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英国学派
国际关系理论名解

1.理想主义:伍德罗·威尔逊,十四点计划,强调普世道德原则,重视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舆论的作用,主张自由贸易、民主体制和民族自决。
典型表现和产物是国际联盟。
自由主义人士认为,古典均势理论和秘密外交等欧洲大国惯用的国际关系原则是导致战争的重要原因。
世界需要的是一种新的秩序,即以在普遍道德指导之下、在国际法管理之下的新型国家关系代替权力政治,以主张公平正义的世界舆论代替寻求自我利益的秘密外交。
国际联盟的构思和实践把19世纪自由理性主义的原则应用于20世纪,希望以此将世界改变成为和平的乐土。
理想主义坚信,国际联盟及其集体安全的原则会成为世界免于战争的根本保证。
2.安全共同体理论:多伊奇指出存在两种安全共同体,即合并型和多元型。
前者指相互独立的政治单位组成了一个有统一政府的单一安全共同体;后者指由彼此分离并在法律上保持独立的政府组成的安全共同体。
多伊奇认为,社会交往培育新的认同,形成共同体观念,关心共同体命运,因此能够保证共同体成员间不仅不会开战,而且能通过其他途径解决争端。
3.功能主义:戴维·米兰特尼。
针对欧洲一体化的研究,目的是研究国家之间在什么条件下可以部分放弃主权进行跨国界的合作与联合。
功能主义提供的答案是,低位政治领域合作的成功可以使国家为实现国家利益将合作逐步扩展到高位政治领域,即在低位政治领域成功的合作是一体化的重要条件。
4.新功能主义:哈斯。
除了功能主义提出的因素外,还必须有国家内部政治精英和领导人物有意识的推动,政治意愿和政治行为才是区域一体化的至关重要的变量。
政治领袖的一体化一是和为此目的而采取的有意识的行动成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条件。
5.单极稳定论:认为在单极结构中,理性国家从自身利益出发,极不可能采取战争行为。
主导国家没有必要使用战争手段,因为其他成本较低的手段足以实现国家目标;其他国家没有能力使用战争手段,因为主导国家实力太强,战争成本过高。
包括:霸权稳定论(吉尔平);权力过渡说(奥根斯基)。
国际关系的主要理论

《国际关系的主要理论及其影响》国际关系是一个复杂而多元的领域,各种理论从不同角度解释国家间的互动、冲突与合作。
了解这些主要理论,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国际政治的运行机制和未来走向。
一、现实主义理论现实主义是国际关系中最具影响力的理论之一。
现实主义强调国家是国际政治的主要行为体,国家的核心目标是追求权力和安全。
在现实主义者看来,国际体系处于无政府状态,没有一个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权威机构来维持秩序。
因此,国家必须依靠自身的实力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有汉斯·摩根索等。
摩根索提出了“政治现实主义六原则”,其中包括政治受根植于人性的客观法则所支配、以权力定义利益等。
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在追求权力的过程中会采取各种手段,包括战争、结盟等。
现实主义理论在国际关系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它提醒各国在国际事务中要保持警惕,注重自身实力的提升。
同时,现实主义也为国家制定外交政策提供了一种务实的思路,即根据国家利益来权衡各种选择。
二、自由主义理论自由主义与现实主义相对,强调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和重要性。
自由主义认为国家并非完全自私自利的行为体,它们可以通过合作来实现共同利益。
自由主义者主张建立国际制度和机构,以规范国家行为,促进国际合作。
自由主义的代表理论有相互依赖理论、民主和平论等。
相互依赖理论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程度不断加深,这使得国家更加倾向于通过合作来解决问题。
民主和平论则认为,民主国家之间很少发生战争,因为民主国家具有共同的价值观和制度,能够通过和平方式解决争端。
自由主义理论为国际合作提供了理论支持,推动了国际组织和多边机制的发展。
例如,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机构在促进国际合作、维护世界和平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建构主义理论建构主义是一种相对较新的国际关系理论。
建构主义强调观念、文化和身份在国际政治中的重要性。
建构主义者认为,国家的利益和行为不是由物质因素决定的,而是由国家的观念和身份所建构的。
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观及其对欧洲一体化的解读

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观及其对欧洲一体化的解读长期以来,国际关系理论的话语权一直为美国国际关系学界所主导和控制,但这并不表明其他国家对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毫无贡献,英国学派的出现就是很好的例子。
