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原则,按照市场化原则运作,合法合规经营,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
二、设立、变更与终止(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_____万元人民币,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_____万元人民币。
3、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5、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应当经自治区金融监管部门批准。
申请人应当向自治区金融监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小额贷款公司变更下列事项,应当经自治区金融监管部门批准:1、变更公司名称。
2、变更注册资本。
3、变更股权结构。
4、变更公司住所。
5、变更经营范围。
(四)小额贷款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业务范围(一)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1、发放小额贷款。
2、办理票据贴现。
3、不超过净资产_____%的权益类投资。
4、经自治区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
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_____%。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投资者和借款人的权益,提高小额贷款行业的发展水平,制定了以下管理规定:一、合规经营1. 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合法注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营。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确保经营资金的合法来源,不得通过非法途径获得资金。
二、放贷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审慎决定放贷额度,并确保借款用途合法合规。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信用评估,确保借款人具有还款能力。
3.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动告知借款人贷款利率、还款方式、逾期罚息和罚款等相关信息。
三、利率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上限制定贷款利率,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利率。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借款人全面、清晰地说明贷款利率,确保借款人知情权。
四、逾期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逾期管理制度,及时对逾期借款人进行催收,并合法采取追偿措施。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逾期借款人收取逾期罚息,并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督促借款人还款。
五、资金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确保借贷活动的资金安全和稳定,建立合理的风险控制机制。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做好资金运营与监管工作,如备案、报备等工作。
六、信息披露1.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定期披露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风控情况。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安全,严禁泄露、买卖借款人的个人信息。
七、监督管理1. 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报告经营情况和问题。
八、内部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完善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2.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学习机会,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
九、客户服务1.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解答客户的问题,并及时处理客户的投诉。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一、引言小额贷款公司是为满足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设立的金融机构。
为了确保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规范,保护借款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范。
二、公司注册与资质要求1.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注册,并取得合法经营许可证。
2. 公司注册资本应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并有足够的资金储备来满足日常运营和风险应对的需要。
3. 公司应具备一定规模的固定资产,并设立合理的办公场所。
三、内部管理制度1.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决策流程等,并明确责任人和权责。
2. 公司应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预警等,确保风险可控。
3. 公司应建立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各项业务操作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4. 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状况进行审计。
四、借贷业务管理1. 公司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制定合理的贷款额度和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
2. 公司应对借款人进行真实、全面的信用评估,包括个人征信查询、财务状况分析等,确保借款人具备还款能力。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借款审批流程,确保审批程序合规、审批决策科学、审批记录完整。
4. 公司应建立借款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并妥善保管相关文件和资料。
5. 公司应建立借款人还款管理制度,包括还款提醒、逾期催收等,确保借款人按时还款。
五、资金管理1. 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筹集、资金运作、资金监管等,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运作。
2. 公司应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和监管要求,合理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应对可能出现的损失。
3. 公司应定期对资金进行核算和监测,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
六、信息披露和监管合规1. 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借款人和投资人披露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风险状况,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一、引言小额贷款公司是为满足个人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而设立的金融机构。
为了保护借款人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小额贷款公司需要遵守一系列的经营管理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规范的内容。
二、公司注册和资本要求1. 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注册,取得合法的经营许可证。
2. 注册资本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按照规定的比例缴纳实缴资本。
3. 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控制。
三、业务范围和风险管理1. 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范围应明确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金融活动。
2. 公司应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和风险监测等方面的制度和流程。
3. 公司应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并进行风险定价。
四、贷款审批和合同管理1. 公司应建立贷款审批制度,确保贷款审批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公司应与借款人签订合法有效的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 公司应妥善保管借款合同和相关资料,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五、利率和费用管理1. 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不得乱收费。
2. 公司应向借款人明示贷款利率和相关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注明。
3. 公司应建立费用管理制度,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透明性。
六、信息披露和保护1. 公司应及时、准确地向借款人披露贷款利率、费用、还款方式等信息。
2. 公司应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3. 公司应建立客户投诉处理制度,及时解决借款人的投诉和纠纷。
七、贷后管理和风险防控1. 公司应建立贷后管理制度,定期跟踪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和经营状况。
2. 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对出现逾期和风险较大的贷款进行催收和处置。
3. 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外部风险防范,确保贷款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
八、合规监管和内部审计1. 公司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接受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外商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

