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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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卫生院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高质量。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卫生院的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和其他医疗技术人员。

二、责任和义务1.卫生院负责人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和质量。

2.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应当负责制定并监督本机构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并及时处理医疗事故和投诉。

3.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证医疗行为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安全性。

4.患者应当配合医疗机构的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积极参与治疗和康复过程。

三、医疗质量标准1.卫生院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制定医疗质量指标,并通过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来监测和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

2.医疗质量指标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病案管理、手术操作、药品使用、医疗设备维护等方面,并细化到各个科室和岗位进行监督。

四、医疗事故处理1.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时,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启动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

2.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登记和分析制度,并定期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加强质量控制。

五、医疗纠纷解决1.卫生院应当设立医疗纠纷解决机构,及时接受和处理患者投诉,并积极采取措施解决纠纷。

2.医疗纠纷解决机构应当由医务人员、法律顾问和社会公众代表组成,确保公正、公平和专业的解决方案。

六、培训和教育1.卫生院应当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医疗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和质量意识。

2.医务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和研讨会,不断更新医学知识和技术,提高专业水平。

七、医疗信息管理1.卫生院应当建立完善的医疗信息系统,确保患者和医疗信息的安全、有效和准确。

2.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进行医疗信息的录入、查询和使用,并及时进行信息更新和备份。

八、违纪处理医务人员如违反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卫生院应当依法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政策,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全体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患者安全得到保障。

二、组织架构第四条成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临床、医技科室设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小组,负责本科室医疗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病历管理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八条加强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查对制度、病历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手术安全管理制度、输血安全管理制度、放射诊疗安全管理制度等。

第九条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全体医护人员医疗质量安全意识。

第十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安全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质量安全问题。

第十一条加强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和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及时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四、患者安全管理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患者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患者身份识别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患者安全告知制度、患者安全评估制度、患者跌倒预防制度、患者压疮预防制度、患者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患者用药安全管理制度、患者急救药品和设备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加强患者入院、住院、出院全过程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四条开展患者安全教育,提高患者自我安全管理意识。

第十五条建立患者投诉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患者意见和建议。

五、持续改进第十六条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持续改进机制,定期开展医疗质量安全评审,及时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篇一: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为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规范化医疗质量管理,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一、指导思想(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

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临床专家、科主任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分述如下: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细则

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细则

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细则乡卫生院作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着保障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责任。

为了加强乡卫生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和考核工作,下面给出一份乡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细则,旨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

一、质量管理方针1.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保障农村居民的健康。

2.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标准和规范,确保安全无事故。

3.实施诚信经营,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二、质量管理制度1.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服务管理、医疗事故报告处理、医疗纠纷调解处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制定医疗卫生标准和规范,明确操作流程和标准。

三、卫生设施与设备管理1.定期检查和维护医疗设备,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2.建立设备使用记录,确保设备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3.储备常用药品和急救药品,保证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护。

四、医疗人员管理1.聘用具备相应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医疗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2.落实医生和护士的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注册证明,确保医疗人员的合法合规。

3.建立医疗人员考核制度,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提高医疗人员的工作质量。

五、医疗服务管理1.接受患者诉求,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

2.充分了解患者病情,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3.定期进行病例讨论和医疗记录审核,提高医疗质量。

六、医疗事故报告处理1.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医疗人员发现医疗事故要及时上报。

2.形成医疗事故调查小组,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找出原因和责任,给予相应处理。

3.加强医疗事故的防范工作,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七、医疗纠纷调解处理1.建立医疗纠纷调解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患者投诉问题。

2.对医疗纠纷进行合理公正的调查和判断,保护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八、医疗质量考核1.建立医疗质量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的考核内容。

2.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考核,评估乡卫生院的医疗质量水平。

3.根据考核结果,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激励医疗人员提高工作质量。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医院、诊所、卫生院等医疗机构。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医疗流程和标准化的医疗服务流程。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落实“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加强对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包括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医疗机构负责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的领导机构,由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医务人员代表、护理人员代表、患者代表等组成,负责制定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是医疗机构负责具体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负责监督和检查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负责医疗质量安全的评估和改进。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进修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和护理人员的医疗质量管理水平。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标准、医疗质量控制、医疗事故处理、医疗纠纷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控制制度,包括医疗过程管理、医疗质量评估、医疗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处理制度,包括医疗事故的报告、处理、赔偿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包括患者投诉、纠纷调解、医疗责任认定、医疗赔偿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考核评估制度,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估,对医疗质量安全进行动态监测。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内审制度,对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内部审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为了提高卫生院医疗服务的质量,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满意度,制定了以下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1.本规章制度是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医务人员。

二、医疗质量管理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提供安全、高效、合格和满意的医疗服务。

2.原则:a.患者为中心:以患者满意度为导向,为患者提供全面、连续、协调、安全的医疗服务。

b.综合管理:通过全员参与医疗质量管理,实现全方位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

c.持续改进:持续开展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工作,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医疗质量管理的组织和职责1.卫生院领导:负责医疗质量管理的整体规划、组织和实施,落实医疗质量管理的责任。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开展质量监测、评估和改进工作。