尽管游离于主流国际关系理论之外,英国学派仍以其独特的魅力与价值赢得了国际关系理论界的青睐。
英国学派,又称国际社会学派,其宗旨是追踪国际社会的历史及其发展过程,揭示国际社会的性质与功能。
自1959年诞生至今,先后经历了形成(Founda—tion)、巩固(Consolidation)、再生(Regeneration)和扩张(Expansion)四个阶段,其代表人物也几经更替。
按照历史顺序,查尔斯·曼宁(CharlesManning)、马丁·怀特(Martin Wight)、赫德利,布尔(Hedley Bull)、文森特(John Vincent)与布赞(BarryBuzan)等分别引领着英国学派发展的潮流。
尽管他们的理论表述各异,但都有一些共同的特征,如在思想上坚持以理性主义为基底、侧重研究“国际社会”这一概念,在研究途径上坚持传统的哲学历史的多元主义方法论,在道德上坚持非完美主义伦理观等等。
一、国际社会的主要思想英国学派对国际社会这一问题的论述是从它的思想渊源开始的。
怀特认为,在国际关系理论领域存在三种传统:现实主义(realism)、理性主义(rationalism)和革命主义(revolutionism),分别对应于霍布斯主义、格劳秀斯主义和康德主义三种思想。
这三个传统对国际关系的性质有着不同的诠释,而英国学派正是这三种传统对话的产物。
霍布斯主义坚持国际关系的冲突观,它认为在无政府状态的国家体系里,国家之间的利益始终是冲突的,因此国家为实现自身目的而不择手段。
在道德与国际规范的作用问题上,它认为相对于国家利益而言,道德和国际法无足轻重。
康德主义则走向另一极端,认为国际关系实质上是潜在的人类共同体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这个全人类共同体中,人们有着共同的利益,合作是国际政治的主旋律。
国际关系理论流派ppt

等) “中国学派”
一、国际关系现实主义
1、最经久不衰的国际关系思想传统 2、从马基雅维利《君主论》到米尔斯海默《大国
政治的悲剧》 3、奠定学科基础的经典著作: 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权力斗争与和平》 肯尼思பைடு நூலகம்沃尔兹《国际政治理论》——新现实主义
(结构现实主义)的经典——最具有科学意义的国 际关系大理论 4、核心概念:权力、利益、体系、结构、单元 人性恶、安全困境、无政府状态、(地缘政治)
现实主义六原则的精髓:以(由)权力界定利益的 概念。
经典性观点(一)
帕默斯顿:
国家之间没有永久的朋友,也没有永久的敌人, 只有国家利益是永久的。 原文:We have no eternal allies and we have no perpetual enemies. Our interests are perpetual and eternal and those interests it is our duty to follow. ——Lord Palmerston, British Foreign Secretary,1848.
国际关系理论流派
主讲 张志洲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自我学术介绍
2012年政治学与国际关系学术共同体会议 主持“和平崛起与中国的国际话语权战略”研讨会
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英国学派

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英国学派发表于 2011-10-25【摘要】近年来,人们对国际关系理论中是否存在所谓的“英国学派”(English Shool)、英国学派的主要理论特色以及它对当前国际关系理论争论的建设意义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论。
有些学者认为,纵然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界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并不是一个学派。
对存在英国学派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则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作为一门实用型学科的国际关系学存在“英国学派”。
其主要代表是,马丁·怀特和赫德利·布尔。
【关键词】“英国学派”争论在众多的社会科学领域中,国际关系理论是一门比较年轻而又十分活跃的学科。
而通过对“英国学派”的研究基本上可以探寻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轨迹。
英国学派又称英国国际社会学派,是二战后在英国逐渐衍生发展起来的一支独立于美国国际关系学界影响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
近年来,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当中是否真正存在着“英国学派”,以及如何看待它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论。
