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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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

审计方法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及审计方法

□刘献利

商业汇票不仅可作为支付、流通和结算工具,而且实际常常被用作重要的融资工具。这一便捷的金融工具也常为社会上不法分子所觊觎。笔者在对基层商业银行近两年来票据业务发展情况的调查中发现存在的“十五”大问题,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通过贷款和贴现资金充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形成“贷款资金作保证金——承兑——贴现——保证金——再承兑——贴现”的怪圈,并成为银行扩大存贷款和票据业务规模的一条捷径。在上述方式不断循环的过程中,企业信用不断膨胀,银行的信贷泡沫也由此产生。

(二)利用银行承兑汇票置换资产、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部分商业银行为了掩盖不良资产,对于无力支付到期票据款项的企业,继续为其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由企业用贴现资金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

(三)随意放大银行信用,超规定限额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为了逃避上级行对其授权限额的规定,有的基层行采取拆分等违规手法,将一笔银行承兑汇票拆成几笔签发。有的基层行擅自放宽保证金的收取比例或放松抵押担保的条件,为一些资信度不符合规定的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四)在目前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抑制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的政策下,对国家明令禁止的“五小工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逃避宏观调控、变相套取银行信贷资金。

(五)关联企业串通,套取银行信用。主要表现:集团公司申请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由子公司或关联企业持票申请贴现,贴现资金直接或间接回流给出票人。此类票据业务大都缺乏真实的贸易背景,实际为集团公司融资,套取银行信用。

(六)企业虚构合同,伪造增值税发票,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和贴现。这种方式多表现为贴现申请人(收款方)与前手(付款方)之间无真实贸易背景,虚签交易合同,伪造增值税发票,对增值税发票进行挖补、粘贴、复制,达到骗开银行承兑汇票和骗取贴现资金的目的。

(七)部分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联手“包装”票据。为了逃避监管和套取人民银行再贴现资金,银行与一些企业相互勾结,进行票据“包装”,即由银行将票据背书转让给与其有信贷关系、信用度较好的企业,由这些企业提供与该汇

票无关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到银行办理贴现后,再将资金转回到真正的贴现企业账户之内。

(八)部分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对一些大客户办理贴现的票据放松审查,在办理贴现业务时只注重汇票本身的真实性,放松对企业提交的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的审查,甚至对贴现企业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的票据,也违规授理其贴现业务。导致为大量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了贴现,大量贴现资金用于非生产经营领域,有的资金甚至流入股票证券市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票据市场秩序。

(九)部分银行为不符合票据使用主体范畴的单位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在企业仅提供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收据、统一收款收据甚至用款申请书等情况下就为其办理贴现业务,违背了我国票据融资仅限于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品交易、企业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的规定。

(十)部分银行为了承揽业务,逆程序操作。一是在办理贴现时仅进行电话查询就办理贴现,如某银行为某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银行收到查复书的日期比办理贴现的日期晚。二是对部分企业自签自贴增值税发票、增值税发票与商品交易合同无法对应、增值税发票金额不足等情况下办理贴现。

(十一)部分银行员工责任心不强,审查不够仔细和不规范操作。一是为无效的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如为未记载出票日期的汇票办理贴现和为背书不连续银行承兑汇票办理贴现。二是银行对商品交易合同审查也不够严格,部分商品交易合同不够规范。如某银行为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企业提供的购销合同存在涂改情况。

(十二)违规降低贴现利率。银行在经营票据贴现业务过程中,为了争抢票据,展开恶性竞争,随意降低贴现利率,有的银行将贴现利率降到低于人民银行的再贴现利率,扰乱了正常的利率市场秩序。

(十三)违反结算纪律和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贴现业务。部分银行为一些没有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办理贴现;有的银行违规将贴现资金转入企业在证券公司开设的账户,有的银行将贴现资金转入投资公司账户;有的银行则将贴现资金转入个人储蓄存款账户等等。

(十四)部分商业银行与票据掮客内外勾结,在办理贴现时为其提供贴现利率、资金划转等多项优惠条件,为其不法经营提供方便,从中收取回扣、好处费;有的银行采取降低贴现利率、压低账内贴现利息收入、账外收取好处费,私设“小金库”;有的银行职工则利用工作之便,以自己或其亲属名义成立“票据皮包公司”,充当票据掮客,非法经营票据业务,从中牟取暴利。

(十五)账外经营票据业务。部分银行账外为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签发融资类票据;有的银行将收取的保证金不入大账核算,设置账外账户用于发放贷款;有的银行与证券公司私下签订协议,以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形式向证券公司融资等等。

二、种种违规屡禁屡现的原因

(一)稽核监督不到位、内控制度在落实中走样。如果认真、经常、细致地进行检查,票据案件就不会发生这么多。可现在内控制度这样多,现代化手段这样高,投入这样大,而账、款、制度却变成了“豆腐渣”,不堪一击,形同虚设。

(二)银行在票据案件发生后不是积极、及时报案,而是尽量内部自救、内部处理和消化,也是案件越来越大的原因。一旦涉及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程序复杂,执法成本较高,而银行损失也未必能挽回。有些领导害怕追究责任,不敢负责任也是案件多发的原因。

(三)利益驱动。办理票据业务,在给商业银行带来可观经济效益的基础上,可不断地派生出其他利益:贴现转保证金带动存款、贷款的双重增长;转换中利息差价的获得;票据资产扩大了贷款规模,从而降低不良贷款率;通过票据业务的买入卖出,提早实现利息收入。受利益的诱惑,银行便可能铤而走险。

(四)工作指标的重压。指标就是指挥棒,很多银行对客户经理的业绩考核指标不仅包括存贷款,还包括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因此银行客户经理提供给企业的往往是一整套融资方案,并优先考虑个人业务量的完成情况。而对于由业务量增长带来的风险,商业银行没有建立相应的事前、事中、事后票据风险防范的内控制度,票据前台受理的审验检查和事后的跟踪调查流于形式,助长了一些企业的侥幸心理。

(五)我国现行票据业务的法规制度滞后和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三方面。

首先,法律的针对性不强,缺乏可操作性。现行的票据法制体系中,《商业银行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过于笼统,难以覆盖票据市场的各个方面,其中对于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规定还不是很完善,尤其是对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中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少,均未作出专门的司法解释,不好操作。

其次,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大多是针对银行的,各种法规约束商业银行责任和义务的多,相比较而言,对企业违规行为则比较宽容,对恶意贴现、使用假资料来套取银行信用、将票据资金使用在非生产经营领域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不够,缺少违规企业的票据市场退出制度,对这部分企业的通报制度也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使企业对违规的后果认识不足,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的违规行为。

