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
浅述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

浅述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是指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上形成的世族制度,即以世族为中心的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是一种社会阶层制度,由世族集团统治并垄断着政治、经济和军事等资源,成为了当时社会的主要力量。
门阀制度的形成主要源于两个方面的因素。
首先,这个时期的朝廷执掌的政权非常频繁地更迭,君主的权力受到了一系列因素的制约,而世族则通过建立门阀制度来保障自己的家族利益。
其次,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经济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导致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世族为了拓展自己的家族势力,建立了门阀制度。
门阀制度主要分为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家族内的世族组织。
世族由一个家族的成员组成,通常由家族的祖先或创始人所创建。
世族内部会制定一系列的家族规则和传承制度,包括继承权、族规族约以及家族成员的选拔机制等。
这种组织结构下,世族成员相互支持,保持着共同利益和目标,形成了一个团队的力量。
第二个层面是世族之间的相互关系。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世族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依存又相互竞争的关系,他们通过联姻、亲属关系和地域控制等方式来增进彼此之间的利益。
世族之间会建立互助会、家族联盟等组织,通过互助、扶持、合作等方式来巩固自己的集体力量,同时也是为了拓展自己的家族势力,争夺更多的资源。
门阀制度对魏晋南北朝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一方面,世族集团在政治上成为了朝廷的主要依靠力量,通过世族之间的联姻、亲属关系和地域控制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实现家族的政治扩张。
另一方面,世族集团掌握着大量的经济资源,构成了社会的经济中坚力量,从而使得社会的经济活动也受到了世族集团的影响。
此外,门阀制度也具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门阀制度导致了社会的不公平,社会上出现了极为严重的社会阶层分化,精英阶层对普通民众的控制力越来越大,底层民众的生活水平日益下降。
其次,门阀制度导致政治腐败的问题,世族集团通过门阀制度来获取政治权力和经济利益,容易出现权钱交易、官员贪污等不正之风。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原因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原因为什么在三国两晋南北朝这段历史时期会出现门阀制度,并前后存续了数百年?中国古代的门阀制度,整个看来,最主要特征在于按门第高下选拔与任用官吏。
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主要当属于政治制度的范畴。
根据这一理解,再进一步探讨其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原因和规律。
一、大土地所有制、封建大家族与宗族、以及儒学三者相结合之统一体,其形成与发展,是门阀制度出现和持续存在的前提。
如所周知,自从春秋战国时期农村公社逐渐瓦解,奴隶制宗旌。
