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奖罚制度
医院门诊奖罚制度范本

医院门诊奖罚制度范本医院门诊奖罚制度是确保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护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规范医疗行为的重要管理工具。
以下是一个医院门诊奖罚制度的范本:一、奖励制度1. 服务质量奖励:- 患者满意度调查中,连续三个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医护人员,给予一次性奖金。
2. 工作效率奖励:- 门诊量连续三个月超过平均值10%以上的科室或个人,给予绩效奖励。
3. 创新贡献奖励:- 对于提出并实施有效提高工作效率或服务质量的创新措施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创新奖励。
4. 紧急情况处理奖励:- 在紧急情况下表现出色的医护人员,根据情况给予特别奖励。
5. 专业技能提升奖励:- 通过专业技能考核,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医护人员,给予奖励。
二、惩罚制度1. 服务态度惩罚:- 因服务态度问题被患者投诉,经调查属实的,给予警告并扣除当月部分绩效。
2. 工作失误惩罚:- 因个人疏忽导致医疗差错或事故,根据差错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 违规操作惩罚:- 违反医疗操作规程,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 考勤违规惩罚:- 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的医护人员,根据违规次数和时长,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 职业道德违规惩罚:- 违反职业道德,如收受红包、泄露患者隐私等行为,一经查实,给予严厉处罚,严重者解除劳动合同。
三、奖罚执行1. 奖罚标准:- 所有奖罚标准应明确、公正,确保每位医护人员都清楚奖罚的具体条件。
2. 奖罚程序:- 奖罚决定应由专门的奖罚委员会根据事实和证据进行评定,并进行公示。
3. 申诉机制:- 被处罚的医护人员有权提出申诉,医院应设立公正的申诉渠道。
4. 记录与档案:-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作为员工绩效评估的依据。
四、附则1. 制度修订:- 本奖罚制度根据医院发展和实际情况定期进行修订。
2. 制度解释权:- 本奖罚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医院管理层所有。
3.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范本,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医院奖惩制度10篇

医院奖惩制度医院奖惩制度10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
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医院奖惩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医院奖惩制度1(一)传染病1、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的病人,禽流感、肺炭疽、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立即报告(2小时内)防保科,并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2、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在12小时内,报出传染病报告卡。
3、认定发现传染病的时间,在一般情况下,病区以化验室结果报出的时间为准,1天或1天以上为迟报,3天或3天以上为漏报。
4、门诊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符合临床症状的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按法定报告时间报出,否则,按不报定性。
5、对发现法定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不报或漏报的责任人,每发现一例,扣奖金100元;每发现一例迟报的责任人,扣奖金50元。
6、发现甲类、乙类传染病病人或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必须填写报告卡,填写报告卡必须按规定填写清楚,不得缺项,如发现缺项,每项扣奖金5元。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医院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条款可予1000元以下的处罚,情节较严重的,按有关法律,给予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1、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因不报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2、造成传染病的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的。
3、因执行职务人员工作疏忽,末及时采取措施,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
(二)慢性病、职业病1、被确定为需要报告的慢性病,按规定的报告制度向防保科报告。
2、医务人员在日常门诊,住院工作中发现居住市区的病人,患有冠心病急性发作,新发糖尿病、恶性肿瘤等规定的慢性病必须在出院前报防保科,否则作漏报处理,每发现一例扣奖金50元。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

医院奖惩制度范本
一、奖励制度:
1.岗位表现奖:对在岗位上工作出色、业绩突出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励其积极性和主动性。
2.先进工作者奖:对在医院中取得重大成就、有突出贡献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以鼓励其进一步发挥作用。