但是,无可置疑的是,无论如何定义“英国学派”,以及尽管它的开拓者与奠基者如马丁·怀特、赫德利·布尔等更多的是将视野局限在欧洲,但是“由于他们集体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远比其他研究方法更加广阔(broader)和“互相交织”(embracing)的框架以及研究前景(agenda)”,(1)因此对英国学派的研究仍然具有很大的现实性。
再者,由于在国内很少有学者专门讨论该学派,所以它又具有很强的紧迫性。
一对英国学派的争论近年来,人们对国际关系理论中是否存在所谓的“英国学派”表示了怀疑。
他们认为作为社会科学的国际关系理论不存在所谓的国别问题,否则就不能称为“科学”;另外,有些学者还认为,纵然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界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并不是一个学派,“因为一个学派的建立需要大致相同的历史研究理论与方法,以及共同的学派领袖、组织机构、刊物和学术传承,如兰克与年鉴学派。
”(2)而所谓的英国学派显然不具备上述条件。
论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

论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是国际关系领域中的一个重要思想体系,它从历史背景、核心观点、实践应用、未来发展等多个方面,对国际社会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阐述。
在国际关系的发展历程中,英国学派的形成与发展具有独特的地位。
它起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英国,经历了多次世界大战和国际政治格局的变化,逐渐形成了具有自己鲜明特点的理论体系。
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强调国际社会的整体性、有机性和秩序性,认为国际社会是一个由各个国家组成的有机整体,需要通过规则、机制和制度来维护秩序和稳定。
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的核心观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国际社会是一个由各个国家组成的有机整体,各个国家之间存在着复杂的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的关系。
国际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需要依靠规则、机制和制度,这些规则和机制的建立需要各国之间的共识和合作。
国际社会需要解决全球性问题,如战争、贫困、环境等,这些问题超越了单个国家的范围,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解决。
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在实践中的应用案例很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英国学派在国际法和国际组织领域的贡献。
英国学派认为,国际法是维护国际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工具,但国际法的实施需要各国自愿合作,而非强制执行。
同时,英国学派也强调国际组织在国际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国际组织能够促进各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解决国际争端和全球性问题。
从未来发展趋势的角度来看,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将继续发挥其重要的指导作用。
随着全球政治经济格局的变化和全球性问题的日益突出,各国之间的合作和依存程度将进一步加强,国际社会需要建立更加完善和有效的规则和机制来应对各种挑战。
英国学派所强调的文化多元和价值共识的理念也将继续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推动各国之间的交流和理解,从而促进国际社会的和谐与发展。
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是一种全面而深入的国际关系理论体系,它从历史背景、核心观点、实践应用和未来发展等多个方面为我们理解国际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
国际关系主要理论流派、代表人物及代表作

