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
浅谈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监督体系的完善

浅谈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监督体系的完善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国家控股的企业,这类企业在中国经济中占据着重要地位,并承担着国家经济发展、国家安全和国家利益的重要责任。
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繁荣至关重要。
在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监督体系的完善一直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监督体系的不足以及完善的必要性和方法等方面展开探讨。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监督体系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监督机制不够完善。
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职能部门在实践中存在监管不到位、监督不力的问题,容易导致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和财务风险的隐患。
2. 内部控制不够规范。
国有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不够规范,容易出现财务造假、资产侵占等问题,损害国有企业的利益,影响企业的稳定发展。
3. 财务信息披露不透明。
国有企业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透明的问题,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及时,给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损害国有企业的信誉和形象。
以上问题的存在表明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监督体系的不足,这不仅影响着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益和社会形象,也制约着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的监督体系显得尤为重要。
1. 保护国有企业的利益。
完善监督体系可以有效地保护国有企业的利益,预防和减少各种财务风险的发生,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生存发展的能力。
2. 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
国有企业是由国家出资或国家控股的企业,完善监督体系可以提高国有企业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增强投资者对国有企业的信心和认可度,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3. 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完善监督体系有利于加强国有企业内部管理和控制,提高企业的效率和竞争力,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润和价值。
4. 促进国家经济的稳定和繁荣。
完善监督体系有利于规范国有企业财务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经济风险,为国家经济的稳定和繁荣做出积极贡献。
国资委监管工作重点任务

国资委监管工作重点任务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监管机构,肩负着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国家战略等重要使命。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明确监管工作的重点任务显得尤为重要。
一、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是国资委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
要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引导国有资本向关键领域和重要行业集中。
加强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投入,推动国有资本在创新驱动、绿色发展、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发挥引领作用。
同时,要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推进国有企业的重组整合。
通过兼并重组、破产清算等方式,淘汰落后产能,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国有资本的整体运营效率。
此外,还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的监管,规范投资决策程序,防范投资风险,确保国有资本的投资效益。
二、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良好的公司治理是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
国资委要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形成权力制衡、协调运转的治理机制。
加强董事会建设,提高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独立性。
优化董事会成员结构,引入外部董事,增强董事会的专业性和科学性。
同时,要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加强对企业财务、重大决策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绩效考核体系,将企业的经营业绩与负责人的薪酬待遇挂钩,激发企业负责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激励,推行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措施,激发员工的创新活力和工作热情。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是国资委的核心职责。
要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全过程监管。
加强财务监督,建立规范的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评估,防范财务风险。
加强产权管理,规范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强化对国有企业重大决策的监督,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风险评估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综合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综合监督检查情况报告一、引言国有资产作为国家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国资委成立了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并进行定期的综合监督检查。