外商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设立一、法律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公司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关于印发《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二、申报条件1、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以上为中方)经批准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人民币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或主发起人,下同)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生产经营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运营规范,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连续三年赢利且累计赢利不低于1500万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的企业。
3、除符合上述条件外,小额贷款公司主出资人和其他企业法人股东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注册登记部门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3)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资金充实、财务真实清晰;(4)近两年连续盈利。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不得超过2亿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亿元,不得超过3亿元。
主发起人的出资(或持股,下同)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余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且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5、设立小额贷款公司至少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章程;(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3)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且由发起人或出资人一次性缴足;(4)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要求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5)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6)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7)有符合非银行金融机构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8)市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_规章制度_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青海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于20xx年2月27日由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青政办〔20xx〕49号印发,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保障小额贷款公司稳健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xx〕23号)要求,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依法在本省境内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出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并从事小额贷款业务的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变更、终止、经营活动和监管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
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五条青海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应当建立健全促进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风险处置。
州(地、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退出的初审工作和日常监管、风险处置。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注销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及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州(地、市)、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行业表述应当标明“小额贷款”的字样,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且公司名称应当符合我省工商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
未经批准,任何公司名称中不得标注“小额贷款”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小额贷款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行为,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营,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公司和客户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合作伙伴及客户,是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准则。
#### 第二章贷款申请与审批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1. 申请人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大陆居民;2. 具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3. 有稳定的收入来源;4. 无不良信用记录;5. 贷款用途合法,不得用于炒股、赌博等非法活动;6. 遵循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贷款审批流程:1. 客户提交贷款申请及相关材料;2. 贷款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风险评估;3. 风险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审批意见;4.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签订贷款合同;5. 贷款发放。
#### 第三章风险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第六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1. 制定风险管理制度;2. 监控风险指标;3. 分析风险事件;4. 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第七条公司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调整风险控制措施。
#### 第四章内部控制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业务流程的合规性。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加强协作,确保业务活动顺利进行。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 第五章薪酬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建立具有竞争力的薪酬体系。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员工贡献,调整薪酬标准。
#### 第六章客户服务第十四条公司应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第十五条公司应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负责处理客户咨询、投诉等事宜。
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客户档案,对客户信息严格保密。
####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我省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支持我省“三农”和中小企业、微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的发展,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22]23号)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22]137号)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并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参与决策和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四川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授权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政府金融办)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的审批和行业管理。
禁止未经有权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小额贷款公司。
第四条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应设立四川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协会,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管理。
第二章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要严格准入条件。
公司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设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合法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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ⅩⅩ市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程序及注意事项
ⅩⅩ市为了拓宽融资渠道,缓解小企业和小额农业贷款难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滨海新区、中心城区和各区县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在该市进行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
现将有关设立小额贷款公
司的法律程序事宜予以阐述。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概念及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经批准投资依法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除在ⅩⅩ市域范围内按规定发放贷款外,不得跨区经营业务。