氏族大量没落以后,到西汉初为止,社会上涌现出来的是无数个体小农,以及伴随土地兼并相继形成的一些中小地主。
至于大土地所有者,虽然有,数量还很少,且因多与六国贵族、官僚、豪杰身份相结合,往往与封建皇朝发生矛盾、冲突,在秦及西汉前期不断受到压制、打击①,不能稳定地延续下去。
另一面,封建皇朝的主要支柱是功臣、贵族、官僚。
为了换取他们的全力支持,除了经济方面的优遇,西汉皇朝在政治方面也赋予不少特权,如其子弟可以“父兄任”出仕,公卿以“武力功臣”为之,形成“以列侯为丞相”的惯例等②。
可是由于历史条件和文化素质的限制,这些功臣、贵族、官僚家族在政治上同样不能稳定地延续下去。
子孙或者骄奢淫逸,“多陷法禁”,丢掉官爵;或者统治才干很差,在职“备员而已”③。
所以,从汉武帝开始,为了巩固统治,被迫适应上述社会条件,在全国范围内,主要按德、才标准,从“布衣”,包括富裕农民和中小地主出身的士人中,选拔人才,实行经由“乡举里选”的察举制度。
从此,整个两汉,公卿大臣,郡国守相,基本由此出身。
在这段历史时期里,不是某些显赫家族,天生贵胄把持朝政,而是力图把大权交给有德、才的贤士掌管,用沈约的话,这种局面便叫做“以智役愚”。
可是后来逐渐出现了新的社会、经济、文化条件,导致了这一局面的破坏。
第一,随着土地兼并的进行,封建大土地所有制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地发展起来。
这些大土地兼并者,有在野的“强宗豪右”,也有原为一般“布衣”,依察举制仕进,又飞黄腾达而成的朝廷显贵。
魏晋之后的中国的门阀制度

魏晋之后的中国的门阀制度
魏晋时期,隋唐时期,是中国门阀制最为兴盛和发达的时期。
门
阀制度是指特定的家族宗族,通过世代传承而形成的固定的社会等级
和阶层,其成员担任政治、经济和军事等领导职务,通常形成一种封
闭的社会结构。
门阀制度在魏晋时期开始形成,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个阶段:
1. 汉晋时期的宗室贵族掌控权力。
汉朝末年,随着宗室贵族的
势力日益壮大,王室逐渐失去了政权的掌控力。
这种情况在三国时期
和西晋时期更加明显,宗室贵族成为了政治、军事和经济的主导力量。
2. 门阀重臣的兴起。
随着王朝逐渐衰落,门阀重臣开始兴起,
门阀制度也开始更加完善。
这些门阀家族,通常以参与历朝政治、法律、军事等事务并获得世卿、郎中等品级官职为代表标志。
他们与王
族贵族一同组成了当时执政的主要力量。
3. 士族的兴起。
在唐朝时期,由于门阀制度的形成,大量的平
民士族开始通过科举和军功加官晋爵等方式逐渐跻身于权力中心,而
非继承官爵。
这种趋势为唐代官僚制度的完善带来了新的动力。
士族
成为政治的主要力量,同时也引发了土地等经济资源财产的大批量流
通和转移的时期。
总之,门阀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推动了中国
社会、政治和文化等多个方面的发展。
但它也造成了一定程度的阶级
分化、社会不稳定以及官员贪污、等问题,成为中国社会发展的一大
障碍。
论魏晋门阀制度的发展及官僚士族

魏晋门阀制度及官僚士族研究09060202 09法学2班 XXX摘要门阀士族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特权阶层。
门阀制度起源于两汉, 在魏晋时期获得了较快发展,经西晋至东晋达到其鼎盛时期, 东晋末便开始转向衰落,到唐中叶以后最终在历史上消失。
本文通过研究门阀制度的发展历程以及官僚士族的代表王谢家族的兴衰,大略的了解门阀政治与官僚士族对社会政治的重要影响。
关键词魏晋门阀制度王谢家族兴衰一.魏晋门阀政治的发展史1.魏晋以前的分爵制中华民族历史悠久,分封爵位的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尧舜时期。
据相关资料记载,自禹建立夏朝,开启了奴隶社会的新纪元,就设立公、侯、伯、子、男五等的爵位。
商朝改设公侯伯三等,及至西周时期,周王分封天下,复设五等爵位。
先秦时期的分爵制基本延续了这一制度。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一般实行赐爵分君制,历史上著名的战国四君子就是该项制度的产物。