四、医疗质量管理的内容和程序1.医疗工作标准a.制定医疗服务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医务人员的行为符合专业准则和法律法规。

b.强化医务人员的诊疗知识和技术培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a.建立医疗质量监测指标体系,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

b.开展不良事件和医疗差错的报告和分析,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3.医疗质量改进a.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改进机制,定期召开医疗质量改进会议。

b.组织相关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医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

4.患者安全管理a.加强患者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患者和家属的安全意识。

b.建立医疗事故和突发事件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医疗质量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质量管理部门定期对各科室的医疗服务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

2.监督和检查结果及时向领导层报告,并制定改进措施,确保质量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奖惩制度1.对医疗中发现的不合格或不符合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惩戒。

2.对医疗质量管理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团队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卫生院领导层所有,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卫生院医疗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管理制度

卫生院医疗管理制度1. 前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卫生院医疗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医疗质量。

卫生院医疗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依照以下规定开展工作。

2. 卫生院医疗组织结构卫生院设立医疗管理机构,负责协调、监督和引导全院医疗工作。

医疗管理机构由院长任命,包含以下部门:2.1 医务部门医务部门负责订立医疗质量标准、规范医疗流程,订立并执行医院内部各项医疗管理制度。

2.2 护理部门护理部门负责订立护理流程、规范护理操作,并引导护理人员进行规范操作和培训。

2.3 临床科室各临床科室要建立科室会诊制度,确保每位患者能够得到科学、规范的诊疗服务。

各科室要建立医疗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诊疗记录真实、完整。

3. 医疗设施与设备管理3.1 医疗设施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医疗设施管理制度,定期对医疗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修理,并建立设备档案,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

3.2 医疗器械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包含器械购置、验收、分发、使用、保养和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全部使用的医疗器械必需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维护与检验。

3.3 感染掌控卫生院要建立感染掌控制度,包含感染防备、感染监测、消毒灭菌和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医护人员要依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进行感染掌控措施,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

4. 医疗质量管理4.1 质量监控与评估卫生院要建立医疗质量监控与评估制度,包含内部评审、外部评估和患者满意度调查等多个方面的内容,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4.2 不良事件管理卫生院要建立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包含记录、报告、调查和处理等程序。

不良事件发生后,要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进行事后分析,以防止仿佛事件再次发生。

4.3 医疗安全管理卫生院要建立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包含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医疗风险管理和医疗过错报告制度等,以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

5. 患者服务管理5.1 接诊与挂号卫生院要建立患者接诊与挂号管理制度,包含患者就诊流程、挂号收费、预约就诊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患者得到及时、规范的服务。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提高卫生院医疗质量,加强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规范医疗工作流程,保障患者的权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1.2 依据本规章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行业标准以及卫生院具体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卫生院的全部医务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第二章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第三条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体系3.1 医疗质量管理组建卫生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卫生院的医疗质量工作,具体设置和职责如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订立医疗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流程,帮助医务科室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医疗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3.2 医疗质量管理流程卫生院应建立医疗质量管理流程,包含以下环节:•医务科室自查评估:每个医务科室定期进行自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临床操作规范:订立临床操作规范,并进行培训和督导,保证临床操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医疗风险管理:建立医疗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识别、评估和掌控医疗风险。

•医疗事件报告和处理:建立医疗事件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回应和处理医疗事故和不良事件。

•患者满意度调查:定期进行患者满意度调查,改进医疗服务质量。

第三章医疗质量管理措施第四条临床操作规范4.1 订立临床操作规范卫生院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订立临床操作规范,包含各种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方案和操作规程。

4.2 培训和督导卫生院应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临床操作规范的培训,并进行督导,确保医务人员娴熟掌握临床操作规范并遵守。

第五条医疗风险管理5.1 医疗风险评估卫生院应建立医疗风险评估制度,通过对医疗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掌控,有效降低医疗风险。

5.2 医疗风险掌控卫生院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和掌控手段,降低医疗风险的发生。

包含但不限于:•定期维护医疗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建立手术操作规范,减少手术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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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为切实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保证医疗安全,促进医院不断发展,特此制定全程医疗质量控制方案,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规范化医疗质量管理,使医院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一、指导思想(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

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

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并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种医疗技术把关制度,如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制度等,将医务人员个人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正确的诊疗方案中。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管理体系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的人员组成可分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和各级医务人员自我管理。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和临床专家、科主任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

其职责分述如下: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

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考核结果,以便与绩效工资挂钩。

(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公示栏。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

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

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1.门诊医师(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 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收住院;b. 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

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和介入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

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

未确诊病人应有:①鉴别诊断;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

危重病人应有:①当前的主要问题;②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

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三)、医务人员自我管理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医务人员的个人行为具有较大的独立性,其个人素质、医疗技术水平对医疗质量影响较大,是质量不稳定的主要因素,是质量控制的基本点。

在质控过程中,特别要强调三级医师负责制度、会诊制度和病例讨论等把关制度,确保医疗质量控制的正确实施。

对各级医务人员的要求分述如下:1.门诊医师(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建议专科就诊;b.请上级医师诊视;c. 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a. 收住院;b. 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

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48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①诊断及诊断依据;②必要的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

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②鉴别诊断;③治疗原则;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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