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九条禁令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责任追究办法

安全质量“红线”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局安全质量管理责任制度,使“红线”管理制度真正落到实处,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局内所有项目,所追究的责任人员范围是局属子分公司主要领导、项目挂牌班子成员;局指挥部/经理部指挥长/项目经理(不包括片区局领导)、工区(或单位工程)挂牌班子成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说的“红线”,是指国资委、铁道部、股份公司和局针对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所制订的“禁令、红线”,具体为:国资委9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第24号令)、铁道部8条安全质量“红线”(《铁路建设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铁建设函〔2011〕210号)、股份公司8条管理“红线”(书记2012年6月5日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专题视频会上的讲话)、《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隧道施工防坍卡控红线》(中铁股份安〔2011〕337号)、《关于发布中铁*非铁路项目隧道安全距离控制要求的通知》(中*工管〔2011〕381号)、《关于发布中铁*地铁项目施工安全质量卡控红线的通知》(中*安〔2011〕641号)、《关于发布火工品管理等四项施工卡控红线的通知》(中*安〔2012〕415号)。
第二章违反“红线”管理行为的认定第四条政府及职能部门,如安监总局、国资委、铁道部、地方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等项目检查通报的问题,有违反上述“红线”管理的行为;业主、股份公司项目检查通报的问题,有违反上述“红线”管理的行为;局领导、局相关职能部门、局片区稽查队等项目检查发现有违反上述“红线”管理的行为。
第五条局检查、局稽查队检查等发现有违反“红线”管理行为,由检查人员在检查报告中说明违反“红线”规定条款及内容,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上级单位检查的,如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业主、股份公司等,根据项目检查通报问题确定违反“红线”规定条款及内容。
如有争议,当事方(单位或项目)可将申述材料(包括影像资料)呈报局主管安全质量领导裁定。
液氧生产的安全禁令安全生产

液氧生产的安全禁令1、安全十大禁令是什么?安全十大禁令: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
不戴好安全帽,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交叉作业现场。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擦洗或拆卸。
2、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完整的最好有解释的谢谢了化工部41条禁令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一、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二、生产区内,不准末成年人进入。
三、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环保技术综合性网站,涉及环境影响评价、污水处理、大气治理、固废治理、环境监测、热点讨论等环保技术四、在班前、上班时不准喝酒。
五、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环评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水处理,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监测,清洁生产,环保软件六、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七、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八、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环评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水处理,污水处理,固体废物,注册环保工程师,环境监测,清洁生产,环保软件!九、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十、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十一、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十二、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十三、末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十四、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一、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国资委发布央企安全生产禁令