3.集体荣誉奖:对在医院中组织工作卓越、团结协作的科室或团队给予表彰和奖励,以激发全院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惩罚制度:
1.警告处分:对不按规定工作、不履行职责、造成轻微影响的医务人员进行警告处理,以纪律教育为主,促使其改正错误。
2.记过处分:对违反职业道德、职业纪律,或者因严重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进行记过处理,限制其晋升和评奖。
3.记大过处分:对涉及医疗事故、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记大过处理,限制其发展和从事相关工作。
三、奖惩程序:
1.奖励程序:
(1)由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发起奖励提名;
(2)综合考核委员会对提名人员进行评审,并确定奖励对象;
(3)由医院领导签署奖励名单,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个人。
2.惩罚程序:
(1)发现违纪或错误行为;
(2)由上级领导或人事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3)综合考核委员会对调查结果进行评审;
(4)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处分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个人。
以上为医院奖惩制度范本,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奖惩制度

医院奖惩制度
是指医院为了激励医务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以及规范医务人员行为所采取的奖励和惩罚措施。
常见的医院奖惩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奖励机制:医院会设立一定的奖励机制,如岗位晋升、荣誉称号、奖金、学术交流机会等,以激励医务人员在医疗技术、学术研究、病人治疗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2. 惩罚机制:医院会建立一套严密的惩罚机制,对违反医德医风、违规行为和工作失误等进行处罚,如停职、降职、追责问责、扣除工资、限制进修等。
3. 绩效考核:医院一般会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
评估内容通常包括医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学术研究成果、师承传承等。
4. 管理监督:医院通过明确责任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医务人员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等行为进行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医院奖惩制度应当公正、合理和透明,并且要考虑到医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和员工的积极性激励,以促进医院的整体发展和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同时,医院也应重视医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职业发展,提高医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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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金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影响医院声誉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彰大会表彰;2. 优秀员工、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3. 在医院内部宣传栏、网站等媒体上刊登表扬信息。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一次性奖金;2. 提成奖励;3. 评优评先奖金。
第七条奖励条件:1.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医院创造显著效益;2. 积极参与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医院形象宣传作出贡献;3. 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4. 在突发事件、紧急任务中表现突出,为医院挽回损失或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章罚则第八条罚则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
第九条警告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2.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3. 在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失误,经批评教育后改正。
第十条记过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影响;2. 在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给医院造成较大损失;3. 两次警告后仍不改正。
第十一条降职适用于以下情况:1. 违反医院规章制度,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2. 工作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经培训后仍无法胜任;3. 在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二条辞退适用于以下情况:1. 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2. 拒不改正严重违纪行为;3. 因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胜任工作。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奖罚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医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医院奖罚激励制度范本