二、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条件
(一)股东的条件
1、法人股东的条件
根据《ⅩⅩ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作为公司的投资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出资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存续,生产经营主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治理结构完善,管理、运营规范,净资产在5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连续三年盈利且累计盈利不低于1500万元,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2)在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4)管理规范、制度健全、资金充实、财务真实清晰;
(5)近两年连续盈利。
2、自然人股东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无犯罪和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济、金融、法律和管理知识;
(4)具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和资金实力。
(二)注册资本的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
主发起人的出资比例(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其余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关联方出资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且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三)高管人员的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除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小额贷款公司董事、监事应具备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经济、金融、法律知识,具备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经济工作3年以上;
2、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监事长和总经理应具备从事银行业工作3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5年以上,且具备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
其中总经理必须具备银行业工作3年以上从业经历,同时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三、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的程序需准备的材料
(一)申请名称核准及需准备的材料
1、小额贷款公司的出资人共同签订《出资协议书》,并经公证机构公证;
2、出资人拟订公司名称,填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后领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3、出资人拟订公司章程,组建公司的组织管理机构。
(二)主管部门审批及需准备的资料
ⅩⅩ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为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部门,并对小额贷款公司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1、提交设立“申请书”
申请书名称应为“关于发起筹建‘ⅩⅩ**小额贷款**公司’的申请”。
应以全部股东授权的主出资人单位文号,报送申请文件。
申请书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场所)、注册资本金、经营范围、拟服务区域经济金融发展情况和小额贷款需求分析、经营规划与预期、出资人简介、出资额、出资比例、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以及其他需说明事项。
此外,还需准备以下附件:股东名册、出资人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授权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财务制度,内审稽核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劳动用工制度,安保措施等),各项业务制度规范(贷款分类原则、风险拨备制度,贷款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风险防范预案,反洗钱工作原则,授信原则,关联贷款管理办法,信息报送制度等)。
2、经公证的出资协议书
内容应包括:总则,经营宗旨,机构名称,住所,业务范围,注册资本,股本结构,发起人(出资人),出资额,出资占比,出资人权利义务,主动声明出资人关联关系。
全体出资人应在协议签名盖章。
此外,附件还应提供以下资料:出资人名录,企业情况简介,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告,出资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信用报告,关联情况的有效
法律证明文件,出资来源合法(非信贷资金)真实(自由资金,非代持其他企业或自然人出资)的承诺等。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4、发起人(出资人)会议同意出资筹建机构以及授权某出资人履行筹建组织工作的决议(或授权书)。
5、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请示
发起人(出资人)会议关于推荐拟任董事、监事、主要从业人员简历,学历证明材料;拟任总经理简历,银行业从业证明,银行高级管理资格证明。
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律师事务所对从人民银行获取的信用报告的证明材料。
6、发起人或出资人基本情况及除自然人以外的其他发起人或者出资人最近三年经法定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7、经营场所所有权或经营权证明材料
如为自由房产,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书;若为租用房产,出具房屋所有权证书及租赁协议。
8、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发起人可先根据以上要求做前期准备,待准备齐全,可向市金融办申请设立审批。
市金融办收到申请人报送的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能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决定作出后2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下达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准文件。
申请人应自批准文件下达之日起60日内完成小额贷款公司开业前各项准备工作,并向市金融办报送开业申请书,否则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四、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需关注的问题
(一)较长的设立周期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准金融机构,在成立时需准备较多的专业性资料,并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
因此,与设立一般公司相比,周期较长。
(二)业务经营的特殊性
小额贷款公司直接从事贷款业务,虽然收益较高。
但如果对借款人及担保条件审核不严,极易形成不良贷款,从而给股东造成风险。
因此,公司需要有一批熟悉金融、经济、法律的专门人才,制定并切实执行严格的决策、经营、监督制度。
(三)严格的行业监管
与变通的公司监督不同,国家银监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有严格的监管要求,在公司经营过程需科学决策、规范经营。
如果违规经营将承担较为严厉的制裁措施。
附:所需具体材料
一、企业法人股东所需的材料:
1、企业简介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3、机构代码证
4、企业信用报告,人民银行打印并加盖公章
5、无犯罪记录证明,注册地公安机关证明。
或法定代表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主出资人:
1、连续三年的审计报告
2、出资承诺书
3、无关联承诺书
三、其他出资人:连续二年的审计报告,连续二年盈利。
四、自然人股东:
1、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简历,照片。
3、个人信用报告,人民银行打印盖章,律师出具见证函。
4、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出资承诺书
6、无关联承诺书
7、证明出资能力的说明。
五、出资人协议书:须经公证或两名以上律师见证。
六、授权委托书:主出资人会议同意出资筹建机构以及授权某出资人履行筹建组织工作的决议或授权书。
七、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请示(拟任):
1、附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2、董事、监事、高管需: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证明材料
(4)个人信用报告,需律师见证。
(5)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3总经理任职条件:
(1)有银行从业经验。
(2)有一定的级别,需为银行支行行长。
(3)可在职也可退休。
八、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1、公司章程
2、公司治理制度(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授权规则,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劳动用工制度,安保措施,财务制度,内审稽核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安保措施等)
3、业务制度规范(贷款分类原则、风险拨备制度,贷款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风险防范预案,反洗钱工作原则,授信原则,关联贷款管理办法,信息报送制度等)
小额贷款公司设立所需参照的法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
4、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指引
5、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
6、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
7、银行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指引
8、商业银行风险监管核心指标
9、金融企业财务规则
10、企业会计准则
11、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12、ⅩⅩ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13、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