后秦国统一了六国,实行商鞅变法。
该变法对分封爵位的制度经行了改革,基本废除了原来的五等爵位,新设二十等爵制,意在奖励军功,增强军队的战斗力。
汉朝的特点是大分同姓王,加强家族的统治力。
各王在自己的领地内有独立征税,发行自己的货币,设立一般等级的官员,具有很强的独立性。
后来这些王的实力逐渐壮大,威胁到中央集权,在汉武帝时期又通过实行“推恩令”,再次分封土地,改王为侯,削弱了地方的势力。
从而形成新的封王制度①。
2.魏晋时期的门阀制度曹魏时期已经正式废除了二十等爵制,转而实行分封列侯制。
后来司马氏能够推翻曹魏政权,建立西晋王朝,很大程度上仰仗了士族的支持。
为了维护士族利益,巩固统治,司马氏重新启用五等封爵制,同时通过实行分封同姓王的措施,最大限度的给予了士族大家的经济政治利益。
这种经济政治的优势逐渐衍生出一种新的制度——门阀制。
3.门阀制产生发展的条件门阀制在两晋时期发展到顶峰,是各方面综合作用的结果。
首先,两晋时期大力推行“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
所谓九品中正制,就是通过设立中正官,对各地的士人的家世,行状进行考察,从而确定任职品级的选官制度。
浅述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

身参与 政权 , 士族制 度形 成的 重要标 志 , 是 其最 显 著 的特征 是西 当社会 处于 分裂 、 荡 的时期 时 , 动 中央和地 方 的关系 是中央 弱而 德 、 , 是正式 增 加一个 标准 : 才 可 资。换言 之 , 如果 资不 够 , 即使 须考虑 到士族 的利 益 , 朝利益 必须服 从士族 利益 , 样才 能保 王 这 德、 才合格 , 一般 也不 能取 得人 品二 品。这 是 门阀制 度 发展 史上 证 王朝 的统 治 。门阀制 度 正体现 了中央政 权 和地方 士族 之 间利
一
、
门 阀制度 的历 史演 变过 程
吏铨 选上 , 士庶界 限难 以坚持长 期存在 的清浊之分逐渐 淡化 以至 消 失。 随后 , 门品 失去 了意义 , 至隋 九品 中正制被正 式废除 , 之后 到 了南朝时 期 , 由于 门阀世族 自身的腐 丧失 了在政 治上
( ) 一 东汉 的 萌芽 时期
Lg l y tm An o it a a S se dS cey
{占 I 缸金 } I J
己1年 月 中 D0 7 ( )
浅述 魏晋 南北朝 的门阀制 度
徐 国富
摘
陈杰栋
杜
茜
要 门阀士族 是我 国历 史上封 建地 主 阶级发 展 到一 定 时期的一 个特权 阶层 , 萌生 于 两汉 , 它 形成发 展 于魂晋 , 衰弱 于
南北朝.魏晋时期以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 东晋时期达到顶峰。门阀制度的演变过程有着独特的历史和经济根源, 虽然后 为科举制取代, 但在 当时的社会条件下, 对王朝统治具有深远意义.
关键 词 魏晋 南北 朝 门阀制度 士族 历 史 必然
浅述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

浅述魏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姓名:班级:历史学院学号:门阀士族是我国历史上地主阶级的一个特权阶层,它萌生于两汉,形成发展于魏晋,衰弱于南北朝。
魏晋时期并以法定的形式固定下来,东晋时期曾发展到了顶峰。
它的整个演变过程,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和经济根源。
门阀制度的的演变过程大致如下:第一:门阀制度的萌芽时期(东汉)自汉武帝以来崇尚儒术,官僚多以经术起家,至东汉时逐渐形成了累世公卿的状况。
曹魏实行九品中正制,使得世族地主能够凭借家世出身参与政权。
西汉中后期,土地兼并十分严重,逐步形成官僚、商人、地主三位一体的豪强地主势力。
东汉政权是在豪强地主支持下建立起来的。
因此,豪强地主在东汉王朝享有政治上经济上的特权。
他们在政治上把持中央和地方政权,经济上兼并土地,经营庄园,渐成割据,逐渐成为名门大族。
士族地主(又称世族、门阀地主)在东汉开始形成,为后来魏晋南北朝时期士族制度的确立提供了阶级、经济基础。
