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文档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措施

农民土地权益保障措施近年来,农民土地权益保障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本文将从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土地权属确权登记、土地维权渠道等方面阐述相关的安全措施。
一、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土地承包制度是保护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在土地承包制度改革过程中,政府需要采取措施确保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得到有效保障。
首先,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权确认机制,确保农民的承包权得到明确和稳定的法律保障。
其次,加强土地承包权的流转管理,防止违规流转导致农民权益受损。
同时,建立健全的土地流转市场,提供公平公正的交易平台,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能够有合理收益。
二、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土地征收是为国家发展需要而对农民土地产权实施的强制性收回。
为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应制定明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程序。
首先,应确保征收补偿价格公开透明,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损害农民的利益。
其次,加强征收补偿资金管理,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支付给农民。
同时,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及时解决农民在土地征收中的问题和矛盾。
三、土地权属确权登记土地权属确权登记是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环节。
政府应加大土地权属确权登记工作力度,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明确和稳定的法律保障。
首先,加强土地权属调查工作,摸清农村土地权属现状,为确权登记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其次,建立健全的土地确权登记程序,简化手续,减少农民办理登记的成本和风险。
同时,加强土地权属纠纷解决机构的建设,提供便捷的纠纷调解和仲裁服务,保障农民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四、土地维权渠道为了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政府应建立多样化的土地维权渠道。
首先,加强农民组织建设,建立农民权益保护组织,提供法律和政策咨询、维权援助等服务。
其次,建立健全的农民投诉举报制度,确保农民能够便捷地向相关部门举报违法行为。
此外,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使他们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土地权益。
保证农民土地权益措施

保证农民土地权益措施保证农民土地权益措施的重要性及实施方法引言:农民土地权益是农村发展的基础,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仅是维护农民利益的需要,也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为此,本文将从政府角度、法律手段以及社会监督等方面展开详细阐述保证农民土地权益的重要措施。
一、健全土地制度保障机制1. 深入推进土地确权登记农民土地权益的首要保障是确权登记,政府应加大力度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并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保护。
确权登记可以有效地减少土地权益争议,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并为农民提供有效的土地证明,确保其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2. 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对土地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控性。
加强对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管理和监督,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合法使用权、收益权和流转权。
3. 加强农地流转管理科学合理引导土地流转,通过实施农地流转政策,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化利用,并保护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的合法权益。
健全土地流转登记制度和土地流转市场体系,确保土地流转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二、强化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法律法规1. 完善相关土地法律法规立法上要加大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保护,修订和完善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土地权益的保护范围、权力责任分工,确保农民土地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 加大对土地执法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违法侵占土地、乱占乱用农民土地的打击力度,建立完善农民土地维权机制,确保土地违法行为的查处和纠正。
3. 加强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纠纷解决机制,设立专门的土地纠纷调解组织,提供有效的纠纷解决渠道。
加强农村法律援助工作,保障农民在土地纠纷中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农民土地权益监督机制1. 健全农民土地权益监督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农民土地权益监督机制,加强对土地管理、承包合同执行、土地流转等方面的监督。
完善监督手段,采取定期抽查、投诉举报、社会监督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
农民权益保护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

农民权益保护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在中国农村地区,农民是构成社会基础的重要群体,也是农业生产的主体力量。
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持续发展,社会各界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
本文将从土地保护、农产品收购、劳动权益保障和农民教育培训四个方面阐述这些重要举措的具体内容和意义。
