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及其复议行政起诉状
公司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起诉状

公司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诉讼起诉状尊敬的法院:我是某公司的一名员工,因在工作期间受到意外伤害,现不服公司对我的工伤认定决定,故起诉至贵院,请求贵院依法公正审理。
一、案情回顾我于某年某月某日在公司工作期间,由于工作环境不安全和公司安全措施不到位,导致我遭受了工伤事故。
经医院诊断,我的伤情属于工伤范畴,并被鉴定为劳动能力丧失二级。
根据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我应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二、公司工伤认定决定不当然而,公司对我的工伤认定决定不当,将我的伤情认定为非工伤,拒绝支付工伤保险金和医疗费用。
我对公司的认定结果表示强烈不满,并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六条的规定,雇主应当为职工投保工伤保险,对工伤职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发生工伤事故,需要治疗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用,并按照规定支付伤残津贴。
四、不服工伤认定的理由我的伤情明显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与工作密切相关。
公司认定为非工伤的理由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公司在工伤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的程序违规行为,未经充分调查和证明,仅凭主观臆断就做出了认定决定。
再者,公司对我的伤情进行鉴定时,没有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医师进行评估,而是凭借自己的主观判断,导致鉴定结果不准确。
五、请求法院判决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请求法院判决如下:1.宣布公司对我的工伤认定决定无效;2.要求公司支付我应享受的工伤保险金和医疗费用;3.要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支付我应得的伤残津贴;4.要求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六、陈述事实真相我作为职工,为公司做出了辛勤的劳动和贡献,然而在受到工伤后,公司却不给予应有的支持和保护,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深信法律是公正的,希望法院能依法审理此案,还我公道。
七、结束语作为一名劳动者,我深知自己的权益是需要通过法律来保护的。
我对公司的工伤认定决定表示强烈不满,坚信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尊敬的法院:我作为原告,对于被告单位对我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特提起行政起诉。
现将相关事实和理由详细陈述如下:一、被告单位误认定工伤事实的过程和结果我于XX年XX月XX日在被告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作环境存在危险因素且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我在工作过程中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然而,被告单位对我的工伤认定结果却错误地认定为非工伤,从而导致我无法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二、被告单位工伤认定错误的主要理由与证据1. 工伤事故发生现场的证据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我及时报告了被告单位,并且保留了相关证据,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书等。
这些证据明确显示了我是在工作岗位上因工作原因受伤,与被告单位的工作环境和职责相关。
2. 医学证据经医院的诊断和鉴定,明确证实了我的伤情与工作相关,具有典型的工伤特征。
专家认定报告也明确指出,我的伤势严重影响了工作能力和生活品质,符合工伤的认定标准。
3. 相关劳动保险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支持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作为被告单位的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赔偿。
被告单位的错认定行为违反了现行法律的规定,应当为其错误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上述事实和证据,我认为被告单位对我的工伤认定结果错误,无法认定的理由不成立,严重侵犯了我享有的劳动保险权益。
在此,我诚挚请求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审理此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撤销被告单位的错误工伤认定结果,并追究被告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
此致原告 XXX日期:。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
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
我是某公司的员工,我对我的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因此我愿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公正。
我特此向贵府提供以下理由和事实。
首先,我的工伤确实是在工作中发生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工伤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就应该被认定为工伤。
然而,公司却将我的工伤归结为其他原因,以逃避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医院的诊断和证明,我的工伤是由于长时间做重体力劳动和缺乏休息导致的。
我每天需要提重物,但公司并未为我提供适当的保护和休息时间,致使我的身体受到损伤。
医院明确指出,我的伤害是与我的工作相关的。
再次,我的工伤认定委员会没有对我的情况进行充分的调查。
在工伤认定过程中,我没有被要求提供足够的证据来支持我的申请,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听证权利。