嚣
张 平 : “ 一 五 ”节 能 降 耗 目标 基 本 实现 ・ 十
国家发改 委主任 张平 日前表示 ,我 国基 本实 现 “ 十一五 ”规划 确定 的单位
二五 ”期 间 ,我国石 油和化 工行业要 把合理控 制 能源消费总 量作为转变 发
展 方式 的重 要着 力点 。
G P能耗 下降 目标 。张平透露 ,最 终统计 数据 还 未出来 ,但它 接近 2 %。这 D 0
量为 3 亿吨 ( 2 实物量 ) ,是 2 0 年的 05
1 5倍 ,占世界煤 炭产量 的 4 %,产 . 5
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违反程序擅 自 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 和工 艺流程 ;严禁 使用未 经检验合 格 、无安全保 障 的特 种设 备 ; 禁 不具备相 严
直资格 的人员 从事特 种作业 ; 禁未 经安全 培训教育 并考试 合格 的人员上 岗作 严
控 制在 4 亿 吨标准煤 。其 中 ,煤炭年 0
国资 委相 关负责人还就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的颁布实施对 外表示 , 今 年以来 , 央企事故多发 、频发 ,形势非常严 峻。这暴露 出当前个别央企 还存 在安
全生产责任不 落实 、安 全生产有 关法 律法规 和制度没有认 真执行 的问题 。
业 和有 关管理 人员要严 肃查处 。同时还将在 央企 主要负责 人业绩 考核 中 , 加大
对违 反 禁令 行 为 的处罚 力度 。
5 中 国石油和 化工 2 1 ・ 2 0 0 1 0
Hale Waihona Puke 减排 目标 。 国家 能源局局 长 张国宝表示 ,我 国将 把合理控 制能 源消费 总量列入 “ 十二 五 ”规划 ,把大 幅降低 能 源消 耗强度 和 二氧 化碳 排放 强度 作为 约 束性 指标 。
安全生产十二条禁令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十二条禁令1、安全十大禁令是什么?安全十大禁令分别是:1、未办理施工破土工作票,严禁破土施工。
2、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电气施工作业。
3、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4、未办理安全作业票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处作业。
5、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
6、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7、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8、未办理维修工作票,严禁拆卸停用的与系统联通的管道、机泵等设备。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好用,严禁启动使用。
10、未办理安全作业票,严禁进入塔、容器、罐、油舱、反应器、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有害、缺氧场所作业。
(1)安全生产十二条禁令扩展资料:1、企业单位必须负责管理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职工应该自觉地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进行违章作业。
2、企业的培训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学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形式,包含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操作技能、及事故案例分析等。
3、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
4、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鉴定。
2、国电公司安全生产十条禁令是什么一、严格执行“两票”制度。
严禁无票工作、无票操作和擅自更改“两票”的工作内容;严禁在未按规定设立监护人或监护不到位的情况下开展工作。
二、严格执行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及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的技术措施。
严禁在未经验电和没有可靠接地的停电设备上工作;严禁约时停送电;严禁擅自改变安全防护措施、扩大工作范围的工作。
三、严格执行工作“四措”和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估的工作要求。
国务院国资委对外公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导致事故 伤害不得认 定为工伤 的规定 , 加 了职 _ 因吸毒 增 T
导致事故伤害不得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
S E A H E INE o A T H L & NR M T FY ET VO N
我 国确 定 “ 十二 五 ” 时期 安 全生 产 奋 斗 目标
国务 院安委会 全体会 议确 定 了“ 十二 五” 时期 安全 生 产奋斗 目标。 主要 南五部分组成 : 一是相对指 标 : 主要 是亿 元 G P事故 死亡率下 降 3 %以上 ,工 矿商 贸十万从业 人 D 6 员事故死亡率下 降 2 %以上 , 6 煤矿百 万吨死亡率下 降 2 % 8
以 上 , 路 交 通 万 车 死 亡率 下 降 3 %以上 。 是 绝 对 指 标 : 道 2 二
项 治理整顿 , 突出抓 好重点行业 ( 领域 ) 隐患排查 治理 。加
强 交 通 运 输 安 全 监 管 , 视 消 防 安 全 工 作 。 好 煤 矿 和 非 重 抓
煤矿 山安 全生产工 作 , 强娴花爆竹和 危险化学 品安全管 加 理, 加强 建筑施 工等 其他 行业 ( 领域 ) 安全监 管 , 做好 节 日
国务 院 国资 委对 外 公布 《 中央 企业 安 全 生产 禁 令》
针 对 中 央企 业 安全 生 产 _ 作 中存 在 的突 出矛 盾 和 问 题 , T 国务 院 国资 委 1 5 日对外 公 布 了 《 月 中央 企 业 安 全 生 产 禁
扩 大了工伤保险 的适 用范 围;二 是调整 了工伤认 定范围 ;
具备相应 资格 的人员从 事特种作业 , 未经 安全培训 教育并
考 试 合 格 的 人 员 上 岗 作 业 , 报 、 报 、 报 、 报 生 产 安 迟 漏 谎 瞒 全事 故等都被 明令禁止 。
安全生产工作方法

