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土地权益变迁过程考察(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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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与趋势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演变与趋势

▪ 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历史演变
1.改革开放前,中国农村土地市场主要受到计划经济的限制, 土地流转和交易较少。 2.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市场逐渐放开,土地流 转和交易逐渐增加。 3.目前,中国农村集体土地市场已经逐渐成为农村土地流转和 交易的重要平台。
改革趋势: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历史演 变与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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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与意义 2. 历史演变:土地承包制的建立与发展 3. 历史演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与调整 4. 历史演变:农村土地权益保护的法制化 5. 现状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 6. 改革趋势:土地承包制的优化与拓展 7. 改革趋势:农村集体土地市场的建立与完善 8. 改革趋势:农村土地制度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 农村土地权益纠纷多发
1.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征收纠纷等问题频繁发生,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2.部分地区存在土地权益不明确、土地流转不规范等问题,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不利影响。
现状分析:农村土地制度的主要问题
▪ 农村土地规划和管控不足
1.当前农村土地规划和管控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导致土地利 用不合理、资源浪费等问题。 2.缺乏有效的土地用途管制和耕地保护机制,影响了农业可持 续发展和生态保护。
历史演变:农村集体土地的流转与调整
▪ 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的影响
1.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对农村经济结构产生了重要影响,推动了农村经济的市场化和 现代化。 2.农村集体土地流转也影响了农村社会治理结构,加速了农村社会结构的分化和重 组。
▪ 农村集体土地调整的必要性
1.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农村集体土地调整成为必要手段 ,以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需求。 2.农村集体土地调整也有助于解决农村土地纠纷和土地权益不平等问题,促进农村 社会公平和稳定。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1949一1978)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政策((1949. 10-1956. 9)第一阶段:继续推行土地改革政策(1949. 10一1953春)第二阶段:初步建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1953. 4一1956. 9)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1956. 9一1966. 5)开始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宣告结束。

(1956. 9一1958年底)3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1966.5 -1976. 10)土地政策基本处于停止不前,乃至倒退、混乱或被砸碎的不正常状态。

4徘徊时期的土地政策(1976. 11-1978. 11)比文化大革命时期虽有所好转,但起色不大,突出的特点是徘徊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1978 – 2002)一、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1978.12-1982.1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变和拨乱反正的完成,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召开标志着人民公社开始解体二、家庭联产承包政策的演变((1978.12-2002.12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20年是人民公社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带有浓厚的人民公社色彩,后20多年是改革开放时期家庭承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

第一阶段是大突破阶段(1978. 12-1984. 12 )所谓大突破指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这一阶段的体制特征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制度全而解体,新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经营体制基本确立。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走过了一个不平凡阶段。

第二阶段是大磨合阶段(1985. 1一1991. 12 )。

所谓大磨合,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

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其体制特征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转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领域,向计划经济时期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统购统销制度”发起冲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中国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经历两轮高潮。

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是以农村土地权属改革和城市土地收归国有的改革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进行土地的没收、征收和分配。

另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农村土地联产责任制和城市征收合资企业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土地使用权的下放和有偿使用。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土地制度演变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划拨,二是土地无偿使用,三是无限期使用,四是不准转让。

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城市经济和人口规模的扩大,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病日益显现。

主要问题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出现浪费和资产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大量的单位又无法获得土地资源,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分布和合理布局形成体制障碍;企业成本失准,难以准确衡量经济效益;城市的房地产业无法进入良性循环,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二、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制度演变过时的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导致文革结束不久中国实行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

而土地制度改革又成为大陆改革开放的先声和贯穿整个过程的主要内容。

从那时开始对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的所用权的前提下,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1.开始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之先河,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打破大陆延续了将近30年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度。

该法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

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可以追溯到新中国成立初期,以下是其主要的演变过程:1. 土地改革时期(1950年代初-1950年代中)新中国成立后,土地改革成为当时的重要任务。

这一时期,政府实施了土地国有化和土地分配给农民的政策,农民获得了土地的使用权,并进行了土地的再分配。

2.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1950年代末-1970年代初)在这一时期,政府加强了对土地的集中控制,实行农业合作化政策,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再次归于集体所有,实行集体经济组织为单位的土地使用制度。

3. 改革开放初期(1970年代末-1980年代末)在改革开放初期,政府逐步放开土地管理权,引入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通过个体承包经营土地的方式,鼓励农民增加农业生产效益,从而实现经济的发展。

