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二讲法律逻辑学概念邹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全

法律逻辑学本课程的框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三章命题第四章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第五章复合命题第六章推理的概述第七章论证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逻辑”一词的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某种理论、观点逻辑科学“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概述第二节概念的涵与外延第三节概念的分类及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及其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偶有属性特有属性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容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的”、“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峰”、“二流子”……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与“kexue”“kexue”与”science”老师”与“教员”、“先生”3、同一个语词也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词项?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
三、把握概念与语词之间:关系的实践意义(见教材20页)第二节概念的涵与外延一、概念的涵及其确立式概念的涵:就是指概念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它涉及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即概念的“所谓”。
“法律”的涵是什么?“人”的涵是什么?概念涵的确立方式:1、认识性涵: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如:四边形鸟2、规定性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方式加以确立的涵。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

1-3章法律逻辑学讲义法律逻辑学教材:《法律逻辑学》,雍琦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第一章引论第一节逻辑科学的产生与发展一、“逻辑”的含义1、指客观事物本身的规律性。
2、指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3、指某种理论、观点和见解。
4、指研究推理、论证以及思维方法、论辩技巧的科学,即关于思维的科学——逻辑科学(逻辑学)逻辑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反对逻辑也必须使用逻辑。
讲逻辑也必须符合逻辑。
二、逻辑科学的产生三、逻辑科学的发展与走向第二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什么是逻辑学(一)逻辑学是一门关于思维的科学(二)逻辑学的研究对象二、思维同语言的关系三、逻辑学的功能(一)它从理论上揭示了正确思维的特性,有助于我们由自发的逻辑思维提高到自觉的逻辑思维。
(二)逻辑学不仅具有理论指导的功能,而且也具有方法论的意义。
(三)逻辑学还有助于人们准确表达思想,提高论辩能力。
第三节司法工作者学习和掌握逻辑知识的必要性一、司法工作者必须懂得逻辑二、普通逻辑与法律逻辑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及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特征一、概念及其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二、概念同语词的关系以及把握这种关系的实践意义三、法律概念是客观性与规定性的统一(一)理解或陈述法律文件中语词表达的概念,在内容方面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不能凭自己的理解作任意解释。
(二)运用语词表达法律概念时,也必须体现它的法律规定性。
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及其确立方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具有的特有属性,也是它所指称的对象有别于其他对象、因而能够同其他对象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
概念所反映的那些特有属性或根本特征,亦称为概念内涵方面的构成性质。
根据概念内涵确立的方式不同,可分为认识性内涵与规定性内涵。
(一)认识性内涵认识性内涵,其构成性质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它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认识性内涵构成性质的确立,只是人们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获得的认识成果,是同人们对客观对象的认识水平相关的,并且也是随着人的认识的深化而深化,随着人认识的发展而发展。
法律逻辑学课件

法科学生从法学院学到什么?
合格大学生应有的综合思想素质(外语、 计算机、文字能力)
(在同事眼中,你是合格的大学生吗?)
从事法律职业必需的法律思维方法(对 公平、正义、秩序的追求)
(作为律师,你从屠刀下救下过受冤的人吗?作为法官,你办过错案吗?作为法律工作者, 你陷害过好人吗?)
什么是公平价值?
推理
所有的金属都 是导电体 水银是金属 -----------------------------------水银是导电体
推理的分类
(根据思维方向) 演绎推理 归纳推理 类比推理 溯因推理
(根据结论的可靠性)
必然性推理 或然性推理
重点!
