,即单个消费者消费2000元以内的,给予300元补贴;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
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以旧换新补贴(即同一身份证只能使用1次)。
最终销售价格以发票金额为准。
四、补贴对象本次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的对象为个人消费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交售旧电动自行车、购买新电动自行车须为同一消费者,旧电动自行车需在本人名下。
(二)交回旧车时间以电动自行车回收证明时间为准,购买新车时间以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06.27•【字号】•【施行日期】202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我市成功入选第一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试点建设周期3年(2024年—2026年)。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的通知》(财办建〔2024〕21号)要求,为加快将我市打造成为城乡统筹发展、辐射带动力强、供应韧性好的现代商贸流通节点城市,现开展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征集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一)推动城乡商贸流通融合发展。
支持骨干市场设施升级、信息化改造等,提升集散、跨区域调运和宏观调控水平,加强标准化菜市场改造。
支持建设改造区域冷链物流基地,增强冷藏、加工、配送等综合能力,连接产地、销地和集散地,与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产地冷链保鲜设施等错位衔接,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
支持商贸流通领域物流标准化、智慧化改造,推广智能仓配、自动分拣、无人配送等设施设备,发展第三方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支持新建、改造商贸中心、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推动购物、餐饮、娱乐、休闲、金融等业态融合发展。
支持骨干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线上线下一体化改造,拓展消费新业态新场景。
支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与现代农业、加工制造等特色产业跨界融合,增强服务业推动生产、促进流通、扩大消费的功能。
(二)建设生活必需品流通保供体系。
聚焦生活必需品重点品种,建设改造流通保供重大设施,优化网络布局。
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保供能力,增强储存、加工、分拣等功能。
优化农批市场布局,支持农批市场改造升级相关基础设备设施,优化市场内部结构、整治道路等;支持建设市场配套公共冷库、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支持农批市场提高储存、加工、分拣等配套服务能力。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24.10.21•【字号】2024月10月21日•【施行日期】2024.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其他规定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2024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23〕12号)文件精神,按照《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郑物口〔2023〕14号)要求,现开展2024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招引大型物流企业扶持项目)、第十五条(郑州市重点物流企业扶持项目)、第十六条(A级物流企业扶持项目)、第十七条(星级冷链物流企业扶持项目)、第二十一条(主城区智能快件箱扶持项目)、第二十二条(主城区外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扶持项目)、第二十三条(绿色仓库扶持项目)。
项目扶持标准及申请条件需满足《郑州市促进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要求。
其中,第十二条(招引大型物流企业扶持项目)采用的企业年营收数据为2023年数据;第二十一条(主城区智能快件箱扶持项目)智能快件箱的投用时间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12月31日;第二十二条(主城区外村级物流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扶持项目)服务网点或智能投递终端的建设时间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12月31日。
其他扶持项目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4月7日-2024年10月21日。
二、申报材料(一)共性材料所有申报项目均需提供以下材料:1.相关证照,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企业从事物流业务相关许可证照复印件。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5.06.09•【字号】•【施行日期】2015.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各县(市、区)商务局:为深刻汲取鲁山县“5.2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夏季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商贸领域火灾形势持续稳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市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郑政办明电〔2015〕159号)要求,郑州市商务局决定从6月9日至9月20日,在全市商贸领域开展夏季消防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始终保持高度警惕,结合“三严三实(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专题教育,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履职尽责、执法监督、便民服务落实情况等消防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大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以断然的措施、过硬的手段,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二、工作重点围绕当前消防安全防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结合本辖区消防工作实际,重点整治大型商场超市、加油站(点)、仓储物流企业的消防隐患。
三、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
6月12日前,各县(市、区)商务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广泛动员部署,并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舆论氛围。
(二)综合整治阶段。
6月13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区)商务局要督促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