4. 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1990年代初-2000年代初)在这一时期,由于城市化的推进,土地供应紧张,政府启动了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高效、透明、规范的土地供应体系,以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

5. 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2000年代初至今)中国政府启动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改革,目的是通过流转土地使用权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

这一政策推动了农地流转、土地托市等方面的改革。

6. 农村土地确权制度建立(2008年至今)为解决农村土地权益不明晰、冲突频发等问题,中国政府推行农村土地确权改革,逐步建立起农民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制度,以确保农民土地权益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中国土地政策的演变过程体现了从国有化到农业合作化,再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以及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和确权等一系列政策的变革,旨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

改革开放前后土地政策的演变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改革开放前新中国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1949一1978)1.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土地政策((1949. 10-1956. 9)第一阶段:继续推行土地改革政策(1949. 10一1953春)第二阶段:初步建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政策(1953. 4一1956. 9)2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的土地政策 (1956. 9一1966. 5)开始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个体农民土地私有制宣告结束。

(1956. 9一1958年底)3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土地政策 -1976. 10)土地政策基本处于停止不前,乃至倒退、混乱或被砸碎的不正常状态。

4徘徊时期的土地政策(1976. 11-1978. 11)比文化大革命时期虽有所好转,但起色不大,突出的特点是徘徊性。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政策的发展变迁(1978 – 2002)一、人民公社后期的土地政策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全国工作重点的转变和拨乱反正的完成,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于1982年9月召开标志着人民公社开始解体二、家庭联产承包政策的演变( )以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界:前20年是人民公社的历史,这一时期的土地政策带有浓厚的人民公社色彩,后20多年是改革开放时期家庭承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

第一阶段是大突破阶段(1978. 12-1984. 12 )所谓大突破指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这一阶段的体制特征是人民公社“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经营制度全而解体,新的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经营体制基本确立。

这一时期,土地政策走过了一个不平凡阶段。

第二阶段是大磨合阶段(1985. 1一1991. 12 )。

所谓大磨合,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

这一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处于一个剧烈的分化、改组并重新整合的过程,其体制特征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全面转入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领域,向计划经济时期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之一——“统购统销制度”发起冲击。

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

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

建国以来农村土地政策的历史演变建国以来的农村土地政策演变大致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变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为农民土地私有制时期;第二个时期是制定《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等一系列政策决议,通过农业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和人民公社运动,变农民土地所有制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时期;第三个时期即新时期是通过中共中央发布的一系列一号文件等决议措施,使土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发生分离,实行集体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时期。

1、1950-1952土地改革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许多属于民主革命范畴的问题尚未解决。

农村的封建剥削制度依然存在。

1950年6月28日由中央人民政府通过,并于6月30日由毛主席发布命令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标志着1950年全国土地改革开始,土地改革的总体思想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现“耕者有其田”从《土地改革法》公布到1953年春,除了中共中央决定不进行土地改革的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约700万人)外,中国大陆的土地改革已宣告完成。

在农村彻底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地主私有的土地制度,实现了农民土地所有制2、由互助合作(1953年—1957年)土地改革,及人民公社化运动(1958年—1961年)向“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集体所有制过渡(1962年—1978年)。

1951 年9 月,中共中央召开全国第一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它不仅认同了互助组的做法,而且引导农民在一些比较巩固的互助组内试办初级社。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做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指出由常年互助组,到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到实行完全的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是我们党所指出的农业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改造的道路。

”1955年7月31日,毛泽东在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上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对实现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途径、步骤、方针、原则作了系统的论述。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历程与完善建议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历程与完善建议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历程与完善建议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土地流转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开始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并在逐步完善中发展壮大。

本文将对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历程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

一、我国农村土地流转的历程1. 第一阶段(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土地承包责任制试点阶段上个世纪80年代末期至90年代中期,我国在政策上开始尝试改革农村土地制度,实现了首批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试点。

这一试点政策的出现,为农民提供了明确的土地使用权,不仅扩大了农民的生产自主权,而且有利于提高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的快速发展,取得了初步成果。

2. 第二阶段(90年代中期到2000年代末):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土地在第二阶段,我国开始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土地的制度。

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使土地得到更好的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在这一阶段,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租赁、转让和交换也得到了政府的支持。