一、土地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农村发展的基础。
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和政策。
首先,土地征收需要公正、公平进行,农民在土地征收中应得到合理的补偿,同时他们的合法利益也需要得到保护。
其次,土地流转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和有偿的原则,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有更多的话语权和利益保障。
此外,国家还加大了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力度,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不受侵害。
二、农产品收购农产品收购是农民利益保障的重要环节。
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政府鼓励建立健全的农产品收购和销售体系。
一方面,政府通过补贴政策,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保证农民的利益。
另一方面,建立起完善的农产品市场体系,支持农民组织开展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产品的销售价值。
这些措施不仅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可以加强农产品市场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三、劳动权益保障农民是农业生产的主力军,保障他们的劳动权益对于农村社会稳定和农业生产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劳动权益的政策。
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的实施是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
这一制度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减少拖欠和拖延支付工资的现象。
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的权益保护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加强维权能力,使农民工能够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农民教育培训教育是提升农民素质、增强他们自我保护能力的有效途径。
为了提高农民的教育水平,国家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首先,政府加大了教育投入,提高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力度。
其次,推进农村学校“县域化”建设,保障农村学生接受优质教育资源。
此外,政府还组织培训班和技术指导,帮助农民提升职业技能,开展农村文化教育,增加农民的文化娱乐生活,提高他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如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在全球金融危机 尚未走 出泥潭 ,我国加工制造业持续低迷的大背 景下 ,农村 “ 城镇化 ”建设将 成为推动我 国经济快速平稳增长的新增 长点 。农村 “ 城镇化 ”建设的难点在 资金 ,资金来源主要在于充分发 挥集体土地财产权作用,全面激活集体土地沉睡 资本 。在我 国现有社 会保障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 ,土地仍然是农 民赖 以生存 的最基础性的 物质要素 ,不论是进城落户农民还是务农农民对 土地 的感情还很深 , 有一块地 ,仍是他们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党的十 八届三 中全会 提 出了 “ 保 障农 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 “ 让农民平 等参 与分享 现代化 成果 ”和 “ 赋 予农 民更多财产权利 ”等新政策,国务院出台的 农村 土地三项 制度 改革。 “ 保护农 民合法土地权益 ”成为 了当今土地管理制度改 革中的焦点、热点问题 ,也是保障 “ 城镇化 ”建设顺利推进、成功激 活集体土地沉睡资本的关键 。 1相关情况 濮 阳市位 于河南省 东北部 ,黄河 下游 北岸 ,冀 、鲁 、豫三 省交 界处 ,是 以农业 为主 的省辖市 ,经 济发展落 后 ,人均 土地资源 少, 土地后备资源匮乏 。2 0 1 3 年年末,全市总人口3 8 7 . 9 2 万人 ,农业人 口 2 4 8 . 1 9 万人 ,城镇化率3 6 . 7 % ,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7 9 0 4 元,有进城务 工 农 民8 3 . 8 万 人 ,分 别 占全 市 总 人 口、 农 业 人 口的2 1 . 6 % 、3 3 . 7 % ,涉 及土地总面积为4 2 7 1 1 6 . 2 8 公顷 ,其中耕地面积2 8 3 6 2 7 . 2 3 公 顷,集体 建设用地面积5 4 5 6 3 . 8 9 公顷。
保障农民权益保证措施

保障农民权益保证措施保障农民权益的保证措施一、土地权益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是其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因此保障农民的土地权益至关重要。
1.依法确认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政府应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得到合法认定和保护,防止出现非法侵占和强制征收的现象。
2.建立土地流转市场监管机制:一方面,政府应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加大查处非法流转和恶意夺取农民土地的力度;另一方面,政府还需要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土地流转是合法、公平、公正的。
3.完善土地使用权保护机制:政府应加强土地使用权的保护,通过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监督机制,保障农民土地使用权的稳定和延续性,同时加强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民的收入和利益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因此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1.严格监管农业生产环节:政府应加强对农业生产环节的监管,加强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确保农产品安全。
2.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政府应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促进食品生产企业合法经营,并加大对假冒伪劣农产品的打击力度,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3.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政府应积极推动农产品产销对接,为农民提供直接销售渠道,减少中间环节,保证农产品质量和价格的稳定。
三、农民劳动权益保障农民的劳动权益保障是确保农民权益的重要方面。
1.建立农民工资保障机制:政府应加强农民工资支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农产品生产企业的工资支付制度,确保农民工资的及时支付。