再次,随着票据业务的发展,有些条款已经不再适用于现在的情况,各商业银行要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健全实施细则。如票据业务中企业当事人的准入退出制度、票据融资的管理、各种票据交易行为的管理、票据信用评估、票据交易的价格约定、资金清算、票据业务的风险准备金等制度都需要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另外,商业银行上下级之间授权授信不尽合理,目前对银行承兑汇票授权授信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商业银行基本是自成体系、各行其是,同一银行不同地区规定也不尽一致,管理比较混乱。

三、银行票据业务的审计方法

在全面了解银行票据业务相关操作规程和制度规定的前提下,以银行承兑汇票的签发环节、贴现环节为主线,重点审查银行在办理业务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揭示潜在的风险和损失,提出有操作性、有建设性的审计建议,进一步规范票据市场秩序和完善我国票据法律法规体系。

(一)了解票据业务操作流程,熟悉掌握有关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票据业务管理、授权授信的规定。可采取以下方法:调阅银行有关票据业务内部制度规定,与信贷部门、资金营运部门和财会部门、稽核部门相关人员座谈,全面了解其业务流程和有关授权授信、业务管理的规定;调阅近年来有关票据业务的外部检查和内部稽核报告,了解该行存在问题的类型及其整改情况等等。

(二)利用计算机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确定审计的重点单位和重点企业。调阅银行近几年来财务报表、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贴现台账和相关电子数据,全面了解近年来银行的票据业务总体规模和发展情况。以签发、贴现业务占比较大、近几年票据业务量增长速度较快的各二级分支行,在银行办理签发、贴现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单笔金额在一定限额以上,出票日与贴现日相距较近的贴现企业为条件,利用计算机对电子数据进行分析和检索,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审计的重点分支行和需延伸调查的重点企业。

(三)票据签发行的审查。

1.有选择地调阅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企业的档案资料,审查签发汇票手续是否合规。给予授信的客户,是否在授信额度内办理;提供全额保证金的客户,是否在交验有关证明后办理;既无授信额度、又无全额保证金的客户,是否按照贷款业务中对借款人的调查、审查要求办理。承兑申请人是否向银行提供商品交易合同或增值税发票(复印件),有无弄虚作假的现象;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后是否对企业相关业务及资金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等等。

2.调阅银行保证金存款分户账,结合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台账,核对审查银行收取保证金是否及时、足额,有无违反规定不收、少收或收后退还企业等问题;审查保证金在存续期内有无被挪用、划转等情况,是否存在将保证金转回用于继续滚动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或转入账外违规放贷等问题。

3.调阅银行新增不良贷款、新增贷款台账,重点落实因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无法支付形成的不良贷款,分析形成垫款的原因;关注银行为不良贷款企业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情况,是否存在以银行承兑汇票置换不良资产、掩盖资产质量问题;有无为即将形成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的企业发放贷款问题。

4.调阅银行中间业务手续费收入明细账,审查收取的手续费收入是否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量相匹配,对于手续费收入明显高于其签发业务量的银行,重点核对手续费收入的来源,审查是否存在账外签发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对于手续费收入明显低于其签发业务量的银行,应重点追查收取的手续费的下落,有无私存私入或转入“小金库”。

(四)票据贴现行的审查。

1.调阅相关企业贴现档案,审查银行是否对汇票真实性和汇票内容进行认真审核,是否出现越权审批的问题;办理贴现的申请人提供的商品交易合同及增值税发票等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是否真实、有效,有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套取银行资金等问题。

2.调阅银行贴现台账(电子数据),结合贴现利息收入明细账及相关凭证,审查台账数据与财务账表数据是否一致,有无为了逃避检查、人为修改台账数据的问题;审查是否存在贴现利率低于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贴现利率标准办理贴现业务问题。可在核对其电子数据真实性的基础上,利用计算机对全行贴现台账进行检索,对违规降低贴现利率办理贴现的部分数据进行分类汇总,在此基础上计算出由于降低贴现利率导致银行少计的贴现利息收入数额。

3.调阅相关贴现、买入票据明细账及相关凭证,重点核实贴现资金的去向。可在贴现台账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相关凭证,对部分贴现量较大的企业或单笔贴现在一定金额以上的企业办理贴现后资金划转情况进行统计整理,进一步审查是否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贴现资金转回签票企业账户,用于投资房地产等非生产经营领域、作为保证金继续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归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款项和到期贷款、流入股票证券市场等问题;二是银行与证券公司、票据掮客相互勾结,违规降低贴现利率、少计贴现收入、账外收取回扣好处费私设“小金库”问题;三是在办理贴现业务时,是否存在违反结算纪律和账户管理规定的问题,有无为没有在该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办理贴现,有无将贴现资金直接转入股市或个人储蓄账户的问题;四是注意发现一些违法违纪案件线索。如银行与证券公司、券商相互勾结,为其非法融资问题;银行职工利用工作之便收取回扣、手续费问题等等。

(五)延伸审查的主要内容。

与其他审计业务相比,票据业务审计需要进行大量的延伸审计调查工作,主要目的在于核实签发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否有真实的贸易背景,审查贴现资金的最终用途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深刻揭示企业利用关联交易、皮包公司作掩护,采用虚拟商品交易合同、虚开、涂改或套开增值税发票等手段骗取银行资金投入非生产经营领域问题;揭示银行与企业相互勾结、违规“包装”票据、套取银行资金的主要手法;揭示银行利用企业账户账外收取回扣、好处费等等。延伸审计调查对象主要包括签发承兑汇票企业、贴现企业、有贴现资金转入的银行和证券公司以及对上述企业有管辖权的工商、税务等部门。

对企业的延伸需调阅的资料主要有: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纪要、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企业纳税登记及领用增值税发票登记簿、企业增值税发票存根联、企业年度销售明细账、库存产品明细账、应付票据、长短期借款、财务费用明细账及其相关凭证。对企业的注册登记、年检、法人资料、纳税登记和缴纳税款情况以及向银行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的真实性,还可根据情况延伸调查相关工商、税务部门。

四、对策与建议

(一)银监会要尽快完善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范,并加大对商业银行票据业务的监督检查力度,以督促商业银行加强对承兑和贴现两个操作过程的风险防范。

(二)各行要建立和完善机构和人员准入管理制度,对票据融资业务经营机构准入条件,审批管理程序(包括机构筛选、系统培训、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负责人资格审查及内控制度建设等)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程序审批和办理贴现业务,杜绝“先贴现,再补议”的现象。

(三)统一业务操作和监控系统。开发设计集业务流程、风险控制、分析决策于一身的“资产管理系统——票据综合管理系统,将票据贴现、转贴现、买入返售等票据融资业务的操作及监控管理统一纳入到系统中。