尽管在协商方面的问题仍然存在,但整个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开始逐步成形。

3. 第三阶段(2010年至今):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进一步完善2010年,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开始进一步完善。

随着时间的推移,多种农村土地流转模式也在不断涌现,包括招标租赁、拍卖租赁、竞价出让、土地托管等多种模式,试图为中国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土地流转模式和解决方案。

同时,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办法,加强了政府对农村土地流转的监管和管理。

二、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存在的问题1. 没有足够的保证在土地交易、土地租赁等方面,我国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仍存在一些区域性限制。

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很多地方仍然无法提供足够的保证,导致农民在土地流转方面遇到困难。

2. 土地流转空间有限近年来,我国的土地流转已经取得一定的进展,但在土地流转的数量和面积方面仍然存在限制。

由于政策的限制和地方的公共服务不足,许多小农户还需要寻找其他途径来寻求农村土地流转。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巨大变化调研综合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巨大变化调研综合报告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巨大变化调研报告1978年,党旳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开放战略,从此中国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旳变化。

回眸30年农村旳变化,除了用一种“巨大”来概括外,无法用别旳词汇来形容。

一、观念上旳变化1、思想观念旳变化思想上由本来旳干好干坏一种样,变成了我为自己生产,干好干坏都是我自己旳,与自己利益直接有关,干旳越好越有收益,自己就会越富有,生活就会越好。

本来旳生产活动由生产队安排,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不管这种安排与否合理,并且生产旳粮食也是由生产队统一支配,农民在生产上主线就是被动旳。

改革后,土地下放到户,农民有了生产自主权,可以自主决定自己旳生产活动,充足行使自己旳生产管理权和农产品支配权,积极性和积极性得到了充足调动,真正行使了“当家作主”旳权利。

2、生产观念旳变化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旳实行,土地划分到户,农民生产观念发生了很大变化。

不再是吃大锅饭、得过且过,目前做旳好、生产旳多都是自己旳,大大激发了农民生产旳积极性,也有效地杜绝了此前亩产上万斤旳荒唐浮夸风。

土地旳运用也不再局限于只种植农作物或某些常用旳经济作物,朝着规模化、专业化方向发展。

土地旳多重运用率大大提高,同样旳一块地产生旳经济价值较此前翻了几番。

3、生育观念旳变化未实行筹划生育前,一对夫妻生7、8个子女旳很正常,人口多,在有限旳经济资源下家里就穷,成了越穷越生,越生越穷旳恶性循环,农村生活苦不堪言。

后来国家倡导一对夫妻只生育一种子女,但在实行之初落到实处旳并不多,老式旳养儿送终旳观念根深蒂固,没有儿子只有女儿旳家庭要受其她人旳白眼,因此,超生、偷生旳不少,农民旳家庭承当仍然很重。

目前随着社会旳进步,生育观念发生了主线性旳转变,许多家庭自愿只生育一种孩子。

4、生活观念旳变化此前是家里只要能吃上猪肉就叫富有、生活过旳好。

人人向往顿顿吃白米饭、白面馍。

目前旳农村,人们也朝着吃健康旳高原则看齐,吃肉不算什么,反而要吃素菜、吃粗粮,有一种说法叫作“回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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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贸研究 2010. 2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土地权益变迁过程考察冯宇李政(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100083摘要:农民土地权益是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情况的直接反映。

狭义上的农民土地权益主要包括土地生存权和土地发展权。

基于/产权结构要素流动0的理论分析模型,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农村土地政策变革下的农民土地权益变迁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

这三个阶段在本质上也就是土地生存权和土地发展权逐步实现的过程。

关键词:土地政策; 制度变革; 农民土地权益; 产权结构; 要素流动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6260(2010 02-0046-06三农问题, 首先是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近年来, 学术界关于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探讨日渐增多, 但研究成果大都仅以现时农民土地权益侵害问题为对象, 分别从法律制度、产权结构、经济补偿、权益维护等角度探讨了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治理对策, 而对于中国农民土地权益变迁过程的研究则十分有限。

为此, 本文在系统阐释农民土地权益内涵的基础上, 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工业化进程中的土地政策变革为背景, 就农民土地权益的历史变迁过程进行研究, 从而为今后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农民土地权益的概念界定农民土地权益是农民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

广义上的农民土地权益是指农民基于土地获得的全部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其他社会权益; 狭义上的农民土地权益仅指农民基于土地获得的全部经济权益, 主要包括土地生存权和土地发展权(见图1 。