国际关系主要理论流派、代表人物及代表作一、现实主义理论(一)经典现实主义1.修昔底德(Thucydides):《伯罗奔尼撒战争史》2.马基雅弗利(Machiavelli):《君主论》3.霍布斯(Thomas Hobbes):《利维坦》4.摩根索(Hans Morgenthau):《国家间政治:寻求权力与和平的斗争》(二)新现实主义1.沃尔兹(Kenneth Waltz):《国际政治理论》2.谢林(Tomas Schelling):《冲突的战略》二、自由主义理论(一)早期自由主义1.格劳秀斯(Hu-go Grotius):《战争与和平法》2.洛克(John Locke):《政府论》3.康德(Immanuel Kant):《永久和平论》4.边沁(Jeremy Bentham):《国际法理论》5.斯密(Adam Smith):《国富论》(二)新自由主义—依赖学派基欧汉(Robert Keohane)与奈(Joseph Nye):《权力与相互依赖》三、马克思主义理论依附论和世界体系论是马克思主义对当代关于全球政治经济性质争论的贡献。
1.列宁(Lenin):《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2.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现代世界体系》(三卷本)3.费尔南多·卡多佐(Fernando Cardoso):《拉美的依附性及发展》4.安德烈·弗兰克(Andre Frank):《白银资本》四、霸权稳定论1.金德尔伯格(Charles Kindleberger):《1929—1939年世界经济萧条》2.吉尔平(Robert Gilpin):《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3.斯特兰奇(Susan Strange):《国家与市场》4.基欧汉(Robert Keohane):《霸权之后:世界政治经济中的合作与冲突》5.克拉斯纳(Stephen Krasner):《国际机制》五、行为主义1.伊斯顿(David Easton):《政治系统:政治学现状研究》、《政治分析的框架》、《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2.卡普兰(Morton Kaplan):《国际关系的系统和过程》3.沃尔兹(Kenneth Waltz):《国际政治理论》六、后实证主义理论1.考克斯(Richard Cox):《生产、权力和世界秩序:社会力量在缔造历史中的作用》2.林克莱特(Andrew Linklater):《超越现实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与国际关系》3.利奥塔(Jean Lyotard):《后现代状况:关于知识的报告》4.瓦斯克斯(John Vasquez):《国际关系经典》5.鲁杰(John Ruggie):《建构世界政治》。
《国际关系理论》笔记总结

《国际关系理论》笔记汇总无政府社会英国著名学者赫德利·布尔撰写的《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是国际关系研究领域的一部经典著作,也是被称为“英国学派”的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流派之最负盛名的代表作。
本书从国家组成国际社会这个基本观点出发,分析了世界秩序或国际秩序如何得以维持这个重大的理论问题。
该书作者认为,均势、国际法、外交、战争和大国等国际社会的制度,同国际秩序的维持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本书中,布尔探讨了三个主要问题:世界政治秩序的本质是什么?在当代国家体系中,秩序如何得以维持?通往世界秩序的何种替代道路是可行的和适当的?与许多肤浅的观点相反,他认为主权国家体系没有衰落,它并不是世界秩序的障碍,而是其重要的基石。
本书第一部分试图界定秩序,以说明世界政治中并不存在着秩序,探讨了世界政治中秩序与正义的关系。
第二部分说明了秩序在当代国家体系中是如何通过均势、国际法、外交、战争和大国的特殊地位等国际社会的制度得以维持的。
第三部分分析了世界政治组织的替代形式。
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鉴哲学和社会学理论,《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一书发展了一套国际体系的社会建构理论。
亚历山大·温特阐述了建构原则的中心要求,提出了相对于个体主义和物质主义——如今国际关系理论的主流本体论——的建构理念主义的世界观。
他构筑了一个国际政治的文化理论,该理论使国家——无论它们彼此间是看作敌人、竞争对手还是朋友——成为其中的一个基本的决定性因素。
这些不同的角色由不同的“无政府状态文化”所构成,就像霍布斯式、洛克式和康德式这三种独立的宏观层次国际政治文化分别描述的那样。
无政府文化是一种国家控制的共有观念,这种思想影响着国家权力的含义和国家利益的内容,并且在国际体系中产生了行为趋势。
这部著作描述了驱使一种无政府文化向另一种无政府文化转变的四个因素——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化以及自我约束——并且把它们与资本主义和民主在时兴康德文化的西方所扮演的角色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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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英国学派发表于 2011-10-25【摘要】近年来,人们对国际关系理论中是否存在所谓的“英国学派”(English Shool)、英国学派的主要理论特色以及它对当前国际关系理论争论的建设意义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论。
