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重点讲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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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重点讲义(二)

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重点讲义(二)

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重点讲义(二)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预计在6月份,考生要决定备考,就要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银行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5.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国务院于2003年3月19日设立了银监会。

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该法共六章五十条,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0月27日,修改后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管理谈话及强制信息披露的权利。

5.2.1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5.2.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监督管理措施的规定1. 关于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监管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三)限制资产转让;(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2018中级银行从业风险管理考试重点: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

2018中级银行从业风险管理考试重点: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

2018中级银行从业风险管理考试重点: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各位参加银行专业资格考试的考友们,精心为您整理了“2018中级银行从业风险管理考试重点:第一章风险管理体系”供您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您!祝您考试顺利!更多有关银行专业资格考试的资讯,请持续关注本网站的更新!2018中级银行从业风险管理考试重点: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第二章风险管理体系2.1风险治理2008年金融危机后,国际监管机构总结了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存在的四个问题:一是董事会未有效履行风险管理职责;二是风险治理能力薄弱;三是薪酬与激励机制不合理;四是组织结构过于复杂和不透明。

董事会(资本管理首要责任、风险管理最终责任)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监督机构)—高级管理层(执行机构)—风险管理部门。

三道防线建设:第一道防线:业务条线部门,是风险的承担责,应负责持续识别、评估和报告风险敞口;第二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和合规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评估业务部门承担风险的业务活动;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监控银行对法律、公司治理规则、监管规定、行为规范和政策的执行情况。

第三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对银行的风险治理框架的质量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的审计。

2.2风险偏好和风险文化2.2.1风险偏好的定义风险偏好是商业银行在追求实现战略目标的过程中,愿意且能够承担的风险类型和风险总量。

金融稳定理事会《有效风险偏好框架制定原则》,主要内容包括风险偏好框架、风险偏好声明关键因素、风险限额、内部管理角色和职责四个主要部分。

2.2.2风险偏好管理框架和风险偏好声明风险偏好框架是确定、沟通和监控风险偏好的总体方法,包括政策、流程、控制环节和制度国内银行一般通过风险偏好制度来明确风险偏好的制定、实施、监控、调整等环节的政策、流程。

风险偏好声明是金融机构愿意接受或避免的风险总体水平和风险类型的书面说明,包括定性说明以及有关盈利、资本、风险措施和流动性的定量措施,还需阐明难以量化的风险。

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银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银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银行管理考试试题及答案1.同业拆借市场的主要特征有()。

A.主要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加B.拆借资金规模大C.拆借期限短D.拆借利率市场化E.拆借资金无风险【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货币市场。

同业拆借市场主要有三个特征:一是主要限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参加,二是拆借期限短,三是拆借利率市场化。

2.金融工具的特点有()。

A.流动性B.收益性C.相关性D.风险性E.可测性【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具有流动性、收益性、风险性的特点。

3.我国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工商企业控股模式的代表有()。

A.光大集团B.中信集团C.中国建设银行D.宝钢集团E.海航集团【正确答案】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综合化经营。

工商企业控股模式的代表有海航集团、宝钢集团等。

4.关于《巴塞尔协议Ⅲ》改革的主要内容,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要求商业银行发行的非普通股工具必须带有减计或转股条款B.取消专门用于抵御市场风险的二级资本C.引入严格的、统一的资本扣减项目,并要求从核心一级资本中扣减D.对普通股、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和二级资本工具分别建立严格的合格标准E.界定并区分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的功能【正确答案】AC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巴塞尔协议》的变化。

取消专门用于抵御市场风险的三级资本。

5.《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的原则。

A.存款自愿B.存款有息C.三性四自D.取款自由E.为存款人保密【正确答案】ABDE【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商业银行法》。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6.存款管理的原则包括()。

A.维护存款者权益原则B.谁的前入谁的账、归谁支配C.存款自愿,取款自由D.业务经营安全性原则E.利益最大化原则【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单位存款业务。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科目考点及课件

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科目考点及课件

第一章一、中央银行、监管机构与自律组织(一)中央银行 PBC1984年以前,央行同时承担着央行、金融机构监管、办理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的职能。

1984年1月1日:专门行使央行职能,所承担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务职能移交至新设立的中国工商银行1995年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法通过》2003年:银监会行使银行业监管职能职能: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职责:· 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 监督管理黄金市场· 反洗钱· 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 持有、管理、经营国家外汇储备、黄金储备· 从事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二)监管机构:银监会成立于2003年4月监管法正式施行时间:2003年12月27日通过,2004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正时间:2006年10月31日监管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银行机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政策性银行非银行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三)自律组织:中国银行业协会 CBA二、银行业金融机构(一)政策性银行政策性银行的改革:按照分类指导、“一行一策”的原则,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