股份公司安全情况 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 要求和工作方法
股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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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强化、一个支持、一个落实、三个反对”, 强化“以人为本,珍爱生命,安全发展”的理念, 坚决支持员工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说“不”; 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部位、每个员工; 坚决反对安全生产在不受控条件下的赶工抢工,坚决反对 安全生产在不受控条件下的产值规模扩张;坚决反对企业 减少必要安全投入形成的非正常业绩利润。 不安全,不生产!
• •
项目部-股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 股份公司的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管理目标:建设一个本质安全企业。 • 项目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要建设一个本质安全企业 • • • •
必须搞好项目安全管理。搞好项目安全管理,我们的工作 思路是: 1、有一个重视安全生产的项目经理; 2、有一个认真负责的安全总监; 3、有一个懂技术熟悉生产的总工程师 4、培训一群珍爱生命、珍视健康、遵章守纪,具有一定劳 动技能的员工; 5、有一套解决生产过程安全生产问题的工作制度; 6、有一个执行制度就奖励,不安全就停止作业,违章就处 罚的工作机制。
(五)大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要大力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员工 安全生产的意识和技能。一是要突出培 训重点。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接 受安全培训,同时要重点抓好对安全管 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类劳务人员 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二是注重培训效果 。要根据培训对象进行课程设计,不做 表面文章,不走过场。三是要加强培训 师资和基地建设。
(六)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一是要提
升应急预案质量。要按照“切合实际、简明 实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要求完善应 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全面 提高企业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二是要加强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三是要进一步健全应急 联动机制。提高政府、企业共同应对突发事 件的能力。
国资委十大禁令解读

国资委发布了《国资委十大禁令》,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十项禁令:禁止违规出租国有资产、禁止违规提供担保、禁止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禁止违规向关联方支付高额费用、禁止违规举债投资、禁止违规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投资、禁止挪用国有资金、禁止违规开展对外担保、禁止违规使用国有资产进行信用担保、禁止违规进行关联资金往来。
这些禁令的出台旨在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加强对国有资产流动的监管,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其中禁止违规出租国有资产和禁止挪用国有资金是对国有资产流动的重点监管,旨在防止国有资产被滥用或挪用。
禁止违规提供担保和禁止违规向关联方提供资金则是为了避免国有资产的风险外溢,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
禁止违规开展对外担保和禁止违规使用国有资产进行信用担保是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对外投资和融资行为,防范国有资产的风险扩大。
此外,禁止违规向关联方支付高额费用、禁止违规举债投资、禁止违规直接或间接向关联方投资、禁止违规进行关联资金往来等禁令也是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的使用和流动,增强国有资产的监管力度。
国资委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是指为保障中央企业的生产安全,制定了九项禁令,旨在规范生产过程、保护员工安全,以下为500字的详细介绍: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是为了维护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重要措施。
这九条禁令涉及到生产中的方方面面,对于中央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和必须遵守的规范。
第一条禁令是禁止违章操作。
工作人员在进行生产操作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不得随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对于涉及危险的作业,必须使用防护设备并接受相关培训,以确保安全操作。
第二条禁令是禁止不穿防护装备进入危险区域。
中央企业的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危险的区域,为了保护员工的安全,必须配备合适的防护装备,员工在进入危险区域时必须穿戴防护服、安全鞋等装备。
第三条禁令是禁止私拉乱接电线。
在生产过程中,电线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布置,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以防止触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禁令是禁止乱堆乱放危险物品。
在中央企业的生产过程中,一些危险物品必须要妥善保管,禁止随意堆放和乱放,以防止物品的散落和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禁令是禁止盗窃、非法占用公共设施。
中央企业的公共设施是供所有员工使用的,禁止盗窃或非法占用公共设施,以维护公平和公共秩序。
第六条禁令是禁止擅自离岗、脱岗。
在工作期间,禁止员工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岗位或脱岗,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禁令是禁止隐瞒、谎报生产事故。
中央企业在发生生产事故时,员工必须及时报告,禁止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以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禁令是禁止违反操作规程。
员工在进行生产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禁止违反规程的操作,以免造成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禁令是禁止在生产车间吸烟、乱丢烟蒂。
中央企业的生产车间禁止吸烟,同时禁止乱丢烟蒂,以防止引发火灾。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对于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员工的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这些禁令,才能确保中央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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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公布央企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国务院国资委1月5日对外公布了九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这九条禁令包括: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据悉,9条禁令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坚决禁止的行为,是为了防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九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据统计,对2004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发生的135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归类分析时发现,56%的事故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因素,53%的事故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的因素,22%的事故有承包商、分包商管理问题的因素,16%的事故有培训教育不到位的因素,7%的事故有特种设备不符合规定或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资质的因素,2%的事故有擅自改变流程、方案的因素,这些问题又大多与抢工期、超能力生产有关。
近年来,一些中央企业还存在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现象,也被列入禁令中。
(公司安全监察部宣)
2011-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