2.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政府应推进农民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对农民劳动权益的保护,规范劳动关系,确保农民的劳动权益得到合法保护。
3.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政府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为农民提供农业保险保障,减轻农民面临灾害和风险时的经济负担。
四、农民社会保障农民的社会保障是保障农民权益的重要内容。
1.推进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建设: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设,规范养老金支付机制,确保农民能够获得相应的养老保障。
农民权益保护措施

农民权益保护措施近年来,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转型升级和农产品市场的发展,农民权益保护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为了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需要采取一系列安全措施。
本文将从法律保障、土地权益、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民福利四个方面,展开详细阐述农民权益保护措施。
一、法律保障法律保障是农民权益保护的基础。
国家通过《农民合法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为农民的财产权、人身权、劳动权以及农村土地等权益提供明确而有效的法律保护。
同时,要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普及农民知识产权、劳动法律等相关法律知识,提高农民法律维权意识。
各级人民法院、农村工作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加强对农村合同、农产品交易等方面的司法监督,确保农民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二、土地权益保护土地是农民最重要的财富之一,土地权益的保护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
政府应加强土地流转管理,确保土地权益合法、有序、稳定。
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机制,明确承包期限和流转手续,加强对土地流转市场的监管,避免土地权益被侵害。
此外,要加强土地维权宣传,帮助农民了解土地流转、土地承包等相关政策,提高农民对土地权益的保护意识。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健康问题。
为了保障农民的农产品质量权益,政府应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和溯源体系。
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督,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的行为,保障农产品的纯度和安全性。
同时,加强对农产品加工、储存、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安全可追溯。
此外,要加强农产品质量宣传,提高农民对农药、化肥使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认识,培育农民的安全生产和消费意识。
四、农民福利保障农民福利保障是保护农民权益的重要方面。
政府应加大对农民的政策支持,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和生活品质。
加大对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提高农民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的福利待遇,让农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相当的社会保障。
应对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措施

应对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措施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是当前发展中国家农业劳动力稀缺的背景下,确保农民持续参与农业生产的重要保障。
为了应对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问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建立健全农地承包制度。
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确保土地承包权的稳定和可转让。
这样,农民在承包土地时可以更有保障,同时农村土地流转更顺畅,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益。
其次,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化。
应该支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引导农民将承包地流转给具备规模经营能力的农业经营主体,增加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综合效益。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土地交易平台、推进土地产权登记等措施,促进农地市场化流转。
第三,加强土地流转中的农民权益保护。
政府应制定明确的土地流转政策,明确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权益保护措施,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能够享受到公平合理的报酬。
同时,对于因土地流转导致农民失去耕地的情况,应该进行适当的补偿和安置。
第四,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权证书发放力度。
政府应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权证书的发放工作,确保土地承包权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农民持有土地承包权证书能够有效保障其土地承包权,并提高农民的土地资源配置能力。
第五,加强土地承包权监管和维权体系建设。
政府应完善农村土地承包权监管机制,加强对承包人、承包地和承包经营方式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违法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农民土地权益保护的维权机制,为农民提供法律援助和维权服务,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第六,加强农村土地管理和规划。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土地的管理和规划力度,合理布局农村经济要素,推动农地持续高效利用。
同时,对于农村土地空闲和闲置现象,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鼓励农民将其流转给有能力开发农业资源的农业企业,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水平。