(四)实施“限额管理,票据移存”。上级行定期对各分支行核定最高持有票据余额,要求其将超出核定限额部分按照“先进先出”的统一原则及时移存至上级行票据营业部。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

银行票据业务的主要审计内容和方法

银行票据业务的主要审计内容和方法 本文介绍了银行票据业务的主要审计内容和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评审银行票据业务的相关内控制度 1、通过审阅相关政策、制度,如相关从事票据业务的申请和人行的批复文件、有关业务办理的制度规定、相关业务流程图解说明、各岗位责任制度等,了解各项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通过询问有关票据业务接受申请、记录、审查审批、检查等环节的工作人员以及有关银行领导,了解他们对控制票据业务重要性和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对本岗位工作的认识和熟悉程度。尤其要注意各项制度与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是否一致。 2、抽查票据业务的整个流程及其有关表单记录,关注主要的控制措施的贯彻执行。主要有票据查验、批准、检查等职责是否分工明确、保证相互独立;有无按审批权限的要求得到有效的批准;业务的记录是否及时准确完整;银行空白票据、票据业务档案是否及时得到安全保管等。银行内部稽核检查有无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有无对有关业务作出评价、提出意见。 3、选取关键的控制点进行测试,判断其有无真正发挥作用,对相关内控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健全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价,以便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重点。 二、审查票据的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以及票据业务反映和揭示的及时性和充分性 1、抽审业务档案,包括正在审批尚未办理的、已办理未到期的、已过到期日的票据。主要对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查: 审查持票人承兑或贴现申请书以及所附有关营业执照、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的增值税发票的商品交易合同复印件、申请人及保证人近期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申请人提供的抵押担保或质押等保证资料或是证明保证人资格和保证能力的资料等; 审查银行查验票据情况的工作记录,包括用以核实汇票的真实性查询电报或信函及其回电、回函,或其他方式的查询记录。对企业偿债能力、获利能力、资信情况及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调查和评价的资料,业务审批书上逐级报批所签署的决策意见; 审查相关协议,关注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 2、抽查有关会计核算资料。 审查相关业务本金部分是否及时准确进行核算,表内、表外资产负债的反映是否真实可靠。审查有关的收入是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完整、正确地记录到相应的会计期间。对于付款人到期不能付款需要银行垫付时,银行有无及时进行正确有账务处理; 审查会计有关的保证金是否及时足额人账,对收到的抵押、质押资产是否进行了登记; 审查银行各类报表资料是否与账本凭证相符,全面、准确地反映银行票据的情况。 3、可抽取部分票据业务向有关票据各当事人进行函证。 对在合法性、真实性等方面存有较大嫌疑的票据可安排对有关当事人进行外调,或到税务、工商求证等。 三、对银行票据业务进行分析性测试,分析其合法性、盈利能力和经营风险 1、通过计算资本充足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率等来分析判断银行承兑、贴现总量是否控制在核定的限额以内;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工商银行

法规标题】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发布部门】中国工商银行【发文字号】工银发[2001]197号 【批准部门】【批准日期】 【发布日期】2001.07.10 【实施日期】2001.07.10 【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法规类别】汇票/票据行为【唯一标志】46710 【全文】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1年7月10日工银发[2001]197号) 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加强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健康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行特别授权北京、上海、浙江分行自行审批辖内企业的承兑资格,并在辖内为具备承兑资格的企业承兑的汇票办理贴现业务。其他分行辖内企业的承兑资格须报总行审批,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合作协议(范本)(略)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范本)(略) 附: 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经我行认定具备承兑资格并建立票据合作关系的企业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并经具备承兑资格企业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规定所称贴现,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向开户行背书转让,开户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 第三条商业承兑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商业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背景,不得办理融资性质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第五条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未经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六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纳入信贷限额管理。 第二章贴现的范围和条件

银行票据业务检查工作要点

银行票据业务检查工作要点 票据作为企业间、银企间的融资工具,它兼具结算和融资功能。同时,票据以其较高的流动性和稳定的收益,也成为国内金融机构竞争的焦点。在国家实行宏观调控、压缩信贷规模、抑制部分行业投资过热的政策下, 票据业务成为企业解决资金紧张以及各金融机构实现利润增长的重要途径。但不可忽视的是,不规范的票据业务同时也潜藏着较大的风险。2011年的烟台银行4.36亿元票据案、2012年的杭州900亿票据非法贴现大案再次让本就是检查重点的票据业务成为了社会舆论的焦点。 一、违规票据业务现状与链条分工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面临的主要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政策性风险. 近年来,我国中小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规模增长较快,但其中一些银行票据业务操作并不审慎。特别是把票据业务转向了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反映出票据业务的这些新问题与动向,随着商业银行资金业务的迅速发展,买入返售票据业务由于提供了规避存贷比限制的手段(买入返售票据是同业款项,不被纳入存贷比监管范畴),且具有降低对资本的占用、提升利息收入等优势,已经成为商业银行最重要的资金业务之一。买入返售票据业务有助于商业银行摆脱传统的“负债支撑型”运行模式,有利于提高银行资产运用效率;但同时,买入返售票据业务会使银行信用杠杆放大、加大行业系统风险,应当引起重视。 主要现象表现为,开立无真实交易背景的“融资性”票据和通