3思维形式的结构
(三)逻辑学的研究对象
逻辑形式
(常项 变项 )
基本规律 同一律 不矛盾律
简单方法 限制 概括 下定义 划分
概念 判断
推理
论证
排中律
寻求因果关系
回溯方法
本书结构一览表
词项逻辑(=概念) 命题逻辑 直言命题 复合命题 推理逻辑 演绎推理(=直言命题推理、=三段论) 归纳推理 类似推理 论证逻辑 逻辑规律 论证方法
逻辑学这一工具是具有全人类性的,它不以任何民族、阶级、阶层、政 党、集团的意志所转移。它所提供的知识是全人类进行思维的一种共同 的、必要的工具,它的规范作用对所有的人一视同仁。
3逻辑学是一门基础性学科
作为一门给人们提供思维工具的科学, 逻辑学本身并不能直接提供任何具体的 科学知识,但任何科学知识都需要借助 思维形式结构来承载具体的思维内容, 所以逻辑学的基本理论在其他科学里被 当作是一些普遍适用的原则和方法。从 这个意义上说,逻辑学是各门科学建立 的基础,或如列宁所言“任何科学都是 应用逻辑”。
法律逻辑学全彩讲义

法律逻辑学本课程的框架:第一章导论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与其应用第三章命题第四章简单命题之性质命题第五章复合命题第六章推理的概述第七章论证第一章导论第一节逻辑学的性质与功能一、“逻辑”一词的含义客观事物的规律思维、语言表达或论证的规律性、科学性某种理论、观点逻辑科学“逻辑”指的主要是研究推理、论证以与思维方法和论辩技巧的科学。
第二章概念的一般逻辑知识与其应用第一节概念的概述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第三节概念的分类与概念间的关系第四节明确概念的逻辑方法第一节概念的概述一、什么是概念?概念是借助语词反映客观对象的本质或特有属性与其范围的思维形式,其表现形式相当于语言中的词或词组。
如河流、犯罪、行为能力、北京等。
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事物的性质事物间的关系客观对象(事物)的属性:偶有属性特有属性二、概念的表达式——语词与词项什么是语词?语词是表示客观事物的一种指号,表现为特定的声音、笔画或手势。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语词是概念的语言形式;概念是语词的思想内容概念与语词的区别:1、任何概念都要用语词来表达,但并非任何语词都表达概念。
“儿”、“的”、“因为……所以”、“或”、“天”、“地”、“人”、“中国人民解放军”、“珠穆朗玛峰”、“二流子”……2、不同的语词可以表达同一概念。
“科学”与“kexue”“kexue”与”science”老师”与“教员”、“先生”3、同一个语词也可以用来表达不同的概念。
什么是词项?在判断中出现的、作为判断组成成分的概念。
三、把握概念与语词之间:关系的实践意义(见教材20页)第二节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一、概念的内涵与其确立式概念的内涵:就是指概念对思维对象特有属性的反映,它涉与的是概念反映的对象“是什么”的问题,即概念的“所谓”。
“法律”的内涵是什么?“人”的内涵是什么?概念内涵的确立方式:1、认识性内涵:是通过对象间性质的比较而确立的,是人们关于概念所指称的那类对象认识的成果。
如:四边形鸟2、规定性内涵:是人们根据实践需要,通过人为方式加以确立的内涵。
法律逻辑学PPT课件

•23
当SIP真时,S与P外延之间的关系是( ) ①真包含于 ②真包含 ③交叉 ④
全异 性质命题中,如果SAP真,那么SEP
( ),SIP( ),SOP( )。 在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中,根据反对
关系,由SEP真可推出( );根据矛 盾关系,由SAP真可推出( )。
逻辑方法
司法工作离不开逻辑 法律逻辑——适用法律的逻辑
返回目录
•5
第二章 概 念
定义 1、概念是通过反映客观对象的特有属性来
指称对象的思维形式 2、语言中的词或词组就被称为概念的表达
式
•6
概念与语词的关系: 1、概念往往通过语词来表达,但不是所有 的语词都表达概念。必须有内涵和外延。虚 词就不能表达概念。如:“的”、“啊”、 “因为……所以”等。 2、概念和词有时也不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ˉPOS √5、违反逻辑的理论都是非科学的理论
PA ˉS
•32