工伤认定委员会仅凭公司提交的材料就做出了决定,严重违反了我的合法权益。
最后,根据法律的规定,我有权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争取我的合法权益。
作为劳动者,我有权获得公正的工伤认定和合理的赔偿。
我希望法院能够认真审理我的案件,并给予公正的判决。
总之,我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并愿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寻求公正。
我相信法院会依法判断,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敬请法院受理我的诉讼请求,并且希望法院能够公正地处理此案。
此致
敬礼!。
个人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起诉书

个人不服工伤认定行政起诉书尊敬的法院:我是某某某,出生于xxxx年xx月xx日,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现住址为xxxxxx。
我在此向贵院提交一份个人不服工伤认定的行政起诉书,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处理和裁决。
首先,我要表明我对工伤认定结果的不服。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疾病或者死亡。
我在xxxx年xx月xx日在某某公司工作时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导致我受伤。
经过医院的诊断和治疗,我被证实患有xxxx疾病,这是由于工作中的xxxx原因导致的。
然而,工伤认定委员会却认定我的伤病与工作无关,这让我深感不满和不公平。
其次,我要陈述我不服认定的理由。
首先,我提供了充分的医学证据,包括医院的诊断报告、治疗记录和专家意见等,证明我的伤病与工作有直接因果关系。
然而,工伤认定委员会却没有充分考虑这些证据,仅凭一己之见就做出了不公正的认定结果。
其次,工伤认定的程序也存在问题。
在认定过程中,我没有得到充分的听证和申辩的机会,也没有得到公正的评估和裁决。
这严重违反了我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的规定。
最后,我要强调我对公正裁决的期望。
作为一个公民,我对法律的信任和依赖是无条件的。
我相信法院是一个公正、独立的机构,能够对我的案件进行客观、公正的审理。
我希望法院能够重新审视我的案件,充分考虑我的证据和理由,做出一个公正的裁决。
我希望能够得到我应有的权益和赔偿,以便继续治疗和恢复。
尊敬的法院,我对工伤认定结果的不服是出于对公正和正义的追求。
我相信法律的力量,相信法院能够给予我一个公正的处理和裁决。
我将尊重法院的决定,并愿意接受法院的裁决结果。
谢谢法院的审理。
敬礼!某某某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工伤行政诉状

工伤行政诉状原告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被告信息:单位名称:(工伤认定机构或复议机关)法定代表人:地址: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撤销被告作出的________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认定复议决定书》;2.请求法院依法重新认定原告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受伤害为工伤;3.请求法院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一、基本事实原告系________(被告单位名称)的员工,担任________职务。
年____月____日,原告在(具体工作地点或场景)进行________(具体工作内容)时,不幸发生________(具体事故经过,如摔倒、被机器压伤等),导致原告________(具体伤害情况,如骨折、受伤部位等)。
事故发生后,原告被立即送往________(医疗机构名称)进行救治,诊断为________(具体诊断结果)。
二、工伤认定过程及结果事故发生后,原告依法向被告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然而,被告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________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中,以________(被告不予认定的理由,如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原因等)为由,认定原告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
原告不服该决定,依法向被告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然而,复议机关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的《工伤认定复议决定书》中,维持了被告的不予认定决定。
三、法律依据及理由原告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的规定,原告所受伤害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具体理由如下:1.原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2.原告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3.原告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4.原告患职业病;5.其他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情形(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模板范文

工伤认定行政诉讼模板范文# 行政诉讼起诉状(工伤认定)原告:[原告姓名],[男/女],[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详细住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电话号码]。
被告:[具体作出工伤认定的行政机关名称],住所地:[机关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具体职务]。
一、诉讼请求。
2. 请求判令被告重新作出工伤认定,认定原告所受伤害为工伤。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和理由。
尊敬的法官大人,您可得给我评评理啊。
这工伤认定的事儿,被告办得实在是让我不服气。
我呢,在[公司名称]上班,干的是[具体工作内容]。
事情发生在[事故发生的具体日期]那天,那可真是倒霉透顶的一天。
当时啊,我正在工作岗位上,按照公司的要求做着[详细描述事故发生时正在进行的工作任务],结果突然就发生了意外。