本文将对最近一次综合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报告,以了解国有资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案。
二、国有资产保护情况综合监督检查显示,国有资产在保护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国资委加强了对企业的日常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同时,加强了与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合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在改进企业治理结构和监管措施方面,国资委也做出了一系列努力,提高了国有资产的保护水平。
三、国有资产价值实现情况国有资产价值的实现是衡量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综合监督检查发现,国有资产在价值实现方面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由于企业运营管理不善,导致国有资产无法充分发挥价值。
另一方面,某些企业存在人为损害国有资产的行为。
国资委应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督,促进国有资产的价值实现。
四、国有资产重组和并购情况国有资产重组和并购是国资委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综合监督检查显示,国有资产重组和并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
通过整合资源,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了国有资产的增值。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重组过程中的管理混乱和资源浪费。
国资委应加强对重组和并购过程的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
五、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情况为了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国资委进行了一系列体制改革。
综合监督检查显示,这些改革取得了积极成果。
改革后,国资委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更加高效,监管工作更加规范。
同时,改革还提升了监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督力度。
然而,改革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如改革进程的不平衡和利益的碰撞。
国资委应继续推进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六、结论综合监督检查报告显示,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在保护国有资产和促进其价值实现的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国资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

国资委监管工作经验总结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监管机构,肩负着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使命。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面临着不断出现的新挑战。
一、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完善的制度是做好监管工作的基础。
国资委制定了一系列涵盖企业战略规划、财务管理、人事任免、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国有企业的经营责任和行为规范。
通过制度的约束,使企业的经营活动有章可循,减少了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在制度建设过程中,注重与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同时,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其始终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财务监督财务监督是国资委监管工作的重要环节。
建立了严格的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国有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加强预算管理,要求企业编制科学合理的年度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
通过预算的约束,有效控制企业的成本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关注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防范债务风险。
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财务评估和风险分析,避免盲目投资导致国有资产损失。
三、加强人事管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是关系企业发展的关键。
国资委建立了规范的人事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担任企业领导职务。
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考核评价,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将企业的经营业绩、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等纳入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薪酬待遇、职务晋升等挂钩,激励企业领导人员积极履行职责,推动企业发展。
同时,注重对企业人才队伍的建设,鼓励企业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积极推动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引入多元化的投资主体,优化企业的股权结构,提高企业的治理水平。
支持国有企业开展资产重组和业务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鼓励国有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国资委财会监督要求

国资委财会监督要求
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的财会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国资委要求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 财务报告审核:国资委对企业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以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资金使用监管:国资委对企业的资金使用进行监管,防止资金滥用和挪用。
4. 资产评估和审计:国资委要求企业定期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以了解企业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