关系命题 1、定义 关系命题就是断定客观对象之间具有或者不具 有某种关系的命题。它断定的是作为词项的概 念所反映的客观对象之间是否存在某种事实下 的关系。 “张三和李四是同学” “张三和李四是三好学生”
2、组成 关系命题由三个部分组成,即关系主项、关系 项和关系量项。 在关系命题中至少有两个以上的关系主项。
•18
逻辑特征
周延性:是否断定其全部外延
命题类型 A E I O
主项S 周延 周延 不周延 不周延
谓项P 不周延
周延 不周延
周延
•19
2.性质命题的真假判定
性质命题判定的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与两个概念
法律逻辑学第二讲

幻灯片1法律逻辑学幻灯片2第三章简单命题及其推理●第一节命题和推理的概述●第二节直言命题●第三节直言命题的直接推理●第四节直言命题的间接推理——三段论●第五节关系命题及推理幻灯片3第一节命题和推理的概述●一、命题概述●(一)命题与判断●1、命题,就是对思维对象有所陈述的思维形式。
●例如: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②3大于5。
●③人都是自私的。
●命题的两个逻辑特征:(1)对思维对象的性质或关系有所陈述;●(2)总是或真或假。
●逻辑学将真假二值统称为真值,用“1”表示真的真值,用“0”表示假的真值。
幻灯片4●2、判断●判断是对思维对象有所断定的思维形式。
●断定是指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是否具有某种性质或关系有所肯定或否定。
●例如:①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到惩罚的。
●②劳动教养不是刑事处罚。
●③商品不等于劳动产品。
●判断的两个逻辑特征:(1)对思维对象的性质或关系有所断定;(2)这种断定要么真要么假幻灯片5●3、命题与判断的区别●二者区别在于:被思维主体断定了的命题才是判断,而命题未必经过断定。
●例如:哥德巴赫猜想:所有大于5的奇数都可以分解为三个素数之和。
●公诉人指出:张君是个杀人犯。
●判断只有在思维主体对思维对象的真假作出具体断定之后才能形成。
●凡判断都是命题,但并非所有命题都是判断。
幻灯片6(二)命题和语句●联系:命题和语句是思想认识内容与表达形式的关系。
●区别:●(1)命题和语句的本质不同。
●命题是一种思维形式,是对思维对象所作的断定,没有地域、民族的差异。
●语句是人们表达命题的语言形式,有地域、民族差异。
幻灯片7●(2)所有命题都要用语句来表达,但并非所有的语句都表达命题。
●一般来说,陈述句都直接表达命题,而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不直接表达命题。
●例如:●①李某是杀人犯。
●②谁是本案的主犯?●③人非圣贤,孰能无过?●④请不要抽烟!●⑤被告人的行为是多么可耻啊!●⑥啊,长城!幻灯片8●(3)同一个命题可以用不同的语句表达。
法律逻辑基本知识

法律标准推理与个案适用推理
• 法律标准推理:又称为法律标准命题之间的推导, 是指由一个一般性〔普遍性或全称〕法律标准命 题〔即“制定法标准〞〕,推导出另一个一般性 〔普遍性〕法律标准命题〔即“裁判标准〞〕的 推理。“标准推导标准〞的推理。
• 主要表现为:根据某个一般性、普遍性、综合了 多种假定情况的法律标准命题〔立法者制定的法 律标准〕,推导出它所包含的、可适用于某个具 体案件的法律标准命题〔裁判标准——法官进行 裁判时所遵循的法律标准〕
经典逻辑为根底的法律标准推理。
第三种含义
• 这个意义上的“法律推理〞成为“法律逻 辑〞的同义语。按照西方法学家们的说法, 法律逻辑就是法律适用的逻辑,法律推理 就是法律适用的推理。
• 法律逻辑或法律推理就是法官、检察官或 律师将一般法律规定适用于具体案件过程 中,论证判决之所以正当、合理的一种技 术,因而是“供法学家、特别是法官完成 其任务之用的一些工具——方法论工具或 智力手段〞。
第二种含义
• 随着现代逻辑尤其是模态逻辑〔标准逻辑, 也称道义逻辑〕内容的日益丰富及其影响 的日益扩大,国内外不少逻辑学家和法学 家主张,应将现代逻辑的理论应用于法律 领域中去研究其他的逻辑问题,建立以法 律推理为核心的法律逻辑体系。
• Ziembinski:“标准推导标准〞的推理 • Knapp & Gerloch: 法律推理主要就是以非
实质推理〔辩证推理〕III
• 一般地说,在疑难案件的情况下需要进行 实质推理,这种推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但也为法官留下了滥用权利的空隙。