过办理票据“买断”类与“卖出回购”类业务转贴现销规模,规避信贷规模的问题.随着近年来票据中介的活跃,根据各类金融机构的特点,已串连起了一套规避监管的票据业务链条。通常,该业务链条从票据出票、贴现、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再卖出回购在交易时间上保持了高度一致,交易多方配合非常紧密。A通常为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信社、农商行、村镇银行),在业务链条中往往需要借助B或C的资金完成“贴现”业务;B一般为城市商业银行,充当“搭桥人”,搭桥的目的是赚取“买入返售”和“卖出回购”的利差,往往是交易当天同时完成“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在获得一定收益的同时,资产和负债实现“双升”;C基本是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个别C为票据的承兑银行),主要是其受到银行内部授信管理文件的约束,无法直接同A这种经营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机构开展业务,需要通过B搭桥完成整个业务链条。 在常规业务下,票据的所有权伴随着贴现而转移,但回购业务更类似于以票据为抵押的资金拆借.前者纳入银行信贷规模管理,后者则非信贷管理范围. 虽然票据最近转移到了C。但是通过前面的一系列操作,相关票据仅会存在于B、C的表外科目并不占用信贷规模。但A所属的农信社等机构,将票据贴现和回购业务并入一个会计科目处理,即可以以转贴入账,以回购出账,从而令票据所占信贷规模"凭空消失"。简而言之,A做到了将票据从应纳入银行信贷规模管理的贴现业务,转为不被视作信贷业务的回购业务,即市场俗称的"销规模"。 二、检查出现的典型问题及案例 (一)借助农村金融机构“通道”,通过票据转贴现业务将贴现资产腾挪至“同业往来”科目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金秋十月,我收到了期待已久的票据营业部报到通知。从参加票据营业部的报名 开始,通过笔试、面试,经过层层筛选,我终于有幸成为票据营业部的一员。对我来 说这是职业生涯上的一个新的起点,也是人生的一个新的挑战。 怀着愉快欣喜的心情我来到了票据营业部这个崭新的环境,加入了这个崭新的集体。从第一天的报到,到业务培训班的开始,从票据营业部总经理的讲话,到各位处 长领导的授课,我被票据营业部积极、紧凑的工作氛围所感染,使我以也最快的速度 进入了票据业务的学习中。 在前期的学习中,通过开班典礼和票据业务概况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的市场, 同业的发展和我票营的主要职能有了全面的了解。我深深感到,票据业务是一项有着 良好发展前景的专业市场,而同时又有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风险的业务,这促使我更 认真的对待接下来的各类具体业务操作学习。 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各位授课老师以《票据业务制度汇编》为基础,深入浅出,全面为我们讲解了票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业务操作流程。在学习中,我注意紧跟 授课的进程,认真做好听课笔记,结合以前工作中的经验,分析,总结,以求达到最 好的吸收效果。比如对于票据业务的贴现、转贴现买断、资产回购这些资产业务,我 注意分析在操作中和普通贷款业务的异同点。这两者都是资产运作项目,票据业务学习小结 对运作的对象,也就是信贷对象均要符合信贷条件。而两者侧重又稍有不同,一 般贷款业务中对企业的资产、信用分析较多,而贴现业务中更要注重票据的真实性和 交易的真实性。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中,以往的票据初审为会计部门,复审为信贷部门,而在票营三审为会计部门,这让我认识到了票据的真实性尤为重要。对于卖出业务, 由于以前没有接触,我只有通过阅读汇编和听课后,反复思考、理解,弄懂原理,融 会贯通。在内部管理的业务学习中,会计核算是我的薄弱环节,只做过半年内勤的我 对目前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不甚了解。好在授课老师讲解明了,由浅入深,使我对会计 管理有了较清楚的了解,同时对会计核算的分录有了正确的理解。通过风险管理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于政策风险、利率 风险等方面的认识,纠正了我以前认为票据业务只有操作的风险的片面理解。在票据

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2007年02月14日12:18] 工银发[2001]第197号 2001年7月10日 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 为加强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健康发展,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行特别授权北京、上海、浙江分行自行审批辖内企业的承兑资格,并在辖内为具备承兑资格的企业承兑的汇票办理贴现业务。其他分行辖内企业的承兑资格须报总行审批,具体报送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2: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合作协议(范本)(略)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范本)(略) 附: 中国工商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促进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承兑汇票,是指经我行认定具备承兑资格并建立票据合作关系的企业签发并承兑、或由收款人签发并经具备承兑资格企业承兑、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规定所称贴现,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向开户行背书转让,开户行扣除贴现利息后向其提前支付票款的行为。 第三条商业承兑汇票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第四条商业承兑汇票必须以真实的商品交易为背景,不得办理融资性质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第五条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的分支机构必须经上级机构授权,未经

授权不得办理该项业务。 第六条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纳入信贷限额管理。 第二章贴现的范围和条件 第七条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企业应当具备在我行开立账户、资信状况良好、现金流量大、产供销关系稳定等基本条件,具体范围如下: (一)经总行审批确定的大型优质(项目)客户和AAA级企业。 (二)对前款之外的企业,由一级(直属)分行报总行审批确定。 上述企业承兑的商业汇票可在全行范围内办理贴现。 (三)经总行授权的一级(直属)分行可以自行确定辖内具备承兑资格的企业名单,但 须报总行备案。 第八条在第七条规定范围内的企业需与我行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合作关系的, 应向开户行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 (一)建立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合作关系申请书,说明企业的基本生产经营情况、产品 供销情况、主要客户关系和结算方式、办理商业承兑汇票业务的主要用途以及商业 承兑汇票的计划使用规模等; (二)企业近3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 (三)营业执照、法人代码、税务登记证、贷款证(卡)、开户许可证; (四)保证到期无条件支付汇票款项的书面承诺; (五)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开户行应对企业提出的申请和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综合分析承兑企业 资信状况、存款账户现金流量、产品供销情况以及对商业承兑汇票的合理需求,对 符合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条件的企业,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包括对企业的审查 评估报告、对企业承兑商业汇票的贴现额度建议等),逐级报送有审批权的上级行审批。 第十条总行和具备审批权的一级(直属)分行在审批确定承兑企业名单的同时,应逐 户核定承兑企业承兑商业汇票在我行的贴现额度,并以正式文件定期向全辖公布。 承兑企业资格和贴现额度每年核定一次,期间根据具体情况变化可由原审定机构进 行调整。 第十一条承兑企业开户行应根据总行和一级(直属)分行批准的承兑企业名单,与承

票据贴现管理办法

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承兑系指付款人承诺在商业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 本办法所称贴现系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本办法所称转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另一金融机构转让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间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本办法所称再贴现系指金融机构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是中央银行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第三条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商业汇票,应以真实、合法的商品交易为基础。 第四条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等票据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再贴现应当有利于实现货币政策目标。 第五条承兑、贴现、转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再贴现的期限,最长不超过四个月。 第六条再贴现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发布与调整。 贴现利率采取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百分点的方式生成,加点幅度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 转贴现利率由交易双方自主商定。 第七条为防范商业汇票业务风险,有关金融机构要健全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申请、审查、审批制度,依法进行业务操作。 第八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的处理手续,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会计核算手续》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办理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金融机构,须健全有关业务统计和原始凭证档案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向其上级行和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报送有关业务统计数据。 第二章承兑 第十条向银行申请承兑的商业汇票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 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三、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 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应首先向其主办银行申请承兑。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及经其授权或转授权的银行分支机构可承兑商业汇票。 非银行金融机构、不具有贷款权限或未经其上级行承兑授权、转授权的银行分支机构,不得承兑商业汇票。 第十二条承兑商业汇票的银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兑商业汇票的资格; 二、与出票人建立委托付款关系; 三、有支付汇票金额的资金来源。 第十三条银行承兑商业汇票时,应考核承兑申请人的资信情况,必要时可依法要求承兑申请人提供担保。