5. 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国资委要求企业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以防止财务风险的发生。
6. 财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国资委要求企业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和职业素养。
7. 对企业的财务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国资委有权对企业的财务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总的来说,国资委的财会监督旨在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经济效益,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综合监督检查情况报告

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综合监督检查情况报告一、引言国资委作为国家监管国有资产的重要机构,承担着监督管理国有资产的重要责任。
为了深入了解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情况,本次综合监督检查分析了国资委的工作效率、资产运营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二、工作效率在本次检查中,我们注意到国资委在工作效率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
通过引入信息科技手段和流程优化,国资委成功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此外,国资委在人员培训上也进行了大力投入,提高了员工素质和工作能力。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我们建议国资委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优化工作流程,并加强内部交流与沟通。
三、资产运营资产运营是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本次检查中,我们对国资委的资产运营进行了全面评估。
我们注意到国资委在资产运营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国资委需要加强对资产运营的监控和风险管理,以降低潜在风险。
其次,国资委应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以激励企业提高运营水平。
最后,我们建议国资委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其实现良性发展。
四、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提升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水平,我们提出以下改进措施:1.加强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其依法合规运营。
2.建立健全信息系统,提升工作效率和数据管理水平。
3.加强对企业的指导和支持,帮助其实现健康发展。
4.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能力。
5.加强内部交流与沟通,提高工作协同性和效率。
五、总结通过本次综合监督检查,我们对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情况有了全面了解。
国资委在工作效率和资产运营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我们相信,通过持续的努力和改进,国资委将能够更好地履行职责,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国家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祝国资委工作更上一层楼!。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摘要】国有企业在财务监督中存在诸多问题,如监督机制不完善、内部控制薄弱、监督人员素养不足、信息披露缺失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监督人员专业素养、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
这些对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效果。
总结来看,国有企业财务监督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但通过相应的对策和措施,可以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展望未来,随着监督机制的完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将更加规范和有效,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和国家经济稳定。
【关键词】国有企业、财务监督、问题、对策、监督机制、内部控制、监督人员、信息披露、监管、专业素养、展望未来。
1. 引言1.1 背景介绍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基础,具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在国有企业中,财务监督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因为财务监督的不完善可能导致财务风险和财务诈骗等问题的发生。
当前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存在着一系列问题,亟待有效对策解决。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人员专业素养不足、信息披露和监管不够透明等方面。
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将对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和国家经济稳定造成负面影响。
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对策显得尤为迫切。
一方面,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的监督体系和规章制度;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提升监督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培训和考核;加强信息披露和监管,提高透明度和公开度。
通过采取以上对策,可以更好地解决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保障国有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推动国家经济的健康增长。
1.2 研究意义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
面对国有企业财务管理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加强财务监督的研究具有深远的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的问题和对策,可以为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和完善提供重要参考。
浅谈国资委如何利用财务监督进行国有资产监管