总之,应对农村土地承包和农民土地权益保护问题需要从制度、政策、监管和维权等多个方面着手。
只有政府、农民和市场三方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农地的高效利用和农民土地权益的有效保护,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土地法如何保护土地权益与合法使用

土地法如何保护土地权益与合法使用土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保护土地权益与合法使用是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的基本要求。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土地法,用以规范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及相关权益。
土地法的实施能够确保土地资源充分发挥效益,保护土地权益并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土地法与土地权益保护土地法作为土地利用的基本法律,旨在保护土地资源、土地所有权及使用权的合法权益。
土地法通过确立土地的法律地位,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和使用方式,保障土地权益不受侵犯。
例如,土地法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转让程序,保障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真实合法性。
同时,土地法强化对土地资源的保护,通过土地规划、土地使用审批等措施,防止不合理的土地开发和过度利用。
土地法保障土地权益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对土地征收与补偿的规定。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土地法明确了合法征收的条件和程序,并规定了合理的补偿机制,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土地法强调公平公正原则,保护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经营者的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土地法与合法使用土地法不仅保护土地权益,还规范土地的合法使用。
合法使用是指土地使用者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利用的行为。
土地使用规划是土地法对土地合法使用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土地使用规划通过确定土地利用方式、用途、范围等,确保土地合理利用、功能互补、环境友好,并维护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法还强调对土地使用过程的监管和管理。
各级政府依据土地法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土地的监测、监管和日常管理,确保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合同的规定。
同时,土地法规定了土地的承包、出租、转让、抵押等具体行为的限制和要求,防止土地的非法抵押、转让或滥用。
三、土地法对土地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意义土地资源是有限的,保护土地权益与合法使用对于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土地法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法律框架,维护土地权益,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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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进城务工农民合法土地权益
在全球金融危机尚未走出泥潭,我国加工制造业持续低迷的大背景下,农村“城镇化”建设将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快速平稳增长的新增长点。
农村“城镇化”建设的难点在资金,资金来源主要在于充分发挥集体土地财产权作用,全面激活集体土地沉睡资本。
在我国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备的情况下,土地仍然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础性的物质要素,不论是进城落户农民还是务农农民对土地的感情还很深,有一块地,仍是他们生活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让农民平等参与分享现代化成果”和“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等新政策,国务院出台的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对完善和保护集体土地权利积极进行试点和探索。
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成为了当今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中的焦点、热点问题,也是保障“城镇化”建设顺利推进、成功激活集体土地沉睡资本的关键。
1 相关情况
濮阳市位于河南省东北部,黄河下游北岸,冀、鲁、豫三省交界处,是以农业为主的省辖市,经济发展落后,人均土地资源少,土地后备资源匮乏。
2013 年年末,全市总人口387.92 万人,农业人口248.19 万人,城镇化率36.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904 元,有进城务工农民83.8 万人,分别占全市总人口、农业
人口的21.6%、33.7%,涉及土地总面积为427116.28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83627.23 公顷,集体建设用地面积54563.89 公顷。
2 农民土地权益现状
为全面了解务工农民土地权益,将涉及务工农民的土地权益按照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土地发展权和集体土地处置的知情权、参与权进行分类,并对濮阳市5 县2 区务工农民具有代表性的黄河滩区乡(镇)、乡镇企业较发达乡(镇)和城市郊区乡(镇)进行走访和座谈,利用手机短信就一些热点问题向在外务工的农民进行调查,务工农民用朴实无华的语言表达了对土地权利受损的不满和保护权益的愿望。
2.1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有期限的用益物权,指农民承包使用、收益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的权利。
调查发现,承包地仍是农民心目中最可靠的社会保障,
有一亩三分地”是他们在外打拼的最后心理底线。
如今80%的村
庄,承包地已不能正常调动,添人不添地、去人不退地现象普遍,农民对此意见较大。
对200 个进城务工农民的短信调查结果显
示,85%的人希望在城市落户定居后保留承包地;5%的人认为,若户口换承包地有偿,可以放弃;只有2%的人认为有城市户口,
就可以无偿放弃。
有一个进城务工农民的短信回复代表了大多数人的愿望:“家里的一亩三分地是我们出外打工的基础,但是现
在一家几亩地这么多人管理,存在大量重复性的工作,效率很低,而且管理不专业。
年轻一代很多都不在家,农忙时回来的成本那么高,回来根本不划算,不回来,上年纪的又干不动。
这样造成人力、金钱大量浪费。
下一代的年轻人大多不愿守着这几亩地,流转出去也是必然趋势。
希望政府能带头找一些具备实力、可靠的单位或者个人帮农民早日实现承包地流转,使承包地增效、农民增收!!”