论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论文成绩 :《金融企业会计》课程论文 题目论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学生姓名管中慧 学号 20091312168 院系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会计学 班级 3 任课老师罗娅妮 二O一二年六月二日

论商业银行票据贴现业务的会计核算 09会计3班20091312168 管中慧 一、票据贴现业务的主要不同处理方法 票据融资是我国近年来增幅最高、发展最快的一种融资方式。票据业务已成为商业银行调整资产结构、管理流动性、提高竞争力的一种重要手段。从国内几家上市商业银行公布的数据来看, 票据贴现在期末总资产中已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然而各家银行对贴现业务的核算方法却存在较大差异。 目前主要各银行对贴现业务的核算及列报一共有三种方法。方法一, 票据贴现以面值入账, 在贴现业务发生时按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所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作为贴现利息, 计入当期损益。方法二, 贴现以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计量, 并按持有期限计算确认贴现利息收入。资产负债表日, 将未到期贴现票据自资产负债表日至票据到期日期间的贴现利息予以递延, 贴现以到期价值与递延贴现利息收入的差额在资产负债表列示。方法三, 票据贴现以面值入账, 贴现利息收入在贴现业务发生期间, 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及适用利率计算确认, 计入各相关期损益。于资产负债表日, 票据贴现以面值和未实现利息收入分别在资产负债表列示。 在上述三种方法中, 方法一涉及到未到期票据的贴现利息收入在当期确认的问题,而方法二与方法三在当期收益的确认方面是一致的, 差异体现在报告日资产与负债的列报方式上, 方法二是按贴现票据的到期值减去未实现收益后的净额列报, 而方法三则是将二者分别列报。这种对同样经济业务采用不同核算方法的情况严重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 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调节利润的途径。 二、相关会计标准的规定 1993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规定:“贴现放款按贴现票据面值计价, 利息和手续费部分计入当期损益。”2000年财政部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财会》规定:“贴现贷款应以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计量, 贴现票据的到期价值与支付的票据贴现款项之间的差额, 作为贴现利息计入贴现当期损益。”2001年财政部发布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财会》规定:“金融企业办理贴现, 应按票面金额入账。” 从上述文件规定可以发现, 前述实务中贴现业务核算方法一方面源于《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商业银行有关业务会计处理补充规定》的规定, 而另一方面《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在具体核算方法上并没有对前两个文件进行否定或更新, 仅仅是对贴现息的处理问题进行了回避。分析至此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尽管从原则上分析方法二与方法三更符合权责发生制的原则, 然而却缺乏制度上的支持。这种不合理的结论反映出了我国会计标准中不一致问题。 三、核算方法的分析与选择 (一)、核算方法差异是否由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的不同选择造成

贷款和票据贴现业务_习题

第四章贷款和票据贴现业务 一、是非题 1.贷款是指银行对借款人提供的按约定的利率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 ) 2.担保贷款按担保的方式不同可分为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和保证贷款。( ) 3.票据贴现是指贷款人以持票人转让未到期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 ) 4.如在贷款到期日,借款人未主动归还贷款,而其存款账户中的存款余额又足够还款的,会计部门可填制“贷款收回通知书”,收回贷款。( ) 5.贷款利息采取定期结息方式应按季计收利息;采取利随本清方式,为了正确反映经营成果,也应按季预计利息人账。( ) 6.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 7.抵押贷款的额度,以抵押物的现值为基数,乘以银行确定的抵押率。( ) 8.抵押贷款逾期后,将抵押品作为抵账资产入账,抵押品的公允价值大于抵押贷款的差额,应作为营业外收入人账。( ) 9.“抵账资产”账户用以核算银行依法取得并准备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的实物和非实物抵债资产的成本。( ) 10.票据贴现业务与一般贷款业务相比较,其共同点是:两者均是银行的资产,是借款人的融资方式,银行都要计收利息。( ) 11.贷款损失准备资产是指企业承担风险和损失的资产。它包括贷款、信用卡透支、贴现、信用垫款、进出口押汇、委托贷款等。( ) 12.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 ) 13.债权人对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 ) 14.或有应收金额是指需要根据未来某种事项出现而发生的金额。 ( ) 二、单项选择题 1.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是____。 A.保证贷款 B.担保贷款 C.质押贷款 D.抵押贷款 2.借款人因故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时,短期贷款必须在到期日____以前,由

借款类审计

会计实务操作 借款类审计 第1页 借款类审计 应付票据审计 目录 01 审计程序 02 实操演练 03 底稿归档 04 特别风险 审计程序 应付票据 获取明细 获取明细程序,略。 注意: 实际工作中,存在只按照票据类型设置明细,未设置核算项目的情况。 尽量按照客户梳理明细,方便与收入的核对与分析。 核对备查簿 李俊取得明瑞科技提供的《应付票据备查簿》,已核对收款人全称、票据号、票据种类、汇票金额、出票日期、票据到期日,核对结果票据备查簿与凭证后附的复印件核对相符。 1)在企业提供的资料中找到《应付票据备查簿》; 2)根据应付票据明细账找出开具票据的记账凭证,核对记账凭证后附的票据复印件与《应付票据备查簿》记录的内容核对。明细账中的附件内容都为同类内容,10月份之前的记账凭证略。 3)将核对结果记录至《应付票据备查簿明细账核对》中,并编制审计说明; 4)于审计记录稿中填列执行的程序及结论。 函证程序 结合货币资金审计,银行函证内容包含已开具尚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已取得回函。 李俊在《应付票据备查簿》中找出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的银行承兑汇票号码、票面金额、出票日、到期日提供给货币资金审计负责人,完善银行函证的信息; 2)回函内容与账簿记录相符、根据回函内容编制了《函证汇总表》,函证原件作为货币资金底稿附件; 3)于审计记录稿中填列执行的程序及结论。 注意:填不准可以不填,到银行查询后再填。 检查程序 李俊随机抽取五笔大额的应付票据发生额,抽取样本的原始单据齐全,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内容一致,账务处理正确,会计期间恰当,金额可以确认。 1)于应付票据明细账中随机抽取5笔凭证,下表为随机抽取的凭证号; 2)根据检查结果,勾选可“核对内容”,复印抽取凭证号的原始单据编制索引号作为检查表的附件,10月之前凭证无问题,略; 记账日期 凭证种类 凭证编号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票据贴现业务工作总结 金秋十月,我收到了期待已久的票据营业部报到通知。从参加票据营业部的报名开始,通过笔试、面试,经过层层筛选,我终于有幸成为票据营业部的一员。对我来说这是职业生涯上的一个新的起点,也是人生的一个新的挑战。怀着愉快欣喜的心情我来到了票据营业部这个崭新的环境,加入了这个崭新的集体。从第一天的报到,到业务培训班的开始,从票据营业部总经理的讲话,到各位处长领导的授课,我被票据营业部积极、紧凑的工作氛围所感染,使我以也最快的速度进入了票据业务的学习中。在前期的学习中,通过开班典礼和票据业务概况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的市场,同业的发展和我票营的主要职能有了全面的了解。我深深感到,票据业务是一项有着良好发展前景的专业市场,而同时又有着激烈的市场竞争和风险的业务,这促使我更认真的对待接下来的各类具体业务操作学习。在接下来的两周时间里,各位授课老师以《票据业务制度汇编》为基础,深入浅出,全面为我们讲解了票营的规章制度和基本业务操作流程。在学习中,我注意紧跟授课的进程,认真做好听课笔记,结合以前工作中的经验,分析,总结,以求达到最好的吸收效果。比如对于票据业务的贴现、转贴现买断、资产回购这些资产业务,我注意分析在操作中和普通贷款业务的异同点。这两者都是资产运作项目,票据业务学习小结对运作的对象,也就是信贷对象均要符合信贷条件。而两者侧重又稍有不同,一般贷款业务中对企业的资产、信用分析较多,而贴现业务中更要注重票据的真实性和交易的真实性。在具体的操作流程中,以