第二: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曹魏、西晋)士族制度的形成,是指统治阶级颁行各项法令,从制度上维护士族地主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特权。
曹魏政权实行的九品中正制,是士族制度形成的重要标志。
其最明显最重要的特征便是西晋的“二品系资”。
所谓“二品”,乃中正品第,其衡量标准,本为德、才。
可是正式增加一个标准:资。
换言之,如果资不够,即使德、才合格,一般也不能取得人品二品。
这是门阀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资是按本人或父祖官爵高低来衡量。
由于在九品中正制下,中正的品第经司徒府批准后,与吏部铨选上个人仕进升迁的迟速,官位的高下相一致,因而实行“二品系资”之后必然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
只有据有较高官位的人及其子弟,可以获得人品二品;只有人品二品才具有铨选和升迁较高官位的资格;而有了较高的官位,又可以继续获得人品二品。
第三: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时期(东晋、南北朝前期)西晋建立后,司马氏为取得世家大地生的支持,对他们继续实行放纵和笼络的政策,从而形成了典型的门阀政治。
门阀制度的时间

门阀制度存在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门阀制度的存在和发展有其历史的必然性,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产生的具体影响分析如下:
第一,门阀制度确切的开始时间是在东汉,东汉末年随着大地主阶级的发展壮大,一部分世代官宦的家族,势力逐渐膨胀。
一个最出名的例子就是袁绍袁术兄弟,袁家四世,五人位至三公。
第二,门阀制度的发展时期,是在魏国建立后魏文帝曹丕的时代,曹丕建立了九品中正制,这个制度其实就是以人的主观意志去挑选德才兼备的人做官。
这种选才的方式有太多的主观性。
导致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现象层出不穷。
第三,门阀制度最辉煌的时期,就是两晋南北朝时期,比如说琅邪临沂的王氏除王导、王敦、王彪等几人外,梁国阳夏的谢氏除谢安、谢玄等外,其余这些门阀子弟在军事经济文化方面几乎都一无所长。
但是这些门阀依旧把持朝政,占据高位。
甚至出现过王与马共天下的局面。
第四,门阀制度的衰落在唐朝时代,南方的士族在经历过侯景之乱后,已经不成大气候了。
在唐宪宗之前的驸马没有士族,中晚唐的公主有大龄方婚者。
当时五姓七望,大部分都看不起唐朝皇室鲜卑族后裔的出身,拒绝与唐朝皇室结亲。
唐朝依旧是个门第观念很强的朝代,而出身门第的高低
不仅仅取决于拥有的权势,还取决于门阀家族的文化传统,门风家风和社会名望等。
最后,门阀制度的消亡随着唐朝灭亡而消失,唐朝实行的科举制度虽然改变了门阀政治,但是没有起到多大的作用,寒门的进士极少,而士家子弟拥有更好的教育,而且士家子弟当官可以不依靠科举考试。
直到黄巢起义后,杀入长安城后,天阶踏尽公卿骨,甲第朱门无一半。
后梁太祖朱温灭亡唐朝,屠杀大臣,才彻底结束了中国历史上历时800年门阀制度。
试析门阀士族的婚姻习俗与门阀制度的盛衰(1)

试析门阀士族的婚姻习俗与门阀制度的盛衰(1)论文关键词:门阀士族婚姻习俗门阀制度论文摘要:门阀制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占有重要的地位,门阀士族婚姻习俗的演变过程,记载着门阀制度的盛衰历史。
“士庶不婚”习俗使得门阀士族子女衰败,人才退化,后继乏人。
这是门阀士族没落、门阀制度渐衰的一个直接原因和重要原因。
在门阀制度占统治地位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婚”与“宦”是门阀世族的两大支柱,也是衡量门第高卑的尺度。
正如唐长孺先生所说:“当时门第高卑,婚姻是一项重要标准。