有些学者认为,纵然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界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并不是一个学派。
对存在英国学派持肯定态度的学者,则认为在很大程度上作为一门实用型学科的国际关系学存在“英国学派”。
其主要代表是,马丁·怀特和赫德利·布尔。
【关键词】“英国学派”争论在众多的社会科学领域中,国际关系理论是一门比较年轻而又十分活跃的学科。
而通过对“英国学派”的研究基本上可以探寻整个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轨迹。
英国学派又称英国国际社会学派,是二战后在英国逐渐衍生发展起来的一支独立于美国国际关系学界影响的国际关系理论流派。
近年来,对于国际关系理论当中是否真正存在着“英国学派”,以及如何看待它都引起了很大的争论。
但是,无可置疑的是,无论如何定义“英国学派”,以及尽管它的开拓者与奠基者如马丁·怀特、赫德利·布尔等更多的是将视野局限在欧洲,但是“由于他们集体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远比其他研究方法更加广阔(broader)和“互相交织”(embracing)的框架以及研究前景(agenda)”,(1)因此对英国学派的研究仍然具有很大的现实性。
再者,由于在国内很少有学者专门讨论该学派,所以它又具有很强的紧迫性。
一对英国学派的争论近年来,人们对国际关系理论中是否存在所谓的“英国学派”表示了怀疑。
他们认为作为社会科学的国际关系理论不存在所谓的国别问题,否则就不能称为“科学”;另外,有些学者还认为,纵然英国的国际关系理论界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它并不是一个学派,“因为一个学派的建立需要大致相同的历史研究理论与方法,以及共同的学派领袖、组织机构、刊物和学术传承,如兰克与年鉴学派。
”(2)而所谓的英国学派显然不具备上述条件。
“首先,英国在这一领域的许多最著名的学者事实上都来自与海外。
其次,在这个广泛的领域里从事研究的英国学派兴趣以及用于分析和解释的方法也不同。
……第三,英国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方法常常处于变化和发展之中。
……第四,存在着一个国际关系学者的世界性共同体,……”(3)“通过对英国学派人员归属问题的详细考察,会发现他们在许多基本的观念上已经是以及越来越变的是富有争议(controversial)”。
(4)所以他们认为,英国学派尽管有着浓厚的英国特色,但是它并不代表所有英国国际关系研究学者的观点,所以冠之以“英国学派”是不合适的。
但是另外一些学者正如科学家、哲学家,新实证主义者卡尔·波普尔(Karl R. Popper)所认为:“理论作为高级智力产品,是不可化约的复杂心理过程的产物,理论体系是经验与理论、直觉与逻辑、分析与感悟糅合而成的整体。
根本来说,它是多多少少有些不可言说的复杂思维过程的产物?”(5)由此,波普尔提出了一种被称为“证伪主义”的“分界”原则:科学之所以成为科学,并不在于它能找到许多支持自己的例证。
相反,科学和一切非科学的分界在于,科学必须接受经验的检验,并在检验中发现自己的错误,否定或证伪自己,从而过渡到一种新的理论形态。
“反自然的历史主义”也认为,人文世界的各种现象远较自然世界复杂,充满着新奇性,没有规律可寻,也无法进行受控的实验和量化研究,所以对它的研究既不能得出客观的结论,更不能进行预测,只有通过具体的实践检验也才能得出结论。
《辞海》对“理论”一词做了这样的解释:“(理论是)指概念、原理的体系,是人们对综合感性的材料加以整理和改造而达到的思维成果。
”因此可以认为,理论,尤其是社会科学理论,决不是脱离社会实践的“空中楼阁”,更没有什么“从学术到学术”的纯理论。
连有的西方学者也承认,“个人、国家与民族是深处其历史文化、行为经验影响的,不同的国家会提出不同的问题,应当有自己国家的学科?”(6)再者,我们知道在国际关系中,对一个国家的外交政策及战略思维影响最大的无疑是一国的国家利益。
正如国内有些学者所说,“国际政治问题在表象上虽然是千变万化,但当剥笋剥到最里层时,终究会发现国家的内核。
国家和它所追求的现实和长远的民族利益,一直是国际政治中最活跃、最有决定意义的因素。
”(7)因此,在很大程度上作为一门实用型学科的国际关系学,不同程度的会受到特定国家国家利益的影响。
因此,尽管英国学派并不是一个观点划一、学者风格相同的学者群体,但是,由于他们“毕竟拥有一些共同的或相近的研究思路和基本概念:接受‘国际社会’的概念和思想,在研究方法上承袭传统的历史、法律、哲学反思法,在世界观上截然区别于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研究对象上注重国际关系的秩序问题,在价值取向上赞同国家中心论。
”(8)所以说,作为社会学科的国际关系理论中当中存在“英国学派”已经取得了广泛的共识。
其早期的代表人物是,E·H·卡尔、查尔斯·曼宁、马丁·怀特和赫德利·布尔,其中布尔的《无政府的社会》一致认为是英国学派的最杰出的代表作,近期的代表人物有迈克尔·霍华特、亚当·沃特森、伊万·卢阿德、约翰·文森特、盖里特·冈和詹姆斯·梅奥尔等人。