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 “三级三类” 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06.24•【字号】郑政办〔2015〕90号•【施行日期】2015.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三级三类” 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郑政办〔2015〕90号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参考执行。
2015年6月24日郑州市“三级三类” 市民服务中心规划建设指导意见为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三级三类”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部署,全力构建“15分钟便民生活圈”,使广大市民享受到更为便捷的服务,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便民为民为宗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市民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三级三类”服务为内容,以我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为支撑,以公园、地铁站点等为依托,按照“区域协调、功能复合、注重实际、便于操作”的理念,坚持新建与提升并重,完善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和居民生活品质。
二、建设目标通过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完善提升,在中、近期建设行动计划期限内,按照“设施能落实、居民可共享”的总体目标,逐步构建起市级、区级、居住区级三级市民服务中心,行政审批、社会事业、生活配套三类服务有机衔接的便民服务体系。
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公共服务设施层次清晰、定位明确、布局合理、相互支撑、功能完善、有机衔接、便捷实用、群众满意的新型和谐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市民服务中心体系的全覆盖。
三、规划原则(一)统一布局、统筹兼顾以各行政管辖区域为完整单元,对现状各层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综合分析,结合各类公园、地铁站点等周边的人口分布、发展需求和实际情况,统一布局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层级。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09•【字号】郑政办〔2024〕4号•【施行日期】2024.01.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4〕4号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9日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结合《郑州市“十四五”都市区公共交通一体化专项规划》(郑交发〔2023〕63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围绕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要求,以满足老百姓对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要为目的,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数字化、绿色化、多元化建设,高质量打造人民满意、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绿色安全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确立公共交通在交通体系结构中的主体地位,为加快推进郑州建设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保障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公共交通高效引领城市集约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1.主体地位更加凸显。
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超过60%,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城市公共交通成为居民出行首选。
郑州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2.07.03•【字号】•【施行日期】2012.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印发《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商务部门实际,特制订《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大型商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工作,结合商务部门职能,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开展道德教育、集中专项整治等活动,逐步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引导人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教育和治理,着力解决大型商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广大职工文明素质,树牢“诚信经营、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理念,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出贡献。
三、组织领导及任务分工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商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教育与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朱河顺党委书记、局长副组长:张延廷党委委员、市投资促进中心主任苏海平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李卓瑜副调研员、组织人事处处长成员:郭韶商贸处处长杜晖市场秩序处处长杨世斌商贸处副处长联络员:王鹏业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商贸处。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市区夜间消费的意见的通知-郑政办文[2007]97号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市区夜间消费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促进市区夜间消费的意见的通知(郑政办文〔2007〕9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商务局《关于促进市区夜间消费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八日关于促进市区夜间消费的意见(郑州市商务局二○○七年八月十五日)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实现了较快增长。
但投资和消费、内需和外需比例关系不协调,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仍然偏弱。