在工业化加速发展的现阶段, 农民的各项土地权益问题大都是由土地经济权益所引发的, 土地经济权益是农民土地权益的基础, 没有土地经济权益, 农民的其他一切土地权益便无从谈起。

因此, 对农民土地经济权益的研究与剖析是深入理解农民土地权益问题的关键。

土地生存权和土地发展权构成了农民土地权益的基本内容。

其中, 土地生存权又是土地发展权的基础和前提。

土地生存权是指农民基于土地的农业生产属性所获得的基本经济利益, 是国家保障农民基本生存权利的集中体现, 主要包括农民基于其所承包土地获得的基本食物保障、基本生活保障(如农业种养殖收入等以及基本社会保障(如政府农业补贴、灾荒救济等。

土地发展权是指农民基于土地的非农业生产属性所获得的基本经济利益, 是农民分享国家工业化发展成果的集中体现, 主要包括:在不变更土地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 通过农用地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所获得的流转收益; 在不放弃承包经营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前提下, 外出务工所获得的劳务收益; 失地农民的补偿安置收益等。

土地自由流转是实现农民土地发展权的基础和前提。

收稿日期:2009-11-20作者简介:冯宇(1979李政(1982, 女, 江西都昌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

, 男, 山西静乐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博士生。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农民土地权益的历史变迁过程, 在本质上就是以上两种权益逐步实现的过程。

经济权益政治权益社会权益狭义概念(经济权益基本食物保障(口粮生产性权益基本经济保障(农业种养殖收入 (土地生存权基本社会保障(政府农业补贴、救助等土地流转收益非生产性权益外出务工收益(土地发展权失地补偿收益图1 农民土地权益概念二、农民土地权益的变迁过程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农民土地权益的变迁过程可以鲜明地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在二元结构条件下, 基于承包经营的农民土地权益; 二是在城乡统筹条件下, 基于政府主导的农民土地权益; 三是在城乡一体条件下, 基于土地流转的农民土地权益。

其中, 第二阶段是第一阶段向第三阶段的过渡阶段。

1. 二元结构条件下, 基于承包经营的农民土地权益建国初期, 计划经济体制、公有制经济结构和按劳分配制度的确立为中国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顺利推进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林毅夫等, 1999, 而由此所引发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也成为影响中国社会未来发展的重大问题。

在此格局下, 改革开放前, 中国农业部门、农村经济体系受到了严重打击, 部门之间、城乡之间的矛盾日渐凸显, 农民土地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农民土地生存权受到严峻挑战, 农民土地发展权更是无从谈起, 国民经济已很难在原有格局下继续发展。

1978年开启的改革开放事业, 不仅标志着中国经济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 也标志着原有利益格局的重新安排。

首先, 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被彻底打破, 工业部门和农业部门、城市经济体系和农村经济体系协调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 其次, 确立/双轨制0改革模式, 以非国有经济改革的实际成果推动国有经济改革步伐。

在这一改革框架下, 以农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土地制度变革得以顺利实施。

1978 1984年中国主要农产品增长情况见表1, 据统计, 这一时期中国农业生产中制度因素的贡献率高达46. 89%(L i n , 1992 。

这一时期, 中国农业产出增长的根本原因在于土地政策改革催生的农民土地权益特别是土地生存权的落实。

首先, 发展战略的重大调整, 从根本上改变了农业部表1 中国主要农产品增长情况主要农产品19783047. 7216. 7512. 8856. 3466 1984单位:万吨, %增长率33. 65188. 79132. 2579. 9121. 83门原有的经济歧视局面, 第一产业得以与其他产业平等、粮食棉花协调发展, 从而奠定了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基础; 其次,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 使农民获得了除土地所有权以外的绝大多数土地权益, 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得到前所未有的提升, 政策的激励作用得以彻底释放; 再次, 利益格局的重新安排, 使政府构建了以补贴、救济和救助等为油料肉类水产品4073. 1625. 811911540. 6619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 。

主要方式的利益补偿机制, 借以弥补农民在经济发展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立, 标志着农民土地生存权的基本确立, 也从根本上解决了中国农民的/温饱0问题。

但是, 受二元经济结构影响, 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所产生的经济绩效十分有限。

1979 1982年, 全国粮食产量呈现大幅上升趋势, 而其后, 则长期徘徊不前, 这表示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所产生的激励作用已基本释放完毕(参见图2 。