医院奖罚激励制度范本一、总则1. 目的:为提高医院管理水平,激发员工积极性,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奖罚激励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
二、奖励原则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定期进行评估,优秀者给予奖金奖励。
2. 创新奖励:鼓励员工提出创新建议,对实施有效并带来显著效益的建议,给予奖励。
3. 服务奖励:对提供优质服务,获得患者高度评价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4. 特殊贡献奖:对在紧急情况或特殊任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特别奖励。
三、惩罚原则1. 工作失误: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失误,影响医院正常运营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违反纪律:违反医院规章制度,影响医院形象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分。
3. 医疗事故:因疏忽大意导致医疗事故的,依法依规处理,并根据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罚。
4. 贪污腐败:对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并予以开除。
四、奖励细则1. 年度优秀员工: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员工,并给予奖金及荣誉证书。
2. 创新提案奖:对提出并实施的创新提案,根据其效益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3. 患者满意度奖:根据患者满意度调查,对表现突出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
五、惩罚细则1. 警告:对轻微违纪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
2. 罚款:对违反规定造成一定损失的行为,根据损失程度给予罚款。
3. 降级或降职:对严重违纪行为,给予降级或降职处理。
4. 开除: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予以开除。
六、奖罚程序1. 奖罚建议由部门主管提出,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议。
2. 奖罚决定由院长办公会议作出,对员工进行公示。
3. 奖罚结果记入员工档案,作为晋升、培训等的依据。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变更,以最新修订版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实际应用时需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奖罚制度范本最新文件

医院奖罚制度范本最新文件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
2. 奖罚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
3. 奖罚决定应公开、公正、透明,并接受员工监督。
二、奖励1. 优秀表现奖:对在医疗、护理、科研、管理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2. 创新贡献奖:鼓励员工提出创新意见或改进措施,对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给予奖励。
3. 团队协作奖:对在团队协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或团队给予奖励。
4. 患者满意度奖:根据患者满意度调查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奖励。
三、惩罚1. 工作失误:对因疏忽大意导致工作失误的员工,根据失误程度给予警告或罚款。
2. 违反职业道德:对违反医疗职业道德的员工,给予严重警告、降职或解聘。
3. 违反规章制度:对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 患者投诉:对因服务态度差、医疗质量低等原因被患者投诉的员工,经调查属实后给予处罚。
四、奖罚程序1. 奖罚建议由部门负责人提出,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2. 奖罚决定应书面通知当事人,并在医院内部公示。
3. 当事人对奖罚决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复议。
五、奖罚记录1. 所有奖罚记录应详细记录并存档,作为员工考核和晋升的依据。
2. 奖罚记录应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范本,具体实施时应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5篇)

医院工作人员奖惩细则为了加强医院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弘扬正气,奖优罚劣,特制定如下细则:奖则:一、忠于职守、医德高尚、医术精湛、执行条例和医院规章制度。
在抢救高难危重病人中有功,给医院带来良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二、因地制宜开设专科,开展新技术、新疗法的临床应用,对新技术开发有功,效益良好者。
三、维护医院正常的工作秩序,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同____行为及坏人坏事作斗争维护社会治安有显著成绩者。
四、对医院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具有采纳价值,或经采纳后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者。