首先推进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全面推行商业化运作,主要从事中长期业务。

对政策性业务要施行公开透明的招标制。

(二)大型商业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2.中国农业银行3.中国银行4.中国建设银行5.交通银行1.股份制商业银行(1)组成12家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恒丰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2)作用填补了国有商业银行收缩机构造成的市场空白,满足了企业和居民的融资和储蓄业务需求;促进了银行体系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竞争水平的提高;经营管理方面不断创新,推动了整个中国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

【金牌考点】2018年银行从业银行管理重点讲义:贷款业务

【金牌考点】2018年银行从业银行管理重点讲义:贷款业务

【金牌考点】2018年银行从业银行管理重点讲义:贷款业务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预计在6月份,考生要决定备考,就要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银行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3.2 资产业务3.2.1 贷款业务1.贷款业务概述⑴贷款是银行最主要的资产,是银行最主要的资金运用。

⑵2004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放开人民币贷款利率的上限,允许金融机构上浮贷款利率。

⑶我国银行信贷管理一般实行集中授权管理(自上而下分配放贷权利)、统一授信管理、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款管理责任制相结合。

⑷我国自2002年开始全面实施贷款五级分类法,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其中后三类称为“不良贷款”。

按照客户类型可划分为个人贷款和公司贷款;按照贷款期限可划分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按有无担保可划分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

正常能履行,没有足够理由能怀疑关注尽管目前有能力,但存在不利影响因素次级还款能力明显有问题,依靠收入无法足额偿还,可能造成损失可疑无法足额偿还,即使担保,造成较大损失损失采取措施,本息扔无法收回,只能收回极少部分2.个人贷款业务个人贷款业务个人住房贷款个人贷款中最主要的组成部分。

个人住房贷款是银行向购买、建造、大修各类型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二手房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转按揭贷款)、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

个人消费贷款1)个人汽车贷款:所购车辆为自用车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80%,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所购车辆为商用车和二手车的,贷款金额分别不超过所购汽车价格的70%和50%,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2)个人消费额度贷款,质押额度一般不超过借款人提供的质押权利凭证票面价值的90%,抵押额度一般不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保证额度和信用额度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确定3)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个人经营贷款需要有一个经营实体作为借款基础个人信用卡透支持卡人进行信用消费、取现或其他情况所产生的累积未还款金额3 公司贷款业务(1)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弥补企业流动资产循环中所出现的现金缺口、满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或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平均占用的流动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

2018银行从业资格《风险管理》考点

2018银行从业资格《风险管理》考点

本节考点集成银行从业风险管理〈第1 早风险管理基础专家剖析考点银行从业风险管理第一章风险管理基础风险、收益与损失风险与风险管理《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f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商业银行风险的J流动性风险主要类别国家风险声誉风险法律风险1战略风险风险分散风险对冲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主要策略\风险转移风险规避风险补偿'资本的概念和作用商业银行风险与资本监管资本与资本充足率要求经济资本及其应用收益的计量常用的概率统计知识■投资组合分散风险的原理本章重点是风险与风险管理、商业银行风险的主要类别。

为了让考生们更容易通过,我们在软件里 提供了更多的资料和试题,考生应着重理解掌握。

本章节重要考点详解第一节风险管理基础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表1-2)(表1-2 )风险管理与商业银行经营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表 1-3)(表1-3)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发展内容1、 资产风险管理模式阶段(20世纪60年代以前)2、 负债风险管理模式阶段(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3、 资产负债风险管理模式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4、 全面风险管理模式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 (1) 全球的风险管理体系。

(2) 全面的风险管理范围。

(3) 全程的风险管理过程。

(4) 全新的风险管理方法。

(5) 全员的风险管理文化。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模式大体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

全面风险管理模式体现 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方法第二节商业银行风险的主要类别信用风险(表1-1 )(表1-1 )信用风险项目内容信用风险的内涵信用风险是指债务人或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信用质量发生变化,影响金融产品价值,从而给债权人或金融产品持有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信用风险特征信用风险损失会因为交易对手(包括借款人、债券发行者和其他合约的交易对手)的直接违约造成损失,而且,交易对手信用评级的下降也可能会带来损失。

银行从业考试第四章银行管理课件

银行从业考试第四章银行管理课件

发行可转换债券、混合资本债券 和长期次级债券
分母对策 综合措施
降低风险加权总资产 具体方法
贷款出售或贷款证券化, 收回贷款用以购买高质量的债券(如国债)
同时采用分子对策和分母对策 具体方法 银行并购
4、经济资本含义及计量 含义:指在既定的期间和置信区间内,根据银行实际承担的经营风险计
算的用以覆盖非预期损失所需的资本。经济资本可能大于账面资本, 也可能小于账面资本。
3、第三版巴塞尔协议(巴塞尔协议Ⅲ) 相关内容:
1 严格资本要求 2 建立国际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框架 3 加强市场约束和公司治理 4 缓解银行体系顺周期性 5 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关联性风险 6 建立跨境银行处理机制
4、我国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安排 中国银监会确立了分类实施、分层推进、分步达标的基本原则。
1. 审慎尽责 2. 充分信息披露 3. 引导理性消费 4. 客户资产隔离 5. 妥善处理利益冲突 6. 客户教育
“买者自负”的含义是,产品的购买者要从购买行为中获得利益, 也要自己承担决策风险。
强调“买者自负”的原则包含两层意思:一方面,金融投资者要加 强自我教育。另一方面,要求产品提供方对产品的已知缺陷和风险进 行适当的披露,尽可能避免客户对所购买的产品存在很大的误解。
5、我国实施《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新监管标准的安排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为5% ▲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要求为6% ▲资本充足率的最低要求为8%; ▲系统重要性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1.5% ▲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10.5% ▲引入杠杆率监管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杠杆率不得低于4%。 ▲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拨备率不低于2.5%,拨备覆盖率不低于150%。
存款人、其他债权人、职工、客户、社区等