”因此,要探析魏晋南北朝门阀制度的盛衰,从婚姻习俗人手倒不失为一条重要途径。
一、“士庶不婚”习俗与门阀制度的盛衰等级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属性,这一属性表现在婚姻习俗上,就是所谓的“身份内婚制”或“等级内婚制”。
这种婚姻习俗在魏晋南北朝时期表现得尤为突出,曾一度形成“士庶不婚”的现象。
据史书记载:“魏晋以来,以贵役贱,士、庶之科,较然有别,”“士、庶区别,国之章也。
”西晋时,门阀制度初步形成。
此时,士族身份内婚制初现端倪,“士庶不婚”并非十分严格。
在当时婚靖重德行、容止、玄谈等风气下,士庶通婚现象依然存在。
如司徒王浑之子王济见一兵家子“有俊才”,想“以妹妻之”,就说明西晋时期的身份内婚制并非深沟高垒、等级森严,就连琅哪王氏这样的高门望族,其婚靖时看重的仍是德才。
东晋时期,门阀制度最为典型,士、庶地位,高下悬殊。
”服冕之家,流品之人,视寒素之子,轻若仆隶,易如草芥,曾不与之为伍。
”因此,门阀士族间等级内婚姻最为壁垒森严。
史称:随晋室南迁的士族为侨姓,“王、谢、袁、萧为大”。
侨姓士族中,王、谢、袁三氏之间通婚最繁,其中尤以王、谢两家嫁娶最多。
如:王导之孙王氓娶谢安之女为妻;谢据、谢万均娶了王览第四代女为妻;谢郎娶王胡之之女为妻;谢玄之子谢焕娶王羲之外甥女刘氏为妻。
此时,“士庶不婚”亦成定制,倘若士庶通婚,必遭非议。
如士族王源嫁女于庶族满氏,就曾引起轩然大波,为此,沈约还曾上表弹幼王源:“源虽人品庸陋,胃实参华……而托姻结好,惟利是求,站辱流辈,莫斯为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魏晋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曹魏、西晋是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
曹魏创行的九品中正制,对门阀制度的形成,在形式方面影响甚大,本章将在后面专门论述。
这里仅研究一下:当九品中正制与社会经济发展,和阶级、阶层变化相结合之后,在官吏的选拔、任用上,呈现一些什么特征。
最明显、最主要的特征,便是西晋的“二品系资”。
《晋书·李重传》:重上奏日,“如(癸酉)诏书之旨,以二品系资或失廉退之士,放开寒素以明尚德之举”。
此“二品系资”既为诏书承认,自为一种正式制度,而非仅社会风气。
按李重上奏在惠帝元康年间,“二品系资”之制当建立于上奏之前,或许就在晋武帝太康末年。
所谓“二品”,乃中正品第,目的是“平次人才之高下”①,与官品不同。
本文试称之为“人品”②。
其衡量标准,本为德、才。
二品是上品,应由德充才盛者取得。
可是西晋竟正式增加一个标准:资。
换言之,如果资不够,即使德、才合格,一般也不能取得人品二品。
这在门阀制度发展史上,是一个里程碑当官的功劳与资历。
由于资历中可以包括功劳,多半体现功劳,逐渐便简称为资。
后来资亦包括父祖的功劳与资历,于是又有了门资、世资等熟语。
由于当官的功劳、资历与官位高低往往一致,所以“系资”的最简便办法,便是按本人或父祖官爵高低来衡量。
《晋书·卫瓘传》:上疏称九品之制开始“犹有乡论余风”(指根据德、才评定),“中间渐染,遂计资定品,使天下观望,唯以居位为贵”。
《晋书·李重传》:司徒左长史荀组说,“寒素者,当谓门寒身素,无世祚之资。
原(指霍原)为列侯..不应寒素之目”。
可见,资即指爵位列侯,与卫瓘“居位”之说吻合。
按卫瓘上疏于太康五年,“计资定品”大概不久就正式形成制度:二品系资。
总之,大体是先开风气,后定制度。
由于在九品中正制下,中正的品第经司徒府批准后,与吏部铨选上个人仕进升迁的迟速,官位的高下相一致,因而实行“二品系资”之后必然会导致一种恶性循环。
即只有据有较高官位的人及其子弟,可以获得人品二品;只有人品二品才具有铨选和升迁较高官位的资格;而有了较高官位,又可以继续获得人品二品。
①《太平御览》卷二六五引《傅子》。
②长期以来所惯用的“乡品”一词,似不甚恰当。
按“乡品”二字最早见《世说新语·尤悔》:温峤因被认为孝道有阙,“迄于崇贵,乡品犹不过也”。
意思是直到官高位显,在评定他的品第时,乡邑总不通过高品。
这里“乡品”并非一词,而是乡邑给予品第之意。
其用法与《晋书·会稽文孝王道子传》之“无乡邑品第”略同。