• 实质推理一般不以或不仅仅以确定的法律 条款作为推导依据,它必须以价值判断为 主要依据或作为隐含前提进行推导。
• 实质推理结论的合理与否一般不取决于推 理的形式结构,而依赖于分析法律规定或 案件事实所形成的价值判断。
法律逻辑学讲义

第三节 法律工作与逻辑学 一、法律工作与逻辑的关系 1、法律的发达总是同逻辑学的 发达相伴随; 2、逻辑方法作为一种基本的方 法在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 中一直被广泛运用着。
对法学专业学生,逻辑学具有 更重要的作用:
不仅在立法中法律条文力求准确、严谨需要 运用逻辑学知识,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无论 是侦查、检察、审判,还是法律文书的写作, 都要运用逻辑学知识。它是法律专业进行集 中思维清晰化训练的课程,具有较强的思维 实践性.对于准确理解、把握其它专业课程 的知识结构、体系、脉络有着较大的指导作 用。因而,作为法学专业的课程之一,本课 程具有更强的应用性和现实性。
逻辑的分支学科,它的任务在于把形式 逻辑的一般原理应用于法律工作的实际, 探索在法律领域应用形式逻辑的具体特 点的科学。 是“供法学家、特别是供法官完成 其任务之用的一些工具、方法论工具或 智力手段”。 (佩雷尔曼,比利时法学家)
2、 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
与形式逻辑的具体对象相同, 只不过必须结合法学及法律工作
狄更斯忙反问:“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陌生人惊讶之际,狄更斯直言不讳地说: “我是作家狄更斯。你不能罚我的款, 因为虚构故事是我的专业。” 问:如果你是执法者(故事中的陌生人) 能否罚到狄更斯的款?为什么?
例3:
故意杀人者应处死刑,行刑
者是故意杀人者,所以,行刑者 应处死刑。
在古希腊,有一个“有角的”诡辩。 这个诡辩是这样说的:“你没有失 去的东西,还在你那里;你没有失 去角,所以,你有角。” 试问:在这个诡辩中,诡辩家 使用的诡辩手法是什么?要害在哪 里?
刑事判决书
1.犯罪事实 2.辩护人的辩护意见 3判决依据及判决
第二次世界大战“一只猫导致一场战争胜 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09.03.2021
11
(三)从属关系——部分外延重合,内涵相同
例如:盗窃罪和侵犯财产罪、侮辱妇女和流氓行 为、贪污犯和罪犯等等都是从属关系的概念。
杨树
法官 真包含于(外延小)种概念
树 法律工作者 真包含(外延大)属概念
09.03.2021
12
在从属关系中处在真包含地位的概念,即外延大的叫属 概念,处于真包含于地位的概念,即外延小的叫种概念。 所以,从属关系就是属概念和种概念的关系。
二讲法律逻辑学概念邹
一、什么是概念 二、概念的两个基本逻辑特征——
内涵和外延 三、概念的种类 四、概念间的关系 五、明确概念的三种逻辑方法
09.03.2021
2
(一)全同关系——外延相同,内涵不同
例1:人民法院和我国的审判机关 —— 外延相同,内涵 一个着重于指行政部门,一个着重指政权机构。
可见,“世界观”和“哲学” 不是全同关系。
09.03.2021
10
(二)交叉关系——部分外延相同,内涵不同
例如,共产党员和法官
内涵不同
审判员和女同志 律师和教师
部分外延重合
具有交叉关系的两个概念不能并列使用,否则就会犯逻 辑错误。
比如:主犯李某把95名国家机关干部和78名共产党员拉 下了水。
该例中“国家机关干部”和“共产党员”具有交叉关系, 在此并列使用让人以为共有173人被拉下水。
(二)定义
1、什么是定义——揭示概念反映的对象所特有属性的 逻辑方法。
比如,法律的定义——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 规范 。
可见,定义就是通过列出一个事物的基本属性(行为规 范)来规范一个概念的意义(国家制定或认可)。
09.03.2021
25
2、定义的构成——三项:被定义项、定义 项和联项。
可见,限制就是通过增加内涵的构成来实现的。
09.03.2021
22
2、概念的概括——减少内涵扩大外延,由种概 念过渡到属概念
例1:故意犯罪——减去内涵“主观上的故意”这一属 性,就变成了“犯罪”。
种概念——故意犯罪; 属概念——犯罪。
例2:法律系学生——减去法律系这一内涵属性,就变 成了学生—外延增大。
相反,把一个概念内涵减少,外延必然增加。
讨论:如何做?