2.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生产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
调查发现,集体建设用地中的宅基地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认为宅基地是祖辈传下来的财产。
如今85%的村集体不再统一划
分庄基,宅基地来源主要为继承和私下拿承包地交换,违法违规现象普遍。
而在近年兴起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村民都抱有建新不拆旧思想,对拆迁补偿和村庄土地综合整治中产生的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有偿调剂使用所得收益分配反映强烈。
短信调查结果
显示,82%的人选择在城市落户定居后要求保留宅基地;5%的人
希望有偿转让;15%的人希望拿宅基地换城市住房。
2.3集体土地发展权
集体土地发展权是指集体土地转变为不同用途的权力,包括农村建设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权力。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以
及国家土地政策的收紧,土地供需矛盾紧张。
地方政府为缓解土地供需矛盾紧张局面,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上做起了文章,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为耕地来置换城市建设用地指标。
而土地价格在于土地用途,土地用途在于被规划所赋予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远远高于农用地使用权。
政府拿走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置换的建设用地出让所得收益和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有偿调剂使用所得收益,而这些所得收益远远大于其投资,损害了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权利。
更甚者,近年来,濮、范、台三县政府利用土地利用现状图与现实有差异的实际,只在黄河滩区群众早已开垦的耕地上打几口机井,修几条乡间生产小路,或者在图上画画,表上填填,就利用群众已开垦的耕地进行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有偿调剂使用交易,交易来的巨款由政府或国土部门支配,一分不给群众,严重侵害了农民土地权益。
但是,憨厚朴实的滩区群众不了解土地开发复垦政策,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方面的土地权益,保护索要这方面的土地权益无从谈起。
2.4集体土地处置的知情权、参与权
为维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土地管理法律和文件中对土地征收、土地复垦、承包土地调整等方面赋予了更多知情权、参与权。
经调查发现,在实际操作中,因种种原因,知情权、参与权只是走走形式,只有村干部或者一些小利益集团的知情参与。
如在土地征收过程中执行“两登记一公告”制度时,有些工作人员
只是将纸质公告交给被征地村干部,村干部只是在没人的时候贴上,拍个照片作证后马上撕下来;征收听证参与人员,只有村干部和乡里人员参加或者他们找一些不相干的利益共同体参加,走
走过程。
上述情况,违反了法律规定,严重损害了农民的知情权、
参与权。
3 政策建议
3.1完善权能,健全市场
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
组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组织,加强土地流转信息发布,建立流转档案,完善流转的中介服务机制、价格形成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
3.2自愿退出,保护权益
农民进城落户后,是否放弃承包地、宅基地,都要在农民自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不能把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提条件,更不能强制要求农民退地。
对于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农民,也可以采取土地换社保、提供免费培训、廉租房或给予住房补贴、子女免费义务教育、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等多种政策措施,鼓励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关保护农民权益的精神,保障农民公平
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将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置换的建设用地出让所得收益和建设用地复垦指标有偿调剂使用所得收益科学、合理的与农民分享。
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3.3推进征地改革,统一城乡
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减少非公益性用地划拨。
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同时,严格执行上级文件,每年拿出上级下
达的10%以上的建设用地指标集体经
济,减少宅基地普遍违法现象。
3.4加强监督,信息共享
政府要制定政策,加强对农民土地权益的监督。
同时,利用网络、手机短信、微信、QC群等手段,发布土地征收公告,宣传土地权利常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收益权,达到信息共享、透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