五、防止或挽救严重差错、事故、使医院财产和病人生命免受损失,给医院带来良好声誉者。
六、忠于职守、刻苦学习、考试考核合格,提高业务水平,工作责任心强、任劳任怨、服务态度好、团结协作,表现突出者。
罚则:一、医疗服务方面:1、不执行医德规范、服务态度不好、说话生硬、怠慢病人者,在工作时间听mp3、频发短息、长时间接打电话者罚款____元。
2、违反保护性医疗原则,不尊重病人人格,有侮辱病人行为者罚款____元。
3、发现以医谋私者、私自收费者、私自收取病人红包者、私自出诊者,出现责任事故者,院方没收非法所得并一次罚款____元,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护人员之间不互相尊重、相互揭短者罚款____元。
违反职业道德、歪曲事实、挑拨医患关系,造成纠纷者罚款____元。
5、挂号、收银、药房窗口、接待病人不热情,解答问题态度生硬、造成病人反感者罚款____元。
在医疗区吸烟者罚款____元。
6、违反医院对员工的素质要求,仪表不端、衣帽不整、浓妆艳抹、不戴工作牌、影响医院形象者罚款____元。
7、由于主观原因末能执行医院各项医疗服务承诺,由违反承诺当事人公开向病人赔礼道歉,给予经济赔偿并罚款____元。
8、违反劳动纪律,迟到、早退者罚款____元。
中途脱岗、无故旷工、工作时间不坚守岗位乱串科室、工作拖拉、效率低、不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及职责要求者罚款____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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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奖罚制度(一)总则第 1 条为加强医院内部管理,明确奖惩依据和标准,建立依法治院的管理机制,规范员工行为,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 2 条本制度合用于医院全体员工、在本院进修、实习、见习的各类人员、医院派出(各类)在外工作、培训、进修或者执业的人员。
第 3 条本制度相关内容的执行程序,由相关职能科室、医院考核小组及各类管理组织根据规章制度作出处理决定后,书面报分管院长或者院长审批,根据事件性质必要时由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后执行。
(二)奖励第 1 条奖励应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院内网表扬栏发布),适当赋予经济奖励或者奖品。
所有的奖励均记录个人医德 (美德)档案,并作为晋职、晋升考核聘用及先进评选的依据。
第 2 条及时阻挠或者预防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使医院或者病员免受重大损失者奖 200—2000 元。
第 3 条见义勇为、维护公共利益,避免或者减轻了损失者奖 200—2000 元。
第 4 条在无医疗差错、职责偏失的前提下,为医院、科室利益对病人的无理辱骂、殴打等过激行为保持节制者予以委屈奖 200—1000 元。
第 5 条举报科室或者个人收受药品、试剂、设备等回扣及顾客红包情况属实者,奖 500—2000 元。
第 6 条收到顾客表扬信、镜框、锦旗,每件奖 50 元,被新闻单位表扬者每次奖 200—1000 元(反映者应署名)。
第 7 条退还顾客红包者(指有顾客书面点名表杨),每次奖 50 元。
第 8 条因工作表现突出(详见[2022]29 号文件),荣获“感谢卡”的员工,每次奖 50 元。
第 9 条各级各类比赛优胜者(以医院名义参加)奖励标准:全国1000—5000元、省级500—2000元、市区级200—1000 元、院级 100—300 元(记念性活动开展的板报等单项性比赛,比照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第 10 条对合理化建议(金点子)、修旧利废、增收节支、创造发明等,并取得明显效益者奖 100—2000 元。
第 11 条住院病历质量奖标准为:(1)每月归档病历抽查平均得分≥95 且未浮现≤90 分的科室奖励 500 元;(2) 入选为院优秀病历进行展览的,每份奖 300 元。
第 12 条科研成果奖励:(1)上级部门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归属课题主要完成者和有关的研究人员;(2)科技成果奖励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奖金的 70%应分配给课题主要完成者, 30%分配给与该成果直接有关的研究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 13 条获得各级重点学科或者实验室的奖励标准为:国家级 10000 元;省级 5000 元;市级 3000 元。
第 14 条获得主办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奖励标准为:国家级 5000 元;省级 3000 元;市级 1000 元。
第 15 条学术论文奖励标准为(以第一作者、本单位名义):(1) 发表在 SCI 的论文,以影响因子 IF 确定奖励: 0< IF &οϖ6; 1.0 奖励 2000 元; 0< IF &οϖ6; 2.0 奖励 3000 元; 0< IF &οϖ6; 3.0 奖励 4000 元; 0< IF &οϖ6; 4.0 奖励 6000 元、 0< IF &οϖ6; 5.0 奖励 8000 元。
(2)发表在 I 级杂志的论文,奖励 800 元。
(3) 发表在 I 级杂志的经验交流、个案报导、研究简报、研究报告、述评、综述等>1 页奖励 500 元;1 页奖励 300 元。
(4) SCI、Ⅰ级刊物版面费全报;Ⅱ级刊物版面费报 70%。
第 16 条被采用的新闻稿件、科普文章奖励标准(以第一作者、本单位名义):(1)被国家级报纸采用的奖励 800 元/篇;被省部级采用的奖励 500 元/篇、被市级报纸采用的奖励300 元/篇;被采用的奖励 50—100 元/篇(合作专版除外);(2)院报采用的新闻稿、副刊作品、专家科普文章在 700 字以内的奖励 50 元;超过 700 字奖励 70 元;图片新闻每录用一篇奖励 50 元;院报言论每录用一篇奖励 200 元;副刊图片和百字新闻每录用一条奖励 20 元;来电咨询答疑每条奖励 30 元。
第 17 条其中 2、3、10 条,如属工作职责范围,原则上不奖励,但贡献突出者可以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酌情奖励。
第 18 条上述未涉及事项,根据事件性质、影响程度、结果等因素可以由院长办公会议决定酌情奖励。