09.03.2021
21
内涵减少外延扩大,内涵扩大外延减少的逻辑现象就叫 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由此产生了概念的概括和限制。
内涵和外延的反变关系就是限制与概括的逻辑基础。 1、概念的限制——增加内涵缩小外延,由属概念过渡到
种概念。
比如:对于属概念“法”增加“诉讼”的内涵,就变成 了“诉讼法”,再对“诉讼法”增加“刑事”的内涵, 就变成了“刑事诉讼法”。
例2:长沙市和湖南的省会——外延相同,内涵一个着 重指城市,一个着重指政治地位。
此外,还有手印和指纹、溺水而亡和淹死、死亡和毙命、讨老婆 和娶媳妇等等概念间的关系都属于全同关系。
09.03.2021
9
在该问题上容易出现的逻辑错误是把两个非全同关系的 概念当成全同关系的概念使用。
比如:正确方法论来自正确 的世界观,即哲学。 哲学是世界观的学问,但是 世界观并不等于哲学。只有 系统化、理论化的世界观才 是哲学。
刑法 法
律 民法
09.03.2021
19
•限制与概括 •定义 •划分
09.03.2021
20
(一)限制与概括
内涵和外延具有反变关系——内涵增加外延减 少,内涵减少外延增加。
比如,“学生”内涵很少,外延却很大。现在给它增加内涵,变 成“南华大学的学生”,外延却大大缩小了。再增加内涵变成 “南华大学文法学院的学生”,其外延就更小了。
在该例中,小轿车相对于机动车是种概念。机动车和小 轿车是从属关系,而机动车和自行车之间是全异关系。
09.03.2021
14
(四)全异关系——外延不同,内涵也不同
例如:贪污罪和盗窃罪、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正常死亡 和非正常死亡等等。 在了解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时,要注意一个问题: 两个相差甚远的、毫无内在联系的概念,比如“法律” 和“石头”要谈他们之间具有的全异关系是没有意义的。 具有全异关系的两个概念必须是一个属概念中的两个种 概念。 比如:法律——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这种种概念和属概念的区别是相对的,一个概念相对于 另一个概念是属概念,相对一个更大的概念就变成了种 概念。
比如:“刑事犯罪”相对于“盗窃罪”是属概念,相对
于“犯罪”又变成了种概念。
犯罪>刑事犯罪>财产ຫໍສະໝຸດ 罪>盗窃罪09.03.2021
13
在该问题上出现逻辑错误是把从属关系的概念并列来使 用。
例如:被告先后盗窃各种机动车、小轿车和自行车共 20多辆。
09.03.2021
15
• 具有全异关系的两个种概念又可具体分为矛盾关系和反 对关系
• 1、矛盾关系——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都真包含于 一个属概念,并且它们的外延之和等于其属概念的全部 外延。
• 比如:法律术语和非法律术语,他们的外延之和正好等 于“术语”的全部外延。
法律术语 非法律术语 术语
09.03.2021
种概念——法律系学生;
09.03.2021
属概念——学生。
23
3、概念概括和限制应注意的问题
无论是概括还是限制,只能在有从属关系的概念间进行, 或是只能在种概念或属概念之间进行。
概括——种概念过渡到属概念: 刑事诉讼法——法律
限制——属概念过渡到种概念: 法律——刑事诉讼法
09.03.2021
24
凡穷尽了属概念外延的两个种概念之间的关系就 是矛盾关系。
09.03.2021
18
2、反对关系——两个具有全异关系的概念都真包含于 一个属概念,但是它们的外延之和小于其属概念的全部 外延。两个种概念外延之有穷尽属概念的外延。
例如:“刑法和民法”,虽然都真包含与“法律”之中, 但法律除了这两部法之外,还有很多的“法”,即“刑 法和民法”外延小于“法律”这个属概念的外延。
16
“术语”除了“法律术语”,剩下的就是“非法律 术语”,二者非此即彼。或者说,这两个概念的 外延穷尽了“术语”这个属概念的全部外延。
09.03.2021
17
再比如:在确认某人行为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若否认他 的行为是“过失犯罪”,就等于说他的行为是“故意犯 罪”。
过失犯罪 故意犯罪 犯罪
“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是一对矛盾关系,二 者的外延之和穷尽了“犯罪”的全部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