浅谈国资委如何利用财务监督进行国有资产监管作者:王蓓来源:《中国经贸》2017年第10期【摘要】新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强调了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出资人的身份,而弱化了其作为监督者的监管职能。
然而,要想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需将国资监管职能落实到政府具体的机构或部门,因此现阶段国资委仍需承担对国资监管的职责。
本文在分析国资委通过财务监督对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产监管的重要性基础上,重点探讨了当前地方性国有企业存在的盈利能力欠佳、债务风险较大、经营风险频出等问题,并提出了国资委通过财务监督加强对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的应对措施,及其具体实务操作。
【关键词】国资委;财务监督;国有资产一、引言国资委是政府履行国资监督管理职能、代表政府持有国有出资的专门机构,对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国资委原本的定位,既是监督者又是出资人。
国资委在组织形式上表现为政府的一个部门,但在功能定位上却是一个不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特设机构,以平等主体地位在法律管辖的条件下代行国有出资人权力,但新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法》,则忽略了国资委作为监督者的监管职能,仅强调其是国有企业的出资人,造成了监管主体的缺位现象。
有学者甚至还提出了所谓“干净的出资人”的概念,强调国资委是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的职能,即只做国资出资人,如此一来,政府层面对于国资的监管职能到底应由谁来承担呢?按规定应由政府来监管,但政府是一个大而笼统的概念,空泛地规定由其监管,等于没有任何监管。
在当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架构下,国有企业分为央属国有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两类。
要理清国资监管的归属权,就要明白,国资委与国有企业间之间的关系不再是政企关系,而应是所有权层面上出资人与经营权层面上代理人之间的关系,,所以国资监管职能要落实到政府具体的机构或部门,以真正实现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管,就要由国资委承担起国有企业的国资监管职责。
由国资委履行监管职能,对企业一些重大事项行使事前的最后决策权,或者对企业某些运营行为实施事中的在途监督,本质上完全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治理的内在规定,并非标签化的“(政府)过度干预”,本文将着重从地方国有企业面临的问题及如何有效利用财务监督来进行国资监管作出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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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doc》
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
座谈会主要精神
王勇和孟建民两位主任的批示精神
王勇主任重要批示:“近年来,各地国资委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统计和财务监督工作,财务监督战线的同志们上下联动、全国“一盘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共同构建了规范有序、覆盖全国的企业国有资产工作体系;携手共进,取长补短,共同探索了紧跟形势、贴近企业的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体系,为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同时,要求大家在“当前国际国内复杂的多变的形式下,继续发扬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工作精神,牢固树立国资监管大格局理念,进一步加大财务监督工作力度,在夯实企业财务管理基础、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创新、提升运行质量和防范财务风险等方面多下功夫,积极推动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再上新水平、国有企业财务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孟建民副主任批示的主要精神:“十二五”时期国有资产统计和财务监督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希望各级国资委财务监督机构围绕“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交流,不断
提升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水平。
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沈莹局长的讲话精神
“十一五”期间,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广大国有企业积极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在夯实财务管理基础、改进财务绩效水平、创新财务监管方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国有企业经营实力和盈利能力显著提升,在国民经济中的控制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
“十一五”期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从25.4万亿元增加到68.6万亿元,增长1.7倍;营业收入从14.2万亿元增加到32万亿元,增长1.2倍;净利润从6711.1亿元增加到1.7万亿元,增长1.5倍;上缴税金从1.2万亿元增加到2.9万亿元,增长1.4倍。
其中: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十一五”期间从17.2万亿元增加到51.8万亿元,增长2倍;营业收入从10.3万亿元增加到27.8万亿元,增长1.7倍;净利润从5596.6亿元增加到1.4万亿元,增长1.5倍。
2010年度有40家国有企业上榜《财富》世界500强。
今年前三季度,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5.1万亿元,同比增长24.9%;实现净利润1.1万亿元,同比增长18.1%。
我省的数据略高于全国平均数。
沈莹局长的讲话中,回顾了去年西宁会议以来各地各项工作取得的新进展,对我省开展的财务决算评比和国有资产统计结果应用工作提出了表扬。
强调每月的财务快报在国务院领
导面前的重要性,达到了与统计局数字的相互验证作用,时间已提前到每月的10号发布。
决算成果应用不断扩大,为业绩考核、绩效评价、薪酬分配、干部管理都提供了真实可靠的信息保障。
总会计师的作用明显提高,全国已经有16个省市开展总会直接委派和履职评估,湖南、江西、重庆等地实现了总会进“党委会”和“董事会”,监管效果日益显现。
通过债务风险监控体系建设,采取控制带息负债规模、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控制投资节奏、压缩可控成本费用等措施,各地目前还没有出现大的资金链问题,特别是中央企业,118家有97家实行了资金集中管理,有效地利用了资金,保障了央企的资金宽松度。
沈莹局长讲话中提出“十二五”时期出资人财务监督的总体思路是:“一个理念、双重任务、三个目标、四项作用”,即坚持国资监管大格局理念,担负满足监管需要和推进管理改革双重任务,努力实现不断改进企业财务绩效,不断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不断完善财务管控体系三个目标,切实发挥好支撑、引导、服务和监督四项作用。