那意外就像一个不速之客,“哐”地一下就把我的正常生活给打乱了。
我当时就受伤了,那个疼啊,就像有无数只小蚂蚁在咬我似的。
受伤之后,我想着公司会为我负责,毕竟这是在工作中发生的事情嘛。
我按照规定的程序向公司申报了工伤,公司也向被告提交了相关的材料。
被告给出的理由是[详细阐述被告作出不认定工伤的理由],但是我觉得这完全是站不住脚的。
就拿[针对被告理由的反驳点一]来说吧,被告说[被告的观点阐述],可是实际情况是[阐述真实情况,反驳被告观点]。
这就好比他们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就以为那是一个怪物,根本没有去仔细看清楚到底是什么东西。
再比如说[针对被告理由的反驳点二],被告认为[被告的相关观点],然而[说明实际情况]。
这就像是他们只看到了冰山一角,就以为那就是整座冰山了,完全忽略了隐藏在水下的大部分真相。
我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的事情受了伤,这怎么就不是工伤了呢?这就像我在餐馆里当厨师,炒菜的时候被油溅到了,你能说这不是因为工作才受伤的吗?这是明摆着的事儿啊。
所以啊,法官大人,我希望您能主持公道,让被告重新好好地审查我的情况,把这个工伤认定给纠正过来。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

工伤认定行政起诉状尊敬的xxx政府行政法院:我是xxx公司的一名员工,身份证号码为xxxx。
我在此起诉状中,要求对我的工伤认定进行重新审查和裁决。
现将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一、事实在xxxx年xx月xx日,我在xxx公司工作期间发生了一起工伤事故。
事故发生地点为公司生产车间。
当时,我正在操作一台xxx设备,由于设备故障以及缺乏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培训,我不幸受到了严重的损伤。
经医院诊断,我被确认为右腕骨折、颈椎扭伤和多处擦伤。
我立即向公司报告了工伤,并提交了相关医疗证明文件。
根据规定,公司应该及时将我的案件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并按照工伤保险制度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工伤补偿。
然而,截至目前,已经过去了xxxx个月,我仍未收到任何关于工伤认定和补偿的回复。
我多次向公司咨询,但得到的答复仅仅是“正在处理中”或“需要更多时间”。
这种对待我的方式不仅没有解决我的问题,还给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压力和身心困扰。
二、理由根据xxxx法律《劳动保护法》、《工伤保险条例》,雇主有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并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培训。
在我的工伤案件中,公司明显没有履行这些法律义务。
首先,设备故障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这是公司没有及时检修和维护设备的结果。
其次,我也没有受到必要的安全培训,不了解如何正确操作设备以及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工伤认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工人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治疗和补偿。
然而,公司对我的工伤认定案件拖延已久,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困扰和痛苦。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我请求贵院进行重新审查和裁决,并做出以下决定:1. 工伤认定:确认我在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为工伤,并依法进行认定。
2. 医疗救治:公司应承担我的相关医疗费用,并提供适当的医疗服务,直至工伤恢复为止。
3. 工伤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公司应按照我的工资和工作能力损失,支付相应的工伤补偿金。
4. 法律责任:对公司的违法行为,应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以警示其他雇主严格履行劳动保护义务。
认定工伤行政诉讼诉状

认定工伤行政诉讼诉状尊敬的法院:我系原告XXX,身份证号码XXX,现住址XXX。
因本人在被告XXX公司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我对被告公司的赔偿不满意,特诉至贵院,要求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诉讼请求如下:一、判决被告支付本人工伤医疗费共计XXX元。
二、判决被告支付本人因工伤导致的经济损失共计XXX元。
三、其他与我工伤相关的合理赔偿。
案情及理由如下:一、被告XXX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关系明确、义务明确,依法应对我的工伤负有赔偿责任。
二、我在工作过程中因被告公司的工作失误导致意外事件的发生,导致我受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第四章第三十七条的规定,雇主应当依法履行工伤保险责任,支付我的工伤医疗费和一定比例的工资。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我的工伤医疗费用应由被告公司承担。
然而,被告公司在我受伤后未及时支付工伤医疗费,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如果我因工伤导致的劳动关系终止,被告公司应支付我一定比例的工资。
然而,被告公司在我工伤期间未按时支付工资,并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五、我在工伤期间有心理压力和痛苦,严重影响了我的身心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被告公司应对我受到的心理伤害进行合理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公司应承担我工伤期间的医疗费用、工资损失以及其他因工伤导致的合理赔偿责任。
现特诉至贵院,并请贵院判决被告支付上述请求的费用。
谢谢贵院给予我的关注与支持。
原告: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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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诉状
原告:江西XXXX有限公司
住所地:鄱阳县鄱阳镇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陈XX 董事长
被告: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住所地:鄱阳县鄱阳镇鄱阳湖大道水利大厦9楼