80年代以来有影响的代表作有《国际社会的扩展》(1984)、《国际社会中“文明”的标准》(1984)、《人权与国际关系》(1986)、《国际社会》(1990)、《民族主义与国际社会》(1990)、《国际社会的演进》(1992)以及怀特的《国际理论:三种传统》(1992)。
二英国学派的理论特色1991年,牛津大学国际关系教授亚当·罗伯茨在向中国同行介绍他对当前国际关系的观点时开宗明义地说,“在考察这些问题时,我不可避免地要受到自己从事写作的国家里的观点的影响,”并认为英国国际关系观点不可避免地要受到下列事实的影响:“联合王国有积极参与世界其他地区事务的悠久传统,这种参与所采取的方式是殖民主义、贸易关系、对外军事义务和在国际组织中的活动。
此外,3个世纪以来,英国既没有经历过外国的军事占领,也没有经历过革命。
”确实,在联合国5个常任理事国中,也只有英国处在这样一种位置上。
(9)另外国际关系作为一门学科的发源地也是在英国。
因此,所形成的英国学派主要特色有以下几个:第一,对普遍性的抵制。
英国学派的成员普遍认为,如果从单一的视角去观察国际关系的本质是不可能的。
正如亚当·罗伯茨教授所认为,对普遍性的抵制乃是国际关系学英国学派存在的基石和要义所在。
他认为,这一领域的英国学者在倡导单一思想——如民族自决、社会主义或理性经济决策等——的普遍适用性方面向来是小心翼翼的。
他们往往把研究重点放在一个社会与另一个社会之间的差异上面,这种差异有时候可能会使上述思想的应用遇到严重阻力。
同时他们在对国际组织的思考角度上更多的是着眼于它们对制度的构建作用。
他们认为,只有均势、国际法、外交、大国作用以及战争等才是国际社会的有效制度,而国际联盟和联合国,用马丁·怀特的话来说,则只是一种“假制度”,并认为国家本身就是国际社会中的主要制度。
从而作者就把注意力集中到对国际秩序的存在更为根本性的其它要素上来。
其次,相对与许多学者(如Richard Falk等)普遍把民族国家看作是实现全球进步的障碍来讲,英国学派更多的是对此持乐观态度。
例如,布尔就是把各个民族国家视为是实现世界主义(cosmopolitan)的一个“代理人”(agents),并且以南北和解为其佐证。
第二,英国学派在国际关系的研究方法上要求更多的进行历史分析和比较分析。
正如国内有学者所言,“然而就核心概念的归纳和理论框架的锤炼而言,英国学派的‘国际体系’、‘国际社会’和‘世界社会’的哲学基础、历史底蕴和分析方法,较之‘主流’的现实主义、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似高出一筹。
”(10)可以说,英国学派最大的理论特色是他们主张用历史、法律、哲学的方法来“阐释”国际政治,而不是用需求对国际政治进行“解释”,正如布尔的一句名言“教授不应(奢望)成为好的政策制定者”。
(11)他们批评美国的国际关系理论在理论建构时不仅是解释世界政治,而且常常受国家外交需求驱使设法去预言国际关系的发展走向。
众所周知,在英国历史上涌现出了诸如托马斯·霍布斯、约翰·弥尔顿、詹姆斯·哈灵顿、约翰·洛克等众多深刻影响后代的政治思想家。
“英国之所以能够开创西方自由与宪政的传统,是与其历史发展的独特道路及其积淀形成的政治文化分不开的。
”(12)英国历史学家希利(Sir John Robert seeley)曾经以“历史是过去的政治,政治则是现在的历史”的观点来论述大英帝国的政治史和殖民地政策史。
这种历史感不仅认为要介绍历史事实,而且还认为要了解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只有通过了解其自身独特的历史经历才能实现。
这和更注重分析结构的研究方法不同:后一种研究方法是截取经济关系或权利关系的横断面,然后以此为基础演绎出结论。
亚当·罗伯茨教授同样在1991年北京大学的一次国际会议上说,“我们都不应忘记以现代面目出现的思想体系常常不过是古老主题的变种。
”为了加强他的观点,他还引用了法国政治活动家、思想家德·托克维尔的一段名言:“有多少道德体系和政治体系经历了被发现、被忘却、被重新发现、被再次忘却、过了不久又被发现这一连续过程,而每一次被发现都给世界带来魄力和惊奇,好象它们是全新的,充满了智慧。
之所以如此,并不是人类精神的多产,而是由于人类的无知,这种情况简直令人难以置信。
同时,有西方学者指出,英国学派是由一系列一分为二的概念所组成的,如惯例和科学、读写的能力和有数理的能力、价值规范和价值中立、多元论和一元论、认知论和方法论、经验分析和实证分析、历史分析和政策分析以及美国国际关系理论分析和英国国际关系理论分析。
(13)“甚至在现代国家社会产生之前,这些思想家就对国家间关系、战争起源、战争的‘正义性’,如何取得国家治理的目标以及如何最优化的利用权利进行了哲学思考。
”(14)从而,他们一些人就认为战争或和平根源于人性的善或恶,一些人则认为它根源于政府对不同国家人民间交易或贸易时的阻挠,同时也有一些人相信是各个国家的存在以及在国际社会中缺乏一个中央权威所致。
第三,对习惯法的尊重。
“习惯法就是指人们公认并被视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一些习惯、惯例和通行的做法。
”(见《牛津法律大辞典》第263页)这种习惯法观点认为:相对议会的法令或条约中所确定的法律而言,经验实践常常会提供更有效的或者至少是更全面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