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把“促消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一个重要着力点,努力保持和扩大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这一战略部署,繁荣夜间消费市场,营造丰富、活跃、安全的夜间消费环境,增强城市活力与亲和力,引导和促进消费,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现就促进市区夜间消费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大力发展夜间消费市场,完善都市服务功能,满足市民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宗旨,突出“繁荣夜间消费市场,打造中原不夜城”主题,坚持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加快培育夜间消费市场,营造良好的夜间消费环境,繁荣和发展夜间经济,促进我市经济更快更好地发展。
二、工作重点(一)培育夜间购物,促进购物消费首先,选择二七商圈作为培育夜间购物的试点,引导、鼓励该区域内的商业企业(特别是大型商场)延长营业时间,并根据夜间消费特点,调整经营结构,拓展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满足不同层次的休闲购物需求,繁荣我市夜间消费市场,促进夜间休闲购物消费。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3篇)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一、背景与目的雷锋精神是中华民族传承已久的优良传统,通过志愿服务的形式,将雷锋的精神传承给更多的人群。
为了更好地组织和管理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制定并完善工作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详细介绍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制度,以保障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
二、工作岗位及职责1. 站长:负责整个志愿服务站的管理与协调工作,制定站内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落实情况。
2. 志愿者宣传部:负责宣传志愿服务站的相关信息,包括线下宣传和网络宣传,吸引更多的志愿者参与。
3. 志愿者招募部:负责招募志愿者,制定招募计划和流程,并对志愿者进行筛选和面试,确保志愿者的素质和能力符合要求。
4. 志愿者培训部:负责对志愿者进行培训,包括专业技能培训和志愿服务意识培养,提升志愿者服务能力和素质。
5. 志愿者活动部:负责组织和策划志愿者活动,包括社区义务劳动、环保活动、关爱老人等,丰富志愿者的服务内容。
6. 志愿者文化部:负责志愿者文化建设,包括志愿者交流、志愿者活动记录和志愿者荣誉表彰等,营造良好的志愿者工作氛围。
三、工作流程1. 站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包括招募计划、培训计划、活动计划和文化建设计划,并报经理层审核批准后执行。
2. 志愿者宣传部负责线下宣传,包括在社区、学校、工作单位等地发布宣传资料,并与相关媒体合作进行网络宣传。
3. 志愿者招募部根据招募计划进行志愿者的招募工作,发布招募信息,筛选和面试合格的志愿者。
4. 志愿者培训部培训新入职志愿者,包括志愿服务知识、法律法规、安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培训,并对在岗志愿者进行定期培训和学习交流。
5. 志愿者活动部根据活动计划组织志愿者参与各项活动,在活动过程中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服务质量。
6. 志愿者文化部组织志愿者交流会议,记录志愿者活动,撰写活动报告,对表现突出的志愿者进行荣誉表彰。
四、工作要求1. 志愿者服务站的工作遵循“自愿、无偿、奉献、友爱”的原则,志愿者必须具备服务意识和团队合作精神。
关于设立社会志愿者服务站的通知
关于设立社会志愿者服务站的通知尊敬的各位居民:大家好!我院决定自即日起,在社区内设立社会志愿者服务站,旨在进一步促进社区互助和共融,提供更好的社区服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服务站简介社会志愿者服务站是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的一支志愿者队伍,旨在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类服务和帮助。
服务站将设立固定位置,方便居民前来咨询、申请志愿服务。
志愿者服务站将成立服务站管理小组,负责志愿者招募、培训和管理工作。
二、服务范围1. 居民关怀:定期走访老年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士等,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提供帮扶和关怀。
2. 社区活动:组织文艺演出、专题讲座、康体活动等,丰富社区居民的文化娱乐生活。
3. 社区宣传:制作社区公告栏、发布社区通知,传达社区重要信息。
4. 环境整治:参与社区环境清洁行动,共同维护社区环境卫生。
5. 社区安全:加强社区巡逻防控,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确保社区安宁和居民安全。
三、招募志愿者1. 每位居民均可自愿报名成为社区志愿者,年龄、性别不限。
2. 志愿者需具备爱心和耐心,愿意帮助他人,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
3. 志愿者需参加服务站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掌握相关服务技巧和知识。
四、志愿服务安排1.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意愿和时间合理安排志愿服务时间。
2. 志愿者可报名参与社区活动,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 志愿者可通过服务站管理小组获取志愿服务的相关信息和任务。
五、志愿者待遇为感谢志愿者的付出和贡献,服务站将给予志愿者相应的待遇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发放志愿服务证书和荣誉称号。
2. 提供志愿服务时所需的物资和服装。
3. 定期组织志愿者活动和交流会,增进志愿者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六、联系方式有意加入志愿者队伍或者需要志愿者服务的居民,请及时前往社区服务站或者拨打以下电话进行咨询:社区服务站地址:(请自行填写)志愿者服务热线:(请自行填写)请大家积极参与社会志愿者服务站的活动,共同构建和谐和温暖的社区。
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社会志愿者服务站必将成为社区居民的亲切家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立“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
务站”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郑州市商务局
【发布日期】2012.06.30
【实施日期】2012.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在公共场所设立“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的通知
全市各大型商场、超市: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学雷锋活动的意见》,中央文明办最近下发《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体系》,明确规定各地应在主要公共场所建立“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
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设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站场所
全市各大型商场、超市。
二、建站方式
(一)增设“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标志。
全市各大型商场超市在服务台增挂“学雷锋便民利民志愿服务站点”牌子,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拓展服务内容,组织
本单位或社会志愿者为市民、消费者提供各类便民利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