其原因主要在于:首先, /双轨制0改革模式并没有从根本上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土地等主要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仍相对独立运行, 供求方式、定价方式、管制方式等还存在巨大差异。

在此情况下, 一方面, 农村难以在城市的带动下完成工业化发展任务, 农民不可能通过简单农业生产获得工业化发展成果; 另一方面, 在城乡土地要图2 1978 1986年中国粮食产量趋势变化图素相对分割的情况下, 农民也不可能凭借其所掌握的土地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8 。

权益, 分享到城市工业化发展的成果。

其次, 基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所建立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 在运行机制上存在着诸如主体不明确、产权不清晰、期限不稳定等问题, 削弱了农民长期增加生产投入的积极性, 弱化了农业规模化发展的可能性。

再次, 随着城市化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 土地征收、征用以及非法圈占土地等行为日趋突出, 农民的切身利益已难以通过家庭承包经营制度所赋予的土地权益得到保障, 土地制度缺失所带来的农民土地权益缺失问题日渐显现。

最后, 分税制改革以来, 地方政府/财少、事多0的矛盾逐步显现, 迫使一些地方政府不得不通过/土地财政0扩大资金来源, 也引发了更多的土地寻租行为, 加剧了对农民土地权益的侵害。

总之, 城乡二元结构条件下基于承包经营的农民土地权益, 属于中国工业化过程中的阶段性改革成果, 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致富、农业发展、农村繁荣的长远问题。

2. 城乡一体条件下, 基于土地流转的农民土地权益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市场配置是市场经济体制下实现工业化的基础。

在城乡一体化条件下, 土地资源将成为可以自由流转的生产要素。

其中, 农用地作为主要农业生产要素, 在市场机制作用下, 会逐步集中到少数集约化、规模化生产者手中, 为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农村建设用地作为主要社会生产要素, 在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上实现优化配置, 为农民分享城市的工业化发展成果提供保障。

在此基础上, 通过土地整理与城乡集体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手段, 可以进一步合理配置各地区土地资源, 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构建完整统一的城乡利用格局。

基于福利经济学理论, 建立城乡土地自由流转的埃奇沃斯盒状图分析模型(见图3 。

假设模型中存在四个利益主体:农民、集体、企业和政府, L 和K 分别代表农民和集体、企业和政府的无差异效用曲线, X L 和X K 分别代表农民和集体、企业和政府掌握的农地数量, Y L 和Y K 分别代表农民和集体、企业和政府掌握的资本数量。

根据福利经济学原理, 当L 曲线和K 曲线相切时, 双方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即在城乡土地要素自由流动条件下, 当农民和集体转出土地效用之和等于企业和政府获得土地效用之和时, 社会福利水平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黄贤金等, 2008。

在t 时刻, 如果存在政府和企业获得农民和集体土地的行为, 双方的帕累托最优点将由D 1移动至D 2, 相应的政府和企业掌握的农地数量由X K 1增加至X K 2、资本数量由Y K 1减少至Y K 2, 同时, 农民和集体掌握的农地数量由X L1减少至X L2、资本数量由Y L1增加至Y L2。

这一过程是通过市场化条件下政府和企业对农民和集体的货币补偿实现的。

但是, 在D 2点上, 政府和企业的效用没有发生变化(K 2,而农民和集体的效用却显著增加(由L 3移动至L 2, 该状态未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在此情况下, 政府和企业会掀起新一轮的征地高潮, 以使得效用曲线由K 2推移至K 3, 在图3 城乡土地自由流转的福利均衡分析D 3点上重新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以上模型反映了城乡土地自由流转的帕累托改进过程。

该模型说明, 在城乡一体格局下, 通过城乡土地自由流转, 具有完整、自主土地产权的农民可以分享到城市化发展带来的实际收益, 农民土地发展权得到完整体现, 农民土地权益得以最终确立。

这也是土地政策改革发展的最终目标。

3. 城乡统筹条件下, 基于政府主导的农民土地权益当前, 中国农民土地权益仍处于由第一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的发展时期, 即在中央政府主导、地方政府推动的组织动员体系下, 通过推行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综合利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行政手段, 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促进土地资源自由流动, 完善农民土地产权结构, 使农民能够逐步通过其所掌握的土地要素, 分享到城市的工业化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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