根据这一思路,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重点是:1、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
加大对地市级及以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指导力度,做好国有资产统计薄弱地区的帮促工作,对于国资机构与其他部门合署办公,机构不独立的地市和县,要落实国有资产统计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关系,完善统计工作
体系。
加强与非监管范围企业主管部门的横向沟通协调,采取直接布置收取或与财政部门共同布置、共享成果等方式,确保国有资产统计报表收集渠道畅通及时。
积极利用国有资产统计数据开展各类专题分析,充分揭示国有企业经济运行特点、国有资产运营效率以及对地方国有经济的引领带动作用,并定期向上级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和本级政府报告国有资产运行情况,为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等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参考。
2、继续加大动态监测工作力度。
各级国资委要进一步加大监测分析力度,改进监测分析方法,完善动态监测体系,将监测范围从地市级延伸至县级监管企业,并逐步将非监管企业纳入财务快报统计范围,建立覆盖本地区全部国有企业的监测数据库。
3、积极开展监管企业预算管理。
各级国资委要高度重视预算管理工作,切实发挥预算管理对企业经营发展的引导和控制作用。
对于尚未开展财务预算管理的地方,要及时研究制定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已经开展财务预算管理的地方,不能停留在预算报表的收集汇总层面,要督促企业加强关键指标预算控制,加大出资人审核力度,要真正发挥财务预算管理对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促进作用。
加强企业预算执行监督,结合企业财务快报,逐月跟踪企业预算执行情况和重大财务事项的管控,查找企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企业加强预算过程控制,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实现预算闭环管理。
4、更好地发
挥财务决算管理功能。
各级国资委要认真总结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经验,改进财务决算管理方法,更好地发挥财务决算的功能。
要将财务决算与执行新准则、梳理会计政策、统一核算标准、规范会计核算等会计基础工作相结合,确保会计信息质量真实可靠;要将财务决算与测试内控有效性、梳理工作流程、堵塞管理漏洞等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企业夯实各项基础管理;要将财务决算与经营成果确认、预算执行考核、综合绩效评价、职工薪酬分配、国有资本收益、成本费用控制等监管工作相结合。
要通过决算管理推动企业加大对应收款、投融资、担保、资金等重大事项的管控,加强决算问题的整改落实。
要充分利用财务决算信息,运用财务绩效评价工具和行业评价标准,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评价,促进企业财务绩效水平不断提高。
5、加强重大财务事项管控。
各级国资委要将重大财务事项管控提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监管企业的经营业务及管理水平,结合日常财务监管工作,适时出台相应管理制度和办法,同时要督促并指导企业加强重大财务事项管控,切实提高资金、债务、投融资、收购兼并、担保、抵押、重大物资采购、对外捐赠等重大事项的管控能力。
要督促企业管控大额资金支出,完善资金授权和联签制度;对重大资本性支出实施集团统一集中管理;严禁集团外担保,严控集团内部互保;要加强对抵押质押、融资租赁、信托产品等融资方式的管理;对外捐赠事项要严格预算管理和
决策审批程序;对金融衍生业务要坚持套期保值原则。
6、完善总会计师职责管理体系。
国务院国资委近期拟对《中央企业总会计师职责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要求中央企业积极探索建立与国际化经营要求相适应的首席财务官和财务总监制度,丰富履职领域,严格选拔任用条件,开展履职评估。
各级国资委要认真总结总会计师职责管理经验,大胆探索,勇于实践,不断创新,积极协调干部管理部门,对监管企业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委派制度,探索总会计师进入董事会,探索建立总会计师任期制度和定期轮岗制度,切实发挥总会计师在财务与会计基础管理、资金管理、投融资管理、财务战略决策、财务信息化建设、财务内控机制建设、财务风险管控、财务队伍建设、重大财务事项管控等方面的作用。
7、积极推动财务管理创新。
各级国资委要将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创新作为今后的重点工作来抓,争取用两到三年时间取得积极成效。
要继续推行资金集中管理,加快财务公司、资金结算中心、司库体系等资金平台建设,加速资金融通,减少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巩固资金链条,防范资金风险;要推动企业加快财务信息化建设,开发功能完善、财务与业务相统一、运行高效安全、覆盖集团全部子企业和所有业务领域的财务信息系统,有效发挥财务信息化对规范企业管理、优化资源配置、防范财务风险、提升经营绩效的促进作用。
要结合财政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配套指引,研究企业加强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经验交流,加强培训,对主营业务整体上市或集团所属上市公司资产占集团资产比重较高的企业,要尽快启动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沈莹局长还要求,在当前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要提高财务管理视野,注重研判经济形势,预见财务风险;注重研究重大问题,针对性地提出措施;注重发挥工作合力,构建全国监管“一盘棋”;注重改进工作方式,查找财务管理短板;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性和政策性水平,进一步落实“国资监管上新水平、国企发展上新台阶”的“两新目标”,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
兄弟省市国资委好的经验和做法
上海市国资委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建设。
从2009年起,上海市国资委分两个阶段投资近500万元,对监管企业的生存风险和发展风险进行风险预警体系建设,采用红黄绿灯提示的方式,对所有监管子企业的财务指标预警体系全覆盖,目前基本解决了“到哪些企业去监管?问什么问题?从哪些方面解决问题?解决的效果如何?”等问题。
江西省国资委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构建财务垂直监管体系。
把省属企业总会都改任财务总监,直接委派面达80%,财务总监的职责和国际上的CFO接轨,并进入企业董事会和党委会,享有“管财权”“议事权”和“人事权”,强激励、
严惩罚,实现责、权、利高度统一,构建了“立体”的财务监管模式和体系,形成了“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
此外,还有湖南省国资委以经济运行分析促财务监管,山东省国资委以财务信息促监管,浙江省国资委以财务决算促财务监督,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委财务监督与评价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