往的票据初审为会计部门,复审为信贷部门,而在票营三审为会计部门,这让我认识到了票据的真实性尤为重要。对于卖出业务,由于以前没有接触,我只有通过阅读汇编和听课后,反复思考、理解,弄懂原理,融会贯通。在内部管理的业务学习中,会计核算是我的薄弱环节,只做过半年内勤的我对目前的会计制度和核算不甚了解。好在授课老师讲解明了,由浅入深,使我对会计管理有了较清楚的了解,同时对会计核算的分录有了正确的理解。通过风险管理的学习,我对票据业务中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对于政策风险、利率风险等方面的认识,纠正了我以前认为票据业务只有操作的风险的片面理解。在票据系统操作培训中,我认真对每一类票据案例输入、操作,在出现系统故障的空隙时间里,和同事、老师认真探讨输入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每一个案例的测试。通过四周的学习我从票据业务的经营品种到操作流程,从内部管理的原则制度到管理办法都有全面清晰的了解,并且通过考试强化了概念,加深了印象,通过上机熟悉了操作系统,促进了对业务的了解。更重要的是通过这四周的学习使我对票据业务的发展、特别是今后票据业务的工作有了清晰的认识。首先,我对票据市场有了初步的了解和认识。以前我在支行办理信贷业务时,对信贷业务的各个品种有所了解,知道票据贴现是我行票据业务学习小结的一项资产业务,是诸多贷款方式中的一种。而对票据市尝票据业务却知之甚少。通过学习,我了解到票据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建设和金融发展中起着积极的作用。而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间贸易流通的增加,票据作为良好的支付中介,以其操作方便、流动性强等优势获得了企业的青睐。去年我国年度票据签发量达到2.7万亿元,并成成倍增长趋势,票据市

如何进行票据业务检查

第一部分:票据业务监管业务环境(by 票友) 银行票据业务面临主要问题-市场 1)消规模普遍:承兑无控和贴现受控的制度缺陷导致贴现供需失衡,大量银票被违规隐藏。一部分银承贴现后被银行间接通过会计科目或资产转移方式违规消减;另一部分则流入在民间融资市场。 2)风险上升:票据掮客非法参与票据买卖,金融风险上升;部分金融掮客参与票据业务,导致与之业务紧密联系的银行机构及后续参与相关票据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都面临较大的案件风险和法律风险。 银行票据业务面临主要问题-银行 1)模式之变:传统的“持票生息”经营模式面临转型压力 2)空间受限:银行信贷增长受到货币政策调控,票据业务受到银行信贷投放政策的制约。 新资本管理办法,强化资本约束。外源性补充包括净利润留存,银行存在缺口。为满足资本充足率监管要求,银行必须控制全行资产业务扩张速度和调整资产结构。

票据市场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by 票友) 货币政策 信贷政策 市场资金价格 票据供求关系 监管政策 票据市场变化与监管重点关系(by 票友) 1)低利率推升票据:如果货币政策宽松情况下,资金成本低,企业选择商业汇票,小股份银行和城商行因为对存款保证金的需求,会接受需求,增签银行承兑汇票,监管重点为中小银行新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2)冲时点是个问题:如果银行承兑汇票签发量的增加会引发贴现压力增大,银行信贷规模容纳能力有限,不能完全满足需求,但是在可容纳范围内吸纳,特别是时点存款做出贡献。各类银行均会增加,重点关注新增贴现资金的冲时点问题和资金流向问题。 3)出表有巨大需求:银行吸纳的信贷资金不能占资产过久,因为有资本限制,规模限制,以及套利空间限制,银行开始设法出表,与信托合作、与证券合作应运而生。关注违规行为,蒸发信贷资产。票据理财、票据信托叫停、与证券公司等合作票据理财为监管重点。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管理制度 应付票据是指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交易而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时,签发、承兑的保证货款到期到付的商业汇票。 企业根据合同进行延期付款的交易业务,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时,购货方签发承兑汇票后即构成一种债务,所签发、承兑的商业汇票称为应付票据。应付票据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小企业的应付票据业务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并且这种结算方式不多,因此《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专门规范。 应付票据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但是有几点不同: 1.票据的签发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人员批准; 2.设置应付票据登记簿。票据登记人员不得兼管票据签发; 3.要有专人控制空白的、作废的、已付讫退回的票据; 4.要由不从事票据记录的人员负责定期付账; 5.要有专人复核票据利息核算;

6.应付票据要依号保存; 7.签发票据与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要定期核对。 其他应付款项的管理与应付账款基本类似,不再赘述。(一)商业汇票的使用流程 1.申请 存款人领购商业汇票,必须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并签章,签章应与预留银行的签章相符。存款账户结清时,必须将全部剩余空白商业汇票交回银行注销。 银行承兑汇票申请手续: (1)银行的公司业务部可受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承兑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银行承兑汇票申请书》一式两份,同时提供下列银行要求的资料: ①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人变更资料等; ②担保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年检)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或授权人身份证明、有关企业法

人变更资料等; ③要求银行办理承兑业务的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介绍; ④社会专职机构(会计/审计/资产评估事务所)审计的承兑申请人及担保人上年度以及近期的财务报告; ⑤抵押物、质押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以及保证人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⑥申请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购销合同及其增值税发票; ⑦银行要求的其他资料。 (2)经审批同意承兑后,执行承兑协议。 2.提示付款 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天。持票人应在提示付款期限内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对异地委托收款的,持票人可匡算邮程,提前通过开户银行委托收