把“乡”与“品”勉强凑成一词,与“官品”并举,其毛病首先是二者角度并不一致:“乡品”之“乡”是就由谁给予品第而言,而“官品”之“官”是就何种事物的品第而言。
其次,更重要的是“乡品”一词涵义不很准确。
因“乡品”与“乡邑品第”并非真由乡邑评定,而是由中正官评定,经司徒府批准,实际上与“官品”之确定出于一源,全都是封建王朝。
而称“乡品”则会给人造成是民间评定品第之错觉。
基于以上考虑,本文试将“乡品”改称“人品”,指士人德、才之品第,与“官品”角度一致,而不涉及由谁给予品第。
据人品,定官品,合乎魏晋指导思想。
“人品”一词也有历史根据。
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品第就是九等。
《太平御览》卷二六五引《孙楚集》:班固人表“盖记鬼录次第耳,而陈群依之以品生人”。
《后汉书·郭太传》注引谢承《后汉书》,经郭太评题,“人品乃定”。
《文选》卷四十沈约奏弹王源:“源虽人品庸陋,胄实参华”。
当时虽重在门品,但仍反映士人德、才品第原称“人品”。
故宋《愧郯录》卷十、《通考·职官二一》俱称“人品”。
②。
所谓资,汉魏之时多称阀阅。
如前所述,阀阅本来仅指个人前面已讲,考虑阀阅即功劳、资历之风,先秦己萌芽。
可是直到东汉末年,从来没有在制度上规定,必须本人或父祖具有某种阀阅方可取得某些官位①。
而至西晋却不同。
由于“二品系资”乃硬性规定,加上中正官往往趋炎附势,故意抬高高官显贵及其子弟的人品等第,于是一种过渡性门阀制度,即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第差别,便逐渐产生。
在这种制度下,高官显贵及其子弟往往据有人品上品,垄断选举,形成“公门有公,卿门有卿”②。
它与汉代四世三公、四世五公的家族相比,存在显著差别。
后者在制度上除有限制的父兄任出身外③,没有任何特权;子弟的大部分在未出仕前用裴子野的话便是“还齐布衣之土”。
而前者却有“二品系资”。
“公门”、“卿门”的子弟,在未出仕前已有很大可能评为人品上品,为以后在仕进上超越虽有德、才,而资不够的官吏及其子弟,开辟了广阔道路。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认为曹魏、西晋是门阀制度的初步形成时期④。
那么,“二品系资”的“资”,或者说“唯以居位为贵”的“位”,指多高的官位呢?一般当指官品五品以上官位。
这从下述零碎材料中可以推得:《晋书·刘弘传》:郭贞人品四品,在晋本任官品八品的尚书令史①。
张昌在荆州起事,用他为官品六品的尚书郎,自是大力提拔,但他“遁逃不出”。
荆州刺史刘弘为鼓励此忠君行为,“辄以..贞为信陵令(官品六或七品)”,当然也意味不次拔摆。
可见适应人品四品的官品,一般当为八品②。
《北堂书钞》卷六八“山简不拘品位”条下引西晋镇东大将军司马伷表:“从事中郎缺,用(人品)第二品。
中散大夫河内山简,清精履正,才识通济,品仪第三也”。
按中散大夫官品第七;司马佃镇东大将军府之从事中郎,官品当第六③。
可见,人品三品一般当与官品七品相适应,如用为官品第六的从事中郎,便算超越品位。
不过这种关系大概只限于朝廷官吏,至于地方官吏则要宽一些。
《晋书·王彪之传》:为吏部尚书。
宰相有命用秣陵令曲安远补句容令,殿中侍御史奚朗补湘东郡,彪之执不从曰:“秣陵三品县耳,殿下(指宰相司马昱)昔用安远,谈者纷然。
句容近畿三品佳邑①,岂可处卜①只有西汉初规定需以列侯为丞相,可这只涉及个别官职。
②《晋书·文苑王沈传》。
又参《晋书·段灼传》。
③参胡宝国:《魏、西晋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载《北京大学学报》1987 年1 期。
④曹魏虽无“二品系资”,但已有九品中正制。
由于九品中正制与门阀制度大体同步发展,紧密关连,“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风气在曹魏后期当已流行,刘毅也批评它是“魏氏之弊法”,所以这里把曹魏、西晋归为一个阶段。
①见《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
以下凡官品出处均见《通典》。
②《晋书·刘弘传》记载刘弘还用以“孝笃”著称,人品为四品的南郡廉吏仇勃“为归乡令”。