(三)处罚㈠劳动纪律第 1 条上班迟到或者早退(上班前 5 分钟内尚未做好工作前准备的即为迟到):(1) 5 分钟以内,扣 50 元;(2) 6— 10 分钟,扣 100 元;(3)>10 分钟<30 分钟,扣 200 元;(4)≥30 分钟,按旷工 1 天处理;(5)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者早退 2 次或者一年累计≥3 次者,赋予“黄牌警告”一次;(6)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者早退 3 次者,按旷工>1 天—<2 天处理;(7)一个月内科室人员累计 3 人次迟到或者早退,扣该科室绩效工资总额 10%。
第 2 条未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者续假未获准而逾期不归者,均视为旷工。
(1)旷工 1 天者,取销当月绩效工资,只发当月 50%岗位工资。
(2)旷工>1 天—<2 天者,取销当月绩效工资与岗位工资。
(3)一个月内累记旷工≥2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 7 天者,作为违反医院管理制度、且不能胜任本职岗位予以解聘(若与医院“请假管理制度”有相悖之处,按“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 3 条工作期间因有事离开岗位(仅限于院内)但事先未向科室负责人请假者,或者请假离岗位15 分钟内未返回者,均作为脱岗处理,扣 50 元/次;若因此延误治疗时间造成顾客投诉者,取销绩效工资 3 个月;若因此而与致“严重伤害或者死亡”有关的(“无关”证据由当事相关人提供)或者对投诉认识态度差者,赋予解聘。
第 4 条在请假离岗期间,因工作需要叫回时,未做到随叫随回者,扣50 元/次,若因此影响工作者,酌情扣 200~ 1000 元。
第 5 条上班期间因工作需要外出者(离开医院),必须向上一级领导告之去向,未经请示或者请示未准而擅离工作岗位外出者,作旷工处理。
科主任、护士长及科室负责人工作期间因事请假或者需离院外出,必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去向、时间、内容,并报院长允许才干离院,未执行者,一经查实,首次扣“干部奖金系数”0.1 折,续违者加倍扣罚。
第 6 条工作时间内发现有不符合或者违反“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即《服务手册》)要求者,一次扣50 元。
一个月内累计达 2 次及以上者,取销当月绩效工资,科室负责人连带责任扣 200 元。
工作时间内看小说、报刊(医学类杂志、院报除外)、听收音机(MP3)、随身听、上班带小孩、吃食物,发现一次扣 100 元,若影响工作且造成不良影响者,取销当月绩效工资。
第 8 条在工作场所及服务窗口高声谈笑、值班期间与工作无关人员闲聊,发现一次扣 50 元,在急救场所高声谈笑者,扣 100 元/次;因此而被投诉者加扣 300 元,并予以“黄牌警告”一次。
第 9 条在医院禁烟区(详见浙萧医[2022]27 号文件)吸烟者,扣个人 100 元/次、扣该科室月考核分 0.3 分/次;发现禁烟区内的吸烟者未进行劝阻或者视若无睹者,扣个人 50 元/次,扣所在科室月考核 0.2 分/次;对一个月内违规吸烟 3 次以上者、所属区域发现烟蒂 3 次以上的科室,加倍处罚,并取销年终先进个人或者科室的评选资格。
第 10 条上班工作时间内发现酒气浓烈、面红耳赤者,扣 100 元。
第 11 条工作时间利用电脑或者手机(电话)炒股或者谈论股市、交流股市行情信息者,根据情节赋予扣200—3000 元,严重影响工作者可予以解聘,并追究科主任(负责人)的责任(按目标责任考核处罚)。
若为党员者,除上述处理外,应赋予党内警告及以上的处理。
第 12 条无故不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种会议(活动)及培训者,发现一次扣100 元,未请假而迟到早退者扣 50 元,党员干部按“50+50×奖金系数”扣罚。
㈡医德医风、职业道德第 13 条对不服从工作安排,闹无原则纠纷;发现或者核实有诋毁他人、抬高自己,科室或者同事间不是互相搭台补台,而是拆台、搬弄是非、影响团结和工作者,予以“黄牌警告”一次,并扣当事人 200 元—1000 元,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赋予解聘。
院方在征求顾客意见或者满意度调查中,顾客对工作人员不满意,发现一人次扣 100 元;不太满意扣 50 元。
顾客直接到院方反映意见(表示不满),经调查情况属实,扣责任人 200—500 元;若属“纯服务投诉”,经服务质量评析委员会评析后,投诉成立的,扣责任人 50%的绩效工资 3 个月,并赋予“黄牌警告”一次;年内受到二次“纯服务投诉”者,予以解聘。
第 15 条利用工作之便偷盗现金、物资者,扣当事人 100—5000 元,责令赔偿部份或者全部经济损失,并酌情赋予行政处分。
第 16 条在社会上违规违法,受公 An 机关治安拘留,罚款、警告处分的,视情节轻重,扣当事人 200-2000 元,停发拘留期间的工资,并赋予行政处罚。
第 17 条不论何种原因影响医院声誉者,扣责任人 200—2000 元,并予以“黄牌警告”一次。
第 18 条受到新闻部门公开批评,如情况属实,视情节扣当事科室 500—3000 元或者扣当事人 50%的绩效工资 3 个月,一年内发生二次者予以解聘。
第 19 条不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造成顾客精神创伤者扣 1—3 个月绩效工资,如侵犯顾客声誉权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精神损失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 20 条开具假证明、假病情介绍、“移花接木”、违反医保有关规定者,除退还顾客或者对方单位损失外,扣1—3 个月绩效工资;涉及计划生育费用者,按有关法规处理;冒领顾客药品者,除退还所相应金额外,以 1:10 处罚,严重者予以行政处分,直至解聘。
第 21 条让“特检单(本院可以做的检查)”故意外流者,以 1:10 处罚或者每次扣 100—1000 元;故意用他人姓名开处方、检查单、治疗单的,每发现一次扣 100 元;为他人牟取不法利益扣 500—1000 元。
收受“红包”、回扣者(或者好处),被举报并查实者,予以“黄牌警告”一次,并按收受数额的双倍处罚;情节严重、数额巨大、行为恶劣者予以取销执业资格甚至除名处理。
第 23 条财务人员及非财务收款人员直接收取顾客费用而不赋予医院发票 (包括给非本院发票) 的,视作贪污行为,扣 1—6 个月绩效工资,并重新考虑岗位,如触犯刑律的按国家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