商业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操作细则

商业银行票据(转)贴现业务操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规范本行票据贴现业务的柜面操作,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保障本行票据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业务操作流程。 第二章票据贴现流程 第一条票据贴现业务的办理流程 票据贴现业务操作流程主要包括接票受理、审验票据、查询查复、意见签署、账务处理等五个环节,分别涉及客户部、运营管理部和合规风险部三个部门。 (一)接票受理 客户部相关客户经理受理客户贴现申请,审验相关资格条件后,应由客户经理陪同客户或客户直接向运营管理部票据岗经办员提交票据,并登记交接登记簿。 (二)审验票据 运营管理部票据岗经办员与复核员应当客户面或在本行监控设备下完成票据受理、交叉审查等工作。票据岗主要审验票据承兑人、票据完整性、票据真实性及其他等四项内容。 1、票据承兑人 主要审查票据承兑人是否为工、农、中、建、交及股份制商业银行县级及县级以上分支机构,或其他经本行授信或认可的金融机构。 2、票据完整性 (1)收付款单位的户名和账号有无更改; (2)收付款单位开户行的行名和行号是否齐全; (3)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 (4)签发及支付日期是否符合《支付结算办法》的大小写规定; (5)承兑银行的签章及授权经办员的签章是否真实齐全清晰; (6)出票人的签章及单位背书章是否为客户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经办的签章; (7)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的名称是否更改,其他记载事项更改是否有原记载人的签章; (8)是否有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协议编号。 3、票据真实性 根据本行银行承兑汇票真伪鉴别方法的具体要求对票据的真伪进行鉴别,并做好相关鉴别内容的登记记录,留档备查。 4、其他 (1)背书是否连续,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是否在汇票和粘贴单的粘接处签章; (2)是否注有本行“不得转让”、“质押”字样,质押是否已注销。 (三)查询查复 经办员根据银行承兑票据各要素填写一式三联的查询查复书后,按有关结算业务规定向承兑人开户行办理查询,并逐笔对查询结果进行登记。查询查复应做到“有疑必查、查必彻底、有查必复、复必详尽”。查询书与查复书配对,专人专夹保管。 1、对于承兑人在异地的,通过大小额支付系统向承兑人开户行查询下列内容: (1)汇票票面要素是否相符;

常规的审计方法笔记

常规的审计方法 1、检查:使用广泛,相对取得成本较低。包括检查有形资产、文件或记录。 其中检查有形资产是证明资产存在的最可靠、最具证明力,资产的计价、权利或义务等需要通过检查文件或记录等进行认定。 检查文件或记录提供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性不同,取决于记录或文件的来源和性质。 检查文件从账簿核对到凭证为逆查,目的是确认交易是否确实发生、存在(检查存在性);从凭证到账簿为顺查,目的是检查交易是否经完整记录(检查完整性)。 2、函证:函证的回函一定要记录在工作底稿上。函证的证明力较强。 函证范围:与金融机构往来(无论期末是否仍有存款、借款余额,内容包括存款的余额、提款的限制、借款的余额和利率到期日及抵押品、信用证余额、汇票及本票余额及到期日等)、应收账款(无法函证证实时需要用其他审计程序替代)、应收票据、寄销或存放在被审计单位以外的存货、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预收账款、短期投资、担保、抵押、长期股权投资等。 函证的形式:积极式函证(金额不印在上面,更可靠),消极式函证较不可靠。

应收账款通常采取积极式。 函证的对象通常以抽样方式执行,应包括:金额重大项目;与管理层有利害关系的重大交易事项;关联方交易或余额;非正常交易或余额;可能产生重大错误或舞弊的交易或余额;期末重大调整事项。 进行函证程序:将对方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核对;经被审计单位签章后由审计人员直接寄发;函证中应写明回复的事务所名称及地址。 函证以电报、传真机代替信函方式以争取时间,但其回电不得经由被审计单位的设备接收。采取积极式函证未回函的应再次函证或考虑采取其他必要审计程序。 函证通常以资产负债表为截止日,于期后适当期间内实施。 3、观察:通常观察是搜集审计证据的第一步,之后再以其他证据加以佐证。 4、询问:审计人员根据询问结果考虑修改审计程序或追加审计程序。询问可能偏向于对被审计单位有利的方面,因此需要以其他证据加以佐证。 5、重新计算:对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 6、重新执行: 7、分析性程序(分析性复核) 8、通常用一种证据是不充分的,需要数种并用。搜集证据

票据贴现业务商业银行核算

票据贴现业务介绍及其核算 1.概念: 票据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在票据到期前,为获得资金而向银行贴付一定利息所做的票据转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票据贴现同一般贷款的差异 票据贴现业务属于贷款一种,同普通贷款又有差异。他们同属于资产业务,是借款人融资方式,银行都要计收利息。差异体现在以下几点:资产投放的对象不同。贴现贷款以持票人(债权人)为放款对象,一般贷款以借款人(债务人)为放款对象 体现的信用关系不同。贴现体现在银行与持票人、出票人、承兑人及背书人之间的信用关系,一般贷款体现在银行与借款人、担保人之间的信用关系计息时间不同。贴现贷款在放款时就扣息,一般贷款则在贷款到期或定期计收利息 放款期限不同。贴现贷款为短期贷款,最长6个月,一般贷款则分为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 资金流动性质不同。贴现可以通过再贴现、转贴现提前收回资金;一般贷款只有到期才可以收回资金 3.票据贴现商业银行核算 会计部门接收贴现凭证及其商业汇票后,按规定的贴现利率,计算出贴现利息并予以扣收。贴现利息的计算方法: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年贴现率/360) 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 1)收到商业票据时的会计核算 会计分录: 借:贴现资产-本金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面值)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同时,按汇票票面金额记表外账 收:代保管有价值品票面价值 2)资产负债表日,应按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收入金额 会计分录如下: 借: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贷:利息收入 Demo:2008年3月5日,甲银行收到客户T公司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140 000元,到期日2008年7月10日,T公司申请贴现,甲银行审定后同意按%的贴现率贴现。 贴现天数= 贴现利息=140 000 **66/360=1848元 实付贴现金额=140 000-1848=138152 元 会计分录: 借:贴现资产-本金银行承兑汇票 140 000 贷:吸收存款-借款人存款户 138152 贴现资产-利息调整 1848 3)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到期收回的核算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款的收回时通过委托收款方式进行。贴现银行作为收款人,应于汇票到期日前,匡算邮程,以汇票作为收款依据,提前填制委托收款凭证,向付款人收取票款。 收:发出委托收款登记簿 当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划回票款时,会计分录如下: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自查报告