按归乡县属晋荆川建平郡,见《水经·江水》注“又东过秭归县之南”下杨守敬疏。
上引郭贞之信陵县,亦属此郡。
据《晋书·地理志下》,建平郡人口稀少,统县八,户一万三千二百,每县不到一千七百户,在荆州二十二郡中居下等,则县令之官品一般恐为七品,而不可能是六品。
信陵县当同。
既然官品七品对人品四品来说是拔擢,一般自当与官品八品相应。
③据《通典》“晋官品”,公府从事中郎官品第六,与诸大将军长史、司马相等,则诸大将军从事中郎官品自当第七。
但司马伷是皇叔、郡王,身份特殊,故从事中郎或官品第六。
①阎步克以为此处“三品”当作“二品”,方与语气事理相合,见“从任官及乡品看魏晋秀孝察举之地位”,载《北京大学学报》1988 年2 期。
其说是。
《元和郡县图志》卷二五“句容县”下曰“晋元帝兴于江左,术之人无才用者邪!湘东虽复远小,所用未有朗比,谈者谓(彼)颇兼卜术得进。
殿下若超用寒悴,当令人才可拔。
朗等凡器,实未足充此选”。
此材料说明:1.所谓三品县、二品佳邑,当指例用人品三品、二品充任县令的县。
这两县县令官品应俱为第六②。
联系上引司马伷表,证明与人品三品相适应的官品,除了七品,还有六品。
曲安远人品当在三品以下,所以用为秣陵今后“谈者纷然”,王彪之当然更拒绝将他补句容令。
这和郭贞人品四品,因德行可嘉,被超拔为信陵令,在制度上正好相衔接。
2.湘东郡太守官品第五,殿中待御史官品第六。
奚朗人品当为三品,任殿中侍御史合乎制度,所以王彪之不置可否。
他对用奚朗为郡太守之所以反对,当因官品第五例以人品二品充任,或以人品三品中“人才可拔”者超补,而奚朗两个条件都不够③。
由此可见,人品三品、四品例用官品一般都在六品和六品以下,则人品二品以上例用官品一般自当在五品至一品④。
《晋书·温峤传》:东晋初上书反对选拔“使臣”“取卑品之人”,建议其资格“不可减二千石见居二品者”。
按二千石为汉官等级,相当于魏晋官品四、五品①;二品则为人品。
此奏说明:1.所谓“卑品”,自指人品三品以下。
2.前考人品三品例用官品为六、七品,则联系此奏,“二千石”即官品四、五品按制度自应以人品二品例用。
其所以要提不可减二千石见居二品者”,当因东晋初“卑品之人”因军功等升迁“二千石”的不少,湿峤以为他们不够资格充使臣,所以要限定“二千石”中“见居二品者”。
3.温峤的意图也有另一可能,即高官显贵子弟定为人品二品,已起家并历官七品、六品者,经验还不够,不能胜任出使重任,所以建议历练多年,已升至“二千石”以上者充任。
不管怎样,人品二品例用官品四、五品以上当是常制。
这样我们便找到了前述恶性循环的一个环节:只有人品二品才具有铨选五品以上官品的资格。
则在有关史料奇缺条件下,据此推定下一个循环:只有本人或父祖有了五品以上官品,方可获得人品二品,亦即认定“二品系资”之资,“唯以居位为贵”之位,为五品以上官品,当无大误。
将官品五品与六品之间,定为人品上品和卑品例用官位的分界线,也和其他制度符合:《晋书·礼志下》:西晋元会朝贺,二千石与千石(官品六品)以下礼制截然不同。
“王公二千石”可“上殿”向皇帝敬酒,而“千石、六百石(官品七品)停本位”。
朝朔望时“二千石以上上殿称万岁”,千石以下只能在殿下祝贺。
《晋书·舆服志》:皇帝出巡,“三公、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河南尹(中二千石)、谒者仆射(二千石)..皆大车立乘,为畿内第二品县”,是其证。
②据《通典》,县令官品或六品,或七品。
秣陵、句容属丹阳郡,东晋以后,人口仅次于吴、会稽、吴兴诸郡各县,远居全国其他县之上,县令自当为官品六品。
参《宋书·州郡志》。
③参见唐长孺:《九品中正制度试释》,载《魏晋南北朝史论丛》。
另外,曲安远、奚朗也有出身寒人,无中正品第的可能。
④当然,这是就一般情况而言。
由于官品五至一品位置少,某些官品六品之清要官,也有例用人品二品的,如上举公府从事中郎、二品县县令即是。
此外,人品二品之起家官及早年为官,仍得从官品六品以下开始,只不过他们可以较快地升至官品五品甚至三品以上,而人品三品以下一般最高只能升至官品六品。
参宫崎市定《九品官人法的研究》260 页。
①《隋书·百官志上》:梁武帝于官品九品的文书上注曰:“一品秩万石,第二、第三为中二千石,第四、第五为二千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