法定代表人:陈XX 局长
被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住所地:省政府大院南一路10号
法定代表人:刘XX 厅长
第三人:王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336233019XXXXXX6950,江西省鄱阳县人,家住鄱阳县鄱阳XX村XX 号。
诉讼请求:
1、依法撤销被告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鄱人社伤认字(2015)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
2、撤销赣人社复决字(2015)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事实与理由:原告与第三人因工伤认定纠纷,不服被告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鄱人社伤认字(2015)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以下简称“认定书”),于2015年X月X日向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申请行政复议。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受理后,于
2015年X月X日作出赣人社复决字(2015)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本公司X月X日收到),维持了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作出的认定书。
原告认为被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认定书的事实采信有偏差,第三人所遭受的伤害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具体理由如下:
一、被告认定第三人属于工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完全错误的。
所谓认定劳动关系的工伤,其证据要有劳动合同、劳动事实和领取劳动报酬的原始依据。
而本案第三人一没有劳动合同:二没有工作的打卡考勤记录;三没有在原告领取劳动报酬的任何证据。
仅凭案发后随便找几个人做的笔录是不能作为确定劳动关系及工伤认定依据的。
第三人擅自闯入施工建设现场造成的伤害,是不能作为员工的工伤来认定的。
二、被告的劳动工伤认定,是混淆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的概念,在民事关系上的判断错误,导致工伤认定的错误。
按照被告在复议时的陈述,原告与章喜泉是工程承包关系,而章喜泉与第三人是临时雇佣关系。
那就算原告与章喜泉的承包合同存在瑕疵,导致承包合同的合法性存疑,但是第三人与章喜泉临时雇用的关系怎么也不能转变为与原告存在“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一种相对稳定的社会关系。
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用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
区别在于:
1、主体范围不同。
凡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均
可形成雇佣关系,而劳动关系的主体,具有单一性,即一方只能是劳动者个人,另一方只能是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私人企业的用人单位。
2、紧密程度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隶属于用人单位,受其管理和约束,要求劳动者要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双方是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
而雇佣劳务关系中,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关系,一方不受另一方约束(这里的约束非指合同约束是为工作约束),工作安排上有较大的空间,不具备的隶属性。
3、待遇以及劳动报酬支付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依据我国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法定的权力。
其劳动报酬支付是由法律规定,并具有规定性,通常是按月、足额并以现金的方式发放。
而在雇佣关系中,劳动者仅享有报酬请求权等极少的权利保障,对于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只能依据双方先前的约定才能享有。
其劳动报酬支付一般是按次结清,就是在工作完成之后,由雇佣方一次性支付给受雇方报酬,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发放报酬的时间、方式等,并不受劳动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劳动人员是否连续稳定地从事工作,一般而言,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长期、持续、稳定在用工单位工作的主观意图,同时用人单位在招聘时也是以劳动者长期为单位提供劳动为目的的,具有长期、持续、稳定性。
而雇佣关系中一般是以完成一项工作为目的,并不是在用人单位连续、稳定的工作,所以不具有长期、持续、稳定的特征。
5、法律适用不同。
因劳动关系发生纠纷,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等一系列劳动法律进行解决,而因雇佣关系发生纠纷,则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条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民事法律进行调整。
6、从以上的陈述可以明显看出,被告将章喜泉与第三人之间的雇佣关系,转变为与原告之间的劳动关系是错误,因而进行的工伤认定亦是错误的。
综上,原告认为被告鄱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鄱人社伤认字(2015)XX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赣人社复决字(2015)XX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在认定事实上和民事关系上的判断错误,导致工伤认定的错误,依法应予撤销。
原告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认定书和行政复议决定书为感。
此致
鄱阳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江西XXXX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