信用社(银行)票据业务自查报告 *******: 按照《关于开展全省农村信用社票据业务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联社领导十分重视,迅速抽调了业务部、稽核部、财务部有关人员,成立了票据业务自查工作小组,对******联社******年6月底以前所办理的贴现及银行承兑汇票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办理票据业务的基本情况 联社从今年3月份开办了贴现业务,至今累计办理贴现业务765笔,金额49079万元,其中今年办理263笔,金额15965万元;******年办理502笔,金额33114万元。在办理过程中,从未发生过一笔到期未收回现象,止******年6月末贴现余额为21920万元,经核查账实相符。******年4月份开办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至6月末累计办理承兑汇票6笔,金额380万元,全部为全额质押,不存在任何风险。 二、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情况 (一)管理制度方面 在开办贴现业务和签发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前,联社依据《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陕西省农村信用社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贴现、转贴现及再贴现操作细则》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信用社票据中心业务操作流程》、《******农村信用社票据中心内控制度》、《******农村信用社贴现操作细则》、《******农村信用社票据中心岗

位职责》等制度,也建立了《******农村信用社票据业务突发事件应急制度》和《******农村信用社票据业务违规责任追究制度》。 (二)授权授信方面 联社已建立了承兑、贴现业务各层次、各环节的授权体系,并将承兑、贴现纳入了统一授信范围,实施授权管理,并核定了承兑的最高限额。 (三)业务流程方面 在业务流程方面,联社按内控要求明确了承兑、贴现业务的操作流程,明确了风险管理、信贷管理、会计结算等票据业务操作程序和业务人员岗位职责,相关制度能较全面的覆盖业务环节和业务岗位。 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方面,******联社执行的较好,票据业务岗位设置做到了前中后台分离,严格执行审贷分离制度,每笔业务都经贷审会和有权审批人审批;严格落实了授信审批条件;“印、押、证”三分管制度和岗位分离、相互牵制制度落实到位;专用印章管理、使用规范;银行承兑汇票的领取、使用、保管、销毁、登记等环节符合制度要求;承兑汇票空白凭证账实相符;办理承兑的相关质押单证和抵押物、贴现票据能按规定登记、保管,不存在虚假票据的问题及抵(质)押品随意变更及丢失的问题;档案管理符合要求,资料完整。 四、存在问题 (一)承兑汇票业务存在问题 在自查中,我们发现所办理的承兑汇票中有一笔签发人为陕西海

票据贴现业务会计税务要点整理

贴现业务相关会计处理说明 1、成员单位贴现 A为付款方,B为收款方,财务公司承兑银承,B贴现并付贴现利息受理贴现票据 根据持有贴现天数计算利息调整金额及成员单位获得贴现款余 额。 贴现天数=剩余至到期天数 贴现利息=本金*贴现天数*贴现率 企业实际获得贴现款=本金-贴现利息 借:1301 贷:201101-201户 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2、资产负债表日计提利息收入 信贷部:计算当月应根据当月贴现所占天数计算利息调整明细,推送至资金部入账: 借: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贷:利息收入60110403 会计部:根据新的贴现业务类型新增开票价税分离规则:将以上 贷方60110403利息收入-票据贴现拆分贷方为:60110463利息收

入-贴现利息收入(税后)+222101020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贴现利息开票信息推至金税系统 3、贴现未到期向央行再贴现 再贴现日: 信贷部:提供相应再贴现业务凭证,确认利息调整数 会计部: 借:10030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向中央银行借款2004摘要:本金 向中央银行借款2004摘要:利息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 信贷部:计算当月利息支出调整数 会计部:根据当月利息调整数 借:利息支出-向央行借款641102 贷:2004向央行借款摘要:利息调整 再贴现到期日: 信贷部:向会计部提供到期划款凭证 会计部:结转再贴现面值和央行存款科目,与信贷部核对 借:2004向央行借款摘要:面值 贷:借:100301 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4、贴现到期

1)资金部:系统自动处理贴现还款 借:201101 贷:1301贴现资产-面值(账户) 2)信贷部: 1、同时需结转尚未摊销完毕的1301贴现资产-利息调整科目 2、同时计入利息收入(按上述每月贴现利息调整规则计入当月应转收入数) 借:130199利息调整-01贴现利息调整-账号 贷:利息收入60110403-票据贴现利息(税前) 会计部开票价税分离规则:将以上贷方60110403利息收入-票据贴现拆分贷方为:60110463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税后)+2221010207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贴现利息开票信息可否推至营改增 5、转贴现业务(财务公司融出) 1)买断式 转贴现日 信贷部:提供转贴现出票方、收票方、贴现银行等信息凭证,标明剩余转贴现持有天数。转贴现面值及利息调整总数 资金部:根据信贷部指令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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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贴现业务基础知识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 行出售票据。 票据贴现的概述 票据贴现是指持票人为了资金融通的需要而在票据到期前以贴付一定利息的方式向银 行出售票据。对于贴现银行来说,就是收购没有到期的票据。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都较短, 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而且可以办理贴现的票据也仅限于已经承兑的并且尚未到期的商业汇 票。 票据贴现的种类 一般而言,票据贴现可以分为三种,分别是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贴现是指客户(持票人)将没有到期的票据出卖给贴现银行,以便提前取得现款。一般工商企业向银行办理的票据贴现就属于这一种; 转贴现是指银行以贴现购得的没有到期的票据向其他商业银行所作的票据转让,转贴现一般是商业银行间相互拆借资金的一种方式; 再贴现是指贴现银行持未到期的已贴现汇票向人民银行的贴现,通过转让汇票取得人民

银行再贷款的行为。再贴现是中央银行的一种信用业务,是中央银行为执行货币政策而运用 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 票据贴现的办理条件 商业汇票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 并填写贴现凭证,向其开户银行申请贴现。贴现银行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承兑汇票向其他银行转贴现,也可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贴现。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具有真实的商业交易关系 (三)提供与其直接前手之前的增值税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复印件。 申请票据贴现的单位必须是具有法人资格或实行独立核算、在银行开立有基本帐户并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济单位。贴现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具有到期还款能力,贴现申请人持有的票据必须真实,票式填写完整、盖印、压数无误,凭证在有效期内,背书连续 完整。贴现申请人在提出票据贴现的同时,应出示贴现票据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原件并提供 复印件或其它能够证明票据合法性的凭证,同时还应提供能够证明票据项下商品交易确已履 行的凭证(如发货单、运输单、提单、增值税发票等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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