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重点讲义(五)

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重点讲义(五)

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重点讲义(五)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预计在6月份,考生要决定备考,就要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银行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第六章6.1 存款业务法律规定6.1.1 存款及其办理原则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

6.1.2 存款业务的基本法律要求法律要求内容经营存款业务的特许制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以合法正当方式吸收存款商业银行不得违反规定提高或降低利率以及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依法保护存款人合法权益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冻结、扣划存款人的存款。

6.1.3 对单位存款查询、冻结、扣划的条件和程序1. 查询单位存款查询人必须出示本人工作证或执行公务证和出具县级(含)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签发的“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由银行行长或其他负责人签字后并指定银行有关业务部门凭此提供情况和资料,并派专人接待。

查询人不得借走原件,需要的资料可以抄录、复制或照相,并经银行盖章。

2. 冻结单位存款被冻结的款项在冻结期限内如需解冻,应以作出冻结决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签发的“解除冻结存款通知书”为凭,银行不得自行解冻。

冻结单位存款的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被冻结的款项,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应计付利息,在扣划时其利息应付给债权单位,属于赃款的,冻结期间不计付利息。

如冻结有误,解除冻结时应补计冻结期间利息。

3. 扣划单位存款6.1.4 存款利率的法律管制1. 对存款利率的法律管制的主要内容(1)中国人民银行是管理利率的唯一有权机关,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制定利率;(2)各类金融机构和各级人民银行都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有关国家利率政策和有关规定;(3)对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或以变相形式提高、降低存款利率的金融机关,辖区内银行银行按其多付或少付利息数额处以同额罚款;(4)依法设立的储蓄机关及其他金融机关,应当接受人民银行对利率的管理与监督,有义务如实按人民银行的要求提供文件、账簿、统计资料和有关情况,不得隐匿、拒绝或提供虚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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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银行管理》重点讲义(二)2018年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预计在6月份,考生要决定备考,就要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银行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5.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相关规定
国务院于2003年3月19日设立了银监会。

银监会统一监督管理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

2003年12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该法共六章五十条,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0月27日,修改后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赋予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进行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监督管理谈话及强制信息披露的权利。

5.2.1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需要说明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含我国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

对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的规定。

5.2.2 《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有关监督管理措施的规定
1. 关于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监管措施
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或者其行为严重危及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行、
损害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区别情形,采取下列措施:
(一)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
(二)限制分配红利和其他收入;
(三)限制资产转让;
(四)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利;
(五)责令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
(六)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

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后,应当向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提交报告。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其省一级派出机构经验收,符合有关审慎经营规则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三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前款规定的有关措施。

2.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的监管措施
对发生风险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处置的方式主要有接管、重组、撤销和依法宣告破产。

(1)接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接管,是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或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的情况下,对该银行采取的整顿和改组措施。

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重组。

重组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按照具体的重组方案(或重组计划),通过合并、兼并收购、购买与承接等方式,改变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资本结构,合理解决债务,以便使银行业金融机构摆脱其所面临的财务困难,并继续经营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重组的目的是对被重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对银行业体系冲击较小的市场推出方式,以此维护市场信心与秩序,保护存款人等债权人的利益。

(3)撤销。

撤销是指监管部门对经其批准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依法采取的终止其法人资格的行政强制措施。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依法阻止其出境;
(二)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利。

(4)依法宣告破产。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破产,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符合《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经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后,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的法律行为。

3. 其他监督管理措施
(1)对与涉嫌违法事项相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
询问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对有关情况作出说明;查阅、复制有关财务会计、财产权登记等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毁损或者伪造的文件、资料,予以现行登记保存。

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包括两类: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关联紧密的民事主体,通常是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主体;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企业、市场中介机构和专业人士等。

(2)审慎性监督管理谈话。

监管谈话是监管人员为了解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风险状况和发展趋势而与其董事、高管进行的谈话。

(3)强制风险披露。

如实向社会公众披露财务会计报告、风险管理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变更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信息。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将市场约束与最低监管资本要求和资本充足率监督检查并列为资本监管的新三大支柱,世界很多国家和地区据此加强信息披露要求。

(4)查询涉嫌违法账户和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有关涉嫌违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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